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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被皇上剥削的那些年-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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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我兑换。”沈雁初考虑了考虑,觉得没什么问题。只要能抑制住他的求欢期便好。
“还有就是……嗯……”管理员第一次欲言又止,这种情况还从来没有在管理员身上发生过。
“嗯?怎么了?”沈雁初下意识的感觉到管理员接下来要说的话一定很爆炸根据有冲击力。不过经历了这么多,他的心态已经好了很……
但是听到管理员的话之后——沈雁初感觉他的心脏有心脏病突发的危险。
因为管理员说的是——
“按照串频的abo世界的规则,坤君的出现是因为古代繁殖能力较弱,孩子夭折率较高,所以进化出类似生育机器一样的坤君。像你这种身体在被标记或者求欢期被满足之后……极其容易受孕。”
“所以你现在可能已经……怀孕了。”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萧煜:今天我只出场了几句话,老婆孩子还被弟弟拐走了
萧焕:今日的我是人生赢家
沈雁初:等我脱离系统一定要搞死系统!
沙雕推送:
萧煜是妖界帝王青蛇帝君,俾睨众生,沈雁初是穿越而来的小兔妖,本来是给蛇王的贡品,阴差阳错成了他的王妃。
结果……
世人口中的嗜血帝君抱着一根胡萝卜,一脸不忿:媳妇儿,咱们什么时候能换换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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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章 悬赏令
直到马车飞驰出去很久,久到夜晚到来沈雁初也没能真正消化掉管理员的话。
他坐在客栈的床上; 缓缓地用捂热的手抚摸着自己的小腹。
这里……真的会有一个孩子吗?
这未免也太过荒唐了。他实在是难以接受自己的身体居然可以怀孕生子。他又不是个女人; 他可是一个直的不能再直的男人!
好吧……现在也有点弯了。
一路上马车跑的飞快,如今他们已经离开京城的地界; 在进入一座小城之后,驾车的人便离开了; 他只能带着萧焕先找一座客栈歇下。
以后的日子只能他和萧焕相依为命了。
还好他母亲的母家林家有的是钱; 沈雁初随身装着许多大额的银票。这个时候消息传的慢,若是等查账的时候查怕是一年之后才能查到他从哪里取过银子; 所以他倒是不用怕被人查到他的行踪。
反正如今也没有人管他们; 他想睡到什么时候便睡到什么时候; 想什么时候离开便什么时候离开。茫茫人海萧煜找不到他; 他也不必自寻烦恼。
多好啊。沈雁初望着窗外的月亮在心底说。
明月高悬; 窗外一颗星星都看不到。
沈雁初叹了一口气; 他扭头望向床上睡的很安稳的萧焕,替他掖了掖被子。然后再去把窗户关上,把床头的灯吹熄。
屋里顿时昏暗了许多。
沈雁初一边脱衣服一边走神; 不知不觉连亵衣也脱了大半。等身上冷了才回过神,一低头看到身上青青紫紫的痕迹。他的身子本来就白,之前求欢期的时候被萧煜作弄狠了; 到现在还有痕迹。
在昏暗的灯光下; 沈雁初下意识的抚摸着身上的痕迹,就好像萧煜还在他身边……就在他身后,紧紧的搂着他; 轻轻的啃吻着他,用充满欲/望的沙哑的声音问他。
“思归……喜欢吗?”
仅仅是想象,沈雁初便已经浑身发热。
他满脸通红的把自己裹紧被子里躺倒在萧焕身旁,用孩子干净的睡颜把他心里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全都压下去。
在经历了这么多事情,他终究是不可能和萧煜在一起的。
更何况……沈雁初摸了摸小腹,这里还有一个大问题没办法解决。
第二日沈雁初带着萧焕睡到日上三竿,平日里沈雁初需要处理公务,萧焕需要读书,两个人都没睡过懒觉,偶尔这么睡一次,他们感受到了懒觉的美好并且再也不愿意早起了。
萧焕自幼在宫中,和萧煜是一样的,从来也没有出来玩过,做什么都觉得新奇得很。他是皇子,从来没和别人一起睡过,面前的又是他最喜欢的初初哥哥。小孩儿偷偷的钻进沈雁初的被窝里,抱着香香软软的初初哥哥美美的睡了一会儿。
起床之后沈雁初把身上的东西整理了整理,有用的东西都归置到一起,再把宫里的衣裳全都扔掉,替萧焕穿上普通百姓的衣服才带他下楼。
出了客栈之后沈雁初带着萧焕一起去雇了一个马车夫,他不会驾车,只能去雇人,挑选了好久才选中一个,给了银子驾车离开了小城。
现在没有人会管他,系统也下线了,手头有钱,还有车,沈雁初竟然觉得现在的生活美滋滋的,还挺有一种说走就走的旅行的感觉。
晚上便睡客栈,白天吃酒楼,日子潇洒极了。
就这样边走遍玩了二十多日的时候,京城的事情终于尘埃落定。
沈雁初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是坐在酒楼里,萧焕想吃荷叶鸡,他们便找了当地最好的一家酒楼吃荷叶鸡。
这家荷叶鸡做的甚是诱人,颜色微黄泛油,鸡肉入口带着一股荷叶清香,鸡肉本身就不腻,吃起来清爽可口。
就在吃饭的时候,沈雁初听到了附近人的谈话。
“没想到肃王竟敢谋反!”
“还不是为了皇位,能当上皇帝,放手一搏实属正常。”
“李兄慎言,慎言啊!”
“肃王已经被关进天牢,吴王与楚王也按功行赏,总不至于还不能说一句罢。”
“你说的倒也对。如今皇帝因中毒身体不佳,也不知道是哪位皇子能登上皇位。”说这句话的那人悄然压低了声音,生怕被别人听到。
不过事情听到这里沈雁初便满足了,萧煜和吴王应该都有护驾之功,皇帝肯定会从二人之间选择一个。
当然结局沈雁初已经知道了,肯定会是萧煜登上皇位。
因为在皇帝的心里,怡妃是敢刀挟皇后拼命去救他的女人,萧煜是拼命回来救他的儿子。这二人在他的心目中会立马翻倍,完全超越过淑贵妃母子。一开始皇帝不会厚此薄彼,因为他觉得淑贵妃母子同样有功,但是等他想明白,他会查到都有谁刺杀过萧煜,查到吴王根本没有离开京城。
此时萧煜的地位,便会无可撼动。
但是这与他已经无关了。
他低头看了看萧焕,发现萧焕正和一只大鸡腿作斗争,于是他连忙替小孩儿扒骨头,把最嫩的鸡肉放到小孩儿的碗里。
等萧焕吃好东西,沈雁初随意的扒拉了两口饭便站起来准备一起离开。突然沈雁初猛地弯下腰去扶住桌子,把刚刚吃下去的东西全都给吐了出来。
萧焕连忙跑到一旁扶着沈雁初,他白嫩的小脸上满是关心。尤其是离开了皇宫他并不知道怎么处理这种情况。旁边坐着的人们纷纷发出嫌弃的声音,离他坐着的地方越来越远。
刚刚吃过的东西已经全都吐了出去,沈雁初顾不上形象,胃里翻搅的感觉实在是不好,但是他却只能扶着桌子继续吐。
这是沈雁初第一次感觉到孕吐。
等吐完之后沈雁初意识到……他可能真的怀了……孩子。
“初初哥哥怎么了?”等沈雁初吐完了萧焕才抬着头小心翼翼的问,小孩儿的脸上写满了担忧。
会不会……肚子里的孩子长大也会像萧焕一样可爱。这毕竟是他和萧煜的孩子,两个男人本来就不能生孩子,既然系统世界给了他一次机会……
之前还在想万一真的有孩子到底要不要留,现在感受到孩子的存在他却一点犹豫都没有了。他想留下这个孩子,即便男人生子简直像个怪物一样。
萧煜能留给他的,只有这么一个孩子了。沈雁初摸了摸小腹,现在他还什么都感觉不到,但是一摸到小腹,他便觉得高兴。
“哥哥没事。”沈雁初摸了摸萧焕的小脑袋,“不过咱们该找个地方留下来了。”
“听初初哥哥的!”萧焕其实不太明白沈雁初的意思,他只是下意识觉得初初哥哥说的都对。只要他的初初哥哥觉得好,他都可以的。
于是一大一小让店家把这里打扫干净他们再结账,结账之后便坐上马车离开了这里。他们一路走的并非正南,再加上走走停停,所以如今也只是刚到南北方交界的地方。
第二日路过一处看起来环境不错的的小城的时候,沈雁初到商埠找人买下了一座小宅子。他也不知道市价多少,他现在急需一间房子,身上并不缺钱,便买了下来。
小宅子离城中心稍远,占地面积不大,胜在装修干净简单,看起来很舒适。沈雁初考虑到他是个男人,若是有孕实在是太明显,所以故意挑了这间位置偏远的宅子。萧焕也很喜欢此处,尤其是小花园,和后宫的御花园完全不同,他很是喜欢。
等买下来之后沈雁初便雇人过来打扫整理,他不敢留下人在此处,只能先雇人,等孩子生下来再做打算。
打扫好屋子的时候沈雁初本来打算让萧焕单独一间,然而小孩儿第一个晚上就抱着被子枕头,吓得满脸泪痕过来敲他的房门,于是小孩儿成功登堂入室,霸占了他的床。
沈雁初躺在床上替萧焕掖好被子,然后自己再躺下。
就这么开始了他的备孕之路。
而远在京城的楚王府里,萧煜正坐在卧房里,他的手上赫然是一张……悬赏令。
他的双眼微红,里面全都是红血丝,看起来有些骇人。他手中的悬赏令上边所画人像便是沈雁初,这张画像是他亲手所画,每一笔都能感受到对沈雁初的喜欢。
那是他喜欢的人,是他标记过的坤君,是他生命的一部分。也是这个人,背叛了他,用他送的匕首偷袭他……甚至在最后推他入河。
萧煜望着悬赏令,露出一个阴沉中却有几分温柔的诡谲笑容来。他的思归大概不知道,他其实是会游泳的,之前在荷花池一是麻痹肃王,让他们不敢欺负他时间过长,二是当时荷花池温度过低,他根本抵挡不住低温。
无定河虽然水流湍急,但是水温却温暖许多,所以他还能挣扎到被人救上来。
现在……他认清了他的思归的真面目,不过没关系,他还是那样喜欢他的思归,他会把他的思归抓回来,老老实实的锁在床上,没有他的允许甚至不能离开房间,只能每天期盼着他的到来。
他是那么的……喜欢思归。
突然间,萧煜的房门被直接撞开,谢饮歌大步从外边走进来,脸色铁青。走到萧煜面前直接给了他一巴掌。
顿时一道清脆的巴掌声响起,萧煜白皙的脸上露出一道红色的掌印。
“我当初支持你,是要你当上皇帝之后能让天下太平起来,百姓安居乐业,国泰民安,河清海晏!你现在是个什么样子!为了一个男人你什么都不做了吗?当不上皇帝,你有何权力散发全国悬赏令!大梁如此之大,你若是想找到他,首先要当上皇帝!”谢饮歌一字一句铿锵有力,像是冰雹一样几乎要把萧煜的心都砸烂,不过也成功的把萧煜打醒。
当上……皇帝吗?
“好……先当上皇帝……再去找他……”萧煜的声音沙哑的可怕,他的眼睛变得更红,仿佛浴火而来。
谢饮歌当天一直就在楚王府没有回去。萧煜的悬赏令留在了他的卧房里,再也没有拿出来。
作者有话要说:推一个文文,段子在最后
《点我看性感师尊在线坑徒》
#假装反派好师傅的我今天也在陷害他#
#而他知道后马上就要爱而生恨了#
柳春风一朝穿书,成了本书反派黑化之源的人渣师父。不但要肩负拯救反派,成为反派黑暗人生中唯一的光这一重任。还要偷坑反派,坑的不为人知,只励志让他成功黑化。
有人家少了鸡。
柳春风偷偷上前:对,对,就是那个小乞丐偷的。
背过身一嗦手指头,舔尽手中汤汁:真香!
有仙家丢了秘籍。
柳春风继续上前:没错,没错,肯定是那个李在水干的。
转过头把手中秘籍偷偷往怀里一揣:能卖好价钱。
干完之后,还要声情并茂的安慰千夫所指的李在水:他们都不信你,但为师知道你是好孩子!
三番几次下来,直把反派感动的泪眼汪汪。他本想着功成身退,哪想——
【叮咚!小道具发放!这些道具都能引出反派的前世记忆,让反派受到爱的滋润后,又明白这一切都是谎言,转而黑化,怒而奋起,现在反派已经快集齐道具啦】
柳春风:……
小剧场:
萧煜:今天也是被弟弟拐走媳妇儿的一天
沈雁初:坐实怀孕……每天揉揉小肚子
沙雕推送:
当着宫中妃嫔,沈雁初褪下凤袍,在皇帝太后面前露出守宫砂,“臣妾无德,恳请皇上废后!”
只这一日,萧煜才真正看了他一眼,未曾想一切才刚刚开始……
第91章初初和七七相遇,最近都是过渡章,小包子会在这两章出现!啊……至于车,营养液过万完结加车是真的。
第90章 三年后
最近沈雁初感觉越来越嗜睡,每天只想躺在暖暖和和的被窝里摸小肚子。
萧焕被他安排着去了当地的私塾; 毕竟在此之前是由太傅教导; 萧焕的学识还算不错,直接去私塾也能跟得上; 甚至有的秀才也不如他见识多。
距离离开京城已经过去了近四个月,这四个月里甚是平静; 沈雁初没有听说任何的和他、和萧焕有关的消息。倒是京城的消息不断传过来; 肃王造反的事情被彻查清楚,吴王楚王护驾有功; 谢饮歌和贺衍也被升职。如今朝堂上渐渐成了吴王楚王分庭抗礼。
原著里是沈雁初一直在帮助吴王才让吴王坚持那么长时间; 如今萧煜提前得到了贺衍的师父的支持; 吴王还不成气候; 相信很快天下会是萧煜的天下。
不过这都与他无关了。
反正……萧煜也一直没有找他; 大概大人孩子都不打算要了。
他的肚子已经有些显怀; 除开一开始有些接受不了,后来沈雁初还是很能接受肚子里的孩子的。头三个月吃什么吐什么,很快便瘦了一圈; 急得小萧焕天天偷跑到城里的酒楼给他找好吃的。不过三个月后便好了许多,吃什么都行,还胖了一些。
还好如今肚子还小; 只要穿上肥一些的衣裳; 出去做什么都方便。
沈雁初躺在床上摸了一会儿小肚子,玩满足了才慢慢悠悠的起床。确认肚子里有了小包子之后,沈雁初越来越喜欢摸小肚子。
正是七月; 处在一年中最热的那两个月里,沈雁初穿了宽松的衣衫到外边的商户去查帐。虽然离开的时候他带了不少银票,但是总不能一直有出无近。所以他买下了几处农田让当地人租种,再出资办了几家商户,卖粮食卖布匹。
谁知刚要出门,就看到萧焕偷偷摸摸的进了大门,还左顾右盼怕被人发现。
沈雁初往后退了一步,藏在院子里一棵树后边。不过现在他的肚子有些大,会下意识往前挺一些,树是挡不住他的肚子的。但是很显然萧焕小朋友也没看到,蹑手蹑脚的就往院子里窜。
然后——被沈雁初揪住了耳朵。
“啊啊啊……初初哥哥……焕焕不敢了……啊啊啊啊放手吧……初初哥哥小心宝宝!”萧焕发出了尖叫鸡一般的声音。
沈雁初这才松开了手。他揣着孩子的时候偶尔会有些敏感抑郁,每次揪萧焕的耳朵都能让他心里舒服很多。
“这个时候不在私塾,可是又逃学了?”沈雁初叉着腰站在树后看着自己揉耳朵的可怜巴巴的萧焕。
“想……想去掏鸟窝。”萧焕继续委屈巴巴的罚站。
“还想掏鸟窝?”沈雁初气得发笑,“不好好读书,天天就知道玩,以后我老了你怎么照顾我和宝宝?”
“我……我回去读书。”萧焕挠挠头,突然像打了鸡血一样,“我要养初初哥哥和宝宝,长大娶初初哥哥!”
沈雁初无奈的摇了摇头,放萧焕离开。门口给萧焕配的小书童在等着他,两个人又一起回私塾了。
他自然是不需要萧焕来养他,不过小孩儿好像对娶他养他这件事情有独钟,为了让贪玩的萧焕努力读书,沈雁初也只能这么说了。
萧焕是知道他有孕的,过几个月他也瞒不住。所以只能好好嘱咐,让他不要乱说。
沈雁初摸摸肚子,感觉教训萧焕教训累了,于是去厨房找了点东西吃,完全忘记了之前打算做什么。
时间在等待中过得极其的快,沈雁初的肚子也越来越大。等到冬日下雪的时候,他已经几乎不出门了。他的肚子实在是掩盖不住,再加上他瘦瘦巴巴的,肚子尤其的显。
因为经常下雪,萧焕的私塾也不开了。即便是开沈雁初也不送他去,家里没有人接送,他始终是不放心。毕竟萧焕才八岁,还是太小了。
他这模样实在是见不了人,所以有一次在被管理员嘲笑的时候,沈雁初用了五积分给管理员兑换了一个身体。
当时是外边下了大雪。今年的雪很厚实,沈雁初和萧焕都出不了门,所以趁把萧焕哄睡着的时候,沈雁初兑换了管理员的身体。
仿佛就是一眨眼,管理员就出现在了沈雁初面前。
管理员一直丧丧的,还是个男频写手,沈雁初一直以为管理员是个油腻大叔,或者是个肥宅,结果真身一出现,竟然是一个娃娃脸的小青年,看起来像十七八,实际已经二十七八了。
沈雁初捧着肚子绕着管理员看了一圈,很艰难的承认面前的人就是管理员。
“……原来……你是这个模样!”管理员也很惊讶他居然真的可以出来,不过他的重点完全歪了。
“你看上去……确实很想让人日你。”管理员淡定的发出评论。
沈雁初顿时有一种想让管理员死回去的冲动。
于是沈雁初大着肚子把管理员给打了一顿,管理员不敢还手,就这么生生承受下来了。
最后沈雁初一想还需要管理员作为劳动力,还是勉强把人留下了,并没有直接打死。
有了管理员帮忙之后沈雁初轻松多了,只是管理员只能白天出现,晚上不可以。幸而晚上事情不多,只有偶尔沈雁初会抽筋,慢慢熬一熬也就过去了。
就这样寒来暑往,三年时光就这样悄然过去。
沈雁初掀开屋子里厚实的门帘,让昭儿自己扶着门框走进了屋里。
还有一个月便要过年,这几日沈雁初一直带着昭儿出去采买年货,外边实在是有些冷,他怕把孩子冻坏了,所以给昭儿裹了好几层棉衣。
昭儿的生日刚好是除夕,过了今年的除夕,昭儿就满两周岁了。
“爹爹……抱。”昭儿看沈雁初站在门口发愣,黏糊糊的又走回门口,扯着沈雁初的衣裳下摆要抱抱。
昭儿的声音又软又甜,小小的一只站在脚下,一双大眼睛直勾勾的望着沈雁初,顿时沈雁初受不了这样的眼神攻击,选择弯下腰去抱昭儿。
见沈雁初弯腰抱他,昭儿露出一个小小的得逞的笑,软软的趴在沈雁初怀里不肯动了。
不知道昭儿到底随了谁,黏人得很,一眼见不到他就要哭好久。
小孩儿的身子软软的,像是一块豆腐一样,窝在他的怀里,还带着一股奶香。沈雁初把他放到床上,给他重新换了一条开裆裤。
小孩儿聪明听话得很,从婴儿时期便不哭不闹,换裤子的时候也会好好配合抬起小短腿。一边换裤子,沈雁初一边考他背诗。
“白日……”
“依山尽~”最后一个尽字语调微微有些上扬。
“黄河……”沈雁初的声音温柔而专注,他的手轻柔的脱下昭儿的小裤子。昭儿刚出生的时候,他什么都做不好,做什么都手忙脚乱,现如今也好多了。
“入海流~”语调还是上扬的。
“床前……”沈雁初故意换了一首诗。
“明月光~疑是……地上霜~”大约是嫌弃沈雁初问的慢了,小东西不自觉就背了出来。
“爹爹抱……”昭儿从床上爬起来,还是要沈雁初抱。
“爹爹叫什么?”沈雁初替昭儿把上衣拉好。
“初初~”昭儿答的很快。
“叔叔叫……”
“焕焕!”昭儿回答的很得意。
“你叫什么?”沈雁初捏了捏昭儿的小鼻子。
“昭!”这次就更得意了。
沈雁初一张开双手,昭儿就自动跑到沈雁初怀里,整个人都埋在沈雁初的怀里。“爹爹香香。”
这又软又嗲的小奶音,沈雁初顿时觉得自家儿子是全世界最聪明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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