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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少的呆萌纨绔妻-第7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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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仲文沉吟,似在思考。
    “九九,你想现在分遗嘱吗?”良久,他这样问她,声音低迷,他怕谈及这个问题,九九的情绪会不稳定,不敢贸贸然问出口。
    九九不答。
    兰仲文的心眼子都提到喉咙处了,正想哄她,就见九九摇了摇头,声音平静,“我不想,爸爸妈妈的遗体还没找到,没找到,就是有生还的机会,就算只有一线生机,我也不想放弃。”
    她已经是死过一次的人了,现在活了过来,不会再做傻事了,她也知道堕落和自暴自弃都不能解决问题,不会在颓唐下去了。
    “嗯。”兰仲文摸了摸她的头,她这样想也是对的,如果九九父母还活着,最好不过。
    万一他们是易珈蓝猜测的那样,是被人害死的,那么,现在不分遗嘱更是对的,等找到他们的遗体,调查了死因,在分遗嘱也不迟,反正九九现在又不需要那些钱,有他在,不至于让九九挨饿。
    “九九,那么这段时间就委屈你装成之前的样子吧,不要被任何人发现,等找到爸爸妈妈的遗体在说,好吗?”
    九九点头,“我也是这么想的,万一他们还活着……”
    说到这里,她的鼻头发酸,就算不会在做傻事,可是一提到爸爸妈妈,她还是忍不住难过。
    兰仲文张臂抱住她,“好了,暂时就这样,不提了,乖,不哭,我们来种草莓吧,你爱种在我哪里就种在哪里,我都不反对。”
    九九破涕为笑,把头埋在他脖子处,用力地吸着,种出了个鲜红的草莓。
    九九以为兰仲文会气急败坏,但他其实是在想,等下一定要穿件体恤出来才行,可以秀一下恩爱,让所有人都知道,他有老婆了。
    但是在秀恩爱之前,他得等客房里那两只回去了才行,九九康复的事情,还是越少人知道越好,以免消息漏出来,就麻烦了。
    他不是信不过安岑,而是安岑年纪太轻,怕她藏不住秘密,况且,九九的家事,安岑也没必要卷进来,所以她们知道得越少,越安全。
    想到这,兰仲文叮咛她,“九九,除了我之外,你面对别人,都要像之前一样,不说话,也不认识任何人,好吗?”
    “任何人吗?包括小姨?”
    “你小姨那方面,我来跟她说吧,一切交给我,你只要继续做沉默的安妮就好了。”
    “沉默的安妮?”九九疑惑,“是什么东西?”
    “就是一个不会说话的女孩,就是昨晚的你了,记住,你不认识任何人,包括你小姨,在我没有说出来之前,你要骗过她的眼睛,只要你可以从她的眼皮下让她相信你还没康复,那么,你就可以骗过所有人了。”易珈蓝十足十的聪明,用她来试验,应该最好不过了。
    “可是。”她的眼珠转了转,“安岑和小颖……”
    “她们没问题的,她们来香港只能呆满七天,最迟明天就回去,昨晚项目完成了,今天上线,我就忙完了,所以,让她们再陪你玩一天吧,我明天开始,就可以在家里陪你了。”到时候,就是他们的甜蜜日子到了,天天二人世界,想想都开心。
    “那好吧。”
    “嗯,你在家里乖乖地,要是实在演不下去,你就在房间睡觉,我晚上早点回来,到时候我们可以……”
    “可以你妹啊!”九九想也不想就拒绝。
    兰仲文一楞,反应过来,哈哈大笑,“九九,我说的不是那个意思,我只是说,我们可以聊聊天。”
    九九小脸一红,“你一边去。”
    “好,那我去上班了。”说着从水中站了起来,吓了九九一跳,她捂住眼睛,不去看那个庞然大物。
    兰仲文好到爆的身材展露在空气中,常年锻炼使他穿衣显瘦,脱衣有肉,线条流畅,肌理分明,俯视着她,差点笑岔气,“九九,我们都是老夫老妻了,你还害羞什么啊?”
    “屁!我们还没结婚!”
    他弯下腰,惑人的眼里笑意促狭,“可是,我们现在跟结婚了又有什么不一样呢?我们住在一起,做着夫妻之间该履行的义务。”
    说到这里,他还在九九脸上轻轻吹气。
    九九皱眉,挥开他的脑袋,“你赶紧滚去上班吧。”
    “好,遵命。”他拿过架子上的毛巾擦头发和身子,在把一件件衣服穿上,以前的他可能会害羞,可是九九生病那段时间,他们天天一起洗澡,并且还维持了一个多月,他已经习惯了。
    临出洗手间的门,兰仲文亲了九九的嘴角一下,声音温柔,“等我回来,老婆。”
    九九莞尔,“好。”
    “我叫你老婆了,你该叫我什么?”
    “你快去公司吧,不是说很忙吗?”
    他轻轻摇头,“不,我等你喊了在走,你昨晚刚好,我已经很久没跟你说话了,好想念你的声音。”
    九九愣了下,心中荡出甜蜜的涟漪。
    “知道了,老公,快去上班吧,我等你回来。”
    “嗯,在亲一下,马上走。”他又吻了九九的额头一下,才恋恋不舍地离开。
    昨晚的他还疲累不堪,而今天的他,神清气爽,疲劳的红血丝从他眼中退了下去,九九好了后,他就不用在分心去担心她吃不好,开不开心的事情了,可以全心投入工作中,为自己,也为了九九,创建美好的未来。
    安岑醒的时候,看见九九在客厅里看电视吃水晶虾饺,有些吃惊地挠着蓬乱的长发,“咦,九九,你在吃什么?”
    九九刚想开口说话,发现不对,赶紧啊啊啊地叫了几声。
    安岑顿时一阵心疼,“还是不能说话,哎,可怜的九九啊,长得这么漂亮,怎么就那么苦比呢,居然生了这种病。”
    九九觉得好笑,安岑又说:“估计是兰花儿买给你的早餐吧,哎,我表弟怎么就那么好呢?什么时候,我才能遇到一个像表弟一样的男人呢,悲剧。”
    说着就游荡进洗手间了,门‘砰’一声关上,九九忍不住大笑,安岑的幽默气质还是那么浓厚,太好玩了。
    安岑和吕颖说是来照顾九九的,但年轻女孩,哪个早上不是睡到日上三竿的,现在十点多了,她们还没起床呢。
    这段时间,早上都是兰仲文买了早餐放在桌上,然后就去上班,九九醒来,都是自己游荡到餐桌前吃早饭,接着坐在客厅里发呆。
    等安岑和吕颖醒来,基本就可以吃午饭了,安岑刚才醒来,就是打算去上个厕所,然后继续睡回笼觉。
    但见九九在看电视,有点奇怪,因为九九之前都是不看电视的,她拧开客房的门把,觉得还是不对,于是走过来坐在九九身边看她。
    她也不说话,就是安静地看着九九,观察她有什么不同,总觉得今天的九九,有种怪怪的感觉。
    九九内心一惊,把翘起的二郎腿放了下来,放空目光,发呆。
    安岑盯着她,目光越来越诡异,九九心脏突突地跳,不会被发现了吧?
    安岑慢慢靠近她,手伸到九九脖子处,点了点,“这是……”
    “草莓!居然是草莓!”安岑翻开九九的衣领,九九不敢反抗,因为她现在就是个精神失常的病人,不可以本能去反抗,她心下一片凄楚,不会把安岑发现了吧?
    安岑看着她锁骨下的肌肤布满吻痕,气得大呼小叫,“兰花儿这个混蛋,九九现在是没有意识的啊!”
    “这个混蛋!不行,我要打电话去骂他。”安岑自己神神叨叨说了好一会,然后就真的去打电话了,九九不能阻止她,背着安岑偷偷咬紧嘴唇。
    妈蛋!
    事情怎么就变成这个样子了?
    安岑拿起电话,声音大得要挣破九九的耳膜,“你怎么回事啊?九九现在精神失常啊,她没有意识的,你怎么可以……什么?你说她是你老婆?你们还没结婚……订婚?订婚算个狗屁啊……啊?你们之前就已经……什么……真的吗?那好吧……”
    安岑的声音突然弱了下去,挂掉电话。
    九九竖起耳朵,没听清,有些着急,兰仲文到底跟安岑说了什么啊?怎么安岑一副做错事,理亏的样子?

☆、第三十七章 约会(二更)

安岑挂掉电话走过来,啧啧啧地摇了摇头,对九九说,“九九,没想到是你主动的。”
    九九差点囧得眼珠脱眶,及时忍住了,心里怒骂,兰仲文这混蛋,居然跟安岑说是她主动的,哼哼,看晚上回来不扒了他一层皮。
    “好吧,其实主动也没什么不好的。”安岑自顾自说着,“你能拿下他,已经很不容易了,我很佩服你,不用害羞。”
    九九是想害羞也害羞不了好吗?僵硬着一张脸,要多难看就有多难看。
    不一会,安岑又捂着嘴笑了起来,九九有种不好的预感,她已经像一阵风一样卷进客房里了,把正在熟睡的吕颖挖了起来,没多久,就传来了吕颖的惊呼,“不会吧?他们昨晚真的?”
    “真的,九九浑身都是吻痕……”两人叽叽喳喳说了起来,九九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听不清她们的对话,心急如焚。
    她突然有种,还不如不康复的感觉,这样是即好奇又不能去探索,就跟隔靴搔痒一样,搅得她浑身难受。
    接着,房间里的两人都冲了出来,吕颖翻了九九的领口一下,和安岑笑作一团,“嗯,以目测来看,昨晚九九有点凶猛。”
    九九心里憋着一团火,这个兰花儿找死!
    两人又花枝乱颤地笑了好一会,吕颖羡慕地说,“好幸福,我也想和乔漠……”
    噗——
    九九差点就喷了,奈何只能装傻装傻在装傻。
    “来,说说你和乔漠那小子的事情,发展到哪个地步了?”安岑拍了吕颖纤细的手臂一下,长腿盘到沙发上,媚眼如丝。
    这两人都是一等一的美女,安岑面容妖冶,水蛇腰,大长腿,一双如丝的媚眼引人浮想联翩。
    吕颖身段惹火,前凸后翘,浅褐色的瞳孔和深邃的五官令她看起来就像个混血儿,性感火辣。
    而九九,眼珠像海水一样的颜色,皮肤象牙白,整个人看起来懒懒的,淡淡的,却有股让人移不开视线的绝然气质,就像开在海拔7000米外的蓝色鸢尾,清冷,孤绝,傲立于万壑之上,要人倾尽所有献给她,才敢仰望。
    这三人要是走出来,回头率百分百,不同的气质,却撞击出一股魅惑众生的魔力,如果要用颜色来形容她们,妩媚的安岑属于紫色,神秘冷艳。
    火辣的吕颖属于红色,优雅奔放。
    而淡泊的九九,属于蓝色,纯净清冷,各有各的气质,互不冲突,叫人眼前一亮。
    “别提了,乔漠哪会理我啊,他小时候被我打怕了,现在见到我,就躲着呢。”吕颖走进厨房里,把冰箱里的冰淇淋搬出来,给九九和安岑派发了汤匙,‘咔哒’一声,把冰封的冰淇淋盖打开。
    脸盆大的冰淇淋,三人一起吃,九九充当傻子,一边吃冰淇淋,一边听她们聊天。
    “哎,正常,男人都怕凶悍的女人,你要温柔一点啊。”安岑吃了一口,“芒果口味的,真不错。”
    “是啊,我正在慢慢改呢。岑,你来了这么久,就没发现吗?”吕颖睡衣的带子掉了下来,她伸手捋好,太瘦了,只要一倾身就会掉下来。
    “发现什么?”
    “兰花儿这公寓啊,什么吃的都是芒果口味的。”
    安岑想了下,“还真是,芒果干,芒果糖,芒果冰淇淋,芒果果酱,全是芒果的,他是个芒果癖吧?”
    九九心里憋得想发笑,那还不简单,因为她喜欢吃啊。
    “不知道,不过都挺好吃的。”吕颖把汤匙含在嘴里,拿过旁边的座机,“午饭想吃什么?我来叫。”
    “嗯……”安岑凝着眉想,吃什么这个问题,太伤脑筋了,每天都不知道能吃什么。
    她看了九九一眼,“九九,你知道香港有什么好吃的吗?”
    来这里这么久,每天吃的外卖都是炒饭,烧鹅饭,猪扒饭,就没别的了,真的很腻味,她很想吃点传说中的港式甜点啦,丝袜奶茶啦,鸡球大包啦,小吃啦什么什么的,可是因为九九生病了,兰仲文又忙,除了野餐那日,她们日日困在兰仲文的公寓里,无聊死了。
    披萨!
    九九在心里呐喊,点披萨,她好久没吃了,好怀念那个味道啊。
    “九九要是能带我们去吃就好了。”吕颖遗憾地说。
    吕颖这么说,九九也怪不好意思的,她们来香港这么多天,都没出去玩过。
    天天在家里唱大戏,走台步逗她开心,她却什么也不能做,真想抢过电话叫个披萨和薯条鸡翅请她们吃啊,她们大概没吃过这些东西吧,在89年,这些东西还是很罕见的。
    九九内心苦比,她们两就找不到好吃的东西苦比,三人对视着,一时没有话。
    “叮咚叮咚……”突兀的门铃令三人一怔,安岑率先反应过来,赶紧冲进房间里穿内衣,换裙子,在跑到玄关处开门。
    不一会,她拿着一盒大披萨和一大袋吃的走了进来,摸不着头脑,“也不知道谁叫的,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味道好香。”
    九九忍俊不禁,扭过头,嘴角在阴影处弯成一抹甜蜜的弧度,早上跟他说要吃披萨,他还不肯,下午就帮她叫了。
    这个口是心非的家伙。
    九九心中感动,看着安岑把披萨放下,装作木讷地打开那个包装,海鲜大烩,她的最爱啊。
    她心里感慨一声,把披萨撕出,拿起一块吃起来。
    “哎,九九,你怎么吃了,等下要是隔壁的,怎么办?”安岑没拦住她,披萨已经塞进了九九嘴里。
    不过,味道闻着好香啊。
    “管他的呢,要是隔壁的,还他们钱就是了。”吕颖倒是干脆,学着九九撕出一块披萨放进嘴里,“嗯,好吃。”
    安岑看她们吃得津津有味,也不管了,拿起一块塞进嘴里,满足地发出感慨,“唔,我终于觉得我像个人了,天天吃那么油的饭,便秘啊。”
    吕颖噗嗤一声,差点把口中的披萨喷了出来,“你可以不要在吃饭的时候说这么恶心的话题吗?”
    “我就是这么的另类,这么的特别,你模仿不来,所以,崇拜吧。”安岑自恋地说。
    “滚。”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吕颖和安岑说话也变得如此亲密,其实这里三人的关系,说起来真的很奇怪,当初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三人或多或少,都不会想到,今日的感情会这么好。
    安岑有自己的生活朋友圈,她们那群军院的女孩,从小跋扈纨绔,一起长大,一起欺负别人,躲在女厕所里学人家男同学抽烟,把自己呛得差点流眼泪。
    岁月时光中的那群发小啊,也不知道怎么了,性格越变越奇怪,她们之间关系之所以淡了,完全是关于钱的问题,平常出去外面玩,基本是安岑给的钱,因为安岑家境比较好,也不在乎那么一些。
    高三那年,安岑逃课,学校抓严,没人敢和她一起逃课,无所事事的她晃到了学校的福利社,吕玫刚好也是落单的那一个,两人对视一眼,就笑了。
    安岑看着凶,其实胆子只是一般,没吕玫那么大,吕玫爬进无人的教导处里,偷了一本请假条,撕了一半给她。
    那时候她们根本不熟,吕玫这么对她,让安岑觉得她人挺仗义的,两人一起出了学校,去校外吃番石榴,零食,一分钱一包的零食,又便宜又好吃,两人聊了很多事情,渐渐的,敌意冰释。
    付钱的时候,吕玫坚持一人还一半,不要安岑请客,然后,她们两人就变成朋友了。
    只要安岑跟吕玫在一块,吕玫都不要安岑请客,安岑的发小,每天课间休息,就会来找安岑去买饮料,安岑若是不去,她们就跟安岑要钱买,吕玫每次见了,就会把安岑的钱抢回来,对她们说,“要喝自己买,没钱就别喝。”
    次数多了,吕玫觉得安岑大方过头了,这样不是爽快,是傻,人家根本就是当她是冤大头,吕玫叫安岑把零用钱都放在她那里,要去买饮料,就来跟她要一瓶饮料的钱去买,别没事天天请别人喝饮料,另外,如果别人跟她一起去的,叫她想喝什么买什么,付自己那份就行了,如果别人说怎么只买一瓶,叫安岑跟她们说没钱,要是不敢说,就说是吕玫请的。
    一般大方的人生活环境都差不多,九九,安岑都是一类的人,他们都是由于父母给钱大方,花钱习惯,渐渐的,养成喜欢买单的性格,这样的人出去都是小伙伴最喜欢的朋友,但他们自己,其实内心也很煎熬,有钱在身上还好,如果没钱了,让人请一顿饭都浑身难受,想着下次一定要请回去,结果导致越花越多,永远存不起一毛钱,而花她们钱的人,却攒了大笔钱。
    最后导致,喜欢花钱的人越来越没钱,再有钱还是花光,其实就是因为她一人的零花钱在养几个人,而其他几个人,就吃喝玩乐都不要钱,钱可要买各种漂亮的衣服,炫耀什么的。
    其实养小伙伴的任务,是她们男朋友的问题,自己本人不该去当她们的提款机,也许本人没有这么想过,但是大方的性格会引来这些朋友,并且使她们觉得自己爱买单,然后小伙伴自然而然地,跟爱买单的人出去,就不会买单了。
    这是吕玫告诉安岑的,吕玫可以说是安岑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朋友,不要她的钱,不要她请客,她自己有零花钱就买,没有的话她宁愿渴着,馋着,不吃。
    她跟安岑在一起,会教她省钱,把钱留着买些衣服什么,总之,对自己好点,杜绝爱占便宜的小伙伴。有一次出去吃韭菜饼,那种饼很小一个,水晶皮的,一毛钱2个,一个人可以吃七八个,两人吃了十几个,突然碰到安岑的发小,她们就围了过来,问安岑最近怎么不找她们玩了。
    安岑说忙呢,现在放学都是直接回家,没出去吃东西了,几人就围了过来,点了很多东西,也聊了很多,本来气氛是挺融洽的,但是付钱的时候,就没人说话了,都低着头假装玩手指,老板在旁边等了半天,吕玫笑着拿出1块钱给老板,指着她跟安岑吃的那个盘子说,“阿姨,我们两刚点了这盘,8毛钱,给你。”
    老板笑着给她找了2毛,吕玫把钱塞进口袋里,看着安岑那群目瞪口呆的发小微笑,几人微微尴尬,七嘴八舌的说,“我没带钱呢,谁有钱?给一下。”
    “没钱你还点那么多,你还真敢点。”
    “你没吃吗?吃得最多得就是你。”
    “我吃的,但是东西是你点的啊,你敢点东西你怎么不给钱呢?每次出门都不带钱,真不知道是真的还是故意的。”
    几人吵得不可开交,安岑丢脸地看着她们,为了几块钱吵成这样,至于吗?
    最后东凑凑西凑凑,实在钱不够了,一直不说话的若水才拿出钱包,一沓百元大钞,目测得有十几张,安岑吃了一惊,她居然存了这么多钱?
    她翻开大钞,从最里面拿了张一块钱出来放在桌上,凑够钱才买的单。
    安岑那天差点气笑了,回家的路上,一直闷着脸不说话,吕玫说,“你现在知道了吧?她们就算有很多钱,也不会抢着买单的,有些是每天故意带很少钱,比如只带一瓶饮料的钱,有人请钱就省起来了,如果没人请,她也有钱付自己那份,但是她们绝对没有想过,要请你吃和喝,懂了吧?”
    自那天开始,安岑就不在跟她们来往了,而和吕玫,感情越来越好,一起上下学,做闺蜜,一起上广州大学。
    然后自然而然,她就认识吕玫的妹妹吕颖,然后才知道她在学校那么凶的关系,不是因为虚荣,也不是因为想出名,而是因为乔漠,吕颖本人没什么朋友,也不爱惹事,独来独往,只有碰到乔漠的事情,才会变得一身刺。
    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故事,环境造就性格,没有天生的恶人,也许年少曾走过歪路,但只要及时回归正途,人生还是没有什么影响的,正如安岑和吕颖,安岑只是天*玩,吕颖是为了某个人,她们把自己伪装成凶悍的外表,而实际上,她们的心都是柔软的。
    相比之下,九九的年少时期比她们两人逊色了很多,没有她们勇敢,没有她们灿烂,所幸的是,她遇上了兰花儿,于是从初三那年开始,她的霉运因为兰仲文的出现逐渐消失,有他在的地方,阴暗都要躲开,他为她带来了阳光,欢乐和笑容。
    有他在身边,幸运开始降临,他就似一盏黑夜中的明灯,为她照亮了前方的道路,哪里有绊脚的石头,哪里有陷阱,哪里有柱子,他都会在她头顶为她照亮,让她看清一切障碍,从而顺利地走过成长的道路。
    因为她,她变得勇敢,虽然她现在还是挺没用,但是每年细微的改变,却是不可否认的。
    她从暗恋,初恋,爱情,一一走过,5年多的感情,他为她做了太多,让她少受了许多磨难。
    原本一个人,从接触爱情开始,一定要经历热恋才会觉得自己爱过,一定要经历失去才会懂得珍惜,一定要经历怀念才会懂得遗憾,所有人都要经历过这些问题,才能真正成长,在变得成熟。
    而九九,已经经历过了这些,却没有失去他。她想,这辈子她在不可能遇到这样如醇酿的感情,经历暗恋,甜蜜,浓烈,吵闹,同居,最后灵魂合一,化为不分你我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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