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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之黑暗召唤师(晓夜)-第59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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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边的林嘉憋着笑,暗暗给李佳玉点了个赞。哈哈。这妞儿情商低也有情商低的好处,最起码不会担心她被其他男人泡了去。

“你听我说…这传家之宝,只能传给女人……不可以送给男人的,所以只有你才能够保管,佳玉妹子你就先戴在脖子上试试吧,一定会很好看的。”

“不要。”

“来嘛,戴上吧,很漂亮的。别害羞,来。我给你戴上。”

“我说不要!”

“别害羞啦,戴上它,你会更加漂亮……”

叶富贵半强迫式地想要将家传之宝送给李佳玉,他觉得,如此的盛情,李佳玉一定会很难拒绝,半推半就地就只能收下了,一旦收下,嘿嘿,她或多或少就会受到叶富贵的一些束缚,慢慢地就日久生情喽。

孰料,叶富贵刚想要拿着玉佩走到李佳玉身边,想给她戴上的一刹那——

“啪”

玉碎声豁然响起!

叶富贵只觉得眼前一花,待他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看到略微恼怒的李佳玉一手捏着拳头横在他眼前,拳头缝隙之间,正簌簌地掉落一簇簇绿色的粉末!

不用想也知道,肯定是李佳玉一把抢过玉佩,然后把它给捏碎成齑粉!

“当啷”

当李佳玉的拳头完全张开的时候,那些玉佩粉末已经完全洒落在地上,而那黄金镶边也完全变了形,被李佳玉捏成一小块,摔在地上发出清脆的响声……

“我说了,不要,你非得凑过来,下次再敢这么矫情,我捏的就是你脑袋!”

李佳玉轻轻地从嘴里吐出这句话,语气冰冷,还露出了她的两个小虎牙,明显是在威胁着叶富贵。

“是……是……”

叶富贵唯唯诺诺地点头,却不敢生气,不过心里面早已在滴血,一方面是在心疼那价值不菲的传家之宝,二方面是不知道该怎么回家给母亲个交代,三方面是弄巧反拙,没讨到她欢心还把她给惹恼了。

果然,极品的妹子都不好泡,性格也超级难以捉摸!

相比起叶富贵的复杂心理,一旁的林嘉却是更加的心疼!

尼玛啊!

那可是八百万的文物玉佩啊!

既然不要的话,好歹送给我也好啊,你不缺钱,老子可还缺钱啊喂,八百万都够老子享尽清福半辈子啦!!

“富贵啊,你看吧,之前就提醒过你不要去招惹她,这下子你吃到教训了吧……听我的话,珍惜生命,远离我妹,你要是还不死心,你会死的很惨的。”

林嘉可惜地看了一眼地上的绿色玉粉,然后拍了拍叶富贵的肩膀,也不知道是在幸灾乐祸,亦或者是同病相怜的安慰。

“大舅子……我是不会退缩的,为了她,我连命都可以不要,更别说这区区的身外之物……”

叶富贵故作潇洒地笑了笑,挥手道:

“哦对了,这次来找你们,除了说说笑笑拉关系之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提议……”

“提议?不会是要带她去迪拜、马尔代夫去旅游吧?叶富贵我警告你,这招或许能忽悠别的拜金女,但对我表妹是绝对没有用的!”

林嘉话还没说完,李佳玉却眼前再度一亮,脆生生道:

“旅游?好啊好啊,我也想去旅游耶!”

第一千三百四十二章想穿高跟鞋!

林嘉以手抚额,仰天长叹,心里哀嚎着:美女师傅,你能不能不要老是拆我的台,我这全都是为了保护你不让你被叶富贵那贱人纠缠啊!

“呃……这个……”

叶富贵脸色一僵,有些为难地吞吞吐吐道:

“能带你去旅游,我倍感荣幸,但是你也知道,四天前的怪虫之乱波及甚广……国内航班还好一点,但国外航班大部分都取消了……至少半个月之内,没有航班去迪拜和马尔代夫,就连夏威夷也难……但如果佳玉妹子真的想去,我可以请个朋友帮帮忙,他有私人飞机,也许能够……”

叶富贵说的倒是实话,怪虫之乱造成全球恐慌,全世界死了几百万人,天天都是新闻报导,旅游行业也受到了严重的冲击,而飞机场也被迫休整,尤其是穗城的东部飞机场,不少航道都遭到了怪虫的破坏,当时可是足足有三头蓝眼巨蚁在破坏路面,搞得飞机场至今都还无法恢复任何的航班。

而且听说,东部飞机场的乘客死了足足五百人,别看这数目不多,那都是因为飞机场里有防暴警察,防守力量比较强的缘故,换到穗城的火车南站就没那么幸运了。

据统计,火车南站的死亡人数多达五千,当那些怪物退走的时候,火车站的尸体碎片都已经洒得满地都是了,至今还有些尸体没有清理完毕,火车站南站也被迫停运,乘客只能选择巴士。

穗城的火葬场。现在是最为拥挤的场所,因为死者的亲戚朋友都在忙着去火葬场给死者送行……

“去不了就别去呗,我表妹在南极大陆长大。什么美景没见过,哪里还用得着旅游?”林嘉打断了叶富贵的话,下逐客令道:“叶富贵,时候不早,我和表妹要休息了,你明天再来吧。”

“诶诶诶,等一下。我的话还没说完呢,其实我这番前来,还有一项很重要的公事……”叶富贵摇摇手。摆明了姿态不想这么早就离开,他从西装的内兜里取出手机,对林嘉道:“大舅子,昨天我爹跟我说了。他加入的大财团触手很广。各个商业领域都有所涉及,最近呐,还进军到了网络游戏行业上,据说已经弄上了一款特有潜力的游戏,财团出资,韩国制造,已经秘密研发五年,打算近期就打入国内游戏市场……不过嘛。这代言人方面,财团就陷入两难的困境了……”

林嘉立刻就明白叶富贵的意思。不屑地晒道:

“你是要请我表妹去当网络游戏代言人?你脑子进水了吧?她可不缺这点钱,而且她也不乐意抛投露脸,你就死了这条心吧。”

“我知道她不缺钱……但是,女孩子都喜欢自己星光灿烂,备受万人瞩目嘛,佳玉妹子这般漂亮,简直就像凡间的天使,她如果出现在公众场合,准能抢尽眼球,一炮而红……”

“神经病!我说了她家庭背景深远,不可能去当什么明星的,叶富贵你有完没完!现在外面还乱得要死,人人自危,还能有几个人玩网络游戏啊?”

“正是因为人人自危,所以很多人才不敢去逛街啊,只敢躲在家里……躲在家里多无聊,所以他们就上网呀,上网了干嘛,当然是玩游戏啦,这可是最佳的商业机会啊,不赚白不赚嘛!喏,你也看到了,穿越火线那游戏都能吸金百亿,佳玉妹子代言的游戏,绝对能吸金千亿!那可是个一步登天的机会,何乐而不为呢?”

叶富贵顿了顿,又扫了一眼李佳玉,耸耸肩道:

“再说了,那些怪虫又算得了什么呀,它们下次还来不来都是个问题,这都四天了,它们不也没再出现么?就算来了又怎样?现代化军队可不是吃素的,大不了就跟它们开战,找准了它们老巢,几个原子弹轰过去,照样要死光光,食物链的最顶端,永远只有我们人类!”

叶富贵这种心态,其实也是大部分人的心态,虽然恐慌悲怆,但绝对没有几个人会认为人类打不过虫子,那些虫子顶多也就只能杀杀人,放放血而已。

“好好好,你怎么想我可懒得去管,不过你这个网游代言人什么的,我是绝对不能答应!”林嘉一口回绝。

“大舅子哪里话,这可不是你说了算,要问问当事人的态度,喏,我这就问,佳玉妹子,你最近不是无聊吗?要不要来当网游代言人呀?很好玩的,穿上帅气的盔甲,手持神奇宝剑,拍点艺术写真……”

“够了,叶富贵,她才没那么无聊呢!”

林嘉走过去,就想要把叶富贵赶出门,孰料还在吃零食的李佳玉忽然抬起头,一边咀嚼一边呆萌道:

“真的很好玩?你确定没骗我?”

叶富贵大喜道:“绝对好玩,我叶富贵可不会骗你!到时候……你扮演女主角,我扮演男主角,一起为那款史诗级网游拍个短片吧,神仙眷侣,只羡鸳鸯不羡仙……别看你现在年纪小了点,但化妆师很给力,稍微给你化一下浓妆,再换个发型,垫上胸垫,你看起来就像个十八岁大姑娘了。”

原来是这样!

叶富贵倒是打得一手好算盘,他是打算把自己塑造成男主角,李佳玉当女主角,一起在拍戏中让感情升温啊,而且短片在网上播出以后,他也顺理成章地跟李佳玉成了官配,一对金童玉女……

林嘉眼角抽搐了一下,暗骂叶富贵真是个脑残,他虽是个富二代,但也没富二代到一方霸主的程度,根本就没有任何能力可以保护得了李佳玉,要是哪个红三代红四代看上她,叶富贵根本就无法与其抗衡。

“真的吗?十八岁?靠化妆就能变成十八岁?好期待耶……”

李佳玉忽然间眼睛里冒出了小星星,她其实对自己的身材相当的不满意,因为别人都称呼她为小妹妹,把她当做小孩子,她超不喜欢那种感觉,最令她厌烦的是,她现在身高不到一米六,在谁面前都是矮一个头,说话必须仰望着别人!

林嘉又满头黑线,喂喂喂,你平时不是很凶很霸道的吗,怎么现在变成一个花痴了?你的性格是六月的天说变就变吗!我之前给你买过那么多漂亮的学生装,怎么就没见你发花痴啊喂!

“当然可以,佳玉妹子,你不知道现代的化妆术有多神奇,能让你气质截然不同……你看看你,五官已经如此的完美,如果再用化妆褪去了你的青涩,然后换个成熟点的发型,最后穿上十公分的水晶高跟鞋……那么你绝对是个从天而降的女神,恐怕不比那位消失已久的嫦娥仙子来得差了……”

叶富贵深情道,眼波脉脉,不停地放电,李佳玉惊喜道:

“十公分高的鞋子?那我穿上以后,就不会这么矮了吧,太好了,我要穿,我要穿,现在就要!”

林嘉以手捂额,整个人都风中凌乱了,尼玛,老子给你买过那么多女式运动鞋,你全都不喜欢,怎么现在就钟情于高跟鞋?你才十四岁,穿个毛的高跟鞋啊!

叶富贵却是大喜:“当然可以,我现在就能带你去商业街给你买一双最好看的高跟鞋,来,佳玉妹子,我们走!”

叶富贵心里简直是乐开了花,没想到自己能跟李佳玉聊得那么投机,游戏代言人她答应了,高跟鞋也答应了,只要她再跟他出去玩,那关系还不蹭蹭地上去?有句话怎么说来着,一回生二回熟,三回可上床,哇哈哈哈!

“好啊,反正也好久没有出去玩了……林嘉,我们三个一起去吧,老是待在家里多闷呀,我早就腻味了!”

李佳玉还真是个完全没情商的人呐,似乎一点儿都没看出叶富贵对她心思不纯,而且是一点儿都不讨厌叶富贵。

“去就去吧……有我跟在你身边,起码会安全一点,别被某头色狼占了便宜。”

林嘉无奈地同意了,他怎么可能让李佳玉一个人跟着叶富贵出去?别看李佳玉武功盖世,但她脑子缺根筋,有时候似乎聪明绝顶,有时候又迷糊得犯傻,连叶富贵那种居心不良的人都能把她忽悠。

不过……

这也跟叶富贵戳中了李佳玉要害有关,现在李佳玉就是个大吃货,刚才叶富贵给她送了一大堆很好吃的零食,自然就赢得了她不少的好感,哪里像林嘉,这不许吃,那不许吃,烦都烦死人了。

“一起下楼吧,我有车,去市中心特别方便。”

叶富贵招呼一声,“哒哒哒”地以轻盈的步伐下着楼梯,这一刻,他感觉自己浑身都充满了动力,人生充满了光明,似乎很快就能将李佳玉追到手,实现他毕生的愿望,从此幸福快乐一辈子。

但下一刻,他却乐极生悲。

“轰隆”

本来就千疮百孔的楼梯,在叶富贵的踩踏之下摇摇欲坠,终于倒塌下来,叶富贵哇啊一声,直接就从楼梯扶手旁边坠落下去,摔了个狗吃屎,脸部先着地,要多狼狈有多狼狈,身上的黑色西服都蒙上了一层灰,打着发胶的头发也沾满了白色的粉末!

第一千三百四十三章一个打十个!

傍晚七点,橙色的天空飘荡着橙色的云,习习凉风吹拂着依旧稍显炽热的城市。

这里是穗城市中心的步行商业街,人流已经少了一半,换了四天以前,这种时候几乎是人挤人,整条街都是购物逛街的男男女女,但现在,大街上竟然稍显冷清,就连街边卖小吃的摊贩都少了许多。

这都怪那该死的怪虫之乱,把繁华的城市搞成现在这副模样,可饶是如此,仍是有一部分人继续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或者说,他们的生活节奏不会因此而被打乱,该干嘛的继续干嘛。

泡妞的泡妞,买衣服的买衣服,站街的站街,吃饭的吃饭,反正穗城也才死了十来万人,对于千万人口的穗城而言,根本就算不了什么。

“好看,真是太好看了!穿上这样的鞋,你的腿就显得更加修长,简直棒极了,嗯,如果你能把裤子脱掉,换上一条短裙的话,会更加好看……”

商贸大厦的女鞋店里,叶富贵连连赞叹着,只觉得眼睛真心不够用,因为李佳玉的脚丫子特别好看,皮肤光滑细嫩,就像是剥开壳的荔枝,娇艳欲滴,吹弹可破,十个脚趾头更是白白净净,像是十颗闪闪发光的珍珠,指甲也修理得整整齐齐,泛着健康的粉红色光泽。

而这双脚丫换上了高跟鞋以后,那种视觉唯美感就相当冲击眼球了,让人看了真心想要跪倒在她面前,捧起她的高跟鞋亲吻。宣誓自己是她的宠物。

当李佳玉穿着高跟鞋站起来的时候,竟是微微地展露出她的女王气质,高跟鞋给她增添了十二公分的身高。显得腿部曲线更加完美,个子更加高挑,就连那略显青涩的小屁股也更加浑圆饱满,女性魅力也随之暴涨!

“啪啪啪”

旁边的林嘉早就默默地掏出手机,对着李佳玉狂拍起来……

“先生,您的女伴很漂亮,我卖女鞋十几年了。都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姑娘……你看看,全场挑鞋子的女客人都看着她傻眼了…”

这家鞋店的女老板刚好也在场,她用羡慕的目光看了看李佳玉。随即轻声细语地对叶富贵说道。

叶富贵得意洋洋地点点头,抬眼一扫,果真发现整个鞋垫的其余十几名女客人都目光复杂地注视着李佳玉,有人眼红。有人咬牙。有人咬破了嘴唇,有人默默流泪,天晓得她们是在嫉妒还是在欣赏呢?

“老板娘你说笑了……我哪有那种福气能让她做我女伴,目前我还在努力中,能不能成还是要看老天爷……”

叶富贵装逼地谦虚道,还理了理衣领,故意让自己显得帅一点——刚才再林嘉家里的楼梯摔倒,狼狈得要死。被李佳玉一顿好笑,害得叶富贵立刻去买一套新的白西服。继续穿上装逼。

“这鞋子感觉好怪……走路真不方便!”李佳玉有些摇摇欲坠,她不习惯穿这么高的鞋子,虽然能保持平衡,但她不太喜欢这种感觉,好像随时都有可能会摔倒在地上。

“没事,穿久了就会习惯的,你看街上的美女不都穿高跟鞋么……喏,你照照镜子看,穿上高跟鞋是不是看起来特别高挑?都快到我鼻子了……”叶富贵笑道。

李佳玉不在乎叶富贵的赞美,反倒冲着林嘉道:

“林嘉,你感觉怎么样?”

林嘉将手机塞回裤兜里,果断摇头道:

“不好看。”

叶富贵一瞪眼,变脸道:“大舅子你这是什么话,不好看你刚才还对着她狂拍照片!”

“我觉得她这年龄段不适合穿高跟鞋……再说她现在还是长身体的阶段,穿高跟鞋会影响她发育的,还可能会让她的腿部受到严重的影响。”林嘉表情认真道,似乎被砖家附体,叫兽夺舍,说起来还真是一板一眼的。

“发育?是了…这位小妹妹几岁了?”女老板也问道。

“不到十四。”林嘉比了比手势。

“还不到十四吗?那还是不穿高跟鞋为妙……女孩子在发育的时候,应该穿平底鞋,高跟鞋只会害了她。”女老板还真是有良心,放着几万块的鞋子不卖,反而给出良好的建议。

叶富贵却道:“没事没事,也就穿一两个晚上而已,不会有什么影响的,都说了嘛,过几天可能会带她去拍网游宣传短片,到时候肯定也要穿上高跟鞋的……”

“叶富贵,你有完没完!”林嘉忍无可忍了,叶富贵这是摆明了态度要来强抢啊!

“就是没完,我还要带她去换上裙子,她是天使下凡,就该配上最好的衣服,而不是穿你买的那些廉价衣服!”

“靠,有几个臭钱就了不起啊!”

“不是了不起,是我心疼她,宠溺她,不行吗!”

就在叶富贵和林嘉针锋相对的时候,忽听一声“嘭”的巨响,随即是一大片破碎的石头碎屑往四面八方冲击而去。

这么大的动静,惹得所有人都往声源看了过去,赫然看见李佳玉正在高抬腿,她一脚揣在墙壁上,锋锐的鞋跟竟然在墙壁上凿开了一个深坑,深坑还在冒着烟!

“不错……这鞋子的质量很好,杀伤力也倍增,高高的鞋底附带刺伤效果……”

李佳玉满意地笑了笑,收回高抬腿,又看了看高跟鞋,却见高跟鞋都没有破损,不愧是高档货,质量不是一般的好。

众人面面相觑,林嘉和叶富贵都没想到李佳玉会在这种地方施展她的暴力,而女店员、女客人却早已看傻了眼,张大嘴巴,还以为自己身处梦中。

那、那可是大理石墙壁耶!

大理石不都是很坚硬的吗,李佳玉看起来这么娇小,身高都没到一米六,细胳膊细腿的,她怎么可能一脚就在墙壁上踹出一个深坑,她那娇小的身体里隐藏了多可怕的力量,妈呀,她是机器人吗!

叶富贵还好一点,最起码他在教室里就亲眼见过李佳玉一拳打爆高分子材料的黑板,如今一脚踢破墙壁其实不算什么,他淡定地对女店主道;

“老板娘,不好意思啊……我这位朋友是练武的,偶尔会活络活络筋骨,见谅见谅哈,您的损失我会一力承担的……”

“客气客气,难得碰上一位懂得真功夫的女客人,这也是我们店的荣幸,我就说嘛,这小姑娘年纪小小,身材怎会这么符合黄金比例,原来是因为她练武的关系呀……哦对了,小哥,我是练瑜伽的,请问她练的是什么武?如果方便的话,我也想让我十二岁的闺女去学她的武术,把我闺女的身材也练得像她那样好,各种协调……”

女店主这般说,但别的女客人却都被吓了一大跳,原有的几分嫉妒之心淡了许多,取而代之的是忌惮与仰望,同为女人,谁不怕一个又漂亮又武功超高的女人?惹了她,她都不用男人出面,直接就能用超高的武力值让你哭瞎!

“佳玉妹子,喜欢这鞋吗?”叶富贵问道。

“不喜欢,杀伤力虽然不错,但牺牲了太多平衡性,穿着不适宜作战……所以还是不要了。”李佳玉摇头道,顺手就把高跟鞋脱下来。

“没事,既然喜欢就给你买下来吧,以后你总会有机会穿上的,来,老板娘,给我买单,哦对了,给你另加十五万的铺面损失费…这墙壁被破坏成这样了,估计你两天内都没法正常营业了。”

……

离开了鞋垫,叶富贵又带李佳玉去看了看裙子,但这回,任凭叶富贵舌绽莲花唾液横飞,李佳玉也不肯去试穿裙子,问她为何不穿,她露出很厌恶的表情,耸拉着眼皮道:

“因为我觉得穿裙子很不自在,屁股也会凉凉的,感觉特别怪。”

林嘉和叶富贵齐齐翻起白眼,这都什么狗屁理论,能穿高跟鞋,却不能接受穿裙子,李佳玉的性子未免太过古怪了吧!

“你不是说想要变成十八岁的样子吗?但你必须要穿上裙子才能化妆出那种效果的……”叶富贵道。

“是吗?”

“是!”叶富贵满含期待道。

“那算了,反正再过几年我也能长大,用不着急着看,裙子什么的只有那些笨女人才会穿。”

李佳玉不屑一笑,继续踏着她的运动鞋,直让叶富贵的嘴角一阵抽搐,隐隐有几分不甘之色。

“喂,大舅子,有件事要拜托你,好好地给她做一下思想工作,让她当个可爱的女孩子吧,你看她穿着那么普通的衣服就这么清纯可口,要是她好好打扮一下,穿上适合她的衣服……那不知道会美到什么程度。”叶富贵拍拍林嘉的肩膀。

“不可能!我绝对不会出卖她的!”林嘉果断摇头。

“行啦,少装逼,你的表情早就出卖你了,你不也很想看她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样子么?”

“切,我才没你那么无聊。”

叶富贵呵呵一笑,也不再与林嘉争论,而是对李佳玉道:

“佳玉妹子,我们去迪厅跳个舞吧,顺便喝点小酒,聊聊人生,聊聊理想……”

“迪厅?不能去!”林嘉条件反射道:“那种地方龙蛇混杂,乌烟瘴气,绝对不能去,再说佳玉她的酒量超低,一杯酒醉!”

第一千三百四十四章暴怒的林嘉

“一杯就醉?”

叶富贵双眼冒光,他最喜欢的便是“一杯就醉”的女人,轻轻松松地就能把她灌醉,然后拉近房间抱到床上,醉醺醺地喷着酒气特别有激情……

“没关系,酒量都是练出来的,多喝几次就提上去了,走吧,这附近有个迪厅,很棒的,特别嗨,气氛好得不行,帅哥美女特别多,大舅子你也别担心,有我在,就算再怎么乌烟瘴气也没人敢惹咱们的,好歹我也是穗城出了名的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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