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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崖顶-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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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近期将有战事发生?”
  金葫芦这才察觉到自己说走了嘴,竟不慎泄露了军中机密,转念一想,事情闹出这么大动静,沈思早晚也会知道,便干脆全盘交代了:“小人所知有限,只无意间听到张、詹二位将军在谈论着什么‘清君侧’,也不知是何意思……”
  沈思一惊,又是调动粮草,又是‘清君侧’,难道说……晋王真打定主意要和皇帝开战了?
  世人都以为晋王盘踞晋地兵强马壮,定是存有贰心,可沈思知道,晋王三十有六,又膝下无子,就算辛辛苦苦夺了江山又有何用?况且从亲侄子手里夺取皇位,无论成败都会留下千古骂名,不管晋王平日以何种面目示人,内里终究是一身傲骨,岂肯任人贬损?现如今下定决心打这一仗,该不会……是为了自己吧?
  想到这里,沈思忽觉胸口一暖。他虽不屑于亲自出手挑拨晋王对付皇帝,但眼见晋王竟能为他牺牲至此,憋在心头的那股恶气也已不知不觉消去了许多……或许晋王对他,确是存着真心吧……
  晚餐时分,王妃差人来请了沈思过去她与绯红郡主居住的院子一道用膳。
  沈思刚刚坐定,绯红郡主便蹦蹦跳跳走了进来,头发上还沾着根青草叶。王妃一见不禁微微皱起了眉头,轻声训斥道:“你这丫头,定是方才又偷偷跑去玩耍了吧?整日疯疯癫癫不知礼仪,成何体统?似你这般胡闹任性,将来嫁了人只怕要吃苦头的。”
  绯红郡主在外头盛气凌人顽劣不堪,在王爷、王妃面前却摇身一变成了娇娇女模样,当即拖着长音央求道:“娘亲,女儿知错了……”
  王妃一行吩咐人准备上菜,一行数落女儿道:“就只说得好听。我且问你,今日晌午是不是和那个叫金葫芦的小子凑在一道来着?你可知女儿家该要规行矩步,若给人传出什么风言风语去如何是好?”
  沈思看看王妃,又看看郡主,斟酌着插话道:“夫人见谅,今日晌午本是我招了金葫芦陪着散步,途中偶遇郡主,才停下闲聊几句的,还请夫人不要责备郡主。”
  他倒不怕王妃责罚郡主,而是怕王妃因此迁怒于金葫芦,会连累那小子跟着吃苦头。
  既然沈思将事情揽在自己身上,王妃也不好再多说什么了。碰巧晋王从外头进来,听见了他们的对话,笑着劝慰王妃道:“常言说‘物极必反’,你也不要管教女儿管教得太过了,小心她闷出病来,你又要心疼了。”
  王妃斜了他一眼,笑着揶揄道:“守之,平日你可不是这样说的……”
  郡主见逃过了一劫,心中满是感激,趁人不备,她偷偷朝沈思一抱拳,江湖气十足。晋王看见了,只装作看不见,依旧嘻嘻笑着。王妃不愿影响到晋王的心情,也只好权作不知了。
  少顷,各色菜肴端上了桌子,冒着滚滚热气,光是香味已教人食指大动了。
  王妃不住帮沈思布着菜:“念卿,吃吃看这道清蒸赤鳞鱼,我深怕烧不出你家乡的味道,特命人去到当地采买了食材,又一千五百里加急运送回来的。”
  沈思尝上一口,果然是味鲜醇美,软烂滑腴,咸甜酸辛滋味俱全。
  王妃斟了杯酒给他,轻声细语道:“别小瞧这一道蒸鱼,须配上章丘的葱、苍山的蒜、莱芜的姜,外加即墨的老酒,才可得真味。”
  吃着无比熟悉的家乡风味,还有王妃堪比母亲一般的关怀备至,令沈思心头莫名一阵酸涩,竟不自觉红了眼圈。郡主从未见过他这般模样,生怕他会在席间哭出来,只顾捧着碗怯怯盯着他,饭也忘了吃。好在他很快假借饮酒的时机,将眼里浮起的湿气一把抹去了。
  说起来,这席间的珍馐美味并没哪样入得了晋王法眼,他独独只对一盘肉丁生出了兴致,连吃几口,又好奇地问王妃:“此物口感爽脆,香而不腻,到底是何名堂?”
  听他发问,王妃掩嘴窃笑:“此物说来倒也有些名堂,乃是将细嫩的猪肚尖洗净,取其最厚实处,去了上下浮皮,切成骰子块大小,再滚油爆炒,加数十种香料烹制而成的。”
  晋王没料到自己大快朵颐之物竟会是猪肚,不觉一阵反胃,塞在嘴里的几块也慢慢品出了一丝骚臭味道,真是咽也咽不下,吐也不吐不出,满脸苦闷难当。
  沈思一眼扫去,意外见到晋王的窘状,没忍住“噗嗤”笑出了声,连带着自己也被饭粒呛到,干咳不止。王妃赶紧拿手在他背上轻轻拍打着,又送了一杯茶到他唇边。
  待沈思一杯茶灌下去止住了咳,晋王凑到王妃近前悄悄耳语道:“还是你有办法,可知我软话说尽,也没能哄得他乐上一乐。”
  王妃慈爱笑道:“小孩子家家,都跟汪汪叫的狗崽子一般,看着凶,其实不敢乱咬人的,只管顺着毛捋捋也就好了。”
  晋王挑起眼梢,半开玩笑半诉苦道:“谁说不咬人,阿姐没看到我肩头的疤?这只小狗崽儿咬人可疼着呢。”
  沈思隐约感到对面两人窃窃私语的话题应是自己,可他竖起耳朵还是听不真切,只好赌气一般大口大口往嘴里塞着白饭。
  绯红郡主小孩心性,此刻见沈思吃饭的样子又爽快又豪气,不免心向往之,竟也跟着学了起来,于是两人打仗一般热火朝天抢起了饭菜,看得晋王与王妃目瞪口呆。
  酒足饭饱,又饮过一杯香茗,晋王起身离了席。走到门口,见沈思还坐在原地,他停下朝沈思招了招手。
  沈思明明看见了,却执拗地扭过头去,假做没看见一般。等了半天,他悄悄瞄回去,晋王竟还立在门口,仍旧是方才的姿势。二人目光交接,挑衅般对看了好一会,最终晋王夸张地叹了口气,独自迈出门去了。沈思皱着眉头沉默片刻,不知想到了什么,最后抿抿嘴角,也起身慢慢踱出了门去。
  晋王站在庭院当中,正对着一片金鱼池出神。沈思迟疑片刻,也走了过去。两人既不说话,也不交流,只是静静并肩而立着。
  夜色渐深,树影憧憧,鱼池上方氤氲起迷蒙雾气,水面飘摇着浮萍点点。岸边竹篱上爬满了夕颜花,经露水一激,花都醒了,乳白色的花瓣随风轻摆。萤火虫在草丛间盘旋飞舞,不时传来清脆蛙鸣。小小一池碧水因了月光的朦胧映照,竟似变戏法一般无边无际起来……
  
  第33章 上眉梢,为谁风露立中宵
  
  当空一轮明月;照耀得鱼池波光粼粼;恍若撒满细碎金箔。
  晋王凝视着水面,波纹也在他心头荡漾不止;激起涟漪阵阵。原来身边站着真正喜爱之人,就连赌气冷战都是这般美妙怡然的……
  绯红郡主闲不住;想跑过来找晋王、沈思说笑,被王妃眼疾手快一把扯了回去;手指点向额头无声地教训着。郡主不解地看了眼并肩而立的两个男人,吐出舌尖做了个调皮的鬼脸。
  也不知站了多久;沈思忽然没头没脑嘟囔了一句:“多谢。”声音小得几不可闻,自言自语一般。短短两个字出了口,随即重又陷入沉默。
  可晋王已真真切切听进耳朵里了;直听得他唇角眉梢都浸满了笑意。他不求所做一切能从沈思处得到任何回报;只求对方能把自己的一言一行都看在眼里,也就足够了。
  院门外人影晃动,原是几个传话的小侍不敢进来打扰,正悄悄朝里张望着。片刻之后,王妃打发了个机灵的丫头过来传话,说辜卓子与孙如商求见,已在书房等候多时了。
  晋王点点头,挥退了小丫头,又细细叮嘱沈思道:“早点回去歇着,如今虽天气炎热,也莫贪凉吃些个生冷东西,我打发人送了蚕丝的薄被过去,晚上睡着千万盖好,以免受风……”
  他这厢老太太似地啰啰嗦嗦好一通,沈思只是安静听着,虽未回话,却也没表现出任何抵触。因此这一晚晋王走出王妃院子时浑身舒畅,连脚步也透着轻快。
  可惜这轻松、愉快根本维持不了多久,书房里自有沉闷、压抑的消息在等着他。
  辜卓子与孙如商正坐在小几两侧边饮茶边低声争论着什么,见晋王迈步进门,二人纷纷起身见礼。照例是孙如商率先开口:“禀王爷,臣等得到消息,小皇帝似在暗中调遣京营兵马,并接连几日着顾名珍进宫密谈。另外据探子回报,左军都督府各卫所兵马也在陆续向西线集结。”
  “顾名珍?”晋王凤眼微挑细想了一回,恍然大悟,“哦,不就是顾名璋那号称有‘万夫莫敌’之勇的堂弟?小皇帝这一遭若拜他为将,倒也算是‘知人善任’了。”
  这名堂弟为顾名璋鞍前马后效力多年,不辞辛劳鞠躬尽瘁,可见兄弟感情尤为亲厚。如今堂兄惨死在沈思手上,他定是心怀刻骨仇恨的。所谓哀兵必胜,满怀报仇信念之人打起仗来自然身先士卒有进无退。顾名璋活着,小皇帝处处倚重于他,顾名璋死了,小皇帝十有八九也会把兵权交给同为顾姓子孙的顾名珍把持。
  辜卓子抖开折扇慢慢扇着:“不正是那一位顾少爷,想来过不多久,他就会打着‘讨贼’的旗号杀奔晋原而来了。若在下猜测不错,小皇帝还会指派亲信太监朱善保出任监军。别看朱公公肥头大耳一脸憨厚相,当年小皇帝能以‘坠马’之变除掉太子大哥,可全赖这朱公公从中出谋划策。”
  “唉,”孙如商紧跟着叹了口气,他身为长史,辅佐晋王治理晋原多年,自是心系民生,“不论是顾名珍还是朱善保,如我晋地君臣上下一心便都不足为惧。怕只怕一旦开战,晋原地界上难免会田地荒废、人丁凋敝,想到此等惨况,未免教人寝食难安呐。”
  若想避免战祸,并非毫无办法,只消将“逆贼”沈思五花大绑交出去,一切难题便都迎刃而解了。但看到晋王为寻沈思一路从汝宁直追到京城,连自身安危都抛在脑后了,这话他又怎能说得出口?
  辜卓子一过耳便知孙如商是话外有音的,但以他圆滑的处世之道,当然不会令主子为难,故而赶紧岔开话头大肆吹捧道:“长痛不如短痛,既然小皇帝要打,就索性给他来个迎头猛击,挫掉他的锐气,教他往后再不敢打晋原的主意。王爷驻守晋原多年,从来深受百姓爱戴,乃民心所向也,有王爷坐镇,我晋原即便经历战乱也可很快恢复如常。”
  晋王低着头,用杯盖一下一下轻掸着杯中浮茶,对两人所说的话皆是不置可否。
  辜卓子察颜观色,捋着八字唇须又再说道:“只是不知……这一战当派哪位将领出战为好呢?”
  他心中虽有人选,却不愿直说,想引着孙如商说出来,再探探晋王意思。
  孙如商是个老实人,有话便说:“依微臣看来,沈念卿沈公子倒是绝佳人选。汾水一战他有勇有谋、用兵如神,已令人刮目相看,此番若肯出战,定能克敌制胜凯旋而归。”
  “不可,不可。”晋王闻言毫不犹豫地摆摆手,连说了两个不可,“念卿他重伤未愈,又刚刚痛失至亲,身心俱疲,实在不宜奔波操劳。”
  辜卓子见状已有了打算:“说到迎战,在下倒有一计,也不知当讲不当讲……”
  又来了!晋王在心里暗暗翻了个白眼,面上却是笑容可掬:“阿渊但说无妨。”
  辜卓子扣起折扇,瞄了眼隐身角落的屠莫儿,不紧不慢说道:“水可穿石,绳可断木,敌人越是来势汹汹,我们越是要避其锋芒,以柔克刚。只不过在下这一计,怕是要对王爷有所不敬了……”
  临近子时,夜阑人静,辜、孙二人早已告辞离去了。晋王因多饮了几杯参茶,此刻仍是精神奕奕、睡意全无。
  由书房出来,左右睡不着,他干脆沿着湖岸长廊信步走去。侍从们知道主子有心事,不敢打扰,除两人手提灯笼头里照路外,其余人等都远远跟在后面,脚步既轻且缓。
  以晋原之力对抗整个朝廷,晋王心里终究是有些忐忑的。多年来战马归槽、金刀入鞘,他几乎已经忘记临阵厮杀是何种滋味了。随着年岁渐长,就连少时那股子放手一搏的血性也渐渐被消磨光了。
  开弓没有回头箭,事已至此,也只好硬着头皮走下去了。或许人生在世,总要在某个时刻为了某个人疯狂一次吧,如今他为了他的沈小五,不管最后是成是败,总算值得了。
  走着走着,脚下鹅卵石铺就的小路忽而变作了青砖石阶,晋王抬头一看,不觉苦笑,原来不经意之下又来到了沈思居住的小小院落。吩咐侍从们全都候在门外,他自己轻手轻脚走进了院内。四周黑漆漆的,只沈思房中还亮着微弱的烛火。
  从一侧厢房里传来了牛黄断断续续的呼噜声,伴随着模糊不清的呓语,睡得好不香甜。晋王摇头感叹,都说傻人有傻福,果然不假。
  沈思的房门虚掩着,晋王在门外轻唤了两声:“念卿?念卿?”
  等待许久不见回应,他干脆自行推门走了进去,只见沈思头枕手臂伏在桌面上,想是看着看着书睡着了。晋王走近两步,像欣赏奇珍异宝那般仔细观看着沈思的睡颜,慢慢现出由衷笑意。
  沈思一头乌发散着,半边脸压得有些变形,鼻尖处渗着细细密密的汗珠,身上只穿了一件松松垮垮的里衣,领口敞着,底下袒露出一小片黝黑紧实的胸膛。他还不到二十岁,浑身上下洋溢着青春朝气,连皮肤也是光滑透亮的,让人忍不住想伸手去摸摸……
  晋王只觉小腹灼热,腿间发涨,生怕自己经受不了诱惑,赶紧调转目光,望向了凌乱的桌面。那里摊着一整幅晋原地图,上头还用朱砂笔标注出了大小不一的圆圈、方块、三角、箭头,错综复杂。
  晋王脱去外衫,小心翼翼披在沈思肩头,又将他胳膊稍稍挪开两寸,俯身细细查看起了那张地图。原来沈思不眠不休,是在灯下研究这晋原地界有哪些兵家必争之地,有哪些险要可以精兵据守,又有哪些路线最易被敌人选为进攻之用……看来对即将发生的战事,他早已知晓。
  一时之间晋王心头像打翻了酱料碟,酸酸甜甜、甜甜酸酸。欣喜的是,沈思到底还在牵挂着他与整个晋原的安危,难过的是,沈思明明胸怀大局,却再没像上一次对抗哈里巴那样主动请缨。
  世事如潮,潮水会打磨掉石块的棱角,重重变故同样会改变一个人的本性。晋王很怕那个简单、明亮的沈小五会在不知不觉间就被俗世凡尘所掩埋了。
  烛火明明灭灭,终于燃尽,化作一股青烟飘摇四散了。恍惚间,门口突然有道红影闪过,把晋王吓了一跳。借着月光定睛看去,原是那只名叫“琉璃”的小狐狸。小狐狸跑到晋王跟前抽着鼻子嗅了嗅,似在验明身份,确认毫无危险之后,它便抬起前爪朝着晋王的软底皂靴挠了去,力道不小,痒兮兮的,几下便将绣在上头的金丝盘龙给抓成了呲毛蜈蚣。晋王真是又好气又好笑,想伸手过去揉揉小狐狸的脑袋以示亲近,却被它灵活一跳躲过了。
  晋王生怕因此吵醒沈思,便丢下小狐狸退出了屋外,谁知那狐狸也三两步跟了上来,一边瞪起黑豆眼眨也不眨盯牢晋王,一边卷起爪子唰唰唰挠得欢畅。晋王哭笑不得地任它挠了半天,试探着伸手过去,还没等碰到蓬松的绒毛,它便又“跐溜”逃走了。如此几次三番,直到晋王出了院子走上石桥,小狐狸还在不远不近尾随着。可晋王一回头,它又赶紧藏到树后面去了,只有火红的大尾巴被遗忘在外头,甩啊甩啊的,清楚暴露了它的行踪。
  晋王忍不住摇头苦笑:“唉,真真是宠肖主人形!”
  第二天一早,天刚蒙蒙亮沈思就醒了。扭了几下僵硬的肩膀,意外发现地图上一小片线迹被晕开了,怕是自己睡得太熟,不当心印了口水上去,他连忙抬袖子去蹭,可惜已经干透了。
  周围笼罩着淡淡的香气,沉稳厚重,似是晋王立于身旁。沈思傻呆呆扫视一圈,老半天才发现自己肩头不知何时多了件衣服,松黄色的上等丝绸,绣着吉祥团花,正是晋王昨日穿的那件。
  沈思登时懊恼不已,一则,怪自己睡得太死,有人进来竟然全未发觉,这对习武之人来说实属不该。再则,万一给晋王看去了自己呼呼大睡流口水的蠢样,可真是丢脸到极点了。至于为什么不怕别人瞧见,偏偏只怕晋王一个人瞧见,他自己也说不清原因……
  正自胡思乱想着,金葫芦推门走了进来,手里还捧着一盆清水并数样梳洗用具。见沈思醒了,他反常地跑上前来,竟想要伺候沈思洗漱。可惜他粗手笨脚,也没做惯这等杂活,不但将洗脸用的茉莉皂滑到地上踩了个稀烂,还把擦脸用的绸巾掉落在水盆里,碰翻了铜盆子,水泼了一地,连沈思的鞋袜都浸湿了。
  沈思实在无奈,只好将他拉向一旁:“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金葫芦,招了吧,你到底有何用意?”
  金葫芦扭捏半天,小小声说道:“公子,我、我昨夜想了很久,男子汉大丈夫不可妄自菲薄,我姓金名福禄字多寿,这等响亮名号是为闯一番事业而起的,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何况区区一将军尔……”
  沈思憋不住“噗嗤”乐出了声:“那是你想出来的吗?那是昨天我跟你说的!”
  “我想建功立业,我想有所作为,我……”金葫芦干脆“咚”一声跪在了地上,“请公子栽培我,我想上阵杀敌!”
  沈思并没急于将他扶起来,反抱着双臂一脸玩味地逗他道:“金葫芦啊金葫芦,你是想建功立业有所作为,还是想尝尝价值千金的天鹅肉是什么滋味?”
  “我、我、我并不是那样!”金葫芦嘴里说着并不是那样,可一张脸涨得通红,分明是在说:对,我就是那样!
  沈思拿脚尖勾了勾他腿侧:“起来吧,可怜巴巴的像什么样子!”见金葫芦依旧跪在地上不肯动弹,沈思只好拎着肩膀将他提了起来,“你跟在我身边,确长了些本事不假,只是战场不比校场,刀枪无眼,生死有命,你可都想好了吗?”
  金葫芦愣怔半晌,回过味来,猛力点头不止:“想好了!想好了!”
  沈思看看天色,故意拖着长音说道:“唉,时辰也不早了,想是卯时将近了吧……”
  “糟糕,今日可是要去办差事的。”金葫芦闻言一把甩掉手里的湿绸巾,转身就往外跑,跑出几步又抻长脖子朝后喊道:“多谢公子!多谢公子!”
  他将手探进胸口,取了个小布包出来,展开布包,里面平整放置着沈思写给他的那张纸金福禄,金多寿,他举起来朝向太阳一遍一遍看着,心里喜不自胜。
  金葫芦前脚刚走,绯红郡主后脚就来了,还大模大样站在门口端起架子等人见礼。可惜沈思只顾打扫着金葫芦留下的一地水渍、皂痕,完全无瑕顾她。她只好讪讪干咳两声,示意自己大人不计小人过,这一遭暂且饶了沈思。
  那群打扮花花绿绿的小丫头在院子里笑闹起来,将兵器架子推搡得哗啦作响,吵到了沈思。见沈思皱起眉头,郡主赶紧朝外挥手:“去去去,都出去都出去!”
  将小丫头们悉数赶出了院子,郡主转头“咯咯”一笑:“你在打扫?不如……本郡主来帮你吧?”
  有了前车之鉴,沈思自然不肯劳她大驾,当即飞快摆手:“有话便说,我可不喜婆婆妈妈。”
  郡主小碎步挪到沈思近前,扯着她袖口来回摇晃道:“你教我武艺和兵法吧,教我做个女将军!不是只会护送娘亲去寺庙进香祈福那种,是要穿铁甲、执长枪上阵杀敌那种。”
  沈思随口敷衍着:“女儿家做什么将军,老老实实学几手针织女红才是正经。”
  绯红郡主小嘴一撇:“花木兰、梁红玉也都是女儿家,还不做了威风凛凛的巾帼大英雄!”
  沈思无奈地叹了口气:“你乃堂堂郡主,怎能和她们相比。”
  郡主“啧啧”摇头,脸上一副“你不懂”的高深表情:“若我有本事上阵杀敌,就不必许给那些脑满肠肥的王孙公子为妻了。你可知梁王之女嫁给了太傅大人的嫡子,丈夫每日饮酒作乐,流连勾烟花之地,她只能以泪洗面。齐王之女呢,就嫁给了吏部尚书的独子,那小子生性体弱,成亲没半年便生了场急病一命呜呼了,留下她照样只能以泪洗面。更惨的是豫王之女,远嫁给了西藏土司,虽然不用以泪洗面,也只能酿酿青稞酒,放放牦牛,换成是我,闷都要闷死了。”
  沈思眨眨眼,好奇地问:“那你想嫁什么样的相公?”
  对于这个过于直白的问题,绯红郡主并不像旁的女孩那般羞涩害臊,反而大大方方答道:“我只想找到个单纯些的,逗趣些的。最重要他是真心实意喜欢我,而不是贪图我的郡主之位和我父王的权势。”
  沈思将金葫芦往郡主的期许里套了套,倒也有些合适。他一边整理着桌面一边漫不经心问道:“王府里多得是能人异士,都比我饱读诗书阅历丰富,为何不去找他们教你?”
  郡主鼻梁恨不得皱出个褶子来:“对于我的要求,他们一定表面应承说‘是是是,好好好’,然后扭头就去禀报给父王听了,我岂不又要坐在书房里抄写《女诫》!”
  沈思扁扁嘴角:“那我也帮不了你,我如今客居王府,吃穿用度都要仰仗你父王,可不能得罪他。”
  郡主满不在乎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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