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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零年代好妈妈-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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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
“夏天的衬衫好做,不过我怕哪里尺寸不合适,妈,您要不要试试?”
曹丽娟本能的想拒绝,不过赵珍珍拿在手里的衬衫看起来真是不错,青灰色是她很喜欢的颜色,又大方又素净,小鸡心领挖的很精致,就连相配的灰色珍珠扣子也很好看!
王文美也催促她,“妈,你快试试吧,若有不合适的,珍珍立马就可以改一下,等她走了就改不了了!”
曹丽娟拿起衣服不情愿的进了里屋。
等她换好了再走出来,王文美和赵珍珍都是眼前一亮,这衣服简直太适合曹医生了,她皮肤白,这衣服衬托的皮肤更白更亮,显得特别年轻精神!
青灰色司林布的质感很好,再加上精致的做工和精致的扣子,还显得特别有档次!
说实话,曹丽娟已经在镜子前照了好几个来回了,根本没发现任何不合适的地方,不过,让她夸赵珍珍那是不可能的。
曹医生自己不知道,她脸上的表情已经变了,脸上不自觉的带着微笑问道,“珍珍,你做好后没烫熨吧,瞧这些褶子!”
她这分明是挑剔的话,却听得赵珍珍心头一震。
嫁进来七年多了,孩子都生了四个,无论公公也好婆婆也好,都没给过她好脸儿,自然也不配有姓名。
这是曹丽娟第一次叫她的名字。
赵珍珍赶紧说道,“那我马上就去熨一下吧!”
曹医生又摇摇头,轻飘飘的说道,“家里的熨斗不能用了,你大姐看过了,里面有个零件坏掉了,等我洗了让裁缝店的师傅帮着熨一下吧!”
赵珍珍点点头,抬脚准备去厢房把公公的衬衫也做出来,没想到才踏出门槛,就听到老三建昌哇得一声哭了起来!
她赶紧几步跑到树荫下,建昌看到她过来了,抬起小屁股从凳子上站起来,胖脸蛋上眼泪吧嗒吧嗒的往下掉,迈着小短腿张着两只手臂往她怀里钻。
“妈妈,呜呜……妈妈!”
赵珍珍半蹲下揽住孩子,拍了拍他的后背,一边掏出手绢给他擦泪,一边问道,“宝宝怎么了?妈妈是不是告诉过你,咱们建昌四岁了,是大娃娃了,不能随便哭鼻子了,你告诉妈妈好不好,到底怎么了?”
王建昌很快不哭了,他哼唧了几声,鼻子微微皱着,张着嘴巴露出一嘴小白牙,很显然是生气了,说道,“妈妈,姐姐打我!”
王稼轩给孩子们上完课,女婿朱家成把茶案搬出来,翁婿两人在葡萄架下品茶,方向正好是背对着孩子们,并没看清到底怎么回事儿,建昌哭了王稼轩本来要过去的,但赵珍珍速度比他快,他就坐着椅子上没动。
王文美的小女儿霜霜大眼睛眨巴眨巴,委屈的眼泪都快掉下来了,本来她也想叫妈妈的,不过又想到自己已经七岁了,是大孩子了,带着哭腔说道,“我没打弟弟!”
朱家成走过来抱住小女儿,说道,“是不是你俩抢书了?弟弟还小,你要让着她点好不好?在家里姐姐是不是也会让着你?”
霜霜撅起小嘴巴,说道,“爸爸!我没跟弟弟抢书,是建昌弟弟要学orange这个词,他发音不准,我纠正了好几次,可他还是发音不准,我就批评他了,然后他就哭了!”
的确,和建民建国比起来,建昌的语言表达能力要弱一些,像他这么大的时候,两个大的不但会背三字经,唐诗也能背很多首了。
建昌现在只会跟着大人念三字经,五个字以上的唐诗不肯学,学了也念得磕磕巴巴的,很多字的发音也不准确,赵珍珍纠正了很多回,但他卷舌音就是说不清楚。
不过,这也不算什么大事儿,俗话说贵人语迟,当然赵珍珍不算什么贵人,她小时候一直到四岁才开口说话呢。
建昌比她强多了,这孩子虽然说不太清楚,但记性好着呢,上回王文广感冒了,赵珍珍明明记得上次从医务室开得退烧药还没用完,就是找不到了。
还是建昌给指了指二楼客房的柜子。
她对建昌笑了笑,说道,“宝宝,霜霜姐姐教你念英文,你要好好学,学不会也别着急好不好?”
建昌嘟着嘴说了一声好。
赵珍珍又冲霜霜笑了笑,说道,“霜霜,你弟弟还小,教给他英文的时候要多念几遍,好不好?”
霜霜迟疑着点了点头。
王建民挺喜欢建昌这个胖弟弟的,他犹豫了好几下,才说道,“妈妈,霜霜姐姐教弟弟念单词,弟弟念得不好,霜霜姐批评弟弟不好好学,弟弟没哭,是霜霜姐姐先推了他一下,他才哭的!”
建昌听了哥哥的话,小下巴连连点了好几下。
霜霜很不服气,她又说道,“我不是故意的,是弟弟太笨了,我一着急才推他的!他后来也推我了呀!”
朱家成摸了摸女儿的头,说道,“霜霜啊,弟弟不是太笨,是还太小了!你记住以后教弟弟要有点耐心,多教几遍好不好?你要是不想教就让姥爷教弟弟好不好?”
霜霜点了点头。
王稼轩走过来对几个孩子说道,“玲玲霜霜,建民建国建昌,你们想不想听青蛙王子的故事啊 ?”
孩子们异口同声的说道,“想听!”
故事很快讲完,王文美端了一盘子切好的西瓜送过来,她特意分给霜霜,建昌各一块大的,建昌胖脸上全是笑,奶声奶气的说道,“谢谢姑姑!”
周日下午,王文广终于从山西回来了,赵珍珍亲自下厨做了一锅山药鸡汤,她给丈夫盛了满满一大碗,说道,“山西那边是不是更热呀?我记得你的一个学生就是山西的对吧?”
王文广喝了一大口鸡汤,说道,“是,钱洪庆就是山西的!”
赵珍珍放下筷子说道,“我前几天还碰到他了呢,他有些日子没来了吧,听说已经毕业工作了,怎么看着还那么不稳重,骑个自行车差点撞到我了!”
王文广皱了皱眉头。
钱洪庆这个学生,聪明是真聪明,只是最近办的事儿有些一言难尽。
现在国家大力号召大学毕业生回原籍工作,各省也为此出台了不少政策,生怕本省的人才流到别处去,钱洪庆是山西的,按照政策是会分到当地的企业单位工作。
但钱洪庆不肯回去,平城的化工厂在全国都是数一数二的,他认为回去了肯定没有留下来前途更好。于是先找了王文广说情,没想到恩师这次不但没帮他,还说了一大堆冠冕堂皇的场面话,说家乡培养了他,他不能忘本。
钱洪庆只好想了个别的办法,他本人条件不错,又是高材生,系里不少女生倾慕,他迅速和化学系另一个副主任的女儿好上了。
这个副主任业务水平一般,但长袖善舞,和王文广不是一个路数,竟然真的把未来女婿弄进了平城化工厂。
只是这样也就罢了,钱洪庆竟然从那以后再也不上恩师的门了。
他恐怕是忘记了,大二的时候他把钱全买了实验材料,穷得没饭吃,是谁伸出了援手,冬天看他穿的太单薄,又是谁给他送了崭新的棉衣。
第13章
俗话说小别胜新婚,王文广这次去山西呆了差不多两个礼拜,算是离家比较久的了,年轻的时候一个人漂洋过海也不觉得孤单,但现在有了老婆孩子出去三天他就心烦。
吃过晚饭,王文广和三个孩子在客厅里玩耍,炙热的眼神却时不时落在娇妻身上。
天气实在太热了,赵珍珍翻出一件刚结婚时做的睡裙来穿,衣服是淡淡的粉紫色,款式是吊带及膝,她又把齐耳短发用头绳绑在脑后,乍一看,根本不像四个孩子的妈妈。
好不容易捱到九点钟,三个大的都上楼休息了,最小的建明喝了奶换好尿布也很快睡着了,并且被张妈带到了她的房间。
王文广积蓄了半个月的能量,实在是有些等不及了,拉着赵珍珍洗了鸳鸯浴,足足一个钟头才打开浴室的门。
夜里十点多,闷热的空气有了一丝凉意,赵珍珍盯着随风吹动的窗帘,怎么也睡不着。
前世关于钱洪庆的记忆不是很多,若不是这人心黑写了王文广的大字报,可能她还不会去关注。
作为一个女人的本能,她更关注的是王文广系里的那些漂亮女学生。
钱洪庆出卖恩师作为投名状,的确为自己捞了不少好处,随后的几年里,革委会遍地开花节节高,凌驾于市委和市政府,成为平城实际的领导机构,钱洪庆自然也被他们大力推崇,很快就当上了第一化工厂的总研究员,甚至连沈莉莉这样的老资格都要靠边站了。
当然了,钱洪庆也没能得意多少年,甚至没等到王文广这些人平反。
随着队伍的壮大,革委会内部也分成了好几个派系,钱洪庆因为在革委会的内部派系中站错了队伍,被上台的另一派怀恨在心,就把他在化工厂的所作所为查了个底朝天,这么个查法儿自然是出了不少问题,钱洪庆最惹众怒的是,他把化工厂许多资深研究员的成果都据为己有,实验内容和实验数据完全照搬,甚至发表在国家级刊物的文章都是抄的。
还有性质更恶劣的,钱洪庆通过职务之便还强暴了好几个化工厂新分来的女大学生!
钱洪庆很快就被第一化工厂开除了,并且被革委会押送到了市监狱。
赵珍珍之所以知道的那么清楚,是因为那个上台的革委会副主任就是她前世第二任丈夫的手下。
她皱了皱眉,努力回想关于钱洪庆的私事儿。
钱洪庆娶过两个老婆,第一任就是平城大学化学系刘副主任的女儿刘新兰,这事儿一时还被传为美谈。
刘新兰在他们整个平城大学家属院都很有名儿,不过她有名不是因为聪明,也不是因为漂亮,恰恰相反,是因为丑!
刘新兰从小就是个有名的丑丫头,女大十八变应验在她身上就是越变越丑,一个二十多岁的女青年,长着四方脸,阔嘴巴和小眼睛,和父亲刘主任简直一个模子出来的,这样的外貌,是很难找到条件相当的对象的,当然,并不是她嫁不出去,想做刘主任女婿的人还是不少的。
刘新兰不想降档次嫁人,而且恰恰因为她自己长得丑,所以更想找一个长得帅且各方面都不错的人。
男人百分之百都是视觉动物,这就比较难办了。
没想到真碰到了钱洪庆,这小伙子除了出身差点,其余条件都很好,尤其长得特别帅。
但是,两个人的婚姻持续的时间不长,因为次年刘主任也被人写了大字报,全家都下放到了农场,本来刘新兰是已经嫁出去的女儿,要是钱洪庆肯保她是没问题的。
但钱洪庆把仕途看得比命都大,立即和怀孕七个月的妻子划清了界限,并且迅速离了婚。
刘新兰收到的打击太大,一时想不开上吊自杀了。
按说起来,一尸两命是何等的惨烈!但当时整个社会乃至很多人似乎都疯了,竟然还有人说她是死得其所,这样黑心黑肺的臭老九子女,根本不配活在世上!
据说刘新兰的尸体都被革委会抬出来批斗了。
想到此赵珍珍觉得胃部一阵强烈的不适感,她轻手轻脚的下床,准备去楼下喝口水,没想到吵醒了王文广。
“怎么还不睡?”
赵珍珍并不是真的想喝水,她顺势钻到丈夫的怀里,把头紧紧贴在了王文广的胸膛。
第二天早晨赵珍珍起晚了,一睁眼已经七点半了,洗漱完毕再吃了早饭都八点多了,自然不可能再去粮店排队了。
王文广看她似乎精神有些恹恹的,就关切的问道,“珍珍,你身体不舒服?”
赵珍珍摇摇头,对丈夫笑了笑,说道,“不是,你这猛一回家我还有点不习惯,大概兴奋过度了,昨晚没睡好,补一觉就好了!”
她这话没别的意思,王文广却听得心里直乐,的确,他昨晚是有点猛了,连他自己都没想到可以这么猛,最后小娇妻明显都告饶了。
这可是最近两三个月都没出现过的事情了。
赵珍珍推着自行车往外走,没想到刚拐出家门又碰到了钱洪庆,还有乐颠颠跟在后头的刘新兰。
“师母上班去啊?”
钱洪庆看到她立即很主动的打招呼,不过,赵珍珍根本没看他,而是将目光转向刘新兰。
客观来说,刘新兰虽然模样长得丑,但身材是不错的,胸是胸屁股是屁股的,此刻穿了一身天蓝色的布拉吉,更能突出优点,而且大概是爱情的滋润,连大方脸看着似乎也没那么难看了。
赵珍珍冲她笑笑,用长辈的口吻说道,“新兰啊,阿姨告诉你一句话,夜长梦多,你打算什么时候结婚啊?”
刘新兰有点不好意思的看了看钱洪庆。
钱洪庆的脸色一瞬间变得有些难看,他飞快的瞟了刘新兰一眼,笑着说道,“师母着急吃喜糖啦,您放心吧,到时候肯定第一时间通知您!”
赵珍珍点点头。
昨晚她翻来覆去睡不着,后来忽然想到钱洪庆和刘新兰是在六七年才结婚的,现在是六五年,那也就是说,他们还要再过两年才会结婚!
这似乎有点不符合常规,现在的大姑娘小伙子只要是参加工作后谈了对象,家里能有房子住,办得起婚礼,又不是两地分居的话,一般最多谈上一年就会结婚了。
而且刘新兰不小了,她也是平城大学毕业的,在平城制药厂工作了三四年了,至少有二十五六岁了,现在人都结婚早,她已经算得上是老姑娘了。
再说了,她好不容易找下钱洪庆这样的对象,肯定也会着急结婚的!
国棉厂工会有个“郭大姐”,虽然比赵珍珍也大不了几岁,但厂子里人都习惯这么称呼她。
郭大姐原来是前纺车间的女工,也是厂里的三八红旗手,还是赵珍珍去车间采访她的时候发现,郭大姐天生一副好嗓子,能唱也能跳,性格还开朗,就做主把她调到了工会。
他们工会每年都要组织大大小小四五台文艺晚会,但能出节目的没几个,每次都要想方设法鼓动工人上报节目。
郭大姐就不一样了,她唱一段黄梅戏算一个节目,再来一段即兴舞又是一个节目,最后还能高亢一曲《歌唱祖国》。
她还有个好处,郭大姐是个名副其实的老姑娘,没有家庭拖后腿,从来不请事假和病假不说,每天总是早早来上班,在其他人来之前,就将工会的三间办公室里里外外都打扫干净了。
平时不管赵珍珍布置什么工作任务,郭大姐总是很积极的第一个响应。
所以赵珍珍让她下班后去跟着钱洪庆,她毫不犹豫的就答应了。
事情比赵珍珍想的简单得多,没出十天,郭大姐就查清楚了,钱洪庆果然不老实,除了刘新兰,他还有一个相好的女同学。
第14章
郭大姐连这个女同学的情况也查清楚了,她叫李爱华,平城本地人,母亲就是个家庭妇女,父亲在第三化工厂当大货司机,她也是今年刚毕业,毕业后就在父亲所在的第三化工厂当研究员。
比起有军工背景赫赫有名的平城第一化工厂,第三化工厂的规模要小得多,分来的大学生都是宝贝儿,李爱华长得很秀气,性格也很好,因此在单位还挺受欢迎的,不过几乎人人都知道她才谈了一个男朋友,就在第一化工厂工作。
这钱洪庆没毕业的时候穷得吃不上饭,这才刚毕业两个月,倒长了不少花花肠子!
赵珍珍不知道前世钱洪庆和李爱华这笔账最后是怎么算的,但她可以肯定的是,钱洪庆的第一任老婆是刘新兰,第二任也不是这一位李爱华,而是市革委会一个领导的女儿,就是因为娶了她,钱洪庆后来才站错了队。
赵珍珍觉得,既然刘新兰和李爱华喜欢同一个男人,爱好如此相同,很有必要认识一下,说不定彼此还能成为朋友呢。
不过,如何促成这两个女青年的第一次见面,这就要费点心思了!
她觉李爱华的情况还需要进一步了解,就让郭大姐改目标,改为下班后盯着李爱华。
王文广从外地出差回来,自然带了些当地的特产,山西最有名的就是陈醋和汾酒,这天下了班,王文广外出应酬,张妈提着一坛子陈醋和汾酒,赵珍珍领着三个孩子,抱着小建明去了堂叔赵青山家里。
赵青山家住得并不远,也在平城大学家属院,不过,当然住得不可能是小洋楼,就是两间半的平房小院子。
一整排平房一家挨着一家,堂叔家住在最里面,采光不算太好,但就这,凭着堂婶在大学食堂的工作,能分到两间半,已经让很多人羡慕了!
原本赵青山家住在平城化肥厂的家属院,化肥厂地点偏僻,每天早上堂婶要骑四五十里地,穿过大半个城市来上班,后来赵珍珍嫁给了王文广,就托关系给堂婶分了一套房子。
这样一来,堂婶上班就很方便了,而且三个孩子都从化肥厂附近的子弟学校转到了平城大学的附属中学和小学。
至于堂叔赵青山,反正他是大货司机,一个月出差二十天,平时在家的时间很小,搬家对他的影响可以忽略不计了!
“珍珍来了!”
堂婶周书萍听到门响,又听到建昌的笑声,知道是侄女来了,没急着出门迎接,而是将刚做好的红烧鱼盛到盘子里,端着出了厨房走到院子里,笑着对三个孩子说道,“建民,建国,建昌,想不想吃鱼啊?”
三个小家伙异口同声的说道,“想吃!”
周书萍不像一般食堂的炒菜师傅,因为工作就是做饭,回家反而不愿意做了,她是特别天生喜欢做饭的那种人,回到家来就是再累,也会好好为家里人做一顿饭。此刻她端着的红烧鱼,色泽明亮,香气四溢,一看就很好吃。
别说孩子了,赵珍珍看了都有点馋。
当年她十五岁来到堂叔家,因为家里伙食好,一年就长了二十斤!得亏她本来才七十多斤,胖了二十斤也不算胖,和一般的年轻姑娘差不多。
赵青山刚出了一趟车,正好休息在家,他赶紧接过妻子手里的菜,对侄女说道,“珍珍,前两天你婶子还说,你有些日子没来了呢!”
说话间周淑萍已经接过了赵珍珍怀里的小建明,亲了亲小家伙的脸蛋,说道,“哎呦,这老四长得可真漂亮啊!”
赵珍珍笑笑,说道,“是啊,最近太忙了,周末有时候带着孩子去他们爷爷奶奶家,可不就来的少了吗!”
赵青山两口子高兴的对视了一眼,周淑萍笑着说道,“那可是不错,孩子爷爷奶奶都是文化人,多接触接触有好处!”
赵珍珍十五岁跟着他们进城,到现在也十来年了,虽然只是他们的侄女,甚至连亲侄女都算不上,但人和人之间的感情是一朝一夕相处出来的。
赵青山两口子都很喜欢这个懂事儿的侄女,尤其周淑萍,赵珍珍生了三胎四个孩子,月子里都多亏了她。
虽然婆婆曹丽娟派了张妈来帮忙,但那是远远不够的。
特别是生第一胎的时候,因为是双胞胎事情特别多,张妈跟她不贴心,能照顾好孩子就不错了,照顾产妇那是不可能的,都是堂婶周淑萍一大早过来,带着买好的肉菜上门给她做好早饭和午饭,等下了班再赶紧过来给她炖各种营养汤水。
所以赵珍珍和堂叔一家,早已经超过了血缘的关系。
赵青山的小儿子赵立志十三岁了,正在平城大学的附属中学读初三,这个少年看着汾酒坛子摇头晃脑背了一句唐诗:不知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又指着坛子问道,“爸爸,这是山西杏花村产的酒吗?很好喝吗?”
这个问题六岁半的王建民也很想知道。
别人不知道,乖宝宝王建民其实是个好奇宝宝,他最近的好奇心是在各种各样的食物上面。
趁着赵珍珍和张妈不注意,王建民已经偷偷尝了不少,平常的食物都是做熟了的,味道他已经知道了,因此,他尝的都是生东西,比如大白菜有点甜,油菜有点涩,生豆芽发酸,生豆腐,生莲藕都发甜很好吃,生肉他也尝过了,都有一股子铁锈味儿,相比较而言,鸡肉猪肉腥味比较小,牛肉比较重,最难吃的是羊肉,又膻又腥,他只是添了一口差点就吐了!
但很奇怪的是,这些肉一旦做熟了又香得很!
王建民眼巴巴的看着堂叔,期待能有机会尝一尝父亲说很好喝的汾酒。
赵青山瞪了一眼儿子,说道,“是杏花村产的又怎么样,你还太小,可不能喝酒啊,这酒度数高,小孩子喝了承受不住,要烧烂肚肠的!”
少年赵立志撇了撇嘴,根本不信!
好奇宝宝王建民却吓了一大跳,赶紧捂住了自己的小肚子。他的小动作自以为做的很保密,其实全都落在了大人的眼里,赵青山逗他,“建民啊,你爸爸在家是不是喝这个酒了,他说很好喝对不对?”
王建民点了点头。
赵青山继续说道,“那你要不要尝尝?”
王建民头摇得像拨浪鼓。
周淑萍瞪了一眼丈夫,说道,“建民喜欢吃麻油鸡是吧,来,这一块儿没骨头,快吃吧!”
吃着丰盛的晚饭,赵珍珍说起自己买下了老家樱桃公社的一处院子,位置就在堂叔父母家的后面。
赵青山其实已经听说了,不过他觉得奇怪,不明白侄女为何要在老家买房子,难道是要珍珍的父母过去住?
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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