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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剪秋-酱咸菜-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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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炸!”
“……”
牛皮大帐内,一伙人正在兴致勃勃地围着一张小圆桌打扑克牌。
他们手里拿着用硬纸板制的纸牌。由于纸牌太过简陋粗糙,显得手小不够用,纸牌不时地从手中滑落,造成了有人一边打牌,一边弯腰去捡,顺便用贼眼偷看的有趣模样。
叶剪秋很兴奋,看着几个披头散发的牌友贴的满脸纸条非常得意,通杀你们这群菜鸟!
他索性站起身来,一条腿蹬在板凳上,将厚厚的扑克片在手里拢成一叠,支着下巴冷静地看着牌面上的局势。等轮到他发牌时才“唰”地一声将手里的牌呈扇子形打开,不加思考的揪出几张潇洒的往桌上用力一甩,又“唰”的一声重新归拢。
他洗牌时更帅,厚厚的纸牌在他手里异常听话,一堆牌均匀分两份,两打牌同时掀开,哗啦哗啦交叉在一起,然后利索的又合拢,啪啪的又重新洗成两打,眼花缭乱的如同狂翻树叶。
每个动作既过瘾又解恨,连洗个牌都是一种风景!
一轮结束,对面的几个牌友自觉的往脸上糊纸条。
“老木,该你刷锅了!”叶剪秋推了推身边的一位壮汉,那位脸快糊严的汉子黑着脸恼恨的大力一拍,桌子中间立现一大坑。
叶剪秋心疼的看着厚厚的黄梨木桌面上如月球表面的坑洼,不禁咧咧嘴,小声道:“黑……”
“别叫,我洗就是!”
那位姓木的大汉开始笨拙的洗牌。
看来那位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黑鹰很管用啊!朝歌临走时交待他,有事就喊黑鹰,无论多小的声音它都能听到……超声波嘛?
管它呢,反正这个世界已经严重颠覆他多年的唯物科学,有什么更好玩的尽管放马过来!
叶剪秋玩的很开心,这些囚犯牌友们虽然看起来不像善类,但是时间长了,发现他们其实很好相处,并没有外表那样可怕,还是纸老虎居多。
他们显然也有会功夫的,有的看起来功夫还不低,武侠小说上不是常说,双目炯炯发亮,太阳穴高鼓才是高手么,那这位正在“刷锅”木仁兄就是!
叶剪秋觉得很爽,每次和他们打牌都觉得如同一场杀气腾腾的华山论剑!
真想来根烟哪,夹在耳朵上一支,叼在嘴巴里一支,眯着眼睛杀丫的!最好是喝点小酒,骂点脏话什么的,嘿嘿!仿佛时光穿梭,曾经在大学时代和同学们在宿舍乌烟瘴气打牌的场景又出现了。
坐在下手的曹五用手撩开挡住视线的纸条,不禁暗暗惊叹。
小厨子耍起来帅来真要人命啊!
曹五心思完全不在牌上,他终于有机会可以放心大胆的欣赏小厨子了。
只见小厨子一头浓密的长发用一根普通的枣木簪子随意挽起,小脸干净清爽,额头饱满光洁,眉毛长长,眼睛润润,嘴唇淡淡,连一双小耳朵也洁白如玉垂,耳侧的几络黑发没有簪好,软软的垂落下来,秀气的如同一朵素净的白兰花。
他上身穿着一件靛蓝底白花冰纹小圆领的蜡染长袖衫,蓝底蓝的深沉,白色白的纯粹,这件古怪样式的衣服他穿上又合适又好看。还有下面穿的素麻色的长裤,由于一条腿前弓蹬着板凳,裤子将他的小屁股兜的浑圆挺翘,小厨子呀,裤子太紧了,不过真好看!
枣木簪子太普通了,回头给小厨子买个好的,金银配他太俗,玉簪最合适,对!清透的碧玉簪一根,足以衬托他清丽出尘。
自从学会打牌,曹五就没赢过。
短短的时间内,农场的工作已经告一段落,累的要死的农场员工们终于“偷得浮生半日闲”。
这个农场自从播种完毕后就完全封闭起来,四周不仅用高大的遮阳网围起,还种上了一排排的果树。由于修改了河道,流沙河围着农场边缘静静流淌,这里不用一兵一卒看守,凶猛的黑虎鱼就是最佳的守护者。不对,最佳的守护者的奖状应该颁发给神出鬼没的黑鹰,虽然人们极少见它真身,但是黑暗中那红亮的眼睛总是一闪而过,宛如黑夜中的浪荡游神。
这里阳光充足,庄稼常见的病虫害和细菌性病害很少,这倒让人很省心。
农场守着那唯一的心脏供水之源——流沙河。但是河水微含盐分,浇地还是可以用的,饮用的话还得多次过滤加工。大水漫灌式浇田容易造成土地干硬板结,所以,选用了最适合当地的管式滴灌。
现在农场里铺满了粗细不一的管子,这些管子是找手艺绝佳的老工匠制成的,不仅厚实坚硬,而且不易破损。管子就像血管一样延伸到土地的每个角落,每棵树,每株苗,每朵花都有专属于它的滴水孔。
粗一些的埋入地下慢慢渗水,细一些的露出表面渐渐滴漏,水滴缓慢而均匀地渗入植物根部。不仅降温,而且保湿,土地会一直很松软。
农田周围撑起了很多网眼密集的白色大网,这种网子选用结实坚韧而又光滑的白麻草织成。
浓雾穿过大网时,水珠就会附着在网上,积少成多,慢慢集聚成一股股细细的水流,沿着特制的管道流到储存用的水箱中。用这种办法收集起来的水比流沙河的水更要纯净,可供人放心饮用,也可以用于农业灌溉。白色的网子不仅能反光遮阴,还有一定的保湿功能,在烈日下,也可以减少植物水分的蒸腾。很多果树也被网子精心地“保护”起来,看护着树上已经开始快要成熟的果实。
管子的灵感来自于沙漠中的农业奇迹之国——以色列。
而这个网子的方法的灵感来自于天涯之国——智利。
这两个国家都是缺水的国家,尤其是以色列,不仅创造了农业上惊人的奇迹,而且还被誉为欧洲厨房。在这个极度缺水,三分之二都是沙漠的国家,不仅满眼绿色,满地鲜花,而且还有农田,森林,即使沙漠腹地也有绿洲。
而智利北部的阿塔卡马沙漠被认为是世界上最干旱的沙漠,那是一片可以与火星相媲美的土地,那里的很多气象站从来没有过降雨记录。但是在这里生活的居民勤劳勇敢,用智慧的方法使自己的农田重焕生机。
农场外围有一处专门跑马的缺口,从那里放马出去,是一望无际的青青草原。朝歌很喜欢,每天在那里马放南山,当牧童去了。
而现在农场留下来的,全是重犯死囚。
虽然农场的秘密他们全都知晓,但没有关系,反正他们早晚都要死。
王老汉一家子全都在农场外围盖房子去了,眼看丰收在即,得抓紧时间建自己的商铺,安排军属们上班当营业员挣钱!
叶剪秋虽然很忙,但还是抽空和李氏专门去了玉谷县把静石先“哄”回家。
这静石先生,真是越老越像小孩儿。由于年迈,身体又欠佳,私塾学堂都不愿请他教书,清高的他又没有脸回去,只好在街头摆了个代写书信的小摊子。
当叶剪秋和李氏打听了很多地方后,终于见到了在街头市井,人来人往中仍保持儒雅风骨的静石先生。
养性终朝端然坐,免教人失俺风魔。
虽然他落笔成香,下笔皆叹,但是终为斗米折腰。看到他打发走一位客人后,小心地收起几个铜板又将晕晕欲睡时,旁边打烧饼的小贩担心地不停扭头看他,忙碌中还不时上前推一把,既怕小偷到访,又担心流失客人,真是让这位好心的小贩操碎了心。
当叶剪秋和李氏走到静石先生身边时,看到他那被小贩常推的肩膀已经被沾的油腻腻的。
感觉到有客人光顾,静石先生睁开迷糊的双眼茫然道:“请问是写信,写贴,写联,还是写契啊?”
静石先生的生意还是很好的,回头客也多,没想到秀才下海更胜一筹。
李氏终于忍不住捂脸呜呜痛哭。
静石先生仍捋着胡须感叹:“心若不动,风又奈何?你若不伤,岁月无恙。”
李氏又气又怨:“斗米尺布,岁月风雨!体已相怜,相守终老!”
简直让人啼笑皆非的一对儿啊!
千哄万哄,这个倔强老头才算跟着他们回到了青阳镇。
回到青阳镇后,叶剪秋第一时间提只大金枕头榴莲去找了许大夫。
许大夫已经在医馆提前恭候了,看到榴莲喜出望外,不怕扎的抱在怀里闻来闻去,并美滋滋地道:“小秋,说吧,哪个病人?”
“叶静石。”
榴莲这种水果真是奇怪,喜欢的爱到要命,不喜欢的恨的要死——总之,是个让人死去活来的东西。
没想到他回到农场后,这个曹五,竟然不怕死的跟来了。
见他气喘吁吁的扛着一大包东西站在自己面前,叶剪秋简直摸不到头脑。
曹五二话没说,打开巨大的袋子往外掏东西,牛角,羊角,皮狙角,各种稀奇古怪的兽角头骨……
虽然开始有些毛骨悚然,但是叶剪秋还是被深深吸引住了,尤其是当曹五掏出一个完整的皮狙兽头骨时,叶剪秋惊呆了!
那是一幅罕见的拥有一双如同珊瑚般长角的头骨,雪白坚硬的颅骨,棕红色造型奇特的长角,沉默无言中有种岁月沧桑和古朴力量之美,尘沙下不知道掩埋了多少光阴,完整的连牙齿也无一缺少!
叶剪秋啧啧称奇,不禁小心翼翼的捧在手心里欣赏。
“下面交叉放上刀剑,挂在书房内更好看!”
曹五开心极了,都说外番客喜欢摆着玩,没想到小厨子更喜欢!
“真美!从哪里找到的?”
曹五不好意思的挠头:“怪胎罢了!从沙坑里刨的。”
看着曹五不时地心虚瞟向朝歌,叶剪秋恍然大悟,哦,原来是为朝歌这个大美人来的!他不禁暗笑,朝歌可是荒漠中的霸王花,只怕吃不到嘴里还会扎一嘴的刺!
但是看在这美丽绝伦的工艺品份上,叶剪秋还是大方地道:“放心,我会给你创造机会的!”
农场生活枯燥,看着你追我跑,你伤我喜的爱情游戏也不错,全当捧着爆米花看免费电影了,反正朝歌也不会吃亏,挨揍的肯定是曹五。
一听此言,曹五激动的双眼含泪,他有些哽咽地道:“小厨子,不管你是神仙还是妖怪,我都愿意和你……”
“交朋友!”
叶剪秋很开心,看来那次打架曹五是看出端倪了,不过这么长时间人家也没有再找过麻烦,人还是很不错的。
李氏一再交待他多交朋友,他不仅交到了很多囚犯朋友一起愉快的玩耍,而且终于有个土豪也主动前来报到了,虽然曹五是借花献佛。
脑回路完全不在一起的两个人都很满意,只有无辜的朝歌打了个大喷嚏!
☆、七十八
一辆威风凛凛的大马车出现在路上,赶车的汉子轻松地甩着皮鞭,嘴里吆喝着将鞭子轻轻打在那头神气活现的大马身上。
懂行的人一眼就能看出来,这拉车的马可是匹好马,体型健硕,体毛为棕黄色,向腹部渐渐变为黄白色,腰背中央有一条黑褐色的脊中线。马身呈暗棕色,遍体长毛,跑起来四蹄生风,一看就是匹耐力强的好马!
板车也是辆极好的板车,木料崭新而还散发着红松特有的香味儿,最引人注目的是那四个插销反铆结构的木质车轮,为了减少颠簸,车轮上还有布帛包了起来,即使如此,也能看到车轮内木轴上那铆着的一颗颗闪着暗光的大乌钉。
板车上还制做了一个高大弧形的皮制车棚,既遮阳又防风,车夫坐在车辕上,就像头顶就像撑了把遮阳伞般舒坦,这车身既轻巧又没有什么震动,从身边经过时,几乎听不到常见的辘辘声。
路过的人无不停下脚步,用羡慕的眼光看着从身边经过的大马车,甚至有人还追赶着上前小跑欣赏,越是有人看,赶车的汉车越是来劲,更加大力的吆喝:“驾!”
一溜烟尘,潇洒极了!
人们心里不禁奇怪,庄户人家最多用皮狙兽拉车,而且是两轮的。那些富商巨贾之家才用大马车,而且整个青阳镇只有为数不多的几辆四轮马车,光是曹家就占了三辆。
但是这个一看装束就是乡下汉子咋赶个这么好的四轮大马车呢?
人们越是用羡慕和疑惑的眼光看着赶车的汉子,那汉子越是忍不住脸上的笑意,恨不得想在自己脸上刻下自己的大名——叶大山!
叶大山自打买了这个新车后,一口气带着老婆孩子连串了好几家亲戚,就连去世多年的大姐家也去了,没事还往青阳镇跑了几圈,还壮着胆子坐在好馆子又吃了一顿!这马车就是天大的脸面呀,还没等他们下车,那些小二哥就从里面跑出来热情迎接,不仅亲自将马车安顿好,而且一脸的殷勤奉承。
去大姐家走亲戚简直是把老姐夫的脸打的啪啪响,当那位头发已经花白的姐夫看到叶大山赶着马车上门时,迎也不是,避也不是,最后仍是尴尬的坐下来陪着叶大山一家艰难的吃了个饭。叶大山心里明白,这个姐夫还是看他不顺眼,只不过现在他发达了,姐夫是为了几个外甥拉拢他而已……呵,今年中秋,这几个外甥指定无一不缺得提礼来看他!
还有老丈人一家,简直可以用欢天喜地来形容,不仅摆了一桌好酒好菜招待,而且还专门派了几个人在外面看守着马车,生怕有人将马车弄坏。婆娘牛氏更是在娘家那些姐妹面前长足了脸,如众星捧月般的坐在人堆里,唾沫横飞的吹嘘她如何去了大茶馆听戏,如何见了大名鼎鼎的杨捕头,如何在司徒瑾大人家里喝茶……
大舅子还找了村里的最有名望的人专门来坐陪,他们一家子尽管在屋里吃喝,根本不用操心马车的事。
光是想想那些围在门口往里探头的村民,叶大山就得意的恨不得飞起来!
那位童生夫子说了,所谓学者无先后,达者为师。虽然他不太懂啥意思,但是却知道不论时间长短,他早晚也会成功的!先贤说的真对呀,瞧,他现在不是人生正得意么!
可是那个曹五,真是可惜了。
想到这里,叶大山叹气。若是能和曹家结亲,那他会更上一层楼,他的声望会再次登上一个顶峰!
虽然人家和大小没有啥特别的关系,但是老五却主动将自己当成儿婿了。看着叶大山不舍得穿那些好料子,偷偷卖了钱后,不由分说又送来了一大堆绸子,叶大山只好挠着头皮提出他想买辆好马车。
这不,这辆马车就是曹五给买来的,听说还是专门从绵州府最高档的车行订制的呢!人家压根就没提个钱字!还听说这马是野马王的后代,乖乖哩!野马王啊,曹家真是有大能耐呢!
老五看着大妞两口子困难,还主动在镇里盘下个门面,让石头开个小饭馆。石头啥也不懂,曹五还手把手的教他做杂碎汤,烙油饼子,替他通关系,拉客人。这小饭馆才开张了一个月,还别说,生意真不错!
唉,这二妞也不争气,咋不多回家两趟,说不定老五就改了心意呢?若是不成,那老五愿意给他叶大山当干儿子么?
——唉,人家凭啥当你儿子,人家想要你儿子!
想起二妞,叶大山心里难过,前些日子,水云裳夜里突然失了大火,听说烧死了不少绣工,万幸的是二妞没事,只是那个说话不太利索的公子去了,真是可惜呀……老五没戏,这个公子又没了,二妞的事可咋办?
满腹心事的叶大山又瞟了一眼马车上满满的大网子,愤愤不平的呸了一口。
当他终于收了一大车网子,兴冲冲的赶到农场去卖时,却被外面正在盖房子的老王头拦住了。他说这收网的事归他管,而且只收佃户村的网子,别家不收。
叶大山当场就想翻脸,你可知道俺是谁?说出来可别吓死你!
当叶大山冷着脸一字一顿的亮明了自己吓人的身份后,老王头却哈哈大笑,说这段时间冒充叶管事家人的多了,他都见怪不怪了!
不过老王头看他辛苦的拉来一车网子也挺不容易的,就提出三个网子十个钱收了,否则他就不要了。
叶大山气得脸通红,没长眼睛看到他的四轮马车吗?那可是身份!
他想去农场找儿子,结果农场不知道啥时候竖起了高高的大门,而且大门紧锁,老王头告诉他,除非朝歌大人特别批准,里面的人只准出不准进,谁违背命令,斩!
叶大山气的没有办法,守在农场门口半天也没有等到儿子,心念一转,咋不去署衙试试?那可是农场的大本营啊,朝歌也得归那巡检史司徒瑾管!司徒瑾是谁呀,那可是他的儿婿呀!
想到这里,叶大山二话不说直奔署衙,那个老王头,等着瞧好吧!
叶大山终于来到了巡检司的大门前。
他也是第一次来到署衙,看到守门的两个一身铠甲手持兵戟的军士忐忑得不敢上前,他将马车拉到不远处的一棵大槐树下,躲在马车上犹豫了很久,最后狠狠掐了一把大腿才下了马车。
他磨磨磳磳的来到一位军士前,先是行个礼,然后恭敬地道:“这位小哥,俺老汉是西兔儿村的叶大山,就是那个叶剪秋的爹,你看……能不能让俺进去,俺想找那司、司……”
守门的军士笑了,他早就注意到这个老汉在门口满腹心事的徘徊,没想到竟然是嫂子的爹。军士暗想,大哥巡山也快回来了,让他进去等一会儿也好。
“进去吧,我来替你通报。”
“嗯哪!”
叶大山没想到这么顺利,而且这当兵的小哥说话又这么和气!要是知道这么容易,早就下马车了!
一位军士替他牵马拉车,另一位军士进厅禀报。
司徒瑾不在,只有晋伯一人值守。
晋伯坐在案前静静的打量叶大山,而叶大山手足无措的对晋伯干笑。
叶大山边陪笑脸边悄悄乱瞟,心里不时的赞叹。
瞧瞧人家这巡检司的气派!光这是间挑梁的大房子足足有八根红木柱哩!而且那桌案和书架都是檀木的哩!那花纹雕的可真是精巧!角落那个紫檀木的书橱又高又大,里头也没有放多少东西,放这里真是可惜喽,不如拉自己家里,还能放些东西……
他又看看对面坐的那个穿紫色战袍的大人,同样是仪表堂堂!真后悔叶大妞嫁的早,再晚一些出门子,说不定就还能嫁个巡检司的军爷哪!
晋伯不动声色的看着左顾右盼的叶大山道:“这农场的事本不归我管,所有的预算都提前支给了朝歌。”
叶大山紧张地道:“大人……”
晋伯一挥手道:“别忙,让我把话说完。虽然朝歌管理农场,但是我可以先替你结帐,我回头和朝歌把帐走平就是。”
叶大山松了口气。
晋伯又道:“这网子多少钱一张?”
“俺听儿子说是二十五个钱一张,军爷看着给就是……”
说完后叶大山低头不安地看着青石地面。
晋伯不语,打开钱柜,将钱拿出来慢慢数。
叶大山紧张地解释:“俺们家织了好些大网子,大小那孩子说农场要用,可是这孩子并没有告诉俺农场在哪儿,俺这一大早就出来送货,也找不到那孩子的身影,俺一家子人,连出门的闺女和女婿都用上了,一共才织了三十张大网……”
晋伯将装好的钱袋子递给他道:“这是六百个铜板,你收好。”
叶大山含笑接过钱袋子揣到怀里,高兴地点头哈腰:“多谢军爷,多谢军爷。”
晋伯皱眉道:“不必多礼,叫我晋伯就是。”
“嗨,哪多没规矩呀。”
“无妨。”
叶大山兴奋地抱着钱走了,晋伯看着他的背影摇了摇头。
看到叶大山出来,有位军士吆喝了一声,一大群军士纷纷跑了出来,七手八脚的帮叶大山往下卸网子。有人知道他是叶剪秋的爹后,还热情的唠家常。
“大伯,您老身子骨不错。”
叶大山双手负后,笑着道:“嗯哪……当然当然。”
“大伯,没事常来看看,不用见外。”
“当然当然。”
看着一群朝气蓬勃的年轻军士围着他团团转,叶大山心里满足的不得了。
等网子卸完后,叶大山仍不想走,他拉过一个军士问道:“小军哥,那农场盖房子的外包活晋伯大人管么?”
“大伯,农场的事都归朝歌管。”
“那晋伯官大还是朝歌官大?”
那位军士笑道:“我们大哥官大。”
叶大山得意地有些忘形,他不屑地道:“他官大又如何,俺可是他爹哩……”
那军士一脸茫然。
此时,只听到空中一阵厉风传来,伴随着一声怒吼:“滚!”
司徒瑾刚刚巡山回来,正巧听到叶大山最后那句话。
晋伯立刻冲出来随手扔出一块砚台,将司徒瑾抛出的马鞭从半空中打掉。
“钧之,冷静!”
司徒瑾面如寒霜,欲取身后的长弓,那落日箭一出,神鬼也拦不住了。
晋伯立刻拉住司徒瑾的手,劝慰道:“钧之,切莫动手!他是叶剪秋的父亲!”
叶大山还没反应过来,随着人群也回头,只见一位身材高壮,威风凛凛的男子对他怒目而视后,吓得腿肚子不由得一软。
司徒瑾的装扮一看就和其它军士不同,他一身绯红战袍,腰间束着粗厚的皮带,上面镶一大块玉石,胸口带着铜制的护心镜,而且头上没有戴红缨帽,简单的绾了紫色软巾,足穿一双厚底鹰爪纹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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