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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国的水晶宫-第3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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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了这一大笔财宝,竟然还整整齐齐地摆放着上千块乌金和琉璃钢的锭子。这两种稀有金属分别产自地下城和深渊,以及南方索斯内斯大陆,虽然不至于像四大神圣金属那样几乎同等于等重10倍以上的黄金,但实用性也极高,不但硬度和柔韧度超过了一般的钢铁,魔法亲和力也远远胜出。
  如果有几名靠谱的铁匠,花不了多少时间,这些金属锭就能转化为足可以将上百人武装到牙齿的优质炼金武器和甲胄。
  “这到底是为重建死灵骑士团做准备呢,还是别的什么原因呢?”疾风蹙着眉头自言自语。
  “不管是什么原因,都便宜我们了。”陆希道:“这些玩意我是不准备上缴的,如果你要拿到涅奥思菲亚出手我也不反对。嗯,只要记得把我的那一份钱寄来就是了。”
  此话一出,因为债务问题而死要钱的疾风又风情万种地狠狠瞪了天生就死要钱的陆希一眼,这才叹了一口极为酸楚的气。
  除了这些东西,竟然还有好几件白银和黄金品质的装备和饰品,但要么就不适合魔法师用,要么就是陆希已经有了更好的了。唯一一件暗金品质的装备,却是一枚能大幅度提升施法效率和智力和精神的“不死鸟瞳戒指”,并且还自带了三个很实用的固化魔法和5个瞬发魔法储存位。陆希刚眼前一亮,却看见疾风用幽幽的眼神盯着自己。显然,这妹纸虽然没有自己的黄金瞳等级的“鉴定能力”,但却能从上面的魔法气息判断出这戒指的价值和实用性。
  “分赃这种事,就是要你好我好大家好……”陆希叹了口气,摊开了手退后了一步,表示自己神马都不知道。
  “这才有男孩子的气魄嘛。既然拿到了这枚戒指,其余的装备我也就不跟你抢了,你拿去分给莉姆小姐他们吧。”
  “哦,其余的东西你也不要了?”
  “只是这些装备而已,这些珠宝古董还是贵金属锭之类的,我至少也要分三分之一呢。只要有了这笔钱,我就基本上能把所有的欠款还清了!”
  “三分之一,太贪了吧?不不不,没有欠款的疾风总觉得少了什么重要的属性,这一点都不好玩!”
  “我不好玩还真是对不起了呢。你这家伙明明这辈子都没有受过穷,居然还真的有脸发表这种恶劣的台词呢。”
  这样的互(da)相(qing)吐(ma)槽(qiao)很快就结束了,两人的视线几乎在同一时间注意到了一枚呈现着温润天蓝色光泽,足足有婴儿拳头那么大的宝石上。
  “这个,应该就是那个吧?”
  “嗯,肯定就会是那个了。”
  “……在上缴之前,我们一人抄一份?嗯,看你的眼神就明白了,你一定是这么想的。”
  “这是当然的啦,比起死亡面纱或者别的杂七杂八的东西,反而只有这东西才让我感到由衷的心动。秘籍什么的,奥义什么的,学会了就是永远属于自己的力量,不是比装备有意义得多吗?”
  《星象魔法说明》、《星象魔法结构》和《星象魔法咒文大全》,这三本书完全囊括了古代萨曼夏尔帝国宫廷魔法的一切知识。如果没有快速复制术这样实用的“生活”魔法,估计陆希和疾风花上一个星期时间都抄不下来。饶是如此,完全从宝石中复制这三本书的信息,也耗掉了他们不少魔力可惜的是,用掉的纸张更是多得可以直接订成一本字典。
  要知道,那个古代帝国的宫廷法师团在诸神之战中全灭,神秘的古代星象魔法也并没有保留下来,也不知道卡赞那个家伙是从哪个地宫里挖出来的古物……嗯,不管怎么说,那毕竟也是个逆袭成功的龙傲天嘛,有点奇遇弄到一点断代的远古传承倒也并不奇怪。实际上,那位已经死掉的瘟疫之王,在启明战争逃亡赫纳斯之前的人生,都一直享受着主角的光环,也理所当然有了点主角的待遇。
  除此之外,明显是经过了非常巧妙的魔力处理,使用的纸张材料也绝非凡品,否则这些纪元前的古书也早已经随着时间洪流风化而灰飞烟灭了。
  陆希觉得学学这种有趣的古典魔法也是不错的、虽然它的术法结构和现在的魔法体系完全不同,甚至显得有些落伍,但既然能被瘟疫之王堂而皇之地收藏起来,自然也应该是有一定原因的。
  对比起一看就特别有学术范儿的《星象魔法》,记录血族血魔法的字数就没那么多了。因为这种魔法的各种施法条件都和血族的天赋能力极其吻合。相对来说,威力虽然很强,而且许多法力效果也让人防不胜防,但术式结构并不复杂,魔力和精神力要求也并不高。说白了,只要你是血族,连逗逼都能学会。
  “可惜我们不是血族呢……诶,说起来,当初亚雯妹纸给的秘药,让大家吸血鬼化的那玩意,貌似现在还没有过期吧?”
  《高等炼金亡灵笔记》,这个是卡赞的亡灵魔法笔记,包括了一些高级亡灵咒文的术式结构和施法手段,以及各种高级亡灵兵种的研究记录和心得,还包括了厉灵、憎恶和亡灵龙的制造方法。可以说,有了这个东西,就算是一个魔法学徒也能很快成长大师级的亡灵魔法高手。
  这个东西太不和谐了……一定得上缴啊!不过,在此之前,我是不是也自己誊抄一份呢?反正只是研究一下嘛。像咱这样安静如水的美男子,也不可能真的放弃这身皮囊却当个连丁丁都没有的老僵尸嘛。
  《深红灵气》。黑公爵安格玛曾经使用过战技,也是深红骑士团冠军骑士们的绝技。这也是在复兴纪元晚期到启明战争早期的一个很著名的,横跨列国的激进战士组织。他们的成员大多都是出生著名武门,拥有骑士称号的优秀战士。他们对直属于大圣堂的圣堂骑士团不屑一顾,认为那只是一群穿上了甲胄伪装成骑士的迂腐僧侣罢了,却主张用更为激烈,甚至堪称“残酷”的手段打击邪恶和魔神的爪牙,维护大陆和平和稳定。而为了对应圣堂骑士的神圣灵气,深红骑士团的第一任大团长格尔哈特·摩尔克莱尼开发出了侵略性和攻击性更加强大的深红灵气。后来又被骑士团的敌人甚至盟友们恐惧地称呼为“血腥灵气”,骑士团更是有了“血色十字军”的称号。
  深红骑士团的冠军骑士自然是很强大,同样也是嫉恶如仇的偏执狂。这样的人和组织,行事作风自然也很难得到理解。包括他们的第一任大团长摩尔可莱尼在内,几乎所有的冠军骑士领袖都是死于非命。一直到了最后一任团长,也是当时的法尔马洛公爵安格玛,却被自己的同僚和主君出卖而战死。这位有隐藏中二病基因的当代名将在死之前,疯狂地诅咒着给予自己和骑士团不共命运的诸神,不久又被有小弟收藏癖的卡赞唤醒,成了死灵骑士团的首领,这便是所谓的黑公爵安格玛了。
  随着安格玛当时的死亡,深红骑士团全军覆没,所有的冠军骑士也都血洒疆场,连一个遗种都没有留下。他们当时能和堂圣骑士的“镇派绝技”神圣灵气相提并论的绝技,深红灵气,便也就这么失去了传承。
  必须要说明的是,虽然又是“深红”又是“血腥”的,但这些真的和血族一点关系都没有。
  “小道消息说,学了血腥灵气的人性格会变得越来越偏执和残暴,所以这是不应该流传于世的武技。”疾风摇着头苦笑着手。以她的性格,或者说作风,是很少做出“冷笑”“讥笑”“嘲笑”这样的表情的,但陆希依旧能从对方的眼神中看到了明显的不以为然。
  “呵呵呵,这种一听就是哪个公知和御用文人编出来的段子,居然还会有这么多人相信。心智不坚的屌丝因为忽然获得的力量而变成傻X的情况是很多啊,但那和力量本身有什么关系。loser在任何时候都会是loser,哪怕有了力量成了龙傲天,而真正的强者,又岂会因为死物而堕落呢?”
  “不能赞同更多了。”疾风笑着道:“不过这东西虽然宝贵,对我们却并不实用。我们都是施法者,总不至于要放弃魔法,走上武道之路吧?”
  陆希得意洋洋地心想妹纸那你可就是没见过世面了。反正本主角当初从门外好到完全掌握怒气其实也就只花了一个小时,这么高深的事情我不随便乱说也是不想吓唬到你。
  《鬼枯藤杖术》和《轮回杖术》,一本A级一本S级,都算是顶级的杖术武技,应该都是卡赞使用的法师护身武技,品质理论上还在“铁荆棘杖术”之上。陆希表示自己在杖术方面只是初学者,没有用一点技能和经验值刷,现有的水平还是自己平时玩耍着运动身体的时候随手联系的。不过疾风倒是翻了几页之后眼前一亮,明显是心动了。
  这妹子喜欢用棒子砸人这种事情咱们也不能随便乱说啊。仔细琢磨一下,她用的法杖,同样为万象宝具的“天剑十字”,与其说是法杖,但是带着矛尖小枝和圆月刃,分明就是件能砍能刺能挑能撩的超级凶器嘛。吾辈当初居然在这样的凶器面前活过来了,这可真是……
  一本小册子上记录着五项德鲁伊魔法的奥义咒文,能级竟然都是九环和十环,这应该就是卡赞说的那些在暮光岛和海加尔都失传了古代精灵魔法了。陆希决定等会就把这些还给亚丝娜她们,反正号称是亲戚,偶尔见花献佛一下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不过在此之前,还可以誊抄一份交给妮可。这没心没肺的精灵少女毕竟也是德鲁伊和战舞者的双学位……啊不,双职业,虽然现在的精神力和魔力还掌握不了特别高深的精灵魔法,但只要一直跟着自己刷经验,这当然也就是迟早的事了。
  当然,这里还有一本卡赞的炼金傀儡研究心得,倒是可以也帮赛希琉誊一份。亡灵魔法的开发不可能脱离炼金术的跟进,很多亡灵兵种某种意义上甚至也算得上是一种炼金傀儡的变种。卡赞的研究心得一定可以大大地增强赛希琉的实力,而陆希也绝对不担心这个三观比自己正一百倍,浑身都是满满正能量的学生会主席好妹子会走上研究亡灵魔法的“不归路”上来。
  除此之外,还有属于萨曼夏尔王室秘传的《群星光耀》和古代精灵的《拂晓咏叹》,这是两本S级的剑技;深红骑士团的《冠军骑士枪术》和《冲锋剑》,精灵宫廷卫队骑士的《黎明剑术》,这都是A级的;最后还包括一套配合着血魔法使用,杀伤力据说也能达到S级《血蔷薇刃舞》。
  “嗯,果然龙傲天出生的家伙,除了宝物收藏癖,一定也有密集收藏癖啊!这家伙简直就像是带了个移动的藏经阁啊有木有?”陆希如此地感慨着:“武侠小说的即视感太浓了有木有?武当和少林大礼包的有木有?”
  这就像武侠小说中的主角,看到了秘籍两眼会发光一眼,尤其像陆希这种系统流的封弊者,那就更是如此了。他手里挖着一大把经验值,甚至都可以肯定,如果自己能把这些秘籍全部都刷到10级,哪怕力量能级无法突破系统的传奇界定,也一定可以成为传奇级的武学大师的有木有?
  “话说,咱明明就是个魔法师啊!”
  “至于这个东西……”疾风拿起了整个卡赞的藏宝中看上去最不起眼的一件物事,幽然地一叹:“嗯……还是还给赛琳娜殿下吧?”
  “我当然也完全没有意见,理论上这才是最贵重的藏宝,如果被列国的大人物们知道了,哪怕是发动战争也一定要拿到手呢。好在……看这个样子,他们明显还不知道这个东西的存在呢。”


第七百零九章 丰饶号角&枯萎号角
  这应该是一枚号角吧。它应该是用产自风暴海角的科尔多野牛的角制成的,要知道,那种动物可是比索斯内斯大陆的犀牛还要大上一圈,而且脾气并不算温驯。虽然是草食动物,但即便是狼群看到了落单的成年科尔多野牛,也都会当场扭头就走。于是乎,这号角的个头看上去也确实是尤其的巨大,要是没有点膂力估计根本就拿不动,更不用说是要将它吹响了。当然了,这号角看上去时间也非常久远了,通体呈现的是黑色。并非那种专门装饰过的,漆黑得宛若明朗夜空,甚至透着光泽的颜色,而是某种因为时间的久远变化,而渐渐显得越来越破败的灰黑色。
  风暴海角的科斯蒂尔人往往使用这种取自巨型野牛身上的号角来当做军号,据说一旦吹出,声音便宛若雷霆,几可使山河碎裂。科斯蒂尔人就在这样的号角吹响之下,抵挡着来自西北方向的侵略者。
  可惜的是,这群来自西北方的反派人物侵略者,叫做奥克兰人,而这个已经在全大陆的文明社会维护了两千多年霸权的民族,只要属于他们的帝国是统一而稳定的,就绝不可能让风暴海角这种富饶肥沃,地理也极为位置重要的土地在自己的掌控之外。总之,科斯蒂尔人的反抗是勇悍悲壮的,却也注定是螳臂当车的。在他们被奥克兰人征服之后,这样的霸气四溢的军号,便也有许多年再没有让人听到了。
  当然,以上一切都和现在的自己没什么关系。是啊,科斯蒂尔人很彪悍很热血,科尔多号角非常嘹亮非常激昂,可哪又怎么样呢?你难道还能指望像瘟疫之王这样的纪元级大魔头其实是个外表猎奇类内心野兽派的热血老僵尸吧?既然如此,他又为什么会把这么一个和他的风格格格不入的军号堂而皇之地放在自己的私人空间袋中,而且预备逃亡的时候都一定要贴身带着呢?
  疾风觉得妖气很重。于是捧着这看似毫不起眼,甚至连一点魔法气息都感受不到的“旧号角”,闭着眼睛默念咒文,一连使用了好几种复杂的预言魔法,过了好半天,她才疲惫地睁开了漂亮的大眼睛,发出了一声惊讶的“咦?”
  当然,她不知道的是,陆希在十分钟之前便已经用氪金狗眼看出这东西的跟脚了。当然了,为了不让累得气喘吁吁的疾风觉得自己完全像是个傻子,拥有10级名演技的陆希脸上的表情倒是显得非常自然,还恰到好处地露出了洗耳恭听的样子,大大地满足了疾风好为人师的感觉。
  “嗯,你也知道,预言术这种东西,涉及到的东西越珍贵,正确率就越低……所以,我也并不是太有信心。”疾风有些迟疑地道。能从她的脸上看到犹豫踌躇的情绪,这还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
  “这个,如果没有猜错的话,应该是丰饶号角吧?”
  “不是应该,而是就是。”陆希心想,明明就是一个伪装成治愈系邻家软妹但暴力倾向满点的跨国恐怖分子大姐头,但想不到预言学这种特别需要耐心和涵养的技能也是蛮深厚的嘛。
  “可是,史书上明明记载,那号角已经被完全破坏了。”
  “神话纪元时期的史书,既没有可靠的文字记载也没有考古证据,可信度也就和地摊文学差不多。不去相信已经有明确考古证明和文字证据的官方信史,甚至也不愿去相信摆在自己面前的事实,而非要去相信公知们花了半个小时编出来的段子,那不就和我们家乡网络上漫天遍野智商做鸡还偏偏以为自己发现了真相的大龄中二病脑残差不多吗?”
  “虽然不明白你所有的话,但意思我大概还是懂的。”疾风瞥了一眼陆希,却忍不住噗嗤一笑:“不过啊,这种事情,在任何一个时代,任何一个国家都是避免不了的。民众作为个体的时候往往都是很聪明的,但一旦作为一个群体的时候,你就会发现,他们的愚蠢和迟钝甚至还远远超过了陆希你最讨厌的那些联邦政客物们哦。”
  “真……这真是何等居高临下的恶劣发言啊!”
  (名称:丰饶号角&枯萎号角。品质:万象宝具,非装备品。)
  (属性:以此宝物为核心,启动大地聚灵法阵,可为方圆500~1000公里的地域土壤和气候条件带来极大的变化:1。若是正向运转属于大地与丰饶女神玛拉的丰收法阵,持续维持法阵的运转,可使周围土地变得逐渐变得肥沃富饶。法阵影响范围内土地富饶度+3,气候舒适度+3,植物生长率+30%,动物生长率+10%,秩序阵营麾下种族生命力+5%,亡灵&恶魔体力…5%。2。若是反向运行黄昏之神拉克纳洛克的枯萎法阵,持续维持法阵的运转,可适当周围土地变得逐渐腐败干涸。反正影响范围内土地富饶度…5,气候舒适度…5,负能量单位孕育成功率+20%,体力&生命力+10%,秩序阵营种族生命力&体力…5%。)
  (宝物说明:这本是诛神纪元的时期,大地与丰饶女神,亦是婚姻和安产的守护神玛拉,赐予人类的信物,被称为“丰饶号角”。玛拉可以实现每一位号角的主人三个愿望,只要他本人和他的愿望都是善意的。后来,丰饶号角却被黄昏之神拉克纳洛克和腐败女神娜芙拉利用和曲解。一位得到了丰饶号角的年轻人对着女神许愿,希望能让自己的家乡变成全国最富饶的土地,而黄昏之神和腐败女神却截断了年轻人的祈愿通道,乘机将除了那年轻人的家乡之外的国土都变成了一片死地。丰饶号角便这样被邪神所玷污,拥有了属性完全相反的规则之力,于是便又有了“枯萎号角”的别称。)
  “血族虽然是一群见不得阳光的种族,但总体来说也应该算是生命吧。在卡赞来之前,赫纳斯这个很偏僻的半岛,在穆恩莱特王室的治理之下,其实还是很富饶的。一个小小的半岛,三面临海,面积甚至只有风暴海角的十分之一,极盛时期的人口也就只有两百万左右,但在那个时代,竟然还能被称为‘辰海粮仓’。除了穆恩莱特王家巧妙的施政,应该便还有丰饶号角的力量吧。”疾风道。
  “这也可以解释说明,为什么赫纳斯从富饶得连泥土中都能挤出油来的富饶土地,变成瘟疫和死灵横行的死地,竟然只用了几个月时间的原因了。卡赞虽然是魔神,虽然拥有黑暗天幕这样完全遮蔽了阳光了秘宝,但如果不是他运用了枯萎号角的力量,估计也很难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完成土地改造这种大工程了。”陆希点了点头:“那个家伙如果想要尽快回复实力,这件宝物的确是不可或缺的。”
  “可能还不仅仅这么简单。”疾风沉吟了一下:“你刚才说过,那个地穴领主似乎和卡赞有什么交易,在那种局势下他都愿意冒着生命危险来掩护卡赞逃亡……你觉得,这到底是那个地穴领主自身的盘算,还是岩隐之王和瘟疫之王达成了某种程度共识呢?”
  “地下城的世界是很神秘的,那个姐控的虫魔王也是史上最低调的魔王。虫子的思维是很难计算的,我也实在不想在地下城和那些家伙有什么奇怪的邂逅。”陆希点了点头:“启明战争中,穆伦斯打酱油的程度仅次于噩梦之王贝拉特梅娅,我可不相信他的虫子虫孙们会有什么国际主义精神和阶级友谊……不过,如果涉及到丰饶号角这种宝物,那就一点也不奇怪了。”
  确实,以国家和政治势力的角度上来说,丰饶号角确实是一件比所有的辉煌神器加起来还要珍贵得多的宝物吧,也足可以让最没有节操最趋利避害的地穴领主们为了这东西而冒生命危险。
  “可惜那头叫沃尔斯嘉德的大虫子就这么逃掉了,否则……就算他只剩下了一具尸体,我们也可以通过记忆回溯术得到不少情报呢。”陆希这样地想着,随即又自嘲地一笑,觉得自己还真是贪得无厌了。就算自己这个主角真的是天运在身的位面之子,也不可能所有事情都百分之百顺利的。
  “不过,这件事肯定还远远不算完。”疾风将丰饶号角递给了陆希:“如果地穴领主真的是为了这个东西才帮助卡赞的话……他们迟早也会再出来闹事的。”
  “呵,如果是地穴领主到还简单了,毕竟是敌人,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就是了。可关键的问题是,就算是咱们的盟友甚至领导们,外面那些精诚合作的联军大人物若是知道了这东西的存在,也一定会各起异心的。精灵、联邦、还有阿尔托莉亚的诺德人……说不定,为了争夺这个东西,他们现在就已经打起来了。疾风啊,民众作为群体或许是愚蠢的,但民众作为国家组成的时候,吃相之差,下限之低,当然也是可以刷爆所有正常人的三观的。”
  “所以,像我这样,当个无法无天的非国民不是也挺有意思的吗?”疾风又耸了耸肩,蓝宝石宛若海洋般深邃的大眼睛又直定定地盯着陆希,露出了期待的神情。
  陆希装作没有看到,自然地抬头望着苍天,满脸都是悲天悯人:“……呃,总之,为了不让方才还在并肩作战的盟友们瞬间变成仇人,也为了不让太多还在成长期的熊孩子失去对世界的希望,我们还是把这丰饶号角藏起来,偷偷地还给赛琳娜小姐吧。”
  “陆希还真是大方呢。”疾风捂着嘴笑了起来:“如果你把丰饶号角交给联邦政府,一定马上又可以升官了吧?”
  “我就算不交,以现在的功绩也马上可以升官。二十岁的将军已经很不错了,你还想咒我当上二十岁的元帅吗?通常来说,二十岁就当了元帅的人一定会在二十五岁之前挂掉,我所知道的例子没有一个是例外的。”
  “我倒是真的很想分享一下你想表达的娱乐精神,但我的确是听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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