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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灯照空局-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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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之,”最后,凌思凡莫名其妙地“总之”道,“等到审核通过,我们就大获全胜了。”
    “……嗯。”
    “我们也做不了什么事情了吧,给你放一个假,你休息几天跟你老婆聚聚吧。”
    “算了算了,”时鹤生再次拍凌思凡的马屁道,“我的眼神不好,不太能去外面,还不如工作呢,至少有个事干。”
    “你老婆没意见?”
    “我努力地赚钱,他有什么意见?”
    “嗯。”凌思凡也并不是真的想讨论这个问题。
    ——因为心情大好,凌思凡难得地听庄子非汇报了猫的事,并且答应了庄子非去他家里看猫。
    之前的一个月,话题全都跟钱有关。
    在庄子非帮了忙后,凌思凡与庄子非又亲近不少。要论表面功夫,凌思凡一向都做得不错,绝对不会落人口舌、给任何人留下话柄——在他眼里,聪明人是不会在看不见利益时得罪谁的,好的名声需要日积月累,坏的名声却是传得极快,自以为隐秘的东西一瞬间就会裹挟在人们的口水中弥散在街头巷尾。他交朋友虽然是有目的,但他从来都不会委屈谁,庄子非帮了那么大的忙,凌思凡自己不会冷淡他。
    而且,讲句实话,凌思凡挺喜欢和庄子非在一起时的那种感觉的。庄子非非常乖,从来不会唠个不停,好像很想了解自己似的,不停地请自己讲生意上的事,然后用佩服的眼神看着自己,或者感慨一句“思凡,你真厉害”,可以让他在心理上得到极大的满足感。小的时候,凌思凡总是因为穷被看不起,所以现在不管别人怎么夸他会赚钱他都听不腻。来自下属的虚与委蛇不会让他有多少成就感,“朋友”大多和他地位相似,因此,一句一句细细地问、最后崇拜他的庄子非实际上非常对他胃口。
    不过,庄子非想要的更亲密的关系,凌思凡却是没办法给的。
    他总是记得母亲临终的样子。
    他想,如果那个时候母亲她拥有的不是对别人的期待,而是真真切切的钱的话,她就能接受更好的治疗,同时也不会在生命的最后阶段突然体会到无助以及茫然。
    父亲去世之后,母亲已经很忙,可是她依然很喜欢与亲友们聚会,大家关系很好,经常互相帮助。
    但那又能怎么样呢?
    在她最需要力量的时候,没有什么人可以扶着她。
    人这一辈子,就是孤独的。
    孤独地来,孤独地去,能依靠的只有自己,别的人终究还是别的人。
    陪母亲在医院看了一年的病,凌思凡更真切地明白了一点,就是,除了父母,几乎没有人绝对靠得住。医院里各色人患有不同的病,然而不计代价地只愿病人能够好过一点的,基本只有患者父母还有一部分的子女。至于配偶们或其他亲戚,或多或少会考虑到一些很现实的问题:能治好吗?既然是治不好,我能承受多少费用、又应该留多少钱呢?各种治疗方法效果分别如何、价格如何、我这笔钱花得到底值不值得?照顾病人真太累了,连我也要被拖垮了,这种生活真是噩梦,是不是他去世更好?那样我只会难过几个月而不是这样劳苦好几年吧?照料病人很累,凌思凡时常听见有人痛苦地呻吟,然而他的家人经常无奈地道:“亲爱的,我也要睡觉啊,这样我会病倒,能忍吗?”他也看见有很多人独自住院,或者带个护工,家人很少出现,因为家人们也都有自己的事要做。也有些人,在配偶患病时,就与别人产生感情,从他人那寻求慰藉了。
    倒也不是不能理解,全都不是不能理解。
    现实没有错,很残酷地,这就是现实,不是乐园。
    绝望而痛苦的气氛是有着味道的,那种味道浓重、呛人,像是霉味,带着过期的、无用的、即将被腐朽爬满了全身、即将面目全非地死亡的气息,令人窒息,渴望新鲜空气,却无论如何都不可得。人会慢慢失去勇气、信心、希望、一切,丧失所有作为一个人的尊严。
    直到现在,凌思凡的鼻端还仿佛飘着那种味道,挥之不去。
    对凌思凡来说,父母都去世后,已经没有什么人是可以完全相信的了。
    这当然不绝对,可是没有必要试自己的运气。
    财富才靠得住。
    他只能努力地赚钱,确保自己有困难时不会落入悲惨境地,为此他没时间玩儿试着交心的游戏,将大把精力用于与人来往实在太愚蠢。
    继而,久而久之,对财富的追求就变成了习惯。
    
    第11章 收购安世(九)
    
    去和庄子非看猫的路上,天空再次飘起了雨。
    从车上下来后,庄子非跟在凌思凡身后,动作亦步亦趋,将两只手并在一起挡在凌思凡的头顶上,掌心向下,希望能为凌思凡遮遮雨。
    此时正是夏天,庄子非上身也只穿了件衬衣,没办法脱下来为人遮挡雨水。
    “这样有什么用?”凌思凡说,“你两只手只能挡住一点,还是有雨会淋到我,不如走快一些赶紧进门。”
    “嗯,好,走快一点,你随便走。”庄子非虽然这么说,可是动作一点没变,还是十分别扭地跟在凌思凡身后。因为害怕踩到前边的人,庄子非尽量地拖后,两只脚迈着八字撇着走,上身却用力地向前探着,将他的手都平放在凌思凡的脑袋上方,水珠噼里啪啦地落在他手背,溅出一个个微小的水花,细碎的水滴又重新汇聚,一颗颗地滑落进庄子非的袖口,顺着他修长的胳膊滚动,将他的衣袖全都打湿了。
    他默默关注着前面的人,没有在意雨水,而那个人只关注着雨水,并没有在意他。
    “……”凌思凡回头看了一眼眯缝着眼睛的庄子非,之后一言不发,低头快步地走进了庄子非家的门檐。
    院子里,庄子非种的花花草草正在被敲打着,水珠一遍遍冲刷着它们,接着再浸润到泥土当中,花花草草全都被浇得东摇西晃,然而却没有哪个掉落在地上。庄子非很喜欢花草,因此在院子里种植了许多的品类,凌思凡不得不承认,职业是摄影师的庄子非,对结构和颜色的敏感度是别的人比不上的,他能将院子布置得非常漂亮,让人感到那些花草没有哪个是多余的,同时哪个也不能少,否则就不会有那么和谐的整体感了。
    “你的审美的确挺出众的。”凌思凡看着花花草草道。
    “嗯?”刚才一直没有多余的手可以被用来抹眼睛,此时到了屋檐下边终于可以揉揉眼睛恢复视线的庄子非说,“没有审美的话,怎么当摄影师……”何况,他还经常获奖,所有的人都说他的照片漂亮。
    “我有一点好奇,”凌思凡难得地感到好奇,“在你这样的人眼中,哪个明星最好看啊?”
    “啊?”
    “男女都算,”凌思凡继续道,“你们看人,是不是要看比例什么的?黄金分割?全都完美了才算是好看?”
    “明星……”庄子非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尖,“哪个都不太行……反正,我不想盯着看……”
    “嗯?”凌思凡想了下,总算是反应过来了,“果然,你还是喜欢动物对吧?”
    “不是啦……”庄子非偷偷地瞄了眼凌思凡,“我觉得有人更漂亮……”没错,眩目得让人移不开眼睛。
    凌思凡看着对方的样子,愣了一下,然后很生硬地转开话题道:“开门吧,进去了。”
    “哦……”
    “……”凌思凡当然知道自己长得挺不错,不少企业家都曾经开玩笑说最不喜欢和他合影,因为他是大公司CEO里很少见的有颜也有身材的,不过他并没自恋到认为自己已经到了顶级水平,到了可以压过任何一个靠脸吃饭的人的那程度。而且,凌思凡能感觉出来,庄子非早在几年前就对自己格外注意,那个时候,穷惯了的他每天的穿着都十分普通,也可说是土气,基本只穿连帽衫、牛仔裤、运动鞋,发型也是乱七八糟,经常一两个月不剪,实在很难说有多帅。
    ……
    庄子非一打开房门,凌思凡就觉得眼前一花——一个黑黑的东西闪电一般地跑到庄子非的脚下,竖着尾巴,用身体不住地蹭庄子非裤腿。
    “……”凌思凡仔细辨认了一下,问,“那猫都这么大了么?”
    “是啊,你也好几周没见过它了,而且它身材本来也比别的猫大不少。”
    “毛也长出来了,原来有这么长。”凌思凡又说。当初,为了治病,医生将猫肚子上面的毛剃干净了。
    “是啊,它毛还挺长的。”
    凌思凡仔细看了看那猫,发现猫的毛还是挺滑的,又黑又亮,还反着光,尾巴上的毛好像尤其长,尾巴竖起时向四周炸开,脸有点尖,眼睛是金黄色,眼瞳却是墨绿,眼神锐利,豹子一样,看起来很孤傲,远远不似当初那般柔弱。
    这猫长得真够帅的,与“可爱”二字并不搭。
    不过……很快,凌思凡就发现,那猫极其黏人,已经是到了不可思议的程度了。它用头蹭着庄子非,身子也紧贴着,一秒都不离开,庄子非到哪它就跟到哪,身材修长,姿态强硬,一脸冷酷地黏着人。
    “它……总是这样?”凌思凡问。
    “嗯,”庄子非说,“你别看他长这样子,但实际上特别黏我。我工作的时候,它就在我脚边,除了上厕所哪里都不去,放它出门它都不出的。而只要我关上我的房间门,它就在门口凄惨地喵喵叫,一直不停地叫,片刻都不离开。我睡觉时,它就躺在我的脚边……而且只要我不睡觉,它就也不睡觉,一定要陪着我,虽然我不用陪……有一次我连夜修片,它就在我旁边趴了整整一夜,明明困得脑袋直点,但它就是不自己睡。它一开始总想跳上桌子并且蹭我的头,教了很久总算知道不可以上桌了。”
    “……”
    “哦,还有,我前天才发现,如果我不在家,它就抱着我的衣服,一直趴在窗前向院子里面看……我的衬衣已经被它抓坏两件了……”
    “……”凌思凡又看了一看猫的长相,还是觉得和它做的事情不搭。
    总想和人贴在一起的大黑猫,听起来怪怪的。
    凌思凡有种奇异的感觉——他被庄子非压着去看猫,当时觉得它肯定活不成,就算活也会一辈子怕人,没想到现在变成了这样。它完全信赖庄子非,一人一猫……看着……挺幸福的。
    “我去给它一点吃的,你就随便,干啥都行。”庄子非。
    “嗯。”
    凌思凡转了下,发现庄子非又买了个新书架——加上这个,庄子非已经有六个大书架了,三大三小,分别摆在不同房间。凌思凡看了看,发现庄子非将书籍整理了下,摄影的专业书全都在书房里,各种工具用书理论用书摆在另一书房,休闲类的小说放在休息室里,历史、军事等等在楼梯口那,小动物的图集全都置于主卧,至于庄子非更喜欢用的次卧,却出人意料地满是商业书籍。
    “……”商业书籍当中有关于管理的,有关于技术的,有关于市场的,有关于金融的,其中,“网购”这方面的最多,而且,庄子非还认认真真做了笔记,将每一页的重点用铅笔划出,每本书的最后一页还都夹了一张白纸,上边重新整合了铅笔划过的重点内容,让人不用翻书也可以对内容一目了然。
    凌思凡又察觉,凡是提到自己的书,庄子非都买了三本,一本拆了,两本没拆,他猜其中一本是庄子非平时用来翻的,另外一本用来收藏,第三本……留着给别人看?凌思凡也不太清楚。
    接着,在书架的最上面一层,凌思凡看见了一个兔子封面的笔记本,笔记本是十六开,样子还挺精致,封面是硬壳的,里边纸张很厚。
    笔记本的封面上写着五个字:兔国大事记。看得出来,每一个字都写得很认真。
    凌思凡随手拿起来,很惊讶地发现……本子里边夹的尽是关于自己的新闻,有报纸的剪报,有杂志专题的复印件,还有从网上直接打印的报道。
    凌思凡一边翻着一边还挺感慨的。
    原来几年以前,自己接受采访时会说那种话,换了今天绝对会保持住低调;对了,当时曾和那混蛋合作过,后来不欢而散一度闹得很僵;那时网站改版发的公关稿件原来是这样的,当时都没仔细看过……
    很多东西,他自己都不记得了,被提醒后才想起来当年还有这么回事。
    结果……却有另外一人在替他记着吗?
    本来,在凌思凡心里,一路如何走来,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现在终于有了这么多钱了,然而此时过去那些心酸和满足突然间被赤裸裸地摊开在他眼前,让他还是有一种眩晕感。
    笔记本的最后几页,又有总结性的东西,叫做“兔国历史年表”,里面很详细地列着:2011年3月14日,“霄凡”成立;2011年4月10日,“霄凡”招到了第一个员工,是个会计;2011年7月20日,网站正式上线;2011年7月25日,第一次有人在网站下单……
    每一页的背面,又有另外一种“年表”:2011年3月14日,和凌思凡在班级微信群里面相遇;2011年6月20日,帮助“霄凡”拍摄网站用的照片;2011年7月10日,第一次单独在外面吃饭……
    凌思凡只看了一眼就明白了,那些,全都是自己与庄子非两个人之间发生的事。
    “……”凌思凡放下了笔记本。
    
    第12章 收购安世(十)
    
    “思凡,你在这里。”庄子非的声音从屋子外传来,“总算喂完猫了。”今天喂的还是拌饭——猫罐头拌猫粮。
    “……”
    “我必须要陪着猫吃晚饭,”庄子非解释道,“否则,只要我一离开,它就跟着离开,整整一晚都会饿着肚子。”一开始,庄子非都是放完粮就走,但他很快便发觉了,只要他离开猫食盆,猫也会立刻跟着他离开,绝不会让自己消失在它的视线中。每天倒粮那一会儿,猫都会扑上去把脸埋在猫食盆里拼命地嚼——它知道庄子非弄完就会走,它只有那时可以吃东西,于是呼哧呼哧不停地吃,只嚼上两下便吞进肚子,庄子非想继续倒粮都很困难,总是要将它的脑袋先掰到一边去。无奈之下,庄子非只有站在它旁边看着它吃饭,等它全部吃完,再用手指将罐头刮干净送到它嘴边让它舔着吃。猫非常喜欢舔庄子非的手指,那是它每天最享受的时间段。
    “……”这猫……凌思凡又仔细看了看猫,而猫的脸依然还是一副冷酷模样。
    “……啊!”庄子非看见了凌思凡手边的笔记本,“啊”了一声,声音当中满是尴尬、不安,神情僵硬,仿佛希望自己根本不在房间一般。
    “……”凌思凡故作淡定地将笔记本放了回去。
    “你……”庄子非的心里怀着最后一丝希望,就是凌思凡并没有将本子打开过。
    “如果说没看见,肯定是骗你的。”
    “……”庄子非泄了气,耷拉下了肩膀,努力地向凌思凡解释,“那兔国大事记,我是开玩笑的……自己跟自己开玩笑,没料到有人会看到的……”庄子非十分地后悔,方才,他是真的不应该对凌思凡说“我去给它一点吃的,你就随便,干啥都行”,就因为那句话,现在真不知道应该如何收场。
    “子非,”由于实在有点好奇,凌思凡忍不住问道,“兔子国竟然还存在?”
    “为、为什么不存在……”庄子非说,“又没有亡国啊……”
    “……”以为兔子国早就亡国了的凌思凡再次问,“那你还是兔子国的国王?”
    “是吧……”庄子非答,“并没有什么人宣布篡位……我也没有写过退位诏书……”
    “……”谁会篡他的位——应该白给就没有人会要吧。
    “我、我刚才是跟你开玩笑的……”
    “……”
    “我真的是开玩笑的……”
    凌思凡依然是:“……”
    “那个,”觉得气氛越来越不对的庄子非急于转移话题,“思凡,我最近又出版了一本作品集,出版商给我寄来了样书,你要不要看看?”
    “嗯?”庄子非这么问,凌思凡自然会回答一句“好啊”,这是与人交往是基本的礼貌,再不想看也得翻翻、然后赞美对方几句。
    于是,庄子非走回了主卧,将他那本摄影作品集拿给来给凌思凡看。
    凌思凡看着书上的腰封,一字一字很小心地念着:“毕生以拍摄野生动物为事业的顶尖摄影师庄子非,挑选近五年的作品所合成的照片精华,展现最真实的荒野,揭开伟大自然神秘面纱……”大字下边还有小字简介“摄影师通过不同的手法发掘五光十色的世界并将其呈现给广大的读者,包括特写、剪影、航拍、水中拍摄等等,将丰富的知识与经验、对荒野的热情、对大自然的崇敬融入到了这些作品中,展现了当代都市中看不见的原始精神,还有在不同的世界当中所发生的故事。”
    “都是出版商乱吹的,”庄子非有点不好意思了,“你不用看那些字啦。”
    “简介而已,并没有说谎啊,这都是正常的。”凌思凡说,“这个年代,酒香也怕巷子深了。”
    “哦……”庄子非清楚,凌思凡就是开公司的人,肯定不会觉得有何不妥。再好的产品也需要让别人注意到,“霄凡”每年的广告费用都十分可观。
    凌思凡开始翻书的内页。全彩纸张非常厚实光滑,将照片里面的动物趁得生动并且活泼,手指摸上去也异常舒服。
    作品集是按照动物种类分的,排在最前边的都是鸟类摄影,第一幅似乎是群鹭静止在湖面上。照片当中,无数白鹭落在湖内,白茫茫的足足有几百只,湖水很浅,只没脚踝,清亮透彻,宛若一面大的镜子,隐隐倒映着夜晚的月光,银光流溢,而湖上方的天空中,则有一整片白颜色的影子。
    凌思凡看了看照片下方介绍。介绍上说,摄影师踏入了没有人类踪迹的神秘的区域,并且见到了鹭群的奇观,照片拍摄的是某个湖泊水位突然下降、所有成群的白鹭都去争抢取食搁浅的小鱼时的情景,介绍还说这张照片动静对比、非常耐人寻味,湖面上的白鹭都在静静取食,而天上的白鹭则在继续飞翔。
    “……”凌思凡这时才察觉,天上那一大片白影也是白鹭,只是因为一直在振翅,因此都变成了一个个的残影。
    “这张照片我拍了十来天,都是晚上拍的,基本没怎么睡,失败了大概有几千次吧。”一边的庄子非突然说道,“想要拍摄出动态白鹭的飞行轨迹,快门速度就不能快,否则图像就会定格,可若使用慢速快门,静态白鹭又很难拍,不论哪只动上一下都会导致残影出现,无法呈现动态和静态的结合,也就不能体现我想要表达的鸟类那种在地上很静谧、在空中很迅捷的气质了。所以我一直拍,直到这一次,所有湖面上的白鹭都在曝光时间内静止着,没有一只在动,摄影就是这么回事。”
    “为了一张照片,要失败几千次?”凌思凡是个很讨厌做无用功的人,只要付出精力就必须有结果。重复性的劳动,是他一直以来都极端痛恨的东西。
    “是啊,”庄子非抬头看着凌思凡,说,“对于我非常想要的东西,我有比常人多几千倍的耐心。”
    “……”也不知道是为什么,凌思凡在一瞬间感到,说着“对于我非要不可的东西,我有比常人多几千倍的耐心”的庄子非和平时有些不一样。思凡也知道,为了一次成功,肯失败几千次的人真的极少。
    凌思凡慢慢向后翻,在“鸟类”的最后几页,他竟看见了不少企鹅的身影。
    第一张是一群企鹅,似乎是帝企鹅,正围成一个圈,帮助幼崽取暖。第二张也是企鹅,幼崽躲在母亲肚子底下、两脚之间,希望能够借此抵御零下20几度的温度和每小时超过70公里的大风,母亲站姿挺拔,全力保护孩子,幼崽则是伸出半个脑袋,紧闭双眼似乎正在期望阳光早些到来。
    “南极你也去过?”凌思凡问。
    庄子非说:“去过好多次了。”
    “……”
    “企鹅们在抵御严寒以及大风,而我就在它们旁边拍摄照片。南北两极有时真的很冷,我在北极拍摄北极熊照片时,曾经听说有北极熊敲中国科考队屋子的门,希望能够进去取暖。”
    “……”也对,庄子非和企鹅们肯定处于同一环境之下。可是……企鹅们都忍受不了,庄子非却忍下来了。对于自己所追求的东西,庄子非真是什么都能忍。
    凌思凡觉得,庄子非的内心,似乎远没有他表面上看起来的那般“娇弱”,至少,凌思凡自己是绝不会总往南北极跑的,那种地方想想就很可怕,根本不知道要吃多少苦。
    接着,凌思凡又翻过鱼类、两栖,来到哺乳动物部分——哺乳动物占了作品集的一多半,食肉的勇猛,食草的讯捷,这些人类所熟悉的动物看起来要亲近得多。
    照片里有狐狸、虎、狮子、豹子、熊,等等,其中一些看起来离摄影师非常地近,几乎就要凑到镜头上面。
    “是特殊的相机或镜头么?”凌思凡问,“离很远之后将焦点部分放大。”
    “不,就是很近。”庄子非说,“距离太远的话,机器再好也没办法拍出来很好的画质。有的时候,我和猛兽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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