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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夫科举路-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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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慕带着铜钱与云韵一起去里正家,到的时候人已经来的差不多了。大家伙看到这两人依旧躲的远远的,跟见了瘟疫差不多。
里正也听说程慕的事,他之前去过青州城,哪里去还专门有供男人玩乐的小倌倌,对这也见怪不怪了。
“恭贺犬子大喜,这是一点心意。”程慕将一串铜板递过去,里正笑咪咪收下了,特意说道,“你跟阿韵在一起也不容易,好好在一起吧。”
“多谢里正。”
这句话其实也是在大伙面前说这两男人在一起并不奇怪,他里正都能接受,作为村民自然也有理接受。
果不其然,在上桌吃饭的时候,往云韵方向瞅的人变少了,大伙对他们二人的态度也稍微好点。
“这个鸡肉不错,你尝尝。”程慕从桌子另一边的盘子里夹一块鸡肉放到云韵的碗里,全然不顾他人的眼光。
云韵只一直低头吃着程慕夹的菜,等吃的差不多了,旁边坐着的一个女人说道,“程慕啊,你对你家人真不错。我家那男人,别说我想吃什么了,就是连端饭都懒得端,这么一对比啊,你比他不知道好了多少倍。”
程慕听到这赞美的话,心情大好起来,客气回道,“嫂嫂,人各不同,嫂嫂的相公在端饭这方面不如我,其他方面定如我。”
这话说的女人也高兴起来,眉毛都弯成了月牙说道,“那是,我家的啊,总是喜欢给我买些新衣服新首饰,我都说不用了,他还是给我买。”
这话题说着说着就偏离了,桌子上的几个女人开始聊起衣服首饰,程慕见云韵吃的差不多了,拉着他去跟里正告别。
里正喝了不少酒,脸色微红,拉着云韵的手放在程慕的手上,“你们俩可要好好过日子,不能糊涂啊。”
“程慕会的。”
拜谢完以后,程慕牵着云韵的手往回走。请客是在晚上,刚走到一半天就黑了,好在离家不远很快就到家了。
第三十二章
天凉了也没法直接洗澡,以前程慕一个人过的时候,他身强力壮,即便是冬天,烧点水在屋里洗澡也不觉得有什么。现在云韵就不行了,他得想办法做一个大的浴桶。
“明天我们去镇上吧,再冷下去出门就不方便了,现在去治,一个月治好也不耽误。”
「先去看看吧,我这也不着急。」
实际上是程慕心里急,他越来越好奇云韵的声音是如何。
到了医馆的时候,里面正在排队。入秋以后很多人熬不住,纷纷病了,医馆这时候人手忙不过来,连平常在一边打杂的小学徒如今也慌急抓药。
“程慕,你们现在后面等着,等中午休息的时候我再去看。”
程慕带着云韵往后院里走,将他与楚千秋之间的相处详细告诉云韵,只不过省略了上次来的那段。
「我们总是这样麻烦楚大夫,会不会有点不妥?」
“行医者大多心善,而且在这里能跟一个郎中交上应该是一件幸事。”
「你的意思是便于看病?」
程慕点头,“人的生死除了自己掌控,第二个掌控的人恐怕就是医者了,他们可以医治病,延长人的寿命。”
云韵认真听着,他越发觉程慕是个知识渊博的人,世界上好像没有他不知道的事。
楚千秋将前面忙活完到院子里,云韵看到他,赶紧对他拱手行礼。
“不必客气,都是朋友。你现在这个样子倒是比上次精神很多,今天来是想要看嗓子?”刚才进来的时候,他们两个人有说有笑,看来上次的事并没有太影响两个人的关系。
“楚兄,前两天下雨,阿韵说嗓子痒,我就想着现在赶紧来,怕出什么事。”
“这痒是正常的,寒冷湿气是最容易侵入体内,这嗓子现在是最脆弱的地方,自然容易难受。我刚才看了一下,药材是够,就是比较贵。而且你们俩要在我这里住一段时间,让云韵先吃药试下效果。”
“也就是我们俩要在镇子上。”
云韵在程慕手心里写着,「算了,现在不治了。大夫都说嗓子没大事,你就别担忧了。」
楚千秋看云韵在程慕手心上比划着,也不知道他在说什么,“你们俩可以先在我这里住着,等情况稳定再回去。”
“这样会不会麻烦楚兄?”
楚千秋摇摇头,“我们相识即是缘分,你们住在这里也不妨碍什么。”
程慕按照在客栈住的掉价钱给楚千秋,还执意让他收下,说不收下次看病不能心安理得。
这庄稼人大多数都想要占便宜,倒是这两个人一心想着他人。那程慕看起来是山村野夫,为人处事让人挑不出来一点错,楚千秋总觉得程慕身上颇有大家之风。
“我去配药,你们俩先进屋歇息吧。”
还是之前住的那间屋子,程慕进去将床铺打扫好,两个人坐在床边等楚千秋。
“家里你没什么冬衣了,刚好这两天住在这里,到时候去看新衣服吧。”
「之前我还有件棉衣。」
“那件我看过,早就小了,不知道是几年前的,你看你现在都到我胸前了,刚来的时候不过是到我腹部。”
「这些钱都是你当玉佩的钱,用掉了多可惜。」
“不可惜的,大不了我在这里看有没有招短工的,去做活。”
一听说去做工,云韵整个人脸色发白,他想起上次程慕大太阳躺在地上的场景,「你别去!」
“我不去盖房子,我去看看有没有别的活。”
楚千秋很快就将药配好,云韵开始在院子里煎药,这药得炖两个时辰,他就一直在旁边守着。
程慕等医馆里人不多的时候,叫上楚千秋,想要他帮忙去成衣店看看。他跟云韵都不会做衣服,就算买了布匹也徒耗材料。
“这你找我就对了,镇子上的成衣店实在是坑人,我知道有一家店便宜又实惠。”
“那就有劳楚兄了。”
楚千秋换件外套,手里又拿了把扇子,要不是身上的那股浓烈草药味,绝对是一个富家子弟。
程慕随他在街上走,刚开始还是在大道上,走着走着就到了小胡同。
“楚兄,你确定是在这里?”
“确实是,你不用怀疑,等到了就知道怎么回事了。”
楚千秋说的为人程慕还是相信的,他按耐住心中的疑惑,跟着他往胡同里走,最后真的走到了一个小店铺。
门口的大婶看起来跟楚千秋很熟,热情迎上来说道,“千秋,你又过来了,这位是?”
“我的朋友,他想做成衣。”
大婶一听,脸上都乐开了花,“行,既然是你的朋友,我这价钱绝对公道,你这朋友怎么称呼?”
“大婶,叫我程慕就好。”
“行,程慕,你这是要做什么样式的?”
“我跟我家人想做,都做冬衣。”
大婶帮程慕量好尺寸,之后带他进屋去挑布料。
这家店跟程慕之前去过的店有点不一样,虽然房子格局小,但是里面款式巨多,竟然还有一些达官贵人喜欢的鸳鸯牡丹图,有点不像小市民的风格。
“我就要那件藏青色的面,我家人,他喜欢素雅一点的,用那个青蓝色吧。”
大婶将布料拿下来收好,说道,“我先做你的,等什么时候你家人来量过尺寸,我再做他的。”
“多谢了。”
最后付钱的时候,程慕发现这里的价格竟然比街上的便宜三分之一。而且看成衣做出来丝毫不比外面的差,用的面料也都是极好。
“楚兄,你怎么知道这种地方?”
楚千秋摇着扇子说道,“说来也惭愧,我刚来到这里的时候,身上分无分文,当时正值冬天,街上的成衣店十分贵。我偶然发现了这个地方,就一直在这里做了。”
程慕看楚千秋的姿态,文雅又娴熟,总觉得在这里当个大夫有点委屈了。“冒昧问一件事,为何而立之年还孤身一人。”
楚千秋并没有避讳,“我这一生总觉得行医走四方是我的使命,十八岁从师门出来,我每过几年都要换一个地方开医馆。悬壶济世,为百姓分忧,自然是好事,至于儿女情长都是小事。”
能有如此高的境界定不是普通人,程慕也没深问下去。
两人回到医馆,云韵已经将药煎好,正倒到碗里。见到程慕二人,放下手中的活迎上去。
「你们去做什么了?」
“去成衣店做新衣了,程慕专门替你挑的。”楚千秋打趣道。
云韵脸一下子就红起来了,他在程慕手上用力写着,「都说不让你去了。」
“阿韵,都已经付过钱了,拿回来你肯定喜欢。”
云韵也没办法去把钱要回来,只好乖乖端起药喝下去。
第三十三章
在医馆住了几天,程慕要回家看一趟,只好将云韵留在医馆,拜托楚千秋代为照顾。
程慕走之后云韵依旧每天在院子里练拳,打了几遍身上的汗将衣服全部浸湿。
“程慕走了你还这么用功啊?”
「程慕说让我练可以强身健体。」云韵拿起笔在纸上写道。
楚千秋不是练武之人,但他看这拳法,都觉得颇有威风。这套拳不是花架子,看似简单的动作,云韵每天练都要汗水浸透衣服。
“也好,你这身子却是太弱,好好练着,一年后定是一个威风凛凛的人。”
「我不要太威风,觉得身强体壮就行。」
楚千秋将纸拿起看上面的字,依然苍劲有力,“你这字不错,我知道西头有一家想要请人抄佛经,这几天程慕不在,你可以做。”
「真的?」
“嗯,你这么好的字,要是不去读书做官真的是可惜了。”
云韵不这么认为,他抬笔在纸上刷刷写了几行字。「字写的好只说明启蒙的时候用功,想要做官,必须要熟读经书要义,理解里面的才学。」末了,加上一句,「夫子经常告诉我们这样。」
楚千秋看着上面的文字,不免惊讶,“要是你能出生在大户人家,在学堂好好学习,日后不可估量。”云韵的理解现在还十分浅薄,但思路都是正确的,大隐隐于市,在这贫穷的大山里,确实隐藏着人才。
“我下午带着你去那大户人家里,人家要是觉得你写的好,就可以拿回来抄,可以补贴家用。”
大户人家姓刘,大家都称他家老爷为刘员外,是一家大地主。
楚千秋带着云韵进去的时候,云韵看着那红墙绿瓦眼珠子都转不动了,他从来没有看到过这么漂亮的家。
云韵一直盯着房檐上的石狮子看,大概只有十分有钱的人家才能盖起这样的房子。
“走吧。”楚千秋一脸镇定,牵着云韵往里走。
管家见了楚千秋,先给他行了礼,“楚大夫,老夫人在后面,我给你们带路。”
“无妨,我们跟着就好。”
楚千秋来到这个镇子三年,基本上镇子上的人都请他看过病,两年前。刘老夫人的头疼病治好以后,他的声誉一下子打出去。镇子上的人,但凡认识他,都客客气气的。
云韵看着这院子里种的花草还有假山,更加小心,生怕一不小心碰坏了,这里面的他可都赔不起。
“你不必紧张,这富贵都是外物,人品行端正,没有必要害怕。”楚千秋特意安慰道。
云韵听到这话,整个人放松了一点。要是在这里四处张望,免不得被看成没见过世面的人。定定神,他抬头挺胸跟在楚千秋后面走。
刘老夫人在凉亭里坐着,旁边一个小丫鬟在一旁伺候着。老夫人见到楚千秋,嘴都合不拢。
“楚大夫,今天还没到诊脉的时候,是有什么事吗?”
楚千秋依旧风雅的形象,说道,“老夫人,前些日子听闻您要雇人抄经书,我这有个合适的人选,不知道合不合适。”
楚千秋的面子老夫人自然还要给,她叫人上笔墨纸砚,当面看云韵的字写的如何。
“抄一页佛经给我看看。”老夫人坐在对面的红木雕椅上。
云韵拿起笔,对着字开始抄,经书上的字有些是梵文,他对那些字不熟悉,速度就有些慢。过了差不多一刻钟的时间,才将一页抄好。
旁边的丫鬟将纸递过去,老夫人看着上面的字点点头,“这字的确不错,比我孙儿写的好多了。刚好我这有卷经书,你拿去抄吧,纸这里有,抄好了给一百文钱。”
云韵听到一百文有点不可思议,他只要动动手就能拿到一百文钱!
“还不快谢老夫人。”楚千秋在一旁提醒道。
云韵说不出话,只能在老夫人面前行了礼。
拿着经书走出刘家云韵还是有点不相信,楚千秋看他一脸兴奋的模样,说道,“这天下没有什么东西是永久值钱,只有文采实学值钱。”
楚千秋给云韵的感觉也是很厉害,不仅医术好,还懂很多大道理。他跟程慕一样,看什么事的眼光都十分长远。
程慕三天后回来,也就意味着三日内他要将这些经书抄完,一共不过七八十页,白天抓紧写也就写完了。
现在煎药的时候,云韵就在桌子旁边抄经书,笔墨是楚千秋主动借给他的。
经书终于在程慕回来的前一天抄好,他抄好赶紧交给楚千秋,让他下次去刘家顺便带过去。
楚千秋也不急,他将经书放好,让云韵张开嘴看着他的嗓子。
“红肿已经在消了,明天开始重新给你配药。”
「我这还要多久才能开口?」
“半个月后吧,这病不是大病,就在于吃药复杂,马上就得三天一换药方。等再好些,就得一天一换。”
云韵这才放下心来,连续吃了几天药,觉得嗓子还是堵得慌,他以为自己都没救了呢。
程慕从家里回来,背了一小袋土豆,还有家里的一只小鸡。之前走的时候,家里的鸡还有羊都拜托邻居照顾,承诺等鸡下蛋了给鸡蛋作为报酬。
“我们住在这里一直麻烦你,鸡就算做礼了。”
楚千秋也没客气,“我就不客气了,中午的时候炖鸡汤给云韵补补。”
中午的时候,楚千秋真的用鸡做了药膳,端给云韵一大碗,说是他喝了有助于嗓子。程慕推脱半天,说要是云韵想喝他就再去买鸡。
“赶快收下吧,不然我可不给他治病了。”
“楚兄,这恐怕不合适。”
“有什么不合适?”
“这是我送给你的,送出去的哪有再要回来的道理。”
连鸡汤都要拒绝,楚千秋不由分说直接将鸡汤放到了桌子上,将程慕拉出来道,“你这人就是一根筋死脑筋。”
程慕没有否认,只是问道怎么了。
“云韵嗓子不好,你就不应该推脱。你一心觉得不能亏欠别人,这样想只会自己吃亏。”
这个毛病他一直都有,为人太过于正直,但程慕不想占人便宜,哪怕自己利益受到损失。要是他能够做到什么事都为自己,也不会沦落到现在这个地步。
“我知道,多谢楚兄提醒。”
程慕回到屋里,云韵已经将药膳吃了一大半,剩下的一个鸡翅在碗里。「你吃吧。」
程慕将碗推回去,“你现在正是长身体的时候,治病也需要。阿韵,你是不是也觉得我死脑筋?”
云韵摇摇头,他觉得程慕做什么都很好啊,他要是能成为程慕这样的人就好了。
第三十四章
剩下的半碗鸡汤还是云韵喝掉了,午睡的时候,程慕闭上眼睛脑海里一个人指着他说,“魏缙,你这个人是武艺高强,能杀敌成百上千。可这些又有什么用,现在不还是在我的手里。你要知道,这个世上,没有人是善良的,你一个人再正直,为了国家鞠躬尽瘁,那些不如你的人现在升官发财,而你呢,不过是在这边境上垂死挣扎罢了。”
那个人说完,一个长剑下去,程慕一下子醒过来,身上满是汗。
他以为在这乡村的八年可以将那些回忆抹掉,如今发现,那些伤痛在内心深处更加明显。他想要忘记,想要改变,实际上都是在欺骗自己。
将头上的汗抹去,身旁的云韵还在沉睡,他起身走到院子里碰到了正在晒草药的学徒。
“你师傅呢?”
学徒回答,“师傅在前面看病呢。”
也是,现在真是病人多的时候。程慕也没打扰楚千秋,直接从后门出去,他去看看有没有合适的短工。
在大街上转了一圈,除了盖房子还有在河道边卸货,没有什么别的活。
正在街上走着,突然一个人骑马从镇子中路过,“快闪开!”两边的摊位全部都被快马踢翻,蔬菜水果散落一地,更有两三个人被推倒在地。
程慕往旁边一躲,回头望着那快马,那是传递紧急军报的驿使。
南边现在又有军情了。
快马过后,街上恢复了正常,被掀翻摊位的摊主不过是骂几句,好在没有出人命。
回到医馆,病人基本已经走光了,楚千秋正在算账。
“刚才街上看有个骑马的飞快而过,那个样子像是军队的。”
“这几天已经是第三回 了,听说南边在打仗,南羌国最近几年频繁侵略我大北朝的边境。”
“朝廷没有任何作为吗?”
楚千秋将算盘收好,“朝廷?朝廷要是得力,这场战役也不会那么久了,咱们做百姓的也关心不了这么多,还是安心养家糊口吧。”
为了避免怀疑,程慕也没问,进后院看云韵还在煎药。
「刚才楚大夫给我诊脉,说我身子比以前好多了。」
程慕上下打量一番,云韵确实比以前壮一些,这个把月吃饭都没遮遮掩掩,有时候吃的比他还多。
“等你嗓子好了,咱们就回去吧。”
在医馆无事,云韵也经常到前面帮忙扫地什么的,程慕有时间就回家一趟,将家里收拾好。
“我听说镇子东头有个作坊,专门做箭,做十支给一文钱呢。”一个病人说道。
“这么好的事?”
“孩子他爹去做,本以为很简单,结果一天才做四十个。那箭要削尖穿透木板,还要上羽毛,一天四十个都算好的。”
其他人都一阵唏嘘,楚千秋听到这些人议论,也插嘴道,“这做箭怕是朝廷要打仗,你们要是为国家分忧,就能去做。”
“楚大夫啊,这一天四文钱的活谁去干啊,有这个功夫不如去做别的,四文钱打发叫花子呢!”一个正在排队的男人说道。
大伙听了纷纷哈哈大笑,这是在理,现在随便做什么一天都得十文钱以上。
“要是所有人都这样想,朝廷不就得没箭,这打仗怎么会打赢呢。”
“我们每年缴税,朝廷难道连做箭的钱都没有?这也真白瞎我们交的这么多钱粮。”
楚千秋只笑笑不说话,云韵坐在一旁听到这话心里有点不好受。
当晚睡觉的时候,云韵将这件事告诉了程慕。程慕刚从家里回来,还不知道做箭这回事。
“我现在也没事,不如去做箭吧。这在屋里,没有那么劳累,你也不用担心。”
「可他们都说工钱太低了。」
“做箭这件事本来就不是为了工钱,我去到那里就权当打发时间。”
「那我跟你一起去吧。」
“你别去,做箭需要力气,不然连羽毛都插不进去,你就在这里好好练武,我每天回来都是要查的。”
「好。」云韵相信迟早有一天,他也会像程慕这样强壮,但时候他就能帮助程慕了。
第二天天刚亮,程慕直接去了作坊。他到的时候,两个像官兵一样的人正歪在门口打瞌睡。
程慕走上前将人弄醒,官兵蜷缩着身子说谁大清早来呀。
“你们这不是作坊吗?”
官兵清醒一点,看着程慕有点不可思议,“你要来做箭?”
“对,现在能进去吗?”
“进吧进吧。”
官兵放程慕进去后,依旧守在门口,“老兄,你说这人是不是傻,竟然来做箭。现在做什么不比这强,估计是个脑子不灵光的。”
另一个官兵说到,“这谁又知道呢,依我看,朝廷都不应该将这活给百姓做,兵部不至于练这点钱都没有吧。”
“老兄,咱们啊,好好在这里守着就行,剩下的就别管了。”
“也是。”
程慕进到作坊里,竟然没有一个人。他随手捡起地上的箭,翻看之后扔到旁边箭筒里。继续往里走,一些失败品随手扔在地上。
将那些废箭全部集中到一起,他坐在台子上开始装箭。
刀子几下将箭头削尖,装上铁头,然后在箭尾上羽毛,整个过程一气呵成。
看着地上的破剑,程慕的手越来越快,不一会儿,整个箭筒就满了。他重新抱来一堆材料,又开始装起来。
门口的两位官兵一直没听到里面的动静不免好奇,“老兄,他不会在地面这个吧。”说完做了个摸脖子的动作。
“你可别吓我,要不我们俩进去看看?”
“行。”
两个官兵手里拿着刀,小心往里进,装箭饿声音传入耳中,他们稍微放松一点。越过门帘继续往里走,看到程慕正飞快装箭。
看了一会儿,那装箭的手法如此娴熟,赶紧往回退,到了门口才敢说话,“他不是神吧,怎么装那么快?”
“我也不知道呀,你看那动作嗖嗖的,我看啊,比兵部专门做的都不差。”
“他不会是神人吧,这几天我可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牛的。”
程慕又装了一箭筒,撑腰松松筋骨,这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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