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败家也难-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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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养尊处优的皮肤像牛乳,又白又滑,和乐连想象中的身体如出一辙,但纵哥抱在怀里有点沉,身材修长高挑,骨架也硬,不是什么令人忍不住放在怀里疼爱的身娇体软柔弱公子,反而会让乐连生出一种想把头埋在他怀里的欲望。
  他想被这只细长的手抚摸脸颊和头发,想要落在额头的亲吻,想听他语调慵懒的安抚,想按着他的腰狠狠冲撞,看这副骄傲嘲讽的面孔露出渴望自己的表情,想让他在自己面前收起爪牙,露出唯一的温柔给自己。
  乐连吹了烛,在自己的床榻和江纵之间犹豫了一会儿,悄悄爬上江纵的床榻,钻进已经捂得温热的被窝里,埋头钻进江纵臂弯里,额头抵在他胸前,鼻息间一下子充满了江纵的气息,布单的皂角香混合着江纵身上淡淡的香料气味,令人沉迷心醉。
  他会在入睡前把自己想象成江横,想象着江纵也拿着戒尺坐在身边教自己读书,想象着自己也听到了嘘寒问暖的话,想象着江纵对林家玉铺动手是为了自己。
  “纵哥……”乐连紧贴着江纵,从他身上汲取一些暖意,默默垂下眼帘,喃喃道,“既然不爱谈情说爱,与我做的这些……又算什么呢。”
  江纵不爱搂人睡觉,翻了个身,背对着乐连。
  乐连咬了咬嘴唇,蜷缩起身子,额头抵着江纵脊背,合了眼。
  “……”江纵睁开眼睛,默默躺着睡不着。
  不知道前世他沉船死了以后,乐连怎么样了。
  就算乐连对自己怀揣的不是什么旖旎心思,至少也不曾抱着你死我活的敌意吧。
  “我死了,你会难过吗。”江纵攥着自己的手腕,克制着不让自己脑海里再出现那个冷漠的背影。
  前世他努力对乐连做了那么多伤天害理的腌臜事,不过是为了克制着自己,不去拿热脸贴乐连的冷屁股而已。
  他也曾与乐连月下对酌,似是无意地问起一句:“你觉得我如何?比起……那些女人?”
  那时乐连说:“你要疯啊。”
  江纵咳了一声,干笑道:“你也不是第一日认识我。”
  乐连面无表情:“我也不是第一日觉得你要疯。”
  江纵一直以为,就算全天下的女人都死光了,乐连也不会对他有意思。
  “现在这算什么呢。”江纵侧躺着,前世针锋相对的对家蜷缩在身后抱着自己。
  他翻了个身,把比从前小了一圈的小崽子搂进怀里,拍了拍。
  乐连已睡熟了。
  “记好了,我们会走到当年那个无法转圜的地步,全是因为你。”深情是拿出来给人看的,不是拿来暗搓搓感动自己的。
  江纵低头吻怀里人低垂的眼睑:“是你的错。”
  第二日,乐连端着一碗粥进来,却见满地狼藉,衣裳扔得满地都是,本就破旧的桌椅东倒西歪,江大少爷靠在床头阴着脸生闷气,手边扔着一个小铜镜子。
  “纵哥。”乐连捡起挡在脚边的衣裳叠整齐放回床榻,端着清粥坐在床榻边,“别生气,伤痕浅,或许不会留疤痕。”
  江纵冷哼一声,把微敞的领口合上,遮住锁骨上的刀伤:“这么长一道血口子,操……这是要给我豁开啊,他个下人,他配吗。”
  “他不配。”乐连端着粥碗,舀起一勺吹凉,送到江纵唇边。
  “就白粥啊。”江纵嫌弃地接过来搅了搅,“把你那蘑菇酱给我拿来。”
  “那个太辣了,我怕你……”乐连一顿,自知失言,喃喃道,“疼。”
  江纵果然瞪了他一眼。
  乐连微微皱眉,笑了笑。
  江纵两三口喝了粥,把碗撂在手边,抬眼瞟他:“笑笑笑,高兴什么呢。”
  “没什么。”乐连从袖里拿了封手书给江纵,“今早管事的给我的,说是简老板派人送来的请帖,邀你今晚去金水城吃个饭。”
  江纵拿了手书扫了两眼,这事儿是意料之中,简老板性子耿直重义气,昨日他先是恭敬退银子,再舍命救简老板先走,初印象已经在简老板心里定了格。
  乐连心里确有高兴事儿。
  今早醒来的时候,江纵还睡着,却侧身抱着自己,一手搭在他腰窝,另一手则折回来搭在他头上,俨然疼爱保护的姿势,乐连忍不住多在江纵怀里磨蹭了一会儿,方才去灶房亲自做个早点。
  江纵又换了身青檀栀子绣纹外袍,在养蜂房周边转悠。
  乐连安静地跟在身边。
  走累了,江纵找了个岩石坐会儿,望着远处一排排的养蜂房,问乐连:“回去以后的打算,想好了吗。”
  乐连蹲了下来,捡起一撮泥土,捻了捻:“嗯。回去想求纵哥,贷给我十万两银子。”
  江纵哼笑。瞧瞧这孩子,用词谨慎又讨好,初次向他借贷无功而返,怕是有些难堪。
  江纵道:“不用求我,我是入股,到时候每年分红一个子儿都不能差我的。”
  乐连弯起眼睛:“嗯,你放心。”
  ——
  晚上两人又去了一趟金水城,带上了两罐蜂房的熟蜜和一些瑾州的土产,跟简老板吃了个饭。
  江纵有意把乐连引荐给简老板,特意把乐连带上,顺便教了他不少酒桌上的规矩。
  简老板对乐连有印象,就是他扔来的骰子打开了架在自己脖子上的刀,简老板对这少年才俊也十分欣赏。
  三人相谈甚欢,五千斤蜂蜜,两千斤上等蜂蜜以每斤五两银子成交,其余普品蜂蜜以每斤三两二百文成交。最难得的是,简老板对这两个年轻人十分认可,承包了今后蜂蜜的出路,今后生意往来也只多不少。
  蜂蜜这东西,还真不是寻常百姓家吃得起的,况且还是金水山的“天下第一蜜”。
  皇室特供给的价极高,给到了八两银子,一趟金水山跑下来,刨去包蜂房的十万两,不到两年就能回本儿,今后便是个稳定的产业了。
  两人在金水待了一个月,监工再加游玩,日子过得好生快活。
  乐连在江纵这儿学了不少做生意的本事,不由自主黏着他,平日目光全部落在江纵身上,时刻不离。
  乐连趴在桌上,拿草纸订了个账本,细细记下近来这几笔流水,手边放着跟管事儿的借的算盘,飞快拨拉算珠。
  江纵洗了个澡,敞着怀披散着长发回来,坐在桌前支着头,扫了一眼账本,随口道:“蜜卖了五万九千六百两,刨去包蜂房的银子还欠着四万四百两,以后每年再投八千两银子修缮蜂房和雇割蜜工,拨拉这么半天,整得跟多大笔银子似的。”
  乐连脸颊一红,轻声道:“我算得慢。”
  江纵想想从前,乐连打起算盘手都快出重影儿,交接粮行那会儿,整个粮行五十来个账本,短短一个上午便跟江纵交接了一遍,两人算账都快,聪明人跟聪明人办事儿就是省时省力省心。
  现在乐连还小,总得给点儿成长的时间啊。江纵走到乐连身后,俯身揽过他肩膀,边擦头发边指着几笔账给乐连讲应该怎么算。
  “来吧宝贝儿我给你拔苗助长一把。”江纵亲了亲他烫红的耳垂。
  两人默契地从来不提感情。
  他们这种关系,提感情,伤感情。


第二十二章 调查
  短短一月顷刻便过去,江纵和乐连亲自看着特供蜂蜜装车,从不让外人经手,就连装车结束后还亲自带着行珍官每桶蜂蜜都开箱查验,待到货跟行珍官上了回京城的路才放了心。
  江大少爷看似懒散不羁,却心细如发,任何人都别想在他眼皮底下做手脚。
  瑾州城外,江横带着几个小丫鬟等着江纵,时不时踮脚望望,一见马车驶来,惊喜地跑去,扶着车横梁撩开帘子,叫了声:“江纵!”
  收到江纵从金水寄来的手书,一听他哥遇上了匪盗,江横吓坏了,赶紧花大价钱请了几个武师到金水山护送江纵,还请枫叶居的明栗公子留意着消息,见江纵全须全尾儿地回来才松了口气。
  马车刚停稳,江纵慢悠悠披着薄裘下来,摸了摸江横的脑袋,嗤笑道:“臭小子,没把纵横当铺给我赔没了吧?”
  江横翻个白眼:“当铺好着呢,爹从前的两个老主顾听说当铺开张,过来看过,我招待两位叔伯在迎春楼吃了个饭,怕他们多想,是分开请的,就讲讲近况什么的,没怎么谈生意。”
  “哟,可以啊。”江纵捏捏江横的脸蛋儿,“学聪明了。谁准你叫我大名的,叫哥。”
  “哼。”江横不爱给江纵好脸色看,心里却是雀跃的,爬上马车帮江纵收拾马车里凌乱的行李,几个丫鬟叽叽喳喳地跟着,有说有笑。
  听着马车里时不时传来热闹的争吵和笑声,乐连坐在另一架马车里,默默靠着车壁。
  “江横……”乐连面无表情,看着自己掌心的纹路。
  他和江纵的缘分已经到此为止,能名正言顺陪着江纵一辈子的,终究只有他弟弟而已。
  回想这一个月无忧无虑的日子,恐怕是未来几十年里唯一甜蜜的往事。
  江乐两家又聚在迎春楼吃了个饭。
  这顿饭吃得不怎么高兴,乐家大少爷乐合更是一直冷着一张脸,看见江纵这张脸让他感到无比堵心。
  这回来的当家的是乐三爷,乐连那抛妻弃子的人渣爹。
  江纵端酒起身,含笑道:“诸位长辈,这回蜂蜜特供也算是圆满,五千斤蜂蜜顺利入宫,多谢二叔三叔倚重我相信我,给我办这趟差事,也多谢乐家几位叔伯,让乐连跟我一道儿,也帮了我不少忙。江纵敬诸位长辈一杯。”
  二叔三叔打了个哈哈:“大侄子认真起来办事还是挺牢靠的,你们也辛苦了,听说还遇上了匪盗,幸好平安无事。”
  江纵客气笑笑:“是啊,这一趟也劳心劳力,想请诸位长辈给个法子,手里积压的这五千斤蜂蜜如何出手?诸位可有门路?”
  其实剩下的五千斤蜂蜜已经全部打包给简老板,只是尚未出货,乐连一听便知江纵打的什么主意,起身敬酒,淡淡附和道:“是,蜂蜜不是寻常百姓吃得起的东西,想卖出整整五千斤存货,不知诸位有什么门路?”
  二叔眼珠一转,摸了摸下巴:“是啊……从前林家走了什么门路,把这五千斤蜂蜜给销出去?乐三爷,您知道不?”
  乐三爷捻了捻小胡子,眼也懒得睁:“林家自有京城的门路,可人家卷银子跑了,咱们也联络不上。”
  江纵笑道:“这可就棘手了,咱们两家为了包下养蜂房花了十万两银子,特供给价高,足有八两银子一斤,算来算去今年还亏损着六万两,今后每年还得有八千两银子投进去,再加上积压存货的运货钱、仓库,打点京城门路,就算年年把存货都清出去,算下来也得五六年才能回本,今后每年能得利三千来两。”
  年利三千来两在江、乐两家的长辈眼里算赔钱。
  江家三叔有些发愁:“嗨呀,可真是费力不讨好儿。”
  江纵赔了个笑:“那个,我跟小横手里余钱不多,包蜂房的银子还是从钱庄贷的,二叔三叔,您二老给我们添点儿呗。”
  二叔三叔分银子占便宜跑得快,一提起添银子贴补俩侄子,脸色顿时有点为难,开始没话找话转话头。
  江横默默听着他哥算账,心里还有点失望,本以为能赚些银子,没想到还是赔钱的生意,当初江纵就说了不想接这生意,自己还以为是他哥没眼光呢。
  乐连知道乐三爷不会管他,他大哥更不会管,也索性不开口了。
  江纵皱眉想了好一会儿,一拍桌子道:“这样吧,剩下的存货我找找京城朋友,往王爷侯爷府上送送,两家生意不好做,乐三爷,您就把乐家那边包的蜂房一块让给我吧,这样您不出了五万两吗,这回特供赚的咱们对半分,后边我每年还您两万两,算上三分利息还清为止,您看如何。”
  乐三爷倒乐得把这赔钱的生意让出去,乐家家大业大,用不着费心倒腾这费力不讨好的东西,江家这败家子没本事不说,眼光还不怎么样,想接这个盘子,那就让给他得了。
  二叔急了,按捺着焦急低声对江纵道:“都赔钱了你还往回揽,近来不景气,我跟你三叔可没什么银子能接济你们俩,可别往死败家了!”
  江纵恳切道:“那我跟小横总得过日子吧,做点小本生意,也能勉强过得去。”
  乐家大少爷乐合拿着酒杯,漫不经心一笑:“行,反正乐连也没事儿干,就劳烦江兄带着他吧,赚点零花,也免得在乐家浪费粮食。”
  乐三爷瞥了他一眼:“少在饭桌上大放厥词,好歹是你弟弟。”
  这话一出,饭桌上有些尴尬,乐连习惯了乐家人的冷嘲热讽,却不想他们在江纵面前直言不讳,他本就自卑自己出身,攥了攥酒杯,轻声起身,淡淡道:“我去催催后厨上菜。”便离了席。
  江纵啧了一声,看着乐合就不爽,也不瞧瞧自己是个什么东西,我们乐连将来是大富商,你算个狗屎。
  “行,我带着他,也顺便搭个伴儿。”江纵客气了两句,趁着长辈们喝酒,也出了雅间。
  乐连在走廊尽头的一间空房里坐着,望着窗外喝酒。
  江纵悄声进来,虚掩上门。
  “纵哥?”乐连见了他,情绪缓和了不少,垂下眼睑,“我爹我哥……就那个样,别见怪。”
  “我有什么见怪的。”江纵一屁股坐到他身边,搂上他脖颈,跷起腿,仰头干了一杯,轻轻吐出一口淡淡的酒气。
  “你放心,你哥乐合是坨屎。”江纵愤然撂下酒杯,“你今后就跟我待着,不出三年,我让乐合在你面前再抬不起头。”
  现在的乐连还是一块未经雕琢的原石,只需经过江纵的手打磨,石中美玉自然横空出世。
  毕竟前世的乐连,是江纵唯一心服口服的对手。
  “过来,你跟坨屎生什么气,老子这大一美人儿杵在你面前,怎么不多看两眼。”江纵歪着头从底下往上看乐连。
  被乐连一把抓住了手腕,按在椅上咬住了嘴唇,渐渐放得和缓温柔,与江纵的舌尖交缠。
  半晌,江纵轻喘着气,扶着抱在自己腰间的乐连,轻轻摩挲他的发丝。
  乐连紧抱着他,把脸颊埋在他胸前,微微扬起脸颊,清澈地望着江纵:
  “你也做我哥哥。”
  江纵一怔。
  乐连小声问:“江横他不喜欢你。你缺一个、喜欢你的弟弟。”
  半晌,乐连不甘心地咬了咬嘴唇:“缺吗?”
  噢,这是哪儿来的楚楚可怜的对家。
  江纵简直没法把这吃奶的小狗儿跟前世霸道冷漠的乐连当成同一个人。
  他们一定不是同一个人。
  江纵没什么底气,前世他想听乐连叫自己一声哥,费了多少工夫也没成。
  不等江纵答应,乐连双手揽着他脖颈,含住他嘴唇,江纵扶着他干练的腰腹,微仰着头和他亲昵,听着他不停地呢喃着:“哥哥。”
  一声瓷盘炸破的脆响猛然间摧毁了内室的旖旎氛围,两人皆是一僵,回头看向雕花木门。
  江横瞳孔骤缩,脸色煞白,颤颤站在门外,看着室中相拥亲吻的两个男人。
  紧接着,乐合不耐烦的声音由远及近:“江纵乐连人呢!”
  江横手忙脚乱慌忙挡住门缝,却早已来不及,乐合推门而入,一眼便看见江纵推开乐连,嘴唇微红,还沾着一丝暧昧的涎水。
  乐合彻底愣住,瞪大眼睛看着这两人。
  “你、你们——”
  不等江纵说话,乐连望着惊诧发抖的江横冷漠开口:“来得还算及时,不然你哥哥就被我……”
  “你滚——!!”江横红着眼睛跑过来,猛推了乐连一把,张开手臂挡在江纵身前,声音尖锐痛恨,“离我哥远点儿!”
  乐合更是气急败坏,拎起乐连的衣领上来就是一巴掌,乐连被打得偏过头去,嘴角渗出一缕血丝,却依旧平静道:“乐合,家丑不可外扬,你若是说出去,乐家的风评一样会败坏,还会让江乐两家交恶。”
  乐合喘着粗气,顾不得自己在外装出的风度,吼道:“回家我再收拾你!”
  江纵把挡在身前的江横扒拉到一边,分开剑拔弩张的乐家兄弟,把乐合推到一边儿,不耐烦道:“得了,什么事儿啊。”
  江横绞着衣角抽泣,跑出去替江纵拦着外边看热闹的,哽咽着驱赶:“看什么看,都走开!”
  即便江纵在花楼玩玩男孩谁也不会拿到台面上说,可若是两家少爷暧昧上,那又完全是另外一回事了。


第二十三章 梅花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江乐两家少爷在迎春楼行苟且之事被闹得沸沸扬扬,乐三爷气得脸色铁青,没脸再待下去,江家两位叔叔更是气急败坏,江横拼命拦着二叔三叔,那巴掌才没扇到江纵脸上。
  匆匆穿过沸反盈天的走廊,江纵厌烦地避开或咒骂或嘲笑的目光,独自拐进幽暗窄巷里,靠着墙歇了口气。
  他江纵,多少年不曾被指着鼻子骂得狗血淋头过了?
  似曾相识的千夫所指,让江纵稍稍清醒了些。
  前世的乐连,大概是预想到了今日的局面,才不肯接近他。不知道是为了保护自己,还是保护他人,但至少不会让江纵如此狼狈。
  时至今日,江纵不得不承认,即使是水火不容的对家,自己仍旧对乐连有种莫名的依赖,因为这人沉稳干练,无论何时,不会让他受伤,也不会放任他受委屈。
  江纵习惯了乐连在身边时的场面。
  他与乐连,像藤蔓缢树,他攀附着乐连,即便那棵巨树时不时同他争夺阳光雨水,稳健的枝杈却仍旧庇护着他;时过境迁,这辈子,乐连还是株幼嫩的芽儿,要江纵趴在泥泞里撑伞为他挡着风雨,两不相欠。
  前世死得太早,不知后来发生了什么。
  他与乐连,真算得上是死生不复相见。
  “纵哥!”
  江纵回过头,乐连站在巷口喘着气扶着墙,月光昏暗,脸颊上还留着红肿的巴掌印。
  少年眼神惶恐,朝前走了两步便不敢再近,微喘着气惭愧道:“纵哥……是我连累你。”
  江纵从不觉得这是什么值得花费心思亲自对自己道个歉的大事,转过身,漫不经心笑道:“宝贝儿,天下这么多人,随意把哪个拎到大街上扒干净,刨根问底儿地查他,总会有或大或小的污点,可他们就是能理直气壮居高临下指责别人的瑕疵。”
  “只有你权势滔天,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才能堵上他们的嘴。旁人的眼光是最无用的东西,届时即便他们敢怒不敢言,赢家也是你,银子是你的,名利是你的,权势也是你的,你想要什么,就能得到什么。”
  “输家之所以永远是输家,不过是因为自己没本事,只会准备二斤唾沫星子,开始唾骂下一个倒霉的赢家罢了。你怕什么?跟着我,三年之内我让你身价翻千百番。”
  江纵朝他伸出手:“过来,到我这儿来。”
  乐连没挪脚步,轻声道:“我离你……远一点。等我有了银子名利和权势,我回来找你。”
  江纵脸色渐冷,抬眼问:“你说什么。”
  乐连回答:“我走。”
  其实金水山这一个月教给他的东西已经足够,乐连的天赋根本不在江纵之下,若再不放手,他反而会变得平庸。
  江纵沉默半晌,蓦然冷笑一声,朝他抬起手,指尖挂着那枚蓝宝石耳环,转了转,扔还给乐连:“那就带着它滚。”
  乐连上前跑了两步,把尚且温热的耳环接下来,紧紧攥在手心,贴到心前,剧烈跳动的心脏让他口干舌燥,双腿僵硬得几乎没了知觉,双手在颤抖。
  他看见月光下的美人转身留他一个背影,刹那间,无数零碎记忆涌上心头。
  乐连朝他低吼,用还余留一丝稚嫩的嗓音固执地喊道:
  “纵哥!我喜欢你十三年!”
  周身的空气突然凝固,一股热血由脚底涌上江纵头顶。
  勇敢的小狗儿抬起眼睛,水汽朦胧地看着江纵,眼底如深渊,无尽渴望祈求。
  这一眼仿佛透过十年时光,将前世言不由衷的爱意一股脑浸润到江纵枯涸的心中。
  如果当年乐连眼中有如今十分之一的热烈,江纵可以不在乎世人辱骂抱住那个冷漠的男人,与他唇舌交织,给他听自己心脏飞快跳动,告诉他:老子看上你了。
  何事情仇,纠葛两世,不过一眼失足成千古,沉醉彷徨两不知。
  江纵沉默了一会儿,再抬头,乐连已不见了。
  他张了张嘴,又发不出什么挽留的声音。
  “只是一小孩儿。”江纵心想。
  一与自己扯上断袖的干系,就恨不得立刻远走高飞与他断绝来往,这副出尘避世的嘴脸和前世一模一样。
  同样的伤何必受他两次。
  ——
  回了江家大院,二叔三叔自然是没有好脸色给江纵,甩下跟乐家签的契纸,没好气地撂下一句:“你自己揽的蜂蜜生意你自己兜着,别让我跟你三叔给你擦屁股。”便气急败坏地走了。
  江纵坐在大堂里喝茶,堂中空无一人,连最得宠的小丫鬟骨朵儿都被赶了出去,丫鬟小厮们都不敢来触江纵的霉头,一见江横回来,纷纷求小少爷去劝劝。
  江横更是焦头烂额,这事儿一出,江纵简直是声名狼藉,本就风评奇差,这些日子刚刚有些起色,一下子又跌回谷底了,对当铺的生意想必也有影响。
  他气冲冲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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