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辣女酸男(初心)-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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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无声地苦笑了一下,看来今天自己和4EVER真是缘分不浅,生活里不也时常会出现这种状况么?几个月没见面的朋友,却可能在一天之内在校园里的各种地方偶然相遇,这个就叫“气场相吸”。

    车子颠簸了一小会儿,我听到周围一阵喧闹声,车速逐渐慢了下来,估计是开到饭店大门口了。我不由自主地往衣服堆里缩了缩。没想到塑料防尘袋互相摩擦,发出极轻微的窸窸窣窣的声音。

    “咦,什么声音?”

    我吓了一跳,顿时一动不敢动。这是谁的耳朵,居然这么尖?

    “没有啊,你听错了吧。”另一个声音答道。

    此时,车窗外有人粗声粗气地问:“喂,你们看到一个可疑的人没有?”

    司机大叔没好气地回了他一句:“没看见!”

    “把车里的灯打开,停车登记卡给我。”

    车内异常安静,气氛压抑。不知车窗外面那人到底在查什么,我听见无线电对讲机离传出断断续续的声音。我大气儿也不敢出,维持着同样的姿势不懂,不一会儿就感觉自己腰酸背痛。

    就在我觉得再也坚持不住了的时候,外面的人终于发话了:“把车门打开,我们要上车检查一下。”

    我的脑子嗡地一声就大了:不会逃到这个地步还被抓住吧?那我的人品也太次了点儿……

    “不行,你们没有这个权利。”

    这次回话的人不是司机大叔,声音虽然不大,却有一种不容置疑的威严和压迫感。我不禁打了一个冷颤。

    车外的人先是一愣,然后干笑了几声说道:“不行?出去的车都要检查,你们最好配合一下。”

    “我说不行。”还是那个冷冽如冰的声音。“你听不懂人话吗?”

    车外的人似乎怒了,一边捶打车框一边说:“少废话!赶紧开车门!”

    “你们不要太过分!”

    司机大叔突然发飙,大声叫道,吓得蜷缩在车后座的我浑身都一哆嗦。

    “你睁大眼睛看看,我们是来参加婚礼的客人,看清楚了吗?一二三四,一共四个,你觉得我们之中谁最可疑,就把谁带走好了!”

    我听到有人在座位上倒吸了一口气,耳语般低声说:“哇……成叔好样的!”

    车外的人强辩道:“我们也是例行公事!快把车门打开,不然……”

    “不然怎么着,你们还打算跟我来硬的呢?!”成叔冷笑道,“我们来的时候可是五个人,会数数吗?我,还有FOUREVER这四个小孩,你知道他们为什么叫FOUREVER吗?你不知道,我知道,他们四个人是一个组合,不可分割的整体,可是现在呢,现在回去几个?你睁大眼睛数数,四个!少了一个,你知道为什么吗?你不知道,因为昭寒刚刚受伤被救护车接走,托你们这些保安的福,人现在躺在医院,脑门上缝了七八针……”

    大叔后面又絮絮叨叨说了些什么,我已完全没心思听,只感觉自己好像被人一脚踹下悬崖,身体失去重心,猛然下坠:天哪,我一失手,竟然让一个不相干的年轻人受了这么严重的伤!我真是个大混蛋,还不如跳车自首算了……

    我思绪纷乱,满腔懊恼,简直快要窒息了。就在想要坐起身来的时候,我突然一激灵:如果现在我出现在4EVER的保姆车里,那他们不就成了包庇我的同犯了吗?虽然他们并非是故意的,甚至可以说是完全不知情,不过现在这个状况,肯定一时半会也说不清,更何况那个什么薛少本来就和4EVER中的一个成员不睦……

    我不禁犹豫了一下,就在进退两难之际,不知怎么回事儿,车外的人突然接到上级呼叫,要求放车通行。

    “是、是……好的。”

    那人与情绪亢奋、骂骂咧咧的成叔陷入僵持胶着状态,估计巴不得给自己找个台阶下拉倒,马上说:“走吧走吧!”

    保姆车启动,缓缓通过大门。人声、无线电通话声渐渐远了,车速提了上来。

    “成叔,你刚才简直太酷啦!”

    又是那个像小孩一样清脆的声音,嘻嘻哈哈地说道。

    “酷?我可不是为了耍酷,最烦这帮狗仗人势的东西……蹬鼻子上脸,刚才要是真给他们开了车门,肯定会让你们下车。”成叔叹了一口气,“昭寒在婚礼上受伤,你们也没有给他唱歌,算是扯平了。其余的,该怎么着就怎么着吧……”

    车内一片沉默。成叔并不知道,此时的保姆车上还是五个人,只不过其中有一个是不速之客罢了。

    过了一会儿,我确认已脱离危险,才发觉自己后背早已被冷汗湿透。唉,现在终于能深刻体会到地下工作不好干啊,这还根本还不是啥会掉脑袋的事儿,我都紧张成这样,当年那些革命前辈们的内心是得有多强大!

    不知车子又开了多久,那个清脆的声音突然又说:“成叔,等会能不能去买肯德基的全家桶吃?我饿了。”

    “圣勋啊,刚才的婚宴上那么多好吃的,三文鱼、鹅肝酱你都不吃,现在要吃肯德基?”成叔的语气颇无奈。

    “在那儿哪有心情吃东西?”圣勋嘀咕道,“泰一和雅言不也没怎么吃吗。”

    看来那个全家桶并不仅仅是为他自己点的。

    成叔没再搭话。车里一片寂静。又过了一会儿,就听圣勋突然叫起来:“前面前面,肯德基!”

    车子猛地往路边转弯,一个急刹车,我差点没从后座上摔下来——幸亏我的身体平衡性还不错才稳住,不过还是有几件衣服从小山包似的衣堆上滑落在地上。

    眼前一亮,我发觉自己小半个脑袋露在了空气里,头顶顿时凉飕飕的。糟糕!

    “真是,有好吃的不吃,非要吃什么肯德基……”成叔一边嘟囔一边下车,“你们就在这儿等着吧。”

    他“咣”地一声关上车门。

    车内虽然没开灯,可是街上灯火通明,车里也不是伸手不见五指。我屏住呼吸,一点一点把头往下缩,希望把自己重新用衣服遮掩起来。

    就在这时,车内有人突然站起身,猫着腰向后座走来。我立刻停下自己的小动作。

    那人把掉落在车底的衣服捡起来,往后座上一扔(正好盖住了我的脑袋),然后就在旁边的座位上坐下来。

    我松了一口气,心想不知是谁这么细心,行车途中还眼观四路、耳听八方,连衣服掉下来都要整理一番,就听捡衣服的那个男生在一旁用不大不小的声音说道:“你准备在哪儿下车啊?”

    我大吃一惊,浑身汗毛都竖了起来:这是在跟我说话吗?不会吧!

 第十四章 谎话连篇

    就听圣勋答道:“嗯?当然是回宿舍了,还能在哪儿下啊。”

    “我没跟你说话,我是问一直躲在车后座上的那位。”

    “什么?谁?”

    我一懵,旋即知道自己肯定暴露了。一秒之内,无数个念头飞快地闪过脑海,又被我一一否决。我索性一下子坐起身,说道:“对不起,我不是故意……”

    防尘袋罩着的衣服噼里啪啦地往下掉,我就像一只破土而出的怪兽,静静地等候猎人的裁决。

    “啊?!”一个满头野火似的红发男生回过头,瞪大眼睛,一脸惊讶和茫然地看着我:“你是谁,怎么会在我们车上?啊,私生饭吗,藏在车上有点过分了哦!”

    “呃……”我不知该怎么和他解释,更听不懂他的话,只好表情僵硬地笑了笑。

    红发男孩从头到脚打量我,看到我裹着破袜子的肮脏双脚,皱了皱眉头。

    “你怎么没穿鞋?”他的眼神里有一丝怜悯。

    我低下了头,这该怎么说呢?世上的穷人虽然很多,可穷得连一双鞋都穿不起的人也很少见呀。

    这时,走过来捡起衣服的那个人突然发话道:“哦,你不是贵宾休息室里的那个服务生么?”

    我抬起头,飞快地瞟了他一眼——原来是他,就是我给他点烟的那位。

    “嗯……你好。”我的声音卡在了喉咙里。

    泰一又问:“刚才那些人是在抓你么?为什么?”

    他问得合情合理,可我却不知该如何回答。说实话当然最简单,可是这件事讲起来又臭又长,跟他们又没什么关系,我可不想浪费彼此的时间。

    就在我犹豫的刹那,圣勋看了看泰一,又看看我,吹了一声口哨,道:“我知道了,你肯定是偷了什么贵重东西吧?到底是什么东西啊,拿出来给我们看看?”

    他的语气很随意轻快,倒像是和朋友开玩笑似得,听不出羞辱我的意思。

    我恼了,反驳道:“我可不是小偷!你别诬赖好人。”

    “那他们为什么要抓你?”

    “我……”我的脑海里一闪而过与花花手拉手奔跑的画面,脱口而出:“有个混账要在酒店套间里非礼我的女朋友,所以我把他狠狠揍了一顿,然后就逃跑了。”

    话一出口,我就懊悔不已——什么跟什么啊,我怎么能编出这么下三滥的狗血梗骗人呢?作为一个学了四年编剧专业的大学生,曾经出过几本畅销小说的作者,我真是问心有愧啊啊啊……

    “哇,你可真够爷们儿的!”圣勋的眼神突然很兴奋。

    “那个混账是谁,婚礼上的来宾?是不是很有权有势?难怪动用了那么多人力来抓你呢,你把他打晕过去了吗?看不出来啊,你……没闹出人命吧?啊?”

    我哑然。没想到别人的八卦消息对于偶像而言也如此有吸引力。

    圣勋的胳膊肘支在车座扶手上,整个身体都向我这边凑过来。一近看我才发现,他的脸蛋如同SD娃娃一样精致透亮,乌黑的眼睛上,长长的睫毛一扑一闪,看上去稚气未脱。

    “没……应该没事。只不过把他打得趴在地上满地找牙罢了。”我只能继续胡诌。

    圣勋爆发出一阵大笑:“哈哈哈……真解气!”

    一只手突然搭在圣勋的肩膀上——嗯,如果让我用文字来描述的话,这是一只骨感的手,指节修长,艺术家的手——抬起头,我不禁怔住。

    又是一个让女人无法正眼直视的男人——淡茶色头发,狐狸般的脸颊,一双细长的眼睛,一侧耳骨上穿着一颗黑曜石耳钉。

    如果说泰一是标致的帅哥,圣勋是可爱的正太,那么这一位的容貌气质则和他们完全不是一系,有一股淡淡的疏离感和阴柔之气,像一株莲花,让人觉得只可远观,不可亵玩。

    这就是雅言给我的第一印象——当然了,人的第一印象并不总是准确无误的。

    在与我默默无语地对视了两秒之后,雅言转身坐下,像对着空气说话似地低语道:“成叔回来了。”

    一听这话,我们立刻各归各位。我飞快地趴下身子,蜷缩在后座,用衣服袋子把自己重新埋起来——别的不说,要是被成叔发现扔花瓶砸晕昭寒的那个坏蛋(此刻就在保姆车上),真不知道他会怎么收拾我呢。

    至于这三个人为什么会突然和我统一战线,直至现在,我都无法弄明白其中的真实原因。也许只是因为我和他们年龄相仿,看上去却像第三世界的难民,太凄惨可怜了吧(世人皆有同情心啊)。

    成叔上了车,“咣”地一声关上车门,把买来的食物往副驾驶座上一扔。

    圣勋装作没事似地吹了一声口哨,猫着腰过去拿食物,没话找话地问:“咦,成叔,您怎么除了全家桶还多买了俩汉堡啊?”

    “我也饿了。不行?”成叔没好气地答道。

    圣勋笑嘻嘻地问另外两个人吃什么。

    “我不吃,你吃。”雅言的声音。

    泰一接话道:“你少吃点,还有鸡皮不能吃。”

    “哦,”圣勋的声音似乎有些失望,“可是吮指鸡的那点味儿全在皮上了!”

    “你要是想变得跟成叔一样胖,那就随便吃。”

    泰一说话时有一种不容置辩的严厉,不过又能感觉到一种关怀在其中,不至于让人太反感。

    “知道啦,我不吃就是……”圣勋小声嘀咕道。

    晃荡的车内,飘荡着一股诱人的香味儿。不知是不是饥肠辘辘的缘故,我第一次发现洋快餐居然这么香!

    我偷偷咽了一口吐沫,就在这时,肚子“咕噜——”响了一声。

    “怎么会饿成这样?”

    居然连开车的成叔都听见了!真是太丢脸了……我真想一头撞在车座上,刨个坑把自己埋了拉倒。都说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

    可是,就算是真爷们也是有自尊心的好吗?更何况是在三个长得比女人还美的家伙面前……我简直欲哭无泪,只能不停地安慰自己,在他们眼里的“我”只不过是一个“落魄的服务生”而已。

    就在这时,一块冒着热气、泛着油光的吮指鸡从天而降——不对,分明是圣勋把手伸在背后,悄悄递给我的。

    我的手微微发抖,接过了那块吮指鸡——生在新中国,长在阳光下的我,在人生的这一刻,第一次体会到了什么叫阶级兄弟,什么叫革命友情……

    估计圣勋此刻的心情一定比我更激动,因为我们俩配合得天衣无缝,显然让他有了一种热血男儿一起去冒险的感觉——不然,他为什么一路上都笑得那么开心,整个人似乎都要飞起来了呢?

    车终于停下。几个人下了车,车门“吡——”的一声上锁。

    我轻轻地吐了一口气,活动了一下僵硬的四肢和手腕,坐起来往车窗外面一看,是一个地下停车场。

    不管了,三十六计,走为上策!我正在尝试开车门,突然有人敲了敲车窗,差点吓得我魂飞魄散!条件反射似地往车座下面缩。

    “别怕,是我。”

    原来敲窗的人是泰一。只见他手上拿着一把车钥匙,冲我晃了晃。

    我不禁咋舌,这家伙还真是细心啊。

    “吡——”的一声,车锁打开,泰一帮我拉开车门。

    “下来吧。”

    我从车上跳下来,有些尴尬地冲他鞠了一躬,说:“谢谢……请代我向大家道谢,嗯……那么,再见了。”说罢转身就走。

    “等等。”

    泰一拦住我,低头看了一眼,说:“你的脚受伤了,我到楼上给你找双鞋穿吧?今天这么冷。”

    我低头一看,自己光脚上的袜子早已磨破,伤痕累累,和血痂凝固在一起,看上去简直和叫花子没什么两样。问题是,没注意的时候还不怎么觉得疼,经他这么一提醒,我才觉得疼得厉害,停车场的水泥地面也是又硬又冷。

    我苦笑了一下,摇摇头说:“不用麻烦了,真的。”然后转身,一瘸一拐地沿着车道向外走去。

    泰一并没有在身后喊我,虽然我心里有那么一点小小的期待(如果他知道我是女生的话,也许情况会不一样吧?)。不管怎么说,对于一个萍水相逢的陌生人而言,他能做到现在这个地步,我已经很感激了,不能奢望更多。

    不知现在花花安全回到家了吗?我往兜里一摸,才发现自己的手机没了,就在这时,一辆像喝醉了酒似的豪车突然从停车场地面入口处冲下来。我躲闪不及,侧身往后一倒,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操!你找死啊!”

    车里的男人破口大骂,脸涨得通红,一看就知道是饮酒过度。

    若是放在平时,我非得跳起来,好好教训这种没教养的社会渣滓一顿不可。可是今天不行,大半天的折腾让我又累又困,此刻只想赶紧回家。

    男人骂完了,那辆车摇摇晃晃,扬长而去。

    我叹了一口气,盘腿坐在地上,抱起一只脚来,想借着昏暗的灯光检查一下脚底受伤情况。这时,泰一不知什么时候走了过来,站在我面前。

    我抬起头看着他,觉得比在舞台下看他演出的时候还要高大好多。

    “真的不要紧吗?你的脚。”

    “不要紧。”我不想被人看到自己如此颓丧,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来,故作开朗地说:“一点没事!你看,我能跑能跳……哎哟!”

    我的脚像踩在无数刀尖上,疼得一下子又坐倒在地上。

    “休息一下就好……真的没事!”

    泰一笑了笑,表情显得相当无奈。他把手伸到我面前,说:“都说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我看你还是别逞强了。”

 第十五章 留宿

    4EVER的宿舍在这座高档公寓的顶层,客厅有一整面墙的落地窗,视野辽阔。屋内是复式结构,标准的样板间装修,过分干净整洁,和我印象里的男生宿舍截然不同——不过这也难怪,毕竟是偶像的宿舍,平时一定有帮佣替他们整理打扫吧。

    我站在门口,犹豫着自己该不该进去。

    “怎么了?进来吧。”泰一站在门口换鞋,瞥了我一眼。

    “我……还是不要进去了,怕弄脏你们的地板。”

    我只不过是实话实说,结果泰一竟然沉默了,脸色不太好看。他一语不发地从鞋架上拿了一双拖鞋扔给我,说:“穿上这个,先去把脚洗洗。”

    泰一头也不回地进了屋,只留下我一个人站在门口发愣。我不明白他怎么突然用这种命令式的语气和我说话,可是想想人家也是好心,我还在意这个干什么呢?

    我穿上拖鞋,慢吞吞地走进屋。泰一不知进了哪间卧室,客厅里一个人都没有。

    我感到自己脑门上有几道粗粗的黑线,身后一阵寒风吹过。正在彷徨之际,我右侧的一道门里传来冲水的声音,接着,门哗啦一声打开,里面钻出一个绿脸红发的怪人来!

    “哇——”

    我们几乎同时被对方吓到。

    “咦,你怎么在这儿?”

    原来是满脸涂了海藻泥面膜的圣勋,他眨了眨眼睛,向我问道。刚才一直坐在车里,我还真没发现他的个子竟然这么高,至少比我高半头。

    “我……”我看到他身后就是洗手间,“借你们的洗手间用一下。”

    圣勋爽朗地说:“哦,用吧!”

    他侧身推我进去,还顺手帮我把洗手间的门关上。难道他以为我是来借地儿上厕所的么?天啊……

    还没等我从尴尬中回过神来,门突然又被推开了。

    “对了,忘了和你说,记得要冲水哦!”圣勋小声道,“不然泰一会不高兴的。”

    我刚想澄清自己不是来上厕所的,门又关上了——算了,反正我今天已经丢脸丢到欲哭无泪,也不在乎多这么一件两件的。

    我拿起一只水龙头开始对着马桶冲脚。伤口在冷水的冲击下无比刺痛,害得我不停地龇牙咧嘴。

    突然有人推开门,我吓了一跳,叫道:“谁?!”

    泰一在门口愣了半秒,马上退出去说:“我给你拿了碘酒和纱布。”停了一下又说,“你的脚最好包扎一下,不然可能会感染的。”

    在小时候读的童话故事书里,主人公大多是心地非常善良的小孩。他们会把自己不多的食物分给穷苦的老婆婆,还会给森林里迷路了的受伤小动物包扎伤口。最后,他们总是好人有好报。

    我想,泰一身上就有这种主人公的善良特质,否则无法解释他为什么会如此照顾一个素昧平生的人。

    当泰一给我的伤脚缠纱布时,圣勋盘腿坐在一旁,专注地看着他的一举一动(连脸上的绿泥面膜都忘了洗),表情既好奇又紧张。

    “疼吗?”圣勋问我。

    “不疼……”

    “不疼才怪吧!”圣勋又笑起来,“这不是你的脚吗?”这孩子的笑点极低,逮住什么事情都能大笑一通。

    可是,我确实感觉不到疼。生平第一次,我发觉自己如此害羞胆怯,脸颊阵阵发烫,连耳朵仿佛都要燃烧起来似的感觉。

    泰一轻轻呼了一口气。他认真地审视着我那两只缠满纱布的脚,就像检查一件产品是否合格,最后终于说:“好了。”

    “……谢谢你。”

    我低下头,看着自己的脚尖,声音小得像蚊子哼哼——我到底是怎么了?这一点都不像我啊!要是放在以前,我八成会满不在乎地给对方一拳,然后说:“伙计,下手轻点!”才对。

    圣勋眨了眨眼睛:“你的脚伤好严重啊,还能走路吗?”

    “当然!”

    一种急于逃离这个温暖得令人有些害怕的地方的欲望,使我猛地从沙发上站起来:“我现在就……”

    我眼前一黑,只觉得天旋地转……之后,我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烈日当头,我在滚烫的沙子上一步一陷地往前奔跑,浑身大汗淋漓,嘴唇干裂,体力不支倒地。沙漠尽头的上空有一道绿光,我看见光里影影绰绰有绿树,有水草,有湖泊——不管是不是海市蜃楼,也不管远水解不了近渴,我只要再往前进一点,一点,就一点……

    “……能给人们带来幸福的花儿啊,你在哪里悄悄的开放,我到处把你找,脚下的路伸向远方……”

    一支古老悦耳的童谣音乐带我穿越回现实。我慢慢睁开眼睛,陌生的天花板,吊灯,家具……

    我一下子从沙发上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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