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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戏游龙-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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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凤戏游龙
作者:漠月晚烟
文案
正经版文案:
与美人相逢于丧仪,肃亲王世子觉得不是一般的晦气,方信人间有美中不足。
粉墨登场一出戏,传唱非是我悲喜。
山河锦绣,纨绔风流,独取眼前足矣。

不正经版文案:
世子爷:怎样才能再次得见丧仪所遇之人?
秦晚之:杀个人再办次丧仪?
世子爷:……
秦晚之:哦,其实你也可以来听我唱戏。


伶人(伪)和世子相(liao)识(sao)的爱情故事。

p。s。本文是个正剧,不是鬼故事也不是悬疑小说。
走剧情流,原则上不太甜也不太虐,cp间散发着互相调戏的闷骚和明骚气息。

顺逆CP的细节问题属于官方盖章的不可描述,重点部分一律拉灯,不重点的部分只有脖子以上,所以怎么开心怎么脑补。
作者自己的设想是……互攻……触雷可绕道。

内容标签: 三教九流
搜索关键字:主角:秦风、李明远 ┃ 配角:不是主角的都是配角(废话!) ┃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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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章

晋朝天顺十年,天下安宁,烽火皆熄,海晏河清。
    入夜了的京城,车水马龙依旧。
    玉辇宝盖,朱城玉道,公子王侯。
    夜晚的街市热闹,火树银花高高的台子;街边的交窗上是合欢花风流温软的图案;双阙楼上的屋脊奢华如凤凰垂了双翼;画阁高楼,雕栏玉砌,倚栏而唱的声调皆是袅袅婉转的缠绵……
    整座都城乃至天下都是这样一副懒洋洋的盛世太平之景,一词艳曲足以粉饰。
    风乍起,吹皱了那一池春水。
    ——————————————————————————————
    肃亲王世子李明远第一次见到京城“四大名伶”之首的秦晚之,是在一场丧葬大礼上。
    世子爷顶着一张黑云压城、仿佛随时都要准备跟人卷街骂娘的脸,身后跟着一群战战兢兢活像牙疼了八百年的小厮们,气势汹汹地闷声儿往那放眼望去满目哀肃宅子里走。
    时候儿赶了巧儿,就这么着跟秦晚之走了个脸儿对脸儿。
    就打了这一个照面,却让李世子从此记住了秦风。
    俗话说,男要俏,一身皂;女要俏,一身孝。
    这听过的人倒是多,但很少有人知道这原本不是句好话,意思也糙,带着市井无赖、无知妇人特有的三八碎嘴和品头论足。
    李世子看到秦晚之时,却突然在脑子里冒出了这么一句话,下意识把它套在了秦风身上,这一套可不得了,因为他惊讶地发现,还没有见过哪个男的“一身孝”穿的比秦风好看。
    彼时秦风是来吊丧的,一身素白的长衣,非是绸缎,非是绫罗,却依旧贵气。他一头如瀑漆黑的长发规规矩矩挽在一边,端正且不施脂粉的面容间有着合乎场合的肃穆表情,灰纱蒙了面一般,却依然掩不住其人原本的容色倾城。
    他身材瘦削,背脊肩膀却是挺直的,一身脊梁骨足够顶住山河日月。这副尊容,乍一看何止不像个伶人,怕是市井小民、小门小户家里养出来的孩子,也修炼不出他这般独行特立的风致无双。
    他一身优雅的慵懒,一双桃花眼,一双传情眉,举手投足之间是浑然天成的潇洒,倒更像个钟鸣鼎食之家的富贵公子。
    两人对望一眼,李明远一愣,秦风一笑。
    就这一愣一笑的功夫儿,秦风与他擦肩而过,走了。
    ————————————————————————————
    秦风,字晚之,又号碎玉轩主人,都城首府梨园行里的名角儿,戏园子里敬称他一声“秦老板”,京城则都叫他“秦九爷”。
    别看旁人称呼的尊敬,秦风的年纪并不大,今年不过二十有一,比肃亲王世子李明远还小了三岁。
    坊间相传他三岁学艺十岁登台,十五岁在吴越演出,独挑大梁唱响了一段儿《玉堂春》,就此唱出了满堂彩。
    ——然而这都是传言,不在京城的事儿,大家伙儿只听过没见过。
    只知道,如今这位秦九爷红出了名堂,脾气却大了,想听他一出儿戏,难上加难。
    这位声名赫赫的“秦老板”,李明远自然是听说过的,只不过他平日里不大往戏园子钻,倒是他老子肃亲王一向爱热闹。
    王府里唱堂会请来的名伶,到他这世子爷眼前,哪怕是红透四九城里出名的角儿,也最多是能听上一两句腔调儿的存在,而至于唱戏的人模样是圆是扁,这从前,可不在李明远的关心范围内。
    一团粉墨铅华浓重的脸,连真实模样都看不清,以前李明远一想就觉得没趣儿,只觉得那厚重如墙面腻子的底下颇有可能是张坑坑洼洼的脸,一琢磨都能感觉到丑的辣眼睛。
    直到方才,李明远一张□□脸被秦晚之那双桃花眼闪的怔了一怔,百转千回的心眼儿如雨后春笋一样冒得噼里啪啦。
    然而世子爷这点儿小心思刚冒了个尖儿,还没来得及动,就被宅院里哭爹喊娘唢呐叽歪的号丧声煞了风景。
    李明远晦气地“啧”了一声,不得不在家丁小厮期期艾艾的呼声中回过神儿,嘬着牙花子硬着头皮走过去了。
    若不是他今日被逼无奈赶着来了结一段糟心事儿,京城里条条大路,世子爷和秦老板断不会走到同一条上来。
    丧仪素哀,满眼惨白,从里到外从声到形地透着一股子死亡的衰败。
    李明远木着脸给死者上了一炷香,哼都没哼一声就躲到一边儿去了。
    彼年世子爷正因为这丧仪吃了个大鳖,正在气闷,形象气质也不怎么显好儿,以往风流倜傥潇洒英俊的脸上,接连几个月都是一脸茼蒿色,加上羊肉片儿煮开了清汤麻油就能凑一顿铜炉火锅,乍一看去,那叫一个柳绿灯红。
    那实在是个不吉利的场合儿。
    后来,李明远自个儿回忆起来,都觉得不是个滋味儿,李明远暗自把自己和秦风那副步若莲花、玉骨冰肌的姿态一比,世子爷只觉得硬生生被这位秦九爷比进了淖泥里,心情顿时更和了这葬礼的景儿。
    都说人生若只如初见,可是初遇得如此糟糕,李明远方信那人间总有美中不足。
    非是无心,只是空被前缘误。
    那也没办法,见天儿闭着眼睛打着瞌睡排命格儿的老天爷偏就给他排了这么一出儿锣鼓喧天的大戏,他千般不愿万般不甘也得照着本子演下去。

  ☆、第2章

世子爷的憋屈,得从半年前京城里出的一桩奇案说起。
    说是奇案,个中细节也是逃不过鸡毛蒜皮与家长里短,千回百转的,竟然和肃亲王世子李明远扯上了关系。
    这事儿说来话长,案发地,是京城里一个久负盛名的戏楼子。
    由来车马喧的帝王之地,城西之所,有个戏楼子叫正乙祠。
    名字听着像个庙,实际上本来也就是个庙。
    前朝时,这地方传说还是个寺院,里面据说像模像样地供了神灵,至于供奉的是那“五斗米道”张道陵,还是那银鞭黑虎的赵公明?
    鬼才知道。
    民间供神的规矩一向荒唐,有个泥疙瘩就当它是菩萨,心胸何止一个宽广,本着“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原则,擅自跨越了神灵界局限又短视的宗/教归属,人为地、不由分说地把他们统称为“大仙儿”。
    是以,这破庙里原本供奉的是谁,如今已经不可考。
    到了晋朝初年,此地白占着城西最热闹的地界儿,却香火全无,破败的厉害。
    荒庙里原本结实的房梁木被附近的住家儿扒走盖了屋,成块巨大的石砖墙被抽走垒了灶台,原本藏在屋檐下的泥巴神像没了遮挡,被经年累月的大雨冲的没了形儿,全无神像的威仪,实实在在的诠释了什么叫落魄的凤凰不如鸡。
    正乙祠这一亩三分地儿,任凭风吹雨打,只剩下一个供神的泥台子屹立京西岿然不动。
    这破地方,一无房梁屋脊,二无雕梁画栋,乞丐借宿都要慨叹此地何其破烂,小孩儿捉迷藏都嫌此地何等光秃,久而久之,这地方旧光景里的破事儿在碎嘴子闲嗑牙的小老百姓传久了,变成了轰轰烈烈催人尿下的神鬼传说。其间什么“夜叉索命”啊,“无常拿人”啊,“某鬼睡了仙女被关在此地刷茅坑”啊等等带着丰富想像的故事不一而足。
    于是这本来就没人爱来的地方,变本加厉的没人来。
    谁也想不到,这么一个贩夫走卒撒尿都不爱找的烂墙根儿,后来竟成了四九城里红极一时风头无两的风月场,富豪公子哥儿们排着队的要给这儿送钱,谁拦着跟谁急。
    俗话说,经商不懂行,瞎子撞南墙。
    可这庸俗的尘世,还偏偏有那财大气粗又撞了南墙不知道回头的瞎子——一个从浙江来京城倒腾生意的商人,鬼使神差地一眼看中了这块地方,中了邪一样不顾旁人劝阻非要买下来,惊的隔壁老头直呼他是鬼上身,对着那台子连念阿弥陀佛——丝毫不顾这地方原本供的也许是道家的神,根本听不懂那佛家的号。
    也不知道那浙商是怎么运作的,没过几天,消息传来,这地,竟然真就叫这位富商买成了!期间,这位究竟收获了百姓多少“人傻钱多”式的真诚关心,实在不得而知。
    此商人对此也不生气,他深信此地是个聚财的好地方,一拍茶案一跺脚,留着那泥台子,以之为中心,三面环楼,两旁设楼梯,平地起了个二层的小楼,建成了一个戏楼会馆,专门招待贵客在此看戏。
    这戏楼子坐北朝南,北、东、西三面皆设楼座儿,二层加上披檐,戏台子上木雕花罩,室内绣盏雕栏,无不奢华,随着众多名角儿在此亮相登台,名声毫不意外传的更响。
    此处一到夜晚,风流人物云集,达官显贵齐聚,名流豪富趋之若鹜。
    没过几年,正乙祠戏楼已经从一个单纯的招待会馆演化成为权贵聚会之地,从一个破落庙摇身一变,成了京中名噪一时的风月地,至今日不衰,竟有越来越红火之势。
    当年那嘲笑商人“人傻钱多”的小民们,被结结实实地打了脸,只能悄没声儿地找没人的地界儿去咬牙消化“脸疼”,只恨自己不是发大财的命,更兼有眼无珠。
    有戏楼就得有戏班子,不然你让达官贵人们自己唱戏自己听?
    晋朝以前,大多戏班子都是从不专门呆在一处的。
    伶人生活奔波,俯仰东西,连阅数州,最终老于歧路,简直是宿命。
    路途上的肩挑车载,水路流船,这等辛苦暂且不提,途中若是遇到特殊情况,往往不能准时登台,反而平白砸了自己的招牌买卖。
    这种事儿,在正乙祠戏楼里,是万万不能发生的。
    当初那浙商建这正乙祠时,专为在京城宴请显贵为自己经营往来铺路所用,权贵要看戏找乐子的时候,你这做东的人张口说“抱歉大人,戏班子在路上还没赶到呢”——这简直是灯蛾扑火、惹焰烧身式的玩了命作死,不用等到明天,今儿个你就不用在京城讨生活了,卷上你的铺盖卷儿,哪凉快哪呆着去吧。
    是以,正乙祠戏楼中虽然偶尔也有其他班子的艺人亮相,更常有享誉京城的其他名角儿来串场儿,但大体上,这戏都是让一个戏班子包了去。
    此班名曰“集秀”,班中乐师优伶技艺俱佳,声音之细,体状之工,令人神移,每日亮台,座客极盛。
    戏班子的正经金主自然是那位盖了戏楼子的浙商,然而此班对外的班主另有其人。
    此人姓易,大名易刚,膝下无子,只有一个女儿年方二八。易姑娘虽然在这风月之地长大,家教却严,品行也一向端正,容貌却颇有姿色,年前经人说媒,又得父母之命,许给了京城另一大戏班福庆班的青衣名角儿陈紫云。
    前朝时候,伶人属于“下九流”,隶属贱籍。谁家若是出了个唱戏的,那简直是家门不幸、奇耻大辱,死了都不准入祖坟。
    到了晋朝时候,世宗皇帝觉得这贱籍的规定忒不通人情,雷厉风行大刀阔斧地主导了革/新,下令废了这一条儿前朝弊政,编那些“贱民”入了良籍。
    世宗皇帝这一举措无疑是前无古人的英明,更是给了这些伶人一个公平的出身。
    不过,这一政令颁布到如今也不过刚历了几朝,老一辈儿人脑瓜子里那点儿根深蒂固又食古不化的歧视却没有完全消除,对待戏子的态度,还是像从前那样,自觉高人一等,不是条件差的讨不到婆娘的汉子,基本都不愿意娶戏子家的姑娘。
    不过,易、陈两家都讨的是梨园行的营生,都是从这门第里出来的,谁也不会低看了谁,实在算得门户相对,两个年轻人又兼男才女貌,彼此都很满意,可算一门好姻缘,陈家已经过了三书六礼,只等易家姑娘明年过门儿。
    易家姑娘是个懂事儿的丫头,从六七岁起就随班主易刚在戏园子里照看,端茶倒水做些洒扫工作,倒也无妨。
    近几年,姑娘大了,样貌身材出落的玲珑,易刚作为父亲,生怕女儿在这里无辜招惹上是非,因此渐渐不太让她来做这些琐事,常把她放在后台,吩咐两个小子去戏楼里收拾。
    这安排倒是奏效,戏楼照常迎客,戏班子照常开戏,一连几年,都相安无事。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
    没想到,易班主在闺女的事情上就这么千小心万小心,眼见就能看见闺女出嫁,却在这当口,竟然还是出了事儿!
    几个月前一个晚上,戏台子上正开着一出儿《打面缸》,这是出儿插科打诨的戏,唱得热闹。
    园子里宾客满堂,笑声此起彼伏,照看前面的两个小子却不知道吃错了什么,都正在跑肚儿。
    易姑娘无奈,只得自己出去替他们给客人添水。
    这一去,就出了事儿。
    看戏的一个客人瞧上了易姑娘容貌,一声吩咐,趁姑娘毫无防备,竟就把这姑娘绑走了。

  ☆、第3章

易家丢了姑娘,急的团团转,转天早上,天还没亮就去报了官。
    官府衙役倒是尽心尽力去找了,可是一连三天,愣是连根头发丝儿都没瞧见。
    京师重地,天子脚下,一个十六七岁的大姑娘,居然就这么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的不见了。
    听着就慎得慌。
    易家没了闺女,陈家丢了媳妇,两家人是一样的着急,纷纷拜托亲戚朋友一道儿去找,连正乙祠戏楼的老板——那个浙江商人都知道了这件事儿,调动手下的伙计一起去了。
    丢了活人是大事儿,亲戚朋友们找的那叫尽心尽力。
    连正乙祠的顶头老板——那位浙商,都惊动了,他在京城权贵圈子里混了多年,为了这事儿亦是出钱出力的上下打点。
    可大家伙儿在城里城外接连找了几天,这人,仍旧杳无音信。
    一晃,易姑娘失踪已经七天了。
    ————————————————————————
    就在第七天的夜里,福庆班的陈紫云陈老板做了个离奇的梦。
    在梦里,陈紫云见到了失踪多日的易家姑娘。
    梦中的易家姑娘水钻头面,一枝两朵儿的绢花儿戴在两侧耳边,一身淡白色的素花帔,如意云头,下摆及膝,好一副清丽闺秀的扮相。
    陈紫云只觉得这扮相好生眼熟,只是他尚在睡梦里浑浑噩噩,分不清虚幻还是现实,一时愣是没瞧出来这扮相到底出自何处。
    陈紫云且喜且惊,梦中乍见易姑娘,只记得她遍寻不得的事,正要上前问她你去了何处。
    却不想,易姑娘根本无视他的存在,转身而立,走着闺门旦左右轻摇的台步幽幽而去。
    在她周身落花狼藉,杯酒阑珊、笙歌醉梦之后皆是无可挽回的无复光景,风雨凄迷,黄昏倚阑……
    易姑娘声含哀诉,凄婉而唱。
    “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
    陈紫云呆楞片刻,愕然发现那纷落的花雨竟然是梅花花瓣,又被这沧冷悲凉的声音一震,后知后觉的发现,这唱词与腔调竟赫然是《牡丹亭》中的游园惊梦,而易姑娘的扮相,赫然是生生死死的杜丽娘。
    陈紫云再抬头去看那纷落花雨中,独立梅树下的女子,发现她不知何时已经转过身来,正直直看着他。
    女如怨如诉无限悲伤的双眼中渐渐流出泪来,隔着虚幻梦境,朝他盈盈一拜,那姿态,似是诀别。
    陈紫云心头巨震,在梦里急急上前去搀扶她,却怎么也走不到近前,少女的身影笼罩在朦胧的雾气里,只见她眉目低垂,半晌,复又缓缓抬起那清丽无双的脸庞。
    她眼中的泪水早已不复清明,颜色越来越深,片刻之间竟变成了触目惊心的黑红,额角更是出现了一个令人惊惧的血窟窿,正潺潺流着血。
    那眼中哪里是眼泪,分明是泣血!
    陈紫云被这梦中景象一惊,骤然从混沌醒了过来,浑然不觉自己周身竟然已被冷汗浸透了。
    探身去看天色,夜月冰寒,冷暗云归,街上传来打更人长短不一的更声——那时辰竟是刚刚好的夜半三更。
    ——————————————————————————————
    翌日清晨,陈紫云起身后匆匆赶去了易家,将此梦境悉数说与集秀班主易刚听了。
    这梦听着就是凶多吉少的不祥之兆,却没人敢点破,只能抱着那虚无缥缈的虚幻念想。
    一时之间,愁云惨雾。
    谁成想,这点儿念想很快也被打破了。
    半日午后,官府衙役过门来报,在正乙祠三里外城西的一处梅园,挖出来一具年轻女尸,根据年岁和外貌特征,很可能是失踪多日的易姑娘。
    两家人赶忙前去城西,易班主一见那尸体就晕了过去,陈紫云也认出了那女子容貌,更清清楚楚看清了她额角那令人心惊的血窟窿——分明与梦中所见一模一样。
    陈紫云一怔之下,亦是号啕大哭。
    哭过之后就是官府问审,陈紫云未思其他,便将昨夜梦里所见说了出来,众人听后无不愕然。
    算算易姑娘失踪遇害的日期,昨日夜里,正是头七回魂夜。
    此事没过两天就传遍了京城,因为带了神鬼色彩,闻者无不称奇。
    然而三日之后,案子的发展令众人始料未及。
    官府竟然再毫无预兆的情况之下,将陈紫云下了大狱,理由似乎也充分的很——易家姑娘头七回魂,为何不找别人,偏找你陈紫云陈老板?你一定与这姑娘被杀一事脱不了干系!
    这话乍一听好像是那么回事儿,但转个弯儿来细想,傻子都能猜出这里面有猫腻儿。
    一没证物二没证人,过堂审讯统统没有,稀里糊涂的官府居然靠一个梦境就下了定论抓了人,怎一个不分青红皂白的胡诌。
    明白人打眼一瞧就知道深浅——看这做派,不像断案,倒像胡乱安个罪犯寻个罪名了事儿。
    但是这罪安的忒不高明了点儿,也不知道背后是哪个有权有势却没脑子的主儿惊慌失措之下乱施压,竟然催出了这么一个胡乱抓人顶罪的馊主意。
    这昏招儿不出还好,出了反倒空惹人怀疑了。
    且又说回陈紫云被诬陷,下了大狱。
    陈紫云陈老板是青衣名角儿,平日里一副柔婉的做派,戏文里拌的也都是那才子佳人,哪里受过牢狱之苦,几日前未婚妻子失踪,其人经历过大喜大悲,身体本就失了健康的底子,入狱几日,被严刑逼供,身心俱疲,竟然就这么死在了狱中。
    原本的一双璧人,就这么都跌进了泥淖尘土。
    自此,这案子在京城,算是彻底炸了锅。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
    易姑娘失踪当晚的事儿,并不是没人看见,也并不是没人知晓其中的门道。
    只不过,那作案之人胡作非为、狗仗人势的久了,平头百姓根本没人敢贸然出来说这个原委。
    有山必有水,有人必有鬼。
    当夜强抢易姑娘的那个“鬼”还不是一般的小鬼,此鬼乃京城一霸,吃喝嫖赌无恶不作,却这么长时间也没有人来收拾他,只因为他是肃亲王世子李明远名义上的“舅舅”,当朝肃亲王的小舅子。

  ☆、第4章

肃亲王李熹,乃先帝第七子,今上一母同胞的亲弟弟。
    这位王爷如今四十来岁,虽是中年,仍旧年富力强。
    可自打落生那天儿开始,就不是个读书成才的料儿。
    五岁跟其他皇子一起上书房,大字儿认不清几个,调皮捣蛋的能耐却是一把罩儿,整天消遣师父,欺负兄弟外加不学无术,很是让人头疼。
    太傅大人是个脾气又臭又硬的老学究,被肃亲王不学无术的劲头气的哩哏楞儿,天天吹胡子瞪眼睛的去先帝爷面前告状,一会儿要撞柱子以死明志,一会儿要甩袖子不教了告老还乡,老皇上被闹的里子面子全无,对李熹打也打过,训也训过,奈何这混账儿子软硬不吃,气的先帝爷常年把这逆子关小黑屋儿。
    又过许多年,先帝去世。今上登基后,更是为这和自己这幼弟操碎了心。
    肃亲王简直天生没带读书这根筋,让他背书他就打盹儿,让他作诗他就跑肚儿,耍滑头懒的恰到好处。
    文不成,武功倒是不错,难得有东西他肯用心。
    别的皇子皇孙习武大多为了健体防身,只有李熹是正儿八经的在这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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