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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角遇到爱-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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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又怎么样,那也说明不了什么啊,你有没有向她表白呢?”
“还没有。”
“为什么不表白?要是像你说的那样,她八成对你也有意思,你去表白的话,会有机会的。”
“还不是时候呢。”秦朗腼腆地笑了笑,“现在还不是时候,还有些太早了,我想等工作稳定一点,有钱给她一个比较好的生活以后再表白。”
“老大,那要等到什么时候啊?”阿强惊呼,“你可要小心,这样的女孩子要是被别人抢走了,你就哭去吧。”
“不会的,心蕾不是那样的人。”秦朗肯定地说。
“你怎么能这样肯定?你又不是她肚子里的蛔虫。”阿强说,“你要是喜欢人家,总要有点表示什么的吧?至少是送送花、看看电影、约会一下什么的,总要有个追求的样子啊。你以为你就这样一点表示都没有,人家就自动做你的女朋友?总要用点心才对啊。”
“但是……”秦朗有些动心,但还是不敢确定,“但是我不知道要怎么追求才是真正的追求啊。”
“那就包在我的身上了。”阿强拍拍胸脯,大包大揽,“你就放心好了,有我出马,一定让你当上情圣,当你追求到心蕾以后,一定要包个大大的红包送给我,也不枉费我的一番心血啊。”
“去。”秦朗推了他一把,“什么都没有干呢,就想要红包!你以为我是干什么的?是开银行的啊?让你这样骗。”
“怎么是骗呢?”阿强急忙喊冤,“我这是脑力劳动,是一种智力投资。”
“好啦,你快说吧。”秦朗等不及听阿强的好主意了。
“其实很简单,你去给她送花。”
“这就是你说的好主意?这么土你也想得出来?”秦朗实在是想不通。
“什么叫土啊?”阿强喊得就像被踩了尾巴的猫一样大声,“你要明白,现在的女孩子喜欢浪漫,浪漫这种东西就是用鲜花之类的堆砌起来的,你要是连这点本钱都不肯花的话,那要怎么泡美眉?”
“我没有要泡美眉,我是很认真的,以结婚为目的追求心蕾,这是本质上的区别。”秦朗义正辞严地说。
“是,你没有泡她,但是,你要是没有一点诚意的话,要怎么追求她呢?”
“那就按你说的,难道送花就是有诚意吗?送上一堆不能吃也不能喝的东西,就是所谓的诚意?”
“对啊,虽然是不能吃也不能喝,但是女孩子们喜欢啊,她们就是喜欢这样华而不实的东西,要是你想要追求一个女孩子,这样的东西就一定要用到。”
“是这样的吗?”秦朗被说动了,但是还有些将信将疑。
“当然了,不然你看柳秘书。”他指了指外面坐的那个一脸青春痘的胖女生,“你看她那个样子,上次收到了花,乐得一天都没有合拢嘴,就别说像是心蕾这样的女生了。”
“那你意思是,花是一定要送不可了?”
“当然,花是一定要送的。”阿强说得很是斩钉截铁。
“那就送吧。”
中午休息的时候,两个人偷偷溜出了公司,来到了位于公司外面的花店。
花店不大,但是布置得很整洁,雪白的百合被包着紫色的纸安静地站在透明的玻璃瓶里,花瓶放在原木的架子上,鲜红的玫瑰像是一个娇艳的小妞,占据着最高处,蓝色妖姬、马格利特、康乃馨、大理菊、波斯菊、勿忘我、满天星……各色的花朵都井然有序地站在属于自己的地方;地上的小凳上坐着一个妙龄少女,正在小心的把玫瑰上面的刺剪掉,那样小心翼翼的姿态,很像在对待一个年幼的孩子。
“欢迎光临。”随着门口悦耳的风铃声,女孩抬起头来,好一张娇美的脸!长长的亚麻色的发被束成了马尾绑在脑后,露出一张素净的脸,一双大大的眼睛,仿若初生的婴儿一样纯净,眼窝较一般人的略深,瞳仁是翠绿色的,就像翡翠般透彻,直挺的鼻子下面是柔和的、淡红色的嘴唇,最为引人注目的是在她两道黛色的眉毛中间,眉心部位,竟然长着一颗鲜红的朱砂痣,好像是谁漫不经心的用色调最纯正的口红点了一下,就像是印度丽人那眉心的一点鲜红,使得整张脸更加的灵动。
“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女孩子放下手里的活,用身上的围裙擦了一下手,“我是这里的老板,两位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
“我想买一束花。”秦朗的脸有些红,因为他一直觉得买花是女人家的事情,自己一个男子汉,却要抱上这样的东西,像什么样子?但奇怪的是,不知道为什么,阿强的脸也红了,难道这样厚脸皮的人也有不好意思的时候?
“是送女孩子吧?”那女孩笑得十分热情,好像这是最司空见惯的事情。其实也确实是如此,送花给女孩子本身就是十分正常的事情,也只有秦朗这样从来没有送过花的人才会有这样的表现。
“是女朋友吗?”女孩子好像丝毫没有意识到秦朗的尴尬,“要是女孩子的话最保险的就是送玫瑰了,只要数目对了,就没有什么问题。”
“那就玫瑰吧。”秦朗巴不得赶快拿上走路,还管什么讲头?那女孩子一见,微微笑了笑,再也没有说什么,自作主张地拿起十一朵玫瑰,和上满天星,用紫色的包装纸小心地包好,然后再包上丝带。她的手法十分娴熟,两只纤细的手就像是彩蝶一样翻飞着,很快,一大束鲜花就被打好了。
交钱的时候,秦朗吐了吐舌头,这些不能吃也不能用的东西竟然花掉了一个月工资的十分之一,可真是够奢侈的。
抱着花秦朗样子有点傻傻的,那女孩子也笑得抿起了嘴。倒是阿强,破天荒地什么都没有说,安静得都有些不像他了,这让人很是奇怪。
买完了花,秦朗拉着阿强向外,但是他扭扭捏捏的死活不肯挪动一步。他犹豫了好半天,走到了那个女孩子的面前:“小姐,能不能告诉我你的名字呢?”
那女孩愣了一下,收起了脸上的笑容:“我不认识你,自然也没有必要给你我的名字,你要是买花的,我十分的欢迎,但是如果你要是来干别的什么的,我想你的算盘打错了!”说完,女孩子站在了门口,双手抱在胸前,冷冷地看着两人,让秦朗简直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你怎么了?”走了出来,秦朗质问还在发愣的阿强,“你在搞什么鬼?怎么会莫名其妙地这样问人家女孩子的名字?害得人家把我们当成是色狼,我这一辈子都没有这样丢脸过!”
“秦朗!”阿强忽然大喊了一声,紧紧抱住了秦朗。不得已,秦朗只好把花举过了头顶,生怕被他压坏。
“你怎么了?”看到阿强眼睛中闪烁异样的目光,那样的含情脉脉,秦朗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你怎么了?我可不是你想的那样啊!”
“老大,我终于找到了我生命中的阳光,我的太阳了!老大,你一定要帮我啊!”他死活不松手,抱着秦朗大喊。
刚好有几个路人走了过来,看到这一幕,都快步走了过去,更有一个老太太,别看年龄不小,跑的速度实在让人怀疑是不是吃了什么返老还童的灵丹。
“你快松手啊,我们是好朋友,你的心情我能够了解,但是,我真的是很正常的人,你不要这样啊!”
“你能了解?你真的能了解吗?”他怀疑地看着秦朗。
“当然,我当然能了解。”秦朗硬着头皮小心翼翼地思考着自己的措辞,“爱情这种东西本身就是没有什么道理的啊,爱上一个什么样的人都是上天安排的,我们没有选择的余地,但是,你要知道,你爱一个人,人家也要来爱你,这样是双向的,才能够完美啊。”
“我当然知道,所以我才让你帮我啊!”阿强此时的目光已经能够用狂热来形容了。
“这样啊?”秦朗都欲哭无泪了,“但是这样的事情我是没有办法的啊。”
“不要紧,只要你帮我要到她的电话而已,你肯定行的啊,老大。”
“只是帮你要电话而已啊?这好办。等等?电话?”秦朗瞪大了眼睛,“什么电话?谁的电话?”
“那个女孩子啊?就是刚才花店里那个绿色眼睛的女孩啊!”阿强还是一副很痴迷的表情,“我觉得我对她是一见钟情了。”
“是这样啊,”秦朗总算松了一口气,“我还以为是谁呢,你等着。”说完,他扳开了阿强死活也不肯放开的手,走进了花店。过了一会儿,走了出来,手里赫然拿着一张写有名字和电话的纸条。
“沈娉婷?这是她的名字?”阿强念了纸条上的名字,将信将疑地问,“这是不是真的?你是怎么要来的?是不是她对你有意思?要不然怎么会这样简单的就把电话给你?”
“当然是真的。”秦朗淡淡地说,“我只是告诉她,以后方便的话我想电话订花,让他把电话什么的留一下而已。”
阿强差点吓晕在地上,还把腰闪了。
第十三章
秦朗捧着花往“心雨”赶。
一路上都有些踌躇,有一种想回头的冲动,要不是昨天那一个吻,他实在是没有勇气这样做的。
明明知道也许会失败,但是还是会这样做,这就是青春吧,宁可失败,也要去尝试。因为去的话是一,不去的话是零,零就是什么都没有了,就为了一点点的可能性,所以,还是要坚持。
因为我真的好喜欢你,那样的喜欢,连我自己都在惊讶,想到要失去你,甚至只要想到不能再守护在你的身边,就觉得世界空荡荡的,连呼吸都没有力气了。没有你的世界,呼吸,都变成了一种奢望。
我就是这样的喜欢你,喜欢到了这样,就没有救赎了吧?只能这样义无反顾地走下去,一直往下走。
我就是这样喜欢你,喜欢到可以放弃整个世界。只有你。
有人说喜欢是浅浅的爱,爱,是浓浓的喜欢,那我这样喜欢你又叫什么呢?这是不是就叫做义无反顾?就像是飞蛾扑火,明明知道烈火中只有灭亡,但是却还是这样的执着,因为,是没有退路的啊!
心蕾。
俞心蕾。
先把嘴唇撅起来,做出一个接吻的样子,然后咧开嘴,淡淡的微笑。之后笑容扩大,接吻,微笑,甜蜜的笑——就是这样,这个名字就从你的齿缝自然地流淌了出来,就像秦朗此时的表情,如此的甜蜜而生动。
于是路上的人看到一个脸上挂着甜蜜微笑的男人,手捧着一束好美的鲜花,匆匆地向前。
走到“心雨”的门口,他反而停下来。
有些慌恐,有些害怕,真的是很复杂的心情呢。因为重视,所以才害怕,害怕被拒绝。
透过橱窗,看到里面防护水幕中间是一架巨大的三脚钢琴,一个熟悉的身影坐在钢琴的前面,弹奏着一首哀婉的歌曲。虽然只是在咖啡厅里面,却给人一种华丽的感觉,好像是正坐在维也纳的金色音乐厅里,四下全是穿着晚礼服、衣冠楚楚的人们,四周是香槟、鲜花和美酒。
好像也只有这样的地方,才和心蕾整个人,和她的气质相配。她好像天生就应该如此,而不是坐在自己家低矮的房子里,吃自己做的蚵仔煎。
一时间,本来充盈得满满的心忽然到了最低点。
自己,真的有把握给心蕾这样的幸福吗?给她汽车洋房,周围的一切,上流的酒会、舞会、奢华的生活、华丽的服装……这样的幸福吗?给她以前那样的生活,自己办得到吗?说出来,连自己都觉得没有底气吧。
就像是两个世界,距离,不是有爱就可以磨灭的。自己难道真的忍心让心蕾在这样的小房子里,穿着廉价的衣服,吃着路边摊过一辈子吗?自己,可以吗?
真的可以这样自私吗?可以给她所谓的幸福吗?真的,可以吗?
正在思考着,忽然看到了一幅景象。
一个手捧鲜花的男子站了起来,走到台上给心蕾献上,那是一束好大的鲜花,自己的和人家的一比,简直小得不能提。
那男人穿着黑色的西装,显得十分的潇洒,虽然年纪不大,但是身上带着一种很优雅的味道,就好像是一个微服出巡的王子一样。他走到她的跟前,娇小的心蕾刚好到了男人衬衫上的第二颗纽扣的地方,正是书上说的最适合恋爱的高度。
男人把花送到了心蕾的手里,然后在她的脸颊上轻轻一吻,那模样简直是般配极了。再看看自己身上的球鞋和牛仔裤,秦朗苦笑了一下,站在离门不远的地方犹豫了一下,终于没有推门进去,而是悄悄地转头离开了。
那样的画面太美,美得令人不忍观看,但是在秦朗的眼里,恐怕只有“惨烈”两个字才能形容吧。
爱情在两个人的时候,就是最为甜美的蜜糖,但是当第三个人出现,对于那第三个人来说,它就是最为伤人的毒药。
对于秦朗,就是如此。
那一束鲜花,孤零零地躺在垃圾箱里哭泣。
……
心蕾也没有想到,自己还能再弹钢琴。
破产的时候,家里的钢琴也拍卖了,自己好像再也没有这样的机会了。虽然咖啡厅有钢琴,但是一直有请钢琴师来弹奏,所以心蕾没有能如愿。
今天因为钢琴师临时有事情,找不到代班的人,老板娘很是着急,所以,在一时情急之下,问问自己人有没有会弹钢琴的。本来孔彦祥想要毛遂自荐,在佳人面前表现一下,但是没有想到心蕾也会弹钢琴,而且弹奏得还相当不错,这倒是很出乎孔彦祥的意料,尤其让他更为开心的是又发掘出了心蕾的新的优点。
那一大束心蕾喜欢的百合和蓝色妖姬足有九十九朵。很大很大的一束花,美丽得就像梦境一样,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嫉妒、羡慕,那样目光的交汇,隐隐约约让心蕾好像觉得回到了原来,回到了那个还属于俞心蕾的时光,那个自己还是公主、被人捧在手心里的时光。
秦朗的忧伤和心蕾梦幻般的笑容汇合到了一起。
形成了一幅鲜明的画面,交织在一起。
没有想到的是,回到公司,秦朗就体会到了什么才是祸不单行。
公司被查封了。
原来,这家公司早就负债累累,现在的一切只不过是一副空壳,已经没有钱了。正因为如此,秦朗才被提升为了总经理,领导卷着钱跑了,剩下秦朗变成了替罪羊。
梦,终于崩塌了。
小人物就是小人物吧,无论怎么样,都是自己的命,人真的能和命运作斗争吗?能和命运抗争的,毕竟只是少数人吧,多数人还是跟随着命运,在随波逐流而已。
一般这样的失意人会出现在哪里?
酒吧?
恭喜你,答对了,因为阿达就是在酒吧找到秦朗和陪着他喝得醉醺醺的阿强。不过两个人的待遇完全不同,阿强被塞进了出租车里就没有人再理会他了,而秦朗被阿达和心蕾架着回到了家。
那一身的酒味儿熏得阿妈直摇头,估计要是有一只蚊子在这个时候吸了秦朗的血的话,肯定是要醉死在当场的。
阿达趁机捏着鼻子问秦朗的银行密码,但是秦朗虽然是醉了,神志还是相当的清醒,誓死不吐露,令阿达白欢喜一场,倒是害得心蕾一晚上衣不解带地照顾他。
之后的几天,心蕾早出晚归,秦朗却闲在家,有大把的时间来画他的插画,但是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他画出来的插画颜色和调子都十分的阴暗,和他的人一样,散发着颓废的气息。
有时候闲得无聊的时候,到阿妈的铺子去帮忙,但是往往还没有做什么就被阿妈和阿达赶了出来,阿妈坚持说这样的事情不是他应该做的。
日子变成了一种无聊,每天的事情就是在打发这种无聊。生活就是看着太阳升到头顶,然后在山边落下,秦朗觉得自己再这样下去,马上就该长出蘑菇来了。
心蕾越来越遥不可及了。
本来就觉得自己配不上她,又看到那个英俊的男人对她亲昵,然后自己又失了业,这一系列的事情下来,把他本身就不多的信心打击得几乎没有了。看看柜子里,那一件礼物,好像永远没有送出去的可能了。
那是自己在刚升职,踌躇满志的时候买下的,就是那件心蕾十分喜欢、最后却扔在了黄鼠狼车里的衣服。花了秦朗几乎一个多月的工资。本来想在心蕾生日的时候送给她,但是现在,她已经不稀罕了吧?
距离,越来越远了。
就像是飞鸟和鱼。你能想象到飞在天空的鸟儿爱上了鱼是一种什么样的概念吗?根本不是生活在一个地方的生命,要怎么样才能融合?也许只有那个男人才和她是一路的,他们才是一个国度的,但是,自己不是。
这一天,秦朗出去闲逛。
街上的人不多,年轻人就更少了,多数的年轻人在这个时间都在上班,只有自己还是这样漫无目的地闲逛。
走到了那天安慰心蕾的花园,秦朗有些感慨,虽然过去没有多久的时间,但是现在看来,好像过了很长很长的时间,就像上辈子发生的事情一样。
阳光下的小公园好像一个褪掉了浓妆的年老色衰的女子,露出了疲态:秋千上、转椅上、还有滑梯上的漆已经掉得斑驳了,还长着红色的铁锈;几棵树病病殃殃地站在那里,无精打采地舒展着枝条;地上的草皮也像是被剃了癞头的孩子,露出一块块浅层的红褐色的泥土。
坐在转椅上试着转动一下,还发出难听的、吱扭扭的响声。原来,当自己月光下的回忆——那样美丽的回忆,真实地摆在面前时,却是这个样子。还有什么好说的呢?也许,这就是生活的背后。
现实,一直都是这样的残酷。
……
沈娉婷最近倒霉透了,先是送来的花是染过色的,掉到了客人的衣服上,被人索赔洗衣费;之后掉了钱包;然后送花的小弟也不愿意干了,留下她自己,所以连她这个老板都要亲自出来送花。再这样下去,她的下场也只有一个,那就是活活累死。
她知道自己长得很容易惹麻烦,所以在任何时候,都是一副很冷冰冰的样子,但是就算这样,还是让人们给她起了“冰雪公主”这样的外号,不过好在不是什么花店西施,要不然的话她非要一头撞死在电线杆上。在她的心目中,被称为西施的只有街头那些穿着超短裙的槟榔西施,她可不要和她们一样。
她确实长得很美,和本地人相比,她的美丽是一种附有异国情调的美丽:亚麻色的头发,翡翠绿色的眼睛,这样的颜色在正宗的中国人身上自然不会出现,但谁让她是一个混血儿呢?她的祖父可是血统纯正的爱尔兰人,还是有着贵族封号的,只不过到了现在这一代家族破落了,才会这样,不过她倒是从来没有把自己当成一个贵族后裔看,当贵族也是要吃饭的,更何况她这个样子哪里像是一个贵族呢?像一个砍柴女倒是很有可能。
“真是倒霉翻了。”沈娉婷边走边咒骂着,刚才走到路上,不知道哪一家人这样没有公德心,竟然没清扫狗狗的排泄物,害得她一脚踩了上去。其实她也是千年难得出一个的怪胎,因为她晕一切交通工具,巴士什么的根本不能坐,学机车死都学不会,好在最后勉强学会了脚踏车,才算是不用只靠脚走路。
今天的倒霉都有些离谱了,先是脚踏车胎被扎烂,之后推着车走又踩到狗狗的便便,想起这里有个公园算是个近路,于是跑了进来,希望可以早一点回到店里,结束这倒霉的旅程。
秦朗躺在草地上,嘴里叼了一根细细的草叶,正在出神的琢磨。
正想得投入,就觉得腿上有些异样的感觉,他直接跳了起来,就听到一个女生的尖叫:“天啊,有鬼!”那喊声简直可以和女高音媲美,要是周围有玻璃的话,一定会有很多块被震碎。
“别喊啦!”秦朗大叫了一声。这样还真管用,马上就镇得那个女生停住了嘴巴。
“我是活人,不是鬼。”秦朗拍了拍自己的耳朵,希望它们还可以管用。
“你是活人?”那女孩凑得很近地看了秦朗一眼,“那你怎么会突然从地面跳了出来,难道你有特异功能?”
“我要是有的话就不会躺在这了。”秦朗没好气地回答,“我躺在这里躺得好好的,谁知道被你这疯婆子拿车来轧,还喊得那么大声,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我怎么你了呢。”
“我不是什么疯婆子,你才是呢!”女孩双手叉腰,凶巴巴地说,“谁叫你躺在这里,这又不是你们家的床。”
“喂,你怎么这么不讲理啊?”秦朗也有些生气了,“我躺在这里好好的,这么大一个活人你没有看见,轧到了我连一声对不起都不说,你是不是瞎子啊?还是你家里人根本没有教你什么叫礼貌?”
“你个混蛋!”那女孩子十分的生气,狠狠一把把秦朗推倒在了地上,推起自行车就走。
“我招谁惹谁了?”秦朗实在是郁闷。
回到花店,沈娉婷还是在生气。
那个死男人,竟然敢说她瞎?什么嘛!下次要是见到他绝对饶不了他。自己不是瞎子,只是严重的近视而已。所有的东西在她的眼前都是雾蒙蒙的一片,但是她也十分知足了,很多人都没有见过蓝天白云,相比之下,她还算是幸福的了,今天只不过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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