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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号有雨-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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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君瑜:“……”
  So sad !被拒绝了!
  不过这在沈君瑜预料之中,倒也不觉得多意外。
  “再见童队!”女人冲她招了招手,身形一闪,拐了个弯,没了身影。
  ——
  大城市的夜晚总是那么的喧嚣,路上车水马龙,人流不断。晚七点,大城市的夜生活才刚刚开始。
  霓虹灯变幻,五颜六色的光芒折射地到处都是。
  东城华府对面就是锦翎路,这一片最繁华的一条街道。两侧商铺灯火通明,各色饭店和娱乐场所数不胜数。
  锦翎路街尾就有一家朵爱酒吧,是年轻男女寻找乐子的好去处。纸醉金迷,肆意放纵。
  沈君瑜平生第一次喝醉酒就是在这间酒吧,然后酒驾,遭遇追尾,差点搭上了自己的性命。
  路过朵爱,她驻足观望。有那么多的男男女女勾肩搭背,进进出出。
  有那么一瞬间,她有冲动想要进去喝一杯。可还未迈出步子,又给缩了回来。
  她循规蹈矩了二十多年,按部就班地活着,每天都一层不变,单调重复着前一天的事情。唯一一次放纵就差点把自己给赔上了。放纵总归不适合自己。
  正打算走人。却听见耳旁响起一个数字而温润的男声,“想喝酒何必来这里,跟我走吧!”
  下一秒一只宽大的手一把握住她,将她带离了朵爱酒吧。
  ——
  女人手很小,那么软,柔弱无骨。童时誉捏在手里,一时间竟然不想松开。
  就在刚刚他拒绝了沈君瑜喝酒的邀请,他乘电梯上楼。电梯徐徐网上升。可他的心思却一直都在沈君瑜身上。
  她应该是一个随性而为的女人,生活光鲜亮丽,不缺钱。她说要喝酒,应该就一定会去喝酒。而他见识过她的酒品,太烂了,整一个彻头彻尾的疯子。
  她一旦喝醉了,她搞不好就会闹事。
  想到这里他就开始不安了。越想越担心。替那个女人担心。然后他妥协了。
  他快速地乘坐电梯到一楼,去追沈君瑜。
  那个女人果然去了酒吧。
  而他在酒吧门口拦下了她。
  林清致很早之前就试探他,问他是不是看上沈君瑜了。这一刻他才敢肯定,他确实是对这个女人动心了。
  童时誉想起他们第一次见面,倾盆大雨中,她哭得悲痛欲绝,歇斯底里。她质问他为什么要救她。那种绝望的眼神从此以后就彻底印刻在他脑海里了。
  感情就像是一场博弈,谁先动心,谁就输了。而他更是惨烈,在第一眼就已经输了。
作者有话要说:  昨晚那章我改了一下,加了两个新片段进去,看过的小伙伴可以重新再看一遍。

  第13章 第13场雨

  第13场雨
  童时誉买了一大堆的罐装啤酒。带沈君瑜去了顶楼。
  高楼之上风声尤其大,呼呼啦啦刮过来,带起无数声响。像是森林中阵阵的涛声。
  这就是他所认为的喝酒。不必去鱼龙混杂的酒吧,不必精心打扮。只需拎几罐啤酒,邀上两三个朋友,往顶楼上一坐,把酒言欢,好不畅意!
  沈君瑜渍渍赞叹:“童队,还是你会挑地方。”
  童时誉:“喝酒喝的是气氛,在于跟谁喝。没必要非得去酒吧。”
  两人盘腿而坐,一人开了一罐啤酒。
  夜风之下,男人身上清冽好闻的香水味儿直扑鼻尖。她贪婪地闻了好久。
  “你怎么改变主意了?”沈君瑜不解地问。
  男人悠悠道:“大概是怕你大晚上喝醉了又跑到我家去吧。”
  沈君瑜:“……”
  这人还真是讨厌,哪壶不开提哪壶。
  “如果有下次,你就把我锁在门外,不用搭理我。”女人豪爽一笑,说得无比轻巧。
  童时誉:“我不管你,我怕你祸害邻居。”
  沈君瑜:“……”
  还能不能好好说话了!
  女人的一双眼睛眯成一道窄缝,端起酒瓶子碰了碰童时誉的,“敬你童队,不醉不归!”
  她猛地灌了一口,险些呛到。
  男人觉得好笑,喝个酒都能呛到。
  “喝慢点,没人跟你抢。”
  她被呛出了眼泪,泪花闪烁,“我倒是希望有人跟我抢,可惜没人。”
  她说这话的时候明明是笑着的,可笑中有泪,表情虽然平静,却仿佛充满了无尽的哀伤。
  从第一眼见到沈君瑜童,时誉就敢断定这是一个有故事的女人。她那双眼睛从来不曾清澈过,一直都是混沌不明的,仿佛蒙着厚重的雾气,让人看不真切。
  童时誉从裤袋中摸出烟盒,抽出一根点燃。清淡的烟草味儿立即在空气中铺散开,纠缠人的呼吸。
  男人抽烟的样子特别斯文好看,不紧不慢,一派气定神闲。
  叶初阳也抽烟。不过抽得少,抽烟只是为了解压。他抽烟也抽不到童时誉这么好看。
  沈君瑜没管住自己的眼睛,多看了两眼。
  察觉到女人的目光,他以为她也要抽,把烟盒给她递过去,“来一根?”
  “我不抽烟。”她摇了摇头。
  他不再多说,继续埋头抽自己的。
  空气一下子静默了下来。
  男人就着滤嘴深吸一口,吐出漂亮的烟圈儿,表情迷离深邃。
  “沈小姐,你很孤独吗?”他打破沉默。
  她孤独吗?
  从来没有人当面问过她这个问题。答案却是毋庸置疑的。她当然孤独了,非常孤独。
  年幼丧母,和父亲的关系又很糟糕。出身军政世家,却因为身份尴尬而不受沈家人待见。这么多年她一直都是一个人,踽踽独行。
  好不容易她遇到了叶初阳,那个像是太阳一样的男人,他爱她胜过爱自己,倾尽全力,给了她全部的爱与呵护,照亮了她晦暗阴郁的人生。他们相濡以沫,打算携手共度余生。
  就在她以为她终于可以摆脱孤独,拥抱温暖,终于可以不再一个人,她从此以后有了倚靠。老天爷却残忍地把叶初阳给带走了。
  然后她又变成了一个人。一个人住着空荡冷清的房子,守着和叶初阳那点越来越稀薄的回忆过活。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睡觉,一个人上班,一个人外出,饿了没人给她点外卖,生病了也没人提醒她吃药……像是荒原里一抹寂寥的野火,随时都有可能熄灭。
  她太孤独了,孤独到了极致。
  哪里人会喜欢孤独啊?她也渴望家人,渴望温暖,渴望被人呵护。可惜老天爷总是不让她如愿。
  “很多年前我父亲外调青陵,我母亲成为他的秘书。两人朝夕相处,产生了感情。然后就有了我。我母亲却一直都不知道我父亲其实有家世,还有一个女儿,比我大四岁。有一天她终于知道了,她大受打击,觉得自己被欺骗了。然后她带着我毅然决然地离开了。我十六岁那年,她重病去世。去世之前,她一直不放心我,让我去找我的父亲。我找到了我的父亲。他给我买了一栋房子,把我养在外面,安排保姆照顾我。给我很多很多钱,任由我挥霍。却从来没有给过我爱。我就这样一直以私生女的身份生活到了十八岁。那年我那个同父异母的姐姐遭遇不测,没了。我变成了我父亲唯一的女儿。然后我才被允许回到沈家。”
  “我和母亲在外流浪那些年,我父亲对我们母女不闻不问。从来没有来看过我们,也没派人找过我们。就好像我们不复存在一样,从来就没有在他的生命里出现过。母亲去世之后,不管是清明还是冬至,亦或是她的忌日,他从来就没有去看过她一眼。我们母女就好像是他一不小心犯下的一个错。幡然醒悟以后,随时都可以被抛至脑后。”
  “你说可笑不可笑,就是这样一个男人,我母亲还心心念念惦记了他一辈子。弥留之际还一直跟我说她不后悔爱过我父亲,让我不要恨我父亲。”女人说着说着就笑了起来,“我母亲真是太傻了。我一直都告诫自己,一定不要步母亲的后尘,不要被男人的甜言蜜语给骗了。后来我遇到了叶初阳……叶初阳你知道的吧?就是我未婚夫……”
  听到这里,童时誉忍不住想起不久前她醉酒以后莫名其妙地跑到他家,从头到尾都把他当成了叶初阳。第二天一早,两人坐在一起,他问她:“冒昧问一下,初阳是谁?”
  年轻女人的瞳孔猛地瑟缩了一下,脸色瞬间就变了。
  他见识过形形色。色的人,也算阅人无数,最是会察言观色。她脸色一变,他就觉察到自己问了不该问的。立马就说:“抱歉,无意打探你的隐私,只是你昨晚一直在叫这个名字,我有点好奇。你不想说也可以不说。”
  “我未婚夫。”女人终于缓慢而艰难地开了口,像是抽调了全身的力气,“叶初阳是我的未婚夫。”
  只有这么简单的两句话,寥寥数字,其余的只字未提。
  “他太好了,特别好……可惜我留不住他……”女人的表情慢慢变得痛苦,她抬手扒了扒自己的长发,凌乱不堪。
  “他怎么了?”
  “医闹,被病人家属捅了好多刀,失血过多,没抢救过来。”沈君瑜慢慢抬起头,双眸中泪光点点,长睫扑闪,欲下未下,“6月6日酒驾那天,我刚刚送走了他。”
  一切终于有了解释。难怪那晚她会喝得烂醉如泥,还不怕死的酒驾。
  “他说她会给我一个家,属于我们自己家。我一直都坚定不移的相信着。可是他走了,我的家散了,然后我又变成了一个人……”她静静地看着童时誉,“童队,你问我孤独吗?我太孤独了……我一点都不喜欢孤独……太难受了……”
  “这里疼。”她指着自己胸口不断重复:“很疼很疼!”
  “叶初阳买了套房子,就在你家楼上,502,那是我们的婚房。今天下午我去办理了过户手续,把那房子还给他父母了。那天晚上我其实是想来婚房的。可是敲错了门,进了你家。童队,谢谢你收留我!”
  这些事这么难,她在经历的时候几乎生不如死,痛不欲生。可在今天她竟然当着童时誉的面亲口说出来了,而且并没有太多的情绪波动,整个人似乎都挺平静的。
  大概是真的释然了,逐渐接受了叶初阳离开的事实。
  两人并排坐在一起,夜风轻轻吹拂着女人的头发。那一根根发丝迎风浮动,在远处霓虹灯的映衬之下,微微折射出五颜六色的光芒。
  女人的脸则隐在暗处,隐隐约约,忽明忽暗。细看之下,表情又是那么的平静,不起波澜。可眼中闪烁的泪花儿童时誉却看得分明。
  他不由自主地抬起手,突然想要摸了摸沈君瑜的脑袋,即便什么都不说,这样也是一种安慰。可指尖触碰到女人柔软的发丝时,他整个人又倏然一怔,手像触电一样赶紧给缩了回来。
  他在干什么?
  他有什么立场安慰她?再说她需要他的安慰吗?
  答案是肯定的,她不需要。
  她独自一个人承受了这么多,再苦再难都已经挺过来了。熬过最最艰难的时刻,从此以后一切都变得不甚重要,云淡风轻。她压根儿就不需要他的安慰。
  她之所以会毫无保留地告诉他,大概就是下午卖了她和叶初阳的那套婚房,断了念想,她心有感慨罢了。
  除去这个原因,还有可能就是因为她喝酒了。人的大脑在酒精的刺激下会变得兴奋,往往会做出一些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
  等到明天一早,她的酒气散了,她回到现实。他们再见面,她又该是一副清冷,又无所谓的态度了。
  沈君瑜的冷是嵌进骨头里的,是从小到大的生活环境日积月累形成的。她对任何人都不上心,也不热情。谁都可以和她说得上话,可没有几个人能够让她敞开心扉,真正接纳。
  他并不觉得这么短暂几次的接触,她就把他当成朋友,对他吐纳心声了。
  男人缩回的右手缓缓握成拳头,音色低沉轻缓,娓娓道来:“沈君瑜,人生来孤独,每个人都是一座孤岛。可如果你想,你也可以不做一座孤岛。”
  那是他第一次喊她的名字。短短的三个字,可似乎有太多别的东西糅合其中。
  沈君瑜被风迷了眼睛,抬手揉了揉,哑声问:“怎么说?”
  “一个人的内心有时候像岩石般顽固,有时候又可以像流水般豁达。你倘若顽固地认为自己就是一座孤岛,那你便会一直觉得孤独,好像这世上所有人都成双成对,只有你是一个人。可如果你为人豁达,善于调节自己的内心,那你的心就不会变成一座孤岛。人生在世,短短数十载,决定你过怎样生活的无非还是心态。”
  沈君瑜觉得好笑,又是一个站着说话不腰疼的。
  她撑起厚重的眼皮,长睫扑闪,“童队,感同身受太难了,我从不相信。”
  言下之意就是你童时誉没有经历过我所经历的一切,你大可以这样劝我调节心态,变得豁达,不要拘泥于痛苦的回忆,迟迟不肯走出来。可假如你经历过这一切,你可能就说不出这些劝我的话了。
  男人问言挑眉一笑,目光如炬,“你觉得我是在劝你?”
  沈君瑜:“难道不是吗?你不是第一个劝我的人。”
  “你错了,我从来不给别人灌心灵鸡汤。”年轻男人清俊硬朗的脸庞上慢慢浮现出笑容,音色深淳,像极了古寺里冗长的钟声,一记一记重重地敲在沈君瑜心上,“我只是想告诉你沈君瑜,这段感情你尽力了,你应该问心无愧。你没有错,所以不该苛责自己,更不应该让自己陷入死胡同。”
  叶初阳出事至今,有太多人劝过她了。他们孜孜不倦地告诉她,让她想开点,一定往前看,不要沉溺在过去无法自拔。可却从来没有人告诉她,她不应该苛责自己,她应该放过自己。
  事实上叶初阳的死对她打击巨大。她之所以一直走不出来,无非就是在苛责自己。她责怪命运不公,更责怪自己。责怪自己为何没有在叶初阳生前对他再好一点。她诘问自己为何守不住幸福。甚至迷信地认为是不是上辈子做犯了什么十恶不赦的大罪,老天爷才要这么折磨她。
  从小到大她其实一直都在为难自己。小时候责怪自己为何没有父亲,得不到父爱。长大了责怪母亲出身尴尬,自己不被沈家人待见。而今又责怪自己守不住属于自己的幸福。
  在那一瞬间,男人的三言两语让她的一直欲下未下的眼泪夺眶而出,簌簌滚落。
  “童时誉,你能抱抱我吗?”她小声抽泣着,声音又细又低。
  男人几乎没有任何犹豫,将她揽入怀里。
  她枕着他的肩膀,终于没有出息地哭了,模样狼狈。可他身上一生之水清冽好闻的味道却让她无比安心。
  有那么一瞬间,这个男人在她心里的形象忽然就高大了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  按照这个速度,这文可能十万都写不到了。(哭笑不得)

  第14章 第14场雨

  第14场雨
  不过晴了两天,宛丘便又开始下雨了。
  这个秋天不同往年,雨水好像特别多,隔三差五就下雨,入秋以来几乎没断过。
  晨起雨滴扑簌簌下落,不断敲打着窗户。隔着一层透明的玻璃,外头雨雾厚重,雨声潇潇。
  沈君瑜简直是厌恶透了这种下雨天。她休了几天假,便又开始上班了。
  外头下雨,出门之前,她从柜子里拿雨伞。
  柜子里放着好几把伞。长柄伞、折叠伞、纯色的、格纹的、蕾丝花边的,风格囧异。
  她几乎是下意识就去找那把透明的长柄伞。
  可惜翻箱倒柜也愣是没找到。
  奇怪了,哪去了?
  沈君瑜觉得奇怪。她俯身站在柜子旁静静地想了下,这才想起那把伞之前被她落在时差咖啡厅了。
  那天离开时差咖啡厅,没走几步路她便已经想起自己忘记拿伞走了。可因为不想回去再见童时誉,她就索性没回去拿。当时觉得不过是一把伞而已,不要也罢。可如今却下意识想找回那把伞。
  她的恋旧总是这样后知后觉。
  这把伞是去年她和叶初阳到浅都旅游的时候买的。那天正好下雨,他们路过一家名叫“6号有雨”的雨具店,她被里面别具一格的装修风格所吸引。店主是一个很年轻的姑娘,店里销售的全是纯手工制作的雨伞,设计独特,做工精细。她在诸多雨伞中挑中了这把简单的透明长柄伞。
  一把伞近一千块,比起普通的伞来说那真是贵了不少。可架不住她喜欢。
  沈君瑜摁亮手机屏幕,看了眼上头的时间。距离上班时间还早,她还有时间去一趟时差咖啡厅。
  她打车去了锦杉路的时差咖啡厅。
  不过十天,锦杉路两旁成排的云杉树便已经黄了大半。
  深秋的脚步越来越近了。
  向店员道明来意。店员礼貌地说:“小姐稍等一下,我去问问那天值班的同事。”
  沈君瑜点点头,“好的。”
  没过一会儿店员便回来了。她歉意地对沈君瑜说:“很抱歉小姐,我问过同事了,他们都说没有见过你说的那把伞。”。
  咖啡厅人来人往,保不齐就被哪个客人顺手牵羊给拿走了。找不到也不奇怪。
  沈君瑜没太多失望。和店员道过谢以后便离开了。
  ——
  线路做了调整,沈君瑜不跑之前宛丘——横桑那条路线了。如今开始跟宛丘——青陵那条线了。
  沈君瑜跟随母亲在青陵生活了十多年。对于这座城市一点都不陌生。只是母亲去世以后,她被接回沈家,除了每年母亲的忌日回去一趟,平日里根本就没时间回去看看。
  工作这几年,有时列车途径青陵,她在青陵稍做逗留,便又匆匆离开。好像一直都找不到机会回去。
  这次线路更换好像是老天爷在冥冥之中给了她机会,让她替母亲回趟青陵。
  上午七点零五分,列车准点从宛丘出发。
  列车一离开宛丘站,乘务长方萍便把沈君瑜喊过去了。
  沈君瑜心里清楚多半是为了竞选乘务长一事。
  方萍之前让她回去考虑考虑,回来上班的时候给她答复。事实上她对这件事压根儿就不感兴趣,早就被她给抛到脑后了。
  果然她没有猜错。一见到方萍,她便迎面问:“怎么样小沈,我之前让你考虑的事情,考虑得怎么样?”
  方萍是真的喜欢沈君瑜,把她当成自己人,希望她可以走得更好。沈君瑜很感激她。也不好方面拒绝,只好说:“我打算竞选。”
  竞选乘务长有很多程序,单单考试就有好几场,还有内部评估。她也不见得会有太多希望竞选上。既然方萍这么看重她,这些个流程还是要走一走的,省得辜负她一番心意。
  除了母亲,除了叶初阳,如今这般真心实意为她考虑的人确实不多了。
  方萍一听她有心竞选,心情好得不得了,咧嘴直笑,“既然你已经决定了,那就好好准备,我相信你一定可以的。”
  “好的萍姐。”沈君瑜点点头。
  方萍:“别的没啥事儿了,你先去忙吧。”
  “嗯。”她离开了乘务长室。
  从8车厢往自己的6车厢走。迎面碰到了同事尚小薇。
  尚小薇异常激动地对沈君瑜说:“我好像看到明星了,是周显星,在1车厢。戴着口罩,可帅了。”
  “人家戴着口罩,你也能看出他帅?”沈君瑜忍不住翻了个白眼。
  尚小薇:“……”
  “君瑜姐你怎么都不激动的,那可是流风哥哥啊!”
  她淡然一笑,“我为什么要激动?我又不粉他。”
  大概陆臻是圈内人,给她科普了很多娱乐圈的黑。幕。她对明星并没有太多感受。她工作这几年也碰到过一些明星。少了滤镜和美颜,那些当红明星往往会黯然失色,完全不复电视上看到的那样光鲜亮丽。说到底也不过是普通人一个。
  “流风哥哥那么帅,你竟然都不粉他。”尚小薇一副很不可思议的模样。她一把抓住沈君瑜的胳膊,征询道:“君瑜姐,你说我要不要去找他要个签名啊?”
  “去啊,干嘛不去!”沈君瑜勾唇坏笑,“不过你确定看仔细了吗?别不是周显星,到时候你就尴尬了。”
  “我男神我还会认错嘛!我可是流风哥哥的脑残粉。”
  “既然是脑残粉,要个签名怕什么。去吧,别怂!”她鼓励尚小薇。
  “那我去了啊!”尚小薇在她的鼓励之下,兴奋无比地往1车厢冲去。
  沈君瑜无奈地摇了摇头,这姑娘追星还真是卖力啊!
  她继续往回走。
  途经7车厢时,却突然被人拦住去路。一个年迈的妇人,两鬓斑白,直接拦住她去路,“沈小姐,求求你放过我儿子吧!”
  沈君瑜当即被吓了一大跳,慌乱之中看清妇人的那张脸,她脸上的表情当即就变了。
  这个妇人不是别人,而是罪魁祸首的母亲。就是她的儿子用刀活生生地捅死了叶初阳。
  沈君瑜看到这个女人,她真的很难有好脸色。她的手被妇人紧紧拽住,动弹不得。她拼命抽出自己的手,“你放开我!”
  妇人死拽住沈君瑜的手,就是不放开,竭力哀求道:“沈小姐,我求求你,你放过我儿子吧!他就是一时冲动,他已经知道错了。你就放过他吧!我就这么一个儿子……他家里还有一个两岁的女儿,孩子还那么小,她不能没有爸爸啊……”
  沈君瑜不为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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