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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迹之星河创世-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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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明白,为什么这个项目需要这么多的女孩子,明明是建筑工程却从不招男壮丁,于是在上个月,我安排了一批兄弟拔火车前往天国岛,然后……他们只有一个人活着将沫沫带了回来,天国岛根本不存在,那要塞火车的终点站,就是地狱。”邪鬼的一双铁拳握紧的格格作响。
  张岚能感受到老人那自责中包涵的愤怒,他的身体都在微微颤抖着。
  关于天国岛,张岚无从了解,缓缓走到了病床前,看着那个接近半昏迷状态的沫沫。本来想握握她的手,给她一些安慰,但张岚发现,在那被单下的女孩,双手双脚都不存在了,是被激光整齐切割的,这种过程只需要1秒完成,但烧灼后的剧痛却会存在数天无法遗忘。
  “他们到底对你做了什么?”张岚难以想象。
  看着眼前陌生的男人,沫沫肿掉的眼缝间留下泪来,嘴唇微微的颤抖,张岚俯身去听,她在说,“杀了我……求你……杀了我……”
  天国岛是根本不存在的地方,所谓的女佣也只是捏造出来的职位,所有被选走的女孩,在要塞火车上就遭受了非人的殴打与侵犯,直到让她们完全接受再不是人,只是货品的身份定位。
  格朗将他们贩卖给各个集团专属的半神族研究中心,因为培育半神族,需要不断使用神石尘埃去刺激人类受体,直到找出异变胎,再定植进人造培养皿继续孕育过程。
  但是,科学家们发现,使用自然胎体的成功率大幅提升,从过去的1000之一,可以提高到100之一,而且自然孕育的孩子人格更为完整,被副作用造成的身体缺陷也更小。
  虽然以活体做这种实验,是联邦法律严令禁止的,可7大集团却都有在背地里进行着,只不过这种灰色交易不能在明面上做。
  所以,格朗这样的人贩子也就有了生存空间,他是著名的黑市富商,除了自己不卖,有钱亲爹也能卖给你。
  近些年逍遥城的财务状况异常紧张,他主动和逍遥王沟通,打造了这灭绝人寰的生意,每一个女孩的命在堕落街或许只值50块一晚,但经过格朗一倒手,立刻变成了价值30万的高档商品。
  每月50个,就是高达1500万的黑市收入,也是一笔不小的财富。
  “我们不是逍遥城圈养的猪仔,也不是他苍天可以随便贩卖的贱民,我们流离失所的来到这里,付出了全部的身家才有一席之地。我们愿意工作,靠劳动混口饭吃,但卖命,不是真的把自己给卖了。”邪鬼咬牙切齿道。
  “如果是从前,我会说,生于黑云下,哪有那么多的要求,能活着,有口饭吃,已然是最大的幸福。但是……”张岚不由低垂下了额头,“这样的活着,还不如死去。”
  所有被送去半神族研究中心的女孩,会先被截肢掉双手双脚,像一块肉般被捆绑在专门的孕育床上,脖子插满专门的营养液输入管,还有排泄管,靠人工的方式使其成为“妈妈”,再给胎体植入神石尘埃。
  可怜者会当场出现排斥现象死去,有的则会忍受数月的痛苦,再死去。
  哪怕就算是确认胎体异变,可以生成半神族了,母体也会因为强大的胎体大量的营养供给而进入虚脱状态,没有一个母体会在诞生出半神族后还能活下来的,最后的结果,只是另外一种死法而已。
  “你需要我做什么?”张岚看向了邪鬼。
  “让堕落街的亡灵,活得像人。”邪鬼肯定道。
  “我满足你的要求,在新的管理层建立以后,不会再有这种生意存在。”张岚郑重承诺道。
  “行,这是我帮你的大前提,你外面那批货,我会用最好的工匠帮你加工成极品武具,但这需要另外收费。”邪鬼认同归认同,但买卖必须算清楚。
  “行,你要多少加工费,我不会少你一毛钱。”岚夜队现在有安乐阁做经济赞助,还真不怎么差钱。
  “不用钱,去帮我跑个腿,送样东西进逍遥王府。”邪鬼早就想好了结算方式。
  然后,张岚手上多出了一个雕花精美的金属四方匣子。用邪鬼的话说,这匣子是格朗准备送给苍天的礼物,后来被堕落街的三只手小孩给Q来了。
  这东西要是由堕落街的人还回去,一定会死无全尸,所以还是让张岚送方便一些,就说成是在巡逻中无意捡到的就好。
  为了让张岚可以顺利进王府,邪鬼还给了他一个好东西。
  “拿好了。”邪鬼将一个黑色的铁牌子丢给了张岚。
  “通关虎符?!”
  张岚认识这玩意,这是可以通行逍遥城一切机关,并且无人敢拦的权威象征,整个逍遥城只有2块,一个属于三军统帅烈日,一个就是内政主管洪伯。
  显然,邪鬼拿着的就是洪伯的。
  “这是他给我用来保命的家伙,因为他知道,我随时都有可能被追查到谋反的事情上,有这东西,我可以顺利的离开逍遥城。但他却低估了我的气量,我不会走,死也不会走,这东西你用完后帮我还给洪,我不想欠他人情。”
  邪鬼和洪伯这数十年的交情,想来已经难以维系了。
  “行,这腿,我跑了。”张岚接活道。


第一百零三章 被时代,取代
  墓志宫,这是一座专门为逝去三军将士修建的墓园。
  因为埋在泥土里很可能因辐射导致尸变,说不定会出现丧尸什么的,所以所有逝去的战士会被烧成灰烬,埋葬在不过13030公分长的墙壁式墓地中。
  所有人共用一个电子显示屏,需要祭拜的时候,可以在显示屏上输入名字搜索,然后会投影显示出来,如果使用手动翻页,几天也别想找到。
  就是这么坑爹的墓葬方式,还需要占用逝去战士三分之一的抚恤金,而且每年还要强制收管理费。
  整个羿方神枪队都是没有家人的孤胆英豪,抚恤金全部充公,所以他们死后,丧葬费用都是由羿方一人承担的。
  本来一人和一条战犬同墓可以节约不少钱,但羿方倔强的非要分开建档,让他那一点工资全搭了进去。
  而今天,带着一身的疲惫,羿方又来到这里,再次为自己的爱犬德鲁伊开了一个墓,没有骨灰,仅仅是那枚铃铛放了进去。
  在那电子屏前,羿方调出了所有队员的照片,还有战犬们在一起的集体照,羿方的眼眶又红了。
  “对不起兄弟们,我们……终于团聚了。狙击手本不让喝酒的,这是我们羿方神枪队的规矩。”羿方掏出了随身藏得最好的一瓶好酒,打开瓶盖平缓的倒在地上,“但现在你们可以休息了,特批喝上一杯吧。”
  “你们的队长我啊,真的真的对不起你们啊,本来打算找回德鲁伊后,就在这里谋份差事,天天给你们扫扫墓,陪你们唠唠嗑,过下半辈子的。不过我啊,遇见了一个奇怪的小子,他很了不起的,比我们遇见的任何领导都要了不起,他的脑子很好,而且能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
  “你们的队长我啊,说不过他,被他说服了,所以打算啊,既然还活着,就陪他再疯一段时间吧,老哥们,又要让你们在那边等我一段时间了,关于我的位置我都买好了,就在你们的墓室正中间,给我自己留着的,等我死了,就真的可以团聚了。”
  就在这时,一个皮鞋踏地的脚步声传来,羿方的耳朵就像他的眼睛一样灵敏,不回头,也知道来人是谁。
  “今天是星期天吗?”
  说话的是一个留着短发短须的男人,他身材挺拔,穿着一身笔挺的西装,犹如中世纪的欧洲绅士,手中还握着一只黑色的文明棍,另一只宽大的手中捧着一大束的菊花。
  这种非人工塑料造得花都可以贵如奢侈品了,但眼前的男人却保证每月都会送上一束。
  羿方则是每周天都会过来,偶尔撞见也属正常,不过今天真是不期而遇,来人不是别人,正是逍遥城内一人之下十万兵马之上的三军统帅……烈日。
  “不是星期天,因为找回了德鲁伊的遗物,所以过来安葬它。”羿方没有看来人,也没有行什么大礼,就像普通路人般的平静聊天道。
  “是吗?恭喜你,当初我说派人帮你去找,或许你更早就能找回来了。”看着眼前的集体照,烈日和羿方并肩而立。
  “不必了,我担心德鲁伊以为是追兵,跑得更远,回不了家。”羿方的眼中,浮现出了泪光。
  “你还在恨我吧……当年,我提醒过你,不要去参加什么联合演习夏令营,是你非要去秀。”烈日无奈叹息道。
  “然后,你就必须让我们彻底消失?”羿方侧头看向了旁边的老领导。
  “羿方神枪,永远不能变成逍遥城外的枪,这是底线。”烈日决绝道。
  “那为什么你不去对我们的王说?是他要把我们卖了!明码实价的卖了!怪我们吗?”羿方声嘶力竭的吼叫。
  “王就是王,有时他被利益蒙蔽了眼睛,但做属下的,就是要为他纠正错误的。”烈日理所当然道。
  “所谓的错误,就是用我们兄弟的命去填的!你知道他们比谁都忠心!我们是破军最好的兵!”羿方揪住了烈日的衣领,对着烈日的脸吼叫,3年来,他从未如此激动过。
  “我知道,正因为如此,你们才必须留在逍遥城,死也要死在这里。羿方,我知道对不起你们,但是,我必须这么做。”烈日毫不生气,只有谦卑的道歉。
  “留在逍遥城?好,我就中你的意,现在,马上,我会去军务处,恢复我的军衔!我要重新当兵。”羿方落着泪的放开了烈日的衣领,“有人需要我代替你的位置,我很感兴趣。”
  “就是那个新来的愣头青吗?他似乎很聪明,动作也不断,但他还不够格参与权力的游戏。我赞同,你确实有德有能代替我的位置,不过现在的你,还不行。再等10年,位置我可以让给你。”烈日整理着衣领,轻描淡写间决定的却是统帅归属问题。
  “抱歉,当初我在那难天关背水一战,苟延残喘活到今天,用你的话说,我没得选,这就是现实。现在也一样,你终将被时代淹没,新的力量将崛起,取代腐朽无能的一代,这也是现实。”羿方冷笑道。
  “羿方,我并不希望你参与这种事情,你是我见过最好最纯粹的兵,你不该变成别人的工具,太可悲了。”烈日由衷道。
  “看看我后面的照片,我本该是里面的一员,现在因为你所谓纠错,他们全死了。不管你想不想我参与,我已经是你们权力游戏里的牺牲品了。”羿方说着,将空酒瓶放在了墓室前,转身离去,“烈日,准备好被时代更替吧。”
  看着羿方离去的背影,烈日很高兴,因为那昔日的羿方神枪终于回来了;但烈日也是遗憾的,因为让羿方觉醒的,竟然是一个小子给他激发出的愤怒。
  “张岚……看来有必要去管管你了,为什么这些年,胆大妄为的后生越来越多了?难道真的是因为逍遥城,要亡了吗?”
  烈日叹息的将鲜花放下,整理了一下被羿方弄皱的衣领,甩动着文明仗,踏着皮鞋的清脆脚步声,转身离去。


第一百零四章 进皇城
  “东西拿好,掉了可是会掉脑袋的。”门口,邪鬼亲自为张岚送行,骑上一匹独角战马的张岚,将金属匣子系在了马背侧。
  “放心,我会没事的。”张岚点点头,看向了一旁的鑫臭虫和夜莺,“你们两个先回去,在岚夜营等我,听好了,只你们两个回去等我。”
  说完,张岚策马扬鞭一骑绝尘,向着堕落街的出口冲了出去。离开后没多久,带着蓝色尾焰的蓝凌轻松追上,落在了他的肩头。
  “怎么?一个人进宫,还是有点怕死吗?”蓝凌翘着二郎腿的鄙视道。
  “毕竟是去见小BOSS,多准备一点总是好的,话说你也越来越聪明了,听得出我让你随行。”张岚微笑道。
  “那当然,你当我还是过去那个吃土的傻虫子吗?话说,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王,要推翻哪那么麻烦,给我不到0。1秒就能解决了,你却兜这么大一个圈子?”蓝凌鄙视道,“难道那家伙的宫殿,能比我烈焰军蚁的蚁巢更凶险?他能比我妈妈更可怕?”
  “人命好杀,人心难聚,聚人心换人王,往往就是最复杂的过程。另外说起来,确实他比你的妈妈更可怕,因为你的妈妈与世无争,而人类却是贪婪得不着边际。”
  逍遥王府,位于城市中央区,逍遥城里最为宏伟的建筑群落,一切仿照天朝古都皇宫级别修建,外有三十三米高腥红城墙,也被称为“城中城”。
  据说就算是外墙被攻破,收拢三军进王府,也能最少再撑上半月之久。
  王府内鸟语花香,琼楼玉宇数不胜数,由七杀专属部队作为内院守卫,确保王府安全,犹如大内侍卫的角色,全都由三军里最强的战士选拔而来,他们每一位使用的装备价值,约等于破军一个小队,等于贪狼营一个50人的作战团体……
  而在逍遥王府内,有独立的水源和食物储备,不管外面多少人饿死街头,王府内依旧能撑死厨房外蹲点的狗。
  说起来张岚来逍遥城也有段时间了,但却从来没有来过逍遥王府,理论上,以他的军衔,连靠近周围百米都会被盘问上十几遍。
  “下马!来者何人!”
  也是在张岚的战马刚刚踏上王府外护城河桥的瞬间,从大桥两侧的青石板下,翻身冲出了20多名七杀部队的守卫。
  他们手握恐怖的激光武器,犹如反恐般专业的结队将张岚堵在了桥上,而城墙上,大功率的离子炮台调转,闪动着蓝色电磁光的炮口瞄准了过来。
  只需要一炮,张岚就能瞬间被蒸发成气团,连骨灰都剩不下。
  “枪下留人!我乃贪狼营岚夜队队长张岚,现任三级武官,五十夫……”
  张岚话没说完,他还在安抚被包围吓得啾啾乱叫的马儿时,两组七杀守卫已经上前,一把将他从马背上拉扯按在了地上。
  “听我说,我们是自己人!”
  张岚在解释的同时仔细观察着,这群战士全部穿着贴身电子作战服,防弹效果一流,而且有卓越的战术强化能力,能让拳劲破拳,奔袭如风,在特殊环境下还能拟行融入环境,虽然没有幻影贞德使用的光学迷彩布好,但对于普通战斗者来说,已经是高端货了。
  “你携带武器硬闯王府目的何在?贪狼营为外层部队,严禁靠近王府!”守卫用电子变声器询问着,听上去就像魔鬼在问话。
  另一边,其他人已经在他全身上下乱摸,那种体验真的很不好受。
  “抱歉,我入职时间太短,还不懂规矩,别乱摸!那地方不行!”张岚配合的在地上解释时,突然众守卫从张岚的腰里摸出了那块通关虎符,立马全呆逼了。
  要知道这玩意整个逍遥城里只有两个人有,不管是哪一个,他们这些小兵都惹不起的。能把这么重要的东西给眼前的青年,说明他不是关系户就是亲信,这么被他们按在地上,分分钟穿小鞋到死啊!
  一群七杀守卫立马列队站在一旁,背枪行礼道,“大人好!请恕属下冒犯!”
  “都说了是自己人,还那么用力。”张岚拍着身上的尘土,站起身来,一脸带笑,也没怪罪的意思。
  “不知大人进府,所谓何事?”一个队长怯弱的问询道。
  “也没什么大事,巡逻时捡到一个富商格朗的贵重匣子,所以给逍遥王送来。”张岚轻描淡写。
  “见王?好的,属下们立刻为您通报!”队长已经通过内线,将张岚求见的消息送了出去。
  仅仅几分钟,队长便收到了回信。
  “大人久等,内院通报,王将在大殿接见您的到来,请交出武器。”
  队长见过虎符后,亲切得犹如奴仆,拿着托盘上前,张岚自然的取下了随身的蝰蛇,甚至堡垒护盾臂环都放了进去。
  “这个,我没办法取下来。”张岚示意了一下自己的右臂开膛手,这个才是最危险的武器。
  “其实按照规矩,我们必须佩带这个。”一位队员拿出了一支炸弹项圈,这是初次进王府的规矩,佩带上炸弹项圈,如有意外当场炸到身首异处。
  “开什么玩笑!眼前的大人可是持虎符来的。”队长拦下了自己不懂事的手下,他之所以能成为队长,就是更有眼力劲,“大人,请进吧!”
  逍遥王府的大门为张岚敞开,重新跨坐上战马的他已然高人一等。独角战马仿佛都能感受到周围守卫的谦恭,趾高气昂的向着城门走去。
  那高达12米的大门重达三十吨,内侧由18个赤膊大汉拉扯齿轮才能开启,展现出的是一片宏伟的王府景象。
  张岚曾经见过最奢华的场景,也不过是第三联邦都市总裁那不过百平米的人造花园。
  而在这里,鸟语花香,犹如回到了地球被污染之前的世界,那翠绿的草地原来才是草的原色,那在花朵间嗡嗡的蜜蜂没有异变的獠牙,那随风飘落的樱花瓣好慢好慢,如同在跳舞一般。
  人为什么要那么有钱?书上不是说过吗?良田万亩,日食不过三餐?豪宅千屋,安卧不过三尺?可那三餐,那三尺,又怎是穷人可以想象的奢华?
  张岚不为名利动,却深深明白,为什么人会为财而死了。因为有钱,你就有世外桃源,哪怕这是世界末日,你也能死的比穷人高贵许多……


第一百零五章 献宝
  清晨,伊丽安犹如那看不见的太阳般准时醒来,4位仆人侍奉着她穿上最华丽的服,盘起那卷曲的长发,插满凤冠霞帔,给那青葱玉指戴上象征权贵的镂花指套。
  “娘娘,这是新到的唇膏,请试试。”婢女捧上了一盒唇膏。
  “我最喜欢的是粉红。”伊丽安的喜好,其实这里的每一位在她到来前就已经背下了,可她却是拿起了艳丽的殷红,涂上了柳叶般的唇。
  婢女不解,一脸疑惑。
  “很难想明白吗?这是王喜欢的颜色,在王的喜好面前,他人的喜好都无足轻重。连这都不懂,这就是我为什么是娘娘,而你们只是婢女。”
  伊丽安高傲的像一只孔雀,让众人不敢抬头正视自己画到向上翘起的眼角。
  讨厌吗?让众人讨厌才好,越被人讨厌,就越不会被人艳羡,因为成为王的女人,远比成为自己,更痛苦。
  伊丽安没办法告诉任何人,每次看见苍天那娘里娘气的脸时,就恶心的反胃,却还要优雅的将涌到喉头的污物,连同敬来的美酒一起吞咽下去。
  能在她的位置,就必须学会表演,哪怕面对一头猪,也要保持名媛最优雅的笑容。
  一般在洗漱装扮完毕后,就会安排去御花园用早膳,或者陪苍天去书房练字。但谁知今天的守卫来得特别早,恭候在寝宫前道,“禀娘娘,王有请您去大殿。”
  “大殿?今天有早会吗?”伊丽安纳闷道。
  “并非早会,而是有人前来觐见,王希望您也能一同见他。”守卫详解道。
  “知道了。”
  伊丽安几乎不用想,脑海中自然浮现出的是张岚的模样。苍天出了名的小心眼,也是思维极其敏锐之人,在见面的那一瞬间,当发现张岚是趴在伊丽安背上逃出森林的时候,就已经觉察到了不对。
  那种细微的情感,都足够他杀张岚百回了,一直没有如此做,并非他仁慈,而是他心中的好奇,一直想求证自己的猜测是正确的。
  虽然他因为错误的论点杀过不少人,但唯有关于自己的猜测,他一直希望是正确的,这或许也是一种扭曲的病态心理。
  “笨蛋,你还成长的不够强大,为什么现在就过来?”伊丽安其实也无法描述自己的心情,明明马上就要见到那个奉自己为女王的人了,却又害怕见到他。
  她擅长表演,可以和最恶心的人共处一室,对最讨厌的人卖笑求生,但受不了的是……那个让自己心跳加速的人,看见自己这副狼狈不堪的模样。
  多少次在梦里,伊丽安都希望张岚像个骑士般威风凛凛的冲破城池,砍下苍天的狗头,救自己逃出生天。
  但醒来后,她又无比庆幸张岚不会如此白痴,因为真这么干了,死得一定是他。
  谋权者,忍字当先,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谋天下万计。
  伊丽安心中满是忐忑,但却不能表现在那张美丽如画卷般的脸上,他在众婢女的簇拥下来到了大殿之上,苍天正单手枕着额头,一副没睡醒的样子坐在龙椅之上。
  “天,找我何事?”伊丽安平静问道。
  “今日来了一位久违的客人,所以叫你过来一起见见,你可曾还记得那救过你的张岚先生?”苍天微微一笑。
  “张岚?你说的是那个求赏金的草莽?他拿了赏金还在逍遥城吗?”伊丽安一脸疑惑,那表演毫无瑕疵。
  “他没有拿赏金,这个你就不知道了,他用那钱换了一份差事,现在是贪狼营中的五十夫长,最近在外面风头正劲。许多人说,是沾了你的光。”苍天拍了拍身旁的位置,示意伊丽安坐下。
  “沾我的光?还不是等于沾你的光。”伊丽安面无表情的坐了下来,“不过说真的,他确实还是挺有能耐,林中追杀那一路的凶徒不是善茬,可全被他结果了,能派上用场,你也就用用呗。”
  “你一句话,就算是个白痴我也能让他为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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