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辣女酸男(初心)-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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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辣女酸男》作者:初心未来


文案:

    曾经红极一时的高中生畅销书作者“酸辣糖”,却在上大学之后逐步走下坡路……
    在人生最低潮时期,她阴差阳错地成为花美男偶像组合4EVER的“男”助理,和他们同吃同住,一起打拼事业,经历了娱乐圈的是是非非,感受他们的喜怒哀愁。
    从最初想写一本关于他们的八卦书来赚钱,到逐渐了解、喜欢、爱慕,却碍于自己的“男性”身份无法表白……
    感情line,梦想line交织在一起的青春故事。 


 第一章 一夜成名

    我猜我这个人这辈子做得最勇敢无畏的一件事,就是十七岁那年天不怕地不怕,在网上发表了自己的第一部青春爱情小说,名为《蜜糖和小辣椒》。

    现在想想,那时的我正是“初生牛犊不怕虎”——明明是连一次正式恋爱经历都没有,却在故事里和超有魅力的帅哥们风风火火地谈情说爱,妙笔连珠,俏皮话、荤段子一个接一个,我妈只翻了三页就看不下去了。

    “你说你一个小姑娘家,高中都还没毕业,成天不好好学习,窝在网上写的这是些什么玩意儿!好歹你爸也是教授呀,这张老脸都快被你这个女儿给丢光了!从明天起,不许你再写这些乱七八糟的了,老老实实上学!听到没有?”

    我妈这辈子最大的遗憾就是生了我这个女儿,因为她最大的梦想是生个我爸的年轻版。

    “我怀你的时候就爱吃酸的,老人也都说看上去怀的肯定是小子,怎么生出来就变成丫头了呢?”

    要不是她自己就在医院工作,查来查去也没查出什么问题,她还真怀疑她的宝贝儿子被护士抱错了,换成了不知谁家的“野丫头”。

    我爸倒是很快接受现实,说:“生男生女还不都一样?”作为一名高级知识分子,某非著名大学物理系教授,他身上可没有我妈那种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残余。真是可喜可贺!

    本来,爸妈早已给我起好了名字,“罗捷”——可是一看儿子变成了闺女,妈妈就说:“要不给她改个名字吧,改成女字旁的‘婕’……”

    听我老爸说,当时还是婴儿的我一听此话,竟然大哭不止,似乎想要对此表示抗议。于是他就做主替我保留了这个名字。

    不知是不是因为这个原因,我从小就爱和男生混在一起疯疯打打,不留长发,不穿裙子,常常弄得灰头土脸才回家。上学以后也不务正业,爱看闲书、爱踢球,好在脑袋聪明,学习成绩还可以,我妈也拿我没办法。

    “你看看你,整天疯疯癫癫,和一群男生一起到处乱跑,哪有一点女孩的样儿!”从小到大,我妈不知骂了多少回。对于她的批评,我一般都会嬉皮笑脸地插科打诨过去。

    可是这一回却不同,因为她捎带上我爸“那张老脸”,无疑触动了我内心深处的某根神经——在我眼里,我爸可是世界上最英俊最有型的男人,岂可用一个“老”字来玷污?!

    我从椅子上跳起来,斗志昂扬地指着电脑屏幕反驳道:“您说谁丢脸了?看看我这小说的点击率,很快就破三百万了吧?底下的读者留言也有二万多条了!我爸是出了三本书,可是他的博客点击率还没有我的零头多呢,我哪里给他丢脸了?”

    坐在沙发上喝茶看报的老爸听到我的话,不知自己该开心还是伤心,笑着说:“嘿,话可不能这么说……”

    “爸,不是说好了吗?只要不影响学习,你们就不反对我在网上写小说,现在妈又说不准我继续写,太不讲信用啦!挖了坑又不填,我会被追文的读者的唾沫给淹死的!”

    我夸张地挥舞着胳膊,差点打翻了茶几上的花瓶。

    从小爸爸就最疼我,什么事都依着我。他皱了皱眉头,拿出教授讲课时的风度和派头,慢条斯理地对妈妈说:“罗捷的事情你不要管,她自己会处理好的。作者嘛,当然要对读者负责,只要她写的小说有人看,你就没有权利禁止她继续写下去。”

    “哎哟,你竟然又向着她说话!你也不看看她都在小说里写了些什么,小小年纪……懂狗屁恋爱呀?我这把年纪了,都不好意思看!”妈妈嘴上还在唠叨,气势却已经明显减弱了。

    “时代不同,社会风气不同了嘛,你也不要老拿自己的标准去套现在的年轻人,何必自找不快呢?”还是我爸深明大义,“少年不识愁滋味,不用看我也知道她写的是什么,无非谈谈情说说爱……编故事呗,你总不能都当成真的。”

    “瞅瞅,这叫什么?多么开明的态度!多么开放的胸怀!多么接地气儿的教授……”我忙不迭地拍马屁。

    我妈这辈子最大的遗憾就是念书少,所以我爸说的每一句话在她那儿都有一言九鼎的效果。

    “得了,你们爷俩就在这儿一唱一和吧。要是以后真出了什么事,哼!可别怪我事先没提醒你们。”

    妈妈转身进了厨房,还不忘狠狠瞪我一眼。

    爸爸转过头悄悄问我:“罗捷,问你个问题,你要如实回答。”

    “说吧!乐意为您效劳。”

    “‘挖坑不填’是什么意思?你给我解释解释。”

    嘿,这就是我爸,有什么不懂的事情他一般不直说,就爱绕着圈子问。我言简意赅地给他解释了一遍,看着他点头说“有点意思”,心里一阵得意,差点就想伸手拍着他的肩膀说:大学教授也要努力才能跟上时代的脚步啊!

    其实有一点我爸没说对,艺术来源于生活——我编这个故事的起因是,我恋爱了。对方是一个与我交情甚好的男生,当我觉得自己喜欢他时,便毫不犹豫地向他告白了。

    原以为他会和我一样张开双臂迎接这个天大的喜讯,他却茫然无措地眨了眨眼睛,慢慢说:“罗捷,我觉得……我们还是做哥们儿比较好!”

    愤怒,失望,沮丧,伤心。所有这些急于宣泄的不良情绪,便成了我写这个故事的最初动力。

    花花是我的故事的第一位读者。我从上高中的第一天就注意到她了,因为她真是引人注目的漂亮。后来听她说,她当时也注意到我了,因为我总是和男生们在一起玩——拜不分性别的中学校服所赐,她还以为我也是暗恋她的小帅哥之一。

    看着花花一会儿笑得像个疯子,一会儿又难过地掉眼泪,我内心充满了一种特别的成就感。

    “罗捷,你写得太好看了!我……”她欲言又止。

    我拍拍她的肩膀,说:“什么也别说了,我可以贴到网上去吗?作为我们青春的纪念。”

    花花点点头。

    一晃就过去了七年,现在想来还恍如一梦。

    不出妈妈所料,我的第一本小说后来真的惹出了“大事”——不到三个月上千万的点击率,超过十万条评论引起网络热议,出版商很快就找上了我,开出了让人无法拒绝的稿酬。

    现在我终于相信那句老话“失恋会给人生带来财富”,最起码我自己是看到了真金白银,所有失恋的苦闷都一扫而空——那感觉岂是一个爽字了得!

    不过,直到那笔钱打到家庭账户上为止,妈妈都对此事半信半疑:“不会是骗子吧?就你写的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也能出书?”

    在她眼里,只有我爸那样的学者才应该出书,其他人要出书都是瞎扯淡。

    我一把夺过她手里的存折,得意地在她面前扇了扇:“看到这上面的数字了吗?骗子?骗子要是能给你真金白银,那就让他骗好啦,切!”

    “丫头,小心别太得意忘形!”妈妈嗔怒地夺过存折。

    作为一个未成年人,一夜之间突然赚到这么多稿费,我自然春风得意,想到应当尽尽孝心,便问爸爸:“爸,你想要什么?我给你买!”

    “你自己挣的钱,自己留着吧,我什么也不需要。”

    爸爸说话时满面含笑。我感觉到他心里对女儿的期待远不止此,不禁心头一热,扑在他身上狠狠亲了他的脸颊。

    “这是我献给您的无价之宝!”我咯咯地笑道。

    说起来,我这人一向都是爱憎分明,不喜掩饰,无论男女,想亲就亲——在我看来,亲吻可以只是一种表示友好的礼节,并不真的代表什么。或许就是这么大大咧咧、满不在乎的性格,才让我难以和喜欢的人共谱恋曲。毕竟,在男生心里,谁不喜欢像花花那样矜持又小鸟依人的女孩呢?所以我一点都不怪我初恋的男生和花花交往。

    也不知那年我到底走了什么狗屎运,《蜜糖和小辣椒》登上全国畅销书排行榜后不久,就被一个圈内小有名气的电影导演看中并搬上了大银幕,最后结果出乎所有人预料,取得了将近六千万的票房——无疑让评论者大跌眼镜。要知道,那部电影的成本总共还不到八百万,那时人民币贬值的也没现在厉害,这个成绩已经是很了不起!

    不过,我必须在此澄清一下:最后的高票房和我没有半毛钱的关系,因为我当时只是把小说的影视版权卖了出去,并没有票房分成,而导演也另找了专业编剧来撰写剧本。当然,这个影视版权费的数字对于一个初出茅庐的作者而言,也已经是相当可观了。

    我到现在还记得自己参加首映礼那天的感觉。坐在一片漆黑的电影院里,眼前只有闪烁的画面和动听的音乐,我看着自己笔下虚构的人物和故事活了,那感觉既熟悉又陌生,既真实又虚幻。

    到影片结束、照明灯亮起时,我突然觉得心里空荡荡的,好像被挖走了一块:明明是我写的小说,而这个故事现在已经不完全属于我。

    就在那一刻,临近高考的我在心里郑重地做了个决定:报考影视编剧专业。

 第二章 桀骜不驯

    我不否认自己有多幸运——至少在那两年看来,我一帆风顺,前程似锦。

    别人挤破头也进不去的某著名大学校门,我只拿自己的成功作品当敲门砖,轻松一磕就开了。

    事实上,我可是正儿八经参加了当年的高考,成绩也合格了。不过在旁人看来,程序并不重要,只不过是走走形式罢了,结果是不言而喻的。

    “你就是‘酸辣糖’吗?能不能帮我签个名,我很喜欢你写的小说。”

    面前的男生毕恭毕敬,双手递过来一本《蜜糖和小辣椒》。

    说实在的,我并不喜欢在签名售书以外的地方看到自己的书,感觉有些莫名尴尬。不过,身为畅销书作者,读者就是上帝,我迅速扫了那封皮一眼:正版书,保存完好,没有理由不签。

    我大笔一挥,签上了我的笔名,“酸辣糖”——不要问我当初为什么起这么个怪名字,青春期时的想法大多让人难以解释。起初,这名字代表了一种我所向往的生活状态,绝不能像白开水一样平淡,而是要色彩斑斓,五味杂陈。不过,早知道后来我得签这么多书,我没准会选个比划少的笔名,比如“小二”之类的。小三就算了,小四也……

    “谢谢。”

    “以后大家都是同学了,不必客气!”

    我冲他灿烂一笑,就差把“请慢走”仨字说出口了。

    那男生却不走,站在原地继续傻呵呵地笑。

    “你和我想象中的不太一样。”

    “怎么不一样?”

    切,我管你呢?不过看在他花钱买我书的份儿上,我还是耐着性子回问了一句。

    “我没想到你个子这么高,还这么……潇洒。”老兄,你何必笑得这么猥琐呢?“看你写的故事,以为你是跟女主人公一样,是个娇小玲珑的女孩。”

    哎哟喂,这位兄台,您就买了我一本书而已,不带捎带着意淫作者的吧?

    “是吗?呵呵呵……”我干笑了几声,目测了一下对方的身高,一脸诚恳地对他说:“其实我个子也不高,跟你差不多吧!”

    必须得承认,说话直率(或曰“损”)是我的坏毛病。可是,和我的众多优点相比,这个缺点实在太微不足道,所以我的朋友们都对此很宽容。

    我很清楚自己是来这学校干嘛的。我不想自己变成一块风光无限的猪肉,脑门上盖着“畅销书作家”的蓝戳儿供万人瞻仰。

    可惜,事与愿违,因为那部电影票房太火爆,我成了当年入校新生中的“明星”,连专业课的教授们都知道我的大名,对我格外关注,一逮着机会就向我提问,让我发表看法,把我的习作念给大家听——然后,他们就会东拉西扯,进行一番高深莫测的批判,其中至少一半的句子都晦涩得令人难以理解。

    “咦?她写的东西好像也没什么特别好的地方嘛……居然连《穆兰赫道》都没看过……看来是媒体炒作出来的,言过其实了……”

    我不否认自己的“一夜成名”有运气的成分。谁没个时运不济的时候呢?就像给我们上剧作课的**丝讲师,直到现在都没有写出一部观众叫得出名字的影视作品,那也肯定不是他的水平有问题,而是凡人无法左右运气,是吧?

    可是,我真的很讨厌他在对我的剧本习作进行点评时,那股由内而外散发出的优越感,以及不加掩饰的轻蔑。

    “……这种处理是最差劲、最滥俗的一种写法。如果你们不想一辈子做网络写手,还是认认真真看几本书,看几部经典电影再写作吧!不是会写字就能写剧本的……”

    他居然在课堂上大放阙词,就差指名道姓说我了。

    我冷冷地看着这个人,突然觉得很可笑——费了半天劲儿来上大学,难道就是要在课堂上听这种Loser指教?

    “哎呀,学校那些老师讲的课,你随便听听就行啦。”杉叔宽慰我道,“你现在名气在这儿,读者就认你写的东西,甭管学校这帮人说啥,事实胜于雄辩!现在可是市场经济,只要大家喜欢你的书,肯出钱买你的书,就是对你的认可。再说了,你写的是流行读物,本来就不是给这些人看的,何必在乎他们说什么呢?”

    杉叔是我的出版商,多年前也曾是红极一时的网络写手。在靠写作赚了第一桶金之后,他便转向利润更为丰厚的出版业,在图书市场摸爬滚打多年,商业嗅觉敏锐,对学院派嗤之以鼻。

    我非常尊敬杉叔,因为当初就是他慧眼识珠,成为我的伯乐,并把我打造成了“新生代”畅销书作家,那一年我还未满18岁。而且他很尊重我的个人意愿,因为我讨厌抛头露面,所以他从没有在我的新书宣传名头前加“美少女、高中生作者”之类的话,尽管有编辑这么提议过。

    “出名要趁早”,是杉叔最常对我说的话。我们的合作十分愉快,让彼此都赚了很多钱,因此关系就更加融洽。

    在他的鼓励下,我在初入大学的大半年时间里,又写了《蜜糖和小辣椒》的第二部、第三部。虽然这两部书的整体评价不如第一部,不过托第一部的福,广大读者为了看到这个故事的最后结局,依然惯性买书,我们都赚得盆满钵满。

    不过,我必须得承认,在写到第三部最后的时候,我有一种才思枯竭的感觉,故事陷入了某种重复和套路,有些牵强附会。写作对我而言,第一次变得不再是自然而然发生的了,那感觉如同便秘。

    于是,在把第三部搞定以后,我对写作这一类型的畅销青春小说也感到厌倦,向杉叔郑重宣布,“这个系列故事我打算就此封笔,再也不想多写一个字了。”

    杉叔以一种不可思议的、近乎悲悯的眼神瞪着我,说:“你确定?”

    我点点头。我知道,只要我愿意写,杉叔可以帮我运作到第八部,而且保证本本赚钱。但我对杉叔说,自己要好好念书,不能再涸泽而渔,以游戏的心态去进行“神圣的创作”。当然,我是开玩笑的。

    杉叔哈哈大笑。他是个事业有成的大好人,而且幽默感一向不错。

    “好吧,孩子,想读书就去读吧,反正也没什么坏处。”他耸耸肩,“祝你好运!”

    杉叔并不像普通商人那样见利忘义,还告诉我如果有新的写作计划,可以随时跟他联系——怎么说呢,我觉得像他这种大肚能容天下事的胖子,真是想不成功都难啊!

    可是,不再写小说并没有让我对大学的功课产生一点兴趣——因为20岁这年,我就靠版税挣到了自己半辈子(在当时看来)都花不完的钱。

    “出名要趁早”,但是我想说这件事带给我的不仅仅是财富,而是另一种滋味更美好的东西——自由。没有人能督促我应该做什么,因为我已经得到了世俗意义上的“成功”,那些自命清高的教授们,别看说话时多么冠冕堂皇,不也在为之苦苦奋斗么?而我名利双收,他们只有在一旁羡慕嫉妒恨的份儿。

    那时的我,也只想让自己听从内心的声音:什么也不干。

    我有我的理由。大学里的各种课程都很无聊,理论落伍,纸上谈兵,在写作实践中根本派不上多大用场。学生怀着现实功利的目的,请客送礼,拍教授马屁,而后者自己若真有两把刷子,又何必站在教室里年复一年重复同样的授课,为了评个职称明争暗斗,还高高在上地指责学生写得有多差劲?

    我不再介意那些教授们如何评价我的习作,因为我压根就不想写一个字,每次布置的任务总是应付了事。结果,他们在讲台上含沙射影地批评我,眼神里又有一丝傲慢的释然:本来嘛,这丫头就是徒有其名,靠媒体炒作起来的知名度!

    而我则面不改色地坐在教室最后一排嚼口香糖,脸上永远挂着迷人的微笑,显得桀骜不驯,孺子不可教也!久而久之,他们都不再管我了。

    无所谓,我的写作水平就只到这个程度,那又怎么样?至少我的书卖得好,我写的故事拍成了电影,我的笔名被读者认可——谢天谢地,现在是市场经济,我写书给读者看,而不是用来孤芳自赏。

    现在想来,或许我那时仍在经历叛逆期,只是不想承认自己江郎才尽,才用一种戏谑的态度对待批评,不管是出于善意还是恶意。可是,装作不在乎久了,也就变成了真的不在乎。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花花跟我同时考上了这所大学。不过她所在的系里美女如云,竞争惨烈,心中的失落感比我有过之无不及。好在我们俩平时还可以互相做伴,凑在一起发发牢骚。

    “罗捷,我觉得待学校里真的特没劲……”

    “那就别上课了。走,咱们‘体验生活’去吧!我请客。”

    当编剧就是这点好,什么事情都可以讲成是在“体验生活”。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我尝试抽烟,学会喝酒、打牌,和一大帮狐朋狗友一起蹦迪,泡吧,过上了路人侧目、夜夜笙歌的腐朽生活……

    “罗同学,你已经有三次夜不归宿的记录了,再这样下去,按学校规定可是要受处分的哦。”

    “是吗?”我点点头,“那我搬出去住好了。”

    第二天,我便在学校附近租了两室一厅,精装修,家电家具齐全。钱不是万能的,可是能用钱解决的问题还真称不上是问题。

    可是即使如此,我却还是觉得不快乐,经常心慌气短,睡不着觉,食欲不振,浑身乏力。一天从KTV刷夜回来,我冲进浴室冲澡,突然觉得胸闷得喘不过气,差点一头栽倒在地板上,还是花花听到动静,才赶紧进来把我掺扶出去的。

    “你说,我这到底是怎么了?”我倒在床上,可怜兮兮地向花花问道:“难道天妒英才,老天爷看我现在过得太舒坦,想让我不久于人世了吗?”

    “呸呸呸!大早上的说什么傻话?”

    花花打了个呵欠。自从我从宿舍搬出来,花花一到周末或没课就跑来和我厮混,我也乐得有人作伴,免得一个人住太过寂寞,万一哪天暴毙都没人知道。这时,她的手机响了一声,她马上撇下我跑去看短信,一看就笑得花枝乱颤。

    “嘿,我都快不行了,你还跑去看什么短信!”我咆哮道,“真是重色轻友!”

    虽说我不知道是谁给她发短信,不过看她脸上那种暧昧的笑容,对方铁定是个男生无疑,而且看上去她也颇有好感。

    花花满不在乎,一边回短信一边说:“我看你压根就没病,只不过阴阳失调,缺爷们儿罢了!”

 第三章 败犬女王

    和所有引人注目的漂亮姑娘一样,花花在恋爱方面一直桃花不断,不像我,只会纸上谈兵,装腔作势,实际上却连一次正式交往的经历都没有。

    作为一个所谓的畅销青春小说作家,我最不喜欢人们问的问题之一就是:

    “书里的故事都是你自己的真实经历吗?……什么,你还没有谈过恋爱?那你怎么能写出这么好看的恋爱故事呢?”

    傻瓜!你怎么不去问问男作家,他们是怎么写出女人生孩子时真实的心理活动啊?写越狱的作者就一定要蹲过大牢吗?写盗墓的作者就一定要开过棺材吗?写修仙的作者就一定要练过仙丹吗?你要是非跟我纠结,说没有真实经历过就写不出好故事,那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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