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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古代之我娶了个丑哥儿-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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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家中,把孩子从老两口那里抱了回来,现在基本是白天沈父跟何氏带着,晚上就抱回给他们带。
江柳白天也要去店里,他有一个专门的办公兼休息室,他已经正式升级为沈家的专属会计。
有时沈长君来办公室找江柳,还会打趣的喊声“江会计”之后才说正事。
江柳也因此变得自信起来。
两人是洗过澡之后才来接的,火锅的味道可不能呛着孩子。
小宝宝们看到自己的父亲和母父回来了都高兴的伸着两个胳膊要抱抱。
天没见到自己的双亲了都想念的很,宝宝都如此,更何况是两个大人。
两人分别抱起两个宝宝,好一顿亲香。
回到自己的屋子,把两个孩子放到了床中间。
沈长君和江柳还是在床的外侧,孩子们现在正是好动的时候,而且也是最需要父母陪伴的阶段。
父,父这是两个宝宝最先学会的话。
这也是沈长君最得意之处,因为孩子最先会叫的是父亲
他对着两个宝宝每人给了一口,宝宝们身上带着奶香,好闻极了。
他们现在已经可以吃米糊,面条,鸡蛋等一些辅食了,但是沈长君还是坚持让他们适量的喝一些羊奶,毕竟喝奶是有好处的。
宝宝们现在已经开始学习走路了。
沈丰梧被沈长君扶着站到了床上,他小手推着他的大手,意思再明显不过。
沈长君将手松开却并没有收回,而是护在宝宝的身体两侧。
沈丰梧颤颤巍巍的,一步,两步,然后露出小米牙,笑看着沈长君,这是等着父父夸他呢!
沈长君哪有不明白的,道:“哎呦,这厉害的小小子是谁家的呀,是不是小沈家的小丰梧呀!”
沈丰梧的一张小嘴咧的大大的。
“嗯”沈丰梧嗯了一声,之后更勇敢了,小短腿又往前迈了两步,然后停下,又抬头看着沈长君。
沈长君继续夸道:“小丰梧,你真棒,你是最棒的。”
沈丰梧笑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缝。
父子这边正其乐融融的互动呢,沈韵不干了,咋一直喊哥哥的名字不喊我呢。
他蹭蹭蹭的爬到父亲跟哥哥的中间,抓着沈长君伸展的胳膊,一下子也站了起来。
然后原地晃了两下,又一屁股坐下了。
把沈长君逗的哈哈大笑。
他把两个宝贝都抱在怀里各亲了一口。
身的疲惫因为两个小家伙的陪伴而削减不少。
父子四人玩了一会,宝宝们就困了,哄睡了他们,江柳在得到一记晚安吻后,两人也睡下。
转眼八月初九,乡试的第一天
乡试一共考三场,分别在八月初九,八月十二,八月十五三天举行。
第一场考的是《四书》义、经义,第二场考试论、判、诏、诰、章表,第三场考试经史、策论。
考生进入考场时,搜查的比以往更加严格了。
黎明时分进场,黄昏时分交卷,若到了时辰还未交卷,则给3支蜡烛,以蜡烛燃尽为限。
全部考完后,评卷期限是十天。
这三场以首场最为重要。
为什么说首场最重要呢,因为如果你在第一场所写的《四书》经义得到考官的赏识,那么你就可以中试。
乡试取中者就是举人老爷了。
榜首称”解元”,第二名称“亚元”,第三、四、五名称“经魁”,第六名称“亚魁”,其余皆称为文魁。
考中举人者方才可以参加会试,而且无论你会试中不中,都具备了做官的资格。
所以说,若是想改换门庭,是必须中举后才可以。
普通人见了你,都得尊称你一声“老爷”,就算你不做官,回到地方上,也会受到地方上的敬重。
沈长君结合着原主的记忆,再加上前些时候一直在书院里上学,两者相结合虽考不出前几名,但是考个中游还是不成问题的。
这三场考完,沈长君是身心俱疲,他决定到此为止了,再也不考了,举人已经够了。
他并不想混官场,参加科举,一是为了完成原主的梦,为了回报家人的付出,二则是可以见官不跪,不用交税,而且无论做什么事,有个举人的身份也方便一些。
但也仅止于此了。
做好决定之后,他就跟家人开诚布公的说了,不管这次中不中举,他都不再参加科举了。
沈父跟何氏一听,互看了一眼,但也没有说什么,儿子一项是有主意的,如今管咋说还是个县男爵呢,不想考就不考吧。
见二老点头同意了,沈长君长长的舒了口气。
十天后发榜,毫无意外,沈长君中举了。
沈父跟何氏也舒了口气
日子如流水般划过,沈丰梧跟沈韵如今走路已经走的很稳,说话也能多说几个字了。
这一天,是中秋节,沈长君和江柳带着宝宝到街市上逛街。
正走着路呢,被人拽住了。
“小伙子,算不算命,我观你面相很是奇特,能不能给老夫解解惑啊。”
沈长君突然被人拽住,皱起了眉头,转头看向那个拦他去路的人。
咦?这人怎么看着这么眼熟,仔细想了想,这不是那个脑子有病的老大夫吗?
那老头头一歪,看到了沈长君的两个儿子。
“哎呦,不得了哦,这两个娃娃可不得了,大的文曲星转世,一笔判生,一笔判死,小的人之下,万人之上,可真是了不得,了不得呦。
沈长君听他这么说非但没高兴,还带出了火气,一笔判生一笔判死那不是判官吗,判官是什么,那是阎王殿里的。
“好你个老不休,你竟敢咒我儿子,上次还是个大夫,今日就成了算命的了。”
沈长君来到大晋朝后第一次发了火,他把怀里的宝宝塞到江柳怀里,然后揪住老头的衣领大声道:“死老头,你竟敢咒我儿子早死,我今天就让你知道知道,谁先死。”
于是就一拳一拳的朝着老头砸了过去,那老头没想到沈长君会突然动手。
他边躲边道:“哎呦,你怎么一言不合就动手啊,别打,别打了。”
沈丰梧和沈韵看到自己的父亲和别人打架都吓哭了起来,嘴里喊着“父父,不不。”
江柳也在一边急得不行,可他抱着两个孩子实在帮不上忙。
老头抱头鼠窜,可也不知道是怎么的,沈长君只在最初的时候,拳头砸在了实处,其他时候都被老头给躲过去了。
那老头躲着躲着竟然跑没影子了,沈长君也没追。
他回到了江柳旁边。
两个孩子还在哭着,撕心裂肺的,沈长君也后悔了,刚才不应该那么冲动的,看把宝宝吓得。
他连忙哄了起来,”宝宝不哭了啊,爹爹刚才是跟那老爷爷闹着玩呢,不哭了,啊。”
沈丰梧抽泣的道:“爷,坏。”
沈韵也抽泣的道:“坏,坏。”
沈长君乐了,真不愧是自己儿子,就是向着自己。
人亲一口,总算气消了。
再说那个被打的老头,不是邢飞又是谁。
他闷闷不乐的往客栈走去,回到客房,闷声坐在椅子上,委屈极了。
他不知道为什么说实话会被打,虽然那拳头打在他身上不痛不痒,可他是去交朋友的呀。
结果朋友没交成,还挨一顿打,他想不通,这到底为什么呀。
刑烈回来的时候就看到自己的师父一会儿皱眉,一会儿叹气的,让他不明所以。
师傅,你怎么了,早上还高高兴兴的,怎么我一回来你就愁眉不展了?
邢飞也没瞒着,把今天交朋友的事跟徒弟说了。
刑烈听完哈哈大笑。
他这个师父哪懂这些人情世故。
他师父在南天大国是有名的术相大师兼妙手回春,别人都是主动找他做朋友,谁不得求着他,哄着他。
那小子居然不领情不说,还把他师父打一顿,真是不知好歹。
不过,刑烈也看出来了,他师父是真“看上”那小子了,不然以他师父的武功,那小子能讨得了好?
第104章 四皇子大婚
沈长君带着江柳和孩子们回了家,准备做月饼吃,江柳如今跟沈长君在一起久了,会做的东西也多了,所以跟着他一起忙活了起来。
朱玄耀却是意料之外的在晩饭前跑了过来,难道皇家不过中秋节吗?
他之所以跑来是因为沈长君前些时候说,中秋节会做一种特殊的月饼,他一直惦记着呢!
所以就跑过来了,而且还带来了一个重磅消息,那就是他的四哥朱玄烨要大婚了。
四皇子刚刚分府就要大婚,这消息实在是太突然了,之前一点征兆都没有啊。
朱玄耀并没有留下来吃晚饭,皇宫的确也是要过节的,今晚有家宴,不过临走时,却是把第一锅做好的月饼带走了。
深夜,月色撩人,四皇子府。
“听说你要成亲了。”说话之人不是邢烈又是谁,他此刻正将朱玄烨双手高举压在墙上,逼问道。
“放手。”
他凑近了对方,朱玄烨偏过头去,两唇相擦,朱玄烨身体一僵。
“怎么,都要成亲了,还想着勾引我?“邢烈故意这样说道。
“你我都是男子,何故说出这样的话。”
“都是男子又如何,我偏偏对你动了心,你难道不应该负责。“”
“你休要无理取闹。”
“为什么突然成亲,你喜欢她吗?”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我身为皇子,到了年纪自是要成亲的。”
“那你可以娶我。”
“荒谬,你是男子,我如何能够娶你。”
“总之,我不许你娶她,不,你谁都不许娶。”说完之后双唇变压了上去。
“放,肆”
刑烈哪里肯给他机会反抗,片刻后,朱玄烨嘴唇红肿,眼底的冰寒一闪而过。
刑烈吻着对方的嘴唇,哀求道:“玄烨,不娶妻,好不好。”
朱玄烨却是咬紧了牙关,连话都不想与他多说了。
刑烈心痛难当,将朱玄烨的领口拉开,对准肩膀就咬了下去,直到尝到了血腥味才住嘴。
抬起头,他对朱玄烨道:“既然你想娶,那就娶吧,但是我告诉你,总有一天,你会完完全全的,只属于我。”
说完便将朱玄烨的领口重新整理好,然后消失在了原地。
朱玄烨靠在墙上,半天都没有动,似是在筹谋着什么。
最近几日,沈长君明显感觉到街道上巡逻的人数增加了,皇子大婚,全城戒严。
四皇子要娶的是礼部侍郎的嫡女,何静怡。
何静怡是何靖远的姐姐。
何靖远跟朱玄耀是朋友,朱玄烨又是朱玄耀的哥哥,所以何静怡自然是认识朱玄烨的,小的时候也在一起玩过。
何静怡从小就特别崇拜朱玄烨,小的时候他们在一起玩,无论做什么,朱玄烨都是最厉害的那一个。
所以小小的何静怡心中就有了一个心愿,希望长大能够嫁给他,如今愿望实现了。
她觉得自己是天底下最幸福的女子。
何静怡穿上凤冠霞帔,等着自己的心上人来接自己。
一个是皇上的儿子,一个是礼部侍郎的嫡女,这二位成亲,排场能小的了吗,不说十里红妆那也差不了多少。
大皇子府
大皇子朱玄烁乃皇后所出,是嫡出不说,又是长子,是最有希望当上太子的。
只是皇子们如今大多都已成年,皇上却迟迟不肯立太子,有很多老臣猜测,这太子之位可能另有他人,而且大晋朝立太子并没有嫡庶长幼之分。
有一部分人对大皇子很是支持,而且早就听闻,大皇子私下与某些大臣也有暗中的往来。
这使得皇上对朱玄烁这个儿子心生不满,也多了几分忌惮。
皇后的母家这些年也渐渐的开始不得重用。
这使得皇后是又急又恨。
大皇子已成婚多年,他娶的是御史之女,可没人知道,他心里一直住着个白月光,那便是何静怡。
还记得那一年大年初一,文武百官都来参加皇宫举办的家宴,5岁的何静怡和3岁的何靖远也来了。
小小的何静怡安安静静的可爱极了,她坐在一旁安安静静的看着自己的弟弟跟老四老五老六老七玩捉迷藏。
不小心何靖远摔倒了,她连忙跑过去,掏出怀里的手帕,温柔的轻拭着对方的小手。
他觉得那时的何静怡可真美。
于是他走了过去,对方也看见了他,本以为她不会理自己,没想到她竟甜甜的喊了一声“大哥哥。”
从那以后,他就想法设法的接近她,可她始终把他当成大哥哥。
直到他到了娶妻的年纪,他跟母后说想娶她,可母后却为他娶了御史的女儿。
从那夭起,他就知道了,此生怕是与何静怡无缘了,所以他把对她的感情埋藏在心里,只要不听,不看,也就不难受了。
可是如今,他居然嫁给了自己的四弟,也就是说,每次家宴都要看着她依偎在别人的怀里,他怎么接受。
他简直愤怒到了极点。
“主子,喜宴的时辰快到了,您准备好了吗?”门外的小斯提醒到。
嗯他停下思绪。
既然你们不让我好过,那么大家都别想好过。
他攥紧拳头,甩袖走了出去。
今天独家食肆迎来了一位奇怪的客人,他包下一间包间,却并没有急着点菜,而是趴在窗口,好像在等着什么。
过了好一会儿,从远处走过来一队仪仗,队伍当中有一人骑着高头大马,穿着礼服,俊逸非凡,这使得原本趴在窗口的人立刻坐直了身体,一双眼睛紧紧的盯着他。
他目不转睛的看着下面的人,那人似是感应到了,抬起头,精准无比的与他四目相对。
古井无波的眸子似是有什么划过,太快,让人觉得仿佛并无不同。
也只是一瞬,那人便收回了视线,在他的窗下经过,然后越走越远。
刑烈的视线久久没有收回,爱人结婚了,新郎不是我。
呵,他自嘲般的一笑,眼圈渐渐发红
朱玄烨,你有你的宏图霸业,好,我成全你,但我只纵着你这一回,我会让你知道,这辈子除了我,谁都给不了你幸福。
“小二,“刑烈大喊一声
“来了,客官,现在开始点菜吗?”
“对,把你们店里的东西一样上一份,再来壶好酒。”
“好嘞,客官,马上就来。”
小二出去准备去了。
刑烈又开始失神,他专注的盯着某一处,不知道在想着什么。
年关将近,大晋朝迎来了一件大事,胡蛮族与匈奴族要来我朝纳贡了。
每年的年根底,胡蛮族与匈奴族便会前来我朝,朝见天子,并奉上各族的土产方物。
今年也不例外。
离着百年条约将近,胡蛮族与匈奴族已经修身养息了许久,是否能继续签订条约,却引来各方的猜测。
这一日,有两对人马朝着皇城驶进。
他们穿着奇装异服,马车上驮着许多大大小小的木头箱子。
车队中还有几顶小娇,也不知道里面坐着什么人。
一群人浩浩荡荡,拿着通关的文牒,就来到了皇城脚下。
由着皇家派人来给他们安排住处,再由皇上定夺觐见的时间,方可入朝觐见。
三日后,这些人被邀请入宫,两个部落的使者并不是第一次来了,所以自是熟悉的很。
使者来大晋朝纳贡分为两个环节,白天是由使者带着两三个随从在朝堂上觐献这次带来的最珍贵的礼物,并传达部落首领的问候及归顺之意。
晚上则举行宴会,款待远方的来客,两方都会准备些节目助兴,而胡蛮族与匈奴族也会将带来的美人,谨献给皇上,待宴会结束后,皇上或自留下,或赏给大臣,总之,这些美人是再也回不去故土了。
胡蛮族和匈奴族的使者和随从单膝跪地向大晋朝的天子行跪拜礼。
胡蛮族部落使者塔帕尔随侍从拜见陛下。
匈奴族部落使者尤诺恩随侍从拜见陛下。
“平身。”
几人站起。
塔帕尔道:“陛下,我胡蛮族的首领大人对于不能亲自前来大晋朝觐见陛下感到非常的抱歉和深深的遗憾,为了表达首领大人对陛下的歉意,特让小臣将胡蛮族最珍贵的宝贝带来觐献给陛下。“”
他给身后的侍从使了个眼色,那侍从立刻会意,他双手举起,将手里的锦盒举到了塔帕尔的胸前
塔帕尔从他的手里将锦盒拿了过来,慢条斯理的将盒子打开。
朝堂上的百官都好奇的望了过来,紧盯着盒子不放。
塔帕尔也没有让众人等的太久,他打开盒子后露出了里面的宝贝。
这是一块上好的翡翠,有五种颜色,这五种颜色为,红,绿,白,黄,紫,分别代表,福,禄,寿,财,喜,被称作五福临门
要找到一块同时拥有这五种颜色的翡翠是极其不容易的,可以说万中不存一,这一块翡翠有如成人巴掌大小,便更见其珍贵了。
皇帝见了这翡翠满意的点了点头,道:“赏。”
接下来就是匈奴族的使者了。
匈奴族带来的盒子要比胡蛮族的稍大一些。
尤诺恩将盒子打开,露出了里面的东西。
这是一套透明的高脚杯,没有气泡,是真正的透明的玻璃杯。
自从沈长君制作岀琉璃杯以后,朱玄烨就送过一套给他的父皇。
但像这种完全无色透明的却是连见都没有见过的。
若是沈长君在此,一定会大吃一惊,没想到这里还真的有玻璃杯,还是这种形状的玻璃杯怎么可能。
皇帝看到这样一套杯子也满意的很,他笑着点点头,同样的说了一句:“赏。”
两位使者献过了礼,就带着侍从退下了。
朝堂上的文武百官都对皇上新得到的两样宝贝表示祝贺
第105章 阿木郎的离开
福盈县一个村庄内。
“少主,首领大人有令,让您跟我们回去。”说话这人穿着奇装异服,单膝跪地,对着一位少年说道,他所用的语言分明不是大晋朝的。
那位少年身姿挺拔,丰神俊朗,但此时的脸上却是眉头紧锁,显然是听到这话后心情不好。
而周围还围着一群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在叫喊着:咩~咩
这少年也不是别人,正是阿木郎。
阿木郎沉默片刻后,沉声道:“我知道了,你先走吧,我过几天与你们汇合。”
阿木郎回到屋子里,对着吴老爹道:“吴大叔,我去接吴凡了。”
“唉,好,去吧。“吴老爹整理着东西,头也没抬的回道。
阿木郎来到羊倌馆,吴凡跟伙计已经将店里的东西收拾妥当。
快过年了,天气愈发的寒冷,阿木郎看着吴凡刚从铺子里走出来就被冻的缩了缩脖子,便亳不犹豫的拉着他去往附近较大的成衣店。
吴凡被阿木郎突如其来的举动吓了一跳,待进到成衣店以后才回过神来。
阿木郎看见店里有一件紫貂披风,他随手拿了起来,往吴凡身上一罩,将领口处打上结。
掌柜的忙道:“这紫貂披风可是昨天新到的,客官您要是中意,就给500两银子即可。”
阿木郎也没有废话,掏出500两银子,放到了柜台上。
“我,我不要。”此时吴凡也反应了过来,500两银子,这也太贵了,他哪穿过这么奢侈的东西,连忙要解下来还给店里的掌柜。
阿木郎按住吴凡的手,顺势拉上,将吴凡拽走了。
“唉,唉,郎哥,我不要,你走慢点。“阿木郎的步子很大,吴凡被他拉拽着,哪里跟的上他的步伐,所以只能小跑起来。
正说着话的功夫就已经走出去老远,吴凡知道退货无望,也不挣扎了,便乖乖的跟着对方朝家的方向走去,披着披风不但使得身体暖洋洋的,就连他的內心也是如此。
两个人走了一阵后,吴凡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己的手竟然在对方的大手里被握着,他顺着对方的手臂往上看去,看到阿木郎英俊的侧脸,心脏跳动的频率不由控制的开始加速,咚咚咚咚,震得他的耳朵嗡嗡作响,吴凡想,为什么心会突然跳的这么快,莫不是,我喜欢他。
吴凡这边正苦恼的想着,阿木郎此时的内心也不平静。
阿木郎不禁回忆起在胡蛮族部落的时候,那年他刚满10岁,听说他们部落的使者塔帕尔要去大晋朝,为大晋朝的天子献礼,他好奇急了,于是请求他的父亲,让塔帕尔带上他一起去。
他的父亲阿可汘对他特别的宠爱,但却禁止他离开胡蛮族部落,因为据他父亲所说,他小的时候曾经被人抱走了,后来才被找了回来。
可他根本就不记得有过此事,父亲说是因为他被抱回来的途中发起了高烧,才导致有一部分的记忆缺失了。
自那以后,他的父亲就明令禁止再不许他离开胡蛮族部落半步。
他那个时候个子矮,明明已经十岁,却看起来只有五六岁的样子,父亲说是因为他被抱走的这段时间遭了大罪,才导致他长的比别人慢一些,慢慢调养就会好。
他非常想去,所以他想到了一个办法。
由于他的个子不高,所以他偷偷的钻进摆满箱子的马车上,找个缝隙处躲了起来,就这样随着塔帕尔的队伍离开了。
中途他实在饿的发慌,就在他们露营的时候偷偷溜下马车找吃的,可他走着走着又迷了路。
好不容易找了回去,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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