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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裁的新鲜小妻子-第5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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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廓,鼻子也是东方女性少见的挺直立体,嘴巴小巧,唇线柔美,这又是典型的东方人标志了。她是一个善于保养的女人,骨子里散发着一股难以掩饰的尊贵典雅的气质。她身上的衣饰全是顶级名牌,这是一个里里外外都十分讲究精致的女人。就连脚趾头上浅紫色的指甲油亦是“香奈儿”……
  她的视线缓缓从资料上收回,随手撩撩耳边的头发,目露精光,神色里带着几分疑惑和几分兴奋。
  话着在宝。“文菁……文菁……姓文……只是不知道,她究竟是不是我要找的人呢?当年那个小女孩并没有正式的名字,只有小名,光看这照片,与十几年前的那个小女孩并不太像……她肯花九百五十万拍下刀鞘,多半是知道刀鞘的来历,应该是跟启华有关联的人吧……”这美妇在自言自语,时而拧眉,时而沉吟,而是摇头轻笑,别看她已经人到中年,她却是一个素颜美妇,底子这么好,如果经过精心化妆,一定会艳光四射。
  那一双瞳眸里蕴含着智慧沉稳的光芒,带着淡淡的倨傲,当她勾唇浅笑的模样,恍惚间,有点像一个人……如果仔细观察就会发现,这美妇的瞳孔不是黑色,而是……褐色。没错,她是混血。
  这一次刀鞘的拍卖,美妇得到了一笔为数不小的财富,可是在先前和萧夺的电话里,两人对这笔钱丝毫不曾提及,并非他们忘记了,而是这美妇对于这笔钱压根儿没放在心上。她将刀鞘拿出来拍卖的目的原本就不是为了钱,只不过是为了想赌一把,将她要找的人引出来……
  文菁又被人给惦记上了,毫不知情的她,此刻正在酒店房间里蒙头大睡。
  今天所发生的事情实在太刺激,她的心脏负荷有限,烦闷至极,想要借着睡觉来让自己心情平静一些。或许……睡一觉起来就能想到好办法了。
  文菁的想法是不错,可就是……越想睡越是难以入眠。脑子不受控制地冒出许多画面,干扰着她的思绪,尤其是,翁岳天的那张脸,总是挥之不去。文菁一闭上眼就会看见他双眼发红,嘴角噙着冷冷的嘲笑……
  在过去的五年里,文菁也时常会想起翁岳天,但毕竟她人在伦敦,见不到他本人,她就不会受到影响,她平静地生活,全部心思都放在小元宝身上,曾经的伤痛,都因为有了小元宝而渐渐地淡去。
  可是这种“淡”,并不是忘记或者愈合,而是被压抑了,被刻意隐藏了。就好比是一颗埋伏在心底的地雷,一旦被某个特殊的人踩着,就会引爆!有些伤,是一辈子的烙印,有些人,即使到死都会刻在你心上。
  翁岳天就是文菁心里那一颗地雷,只有他踩着才会爆炸。炸毁她的理智,炸毁她的冷静,炸毁她平静了几年的心。
  文菁想起在拍卖行的与他单独相处那一会儿的时间里,他不但吻了她,还大肆侵犯她,竟然还摸了她那里……文菁禁不住身子一阵紧绷,脸儿滚烫,羞愤之余,为什么还会心跳加速呢?真是太丢脸了……文菁不知道自己怎么会那么没有免疫力,难道就不能在他面前保持一颗平常心吗?
  心如止水……原来那么难。
  文菁在被子里翻来覆去,怎么都睡不着,只好闷闷不乐地爬起来,对着镜子使劲搓自己的脸,看着镜子里无精打采的面容,文菁不禁心里一疼……
  “文菁啊文菁,不准再想他了!他那么可恶,坑了你,侵犯你,还抢走了你的刀鞘,这样的男人,你还想着他做什么?”文菁恶狠狠地对着镜子里的自己说。可是在她的目光触及到枕头旁边的那根项链时,她就像被施了咒一样,刚刚坚定无比的目光又不知不觉软了下来。
  尽管她极度不愿意承认,但事实就是……爱和思念,已经深入骨髓,她无法欺骗得了自己的心。
  今天她出门之前洗澡了,匆忙中忘记戴上项链。
  文菁将项链拿出来握在手心,一股温润的触感传来,很亲切,就像是一个不会说话的老朋友一样。这羊脂白玉,小小的一块东西,陪她度过了多少个日日夜夜,在她人生最绝望的日子里,只要一看见这玉坠,他的声音就会在耳边漾开。这项链承载了太多有关于他的记忆,她一直视如珍宝戴在身上,难道,她错了吗?
  是不是假如不戴了,就不会再想起关于他的一切?文菁自嘲地笑笑,扔掉项链吗?她做不到。
  那是因为,翁岳天这个男人,从没有一刻从她心里被除去,留着项链不是因为它好看,值钱,而是因为……是他送的。
  千头万绪,化成一声幽幽地叹息,文菁将项链轻轻贴在脸颊,再放到嘴唇上触了一下……一抹心悸传来,她脑海里自动闪现出一幅画面……曾经有个俊美温柔的男人,将这项链挂在一个不说话的少女脖子上,他说:有它在,就是我在陪着你。
  那时的他,如同降临在冰天雪地的暖阳,好像划破天际的曙光那么暖,她能感受到,这样的男人,本质是不坏的,那么,今天他的所作所为,最后还说要她答应三个条件,是否真的不会是太过苛刻的条件呢?
  心情郁结,身边又没有小元宝在,文菁感觉很孤单,好想能抱着小元宝那小小嫩嫩的身子,听着孩子一声声地叫“妈咪”,她的心才不会那么冷。就算她不曾拥有什么,至少还有小元宝是不会离开她的……
  母子连心,文菁与小元宝就像有心灵感应一样,那小家伙给她发来一条短信:亲爱的妈咪,宝宝要跟妈咪视频。
  文菁心里一暖,连忙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头发和衣服,调整好情绪,打开电脑,登陆qq……
  不一会儿,屏幕上出现了小元宝的影像。
  “妈咪,宝宝好想你!”小元宝嘟着小嘴儿,粉嫩的脸上满是憋屈,这笑模样太招人疼了,文菁鼻头一酸,强压下胸臆里满满涨着的酸涩,轻柔地说:“宝贝,妈咪也好想你。你在干爹那里住得还习惯吗?有没有调皮不听话?”
  “妈咪,我很乖的,不信你问干爹!”小元宝笑嘻嘻地转过头,只见他白嫩的小手一拉……
  镜头里出现了一个俊秀异常的美男子,可不正是乾廷嘛!他就站在电脑旁边,不知怎么,他居然有那么一丝莫名其妙的紧张。
  “乾廷……”
  “嗨……”乾廷朝文菁挥挥爪子,露出一个妖媚迷人的笑容,像白炽灯泡那么亮。ua97。
  于是乎,有了以下对话……
  “文菁,你那边天气好吗?”
  “嗯,还不错,秋高气爽。”
  “文菁……你一个人在那边要注意安全,晚上睡觉的时候有锁好门吗?”
  “嗯嗯,我都会注意的。”
  “文菁……那个……你几年没回去的,吃的还习惯吗?”
  文菁很有耐心地回答:“当然习惯了,这里是我的家乡,感觉到处都是美味。”
  “。。。。。。”
  这么平淡无关痛痒的对话,小元宝受不了了,稚嫩而清脆的童声冲着乾廷说:“干爹怎么不直接说想妈咪了?干爹刚才还在说很想吃妈咪做的沙拉和牛排!”
  “小鬼头,别胡说!”乾廷慌忙捂住小元宝的嘴,生怕还有更加生猛的爆料。13385373
  “。。。。。。”
  窘啊……乾廷确实是想说点其他什么来着,可是一见着镜头里的文菁,他就不知道怎么说了,心里懵懂地充盈着一团模糊的东西,说不清道不明,让他如何说?
  文菁见乾廷被小元宝的话给呛得没声了,不由得心情大好,先前的阴霾顿时被扫去大半。浓浓的亲情温暖着她,抚慰着她浮躁不安的心灵。
  “妈咪妈咪……妈咪不是说今天要去买宝物吗?快给我看看啊,妈咪……”小元宝在镜头里挥着小手,兴奋地呼唤着文菁。
  文菁暗呼糟糕,她回来之前跟小元宝交代的时候,好不容易才说服了他乖乖留下,就是说她这次回来为了买到一件重要的宝物,还对小元宝说,那是外公留下的……这下可好,小元宝问起了。
  文菁的眼眶忍不住湿润了……她的儿子,她的心肝宝贝儿,原谅妈咪不得不又对你撒谎了,这几年,为了在儿子面前隐瞒她那些伤心的往事,她只能撒谎,现在因为刀鞘,她还要再次撒谎……这种滋味太苦太涩。
  “咳咳……那个……宝贝儿啊,妈咪已经买到了,只是现在没有带在身边,那个是很值钱的东西,所以需要很复杂的手续才能到手,大概要……过几天吧,等妈咪拿到就给你看。”文菁不能让小元宝看出异状,使劲让自己的笑容看起来自然一些,尽管她现在委屈得想哭。这都怪翁岳天,害得她又对小元宝撒谎了。身为一个母亲,每一次对儿子撒谎,那痛苦,比挖心还难受!
  小元宝有一点失望,但是很快就没事了,笑嘻嘻地跟妈咪聊天,说着自己这几天有多乖多听话,说着自己对妈咪的想念,还说,他晚上睡不着太想妈咪的时候,他就会听妈咪的cd入眠……
  文菁好几次差点哭了,狠狠地压下酸涩,将自己甜美的笑容留给孩子。这是她生命的支柱,她不愿意让孩子知道她一点点的不开心。所有的委屈,愤怒,心痛,无助……这些情绪她必须要藏起来。她始终有一个坚定的信念——做一个心里充满阳光的人,才能温暖自己,只有自己温暖了,她才能给予孩子温暖的生活和一个健康的未来。
  看着小元宝天真可爱,乾廷和小元宝相处得那么融洽,文菁心里好痒,默默对自己说,一定要打起精神,这边的事了之后,她就可以早日返回伦敦与小元宝团聚!
  视频对话结束后,乾廷牵着小元宝去吃饭了。这小家伙今天一反常态,吃饭的时候,只是随意趴了几口就下桌了,不像往常那么活泼,吃得也太少。
  乾廷虽然是个大男人,但是这几年,他和小元宝之间建立了深厚的感情。他可以不管别人的死活,但是小元宝……
  乾廷的隔壁就是小元宝的卧室,这是他特意准备的,里边堆满了各种可爱的公仔,毛绒绒的玩具。乾廷进来的时候,小元宝抱着一只比他自己还要大的“泰迪熊”,愣愣地坐在落地窗前发呆。
  第一次见到小元宝这样失落的样子,乾廷的心猛地一窒,缓缓走过去,坐在小元宝的床边。
  一大一小沉默了好半晌,小元宝才起身,抱着“泰迪熊”,小小的身影爬上乾廷的大腿,缩在他怀里。孩子童真的脸蛋上有着一丝迷茫,嫩嫩的声音说:“干爹,圣诞节之后我就五岁了,妈咪她会赶回来和我过生日吗?像我这么大的小孩,可以一个人坐飞机吗?”
  嗯?坐飞机?乾廷饶有兴致地望着小元宝,这小家伙在打什么主意?(求月票!凌晨一章,白天还有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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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5章 翁少的三个条件
  
  窗外依旧是阴霾的天气,这是伦敦的特色。舒骺豞匫有的人说,因为气候如此,所以在这里生活久了会被这种阴雨渗进骨子里去,使得人的性格也会受到影响。这种说法不知是否有科学依据,但是,能肯定的一点是,无论外边是雾天,阴天还是雨天,小元宝觉得,只要有妈咪在身边,就是晴天。
  可是现在,妈咪离他好远好远……
  一个美得让人惊叹的男子怀里,靠着一个粉嘟嘟,嫩汪汪的小不点儿,抱着好伙伴——那只大大的“泰迪熊”。男人魁梧的身躯就像一座难以撼动的小山,给人安全感,那小不点儿在他怀里蹭蹭,褐色的眸子怔怔地望着他,等待着他回答自己的问题。这幅画面,出奇的温馨美好,恍惚间,仿佛洒满了一室的阳光……
  乾廷抚摸着小元宝的脑袋,笑得有点贼:“小子,还有两个月的时间才是你生日,现在讨论你妈咪能不能赶回来的事,早了点。至于飞机……你该不会是想趁我不在的时候,偷偷跑去找你妈咪吧?”
  小元宝见自己的心思都被看穿了,反而大方起来,干脆地点点头:“我是想去找妈咪,不过我觉得,我根本不用偷着去。”
  “嗯?为什么?”乾廷轻扬的尾音显示出他的兴致,眼前这小家伙古灵精怪,满脑子的奇思怪想,瞧着神神秘秘的表情,又是有什么主意了?
  小元宝粉嫩的小脸蛋上露出讨好的笑容,使出他的杀手锏——童子香吻。“吧唧”一口,在乾廷脸上留下淡淡的水痕:“因为我有干爹啊,干爹不会让我一个人去的,干爹也很想妈咪,所以干爹会带着我一块儿去找妈咪的……嘻嘻……”
  “。。。。。。”
  乾廷一时语塞,没好气地在拍了一下小元宝的脑门儿,笑骂道:“小p孩,真亏你想得出来,我才不会带你去找你妈咪!”
  “真的不会吗?”小元宝眨巴眨巴圆溜溜的大眼睛,一副“我不信”的表情。
  乾廷一把将小元宝抱起来,然后放到床上,板着脸说:“小子,你给我听好了,老实点,不准再胡思乱想。你妈咪是去办事,又不是去玩儿,我们不能去打扰她,知道吗?你也别再想着坐飞机的事,你还小,单独一个人是上不了飞机的。”
  小元宝一撅嘴:“干爹不担心妈咪吗?今天视频的时候,妈咪的眼睛红红的,不知道是不是哭过了……我感觉到妈咪不开心,我想马上见到妈咪!”小孩天真单纯,尽管他很聪明,有时候甚至不会比大人逊色,但在面对一些特殊的人和事时,那股子拗劲儿,单纯得让人心疼。小元宝想妈咪,在他心里,哪怕是隔着千山万水。他认为只要他想去,就一定能实现。
  乾廷眼一瞪,心里被小元宝的话勾起了一缕莫名的烦闷……心事被一个小孩子看穿,多丢脸啊。
  “你妈咪是大人了,我不担心她,你也别担心。”乾廷没发觉自己说这话的时候口气有多僵硬。
  小元宝扁着嘴,不说话,只是皱皱鼻子哼哼几声,表示对乾廷的逼视……
  “行了行了,你就是把我鄙视一万遍也没用。你躺一会儿下来我给你新的程序玩儿。”乾廷知道小元宝喜欢什么,对什么感兴趣,希望他做出来的新东西能让小元宝暂时转移一下注意力,别老惦记着要去找妈咪的事。
  乾廷当然明白这孩子心里一定很不舒服,但他又何尝舒服呢。当小孩子真好,不开心了有大人哄着陪着,可是大人不开心的时候呢?
  乾廷从楼上下来的时候,神情再也不是刚才那么温和亲切,脸部的线条轮廓变得冷硬,漆黑的眼眸里酝酿出深深的墨色,脚步缓慢沉重。
  小元宝可以很坦白很直接地说他想妈咪,而文菁也总是会在视频或者电话里不停地说她有多么想念小元宝……乾廷突然很羡慕,怎么文菁从来就没有说起过想念他呢?希望她会想吗?这个念头在乾廷脑海里一闪即逝,可没一会儿又不由自主地开始琢磨了……这样的滋味,有点酸,有点甜,也有点……苦。
  曾经听人说过一句话:才下眉头,却上心头。难道就是自己此时此刻的心情吗?
  什么时候开始,他没有以前那般洒脱了,多了一份牵挂,就是多了一份烦恼。所谓,关心则乱。
  乾廷最自恋的一点就是自己的心理承受能力超强,所以他才能很大程度地压抑内心的某些想法,但最近似乎越来越浮躁了,变得不像他自己了……特别是今天视频的时候,看见文菁那双红红的眼睛,他就莫名地坐立难安。
  让她独自一人回去,是对是错?他真的能放心吗?
  乾廷拧眉的样子,乾帮的人最怕看见了。
  客厅里,飞刀那圆滚滚的身影麻利地跑过来,见乾廷的脸色很不好,飞刀只能小心翼翼地问:“老大,那几个打伤我们兄弟的混混已经抓来了,您要亲自处置吗?”
  乾廷连眼睛都没有眨一下,轻飘飘地说:“敢动乾帮的人,不知是不是吃了熊心豹子胆,先剁几根手指下来再发落。”
  “是。”飞刀恭敬地应了一声下去了。只不过却是暗暗摇头叹息……老大又和以前一样血腥了,多半都是因为文小姐不在的原因。
  原来乾廷在五年前是一个十分暴力血腥的人,信奉“以暴治暴”的原则,但是自从捡回了文菁,有了小元宝之后,乾廷慢慢地不再那么冷酷残暴了,一颗孤寂了多年的心有了家的温暖,处事方式也有所改变,最明显的就是很少见血光了,除非是实在必须要见血……
  但是文菁这才走没几天,乾廷心底那种嗜血的念头又有了复苏的迹象。飞刀都看在眼里,他当初跟乾廷一起在江边遭遇到文菁,一直到现在五年来,乾廷的种种变化,飞刀做为一个了解事情始末的旁观者,心里时常为乾廷着急。明明是很在意文菁母子,偏偏不敢承认……这别扭的男人啊。
  =
  电视里正播着一个访谈类节目,这一期的嘉宾是本市极具话题性和争议性的人物,但同时又是无数人羡慕嫉妒恨的人物——魏婕——“启汉”集团现任总裁。
  “启汉”集团是由文启华生前一手创办的,但在他自杀时所留遗嘱中,“启汉”没有交给他的女儿,反而是交给了他的助理,魏榛。
  关于这一点,人们百思不得其解,但谁都阻挡不了事实的发展,魏榛继承了“启汉”。五年前,魏榛失踪,生死未卜,现如今,“启汉”又回到了文启华的女儿魏婕手里。在所有人的意识里,这似乎才是众望所归,这才是回到了正常的轨道。
  魏婕确实有着过人的聪明才智,接手“启汉”之后,没有做太大的改动,没有让公司产生太大的动荡,平稳过度,安全又稳妥地完成了核心权力的转换。当然了这其中,少不了有一半是因为翁岳天。他其实并没有出面为魏婕做什么,但是这几年来,两人的关系一直在外人眼里就是一对情侣,魏婕成为总裁,公司的其他股东和高级主管们,正是因为她背后是翁岳天,本市的商会主席,难道不卖几分薄面吗?谁会傻到去为难商会主席的女人?因此她才能够稳稳当当地坐上那个位置。
  魏婕没有让人看笑话,她当上总裁之后,公司的业绩比以前更好了,尤其让人刮目相看的是,公司的产品竟然成功打入了周边几个小国家的市场。小是小,但几个小国家加起来,积少成多,出口创汇十分可观。
  半年前,某个国际权威的企业品牌榜上,“启汉”的排名上升了十几位,一跃成为前五十强,这是“启汉”成立以来在该榜上最好的排名。这将会为公司带来更大的荣誉和利益,同时也真正奠定了魏婕在商界的地位,一时间风头正劲。
  前不久,魏婕刚刚被评为本市“十大杰出青年”。以往这“十青”里,鲜少有女人,更何况魏婕跟翁岳天的那层关系摆在那里,使得魏婕的身价越发高涨了,她的名气比以前还要大,真正地与那些上流社会的顶级富豪们平起平坐了,再也不用忍受人们异样的目光。以前总会有人问起她为什么会眼睁睁看着亲生父亲的产业落入别人手里?她每每无言以对,但现在不同了,她风风光光地拿回了属于她的一切,“启汉”集团在被魏榛经营了几年之后,实力更加雄厚了。魏婕就像一个坐享其成的人,她的幸运,羡煞了无数的富二代……
  电视台事先取得了魏婕的同意,但由于原先安排好的主持人生病了,无法照常工作,只好让新上岗不久的一个美女主持来顶替。
  女主持人年轻貌美,明亮的眼神里有着一股“初生之犊不怕虎”的劲儿,她心里暗暗盘算着,等一会儿要除了问一些事先策划好的问题,是不是还应该让节目多出几个亮点呢?
  女主持心想啊,魏婕那样的人,不会很小肚鸡肠的吧,即使问几个犀利一点的问题,她也不会生气的吧……
  魏婕出现的时候,摄影师刻意从左侧取镜头,那是因为魏婕右侧腮边有疤痕,虽然不是很明显,还擦了粉,但这是高清啊,哪怕脸上长一颗痘痘也会很明显的。
  从这个角度打过去的镜头,巧妙地掩饰了魏婕的疤痕,这么看上去,她就是一个完美无瑕的女人。
  卡其色职业套裙,裁剪精细,里边的白色衬衣扣子开得很低,优美的颈脖下,雪白的沟壑若隐若现,为她庄重成熟的外表又平添了几分妩媚xing感,姣好的面容,高雅的气质,每个眼神动作都宛如经过精心设计一般,恰到好处。在场的人不禁纷纷暗赞,这就是新一代的女强人,果然是尊贵的公主,是豪门大户的典范。能里乾了。
  魏婕一直保持着得体的仪态,笑容亲切端庄,言词谦逊而不失幽默,台下坐着那几百号观众时不时为她精彩的言论而喝彩鼓掌,现场气氛十分和谐美好,这次访谈的效果让电视台的领导和节目组的人非常满意。
  营造了如此融洽的气氛,女主持通过与魏婕的接触,心里也放心多了,更加认为即使她临时增加几个小问题也无伤大雅,说不定还会让观众们更加感兴趣,印象更加深刻。
  这么一想,女主持的笑容越甜了,说话的声音更柔了。
  “魏小姐,您在事业上很成功,是众多女性心目中的榜样,不知道什么样的男人才是魏小姐理想的结婚对象呢?会是翁总吗?两位交往多年,不知什么时候好事将近呢?”女主持早就听说过魏婕和翁岳天的事了,大家都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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