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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玻璃鞋-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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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知秋按下了心中所想,说:“我大哥的确也没有接掌的意愿。”
“只是我不明白,你们叶家的联姻对象似乎都是家大业大,为什么你阿公还要继续这种无聊的乔太守游戏?”难道乱点鸳鸯谱是他毕生职志?
她叹气。“他是个野心家。而且……因为外公后来知道我妈嫁过来并没有好好的被对待,最后他最疼爱的女儿还郁郁而终。
“最令他无法原谅的是,我爸并没有因为已婚身份而断了和外面女人的纠缠,甚至因为有了更多钱的关系,还提供那女人更加奢华的生活。”
一个医生有能力可以买艘游艇给情妇?那摆明是拿岳父的钱到外头装阔、撑面子!
“我爸……甚至在我妈死后不满一年,就把那女人娶进门。”
寇玫瑰一怔,有点明白叶家横蛮的老爷,为什么这么坚持叶逢春的婚姻必须由他来主导了,因为他妈妈……并没有为他苦心促成的利益联姻带来利益。所以……
母债子还?!
聪明如叶逢春不会感觉不出这样的恶毒,也怪不得他拒绝婚事是那么的决绝,那样的不为对方留颜面。
怪不得他的笑总是很表面,笑不进眸底……
那个男人……那个男人……
该死的!那么一个大个儿,她为什么会为他感到心疼?!真是见鬼了!
压抑住渐渐激动的情绪,寇玫瑰慢慢的开口,“你爸爸想必是个最听话的乖儿子,而你阿公也想必最疼你爸爸。”
叶知秋有些讶异的看着她,失笑,“这么明显吗?”
那对父子是绝配!极具控制欲的父亲和懦弱听话的儿子。也只有这样的组合,儿子才会在即使有爱人的情况,在婚事上仍听从父亲的;而也只有这样的父子档,父才有可能在子的原配死后,马上让他娶了情妇。
“你们叶家……还真不是普通的复杂。”
“所以我哥一直想逃。”小小年纪宁可到美国投靠小阿姨,也不愿待在家里。
“那你呢?什么时候逃?”
“我哥拒婚成功,我就有勇气。”
寇玫瑰扬眉一笑,“看来我今天责任重大呢!”
“朋友,我的未来掌控在你手中了。”
一身优雅黑色的寇玫瑰耍宝的说:“我今天的样子有像从公主手中抢走王子的黑天鹅吧?”
“有像有像!”三句不离童话。
说着说着,两人同时笑了出来。
这个寇玫瑰啊,第一次见到她还真没法子想象,她就是在MSN上常常耍宝的“红色”。因为从她温柔优雅的外表,还真令人无法想象她的真面目。
第六章
寇玫瑰在叶逢春和杨艳龄的订婚宴上的第一个满足是──
终于看到了叶逢春口中强势而蛮横的老头儿叶远池。
果真长得一脸不太好沟通、不见棺材不掉泪的样子。
第二个满足是──
终于看到贵妇们口中,集所有优越条件于一身,家里有钱到人神共愤……咳咳(后面那一句是她说的),今天的女主角,杨艳龄小姐。
“长得还真不赖欸!”她由侍者手中又端来一杯鸡尾酒,压低声音对旁边的叶知秋说:“你哥是因为还没见过她才拒绝的吧?”
“大哥这么小心的人,你觉得他会还没见过她?”早找过了!他原本还想用柔性劝阻的方式要杨家小姐改变心意,由女方来拒绝婚事,没想到杨艳龄竟然说什么也不放弃。
当不成绅士,大哥也只能选择当流氓了!
也就是早打过照面,因为对方不合格才找上她来演戏的吗?一想到叶逢春和杨大美人曾单独见过面,即使他过了美人关,意志力惊人,但光是想他和对方曾近距离接触,她就给他有点……很不是滋味!
嗤,她在不是滋味什么呀?该不是滋味的人在美国好吗!人啊……还是眼不见为净好。
今晚代打结束,她一定要和叶逢春划清界线!他这人太危险,明明他接触她的原因只是因为他个人的事,可他就是有办法让她置身其中,随着他起舞。
有没有搞错?她只是个“代打”的,没事干啥顺便“代”他女友吃飞醋!
叶逢春是她人生截至目前为止,干扰她平静安稳日子最严重的大石,她一定一定得把他搬走不可。
说到这里,都快八点了,那颗“大石”呢?今天他可是男主角耶,不会不出现吧?
“你大哥还没来吗?”感觉上,方才轻松的气氛随着时间一分一秒过,可男主角始终没现身而微妙的在变化。
“放心吧!这可是他『一劳永逸』的机会,他不会不出现的。”叶知秋往大门口看去。果不其然,在准八点,大哥一分不差的踏入会场。“来了来了!”
寇玫瑰本来正啜着鸡尾酒,听好友这么说忙转过头──
叶逢春今天一身正式的三件式西装,气宇轩昂、长相俊美的他,像极了童话中的王子。
因为他长年在国外,在场的宾客有很多不认识他,听到主持人高声说男主角到了时,不少人回过头一看,立即引起一阵小骚动,人人低声谈论──
“这就是叶逢春?”
“好漂亮的孩子。”
“噢!还真是帅!”
“原来是这样帅气的孩子,怪不得杨家小姐会一见钟情。”
叶逢春迈开步伐,一步步朝大厅走来,他气质偏冷,眸子里没什么情感,似乎根本不买厅里这些达官贵人的帐,在无意间瞥到寇玫瑰时,眼神短暂停留了一秒。只是淡淡的一眼,也不是挺刻意的去看她,她的脸却这么红了。
她尴尬的摸摸鼻子,原以为自己的脸红挺珍贵的,可一遇上叶逢春就变得廉价了。
啧!危险危险!
叶知秋缓缓的靠向她。“兄妹这么多年,我第一次发现我大哥挺有当王子的本钱。”又看了好友一眼,“朋友这么多年,我也第一次发现你看男人看到嘴巴都打开了。欸!果真是色不迷人人自迷。”
男色啊?她从来不否认很垂涎叶逢春的男色啊!一个男人能长成这样,真的是挺有当祸水的本钱。“你这是在损我吗?”
“不,我在赞你很有眼光。”
原本是逗嘴味道的对话,却被叶知秋一句话给终结了。寇玫瑰带着几分戒心的看着好友……
她没有发现吧?发现叶逢春就是那个她害怕失去而不敢去爱的男人吧?
又把鸡尾酒杯慢慢的凑近嘴巴,一凑近才发现杯子空了。叶知秋见状,替她又去要来了一杯。
“谢谢。”冰凉的鸡尾酒就是有这好处,冰冰凉凉很能除烦。
“我一直在想……”
“嗯?”叶远池开始讲话了,可这头的知秋也在讲。先听知秋的好了。“想什么?”又饮了一口鸡尾酒。
“你到底看上我大哥哪里啊?”
寇玫瑰一口鸡尾酒在这种场合又不能就这么喷出去,硬吞的结果就是要上不上、要下不下的卡在喉咙,部份还吸入鼻腔,她有些狼狈的猛咳,一张脸涨得通红,眼里还噙着两泡泪。
很勉强的止住了咳,泪水眼见就要夺眶而出,她仍忙着否认,“那个……我不……”还来不及把话说清楚,叶逢春磁性悦耳的声音就取代了叶远池苍老的声音。
寇玫瑰要对叶知秋把话解释清楚也不是,要注意叶逢春讲些什么也不是。左右为难之际,他正好很快的切入重点。
“我就简单明白的说吧,和杨家小姐的婚事是爷爷一意孤行的事,并未经我本人同意。今天关于订婚一事,我、拒、绝!”
杨家人和叶远池的脸色均大变,在场宾客则一阵喧哗,窃窃私语声四起。
叶逢春不畏惧的迎上叶远池勃然大怒下暴瞠的怒眼,“我早说过,我的婚事我自己会处理,不容别人插手,包括你,我的祖父。”
“你这浑小子,你竟敢……你竟敢……”
“逢春吶,你爷爷也是为你好,人家杨小姐美丽又有才情,你这也未免太不识好歹了,你这么做让我们这些做人家长辈的……”叶逢春骤降十度的目光,使得雷可卿后头的长篇大论都打住了。
他冷冷的看她那一身名牌,因为保养得当,岁月并未在她身上留下太多痕迹。看到她,他不由得想起他那长年忧郁压抑的母亲。
而那害他母亲郁郁而终的女人,在母亲死后,他却还得可笑的唤她一声“妈”。
他忍她忍了多少年吶!不忍了,一并解决。
叶逢春淡漠的看了眼站在雷可卿旁的斯文男人,慢条斯理,语带讽刺的说道:“长辈?雷女士,我不会因为你上过我父亲的床,和你的关系就会有什么不同。”
雷可卿气得涨红了脸,见丈夫只是惭愧的低下头,一点也没打算替她出气的样子,她拧着他的手臂出气,咬牙切齿的低声骂道:“你死了是不是!”
“……”
叶逢春的目光投在几天前才见过面的杨艳龄脸上,她脸色绷得紧,又是个善于压抑的女人。“除了拒绝杨家小姐的错爱之外,我也打算向大家介绍我的女朋友,今晚她即将变成我的未婚妻。”他向人群中的寇玫瑰投下了宠溺的笑容。“来吧,玫瑰。”
这男人一定要这样害她吗?
他可不可以不要以得到奥斯卡最佳演技为目标?虽然只是演戏,可他看她的眼神真的是柔情似水!她可以很清楚的知道那是演戏,可大部份的宾客却不这么认为啊。
他难道不知道,他现在表现得越宠爱她,对她越是爱到入骨,她就越危机四伏吗?瞧瞧投在她身上的目光,如果目光能杀人,她现在已经倒在血泊中了!
叶知秋推了推她,“上场了。”
寇玫瑰叹了口气,认命的慢慢慢慢,老牛拖车的走向叶逢春,在心中忍不住低吟荆轲的成名作──
风萧萧兮,易水寒。
壮士一去兮,不复返。
她和叶逢春之间的距离有这么近吗?一抬头又“正好”触及他那温柔到能化人的笑……这男人当医生太可惜,他去当演员铁定更有成就。
他可以以得到奥斯卡为目标,她也是可以的!
深深深呼吸,她回以他浓情蜜意的笑容。一出戏要演得好,总不能男主角是演技派的,对手却是木头花瓶吧。
叶逢春掏出手帕,拭去了她眼角方才被呛出来的泪,“瞧你,感动成这样。”
这个厉害!随机演出还能这样就地取材?!寇玫瑰的脸红了。“我高兴嘛!”
在外人眼里这真是不顾众人眼光的公然调情了。
“你,叫什么名字?”威仪的声音打断了两人的高来高去,叶远池打量着她。
“寇玫瑰。”叶逢春代答。
看了孙子一眼,又问:“几岁?”
“二十六。”仍是他代答。
叶远池明显的不悦了。“家里是做什么的?”早先一步警告孙子。“我问的是寇小姐,不是你,她不会说话,是个哑巴,凡事要你代答吗?”
寇玫瑰一笑,叶逢春的眼神明显冷了下来,她拉了拉他的衣服。“我家是开花艺公司的,家父──”
不待她把话说完,叶远池即失礼的打断,“嗤!原来是卖花的?”
她还是在笑,可美眸却玻Я瞬'。“也可以这么说。”
“嘿!卖花就卖花,什么叫也可以这么说?难不成卖花还分有格调和没格调的吗?”叶远池冷笑,十分自以为是的说道:“一家子就靠着花店过活,日子不好过吧?”
这老人家说起话来挟枪带棍的,真的很不可爱耶!她得忍着点儿,免得自己的高跟鞋就这么不小心砸了过去。“过得去。”
“这么吧!只要你离开叶逢春,我给你一千万。这笔钱足够你们一家子温饱了吧?”
温饱?咳咳……原来她以前过的日子是饥寒交迫啊?是她太安贫乐道了,还是怎么?彼此对“温饱”的认知差这么多吗?可根据她的记忆……
从小到大,她家家境都还算小康,父母也没让她们姐妹八人掘过树根、啃过树皮啊!
深吸一口气,决定漠视这死老头儿……呃……老先生不把人当人看的眼神,她可是很有风度的。
老人家,有时候脸部神经也不是这么听你的。“不用了,我家过得还不错。”
“不错?呵!”叶远池干笑。“一家子靠卖花为生,日子能过得多好?那一千万可是很不错的外快。”
她笑靥如花,眸子温度却急速下降。
她想想,上一回她心里不痛快是什么时候的事?是十五年前吧?因为一个不要命的小孩笑她爸爸一个大男人还成天捻花惹草,实在有够恶心!还取笑她二姐寇百岁是妖怪,更过份的是说她大姐是药罐子,看起来就像活不久的短命鬼!
嗯嗯……那小孩后来呢?也不知怎么给野狗追得差点断了气,不学好的考试作弊,最后被同学排挤,不得不转学去了。
寇玫瑰柔美的笑转为似笑非笑。一千万是“外快”啊?就她看来,不错还是有个“错”字呢!
她慢慢的加以分析道:“老爷爷,你算术不好,还是你太贪心了呀?据我的了解,和杨家小姐联姻,你叶家获利只怕是几十亿入袋吧?一千万就想打发我?未免太小看我了。”在身后和叶逢春交握的手被握了下,一回头他给了个鼓励的浅笑。
他也觉得自己给贱卖了吗?
哎呀呀……她怎么这么不小心就反击了?不是对自己说好忍让为上的吗?
只是看叶远池那张老脸终于有了些尴尬的神情,感觉真的满爽的!
“没教养的丫头,你不要给脸不要脸!给你钱是施舍你,你当你有什么讨价还价的余地吗?叶逢春是我孙子,你当他能给你什么承诺?”
“就因为这样,你叫他娶谁就得娶谁?”
叶远池看了她一眼。“我要他娶的对象,都是精挑细选过的。”她那句“叫他娶谁就得娶谁”听在他耳里十分的不舒服。
“老爷爷,你又说错了哟,那叫精心比过价,货比三家不吃亏。”是她的错觉吗?在场的好像除了杨家人、叶太上皇和叶逢春的父母脸色十分难看之外,有几个年纪和叶逢春差不多的年轻男女,好像正极力的想忍住笑。
叶太上皇“强迫中奖”的独裁作风,的确让家族中不少晚辈很不以为然,可碍于长年受迫他的淫威下又敢怒不敢言,看来,她今天的无礼表现,应该有不少人想拍手叫好吧?
“你和杨小姐的条件根本没得比。”
“敢问老爷爷,你所谓的条件是指什么?你的标准不见得是叶逢春的标准,老人家和年轻人的眼光和『条件』是有很大不同的。今天如果杨贵妃跑到宋朝去,你觉得她还会被叫美女吗?不,她会被叫神猪!”有人忍不住的闷笑。
“一个卖花的哪来那么多废话?你和人家杨氏制药集团千金怎么比?”
奇怪了!卖花又怎地?他以前曾被卖花的践踏过吗?“那又怎么样?杨氏制药不也靠通便剂和壮阳药发达的?”她好像曾看过类似这样的报导。
这下不只有人闷笑,而是直接笑出来了,另外还有人苦苦的忍笑,涨红了一张脸,而杨家人则是用一种欲杀之而后快的眼神瞪她。
唉!她今天的损失大喽!以后肯定是接不到杨家和他亲朋好友的订单了。
寇玫瑰vs。叶远池,明显是前者占上风,但凡事点到为止。于是叶逢春开口道:“爷爷,你也闹够了,我本来就没有意愿娶杨小姐,这点请谅解。”
叶远池气得说不出话来,然后他看了一眼寇玫瑰的左手腕。“你说她是你想订下来的女人?看来也只是说说而已吧?还是这位小姐只是你的缓兵之计?”
他怎么知道?她以为她已经演得够逼真了哩!寇玫瑰暗暗吃惊。
叶逢春一扬眉,缓缓拿出了一个盒子,当他把盒子慢慢打开时,在场的宾客无不屏息以待……
第七章
听说,它要价两千万美金。
听说,它是能带来财富的神秘吉祥物。
听说,叶远池曾用尽心思,为的就是想得到它。
听说,它是叶逢春外婆家的传家宝,陪嫁给女儿的嫁妆。
听说,叶逢春的母视死前将它交给妹妹保管,要她在叶逢春满十八时交给他,让他将来戴在自己妻子手上。
而今,这只,不!严格说来是三只并扣住,可分可聚的蓝宝古董手环就扣在她寇玫瑰纤细的左腕上。
知道它的身价、来历和意义后,终于了解方才订婚宴上那些贵妇又羡又妒的眼神了。
上了叶逢春的车后,她一直在研究手腕上名为“天骄”的手环,她肯定它薪传的意义,可……实在不明白它天价的原因。
两千多万美金,老天!要价六亿多的台币,恐怖!她十辈子只怕也赚不到这数字,而今,这样一个天文数字的东西就扣在她左手上,好像连左手看起来都不一样了。
偷觑了一眼叶逢春,他脸上有着淡淡、浅浅的笑……
他……咳咳,不会是因为方才的“那件事”心情才这么好的吧?千万不要啊!方才真的是……她不知道为什么会这么做?!是因为受太多刺激?还是……
话说在半个小时前,当叶逢春把天骄往她手上扣时,虽然大伙儿极为压抑,可她隐约听到逼得极紧的抽气声。
终于完成了今晚的压轴戏,当然要功成身退的快快离场。哪知,当他牵着她的手往外走,后头不但有叶太上皇的咆哮声,不知名欧巴桑的咒骂声、看好戏宾客议论纷纷的喧噪声……高雅的五星级饭店订婚会场,霎时沦为传统的菜市场。
“回来!你们给我回来!好好的天骄戴在一个卖花女人的手上,成何体统!”叶太上皇的声音即使在“菜市场”中,还是具有他的独特性。
卖花女人?!奇怪了,这臭老头是八哥鸟是不是?就只会重复批评她是卖花的!一再重复被批评,心中的小火苗点燃了。
“那女的看长相就知道是狐狸精,诱拐男人想必是她最拿手的事了……”
狐狸精?她是史上最无辜的狐狸好吗?她是代打的是代打的!还有……
什么叫诱拐男人?叶逢春这种男人不去诱拐人就很不错了,谁有本事诱拐他?呵,笑话!这些人会不会太不了解他了?
还有,为什么感觉上她这代打的一直被当镖靶射,而真正的罪魁祸首却什么事也没有?这实在很不公平啊!心中的怒火在不知不觉中又飙高了些。
“她根本配不起他!感觉上,像王子配上女仆,嗤!卖花的啊……”
“现在有些女孩为了嫁入名门,手段可丑陋了!就不知道这叫寇玫瑰的,学会的是哪招?”
在议论纷纷之际,今晚一直用怨恨眼神看着她的“女主角”杨艳龄追了过来。
“叶大哥……”
大哥?寇玫瑰的眼神玻Я瞬'。她跟叶逢春很熟吗?还大哥哩!她和他相识了八年,现在还在连名带姓的叫,之前还叫叶先生呢。
大哥……听起来很刺耳!
他停住了脚步,回头。“有事?”
“你今天这么一走,大好前程就因为她而毁了。”杨艳龄努力做最后的游说。“以你的才情屈就一个卖花的,太可惜了,她根本配不上你!”
深呼吸,她只是个“代打”的,可她已经被“打”得快变脸了。奇怪了,他就这么了不起吗?她和他就这么云泥之差吗?
为什么大家一致认定她配不起叶逢春,就是没有人说叶逢春配不起她?就算是一个“郎才女貌”打个平手都好。
反正一个卖花为生的,就是配不起叶大医生啦!
配不起、配不起、配不起……
为什么她得被打得鼻青脸肿还不能还手?
配不起?不配配看怎么知道?寇玫瑰咬了咬牙,轻唤道:“叶逢春。”
他直觉的回过头,她瞪着他……再瞪……手一搭上他的颈子,就加强力道的将他拉了下来,主动吻上他。而她的唇一凑上,叶逢春也毫不迟疑的吻上。
谁说不配的?看到没看到没,这叫“合作无间”!
咳咳,原本只是……真的“只是”抒发不平的吻,不知道后来怎么会吻得难分难舍去了。
对于那个抒发之吻,叶逢春没说什么。上了车,她红着脸忙着想解释“脱轨”原因,没想到大医生他可大方了,只是似笑非笑的说:“方才的吻令你感到不舒服吗?”
她……很享受的!原以为舌吻是很……很怪的事,可他一点也没有让她不适。
“那倒没有。”
“那就好了。”
他都这么大方了,她这主动献吻的人再解释太多,好像就太啰唆了。
车子慢慢的前进着,最后在一家大饭店前停了下来。
她猛然回过神。“这里是?”
“我们可能要在这里住一阵子。”
“咦?!”
“订婚的事,我不认为我爷爷会就此善罢甘休。”他无所谓,因为那老头子拿他没辙,可玫瑰不同,老家伙一定会常常找人去骚扰她。
除非他结了婚,一切尘埃落定,否则他不会死心的!
当然,他可以回到美国去,天高皇帝远的,他又能奈他何?
可他要的女人要不到,偏偏这女人的态度又如风似絮,一等一的狡猾。
要不到,无法将她留在身边,那又何止是遗憾?
他明知道今晚即使成功的取消他和杨艳龄的婚事,老头子还是不可能就此不干预他的婚事。当然,这也绝不是个能一劳永逸的方法,可……
有个女人被他拐来,在众目睽睽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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