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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大崀遗事之沉沙-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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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崀遗事之沉沙'系统'》作者:莳也
文案:
正经文案:
王君檐是大崀第一世家王家的嫡长孙,自己亲手折断世家的脊背,甘愿落入泥沙之中。是沈之北将他从泥沙之中拉出来,再与他跳入泥沙。
逗比小剧场文案:
站在海边欣赏晚霞,王君檐说:“落夕何处是归山,浮云哪里戏春风。”
沈之北说:“哇,海里的鱼游得好快,肯定很好吃!”
王君檐:……
夜晚露宿郊外树林,仰望星空,王君檐说:“人生几处迷山嶂,何时向今见天星?”
沈之北说:“我去年也住过小树林,正好遇到一只野兔子撞死在树上,你猜怎么着?”
王君檐来了兴趣:“怎么回事?”
沈之北眼睛亮晶晶地说:“兔肉可好吃了!”
王君檐:……你开心就好。
沈之北:呵呵,叫你不好好说话╮(╯▽╰)╭
看文指南:
1、本文架空,人物虚构,请勿考究。
2、文中的美食百度来的,花品真假参半,名马都是瞎掰,看看就好哈哈。
3、不要被文名和正经文案给糊弄了!其实是甜文来着!我发四!
内容标签: 宫廷侯爵 布衣生活 甜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王君檐,沈之北 ┃ 配角:修元应,凉沉景,何仅翎,易祎,南泷 ┃ 其它:
第1章 〇一 间水村事(一)
“阿封哥,今天收获不错啊!”一个清亮疏朗的声音在幽静的山间响起,显得格外悠远。这个声音的主人正是十七岁的沈之北,他正在院子里照料一株藤绿云月季,花瓣的颜色从玉白色过渡到嫩黄色,娇嫩得仿佛一碰即化。
听到声响,他走到院门,就见阿封哥扛着一只野猪,从山上走下来。
“哟,阿封哥,这运气可真不错,这可得七八十斤吧?”沈之北穿着水青色的布袍,袖筒轻轻挽着,露出白净修长的小臂,纤细的手里拿着一只水瓢。
阿封憨厚坚毅的脸上尽是汗水,可见这只野猪的重量可观。他用袖子擦擦汗,望着已经只剩半个圆形的太阳,说:“那可不止,得有个上百斤呢!好家伙力气可大了,踩到我的兽夹还能跑几十米远,还好正好踏着我设的陷阱,要不然还真让它跑了!”
沈之北扬扬手里的水瓢,将瓢里的水洒干净,“那可大发了,明儿记得留猪颈肉给我呀,我做几个好菜,到时候请你吃酒。”
阿封憨厚一笑,“放心吧,猪颈肉给你留着,酒我可不敢跟你吃,你还未及冠呢。”
沈之北失笑,上次先生在间水村村头说的话,果然都被间水村的人给记住了。
上次沈之北在钟老先生家里吃酒,一高兴吃多了,差点没把钟老先生的胡子给扯光了。平时斯斯文文的一个人,没想到酒品那样差。钟老先生气得吹胡子瞪眼,第二天就在村头说,沈之北还未及冠,以后谁都不准与他吃酒。
那时正值农忙时节,村里大多数青壮年都在田里,再加上钟老先生在间水村的威望极高,于是大家自此之后都不再与沈之北吃酒。其实间水村没那么大的规矩,很多十岁出头的小毛头都开始吃酒了,这条规矩可是专门为沈之北定的。
想到这里,沈之北觉得有点没脸,他站在院门,倚着门框,精致的脸上装作不耐烦的样子:“好了好了,阿封哥你可快点走吧,看着你我吃不下饭。”
阿封已经习惯了沈之北这样打趣,一点都不介意,他迈着大步走向自己的家。再不走,天可就暗了。沈之北的家在村尾,离后山近,离他家可挺远,走个两刻钟才到 。
沈之北的家是个院落式的,进去就是院子,院子很大,有一个小池塘和一个很大的葡萄架,葡萄架下一条鹅卵石铺成的路直通屋门。鹅卵石路的两旁摆着两个高大的四层复式花架,上面全是各种花品。刚刚那株藤绿云月季已经是比较平民一点的了,诸如金丝贯顶牡丹、芍药牡丹这些名贵品种,在沈之北的院子里也很常见。
那株浅绿色的芍药牡丹可是沈之北的心头好——能卖上一个好价钱的。世上红色粉色白色的花常见,绿色的花很少。这株芍药牡丹可是沈之北花了好大功夫培育的,他还指望着它当摇钱树呢。
路的左边,花架前,是一张石桌和四张石凳,天然去雕饰,一点都没有雕琢的痕迹。可不是么,沈之北从山上拉来直接放在这里的,哪有雕琢。右边是个小池塘,沈之北每年都往里面洒点鱼苗,每年夏天,在这圆圆的荷叶下头可就有美味吃了。
屋里的陈设很简单,进门是个待客的地方,矮榻上一张木几,上面放了块长条形的墨蓝色桌布,然后是一个陶土瓶,插着几束梅花。
矮榻的前方是四张靠背椅,样式有些旧不过木材倒是挺好的,时间用得久了成色还不错。矮榻的后方有一方木墙,正好将沈之北的卧室隔开,没有门,只有做桌子剩余的各种形状的木料串成的帘子。
沈之北的卧室也秉承他一贯简洁的风格,只有一张床、一个衣柜、一张书桌和一个小书架,书架就嵌在墙里。卧室里还有个小隔间,放的东西都是关于花的,虽说对于别人来说不值几个钱,但是对于沈之北来说,这是他的吃饭家伙,得好好爱护才行。
屋子的隔壁是一间厨房,用具齐全,沈之北在吃的上面也从不会亏待自己。从十三岁独自一人生活到现在,沈之北的厨艺已经相当了得,至少在间水村,没有一个二十五岁以下的人能比得过他,阿封哥就很喜欢来他这里蹭吃的。
隔个十几米远有个茅厕,沈之北很爱干净,不喜欢把茅厕建太近。当初买下这个院子的时候,他就把茅厕迁到离厨房十几米远的地方,要不是院子不够大,他还会迁更远。
沈之北目送阿封回去,轻轻把院门关上,落锁。如今是春季,正是花儿繁盛生长的时节,也是他赚钱的好时节,他可要多留点心。
他目光略过围墙上倒/插着的碎瓷片,还有围墙上和花架上的铁铃铛,稍微放点心。不过他晚上还是不敢睡死,如果出了事,怕是第二天得哭成泪人。
他到厨房,拿出中午剩下的半尾鲫鱼,图个方便就做鲫鱼粥吧。他将已经除去内脏、放过血的鲫鱼刮去鳞片,鳞片拿一个碗收着,先把鲫鱼剁成块状,放入已经快要煮熟的米中。然后开始爆炒香菇干和蒜蓉,炒香之后加进熬粥的砂锅中。等粥和鲫鱼都熟烂了就加葱花和一点盐巴。
鲫鱼可是新鲜甜香的,不用加太多盐,会破坏鲜美的味道。
刚刚收在碗里的鳞片,他打算拿一点盐腌渍,明天早上熬汤煮米粉吃,很营养,不能浪费。
做好之后,他将鲫鱼粥端到矮榻上的木几,热热乎乎地吃完了。
等收拾完厨房洗完锅碗瓢盆,天已经完全暗下来,伸手不见五指。他早已将屋内点亮,甚至在葡萄架下的桌子上也点了一个烛台。他的花是宝贝,几根蜡烛不算什么。
间水村的人早就知道沈之北的习惯,都说他浪费,但要不是离他家都比较远,指不定都来这里蹭烛火了。
沈之北又修剪了一下花,差不多的时候就放下剪子,打水到卧室洗浴。
明天该把这些花拉去给秦老板了,那几株芍药牡丹……还是让秦老板去倒腾吧。他的人脉不如秦老板,但是这可是他培育出来的新品种,得拿个好价钱。等秦老板寻好买家,摸清这芍药牡丹的销路和销量,就该跟他买育方了。
他洗完出来穿着宽松的睡袍,左手抓着湿润的长发,右手拿着毛巾。坐在烛台前,翻开一本药理书,边擦头发边看,时不时的还喃喃自语。在暖黄色的烛光下,十七岁的少年已经略显出成熟的模样,大概一米七五的身高不算矮,但是身形很纤细,肤色比较白。此时他正专注地看着书,眼神一片清澈,映着一片水光,精致的脸上显出思索的神情,端的是少年风华。
沈之北擦头发的手渐渐放下,沉浸在药理的知识里。他会的东西比较杂,会种树会种花,会狩猎会做菜,不过看这药理知识倒是实实在在为了种花。他偶尔会去后山猎一些野鸡山兔,最重要的是后山的植物繁茂,很有可能有一些珍贵的野生花品。但是后山密林,野物毒草颇多,稍有不慎就会中招,多学一些傍身总是不错的。而且,喜欢摆弄花花草草的沈之北越是了解就越是着迷,虽然因为做其他事情的原因不能学得更透彻,但这样也不错了。
良久,沈之北才合上书本,伸伸懒腰,却发现到自己的头发还是湿润的。他摇摇头失笑,唇边挂着一抹醉人的微笑,他边擦着头发边回忆书里记载的植物。了解沈之北的人都知道,这个人好像没什么烦恼似的,每时每刻都在笑,而且让人感到很真诚。过了大约两刻钟,他才放下毛巾,将药理书放回小书架上,熄灭烛台,躺到床上,和衣而睡。
而外面的烛台,则一直散发着光亮,到隔天凌晨才因为烛芯燃尽而熄灭。整个晚上,除了月光,间水村就只有沈之北这个小院子发出一丝光亮,仿佛耀眼的星辰坠落人间。
第二天一早,沈之北早早就起身,吃了鳞片熬出来的汤煮米粉后,就将一些比较珍贵的花品摆到自己的牛车上,而且先用厚厚的稻草垫上,然后每个花盆之间还塞上布条,防止在行走过程中,磕破了花盆碰伤花的根系。然后他给他的牛车车身尾部加了个木板,以防花盆移动滑落。等做完这些,他的额头已经出了细汗。
他拿出帕子,慢慢地擦拭,然后坐在石椅上,似乎在等什么人。
没过多久,两三个穿褐衣的少年赶着牛车到了沈之北院门前。
“北哥,你也太早了吧。我以为我们够早了,来了之后指不定你还未吃早饭呢,结果你都装完了?”一个活泼灵光的十四五岁的少年兴冲冲地进门,跳到沈之北跟前。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许小至就是这样的,他家穷,他从十岁开始就赶着他家的牛车送村里的人赶集或者送货。他后头跟的都是这样的少年。
沈之北宝贝自己的花,但也想让这些少年有活儿干。于是每次他都让这几个少年来拉货,但是装载这些花,他一定要亲自过关。路上的运输他也一定千叮咛万嘱咐,自然,给许小至他们的运费也不少。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是个开坑的好日子!撒花!】
先说好啊,这里的吃的和花草半真半假,不必在意哈~毕竟作者对这两方面都没啥了解,写这篇文没啥,就是高兴哈哈哈!
找到实习了,但还是迫不及待想回到读者们的视线中,存稿有八万,试试发了再说吧哈哈
第2章 〇二 间水村事(二)
“来了几辆牛车?”沈之北无视许小至的话,张望着门外的牛车。
“北哥,我把阿坤也叫来了,总共三辆。阿坤的车大,而且我保证,阿坤赶车绝对稳!”活泼的少年有着说不尽的话。沈之北瞧了那个眼生的少年,他似乎有些害羞,看见沈之北瞧他,脸刷的就红了。
沈之北笑了笑,也不看他了,说:“那我们早点去早点回,不用紧赶慢赶在太阳落山前才到家。”沈之北对这些少年一向和颜悦色,虽然他只比他们大两三岁。
许小至摸摸自己剔成板寸只留下一根小辫子的头,微微有些刺感,笑呵呵地点头。然后几人开始风风火火地装载这些花,沈之北抽空看了一下,那阿坤果然是个干活的好手,又快又细致。
他拍拍少年的肩膀,递给他一碗水,“我怎么从来没见过你?刚搬来?”
阿坤红红脸,心想这个哥哥真好看。阿坤还没回话,许小至就滴溜溜跑来,“北哥你住在村尾不知道,最近村里又搬来几户人家,都是阿坤的亲戚,可和善了。”
间水村是这十里八乡有名的“外来人”,他们都是因为各种原因搬到间水村,然后又由于有着共同的生活背景,所以对于这些外乡人总是特别宽容。所以间水村的规模,是越来越大了。
阿坤害羞地点头。
沈之北笑着说:“有个容身之所,以后什么都会好的。”
然后几人抓紧时间,做完了所有的事情,这时候太阳才从山的那边冒出个头。沈之北瞧了瞧,说:“今天天气不错,我们赶紧走吧。”
四人赶着四辆牛车,不算快也不算慢,朝着临欢县城行进。以前沈之北都需要花半天的时间赶去县城,卖了花再紧赶慢赶地回家。好几次都只能先留在县城的酒楼过夜,第二天再回间水村。
后来,沈之北偶然结识了秦老板,临欢县最大的花草商,他瞧着沈之北的花种得极好,而且偶尔还会出新品种,所以跟他约好有了花第一时间找他。而且秦老板给的价钱比临欢县其他花草商多了一成,这可是个好买卖。
至此之后,沈之北就再也不用在临欢县过夜了,跟秦老板谈好价钱就可以回去了。
临近中午,几人来到秦家院门口。沈之北敲了敲门,出来开门的是秦老板的管家,秦府的人都喊他一声秦伯,沈之北喜欢跟这些慈祥可爱的老人打交道,也跟着一起这样称呼。
“沈公子又来啦?老爷最近一直念叨着你呢。”说着话,他将几人领到侧门,几辆牛车就从侧门进了秦家院子。许小至几人都来过,不至于四处张望,阿坤是个老实的,一行人显得格外安静讨喜。
沈之北看看慈祥的秦伯,笑笑说:“秦伯近来可好?”
秦伯笑呵呵地,连声说他又抱了个孙子,日子过得可顺畅了。说着说着,秦伯偷偷地看着沈之北,一副有话要说的样子。
沈之北疑惑地看着他,“秦伯有事跟我说?”
秦伯笑眯眯地说:“沈公子品貌端正,可有婚配?我有个侄孙女,品貌也是相当不错的。”
沈之北愣了愣,随即哭笑不得,原来秦伯想给他牵红线呢。
“秦伯,你又在乱给人牵红线?你侄孙女就在府里,她可不依呢。”一个宏亮的声音响起,原来是秦老板来了。
秦伯捂着嘴,着急忙慌地说:“哎呀那个小丫头,可别闹别扭。老爷呀,我去看看她。”
秦老板笑着挥手,“赶紧去吧,小心点走。”除了沈之北,其他几个少年都被秦伯带去下人房里歇息喝水去了。
看秦老板望过来,沈之北作揖,“秦老板别来无恙啊。”
秦老板哈哈大笑,豪迈地想拍沈之北的肩膀,又想起沈之北虽然不弱但也不是很强壮的身板,只能讪讪地收手,“沈老弟,这次可有新品?”
沈之北挑眉,“秦老板料事如神,这次的新品保证您满意。”
秦老板大感兴趣,忙查看几车的花。突然,他眼前一亮,一朵嫩青色的像是芍药又像是牡丹的花进入他的眼帘。他睁大眼睛看着那特别新鲜的颜色,“沈老弟,这是什么?”
沈之北得意一笑:“我新培育的芍药和牡丹的变种,名字我还没有想好。”
秦老板拊掌一笑,“沈老弟真是我的财神爷,这铁定能在柯双郡火起来,没准能火到南梳州去。”说着他推推沈之北,“你赶紧起个好听响亮的名字,打响招牌。”
沈之北抽抽嘴角,你推我我就能想起来?不过他也没反驳,名字确实很重要,名贵的花品如果有个好听的名字,贵人们会更加喜欢。
但他是个直白的性子,名字自然也不会文绉绉到哪里去。
“就叫青玉芍药牡丹吧。”沈之北眼睛一亮,这花像是碧水玉一样透亮,又是芍药和牡丹的变种,叫这个名字挺好的,又很好记。
秦老板琢磨了一下,说:“虽然不够风雅,但也是很好了,重点是很契合这花的外形,美啊!”
沈之北撇撇嘴,为什么一定要很风雅……他取的名字挺好的!
接下来他们两个商定了青玉芍药牡丹的价格,一株是五十两,沈之北总共是四株,卖了二百两,其他四车的花拢共卖了一百二十四两。沈之北掂量掂量手中沉甸甸的银两,笑着跟秦老板道谢。
秦老板摆摆手,说:“老弟可别这样,我可是靠你在赚钱,等这几株青玉芍药牡丹卖出个好价钱,以后你培育出来的青玉芍药牡丹,我与你八二分成!”
沈之北吓了一跳,他还以为秦老板会买他的育方,没想到秦老板居然要跟他分成。秦老板看沈之北大眼圆睁,解释说:“间水村的水土好,培育出来的花品品相要比其他地方好,我试过自己培育从你那儿买来的其他育方,都不如你的好。所以我还是从你这儿买吧,说老实话,我还是能赚很多的。”
沈之北明白了原因,一口答应了下来,这可比他原先预计的好得多。
他带着三个少年,出了秦府。他拿给三个少年一人六两,少年们激动得手一直抖,六两啊!这可比他们一年的劳作赚的钱还要多!难怪村里的人都很羡慕许小至给沈之北运送花草。
沈之北弹弹他们的额头,说:“这次是新花品赚了不少钱,下次可没这么好的机会了。”
许小至眼睛亮亮地点头,心里对沈之北的崇敬真是无语言表。沈之北只比他大了两岁,却已经自己独自生活了四年,无父无母,却把自己的日子过得这样好,还一直很照顾村里的人。可是村里的人又有多少真心对北哥呢?有好多次,他都听见一些汉子和妇人,背地里说北哥克双亲,以后是娶不到媳妇的。
许小至当场气得臭骂了他们一顿,那几人暗地里说人坏话被听见,一开始还有些羞愧,后来竟理直气壮地说:“小屁孩知道些什么,回去问问你家大人,看看是不是!”
许小至当时背着两担小柴火,他也不嫌累,背着柴火狂奔回家。
“妈!外面那些人为什么说北哥克双亲!还说他以后娶不到媳妇!北哥那么好的人,怎么可能会这样!”许小至扔下柴火,眼眶红红地对他娘说。
他娘正在烧火,听见这话,她轻轻地叹了一口气,说:“外面那些人爱咋说咋说,你北哥的日子比以前更好了,他们心里这是不舒坦呢。这些没影的事情,听它干嘛?”
许小至这才冷静下来,他也知道这些人的话不用在意,可他就是气不过啊。他期期艾艾地问:“那……北哥为什么只有一个人?”
他娘将煮好的菜端上陈旧但干净的木桌,“这话说来话长,沈家在间水村也是一户不错的人家。沈大哥人精明能干,沈大嫂温柔和善,生下你北哥也是聪明伶俐。村里不是有个老先生么,送到他家读书的不过三四人,你北哥就是其中之一。但是三年多前啊,沈大哥去后山狩猎的时候摔断了腿,整个人浑浑噩噩的,没过多久就去世了。”
说着她叹口气,夹着菜往许小至的碗里放,“吃饭,吃完给你爹送饭去。”许小至赶紧扒两口饭,眼睛紧紧地盯着他娘。
“沈大嫂是个重情的,沈大哥死了之后她的身体就一直不好,过了半年也去世了。还好沈家有点家底,你北哥又是个聪明能干的,不然这半大的小子早就饿死了。”许小至他娘提起这事儿也是唏嘘不已,本来是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不到半年就分崩离析,实在令人不忍。
许小至心疼死他家北哥了,都这样了,外面那些人居然还能这样说北哥的闲话,坏透了!他那天给他爹送完晚饭之后,就跑去那人的田头,想到了一个教训他的好主意。那时候正值收割季节,田里比较干燥,这样比较有利于收割和晒干稻草。他嘟嘟嘴,将水沟里的水引到田里。
第二天,他就听到那人响彻云霄的怒喊:“哪个杀千刀的把我的田垄给弄了个口子!!!哎哟我的稻草诶……都泡烂了!”
许小至吃吃地笑,谁叫你污蔑北哥!
想到这里,许小至眼泪汪汪的。沈之北好笑地看着他,“许小至,你至于吗?不就六两吗,赶紧的,我们去采买东西,然后回间水村。”
许小至这才回神,笑呵呵地挠头:“这不是高兴么!我今天要买烧鸡吃!”
几人笑闹着买完东西,随便吃了点东西就赶车回去,这回去比来的时候要轻松很多,所以太阳没下山之前就赶回了家。
作者有话要说: 攻还会等几章,不急不急~
王先森:谁说我不急……
第3章 〇三 间水村事(三)
回到家的沈之北将东西整理放好,整个人平躺在床上,长长地出了一口气。这些天因为那些花都没睡过一个好觉,一把这些东西脱手就觉得一身轻松。
休息了一下他就起身,把下午在临欢县买的海鱼和牛肉分一部分出来,其他的放在水桶里,放进井里冻着。弄好这些,刚好外面响起阿封哥的声音,“小北,猪颈肉给你拿来了!”门没落锁,阿封自己推门进去。
沈之北擦擦手,“阿封哥,你怎么来了,我刚要去找你拿呢。”
阿封放下猪颈肉,“我听说你回来了,正好没事,我就过来了。”
“那正好,别走了,今晚我做荷叶粉蒸肉,就在我这里吃就行了。”沈之北边说边淘米煮饭。
阿封有些懊恼可惜地拍大腿,“你不早说!我都没跟你嫂子说,这就得回去的。”上次吃过沈之北做的荷叶粉蒸肉,他至今都没有忘记那个味道。
沈之北挑眉,“那你没口福了。”
阿封期期艾艾地说,“别呀小北,要不我等你做好,吃两口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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