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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九十年代1-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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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空间的地很大,种了菜的和水果的,只占了很小的一部分,看着偌大的一片荒地,静娴只觉得心疼的慌。
  这要是全给种上了,她得收获多少的果实啊。
  可是,她现在小个子小手的,就算心在大,那也是无能为力,只能看着这些地就那么荒着。
  哎,要是有多一些种子也是好的,她就算不能开荒地,也能直接把种子给撒地上,也能长出来一些,就算不如精细伺候的,也能有些收获,不至于荒着什么都没有。
  可惜,想再多都没用。
  她还是多去村子里走走,多弄一些水果苗回来好了。
  水果间隔可以大一些,长成之后,看着也不会觉得闹心。
  不知道空间能不能养牲畜,她人都能够进来,应该也可以吧?
  或许,她可以试试?
  这几天,静娴都在观察家里的老母鸡,总算是让她给发现了几只抱窝的,而且有两只,直接就在菜园那边孵小鸡了,嘿嘿,这可不是现成的么。
  等小鸡孵出来,她就把小鸡连带母鸡给丢空间去,等小鸡大一些的时候,在把母鸡丢出来,这样,她空间就有鸡了。
  空间有一个大湖泊,也有河流,不知从何处来的水源,又流向哪里,这么神秘的东西,她也搞不清楚,索性就不去想,水里面没有鱼,也没有植物,她还可以抓一些鱼进来养。
  真笨,之前怎么就没有想到这些呢。
  眼睛光顾着那一片地了。
  这也怪不得她,实在是空头让金手指给砸了,梦想中的东西出现,她实在太激动了,都想着要怎么利用这片地种植了。
  鱼的话,比鸡还简单,直接拿着簸箕往鱼塘里面一扫,就是满满的小鱼苗,就是长的慢而已,这完全没关系,她又不急着吃空间出产的鱼。
  想到了这些,静娴瞬间觉得,自己清闲不下来了。
  果然,接下来她都没有在清闲的时候了,不过,这样却也让她的心宁静下来,不在胡思乱想了。
  空间经过几轮的播种,收获了更多的种子,心力没有那么大,就只能像之前想的那样,直接把种子给播在了那片荒地里面。
  倒也真的长成了一些,而且长的还不错。
  当然,这都是后面的事情。
  西红柿的过了明路之后,每隔几天,她都会拿几个西红柿出来,生吃,或者拌糖吃,糖虽然金贵,不过对于她们这个吃法,爸妈也没有说什么。
  静娴也就当老爸老妈默许,不在乎这点钱了。
  好歹,有了西红柿做为零食,家里老姐跟弟弟,都变得更加乖巧了,闹腾的少了,爸妈也乐得轻松。
  静娴对此也满意的很。
  不过听说吃西红柿会发胖,她也不敢拿出来多吃,西红柿也不是什么正经的水果,要说零食的话,还要属瓜子最耐磕,或者别的一些干果之类的。
  村里没有谁家种葵花籽的,瓜子也只有过年的时候,才会去县城买炒瓜子回来吃,也不知道有没有生瓜子卖,可以拿来种。
  小姑那边,今年好像种了西瓜,不知道家里还有没有种子,改天有空去问问好了。
  只是小姑住的有些远,她自己是不大可能过去了,不知道她什么时候会来老宅这边。
  南塘村那边山上有野生的栗子,那个炒熟也好吃的很。
  板栗空间已经有了,就等着它们长成,然后也可以做零食吃。
  想想,还有什么可以做零嘴的?
  对了。
  花生、黄豆!
  怎么把这个给忘记了,虽然都是粗粮,但是炒花生、油炸花生,毛豆、炸豆子,这不都是很好的零嘴么。
  虽然都是上火的东西,但不要吃那么多就好了不是。
  正好,之前收获了一批花生跟黄豆,地里还有鲜嫩的豆荚,这都可以先弄一些出来做好吃的。
  想到就做,第二天下午,老爸老妈一走,弟弟还没有醒来,家里晃悠的就只有静娴一个人,正好方便她行动。
  取了一篮子的花生出来,慢慢去壳,得到一大碗花生米,颗粒饱满,一看就是极品,又取同样极品的一碗黄豆出来。
  先把花生给油炸,控油撒上一把盐,接着炸黄豆。
  黄豆没有浸泡,直接油炸,出来的豆子比较硬,没有一口好牙,还真嚼不动,不过,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本身就是拿来给小林磨牙,打发时间的。
  要真的一口酥脆,那才叫有些失败呢。
  不过,酥脆的才是真的好吃,这个却是要用豌豆来做,才更有味道。
  豌豆空间也有,却是不好拿出来的,因为家里黄生跟黄豆有,但是没有豌豆,一大家子里头,也就奶奶种了三分地的豌豆,而且吃的都还是新鲜的。
  老了的豆子,除了做种,剩下的,奶奶都会分好几次直接炖了,叫上孙子孙女们过去吃,一伙人,都是半大不小的孩子,就是再多,也能够直接给霍霍了。
  所以,是没有多余的豆子给各家分一点的,这可就不好把空间的豆子给拿出来。
  等等吧,等明年,她自己在菜园子里钟一些,到时候就有借口了,一口吃不成一个胖着,做什么事情都要慢慢来。
  “姐,你在做什么好吃的,好香啊!”
  安翰林是被一股香气给香醒,这还没有睡醒,就嗅着鼻子,揉着眼睛,跌跌撞撞的从房间跑到了厨房。
  “你鼻子倒是灵,姐炸了一些花生和黄豆,等等,还很烫,来,先给你吃一个。”
  小心的捻起一粒花生米塞进小家伙的嘴巴里头,看着他把花生米给搅碎,这才放心不少。
  她可是听说不少小孩子吃花生米、黄豆,而呛到喉管的,她也是担心小林还小,吃的比较急,会发生意外。
  “二姐,好吃,还要!”
  最近翰林觉得可幸福了,二姐不仅不管着他了,还见天的弄好吃的,连妈妈都不怎么让他吃的东西,二姐都会偷偷给他吃一点。
  哦,不是,连妈妈都没给他吃过的东西,二姐都会做出来,真的是太厉害了。
  没有什么,比每天都有好吃的还要幸福的了。

  ☆、第十七章:

  
  等花生跟黄豆冷却,便找了个塑料罐子,分别装好,放在爸妈房间的柜子里。
  又拿出一块干净的棉布,做了两个小布袋,分别放了花生跟黄豆,挂在了一脸着急的翰林的脖子上,“诺,姐给你装的,不能一下子都吃完了知道吗?吃完了也没有了,知道不?”
  “嗯嗯。”
  安翰林眼睛盯着布袋,哪里还听得住二姐说了什么,一手抓住布袋,打开,就开始吃豆子,头一点一点的应和着。
  静娴也知道不能勉强,只希望,这个小霸王,不要跟他未来的女儿们一样,当着面说好,吃完东西就撒泼打滚要吃的才好。
  为了避免这种事情的发生,她又是个心软,而且耳根子怕吵的,要是真的来这一套,指不定就真的顺了他的意,静娴决定转移小家伙的注意力。
  “小林乖,咱们先去外面玩,姐去抓点虫子给咱家鸡吃,你就在草地里吃豆子,或者看蚂蚁搬家,好不好?”
  小家伙咔嚓咔嚓的吃着豆子,没有回应,她直接把人给带出了门。
  也不是真的要去抓虫子,讲真,现在的农村,虽然浓密的草地上有很多蚂蚱之类的,但还真用不着她抓,那些鸡的喙可是比她的手厉害多了,它门眼睛、耳朵也比她好使。
  把小林带到平时他玩的一个蚂蚁洞前,见他不闹腾,便走到另一边,直接席地而坐,把顺手带出来的书摊在腿上看起来。
  这本书不是别的,是之前她找大哥和平要来的,初一的英语书。
  她年纪还小,是绝对跳不过读书的,以前她的英语就不好,过了那么年,更是把所有学到的,都还给英语老师了,这一世,她没有想要当神童,也不准备称霸,就是不想到时候读书的时候太辛苦。
  所以,趁着现在有时间,她可以先把英语捡起来,最起码简单的单词先读读背背,不至于向以前一样,英语老师上课说英语,她根本就听不懂说的是什么。
  因为小学都是村里面读的,初中之前,根本就不知道还有一门外语存在,所以初中的时候,完全没有一点英语基础,完全比不上城里的孩子,也跟不上老师的进度。
  基础没有打好,后面的建设又怎么可能好。
  而且她还有个毛病,哪怕课后她背的多顺溜,默写的多正确,一到课堂,也全部忘光光,到后来是从心底对英语产生了惧怕、抗拒和厌弃,周而复始,这又哪里学得好英语?
  不过,她也不是没有英语学的好的时期,初三的时候遇到了好的英语老师,严格又风趣,作业花样多,硬逼着,倒是也让她一直不及格的英语成绩达到了及格,甚至有时候还是优秀。
  只是,她是属于那种后面没有人追赶、鞭笞,就会直接懈怠,并且停滞不前的人,可想而知,当初中毕业,离开了那位老师的监督和教导,她的英语再次退步,之后,就再也没有及格过了。
  重来一世,她还是不喜欢英语,还是有些抗拒和惧怕,但,却也不想让这该死的英语给拖了后腿,至少,也要及格不是?
  数学跟语文她暂时不着急,小学五年,她还可以应付,至于初高中,到时候在慢慢来就是了。
  她已经决定好了要走之前一样的路,成绩什么的,有就有,没有也不强求了。
  好吧,她承认,她其实就是没有志气,没有勇气,没有毅力,不想在重复一次被学习给碾压的滋味。
  她是决定了以后要做一名化妆师,然后积累经验,自己开一家影楼当老板娘的人,文凭什么的,不重要啦!
  这么想着,静娴却是苦大仇深的看着眼前的英语书。
  此刻,英语书翻到了最后几页,这里的都是单词,哪怕初一的英语书上面都是最基础的单词,但是她也发现,里面有好多词,竟然都陌生的很,有些读音还读不出来。
  这可真是……她不得不倒回去看音标,确定音标没错之后,然后在根据音标来发音,然后默读、背诵,闭着眼睛在脑海里面听写。
  明明跟拼音字母都是长一样的,怎么这些家伙组合在一起,就那么折磨人呢。
  果然身体年轻,静娴发现她的记忆力也好了很多,只要专注一些,很容易就能够记住这些单词的拼写,当然,忘的也很快,不过多读几天,想来怎么都能够记得住一些的。
  贪多嚼不烂,她只准备每天读一页单词五遍,然后背两个单词,保证要能够默写出来,日积月累之下,总也能够提高一下她的水平吧?
  只要确保书写方面没有问题,口语方面她是一点都不讲究的,左右,从未想过要出国,用不上的东西,能够应付考试就成了。
  当然,她不知道,有一句话叫做,计划赶不上变化,她的念头,到底还是要成空的!
  今天的任务完成,静娴把这书合上,深吸一口气,总算不在觉得脑袋冒蚊香了,“小林,走了,回家!”
  她已经远远的看到,对面不远人家的孩子已经背着书包回来了,想必老姐也快要回来了,既然都放学了,这时间也不早了,她要先把洗澡水给煮上,等会没太阳的时候,去菜园浇水。
  随手把英语书放在饭桌上,静娴撸着袖子准备开干,这边小林捏着小布袋,跟在二姐后头,就要开口。
  “静娴,在家呢?你爸妈回来没有?”
  熟悉的声音响起,转头,声音的主人,大伯母已经提着蛇皮袋进来了,一眼就看到了放在饭桌上,熟悉的书本,走过去一翻,果然看到了熟悉的名字。
  “诶哟,这不是你和平哥的书吗?怎么在这儿?”
  张清月心里有些不喜,但并没有表现在脸上,但已经决定了,这书,她是要拿回去的。
  “大伯母好,爸妈还没有回来,书是我找和平哥借的,听和平哥说初中要学外语,我好奇,就借过来看看。”
  不会是连书都借不得吧?
  和平哥已经初二了,这初一的书又没用了,堆在家里,又没有用处,左右现在不兴卖书。
  “你要看?”
  张清月怀疑的打量静娴,“你这小学都还没有开始读,能看得懂英语?小孩子家家的,不要把你哥的书给撕坏了,你大姐还要用的,成了,伯母给带回去,等你读初中的时候,再来家里借啊!”
  明年静舒也要读初一了,这书真是用得上的时候,和平也是,难道不知道他妹妹要用,还把书给了静娴,小丫头懂什么,可别把书撕了差屁股喽!
  眼看着大伯母把英语书卷吧卷吧塞进怀里,静娴嘴角抽搐,不在言语,她知道,说什么,大伯母也是不会把英语书给她的了。
  还她读初中的时候,在让她去借?到那个时候,学校就会发英语书,哪里还需要借这个?
  而且,到时候教材也都不一样了好么!
  静娴有些无语,她就知道会这样,可又不知道怎么反驳。
  她的确是连小学都没有读,在别人眼里心里,拼音都还不晓得呢,哪里又看得懂英语?
  之前找和平哥借的时候,他也是这般怀疑又惊奇的模样,不过可能也是觉得她只是好玩,也是因为书本确实没用了,所以才给她的吧。

  ☆、第十八章:纸木马

  
  静娴不想跟大伯母牵扯,也就随着她把英语书给拿走,然后道:“大伯母,您来这是?”
  怎么还提着个蛇皮袋过来?
  袋子鼓囊囊的,也不知道里面装的啥。
  张清月笑着把袋子放地上,打开,“哎哟,来来来,大伯母前头弄了一些芭蕉,太多了,家里也吃不完,就给你们送来一些,都熟了的。”
  “小林,来吃啊!”她招呼着小林,直接从一把芭蕉上掰了两跟,分别给了姐弟两。
  静娴乖巧的接过,“谢谢大伯母,小林,谢谢大伯母!”
  小林没有做声,看了大伯母跟二姐一眼,拿过大伯母剥开的芭蕉,大口大口的吃起来。
  “小林!怎么不叫人呢?”
  家里人怎么都不应声呢,这么没有礼貌,可怎么办好!
  张清月摆手,“哎呀,没事,没事,我这就是来给你们送芭蕉,送来了我也就回去了,家里还有活儿呢。”
  说着也不留,出了门就走了。
  “大伯母再见!”静娴送着出去,然后才进屋,见小林吃的开心,心里叹了一口气。
  人心淳朴、热情,人心又奸邪、冷漠!
  人心,为何就那么复杂呢!
  “二姐,还要。”
  转眼间,小林已经把一根芭蕉给吃完了,手还在巴拉袋子里面的芭蕉,可惜人小力气小,他可弄不下来。
  现在农家里的芭蕉,都是在稻谷里头焖熟的,或者用塑料袋扎起来,放阴凉能够被阳光照射到的地方,借着阳光的热量焖熟。
  当然,也有树上熟了之后在砍下来的,这个比较少。
  而且芭蕉的品相也没有那么好,大伯母送来的这几把芭蕉,个顶个的黑,应该是晒熟的,如果是稻谷焖熟的,品相肯定会更好,至少不像眼前这个,像是有被晒伤的黑疤。
  不过,看是不好看,但是味道还是不错的,熟透的芭蕉很香,口感也不错。
  但,静娴还是比较喜欢吃香蕉,想想以前,她也是很喜欢吃芭蕉的,毕竟那会儿可没有什么香蕉,可吃的零食也少,可不就珍惜那一口吃的么。
  等以后,吃惯了更好吃的香蕉,她就开始嫌弃家乡的芭蕉了。
  说起来,她也是个外貌协会了,因为看不上芭蕉的丑,后来二伯母送的芭蕉,她根本就是尝都不愿意尝尝,直觉认定,那瘦瘦小小,黑炭一样的芭蕉不好吃。
  想罢,直接上手,把芭蕉袋子扎起来,放在碗柜上面,道:“不能吃了,不然晚上又不想吃饭,晚点在吃吧!吃多了,小心拉不出粑粑哦!”
  安翰林压根就没有听二姐在说什么,在小孩子心里,吃喝玩乐才是最重要的。
  当然,人小没有权利啊。
  为了避免被二姐打骂,既然二姐说了不能吃了,那他也不敢争吵要吃的,还是等妈妈回来再说吧!
  至于为啥不等被打后告状?
  唉,有一个火爆龙的爸,要是他告状正好惹怒暴龙发火,就算他是宝贝儿子,也一样躲不过被骂的下场。
  家里连老妈都怕老爸,他还是个孩子,还是不要挑战老爸权威的好!
  所以,谁说小孩子不聪明呢?
  还不会说话,认不清人,就知道哪一个怀抱是亲妈,哪些是熟悉人,哪些是陌生人,最聪明之人,莫过于此了。
  只要他乖乖听话,安安静静的,静娴也不管他。
  不过想着,这孩子每天睁开不是玩泥巴就是在鸡屎上打滚,还是很不妙。
  她现在专注空间,又不像后世那么多玩具可以转移注意力,没有那么多心力完全盯着他,要是一个不注意,这家伙摔了、伤了、掉水里了,那更不妙。
  她得想想,有什么办法!
  呀,有了!
  她转身进了爸妈房间找了找,没有找到想要的东西,又去了别的房间找了一遍,最后在两姐妹房间的,另一张床底下,找到了她要的东西。
  那是被捆起来的好几张硬纸壳,之前装了什么东西的包装盒。
  现在的纸壳箱子还是很值钱,拿去卖废品也好,留下来家里装东西也成,总之不会随便浪费掉。
  试了一下纸壳的硬度,不错,很厚实。
  不过今天有些晚了,要做什么的话,还是等明天在说。
  晚上时间很快就过去,一早等家里人都走了,小林还没有起来,静娴就拿出了之前找出来的纸壳。
  从老爸房间拿来的铅笔,四张张纸壳叠在一起,画个弓形,用刀裁切下来。
  虽然这纸壳看着很硬,但她还是有些担心不够,所以还是两两叠在一起,增加一些厚度好了。
  然后又剪裁了一些纸条。
  她准备用这些纸壳做一个简易版的小木马,她以前还是在网上看到有大佬做过,看着是很简单没错,但到底没有亲手做过,也不确定能不能做出来。
  反正没有做成,也只是浪费一些纸壳,最后还可以拿去换钱,或者换麦芽糖。
  木马,她还可以去找村里五叔公用竹子或者木板做一个好的,就是要手工费就是了。
  她这也是兴趣来了,想要亲自动手试试自己的能力。
  以前是觉得没有必要,而且也没有心力去做,更是找不到合适的纸壳,鬼知道为啥废纸壳卖就九毛钱一斤,买,a4大小的就要好几块钱一张。
  纵然蠢蠢欲动,她也只能无奈罢手。
  现在,也总算能让她过过手瘾了。
  安静娴双眼发光发亮,把纸片裁切好之后,也不顾两手酸麻,手指发痛,转身就用糯米粉煮了一碗浆糊。
  把纸片卷成圆柱,一些里面装一些泥巴,两面封好,用浆糊黏在弓形纸片上,确保稳固,剩下的那些圆柱都塞到两个弓形里面的空间里,最后两边用纸片封好。
  最后,也是用纸壳做了一个粗糙的把手,当然,还要做两个防滑的脚,避免一不小心就翻车了。
  看着最后的成品,静娴默,虽然,是粗糙丑陋的人,但性能还是不错的。
  她尝试着自己坐上去摇了摇,没有想象中,直接坍塌的尴尬,摇摆的幅度也刚好,高度也差不多,不用人抱着,小林自己也能爬上去。
  很好,很强大!
  虽然手工却是不咋地,但她还是看到了希望。
  看来,她也没有那么手残的嘛!
  一时间,静娴自信心膨胀,她决定,等老妈回来,让她有空去老宅那边砍一些毛竹回来,她在做个滑板好了。

  ☆、第十九章:五叔公

  
  自从对手工起了兴趣之后,静娴就觉得她有些疯魔了,看见什么,都想要试试手。
  好在,年龄和力气限制了她彪飞的想法。
  不过,从做好了木马,小林还十分的喜欢之后,她就见天的往五叔公那边跑。
  五叔公是村里的木匠,村里的扁担、锄头把,谁家的桌椅板凳,还有谷风车,都是五叔公做的。
  当然,她跑到五叔公这里,可不是要拜师,她虽然对手工艺这些,很是感兴趣,但她知道,她可做不来这些,折腾一些小东西还成,大件、精细活儿,她可不是那个料。
  她只是有些好奇,既然有这个机会可以当面看看,为何不呢?
  再则,或许五叔公一个高兴,能给她做个小东西呢?
  这边才这么想着,这不,机会就来了。
  “静娴丫头你天天往老头子这里跑,可是有什么想要的?”
  五叔公六十多岁了,但头发乌黑浓密,除了背有点驼,脸上有岁月留下的皱纹,身体却健朗的很,应该说,这个时代的老人,身体都很好,很少有病痛的。
  特别是干活特别卖力的,比如眼前的五叔公,也比如爷爷,很多不下地干活,在家里闲的喝茶的老人,身体反而不如他们,生病的也多。
  老爷子性格有点怪,但人却是很好的,对小孩子通常都是和颜悦色,当然,前提都是不要点了老爷子的怒火。
  从小丫头来的第三天,五叔公就笑着问她,是不是对木工感兴趣,也问了要不要学,静娴毫不犹豫的摇头,说只是感兴趣。
  那个时候五叔公也没有说什么,觉得小孩子就是这样,对什么感兴趣了,都会有点小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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