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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疼,那么爱-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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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树,感激他在我最孤单的需要爱的年龄,伸开双臂,环拥住了我。
  佳树最喜欢与我在一起玩的游戏,既不是跳舞也不是游泳,而是我坐在自行车前面的横杆上,由他载着,在凉爽的午后从校园大道上冲到海里去。佳树有很好的技术,他能准确计算出从大道到海水初至脚踝处所需提速的次数。他又个子高,可以及时地刹车,不至于像我一样做出投怀送抱的尴尬事来。这是我所独创的游戏,只不过因为佳树,玩起来的时候,有了更多的仰慕者。大多都是些女孩子,我在一路尖叫里,也常会看到悠兰的身影一闪而过。这个游戏里出彩的人,不再会像比赛一样有她。她亦无法让与我一样兴奋的佳树,为她鼓掌或是喝彩。她唯有如大部分观者一样,在车冲来的一刹那,迅速地躲开去。
  但是终于有一次,悠兰没有躲。她像是出了神般定定地立在沙滩上,看着我和佳树至斜坡上冲泻而下。我以为悠兰只是在像一些男生们一样,逗弄我们,看我们会不会紧急刹车。但很快我就发现,悠兰是认真的,她直直地冲着车来的方向,微笑着昂起永不服输的头。我惊慌地大叫着让佳树停下来,但这次他的技术却不再管用,只是一眨眼的时间,三个人便同时倒在地上。我被摔出去老远,而佳树,不偏不倚地正冲到悠兰的怀里去。悠兰的手心已经渗出殷红的血,但她却浑然不觉地只重复着一句话:佳树,你醒醒,你说过只要我少一些锋芒,多一些与她一样的可爱和笨拙,你就会爱上我,现在我也来玩这个小孩子才玩的游戏,你会不会真的爱上我?
  我忘了要去打电话叫车来将佳树送到医院里去,我只是脑子里一片空白,那些刺耳的词汇,将我的心一下下地扎着:原来佳树爱上我,不是像他说的那样,毫无理由,他只是因为自己太优秀,才找一个我这样没有心也没有脑子的傻瓜女孩,这样,他的优秀,才不会被任何地东西所遮掩,他的虚荣,也才会永远地满足。我只是像一个影子,因为我的陪衬,才愈显出人的挺拔和伟岸。
  4
  佳树最终是被悠兰送到校医院去的。我推着已经变了形的车子,一个人慢慢地往上坡的校园里走。我第一次体会到,至下往上地行走,原来是如此地艰难。没有什么人愿意仰视,那需要费很大的力气,而佳树,亦是因为如此,才躲掉追了他四年的悠兰,将什么也不懂的我,做了一份真爱的挡箭牌。所以他在爱着我的时候,才会那样地轻松和怡然,没有过分的欢欣也没有过分的感伤。爱情于他,只不过像我玩的“冲浪”的游戏,嗖地一下子,便触到了海水的清凉。
  佳树发短信让我去见他,他说傻瓜你什么时候也学会吃醋了,对我这次偶发的“投怀送抱”事件,这么长时间了还耿耿于怀,我头上的伤疤都好了,你心里的小别扭还没有解开么?我第一次被佳树弄哭了,我不知道这是因为忧伤还是被佳树的话给引逗的。我已经习惯了听佳树叫我傻瓜,可是为什么这一次,却是觉得那么地陌生?19岁的我,在25岁的佳树面前,是不是真的像个傻瓜?而有着夺目光华的悠兰,才能和佳树相配的吧?
  这么多的疑惑,堆在我心里,几乎让我发了疯。我小小的脑子里,从没有装过如此多的问题,心里那个傻小人儿只告诉我要一直一直地向前去;而这些扭结在一块的烦恼,却让我呼呼前行的车子,偏离了方向。
  我还是用我自己的方式,直直地去见了佳树。我想我要当着悠兰的面,问清楚佳树,如果他只是爱上我的笨,那我宁肯选择离开他。我真的这样问了,而我爱的佳树,他在依然暗恋着他的悠兰面前,说了些什么呢,他竟然说真的只是爱上我的笨,笨到连他对我的爱,都可以浑然不觉;笨到那么多的女生写情书给他,都可以嘻嘻笑着不嫉妒;笨到像一个刚会走路的婴儿,看到危险来了,只会啊啊乱叫着寻求他的帮助,而不是自己一个人轻而易举地解决掉,将他伸过来的手,弃置一旁;笨到明明知道他那么高高在上,还没有丝毫自卑地喜欢着他;笨到经过长长的一年,才看到身边这样一个强大的情敌……
  只是我终于没有笨到将佳树丢掉,因为我知道在我和佳树中间,只有一条道可走;而且,是一个斜坡,我除了一路顺风地冲到他的心里去,再无路可走。

  第十八章 幸福在回美致家的路上(1)

  1
  我来医院上班的第一天,便认识了美致。她站在医院的门口,捧了大束的花儿,蓝的白的紫的,再加上她甜美无比的笑容,宛如一幅恬淡温柔的画,很是引人注意。看我下车,她立刻走过来,细声劝道:姐姐,买束花吧,插在办公室里,一天心情都好呢。我没有理她,径直推车进了医院,但心里却是惊奇,第一天来,她怎么就知道我在这里工作呢?
  不忙的时候,我喜欢从窗户里欣赏外面的风景。每一次都可以看到这个笑容像花儿一样灿烂的女孩,一次次地拦住行人问是否买花。有时候还很开心地冲着医院的大楼上挥手,似乎遇见了熟识的朋友。我很好奇,转身问同事小雪,这女孩是我们单位的人么?小雪淡淡一笑,道,可能吗?只不过是一个乡下来的丫头,叫美致,听说她母亲常年有病,她便在附件租了房子,白天卖花,晚上打扫医院,有时候还帮忙清洗床单和被罩。大家可怜她,时常买她的花,有时候还给她一些药,顺便告诉她一些可以治她母亲病的偏方。要不是这女孩嘴巴甜,别说在医院里做活,就是门口卖花也是不可能的事。听说,这美致最会讨好的,就是院长的公子呢。
  再看美致,便不觉得她美,不过是20岁的女孩子,便学会花言巧语地奉承人;而且,知道自己的漂亮,对男人来说是种有力的武器,因此倾尽全力地拿出来利用,更是让人瞧不起。
  所以那天下班的时候,看到她冲我打招呼,又甜甜地说一声:姐姐,下班了带束花回去吧,清香会伴你一路呢。我便没好气地就问她:你是这里的侦探么,怎么我第一天来你就知道我是这医院的?!美致依然是轻言细语:是闻尚哥告诉我的哦,他说今天会有一个漂亮姐姐来上班,如果我能认出来,他就会多买我一束花,呵呵,姐姐果然是美呢。我的脸,倐地红了。不经意地回头,竟是看见那个叫闻尚的院长公子,正轻扬着下颌,微微笑看着我。
  2
  第二天再遇见美致,心情突然好到要买她的花。是一枝带着露珠的百合,美致说,闻尚哥最喜欢百合,所以,百合定是一种心地善良的花,因为只有善良的人,才有一颗洁白无瑕的心哦。我喜欢美致这样的解释,不管这花叫什么名字,但如果和闻尚联系起来,那一定是值得我去买来的吧。
  就这样和美致熟悉起来。几乎是每天,都会带一两枝花上下班。看它们插在宝蓝色的瓷瓶里,慢慢绽放到最美,便觉得心也跟着舒枝展叶,瓣瓣芬芳。尤其,当年轻的外科医师闻尚经过我的办公室,很夸张地吸一吸鼻子,嘻笑说一句,花和人一样香呢!那一刻的我,更会欢喜,也随之会感谢美致,似乎是她,在上班的第一天,便将爱情的味道,送给了我。
  有时候下班晚,看到美致卖完了花,我会骑车载她一程。总是在拐角一个化妆品店旁,她一脸的神秘地停下来。我陪她逛过几次,却并不见她要买什么东西。只是在美宝莲唇彩专卖柜前,她的眼睛会出奇地亮。有那么一两次,她小心翼翼地问人家,可不可以试用?服务生很抱歉地摇摇头,她的眼睛,也便随之黯淡下去。但在走出门的时候,看到一路延伸下去的糖块一样温暖的灯光,她又立马开心起来,自言自语似的问我一句:我和妈妈的愿望总会一点点实现的,是吗,姐姐?我从来不回答她,我知道美致不需要什么答案,就像花儿会很自然地绽放,那么幸福,也会像此刻的她,正在回她家的路上。
  我已经无需买喜欢的花了,每天的清晨,遇到美致,她都会告诉我,花儿已经提前到达办公室等我啦。踩着这花香,我便似乎踩到了一生的温情,而这温情的尽头,便是闻尚。闻尚始终以这样的方式,来接近我,尽管这样若有若无的爱,让我觉得是种煎熬,可是能被爱慢慢熬着,这醇香,才愈发地持久吧?
  是有一天,办公室的小雪漫不经心地扔给我一句,说,知道么,安安,闻尚曾经追求过美致呢。我所受的煎熬,这才一下子变得清晰。原来闻尚一直这样不温不火地送花给我,并不是因为他喜欢这样的方式,而是他的心里,依然装着卑微的美致。而我,怎么就把有心计的美致,给看轻了呢?
  3
  美致再跑来甜言蜜语地说好话给我,我便不客气,挖苦她说,这样的话,说给你闻尚哥更有用呢,虽然你长得漂亮,可我一个新人,既不能帮你找活做,也不能免费给你妈看病,所以你的美貌和口才,在我这里简直是浪费哦。
  美致在听了几次这样的话后,终于不再殷勤地过来找我。我桌上的花,依然是日日新鲜;闻尚偶尔经过,会微笑着看上片刻,而后习惯性地说上一句:安安,为什么不试着将凋谢的花瓣收集起来,让美致给你做一个清香的花瓣枕呢?我总是低头装作很忙碌的样子,不去理会闻尚的建议。怎么告诉闻尚呢,其实我试图将每朵他送我的花都收藏起来,可是不久它们就全都坏掉。什么东西,都有保鲜期,爱情,也大抵是如此吧,娇艳的时候光芒四射,一旦谢了,便迅速地只剩了枯枝败叶。
  几个月后,美致的母亲病重,急需要输血,而美致的钱,在输了一次血后,就所剩无几。美致跑来求我,说闻尚哥是最有办法的人,求你让闻尚哥救救我妈妈,好吗?我以后会帮医院洗更多的床单,打扫更多楼层的房间,求求你,让医院先救我妈妈……我看着从没有落过泪的美致,心底浮起一丝丝的同情,但还是婉转拒绝了她。我说,美致,我真的无能为力,即便是闻尚,也没有那么大的权力,打破医院的规矩的。况且,你知道,闻尚,其实更喜欢的,是你,为什么你不去求他呢?
  美致终于去求了闻尚,闻尚很快地打电话给我,几乎以命令似的语气说:安安,你文笔是院里最好的,尽快写一份倡议书,让全院的同事为美致的妈妈捐款,或者捐献相匹配的血型,记住,一定要写得打动人心!快要挂掉的时候,他又柔声补加了一句:安安,如果我们这些幸福的人,能给美致一些无私的帮助,就像她曾每日代我送花给你一样,将一份爱转送给你,那么,不管她是不是用了心计,我们彼此,都会觉得温暖,是么?
  4
  我在制作得素朴又美好的倡议书上,写道:我们的幸福,已是足够;而美致的幸福,正在回家的路上。如果你曾经买过她的花儿,且从这些花的芬芳里,品到过一丝的恬淡,还有温情,那么,分一些给可爱的美致,好么?她和妈妈,需要我们这双拈花的手,需要我们载她们的幸福,快快地回家;就像,美致曾经用怒放的花儿,温暖了我们回家时寂寞的旅程……
  这样的一份倡仪,贴在美致曾经卖花的门口。募捐箱的旁边,放着满篮的百合,每一个给予美致帮助的人,都会得到一枝。美致说,百合是最良善的花,我想闻尚和我一样,记得清晰,所以他会买下这么多的百合,送给让美致生出希望的人们。
  我在给美致的妈妈输血的时候,美致哭了。美致说,我的血,是妈妈给我的,如今你把自己的血,输给我的妈妈,那么,我们此后就流了相同的血,就是最亲的姐妹。我相信这些话,不是美致的蜜语甜言,她是肯把每一个人的好,都放大了,努力记住的女孩。她对每一个人说好话,她勤快地帮我们跑腿买东西,她大汗淋漓地洗成堆的床单,她偷偷从护士那里学会如何给妈妈注射,所有这些,只不过是美致这样聪明的孩子,为卑微的自己,积累幸福的方式。
  美致的妈妈,终于度过了最危险的时刻。美致开心地像个孩子,送花给每一个病房。整个的医院,即刻被淡淡的海棠花香萦绕。我和闻尚收到的,是并蒂的莲花。美致悄声说,姐姐,何时你和闻尚哥结婚,一定记得要请我做伴娘哦。否则,我会大闹洞房的。我笑,说,可是美致,我多么希望,做伴娘的,会是我……
  我以为美致会在这句话里,羞涩地扭头走开,可是她怎么却哭了呢?美致说,知道么,姐姐,我的幸福,已经到家了,它现在就藏在我心底了呢。
  美致送妈妈回乡下去休养,她说妈妈的病,慢慢地好了,她可以放心地在城市里,做自己喜欢的事。至于她又要去哪里,利用小小的“心机”,寻找幸福,我和闻尚,都不知道。她只留下一个花瓣做成的双人枕,还有一管美宝莲的唇彩,就悄悄地离开了。
  美致没有给我只言片语,但我知道美致的心。爱情与唇彩,都是美致最想要的幸福。而我却只用了一点点的温情,就足以让这个傻傻的丫头,将它们全部放心地交付于我。
  我的幸福,已在怀中。那么美致的幸福,也快到家了吧。



贰:爱诱

第一章 暧昧
  1
  倪尔康发短信给蓝素素说,素素,每次我需要用钱的时候,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你。蓝素素看了呆愣许久,但终究还是不知道,该如何回复于他。甚至,她连表情,也不知该调整到多少度,才能够应对倪尔康这句看似如此掏心掏肺的话。
  蓝素素不知道怎么就招惹上了倪尔康,用招惹这个词,是因为倪尔康在她的心里,实在说不清是爱还是恨。她最初认识他,就是因为利益上的相合。倪尔康所在的公司,要出售一批式样上有些过时的衣服配饰,而蓝素素恰恰是服装公司的一个业务员,倪尔康不过是打了一个电话过来问是否要货,蓝素素便自此与他有了千丝万缕的联系。
  蓝素素天生是个好脾气的人,又有不错的设计能力,倪尔康将样品照片在网上传给她看的时候,她出于客气,随便安慰他一句,说,这些配饰其实搭配一些流苏应该会别有风情,可以让它们起死回生。倪尔康就因为这句话,水草一样缠上了蓝素素,让她想要费力挣扎,却发现越是挣扎,就缠得越深。
  倪尔康到底缠着蓝素素帮忙购进了这批配饰,这样做的结果,倒是出乎蓝素素的意料,不仅让倪尔康在公司的地位迅速蹿升,而且还因为公司采纳了蓝素素关于增加流苏风情的建议,而让一批本来滞销的服装跟着在市场上脱销。而蓝素素也因此得到公司奖励的一笔不菲的奖金。
  蓝素素用这笔钱请倪尔康吃了饭,两个人在微醉中,似乎有了惺惺相惜的感觉。彼此深聊起来,才知道竟是来自北方同一个城市。只不过一个因为大学毕业而留在了上海,另一个则是从北方为了打拼而至上海。
  倪尔康大约是真的醉了,也不管酒吧里人人都需要安静,就拍了桌子,说,你看,老天爷从来都不会乱牵线,我们在家乡的时候不认识,跑到上海,这一场相识,想逃都逃不掉。所以素素,你还是认命,交下我这个朋友,绝对没有错。
  蓝素素被说得也有些受了感染,咕咚灌下一杯酒,说,尔康,以后有什么事,我们互相帮助。
  2
  蓝素素酒醒之后,躺在租来的小房子里,看着昏昏欲睡之时,倪尔康发来的一条又一条的短信,便觉得有些许的清凉,游丝一样,弥漫了全身。这是她第一次,在湿热的上海,觉得有一丝的凉意。尽管她在上海,生活了6年,相比于刚来此地一年有余的倪尔康,算得上“老上海”,可是她依然无法适应这里的天气。当然,也包括生活。
  蓝素素是个懒散的人,平日里朋友发来的节日性的问候,她从来都不回复,除非是有人以为她失踪了,问第二次,她才懒洋洋回复一句,喔,刚才忘了看了。所以对于倪尔康发来的短信,她看完了习惯性地想要删掉的,可是突然就止住了,然后按了几个键,回复他说,谢谢你的问候,改天我们不喝酒,去吃城隍庙的小吃吧。
  一周后倪尔康果真发来了短信应约,说他已经租好了车,亲自驾车载她去吃小吃。蓝素素从乱糟糟的小窝里爬起来,将自己收拾得像模像样了,又涂了点淡色的唇膏,这才对着镜子笑一下,出了门。
  他们约好了在蓝素素公司门口见面,蓝素素到了只顾着看来往的车辆,希望会看到探出头来朝她挥手的倪尔康,却不想,等了片刻,并不见人来。她有些微的不高兴,想这男人,约会女人,怎么能迟到呢。正想着,后面便有人拍了她的肩膀。蓝素素吓了一跳,回头看时,见是倪尔康。 
  蓝素素看他旁边既没有宝马,也没有香车,便假意生气,说,你的车呢?倪尔康豪迈地一拍旁边一辆灰不溜秋的自行车,说,喏,这就是我的座骑,足够载动90斤的苗条公主了吧。
  蓝素素被他给逗乐了,她已经许久都没有骑过自行车,觉得有回到少女时在巷子里自由穿梭的快乐。她啪地就跳了上去,而后一拍倪尔康的后背,说,师傅,开车!
  倪尔康就这样载着蓝素素,驶在拥挤的人行道上,时不时地,就在蓝素素的一声尖叫里,紧急刹了车。路人纷纷侧目,看着这样一对骑在叮当作响的自行车上的男女,发出各式的评论。蓝素素听见其中一个中年女人朝另一个女人叹说,还是年轻好,爱情都经得起摔打,我们这年龄,别说他没这心,即便是有这心,我们也怕是懒得理他这风情。
  蓝素素在这样的话里,突然想要靠在倪尔康的背上,就靠一会,她就能够知足。就像她在上海的几年里,有些累了,终于可以找一个港湾,停靠一会。至于这港湾,是暂时的憩息地,还是永久的守护所,或者根本就是一个既不遮风也不避雨的破败处,她则没有去想。
  3
  蓝素素就这样稀里糊涂地与倪尔康成了朋友。
  “朋友”这个词,是蓝素素对外的称呼。总有八卦一点的同事,问常来给她殷勤送盒饭或者等她下班的男人是谁,蓝素素就含糊其辞,说,一个关系近一点的老乡朋友。蓝素素特意加了“老乡”这个词,似乎不这样加别人便会误会,以为前面的定语是“男”,男朋友和老乡朋友之间,显然还差着一截,而这差下的一截,蓝素素便不知道该拿怎样的心情来盛放。
  倪尔康隔三岔五地就过来请安,很准时,每次都是在蓝素素恰好要关窗下楼的时候。她隔窗看着楼下那个抬头仰望的平凡的男人,有时候他手里会拎着一条鱼,那是打算去蓝素素租住的小屋里做饭去吃的。蓝素素看着一个混入人群便可以被淹没掉的男人,心里总会浮起一丝的温暖,感觉,像是身边有了一个家人。
  倪尔康的菜,做得的确好吃,蓝素素渐渐上了瘾,常常就打电话,给倪尔康,列好了菜谱,让他买了去做。蓝素素将一把钥匙给了倪尔康,这样他就不用跑大远的逆方向来接她回去,而是一开门就可以看到他忙碌的满头大汗的样子。蓝素素想,迷上一个人的厨艺,是不是就被他俘虏了大半?否则,她怎么就突然对倪尔康温顺起来了?
  这种温顺,看上去似乎顺理成章,但还是让蓝素素觉得有些突兀。
  是倪尔康发短信给她,在一个午后,说家里出了事,要急用一笔钱,但自己一时凑不齐,如果蓝素素方便,能否先借他6000块?蓝素素很快就回复他,好,这就去。
  钱不算多,但蓝素素从自动取款机旁出来,在隔壁一家衣服店的镜子里,看到自己的影子,突然就觉得少了昔日的光芒。想当初她也曾经有过一个男友,那个男人总是毫不顾忌地从蓝素素钱包里掏钱花,蓝素素几次劝说于他,都不管用,最后很毅然地分了手,那男人还觉得无辜,说,不就是花钱么,我给你钱花的时候不是连吭都没有吭一声么,怎么轮到了你,就上升到要分手的地步?
  可蓝素素当时的确分得义无反顾,毫无不舍。可是而今,到了倪尔康这里,她怎么就没了昔日的锐气?
  4
  蓝素素想了许久,才勉强找了一个理由来说服自己,或许是因为倪尔康不是自己的男友,至少,算不上是吧,所以她才会这样坦然地将钱借他,并没有想过要他何时还上的问题。就像,她从没有想过会和倪尔康有进一步的发展。
  这样厘清了关系,蓝素素便觉得有些凉,似乎,她在上海,又成了孤单的一个人。她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在潜意识里,将倪尔康当作一个可以让她依靠的男人。但她却是在言行上,流露出了对他的依赖,她爱吃他做的饭,喜欢他等她回家的感觉,愿意同事开她与他的玩笑,周末的时候喜欢他骑着租来的“宝马”,载她在上海的大小胡同里穿行,享受她病了的时候他在身边忙前忙后的感觉。
  而倪尔康又将蓝素素看作是什么了呢?他依然像往昔那样给她做一份热气腾腾的水煮鱼,吃完饭后很老实地回自己的住处,从来没有提过要在蓝素素这里过夜,他与她保持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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