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霁寒霄-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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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是过了一辈子那么久,安世镜终于走到了他床前。于是房间里仅存的脚步声也消失了,只剩下一片静谧。
时隔这么多年,两双眼睛终于再次对视,却不似当年只含情脉脉。
苏予临一夜辗转反侧,反复在脑海中演习这次相遇,然而直至晨光熹微他也没能确认他该用那句话来开场。
他本想笑着打个趣说“你还这么年轻,我却成了一个糟老头子”,可这并不是一个恰当的笑话,他的年轻归功于停滞了他的时间的死亡,而他们阴阳两隔也源于同样的东西。
他曾爱他如翻涌洪流,激增猛涨之际被死亡的堤岸拦住,此后水流虽未干涸却也被迫平静。如今他又出现在自己面前,安静了数十年的水面再次汹涌起来,却依旧无法越过那道墙。他们两个所有浓烈的爱意都隔着死亡。
他也想向他邀功,说你看你不在的时候我是活得多么认真,我没有一蹶不振,我娶妻生子,经纬天下,他们夸我是明君,我的名字在史册上会留下光鲜的一笔。可是他说不出口,其实他过得没那么好,长久以来他都活在悲痛之中,只不过一想到他可能还在看着他他就不敢表现出来。他在看着他,所以他要把一切都做到最好,不让他失望。
当年他为了让自己走出去故意不见他,他又怎么能辜负他。
两相对视,没有只字片语,却胜过千言万语。
似乎就在这难以言说的相望间,两人又并肩度过了一辈子,挽回了那段失落的光阴。
苏予临突然笑了起来,笑声出便老泪纵横,泪水顺着脸上那道道深刻的沟壑流淌。
“下辈子……你投做个女娃儿,嫁予我吧。”
安世镜见景也十分悲戚,但总归强笑着,闻言反驳道:“呸,怎么不是你去?”
苏予临一吹胡子:“我不管,我去地府去的早你一步,定是要先投胎,我投了男胎,你就只能投女胎了。”
见他这么老了还似孩童一般耍无赖,安世镜一个没忍住笑了出来。苏予临见他笑也笑,两人一同哈哈大笑,竟似当年月下把酒言欢。
笑声渐止,苏予临紧紧握住安世镜的手。
安世镜心念微动,将另一只手也贴上去。
苏予临的面容更加苍老虚弱了,眸光也不似安世镜刚进门时看到那般明亮。此时他已经卸下了一切,无论是天下重任还是皇家威严都跟这个将油尽灯枯的老人没有关系了,他眼中心中只剩下他,只剩下疲惫与满足。
“世镜。”
他小心翼翼地唤了一声,语气像做错了事的孩子,胆怯又无助。
安世镜大概也是感应到了什么,眼中闪过一丝悲色,他应道:“我在呢。”
苏予临听到他的回答很是满意,舒服地又叫了一声:“世镜。”
“嗯,我在。”
“世镜……”
他最后一次呼喊他的名字,声音沙哑却遍布柔情,绵长的尾音渐弱,随着它的完全消失,那与安世镜紧紧相握的手掌终于无力地松开。
安世镜试图抓住它不让它就这样垂落,却没有成功,于是他痛苦地哭了出来。
夜色浓厚,整座皇宫内都燃起了火烛,橘红色的光焰摇曳生姿,好不漂亮。
与此同时,一只孤独苍老的蜡烛,终于燃尽了它最后一点烛芯,泯灭在时光中。
太上皇苏予临,崩。
……
……
安世镜又为苏予临守了三天的灵,直到他入殡以后他才前去轮回。
苏子煜今日没能进茶铺见到沈宵,也不气馁,回府之后又在书房临了一天的字帖,直到深夜才回房休息。
沐浴之后,他熄了灯准备上床睡觉,不料就在屋内陷入黑暗之际,凭空一对藕臂从背后环住了他的腰。
体会着身后之人熟悉的味道,苏子煜先是一愣,然后会心一笑。
“我设想了很久今日你会送我什么当作礼物,没想到你要把自己送给我。”
苏子煜转身吻住那日思夜想的柔软唇瓣,饥渴如久旱逢甘霖。
“我很欢喜。”
黑暗之中,沈宵眼波微动,似有水光。
☆、相见欢(1)
传闻冥灵木在天地初开之时便存在世界上,天长地久滋生出独有的神性,于六界之外自成一小世界,远离六界纷争。冥灵族是绝对的中立,对于他们,不管是神是魔都要礼让。
冥灵木几乎寿与天齐,若勤勉修法,日后必定拥有一批法力震慑天地的老怪物。不过这一族向来心境平和淡泊,不喜杀伐之功,代代只传一些疗伤用的功法——也幸得他们不好杀伐,不然这样一个天生灵性又寿命悠久的种族,其他六界定然容不下他繁衍的。
总之,无数年岁演化之后,冥灵木竟然衍生出了治病救人的功效,单闻叶香便能神清气爽,树果还能医死人活白骨。
不过这些都只记载在人间的志怪书籍里,究竟是不是真的,也无人能探识。
别说是世人,就连天上的神仙都不清楚。
这些传闻终究在神魔大战中被证实了。魔王兵败之后奄奄一息躲入冥灵界,不过数日便又生龙活虎地走了出来,重振旗鼓与天帝再度厮杀,威势不减当年鼎盛时期。
这不仅是飘渺传闻第一次被印证,也是冥灵木族第一次表态。
冥灵木站在魔族一边。
此后魔族大败,冥灵一族又为魔族提供避难所,令魔族余孽不得伏诛。天帝终于发怒,降下天罚。
那场天罚持续了九天九夜,无数法力浅薄的树灵都被劈得魂飞魄散。而族中的老辈们为了保护后代,一齐以生命为祭撑开□□,最后也命丧雷鸣之中。
此后冥灵后代五百年一小雷劫,一千年一大雷劫,花不得开,果不得结。
老辈皆丧,新生代又得不到充足的时间成长,曾经清幽雅致如仙境的一界也化作遍地焦土,冥灵一族至此凋敝。
沈宵现在是这片山头的山大王。
说他是大王其实他是拒绝的,只不过他年岁最大,法力也比其他同族高上那么一点点,逢年过劫还能替山头挡一挡,所以林子里的其他树都尊称他为大王。
这么听起来还挺厉害的,其实也没什么。天帝毕竟不敢承受灭族的杀孽,此后的雷劫威力都不大,只是欺负残存的树灵年岁都不大,难熬一些,只要勤修抗雷大法,过个五六百年自保不是问题。
再者,沈宵的法力也不是自己勤修苦练得来的。说来惭愧,当初九天天劫过后,他油尽灯枯的老母将毕生修为都渡给了不足百岁的他,只为他将来能在雷劫之下苟延残喘。
沈母临终之际只觉得之后的雷劫也必然也得那般声势,搞的沈宵第一次面对雷劫也紧张兮兮的。当雷霆打在身上的时候,他才发现并没有预想那般疼痛,自己甚至有余力帮旁边的朋友们承担。久而久之,他就成了传说中的冥灵树,孤傲立于山巅那根又高又直的——
避雷针。
避雷针这个比喻真是再恰当不过,沈宵在心里暗自夸奖了自已一番。
这一天避雷针如往常一样哼着小曲晒着太阳,遥望山上成片成片青翠欲滴的冥灵木,感慨我族后辈日益兴旺,复族大业指日可待。
沈宵斜跨在自己的一条侧枝上,手里拿着的是隔壁小王写的话本——树灵除了每天努力茁壮成长以外,也是有自己的生活的,比如这位小王就梦想成为冥灵界畅销书作家,并迎娶树花小红——他无聊的时候喜欢看书,看得多了便颇觉得自己肚子里有些墨水,远近的话本都要抢过来评一评,不过最终也真都能提出一些建设性的意见就是了。
总而言之,这一天就如同过往三千多年的每一天一样寻常又清闲,本应也如同过往三千多年的每一天一样迅速流逝。
不过某件不寻常的事情发生了,骤然打破了一千多年的寻常。
回头说道那沈宵正好端端看着话本,只听身后的枝叶突然一阵剧烈地摇晃,随之而来的是一声巨响!
数不清的叶子随着声响哗哗落下,纷纷扬扬落了一地,侥幸留在树上的叶子惊恐不安地抖动着,发出飒飒的声音。
沈宵眉一扬,翻身跳下树去查看,待走近了不由得倒吸一口气——竟然是一条通体乌黑的龙!
冥灵界由于雷劫的缘故,物种稀少——不是被雷劈死了,就是举家移民了——曾经神兽奔飞、珍鸟乘瑞的景象只能在书卷内回味。而如今一个活生生的灵物出现在眼前,沈宵心中自然惊喜难自收。
如果非要做一个比喻便于理解的话,大概就是某地人民见到大熊猫时的感觉。
遍体鳞伤的黑龙在地上不住地翻滚着,看上去十分痛苦。覆盖在他身上的树叶随着他的挪动滚落在地,与大地相融。
沈宵见他难受的模样心中一阵怜惜,想也不想便招来条树枝——那树枝前端盘绕,裹着一个形貌古怪的果子,似乎就是传说中的冥灵神果了。
手中接过神果,沈宵心中又有些犹豫。
神龙固然珍贵,但也不值得自己付出这样的代价相救。
黑龙渐渐虚弱地没有力气再滚动,安静地躺在那儿,就像个乖孩子,如果不是看它的爪子还在颤抖,简直像是已经死去。
沈宵在心底叹息一声,暗道,天大地大,今日你却好死不死落在我面前,那便是我们之间有缘。天注定要我救你,我自然不能违抗天意。
他从那果子上小心翼翼地剜出一小块,绕到龙的头部,掰开它的嘴投入其中。黑龙感觉到了口中之物清新的气息和极强的药力,下意识地吞咽了下去,然后如溺水之人终于攀上浮木般吐出了一口气。
看他那般狼吞虎咽的模样,沈宵不由得心疼地皱起了眉。
服下那一小块神果,黑龙绷紧的身躯逐渐放松下来。道道白光从它皮肤表面迸射出,在光芒掩映之下,黑龙急速缩小变成一条蜷缩起来的小蛇。
沈宵看着地上小小的一条,紧张又兴奋地眨眨眼。他在旁边观望许久才下定决心,颤抖得伸出手指去戳。
——很柔软。
☆、相见欢(2)
沈宵救下青虫当然不是因为突然善心大发,而是因为,他觉得有一条龙当自己的宠物很酷。
人间帝王有冠冕黄袍,只要穿戴上便威严霸气,举世无双。身为整个山有最具权势地位的树,他自然也需要一些配得上自己身份地位的东西来装点自己。
而一条黑龙——别说是在现在青黄不接的冥灵界,试问整个世界,又有几个人能得到呢?
人有虚荣心,树也不差。于是第二天沈宵便美滋滋地带着小黑龙走亲访友去炫耀了,罔顾它伤势未愈、还在休眠调整。众树一见,果然哗然,沈宵欣喜,来日复游访之。
一连半月,沈宵日日带着小龙到处转。起初大家都觉得新奇惊喜,时日长了便只觉乏味,又不好拂了沈宵面子,只好强颜欢笑。沈宵心知肚明他们不乐意自己再去,他其实也没了滋味,便放弃了这个好不容易找到的消磨闲余时光的乐子。被宠幸一时的小黑龙被他随意放在树根下,他自己又爬回树干看话本去了。
树众乏味,沈宵乏味,龙似乎也乏味了,想换点新花样,于是它醒了,于是第二天沈宵醒来,在树下见到了一个粉雕玉琢的小男孩。
男孩约摸十二三岁,眉眼清秀俊朗,眉宇间带着几分不属于这个年龄的沉稳气质,配着那稚嫩容颜更填几分独特的可爱劲儿,十分讨沈宵喜欢。
沈宵醒时他正靠着树干翻阅掉在地上的话本,不知是翻到了什么内容,双眉一拧。
沈宵清清楚楚地看到了他脸蛋上飞升的红霞,在心里大声笑了起来。
男孩神情不悦地悄悄将话本放回原处,起身时不经意抬头看见了一脸坏笑的沈宵。于是沈宵脸上的笑立刻变成困顿于迷蒙,还伸了个懒腰以装作刚刚睡醒的样子,见了他,佯装惊奇。
沈宵下了树,转着圈打量他一番,啧啧感慨:“奇了,没想到一条大小黑蛇化作人形能这么好看!”
小男孩眉头一皱:“你说我是蛇?”
沈宵有意逗他,疑道:“难不成你是一条虫子?”
小男孩张口欲言,想了想又懒得解释了,解释了他也不见得听懂,何必欺凌乡下树见识短。
方才沈宵未醒时他已观望过周围的环境与灵气波动,大抵知道了自己所处的是什么地方,也猜到是这个年轻男子救了自己一命。自己身中奇毒,又被从云端打落受重伤,若不是服用了被尊为至尊灵药的冥灵树果,恐怕必定一命呜呼。
看在救命之恩的份上,他可以饶恕他把自己当成低等生物。
他转过身向前走了几步,将双手背在后面。
“我叫苏子煜。”
……
……
苏子煜本来以为沈宵是个蒙昧无知的愚人,相处下来却不禁感慨此人学识广茂,无论谈到什么都头头是道,针对事物的见解也独具一格、引人深思。他喜欢同这个人谈话,如同直接用心交流,不需多少言语便能互相通达,渐渐只觉得高山流水,相逢恨晚。
沈宵的感觉不如他真切,但也是欣赏这种交流过程的。他喜欢听他讲这个世界外面发生的事,那些见所未见闻所未闻却确实存在,但他可能一辈子都见不到的事。
苏子煜同沈宵一同生活了五年,期间形形□□,不一一道来。五年以来,日子虽然平淡,但不乏喜乐,二人都乐在其中。沈宵本以为他会带着小跟宠稳稳当当过一辈子,却不想有一天他会不告而别。
那一天沈宵醒来没看见苏子煜,只道是孩子贪玩去哪儿戏耍了——虽然这个山头也没有什么值得戏耍的东西——可他在树下等了一天依然没见苏子煜回来。他意识到发生什么了,又安慰自己不要胡思乱想,继续苦等……一个月过后,他终于确定那个大概是因为青春叛逆所以每天故意装作成熟端庄的小不点再也不会回来了。
朝夕相处,一时间身边不见了他的踪影,沈宵有些失落和无助。
他用了十秒钟安慰自己,孤苦伶仃过了这么些年了,只不过是再回到过去的生活,没什么难适应的。他以后就如往常一样,看看小同志们写的新话本,帮邻里调节一下婆媳关系,闲的没事还能教给后辈一些做人的道理。
十秒过后,他还是很失落,不仅失落,而且气愤。所以他用了半天骂他狼心狗肺。
不过骂完了还能如何呢?人都走了,或许以后再也不会回来了。他从天而降,带给他一时欢响,便已经抵过了他对她的恩情。他有自己该回的地方,有自己应该继续的生活,即使自己救了他一命,也没有权力垄断他之后的人生。
他感慨了一句,树生漫长,注定要学会忍受别离。
不过这次别离还是比较短的,也就是沈宵骂完他第二日再醒来,便看到他回来了。
说是回来了也不尽合适,因为走的是小子煜,回来的却是个大子煜。
大子煜同他打招呼的方式很独特:“你想上天吗?”
沈宵:“冥灵树犯过政治错误,修不了仙的。”
苏子煜:“修是不成的,总有别的法子让你上去——我此番回去朝故友苦苦求了一枚丹,服用后能将灵气伪装成仙气,你吃了它上去,不会被发现的。”
苏子煜伸手,手中果然一颗仙气逼人的丹。
沈宵被这突如其来的邀请吓到,脑子里还是一片空白。本来他见苏子煜回来便惊的不浅,看到小不点人高马大地回来更是无法思考,现在他又问自己要不要上天。
亡母在上,他这辈子从来没想过会遇到这么刺激的事。
苏子煜见他犹豫,以为他心系满山无力自保的树,便道:“若你还想为他们挡雷劫,时间到了下来便是。”
沈宵倒是没想这么高尚的事,听了他这话不由得更加呆愣。
苏子煜抿嘴,定定看着他的眼睛道:“我喜欢你,想同你继续一起过。”
沈宵二话不说吞了仙丹。
事后再评论这事,他只能说出四个字,鬼迷心窍。
☆、相见欢(3)
苏子煜的母亲本是西海龙女,容貌姣好,性格更是如水一般温柔知性,是顶尖儿能激起男人怜爱心情那种女子。自她成年几百年来,来提亲的望族子弟多得几乎要将龙宫的门槛儿踏破,龙铃却是一个都未看上,尽数婉拒。
正当西海龙王开始担忧自己的女儿要孤独一生时,龙女在一次宴会上偶然见到少年天帝,少女心便被这气宇不凡的少年郎整颗掠走,甘心嫁上天庭做一个寻常的妃子。
这任天帝继承了他们血脉之中流传的英俊面貌,更有着非凡的天资,他上任时年纪尚轻,但他的所作所为却让人挑不出一丝毛病,更让人赞叹有加。他励精图治,不贪图享乐,那点应放在女色上的注意力一丝不落地被放在了开疆扩土上,给天界带了了前所未有的昌盛。
这点是天界的大幸,却是他嫔妃的大不幸。那个个风姿绰约身世显贵的女子,不远万里嫁到他身边,却从未见到过自己的丈夫,天长日久自然积愤万千。那些妃子为了泼洒自己攒下的火气,便只能互相捅刀子来解气。
龙女龙铃是个温婉的主,不擅长与那些妇人争斗,在天上是个老好人。她对谁都好,反倒令那些尖酸刻薄的人无所适从。久而久之,其余妃子都不搭理她,却也没人欺负她。
龙铃的日子本来就应该这样无波无澜又孤寂冷清地过下去,但是人活着向来都会迎来变故。变故过后可能令人悲痛,也可能令人欢喜,总之,都是过往平静年岁的终结。
龙铃在神魔大战中为天帝挡了致命一击。
也是因此,天帝记住了龙铃,战争结束之后恩宠了她一段时间。
也是因此,龙铃怀上了苏子煜。
目前,这是天帝的第一个孩子,他的出生会决定很多事情。有人不想让这些决定被落实,所以就不想他出生,甚至希望这个孩子连同他的母亲一同死去。
有权势有女人的地方就有宫斗,远离了红尘的天庭也不过如此。
龙铃怀孕期间,恰逢天帝出剿魔族余孽,无人庇护的孕妇在这期间遭受的暗算不胜枚举。天帝的妃子从来没像这段时间这样团结一致过,她们的矛头统一指向了这个温良无害的柔弱女子,过往种种彼此伤害的手段如数使出,意愿是让这个脱颖而出的女人挫骨扬灰。
九死一生之际,幸亏玉帝及时赶回,这对母子才被保住。虽然如此,本就在战争中受了重伤的龙铃,在遭受这番祸害后,身体变得虚弱不堪,生命如同在狂风中摇曳的烛火一般微弱。尤其在生产下苏子煜之后,几乎日夜都只能躺在床上,气息微弱地似乎随时都会死去。尽管天帝为她四处奔走寻了大把大把的灵丹妙药,她还是不见好转。
龙铃的命是用药吊着的,但药总不能为她续一辈子的命,于是有一天,美人眼见香消玉殒。
那几日苏子煜没有回过他的仙宅,整个天庭也冷清萧瑟了不少。沈宵知道出了事,却不知道出了什么事,只能在家里焦急地等。不知哪夜里苏子煜突然回来,面容憔悴得吓了沈宵一跳。几天不见,他就瘦了好几圈,站在那儿活像个支着衣服的骨架子,可把沈宵心疼坏了。
沈宵想说点什么安慰他,却因为不了解状况什么都说不出,只恨他出了事自己却什么都帮不上。
苏子煜望着他,眼里糅杂着悲伤、希冀、胆怯与无助,他干涩地开口道:“我知道冥灵树果能存亡续断,我也知道冥灵树果对你很重要……但母亲她对我也很重要。”
“求你了,救救她。求你了。”
沈宵听到这话还不明所以,反应过来后心里忽然酸涩的要命,一是因为他知道苏子煜他娘就要死了,二是因为知道苏子煜一直以为当初救他的是树果。可惜树果虽能延年益寿,却不能救死扶伤,能活死人生白骨的是冥灵树心。
当初冥灵族王女割一半树心救治自己的爱人魔王,魔王起死回生,杀回战场。
沈宵剜四一树心救苏子煜,苏子煜伤消毒祛,同他朝夕共度。
树心损,本基损。树心失,尽尽失。
沈宵还是毫不犹豫地答应了下来。
苏子煜待他极好,不仅将他带出了幽闭之地,还带他尝尽了世间百态。他们二人赏过夏荷看过冬雪,吃尽海味食遍山珍,乘着云舟游过星海,青梅煮酒评点过山河,醉酒后还尝了双修的滋味……该做的不该做的都做过了,他已尝过所有愉快的滋味,就算现在让他死,他也心满意足了。
再者,树心固然重要,没了也不会立刻死,凭借他灵魄的强度,还能保个三四百年不散。寻常精怪寿命尚不及此,再得三百年日日夜夜,夫复何求?
沈宵缄默着交出自己剩下的树心。
……
树心被掌丹的仙君沈修合着其他药材炼制成丹,龙铃服下之后,果然死气消散,生机迸现,整个人以极快的速度恢复了生机与活力。母亲康复,苏子煜欢喜,沈宵见他欢喜也欢喜,心道苏母痊愈,那一直以来笼罩在他心头的阴影便不复存在了,从今以后他们的小日子继续过,应该是团圆结局了。
然而树灵究竟是想的太天真。命运是个恶趣味的作者,他既然精巧地安排一场遇见,让两个素不相识的人心心相印,就绝对不会让这段故事简单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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