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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疼,那么爱-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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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
  3
  是在有一天的地铁里,凉生到站,我站在门口,看他穿过重重的人群,背影坚毅,脚步执着,我突然地哭了。我想这样好的凉生,为什么上天偏要这么迟地,才将他送到我的身边,而且,这样的离去,是不是永远都不再回来?我在地铁要开动的那一刻,拼命地跳下来,高喊着凉生。而凉生,亦很快地转身,飞奔过来,紧紧地将我拥住。那是我们第一次相拥,但我和凉生,却知道,我们需要,在以后的日子里,永远这样相依相守。
  我开始给马克提及工作的事,我说,马克,我需要有自己的生活,我不能守着一栋房子,一日日百无聊赖地过下去。马克很惊讶地看着我,一字一句地反问道:为——什——么?!还有哪个女人,能像你这样幸福?我鼓足了勇气,大声地反驳他:你难道不觉的,一辈子都活在笼中的鸟,是种悲哀吗?你是给了我衣食无忧的生活,可是,马克,你忘了,生活不只是需要吃饭就够的,我想要与别的女人一样,自食其力,不再依赖你的供养。
  马克终于答应放手让我工作,但却只能在他下属的一个策划部,而且,让他的秘书,每日接送我上下班;他说,这样,我的心,才不会变得太野。马克将我当成他私人的一件物品,我觉得不悦,但是能够像凉生那样,快乐地工作,其他所有的不快,又算的了什么呢?
  周一的清晨,我被马克的秘书,接至一栋30层的大楼前,而后我乘电梯,到16层。跨出电梯的那一刻,我看到凉生,从对面的策划部里,走出来。彼此静静呆立了足足有十分钟,是凉生在来往的同事里,微笑着伸手过来,道:你好,恬安。我握着凉生的手,嘴角上扬,想神情淡定地回一句,你好,蓄积的眼泪,却还是哗地落下来。
  4
  每个人都知道,我是公司老总的妻子。但却只有我和凉生,才明白,我所有的努力,只不过是为了能够一步步地,从马克的身边走开,握住凉生的手。可是还有比这更荒诞的事么,我拼命地想要逃离马克,却是将凉生,一起拉到马克的视线里来?
  没有男同事,与我随便地开玩笑,他们在我经过的时候,全都恭敬地点头向我问好。等我走过了,才会长长地舒一口气。似乎我的到来,将他们最后一点自由的空气,也给剥夺了,就像,我无意中剥夺了我和凉生,最温情的地铁时光。
  只有在无人的走廊里,我和凉生,才会彼此深深对望上片刻,而后忧伤地走开去。凉生从来没有强迫过我,离开马克,可是他不知道,我却是需要他的压力,给予我勇敢出逃的勇气。如果,他肯丢掉这份工作,丢掉马克对他日益加深的信任和赏识,到另一个无人知晓的城市里去。
  还是忍不住对他的思念,在周末来临的时候,我截住凉生,我说,凉生,我需要你。凉生叹气,走近一步,拨开我额前的头发,说,可是恬安,你会后悔的,这样的安稳和舒适,或许你逃离后,过不了多久,你就会拼命地想念。
  我努力地摇头,把眼泪都摇下来了,才说出一句话:凉生,为什么你始终不肯给我们的爱情一份勇气?
  那个周末,我和凉生坐在地铁里,紧握着彼此的手,什么也不说,似乎这样的时刻,都会很快地消失掉,再不回来。亦似乎,我们不到站,这份爱恋,也不会终结。可是,我们都清楚,是到下决心,丢掉或是守护住这份爱情的时候了。
  5
  马克几乎以命令的语气,让我参加月末他们高层的会议。马克盯着我的眼睛,在会上,一字一句地念完了公司,不,是他一个人对凉生的撤职决定。终于还是有人,发现了我和凉生的秘密。我坐在凉生的对面,看他在听完决定后,转身离去。我想要追出去,却被走过来的马克,无声又强横地,按住了双肩。
  这样一段爱情,我以为,会给我和凉生,都带来美好,但却没有想到,是以这样的方式,戛然而止。凉生等着我逃离马克,逃离这样许多女子拼命想要的生活,而我,却悲哀地发现,我是那么地自私,至始至终,快乐的,只是我自己。我爱凉生,我要他幸福,而这唯一的办法,是我放手,任凉生,孤单地走出自己生命的地铁。
  我换掉了手机号,将那个盛满了凉生短信的号码,丢在我认识凉生的地铁里。我在马克渐渐地淡忘掉凉生的一个午后,冷冷地提出了分手。马克几乎是叫嚣:恬安,离开我,你会后悔!你这个虚荣世俗的女人,你把自己最想要的物欲与荣耀,都丢掉了!有勇气,为什么当初不肯跟那个人走?!
  我淡淡笑着,告诉马克,恬安是个虚荣的女子,在大学毕业后,为了贪图一世的安逸,嫁给同样世俗的马克;但是,那个被虚假爱情自欺着的女子,再不回来。我放手凉生,是不想让他活在对我的愧疚里,他终会明白,他没有将我带走,可是他给了我世上最珍贵的情感,那就是,他让我学会懂得爱情,懂得怎样才是,真正地怜惜自己。
  是初冬的一个晚上,我在打算关闭的邮箱里,看到凉生的信。只有短短的几行,他说,恬安,我已经离开上海,去了北方一个陌生的城市。我从不会怨你,不舍马克给你的生活。但还是想要告诉你,恬安,我是那么地爱你,爱到唯有放手让你幸福,才会心安。恬安,珍重。
  我在上海租来的冰冷的房子里,环拥住瑟瑟发抖的臂膀,大哭。那段用水写在石板上的爱情,就这样,在冬日的薄阳里,一点一点,消失掉了。可是,我亦知道,此生,我再不会写错爱情。

第十四章 那是我送你的棉花糖
  1
  蓝美是个温柔又安于现状的女子,大学毕了业便在父母的安排下结婚,而且一年后就有了女儿。她的丈夫,是个出色的工程师,也很爱她。看她身体不好,便不再让她工作,静心在家休养。这样做个专职主妇的生活,蓝美倒是喜欢,觉得温暖妥贴,亦是长久。
  可是命运却偏偏没有让她的幸福,这样长长久久地持续下去。女儿两岁半的时候,蓝美如往昔一样抱着她,在楼前的小花园里等丈夫开车回来吃饭。却是等了两个多小时,女儿都饿得哭了,才等来一个人。那人是丈夫的同事,他说,蓝美,你丈夫出了车祸,已经……没有救了。蓝美迎着阳光怔怔地看着那人,直看得他慌乱地蹲下身来,拼命地摇她,泪,才哗地一下子,涌出来。
  丈夫的后事,几乎是那位同事一手给操办的。他还很多次地找公司的领导,并最终从公司里领了一大笔的抚恤金送给蓝美。蓝美看着那个用自己一生的倚靠换来的数字,却是忍不住又一次大哭。那个同事站在一旁,给她递过毛巾来,又把一张名片放在她的书桌上,说,蓝美,你要振作,好好地活着,照顾好你们的女儿,这才会让澜涛走得安心。还有,你还是找份工作,散散心吧。
  蓝美恍惚地听完,又抬头看他,张口说出很多天来的第一句话:你,叫什么名字?对面的他亦是第一次绽开微笑:我叫杨志。以后有什么事,打我手机就行。她看着这个和丈夫一样,有着宽厚柔和笑容的男人,泪,又从心底涌出来;这一次,却是让她努力地给止住了。
  2
  蓝美开始带着女儿,四处找工作。很多人一眼便看中了她幼儿教师的经历,但听说她要带着女儿一起做家庭教师的要求后,便纷纷地摇头。有几次,明明丈夫已经答应下来;做妻子的,见了这样年轻美丽又单了身的蓝美,却是毫不客气地,又将她否决掉了。这样两个星期奔波下来,蓝美依然是一无所获。
  不久后的一天,有一个陌生的女人找上门来,说要请蓝美去做家庭教师。蓝美很是吃惊地看着面前这个气质容貌比自己都略胜一筹的女人,看她的自信与优雅盛不下了,化作微笑从眉眼里流溢出来,冲击着自己,且终于使自己坚持不住,用力地点了点头。
  当天那个叫做晨雨的女人,便带着蓝美和女儿去了自己的家。铃响后,给她们开门的,是个高大的男人,蓝雨还没看便知道这定是晨雨的丈夫。习惯性地抬头微笑着去问好时,却是呆住了。面前站着的,竟是她几乎每天都可以见到的杨志。有那么片刻,她看着神情像极了丈夫的杨志,还有他身后蹦蹦跳跳迎上来的儿子,觉得有些晕眩;好像回到了一个月前,她和女儿也这么站在门口,等自己的丈夫下班回来。是杨志的一声“你好,蓝美”,才让她回过神来,默默给了杨志一个感激的微笑。
  这之后,蓝美便与女儿在这个临时的家里住了下来。每天清晨,杨志都会早早起来,熬了温润的八宝粥给蓝美和两个小孩子喝。晨雨是从来不吃早饭的。而且,蓝美隐隐约约觉得,晨雨丝毫不喜欢杨志慢火煮八宝粥的生活方式,以为那几乎是毫无上进心的庸人才会做的事;她宁肯不吃饭,也不乐意品尝一口那香甜熨贴的八宝粥。这样几乎每一顿饭,便都由四个人吃了。常常是两个孩子在一旁叽叽喳喳地交流,蓝美和杨志亦不急不徐地边吃边聊。
  这样的场景,蓝美已有一个多月没有体会过了。所以偶尔她会在杨志出门上班的时候,习惯性地走到衣架旁,帮他取下西装和领带来;甚至是站在他的面前,伸手要为他穿上。是杨志的儿子小罗啪哒啪哒地跑过来,抱着与他告别,她才倏地退后一步,将已是红得炙热的脸转向别外去。
  3
  杨志在蓝美面前,倒总是行云流水般地自然。就连晨雨在的时候,他都一样细心地将蓝美爱吃的菜,放到她和女儿面前,甚至将菜直接夹入她们碗里去。
  在这一点上,蓝美总觉得晨雨有如杨志一样的宽容和豁达。她从没有因此给杨志脸色看,或是用言语刻薄他。有时候孩子们都睡了,蓝美一个人倚在床头看书,她还会敲门进来,与蓝美闲聊解闷。话题当然是工作和自己的儿子。
  晨雨是一家知名化妆品公司的部门经理,有亚洲第一女人——羽西的干练和骄傲。蓝美在她的面前,总是不自觉地将自己降为一名从不多话的听众,听她讲怎样从一名小小的职员,一步步拼到经理的位置;怎样利用女人的优势,在化妆品这一行业里鹤立鸡群;怎样在这个男女都占半边天的社会里,用女人特有的聪慧和敏锐,打败男人,也打败女人。
  蓝美看她坐在自己床边的椅子上,吸着精致的烟,五官在缭绕的烟雾里,时而清晰,时而模糊;像她讲给蓝美听的这些话,总是隔了一层,让蓝美觉得遥远陌生,又无法很好地明白。偶尔她也会提及杨志,语气却是轻飘飘的,也没有多少东西可谈;好像他在她的心里,永远都在边缘游移,无法进入那最温柔也最核心的地带。
  她这样谈到杨志的时候,不知为什么,蓝美总有一种要为他辩解的冲动。她很想告诉晨雨,杨志其实是个多么值得珍惜的男人,他在事业上没有她的卓越,但他却有同样的上进和执著;而且,他又是一个怎样幽默睿智又达观的人呵。可是这些话,蓝美知道,她只能在心里说给自己一个人听,即便是在杨志面前,她也要极努力地,将这种愈压抑愈强烈的情感,给隐匿得了无痕迹。
  4
  杨志的儿子小罗,是个奇怪想法总是一大堆的孩子;不像蓝美的女儿,一个人玩一中午也不吵闹,安静地让人心疼。有一次两个人画画,小罗非得想用蓝美女儿的一盒画笔,杨志正巧下班回来看到,便耐心地教育他应该学会礼让。小罗却是随口扔给杨志一句:你也要让,让妈妈走。
  蓝美当然不明白,抬头看时,发现杨志竟是遭了雷击似的,愣在了那里;脸色,亦是死灰似的白。许久,他才木木地走进卧室里去。再出来的时候,眼圈已是红肿。蓝美默默地递过去一块湿热的毛巾,指尖触到杨志的时候,竟电击一般地,倏地一痛。蓝美不知道为什么会痛,却是知道,她不忍心,让一个像丈夫一样好的男人,流一滴的泪。
  两个孩子在书桌旁,各自忙着自己的“作品”。蓝美看杨志用毛巾捂了眼睛许久,终于蹲下身去,在小罗身后,低而清晰地,说:小罗,爸爸答应你,会让。三岁的小罗,却是不理他,依然聚精会神地,只顾画自己的小屋。
  不久后的一天,蓝美正领着两个孩子唱英文歌,突然电话铃响。蓝美接起来还没说话,那边的人便说:杨志,你想好了放手没有?想好了便来法院吧,我等着你。蓝美有些惊骇,正急急地想着该对那边的晨雨说什么好,杨志恰巧推门进来。蓝美几乎失声尖叫起来:杨志,你快来留住晨雨!杨志却依然如往昔一样,慢慢地换上棉拖,脱下外套,将衣服放在衣架上去,又对镜理理乱了的头发,这才不慌不忙地将电话接过来,说:晨雨,我答应你说的一切,也答应小罗,让你走。蓝美呆呆地看着那么镇定自若的杨志,好像这样一份爱,与他无关,他只是暂时接管了一段岁月,便放它继续自由地飞翔。
  5
  杨志和晨雨的离婚手续,办得很是顺利。蓝美带着两个孩子,坐在法庭的下面,听法官公事公办地念着法院的决议,把一份原本一体的幸福,一项项地,公平地分成两半,送给两个从此便陌生了的人。蓝美在最后宣判结束,起身走出门的时候,听小罗那么执著地站在原地,喊着“爸爸妈妈,我们一起走”,痛了许久的心,终于哗地涌出泪来。她想原来世间最让人痛苦的,不是一个最爱的人,突然地消失,而是两颗相依的心,漠漠然地,各走天涯,再不回头。
  那天晚上,晨雨没有回来住。已被判给她的小罗,暂时托付给蓝美照顾几天。等两个孩子睡去的时候,蓝美一下下很坚持地叩杨志的门。门终于打开了,依然是那个给过蓝美许多关爱的杨志;可是这一次,他的隐忍和坚强,却是荡然无存。他像个孤苦无助的孩子,一下子抱住面前的蓝美,大哭……
  那一夜,两个人都没有睡。蓝美第一次从杨志口中听说,其实一开始,晨雨便不喜欢他这种温厚、在事业上没有锲而不舍的开拓力的男人,不喜欢他守着一份安稳的工作,毫无**地过下去。是杨志苦苦追求她,才让她微微动了心,怀着改变他的一丝希望,嫁给了他。又在如今希望破灭的时候,毅然地离开了他。
  这样的往昔,在几天后一个午后里,又被晨雨再次提起。只是她对蓝美又加了另外一些内容。她说杨志是一个很好的男人,只是她与他没有共走一世的缘份。又说平日看见杨志对蓝美点滴的体贴和照顾,她的心里,其实……其实很是慰藉和感激,感激命运将蓝美带到她和杨志的生活里,给她梦想,亦给杨志,另一份可以很真实地温暖一生的爱恋。
  已是一个和暖的春天,蓝美和杨志带着女儿去公园的草地上玩。杨志很突然地便对蓝美说:蓝美,我要送你一样东西;来,抬头看天,张开双唇,看到头顶上那朵悠闲的白云了吗?那是我送给你的棉花糖,蜜一样甜的棉花糖……
  蓝美仰头,微闭起眼,努力嗅那杨志送给她的第一颗糖。睁开眼的时候,棉花糖的两侧,已有一根长长的带子穿过。视线一直往南追过去,蓝美便看到那架或许载着一份不熄的理想,还有对她和杨志祝福的飞机,终于从他们的视线里,一点点地消失了,只留下从容的尾线,在她和杨志的心里,温柔地慢慢散去。 


叁:爱离

第一章 我就这样弄丢了你
  1
  收到这家广告公司的聘用通知时,他已经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奔波了近两个月,且几乎对能否留下来,心生了绝望;所以这根救命的稻草,让他连条件也没有来得及细看,就欣喜若狂地应了下来。
  整个策划部里,就他一个新人,因此接听电话或是传送文件等一些琐事,他就主动地承担下来。其他人都乐得放手,但相邻格子间的枚烁,却是每次都与他抢了来做。他清晨早起半个小时,只为能在大家来上班之前,将整个办公室细心清洁一遍。枚烁却是与他来得一样早,不偏不倚地,每次都同时踏上三楼。只不过他从西来,枚烁自东而入。楼道里有些暗淡,他看着枚烁的面容,由远及近,渐至清晰,不知为何,常常想躲。
  当然是躲不开的,枚烁的热情,像那浓墨重彩的山水画,颜色泼上去,便褪不下了。他对每一个人,都是小心翼翼的,唯恐自己这后来的,说错了某句话,被人至此贬下去。但在枚烁面前,却是可以放松,这其中的原因,他想大部分,是因为枚烁长得不美吧。这句话,他当然只在自己心里想想,并不流露丝毫的痕迹。即便是办公室里的其他女子,在休息时段,窃窃私语地评价枚烁恶俗的眼影,还有杂牌子的衬衣;他所做的,依然是沉默不语。但是那心里,还是因为这大多数人对枚烁的不屑,而连带地也将她,给看轻了。
  正是春天,枚烁啪啪地将办公室里,所有的窗户都打开来,而后深深地吸一口气,朝他喊:雨颜,看玉兰花开了呢,那么洁白清香的花朵呵!他用心地拖着地,又心不在焉地顺着枚烁的指点看过去,果然在那窗旁边,一颗高大的玉兰树,已经将那芬芳,先于碧绿的叶子,铺陈开了。他看着枚烁探出头去,将鼻尖轻轻俯在一朵上,许久才恋恋不舍地移开来。这让他突然觉得感动,在这样一个充溢了无限压力与危机的职场,一个容颜寡淡的女子,却是如此单纯地爱着一抹芳香,而不是像其他人,只关注于自己身上名牌的衣饰。这样素朴的女子,他已经许久没有遇见过了。
  2
  他自此开始对枚烁有了好感。当然不只是因为她清纯到傻的个性,她也是唯一一个肯注视着他的眼睛,说话的同事。其余人都在忙着拼业绩,对他这个还在实习期的新手,除了需要帮助,根本是不把他放在心里的。所以有了问题,他第一个想到的,也总是去问枚烁。枚烁也不过是刚刚过了实习期,很多时候,她都是拿了这问题,再去找别人问。这样,别人烦的,就都成了枚烁。倒是这隐在背后的他,既不给别人招来麻烦,还会主动地帮人跑腿打杂,渐渐成了公认的好人。
  他便这样慢慢融入了这个小的团体,吃饭的时候,会有人主动地来约他;即便是叫外卖,也会连带地帮他叫了。枚烁依然是被大家冷落着,瞧不起,是吃饭时的调味品,在一张张嘴里搅来拌去。他就是从这些谈话里,知道枚烁出身贫寒,一个月的薪水,除去吃饭,基本都寄给了父母;所以便没有多少的钱,来买昂贵的衣饰,更不用说在休息时,与人探讨淘衣经了。
  他想起枚烁对自己的过度热情,在他求她做事时,眼睛里的欣喜,甚至是受宠若惊;想起她这样讨好他这个新来的职员,或许,正是因为她与他一样,是害怕孤单的吧。明白了这一点,他便对枚烁的热情,觉出了虚假。就像,他知道自己给与周围同事的热情,也含了水分一样。 
  有一天,他又甩掉枚烁,与一群男男女女去公司的餐厅吃饭。饭间大家不知怎么就打起赌来,说谁敢在大庭广众之下,叫枚烁一声“没女”,就在月末的例会上,每人为他美言几句。他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嚯地就站起来,冲着恰恰走过的枚烁,高喊:嗨,枚烁没女!一桌人屏气凝神地等着看一出闹剧,但却是很奇怪地,枚烁的脸,微微一红,便朝他轻轻一点头,羞涩地跑开了。
  3
  当天下午,他心神不宁地无法安心工作,几次假装起身接水,偷偷地瞥一眼枚烁的背影。枚烁也明显地不如以前那样专心,眼神,是飘着的;因为,有那么两次,他们的视线,在逼仄的半空里,砰地相遇了。他的当然是凉的,但枚烁,却是带了那么浓郁的火,呼呼地,将他的这半,给烤焦了。
  那日下班,他刚刚踏出公司的大门,走到一旁的站牌下等待公交过来,就接到了枚烁的短信。上面写着:雨颜,谢谢你,给与我当众的赞美,今天刻意的打扮,只有你,注意到了;不管这美,比之于别人,怎样地逊色,但于我,却已是最好……
  他这才明白,原来枚烁,是把那讽刺的“没女”,听成了“美女”。可他怀了愧疚,努力地想了许久,还是忘记了,今天的枚烁,究竟穿了一件怎样漂亮的衣服。
  此后他明显地感觉出,枚烁看他时的眼睛里,有了不一样的东西。究竟是什么,他不是太清楚,但那一缕鲜明的温暖和柔软,却是春日的雨丝一样,倏忽就入了他的心的。他在这细雨里走着走着,忽然便觉得冷了,想要逃回到那人群里去。
  枚烁对他的关心,依然是隐在那暗处的。帮他润色给客户做的文案,在他空了的杯子里,捏一些从家乡带来的女儿茶,又在他无意中提及没有吃早餐时,不过是片刻,便从包里变出一个汉堡来;甚至,在例会上,老总批评他做的策划不太精致时,她会据理力争地将策划的优点,一一点出。这个一向与他一样,在众人面前,寡言的女子,很奇怪地,便如一支坚韧的利剑,不再畏惧任何的白眼与鄙薄。
  4
  三个月试用期后,他忐忑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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