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夺舍之福星驾到-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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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夺舍之福星驾到》作者:席绢【完结】

出版社: 飞田文化 
出版日期: 2015…02…10 

【文案】
与其说最近的遭遇是因为犯太岁,她更愿意相信是犯小人—— 
真的有「小人」,严格来说还不止一个……
现在是什麽状况?
为什麽她这两天过得如此惊险刺激? 
被人从背後推到马路上,差点被一辆抢黄灯的车撞飞;
好端端走在街上,差点被平空落下的一堆杯盘餐具砸个正着……   
她向来保守本分平和规矩, 
如小说戏剧般高潮迭起的人生压根与她沾不上边,  
这会儿不仅险些成了薄命红颜,
竟连英雄救美的情节都跑出来了?!
话说这「英雄」也真够诡异——  
大晴天的,他却撑着一把既丑又笨重的不透光大黑伞。
而连续两次被同一个人、同一把伞拯救的机率,有多少?


楔子
更新时间:2015…11…30 15:00:05  字数:2764

    钱芷韵很警觉。刚开始,她只是错以为自己因为生活上的不顺心,又让她产生了逃避现实的倾向。她总是孤单而防备,对谁都不信任,生怕被算计;这种情绪长期囤积在心底,让她压力大增,除了已经仰仗起安眠药来帮助睡眠之外,抑制神经衰弱方面的药丸也成了她的常备药。原本,她以为因为她的精神状态不好,所以便在心底幻化出另一个人格来与自己为伴,增加安全感什么的。

    但很快的,她推翻了这个想法。一来,她的处境并没有绝望到需要创造出另一个人格来依靠;二来,就算她会在大脑里创造出另一个人格,也绝不会是一个更弱的人格。

    所以,她很快便发现,这抹突然在她脑海里出现的「人格」,并非出于压力过大所臆造出来的幻想,「她」是真正存在着的,并且,正在窃走属于她的一切。

    用民俗一点的说法,这个情况大概可以解释为「鬼上身」或「夺舍」;后来,她想到了曾经看过的几部以穿越时空为题材的小说以及电影,于是对自身的情况有了更精确的形容──她的身体被外来灵魂穿越了。

    然而,这个穿越并不算成功,因为身体的原主人还没被挤压出去,另一具灵魂就迫不及待入侵进来,于是造成了两抹灵魂挤塞在一具身体里的奇特状况。

    当钱芷韵确认了自身的状况之后,觉得很不舒服,觉得无比恶心与愤怒。但是她更知道,此刻她有怎样的心情与感觉都不重要,她唯一该专注全力去做的,是将那抹灵魂给排挤出去,夺回自己身体的完全使用权。

    一抹能轻易入侵别人身体的灵魂,原本就不是钱芷韵所能招架的;在遇到这件离奇的事情之前,她跟一般人一样,只相信科学,从不信鬼神灵异,认为那不过是无稽之谈。

    毕竟怪力乱神这种事,只有亲身遇上了,才会相信,也不得不信,因为必须想办法去破解。

    无论如何,她是不愿意自己的身体被占用、灵魂被驱赶──就算她在家族里过得非常不如意,身心压力巨大,总是得服用安眠药才能睡个好觉;偶尔情绪低落到谷底时,甚至偷偷向在医院工作的朋友拿一些抗忧郁症的药品服用……但,这并不表示她厌倦了自己的身分与身体,更不代表她愿意被取代。

    不管日子多难捱,她都没想过要放弃自己──尤其在察觉有另一抹灵体正在企图取代她之时,钱芷韵更是爆发了强烈的求生欲望,坚决不肯被取代,不愿灵魂被驱赶出自己的身体。

    钱芷韵自知只是个凡人,恐怕无力对抗那抹有能力入侵她的灵体;但身为这具身体的主人,入侵者想要驱赶她,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至少,截至目前为止,她还在自己身体里面不是吗?

    虽然不知道该怎么抵抗,但她本能的不让自己睡着、不让另一抹灵魂有机会主导她的身体;或者,实在忍不住睡意之前,会将手边该处理的事都做完,甚至将重要的证件与信用卡以及各种名贵首饰都锁到银行保险箱,而钥匙则放在母亲那边──总之,她完全不给那抹灵魂有任何占她便宜的机会。

    这场她生命之中最大的危机以及战役──与那抹灵体艰苦对峙了半个月之后,终于挣到了初步谈判机会。时间比钱芷韵预料的更早,可见那抹灵体确实不够强大,也不够耐心,甚至……有些粗暴以及愚蠢──因为那个比她强势的外来者,竟然选择与她谈判,而不是跟她死磕到底。要知道,只要再坚持个几天,钱芷韵的灵魂终究会因为意识渐消而溃散;而有了谈判机会,就代表给了她一线生机。只要有生机,钱芷韵就能搏出生天。

    幸好,那抹愚蠢的灵体不知道自己的优势,此刻,「她」正忙着气急败坏的指责她。

    ──妳简直烦死人了!明知道斗不过我,为什么不肯乖乖的离开?钱芷韵,我告诉妳,这具身体现在归我了,妳早早认命去投胎,或许还能找个好人家重新做人,要是妳再敢不自量力的跟我争,信不信我马上让妳魂飞魄散!──王紫云气急败坏的指着钱芷韵破口大骂。

    钱芷韵心中又惧又怒,深呼吸好几口气之后,装成一副忍不下满心忿懑的模样与她周旋,以各种方式探究这抹灵体的能耐与脾性,并从她的每句话里去分析出一些线索;然后,她得出一些非常有用的讯息──

    这是一个有能力抢夺别人身体的女鬼。

    这个女鬼愚蠢又贪婪;好虚荣享乐却吝于付出努力。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是:这个女鬼并不是非得夺取她的身体不可。女鬼还可以有别的选择,别人的身体也行;而钱芷韵之所以被盯上,其中一个最大的原因是她的身分──她是一个富家千金,日后必定会嫁给门当户对的富户,让她一辈子都过着传说中荣华富贵的生活……

    也就短短半日的交流,钱芷韵便找到了自己的生机;于是,她对那个女鬼道:

    「也许妳觉得我的家族就是所谓的豪门了。但其实这是错的,比起真正的豪门,我钱家也不过是才刚发了点小财的暴发户而已。这半个多月以来,妳跟着我进进出出,该知道我家只有两个外劳在打扫,一个阿姨在煮饭,出门都得自己开车,说是三流富豪都觉勉强。像我这样的,以后就算嫁人,若不是嫁给家族看好的精英,就是嫁到同样家世的人家──可妳要知道,有些暴发户人家,就算有钱,也舍不得请佣人的,会要求媳妇打扫煮饭,整天关在豪宅里,光是打扫就得花去一整天。而且,妳也看到了,我的身体很差,长期吃安眠药才能入睡,还神经衰弱,内分泌失调,必须吃药控制。我在公司里也混得不好,爷爷重男轻女,家里人口又多,主管职位根本不够分,女孩子能力再强顶多也只能当一个主任而已;做着最累的工作,拿着最少的薪水,就算想要嫁入豪门,也不一定轮得到我。我家里一堆姊姊妹妹,甚至有私生子。家里长得比我好看的女孩也不少,她们比我更有机会嫁进豪门,妳很清楚不是吗?」她慢悠悠的以诚恳语调对那名女鬼说着自己的生活状态以及处境上的劣势;然后,在那女鬼的静默里,知道自己应该已经说动了她,于是,又轻声道:

    「所以,妳一定很清楚我不是妳最理想的选择,对吧?」

    那女鬼持续静默,但钱芷韵可以感应到她的动摇,再接再厉道:

    「不如,我们合作吧。我帮妳找一个更适合妳的身体、更有钱、家世更好、长相更美、身体健康,而且很有可能嫁到真正豪门的另一具身体。」

    ──好!──早已被说动,并且暗自与自己的守护灵交流过后,王紫云点头。

    于是两抹灵魂暂时在一具身体里和平共处,不再彼此对抗推挤争占主权。

    反正,如果没找到更好的,钱芷韵这具身体还是属于她的──王紫云认为这是个不亏本的买卖。

    而这对钱芷韵来说,无疑是争取到了时间。只要有时间,她就能找出彻底摆脱这场危机的方法──不管是让女鬼离开她的身体去祸害另一名无辜女性,抑或是找到道法高深的道士把女鬼给收了去。

    总之,她的身体,就算再差再坏,也不愿被这名女鬼夺取。



第1章(1)
更新时间:2015…11…30 15:00:05  字数:5447

    啪、啪啪啪、啪啪、啪啪啪啪……

    手指敲击在键盘上的声音听起来快捷利落。其实打字的声音并不大,但因为这是个宁静而舒缓的午后,马路上没有太多车辆行驶,人行道上没有川流不息的人潮,咖啡店里的轻音乐调得很小声,从店里传到外头的露天座位上时,更加的似有若无,于是便显得这样快速的敲打声有些扰人,与此刻的情境全然格格不入。

    终于,那打字声在十几分钟之后停下,却并不表示这个悠闲的午后时光是可以如愿得回它的宁静。就见才刚结束打字的笔电主人在存好文本文件之后,连口茶都没顾上喝一口,便开口接着闲聊:

    「所以说,虽然妳才二十五岁,却得开始接受相亲这种古老的活动了?」

    「也不算是相亲,就是找个机会认识一下,相看一下,看看彼此能不能处得来。」

    「有那么急吗?妳才二十五耶,又不是三十五!这个年代,能在三十岁以前结婚的,都叫早婚好吧。」

    「又不是认识了就要结婚,总得处处看能不能合得来。这种事不花费个两三年的时间来验证,又怎么能知道?我认为挑选伴侣要趁早,这样能够挑选的范围也大,不至于等到想挑了,结果好条件的人都已经有了交往对象。既然我一定会结婚,当然会希望共度一生的人在各方面都尽量符合心意;想要有好婚姻,就得从婚前慎重挑选开始。」想要有和谐的婚姻,当然就得付出一定的努力。

    「知耘妹妹,怎么恋爱结婚这种很美好的事情,从妳嘴里说出来,竟显得一点意思也没有?男女双方彼此挑精捡肥、称斤论两,像菜市场买卖交易一样,简直庸俗得令人绝望!如果在人生最美好的年华里,妳连基本的浪漫幻想都没有,那我觉得妳还是单身个几年,冷静一下好了,省得误人误己──这是身为一个权威的爱情小说作家妳堂姊叶知慧我,对妳最诚挚的忠告。」

    「慎重对待自己的终身大事,并不是应该被指责的事。而且我很冷静,所以不会误人误己。我相信我的婚姻生活将会经营得不错。」

    「只是不错就能满足妳了吗?爱呢?幸福呢?」

    「我当然会爱我的未来伴侣,也会幸福。只不过,可能我所认为的幸福,和妳认定的不一样,所以妳现在才会用这样惊恐的眼光看我,好像我正走向被婚姻坟墓活埋的路上,死不悔改,而妳只能在一边跳脚。」叶知耘好笑地道。

    「靠!我从来不知道妳这个人的婚姻观如此朴素世俗。我说,身为一个美女,妳就不能有点人生的追求吗?」

    「我的追求已经开始了,只不过不是妳期待的那样罢了。」

    「哪一个年轻貌美的女人会想要用相亲这种毫无惊喜可言的方式去结识未来老公啊!」

    「相亲很好,我觉得有安全感。」她可从来没想过在路上随便对一个不知来历的男人一见钟情;她从来不爱冒险。

    「我没说相亲不好,只是那也应该发生在三十岁以后吧?那时年纪到了,对爱情没有太多幻想了,只想安定下来,所以便去跟另一个同样到了拉警报年纪的男人相亲,交流一下价值观、人生观、金钱观什么的;然后确定没有太大冲突之后,就跑去结婚──这样才合理不是吗?可妳才二十五岁,家里不会逼妳,那妳干嘛这时就跑去相亲?这个年纪的妳,应该去跟一个白马王子来一场浪漫的相遇,然后陷入爱河爱它个天昏地暗、日月无光才对!」叶知慧说得眉飞色舞,进入了文思泉涌的创作世界里无法自拔,愈说愈觉得自己简直再对也没有了,一心想把自己的想法给塞入堂妹的脑袋里,好让她沾染一些年轻人应该有的朝气。

    可惜,就像叶知耘无法说服她一般,她也无法说服叶知耘。所以叶知耘只是轻轻一笑,并没有在这个话题上多说些什么。

    她们虽然是来自同一宗族的堂姊妹,自小感情融洽,很是谈得来,但那并不表示两人有相同的价值观。相较于叶知慧活得自由任性,叶知耘自知是个保守而本分的人,从来不高看自己,也没有天马行空的想象力去幻想自己有着怎样波澜壮阔的人生。她一直比较喜欢安全、能掌控的生活方式,大多时候,理智大于情感。

    当然,这并不是说她没有感性的一面;只是,她更愿意把感性这部分寄托在别人杜撰出来的影视作品或小说杂文上。至于现实生活嘛,还是尽可能的平和规矩吧,千万别有什么高潮迭起的事件发生才好。

    「别说我的事了,说说妳新出版的那本灵异小说吧。我看到妳在后记里写说这是身边友人发生的真实事件,虽有稍作润饰,但保证七成真实,是吗?」

    「当然是!怎么妳的语气好像不太相信的样子?」事关自己心爱的作品,叶知慧立即进入备战状态,一副随时要跟人辩个清楚明白的态势。

    「我们从小一起玩到大,我了解妳,正如妳了解我,所以我很清楚妳跟灵异这种玄幻的事情从来八竿子打不到一块,突然写了这样一本小说,然后告诉读者说那是真实事件,妳觉得可以说服谁?」

    「我确实没有经历过那种玄之又玄的事,但不代表我的朋友没有这种经历啊!妳不会以为我在说谎吧?这种事我有什么好说谎的?在这种事上说谎,能让我的小说多卖一百本吗?还是可以让我多上几次杂志专访?」

    叶知耘对着此刻有些张牙舞爪的堂姊,很是谨慎的遣词用字:

    「姊,我不是指责妳说谎。嗯,我的意思是,妳是一个作家,有时候想象力会比较跳脱;或者,因为太沉迷于创作故事的关系,于是便相信那是发生在周边朋友身上的真实事件──」

    叶知慧挥了挥手,打断堂妹婉转的解释,道:

    「反正妳就是认为那是我臆想出来的,然后写着写着就当真了,是吧?」也没让堂妹说话,又接着道:「当然,妳会这样认为,我可以理解,毕竟我这二十几年的朋友圈几乎跟妳重迭,就算有几个妳不认得的,也会听我提起过。确实,在半年以前,我所有认识的人里,没一个拥有灵异体质,所以我从不谈怪力乱神,毕竟没有在周遭友人身上亲自见证过,就没有办法理所当然的写出那些匪夷所思的故事。我虽然是一个风格多变的全方位作家,但大多时候,我其实是个很实事求是的人。」说着说着,又忍不住自吹自擂的自恋起来,觉得自己真是个品格高尚、良心至上的优秀美女作家啊。

    叶知耘默默抽了抽嘴角,并没说什么;对于这个堂姊的德性她再了解不过,所以没有什么好吐槽的,反正没妨碍到别人,就随她自个儿说得开心吧。

    「所以,妳是在最近六个月里才开始相信世上有怪力乱神的事吗?」

    「其实我一直相信世界上无奇不有。」叶知慧很正经的对堂妹道。「只是因为绝大多数人接触不到那些玄之又玄的事,也就没有什么好奇心去探索出一个清楚明白。这种事大概是讲缘分的,我一直就是那种和它没什么缘分的人,不过当真正见证到身边的人有这样的奇遇,自然会忍不住将它编成小说跟大家分享一下。所以,我那本小说真的不是自己胡乱杜撰出来的,它是有原型的。」

    「这种事,大概是信者恒信,不信者恒不信吧。」其实叶知耘也只是好奇一下而已。对于堂姊这半年来新交的朋友倒没有起什么好奇心。

    「有人能遇到,有人不能遇到,当然就只能随人去信或不信了。对我来说,我挺满足于自己没有灵觉感应那类的慧根,偶尔能听到一些故事就心满意足了。身为一个普通人,我毕竟还是怕鬼的。」叶知慧吁口气道。

    见堂妹一脸平淡的表情,就知道她不是很信,心中八成仍然认为她那本小说不可能真是改编自友人的亲身体验;更有可能,这故事根本是某个友人编出来哄她玩的,而她信以为真了。

    「知耘,我知道妳不相信。」叶知慧又接着道:「哪天有机会,我把赵子昀介绍给妳认识,妳就会信了。那个赵子昀就是我新认识的朋友。」

    「等等,赵子昀……这名字听起来很耳熟。」叶知耘的记忆力向来很不错,这个听起来并不陌生的名字,在脑子里转了一圈之后,她以不太确定的口气问道:「我印象中……这个名字好像被妳咒骂了很多年。对了!就是当年拐走妳心目中男神的那个虚荣女,然后每次跟妳狭路相逢,一定会对妳耀武扬威,气得妳三天吃不下饭。那个人就叫这个名字对吧?如果我没记错的话。」

    「对对对!就是她!我们现在变成朋友了!」

    「……真是,不可思议。」叶知耘朝天空看了下,想确定今天的太阳有没有沿着正常的轨道行进,可惜今天天气有些阴,整日没见到阳光,所以无法印证。

    「就是不可思议!所以妳相信我写的那个故事是真的了吧?那本写的就是真实发生在她身上的故事。妳想啊,一个被我骂了十年的女人,我怎么可能会跟她做朋友?当然是芯子换啦,不是原来那个人了!所以我现在认识的赵子昀,不是之前十年认识的那一个。有没有很神奇?」其实如果堂妹不要永远一脸理智冷静的表情,叶知慧真的不介意花上三天三夜来对她详说赵子昀身上发生的事情。

    可惜堂妹不是作家,她的理想也不是当个充满想象力的人,她对自己人生的规划一直都很单调乏味、循规蹈距得让人感到好无力;面对这样一张脸,真是没有长篇大论开讲的欲望。

    「是吗?那真的满神奇的。」虽然听起来很玄,但叶知耘完全没有想要认识当事人的想法,回应也是淡淡的,没有更深入探究的好奇。

    她的交友圈子一向比较狭窄,不像堂姊这样热情开朗,任何时候都可以跟人交上朋友。当然,这是由于她天生性格比较倾向孤独的关系,所以对堂姊的交友满天下并不羡慕──如果羡慕,她就会努力让自己成为那样的人,而不是仅止于羡慕。

    叶知耘一直是个目标明确、坚持把日子过得简单的人;并且,将现实与梦幻分得非常清楚,从不混淆。对她来说,世界上最光怪陆离匪夷所思的事,从堂姊的作品里看到,就很能补充她天生缺乏幻想力的部分了。

    所以她喜欢看堂姊写的小说──不管写得有多扯;她喜欢听堂姊说各种心得感想以及道听涂说,就算只是一件再简单不过的事,都会在她夸张的渲染下变得非常有趣。而对这种有趣的人生,她倾向于兴致勃勃的旁观,却绝对不想参与或加入──即使堂姊说的一切真有其事,她也就听过就算了,不会心向往之。

    她希望自己有个简单的人生。当然,她承认自己是比较贪恋安逸悠闲生活的;如果有个平顺的人生可以走,那她绝对不愿意遭遇上山下海步步惊心的历险,只为了看风雨后的彩虹或更美丽罕见的风景。

    有的人喜欢人生充满挑战,四处折腾;而她,从来就是不冒险的保守性格,觉得能将长长的人生安稳过完,就是件了不起的事了。

    「知耘,虽然赵子昀经历了一场劫难,但她也收获了一个很棒的男人……呜,我的男神,真的变成别人的了……」至今提起心爱的男神,仍然忍不住悲从中来;假哭两声之后,才有办法接着说下去:「当然我们这样的凡人肯定是不会去羡慕她身上所发生的不幸遭遇,可是妳有没有觉得他们经由这样的事件走到一起很浪漫、很值得回味一生?患难见真情才有可能一辈子情比金坚,比起干巴巴的相亲实在是天差地别!我觉得挑选另一半,既然是打算一同度过下半辈子,那么,经由相亲去配个门户相当的对象,怎么可能走得长久?不过是凑合着过日子罢了,婚姻的基础不牢靠啊。」

    「相亲只是认识对象的方式之一,而且相较于在路上随便对一个不了解底细的人一见钟情保险太多了;至于一段婚姻能不能终生维稳,不在于两人相识的方式,而是真心好好的经营它。」虽然听得出来堂姊极力想要劝阻她去相亲,但叶知耘怎么可能会改变想法。她觉得自己比堂姊更踏实经营着自己的人生,并且早早知道自己想要过怎样的日子;不像堂姊如今已经二十八岁了,还活得一脑袋不切实际的梦幻,并且立场很容易左右摇摆,要是真的都听她的,就太白目了。

    「厚,妳真是说不通!我实在想不明白,妳明明没受过什么情伤,从小到大也是很顺利的长大,从来只有人家追求暗恋妳的份,也没见妳对哪个校草帅哥上心过。家里叔叔婶婶对妳的婚姻也没有什么要求,我以为,就算哪天妳看上一个穷得三餐不继的男人非要嫁过去,家里也不会真的阻止到底,顶多会多给妳一些嫁妆傍身。总之,妳活得这样顺心,为什么对人生的追求这样平凡无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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