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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晚-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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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康泰亨今天出来并没带其他人,刚要掏枪出来,沈知昼抬手,直接一枪打在了他手上!
康泰亨本就是病弱残躯,一副佝偻身子,哪里受得住,一屁股栽倒在地,捂着流血的手腕儿直尖叫。
旁边那个浓妆艳抹的女人见状脸色一白,立马就吓跑了。
他扯着嗓子,拼尽了力气喊人,然而嘶喊了半天,只有沿路经过的三三两两的人,像看神经病一样看着他,对他躲之不及。
康泰亨匍匐在地,胳膊肘支着身体,艰难地要去捡自己的枪,沈知昼走过来,长腿一挥,直接踢开。
他拽着康泰亨到旁边的巷子里,先用拳脚痛揍了一顿,然后狠狠用鞋跟碾住了康泰亨那只受了伤的手,冷笑着说:“出来嫖…娼,不带几个保镖跟着你?怎么?嫌丢人啊?”
康泰亨不顾那只中了枪,还被男人踩在脚底的手传来的钻骨剧痛,咬牙切齿地嘶喊着:“沈知昼——”
沈知昼好整以暇地笑着,脚底的力道却没松,一直向下踩:“有屁快放,爸爸听着呢,听完就该送你上路了。”
康泰亨撕心裂肺地骂道:“你居然,你居然敢背叛我——你杀了阿绥,你还要背叛我……你——不得好死!!”
说着,他就趴在地上不住地咳嗽着,刚才一通,几乎拼尽了他所有的力气。
沈知昼不咸不淡地嗤笑了声:“老家伙,都没劲儿了,睡女人是不是太用力了,嗯?你也不攒攒力气等我回来,不是想杀了我吗?你现在,还有力气吗,嗯?”
康泰亨不服气地说:“你就不怕,我现在就让人对那个小女孩儿……”
“什么小女孩儿?”沈知昼始终笑意斐然,“你不会真的以为,我是为了那个假视频回来的?”
“难道不是吗——”
“当然不是了,”沈知昼左右活动了下开了好几个小时车而酸痛不堪的肩颈,顿时来了些精神和力气,他蹲下去,眯了眯眼,拿着枪,一下下地磕着康泰亨快秃了的头顶,笑眯眯地说:
“我是来杀你的啊,傻瓜。”
“你别以为你能骗了我,”康泰亨咳嗽着,“我、我问过了……那个小姑娘,是你妹妹吧?你真不怕我……找到她然后杀了她?她、她跟你……”
“啊,”沈知昼凉凉地瞥了他眼,接言道,“可是,这跟我要杀你,有什么关系呢?”
康泰亨抬头,看着面前的男人,有一瞬间的怔然。
他似笑非笑的表情让人心底不住地生了寒,虽在笑,可仔细去看,那笑意却丝毫未曾到达过他的眼底。
他好像这么多年来,都是如此。
几乎时刻都是如此疏懒慵倦的笑意,对什么都仿佛漫不经心,毫不在意。
可这一刻,他说要你死,第一感觉不是他在开玩笑,而是,你绝对无处可逃,并且活不了。
“我会查下去……沈知昼,你跟了我这么多年,我教过你,人不可以心软,也不能有软肋,也不能轻易背叛谁……你背叛了我……”康泰亨死死咬着牙说,“我会查清楚,那个女孩儿,到底是你的谁……”
砰——
他话还没说完,枪声一落,他的最后一口气就哽在了喉咙里。
再也没咽下去。
沈知昼看着他慢慢黯淡下去的眼神,突然觉得有趣至极。
这一次,他又没开枪。
下意识地转头,望向不远处的一幢建筑物。
没人。
回望了一圈,建筑物上方,都没有人。
“……”
他眼神蓦地一沉,不由地捏了一把冷汗。
康绥和康泰亨一前一后地都这么在他眼前死去。
他会不会是下一个?
到底是谁,要做什么?
他有些烦躁,正准备打电话给程嘉树,一转头,看到了林槐和下午那个跟在他身边的红衣女人,就站在马路对面的绿化带后面。
他心头陡然一惊。
那个女人手里有枪,她的胳膊直直向前伸出,枪口从他身下康泰亨,顺势向上,就对准了他。
他抬眼看过去,眯着冷眸,细细打量她。
女人一身如火般明艳热烈的裹身红裙,身形纤细袅娜,像是一樽神女的神像,伫立在那里。
她冷艳的目光飘过来,妆容精致而明艳,却隐隐地发散出,不可小觑的讯息来。
在林槐向马路对面的他走来时,她才缓缓地收了枪。
沈知昼才忆起,那日康绥死时,窗外建筑物上方擦着斜阳消失的身影,似乎也是如此诡谲鲜艳的红。
林槐过来,冷冷地看了眼他脚下的康泰亨,抬头对他笑了笑:“你电话打不通,我就跟来了,看起来是心事未了啊?”
沈知昼没说话。
林槐继续说:“你这么急匆匆地回来,就是要杀了他?”
那个女人走近了,亲切地叫了他一声:“沈先生。”
“……”他一怔,回过神。
他看着林槐,又看了看那个女人,漫不经心地说:“你们来了,不用我动手了。”
“到底为什么突然跑回来?”
“没什么,”沈知昼凉薄地笑了笑,“就是想起,他要杀我,觉得不爽而已。”
“哦,是么?”林槐将信将疑的看了看他,“所以,这下可以跟我们走了吗?该解决的都解决了,你还有什么后顾之忧吗?还是说,你还是不相信我们?你要留在伽卡吗?”
“我还能去哪儿呢?”沈知昼看着林槐对他笑,心底寒意阵阵,只是摇头,抿了下唇,“走吧。”
“回港城吗?”
“回。”
…
晚晚总觉得这些天有人跟踪自己。
许凌薇又去了外地执行任务,这次她要去半个月左右,作为无国界医生就是这样,需要时不时地往外跑,碰见突发状况,就归期不定。
国内的话,基本就在西南一带的云缅边境晃,伽卡也回去过,那条连接伽卡与南城的公路,也重新走过好几次。
可是,再没遇见过沈知昼。
国外,近则去过东南亚的泰新马,远了,偶尔也会去北非和中东一带和周边地区转一转。
奖杯和表彰拿了不少,把家里的茶叶柜都放满了。
那个柜子上仍放着伯父的遗像和他生前活得各种奖章和警徽,在以前的那个房子里,上面还有沈知昼从小参加各种比赛获奖的奖杯和奖状,还有他十六岁那年,考入警校的录取通知书。
他曾经是所有人眼中的骄傲。
可后来他走后,属于他的东西,就全被收了起来。
搬入新家,许凌薇更是将所有跟他有关的东西全都打包封在了一个箱子里,用透明胶封死了,然后扔到地下室去。
像是怕谁发现一样。
发现他已经成了这个家庭,一道难以愈合的,丑陋的疤。
晚晚再也没有吵着跟许凌薇一起外出过,慢慢地,她也学会了自己照顾自己,许凌薇一开始对她颇不放心,后来几次下来,她都可以将自己照顾得很好。
她们搬家到港南的经济新区有两年了。
起先晚晚很不习惯,因为需要倒两趟地铁和一路公交车,才能到市中心的学校去上学,这意味着她每天要起很早很早。
夏天还好,冬天常是天还不大亮就起来了。
许凌薇偶尔不忙时会送她去学校,不过一路堵过去,还没她倒地铁和公交快,所以多数情况下,她还是会自己走。
新家的位置和原来的一比,几乎处于这个海滨城市的两端。
以前在港西住着的时候,离西海岸很近,刮风下雨时,能听到海潮翻涌不休的声音。
小时候,不刮风不下雨的夏季的夜晚,沈知昼会带她去海边散步。
他有心事的话,就会一个人去那附近的跑跑步,跑出一身汗回来冲个澡,好像能冲净所有的坏心情。
她有时候会坐在客厅里背单词,顺便等他回来。
有次看他放学回来没待多久,然后又黑着一张脸出了门,回来后衣服上沾着血,好像是跟谁打了架,脸上还挂了彩。
她抬头,问他:“哥哥,你怎么了?”
他看到她坐在那里,步子在门口顿了一瞬。
前一秒,他还脸色阴沉,见到她后神情稍霁,仿佛雨后放了晴,走过来,揉了下她的头:“乖,去写作业。哥哥没事。”
然后,他折身去洗澡。
出来后也一句话不说,早早就睡下了。
一直是这样,他有心事,从来不跟她说。
大概觉得她年纪比他小,还是个小孩儿,他说什么,她都不会懂。
其实她懂。
她知道,是他偶尔跟她提起来的那个女孩子,突然跟别人在一起了,他去找了对方的男朋友,三言不合,跟人家大打出手。
后来,他就再也没有在她面前提过她。
他总觉得她不懂他。
可他也从来不懂她。
只是,那些平淡无奇的日子,也再回不来了。
又是一年春。
她放学回来,小区道路两侧的槐花开了大半,绿化带被修剪得平整,弄出了个什么奇奇怪怪的形状。
最近看城市新闻,听说在这一带抓了几个贩毒的,小区里的公告栏上就拉起了红色的横幅,贴上了大字报和宣传语,写着什么:
“严厉打击制贩毒活动,禁毒利国利民利己。”
“贩毒就是谋财害命,吸毒就是自杀身亡。”
“加大禁毒力度,提高禁毒意识。”
“禁绝毒品,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
诸如此类。
哦,她想起来了。
她那位从没见过的伯父权开宙,也是个缉毒警察啊。
她若有所思地在公告栏前站了一会儿,踢了脚石子儿,然后准备离开了。
她特意从大道过去,专挑人多的地方走,楼上的阿姨正好碰到她了,牵着一只毛茸茸的阿拉斯加过来,跟她打招呼:
“晚晚,放学了呀?”
晚晚甜甜地说了声:“阿姨好。”
她凑上前去,蹲下身,揉了揉大狗狗的脑袋,跟阿姨说说笑笑的,一起往家门口走。
“你妈妈呢?这回去哪儿了?”
“南非。”
“唷,真是辛苦呢,常年都在外地跑吧?”
“也没有常年,一年去一两次吧。”
“你妈妈那么厉害,你以后想做什么呀,快高考了吧?”
“我……还没想好。”她笑了笑,揉了揉头。
“慢慢想嘛,学习上没什么问题吧?我记得,你妈妈说你学习很好呢,经常考第一名吧?”
“嗯,没问题的。”
后面那辆一直不疾不徐地跟了她一路的黑色帕萨特,就停在了那里。
不再向前了。
她拿钥匙开门前,阿姨叫了她一声:“晚晚,一个人在家行吗?要不要来我家一起吃晚饭?阿姨今晚也一个人。”
“阿姨,我可以的。”
“你真勇敢啊,真的能照顾好自己吗?”
“嗯,我可以的,”她坚定地点点头,“我妈没几天就回来了。”
“好,那你自己注意,需要阿姨帮忙什么的,就随时来找我,你妈妈走之前还跟我说,实在不行让你来我家,让我帮忙照顾你。不过我看,你挺独立的嘛?会自己做饭吗?”
晚晚低下头,有些羞赧:“会一些的……”
她没好意思说自己只会做简单的泡面,炒几个咸的要死的菜。
阿姨笑笑:“也是大姑娘了呀,可以自己照顾自己了,真不错。”
阿姨正要走,晚晚突然叫住她:“阿姨。”
“嗯?”
“那个,”她看了看那只阿拉斯加,迟疑着问,“你家的狗狗,咬人吗?”
“它啊,”阿姨笑笑,“很凶呢,见到生人就咬,不过你跟它熟了,它反而亲近你。”
“那个,”晚晚说,“我,我……以跟它玩儿一会儿吗?”
“来我家吗?”
“不,不,”晚晚下意识望了眼窗外,那辆黑色的帕萨特停在一丛绿化带后面,好像还没要走的意思,不知是不是她敏感,不过这几天总觉得怪怪的,有人跟着自己。
“我喜欢狗,它也亲近我,我跟它玩玩儿,一会儿给您牵上去。”
阿姨有些为难:“拉你家地板上怎么办呀?我家这个小东西不怎么听话。”
晚晚摇头,笑着:“没事的,阿姨。”
“好,那也行呀,你喜欢的话就跟它玩会儿吧,”阿姨笑着把狗绳交给她,交代了一些照顾狗狗的事情,然后说,“不如你一会儿直接来我家吃饭吧?阿姨也一个人,阿姨家的姐姐去读大学了,我一个人在家很寂寞呢。”
盛情难却,晚晚只得点头:“好,那谢谢阿姨。”
她牵着狗,这才放心地打开家门进去。
经过玄关时,她顺便在抽屉里摸了把折叠刀,手机已经打开按在了110,然后拉着狗,在家里的每个角落走了一圈,衣柜都打开看了一看,没什么异象,她这才放心。
又检查了一遍门窗,把窗帘全都拉了起来。合上窗帘前,她向下张望,发现那辆车已经离开了。
她这才放心地脱掉校服,换好居家服,打开冰箱取了罐儿瓶装橙汁,一口闷下去,浑身的紧张感一下子消失了
那只大狗狗睁着双黢黑的眼睛,蹲在一旁,一动不动地瞧着她。
许凌薇经常出差,经两年前的伽卡一行,她发现原来身边时时处处都可能埋藏着危险,这个世界也不若她幻想中的那般安全美好,所以每天回来检查门窗,已经是她的习惯了。
她蹲过去,揉了揉大狗的头,不自觉地笑了起来:“你长得这么乖,怎么会咬人呢?”
狗狗朝她轻轻地吠了吠,似乎是在回应,极亲近她,还亲昵地蹭了蹭她的臂弯。
她坐到沙发稍休息了一阵,刚准备上楼去,手机一震,收到了一条信息。
来自一个陌生号码——
“晚晚,十八岁生日快乐。”
作者有话要说: 沈知昼说,他只心软这一次。
可后来他说,只要是晚晚,他还可以心软千千万万次。
第20章 暮色(1)
港城棠街; 兰黛。
一头黄卷毛的男人从嗓子里憋出一声闷吼,光可鉴人的玻璃墙上立马绽开了一朵鲜艳诡谲的血烟花。
暴喝与拳脚; 劈头盖脸地砸在他身上,经了一番折腾; 他最终被扔到五光十色交相辉映的地板上; 苟延残喘。
就在这一刻,包厢外舞池里震耳欲聋的音乐声推了到最高。潮; 将他喉咙深处破碎的呻。吟吞咽得无声无息。
黄毛人长得挺结实,刚在外面走廊里抓人就花了一番功夫。阿阚打他打得自己也浑身酸痛; 活动了下关节,转脸问坐在沙发上的男人:
“老板,怎么办?做了他吗?”
沙发里的男人阖着眸假寐,没作声。
他穿了件质地精良的鸦黑色衬衫; 黑长裤; 与同样通体黑色的皮质沙发几乎融为一体。
若不是阿阚喊他一声,极易让人忽视那里还坐着个人。
他衬衫扣子解到第三颗,露出下颌与脖颈漂亮流畅的线条,让他看起来有几分病态的干净。
他自始至终都是一副无波无澜的表情。
就像是个毫无干系的局外人; 旁观了阿阚他们对这个来这里卖冰的黄卷毛长达十几分钟的殴打。
阿阚让人把黄毛拖到他脚下,人挣扎的厉害,嘴里骂了几句脏话。
男人撩起眼皮; 轻轻攒了下眉心,看着阿阚,问:“哪儿抓的?”
“包厢走廊; 他卖了半条货,被我们抓个正着。”
“哦。”
他慢条斯理地将左臂的袖扣解开,袖子随意地堆叠上去,挽到肘弯处,露出一截结实的小臂。
他手臂内侧有一道鲜红的伤口。
明显是新伤,刀口又长又深,差点儿要把他半条胳膊给砍断似的。
触目惊心。
经此一折腾,已经凝固得差不多的血珠子,又源源不断地从伤口渗出来。
他面不改色地将袖子叠好,手上还沾着自个儿的血,就着蹲下身,拍打了两下黄毛也满是血的脸。
“我操……你——”
黄毛刚咧着嘴骂了声,脸登时被男人用皮鞋死死地踩住。他像被捆住的螃蟹一样扑腾着:“我、我杀了你……”
男人颇有些惺惺相惜地笑了声:“疼吗,小黄毛?”
“……操。”
“你疼,我也疼呢。”他扬起下巴,点了点角落里另一个被打得奄奄一息的男人,似笑非笑地道,“跟你一起的那个小王八蛋给了我一刀,差点儿把我胳膊剁下来,你看,他都快被打死了,但是啊,我这里可不能出人命的,知道吗?”
黄毛嘴里含糊不清地还在骂,一句比一句难听。
男人丝毫不恼,继续说:“你跟他是那么好的兄弟,是不是该替他多挨两刀?”
阿阚是个暴脾气,闻言过来,一手揪住黄毛,就又要喊人动手。
“等一下,”男人唇一抿,突然扯出个意味不明的笑容,在黄毛的尖叫声中主动叫了停,皱着眉,煞有介事地说,“阿阚,我平时怎么教你的?一点儿都不斯文。”
阿阚只得悻悻松了手。
斯文?
他踩着黄毛脸的时候,斯文去哪里了?
男人的脚还踩着黄毛,一手随意地搭在膝上,倾身过去,轻飘飘地问:“还想挨揍吗?”
黄毛刚尝过一顿毒打,那群打他的人都喊这个男人“老板”,想必今晚就是他让人下的手。他骂也骂过了,显然无用,生怕男人再吩咐一句他就没了活口,登时折下气来:“……不、不想了。”
男人唇畔勾着一抹笑,一双黢黑漂亮的眼眸深处,笑意却不染丝毫,“不想挨揍的话,一开始就告诉我不就行了吗?你说你不想挨揍,乖乖就范,何必费这么一番周折。”
黄毛死死地咬着牙,嘶喊:“是你的人抓了我,先动手——”
“操,”阿阚接言骂道,“打你就打你,还要征求你意见?你当你是个什么东西?以后少他妈在这里拿着你那破玩意儿卖,下次让老子见到先废你一只手——”
阿阚只顾着自己发脾气,这才意识到刚才有人诽他不斯文,他恨恨地向黄毛挥了挥拳头,最后说:“死黄毛,兰黛换老板了!你他妈记好了!以后小心点,知道了吗?!”
黄毛吞了下口水。
他听说过,前些日子兰黛换了个“新老板”,他今天也只是想碰碰运气罢了,谁知这么不走运。
这会儿确定了这位就是“新老板”本人,结合最近七七八八的传闻,他才有了切实的惧意。
听说这个男人以前在云缅那边跟着一个大哥混,后来想一家独大,杀了自家老大和老大亲儿子黑吃黑。
是林先生主动出马,收了那边的生意,于是他就来到了港城,两年的时间在这里混得风生水起,道上几乎没有人不知道他。
加之大概一年前,警察捣毁了市内一个毒窝,他一人劫下林先生的长子林槐突出重围,酣战之间还替林槐挡了一枪,自此他和林槐就有了过命的交情,两人契为异姓金兰,亲同手足。
林先生现今将棠街这一片都交给了他打理,除开这家“兰黛”之外,还有港城一家最大的地下拳场,可谓十分器重他。
有人说,他在林先生那里,几乎已经可以和林槐平起平坐了。
男人就此接过阿阚的话,问了声:“记住了吗?”
黄毛终于放弃挣扎,脑袋蹭了蹭他鞋底,在点头。
“听话啊。”男人松了脚,拿过手边的绷带,有一下没一下地在受伤的手臂上缠绕。
缠到一半,他突然想起了什么,侧头问,“你是谁的人?”
阿阚主动答:“金三的,之前也跟着褚秦混过。”
男人眯了眯眼,漫不经心地“哦”了声:“拖出去,做了。”
“……”
黄毛人还未从地上爬起,脸登时吓白了。
男人看他眼泪都吓出来了,血泪交杂的脸拧成了团破抹布似的,笑着:“怕了吗”
怎么能不怕?
“怕。”黄毛僵着脖子点了下头。
“你回去替我给金三和褚秦都捎个话吧,”男人一副改了主意的口气,笑着看着黄毛说,“就跟他们说,这个地方归我了,要是非要跟我抢生意做——”
“我知道了……”黄毛命悬一线的余悸未了,脸还白着,没等男人说完,一个劲儿点头,“大哥……老、老板……我我我知道了……你……你别杀我。”
“以后别再让我看到你,或是他的人来兰黛,记住了?”
“……记、记住了。”
“我还没跟金三见过面,别忘了告诉他,我姓沈。”
“……”
他抬眸,笑意斐然:“沈知昼。”
…
简单处理了下伤口,沈知昼又随手敲了根烟。
阿阚有眼色地过来为他点上。
“嘶——”
他咬着烟蒂,垂下眼,自顾自地包扎着,伤口还是有些疼。
深邃的眉眼在腾腾烟雾下,藏得明晦不定。
阿阚想帮他,被他躲开,“不用。”
“哥,去医院吗?”
“死不了。”
阿阚默了会儿,凑过来,大着胆子问:“昼哥,今天去见林先生了么?”
阿阚跟在他身边六七年有余,回港城后,明面上跟众人一样喊他老板,私下里,便还像从前那样称呼他。
不知是不是伤口痛了,沈知昼闷哼了声,一点猩红色在他唇畔抖了几下,忍了忍,淡声说:“没见到。”
“又没见到啊?”阿阚吸了口气,有些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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