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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组的CP最甜[娱乐圈]-第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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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唯一说过“耽误”大家的……难道是……?
可是……但是……?
这不可能吧。
“有的时候,我们其实愿意被美好的事情耽误。”女主持人笑道,“所以,有请only we组合,再一次耽误我们大家的时间吧!恭喜你们的专辑,《send to u》获得今年的年度最佳专辑!”
拿着手中另一只奖杯,这一次,原晓不需要任何人的提示,很快地上了舞台。
六个人再一次出现在舞台上,上一次没看清楚,但这一次,他们却明确地看到了这里由衣香鬓影组成的人海。
那么的繁华,那么的盛大,那么的……了不起。
而他们,是这场了不起的宴会的绝对主角。
“恭喜你们。”女主持拥抱了原晓,“现在准备好给大家说点什么了吗?”
“当然。”原晓身体有些颤抖。
接过奖杯,原晓捧着两个奖杯,走到麦克风面前。
“看来,我不得不耽误一下大家的时间了。”原晓对准麦克风说。
所有人笑起来,又很快归于安静,安静地听着原晓讲话。
“我本来以为,我会有很多想说的,这条路上,支持我们的人就会知道,确实有很多不容易。”
“但是我现在唯一想说的,除了感谢,没有别的东西。”
“感谢这一路遇见的你们,感谢你们,你们,你们,还有……无数个你们。”
“我们只是无数个了不起的你们中的一个,我唱出的,是我们共同的声音。所以——”
举起金色的奖杯,原晓示意所有人过来和他一起举起来,这个时候,他才感受到了这个奖杯,确实是很沉的。
“所以。”原晓说,“这个奖杯,依然赠你——赠与所有,闪闪发光的你。”
“谢谢大家。我们做到了。”
作者有话要说: 题外话:担心被说这个太玄幻哈哈哈哈。但是真实的历史也不是没有人做到过。
对,就是披头士。
感谢在2019…12…03 23:53:56~2019…12…04 21:14:58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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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100章
不到两年的时间; 拿到两个格莱美大奖,这对于外国人来说; 根本就是史无前例的。
但同时; 也证明了C…pop在国际之上拥有了一席之地。
程屹打电话过来恭喜了他们得奖; 随后,又安排好了六张机票; 四张给陆方知姚嘉瑞,韩呈谢雨洲; 飞回国内待命。
两张给原晓和程锋,前往B国。
“……”
从曾华涵手中接过机票; 想了想; 原晓又将机票推了回去。
“又要把我们分开?”原晓握紧了拳头,“这是什么意思?”
回顾整个only we的发展史,原晓觉得; 就几乎没什么顺风顺水的时候; 每一次; 都是到达顶峰了,然后就被拆散; 分开,扔到A国。
虽然每一次都能够逆风翻盘,但是次数多了; 原晓也是心有余悸的。
说不好这一次如果再面临不公平,他会不会反抗。
曾华涵看出了原晓脸上的怒意,连忙说:“不是不是; 怎么可能把你们分开?生意不做了吗?让你们去英国是去帮程屹取点东西。”
“取点东西……?”原晓有些怀疑地看着曾华涵。
曾华涵一脸真诚,努力地用表情表示:“事情真的是这样。”
回头看了一眼程锋,又看了一眼其他的成员,大家交换了一个心照不宣——或者是谁都没看懂谁的眼神后,原晓还是接过了机票。
回国那四张。
“这两张……”曾华涵问。
“把返程的机票一起拿过来,我就接收。”
·
程屹确实并不是想拆散他们。
曾华涵打了个电话后,马上把返程机票拿给他们了。
三天后,几个人在机场和粉丝告别后分别上飞机,几小时后,原晓和程锋落地LD市。
泰晤士河与塔桥勾勒出经典的LD城景,红色的巴士车穿梭在蒙蒙细雨之中。
原晓和程锋撑着黑伞按程屹给的地址在狭窄的街头穿来穿去,中途碰见了两位认识他们的歌迷,终于挽救他们,带他们来到了要去的地方。
那是藏在深巷之中,连个招牌都没有的服装店。
他们走过去的时候,当初那个跟在程屹身边,穿着围裙的老人正拿着一小块仰望星空派,在门口思考人生。
“位置给你们带到啦。”歌迷笑着说,“期待你们的下一张专辑。”
“一定用心制作。”原晓感激道。
送别歌迷,原晓和程锋才走近那位吃仰望星空派的老人,老人哀叹一声,随即将仰望星空派扔进了旁边的垃圾桶。
“有一个手艺很差的老婆,就这辈子都别想吃上好东西。你说是吧。”老人自然地和程锋抱怨,“不过我还是很爱她。”
“厨艺不影响爱,我会做就行了。”程锋随口回答。
老人家眯起了眼睛,看了一眼这位出言不逊的年轻人一眼,把他认出来了。
“是你们。”老人说,“我记得你们是一对——我叫罗伯特。”
“是的,我们是来……”
原晓刚想说明来意,罗伯特就转身走进了他狭小的工作室内,触碰到处都是的布料之前,他先用一个绢布擦去了手上的油。
不搭理原晓,老人用一根长长的晾衣棍,取下来了两套包装得非常好的西装。
“试一试。”罗伯特将西装怼到原晓和程锋鼻子下面,不由分说地让他们试穿。
“我们……”
“我是说,试一试!”罗伯特脾气似乎并不是太好。
程锋和原晓无奈地对视一眼,只能顺从地去尝试,片刻后,程锋后一个从试衣间的布帘后面走出来。
原晓看过无数次程锋穿西装的样子,但是这一刻,他还是眼前一亮。
这是一套非常经典的西装三件套,裁剪合身,在细节显示出贵气,任何动作都不会让袖口离开手腕。
他的袖扣处配了黄金制作的玫瑰花袖钉,打领结的时候玫瑰花金光闪闪,就像是维多利亚那个时代刚刚继承了庄园的年轻绅士。
而原晓……
程锋看着他,忍不住也感觉到心动。
原晓穿西装的感觉和他完全不同,栗色的头发柔软地披着,显得有点柔弱,但是又很帅气,不像是那种已经继承庄园的绅士,而像家中最为养尊处优的少爷,
罗伯特显然也为他制作的作品最终穿在人身上的效果十分满意。
“很不错。”罗伯特鼓掌道,“果然是我能够制作出来的作品。”
原晓&程锋:“……”
这也过于自卖自夸了一些,虽然这是事实。
“那么脱下来吧。”罗伯特道,“我为你们打包一下,到时候,我也会去观礼。”
“观礼?”原晓不明白他的意思。
但罗伯特显然也不准备解释,他哼了一声 ,将刚才摆在窗台上的仰望星空派取下来,整个都扔进了垃圾桶。
·
拿上了打包的服装,坐飞机回到久违的C国,刚一落地,两个人直接就在机场被程屹抓住。
让人将西装运送回他指定的地方,程屹二话不说,直接将两个人抓上另一架宽体飞机,四个多小时候,他们降落在S省省会D市,一个拥有熊猫和宽窄巷子的城市。
下飞机,上房车,披星戴月,车辆停步在郊区的独栋别墅边。
这个独栋别墅,首先从气势上,就有了一种很不得了的感觉。
它是一串完全仿古的建筑群,大门处,飞檐上翘,似乎能够冲到天上去。
程屹没有从大门进去,而是按照礼仪,走的偏门,偏门一入就是后花园,引活水养鱼立假山,走在这里面,似乎回到了古代那般。
两侧,是如萤火一般点点的灯笼光,仅够照亮脚下的一条小路。
有管家出来接待,穿着周制的汉服,彬彬有礼把他们领到室内。
然后,曾经也是出现在程屹身边的那位西服老太太,今天穿着明制汉服,领着几个同样制式汉服的女孩子走出来。
“秦老师。”程屹对老太太很尊重,原晓想起来,上一次他介绍秦老师的时候,也是用的“老师”这个称呼。
“我们已经制作好了你要的服装,请跟我来。”
程屹很恭敬地点头,带着原晓和程锋不做声地走进偏房,那里同样放着衣服。
但是,空荡荡的一间屋子里面,只放了两件衣服。
雕工精美的木头架子将两件衣服撑起来,平面展示,这两件服装都是上黑下红,配了冠做头饰。
不需要过多的介绍,外行人也能看出,这两件衣服很不一般。
不开大灯,它们也溢彩流光,而上面的刺绣更是巧夺天工,卓然天成。
“云锦蜀绣,都是按您的要求来的。”秦老师对程屹说,“请他们试一下?”
程屹轻轻点头,原晓和程锋被不同的女孩拽到不同的房间里面,试过,很快就出来,没有打照面。
一套西装,一套汉服,原晓脱衣服的时候,隐约察觉到了程屹究竟安排了什么。
但程屹没有给他提问的机会。
程屹只是又将他们带回了机场,再一次踏上了这匆忙的行程。
·
飞机落地后,程屹带他们回到的是他和程锋的家,位于B市二环的一套四合院,二月初,院内正在落雪,老树落光了叶子后被积雪覆盖,古韵盎然。
原晓奔波了几天,正困得人神共愤,但看到院子里坐着的人时,瞬间就清醒了。
程石同穿着厚厚的羽绒服坐在院子里,脸上写了“兴师问罪”四个大字。
“你带这两个人回这套房子是什么意思?”程石同沉声到,威严十足。
程屹根本不怕他,满脸平静:“把妈妈留下的戒指拿给程锋。”
“你说什么?!!”程石同站起来,“你要把你妈妈——你真的要让他们两个结婚?!”
“他们已经结婚了,我能给他们的不是结婚,而仅仅是一个婚礼。”
程屹的脸被藏在高高竖起来的风衣立领中,显得冷峻。
“婚礼!他们凭什么有一个婚礼!他们只是一对令人恶心的同性恋!”程石同崩溃地叫喊起来,恶毒的语言直指程屹身后的两个人。
程锋刚要反驳,程屹却摆摆手,把他拦在身后。
“不能保护好自己爱人,让她吃苦,到死亡时都后悔一生,这种丈夫,我觉得比较恶心一些。”程屹淡淡道。
程石同瞬间闭嘴,难以置信地看着自己的大儿子。
原晓即使不了解程锋家里究竟发生过什么,现在也能明白,程屹刚才是在说他们的妈妈和爸爸之间的事情。
有些心疼地,原晓握住了程锋冰凉的手指。
“当然,如果你的意思是同性恋令人恶心的话。”程屹说,“我也是同性恋,我拥有我的爱人了,很快,我们也会结婚。”
程石同难以置信地看着这个令他骄傲的大儿子。
半年以来,他感觉自己已经早就不认识程屹了。
“父亲,请你不要再妄图横加阻拦了。事实上,你也阻拦不了。”程屹说,“这是程锋自己的人生,只有他可以做选择,他的人生究竟要怎么度过。”
程石同:“……”
“天气太冷,今天晚了,您可以在这里住下。”程屹尊敬地说。
“我在这里住下?!”程石同憋疯了的情绪终于找到了一个发泄口,他冲程屹怒吼,“你放心吧,我不可能住下,也不可能去婚礼——你想让他选择?!我才是他父亲,我才有资格决定他的人生!他的婚礼不可能得到我的祝福。”
说完这些话,程石同变快步从他们身边擦过,出门,重重地摔上门扉。
之后,院落又归于安静,原晓听着落雪的声音,确实也不知道这件事情中,他究竟应该说些什么。
他只能紧紧地握住程锋的手指,想把自己的温暖也传递给他。
过了一会儿,程屹让两个人跟着他进去。
屋内有暖气,温暖如春,三个人脱掉了衣服,放到一边滴水。程屹拿出一只古朴的匣子。
“哥……这个是……”
“嗯。”程屹打开匣子,里面是褪了色的丝织品,丝织品的中央放着一只玉石戒指,经年清澈,显然华贵非常,“就是妈妈留下来的那个戒指。”
“我们母亲的家族曾经非常显赫,但是……不过,她最后还是留下了这样一只戒指,给我们之间最早结婚的人。”
“不是给最早结婚的人。”程锋摇头,“是给长子,哥,这个……”
“这个,是给原晓的。”程屹避开程锋,把匣子一转,放到原晓面前。
“原晓,我很欣赏你。”程屹说,“你是很强大的人,把你放在逆境里面,你会更强大。”
顺风顺水的人生出不了好作品,也不能把人塑造得强大。
无论是强迫程锋了解市场,或者是把他们扔到A国,再往前追溯,程屹一直看着他们,如父亲一般,催促着他们成长。
刹那之间,原晓全都懂了。
他看着程屹,而程屹的目光却在程锋身上。
他心中其实还有很多话想要跟程锋说,包括那一年他羽翼未丰,阻拦不了程石同将程锋从A国逼迫回来。
他一直对这件事情感觉到歉疚。
以及,现在的弟弟令他非常骄傲,还有弟弟选择的爱人,他也觉得非常满意。
目光从程锋身上回到原晓身上,程屹认真说:“我把我的弟弟交给你了。”
“好。”
原晓接过匣子,放在程锋面前,伸出自己的手。
“为我戴上它。”原晓轻声说,“我永远承担,在你身边的任何责任。”
·
第二天,原晓就见到了他的爸爸妈妈,从他们的口中原晓知道,程屹带了很多昂贵的礼物去拜访他们,相当于帮自己家那位傻瓜弟弟提亲。
然后把他们接到这里,准备几天后的婚礼。
是的,程屹为他们准备了一场大婚。
是一场准备非常用心,十分精良的婚礼。
分汉制和西制两种,西制在前,然后,则是非常隆重的汉制婚礼。
在原晓和程锋的同意之下,这场婚宴全程转播,让世界都可以见证他们之间的大婚。
程屹花费甚重地为他们打造了一个古朴的成礼台,专门请了国学大师,按礼制主持他们的婚礼。
原晓和程锋穿着华美的周制婚服,架婚车而来,先在银盆中净手,随后,才缓步走上高台,相对而坐。
两个人戴着同样的冠,都有同样的假发包,高台边种了冬日仍在开花的树,落座时,花瓣纷纷扬扬,就真的好像到了古时候那样。
有人送上烤肉与青铜酒杯,两个人举起筷子,象征吃了一块肉后,又交换杯子,饮合卺酒,这杯酒微微有些苦涩,入口却又回甜。
饮下合卺酒,同甘共苦意尽,至此,礼成。
·
三月中旬,阳光明媚,草长莺飞。
趁着天气好,大家随便收拾点东西出去,背着乐器去郊游。
only we没有合上的电脑摆在窗边,插着电源的电脑经久而亮着屏幕。
下午三点四十一分,一封新邮件跳出在打开的工作邮箱里。
【尊敬的only we组合:
您好!
我是XX平台,选秀节目的总制作人,我很喜欢你们的音乐,诚邀你们加入我们本季度的选秀比赛,成为练习生们的导师,如有意愿,请在……】
后面的内容,便看不见了。
…完…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百章完结。嗯,满足了我的强迫症哈哈哈。
再见啦??我们下一篇文再见!挥舞小手给《爱豆做了我同桌》打广告!甜甜的冬日爱情故事,每天看了心情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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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点有点长的后记。
感谢一路大家的支持。伴随着他们拿到目前世界上最权威的音乐奖项,终于大婚,再一起回到起点。这篇文章落下了帷幕。
其实这篇文章成稿于很久很久之前。
我本来想用星星发出的光芒要走漫长的路才能被地球上的我们看见,而且仅仅一个夜晚,就再也看不到了来形容这件事情。
但是2333这也太不要脸了。自比如明星究竟是什么高高在上的态度2333。我不是,我们之间其实也不是。
但这篇文章确实成稿于很久很久之前。
当时我看了很多本书,书里面都说一个作者应该存稿,然后再反复修改。读完之后,我深以为然。
当作者最重要的究竟是什么,我在想。
最后,我认为,第一,是不要辜负自己的初心,永远保持热情地去讲故事,探讨自己想要探讨的主题。第二,是永远对支持自己的读者保持敬畏感,永远要对他们负责。
不要把未经深入思考的潦草作品轻易放到读者面前,我应该做到的,尊重你们的方式。
即使我目前回头看会发现,它原来有那么多的不足,但至少在完结的9月,这篇文章是我那时候的最佳了。是花费了许多心血,然后才完成的作品。
不足是受限于能力,态度没问题,能力就一定会提高。
再谈谈原型。
其实有时候我也会在我的两个主角身上发现一些别的人的影子,每次这个时候我就会想,完了,我会不会被撕!!!
但是仔细想想,我觉得其中内核的原因是因为优秀的人总是相似的。
纵观娱乐圈,那些能够被人喜欢,追随的明星们,他们身上有的闪光点,是人性中我们本来就喜欢的部分。
所以,我也不用怕。
因为他们是独一无二的。
原晓,是我在他给方云华说希望自己降到F班,换来程锋在A班时,是我在他带领A班争取舞台时真正认识的男孩。
我一开始认为我会写一个热血笨蛋,但是他自己用行动告诉了我,他不是。他有智慧,很聪明,但也非常体量别人,有点小圣母,却也不是毫无原则。
程锋,是我在他冲下舞台抱住原晓,拿着早餐去和江心他们讲和时真正认识的男孩。
我一开始以为我会写一个外表高冷实则骚话很多的攻233。但他也用行动告诉了我,你停一停,我只是专注于舞蹈而不懂社交。
还有陆方知,我以为他是狂傲盛气凌人,但他其实是努力的实干家。
姚嘉瑞,理智的,有些小忧郁的,充满破坏力,但他全部的温柔都留给这个团队了。
谢雨洲,欢脱的,话多的,长得最好看内心最柔软,最喜欢这个团,却从来都是行动多于说话,心比脸更好看。
韩呈,我着墨不多,但从一开始的极端,走向不坐以待毙,成为团队专业的掌镜人。
only we,这个我认为的,全世界最好的团。
你们在那个世界要好好的,永远才华横溢,永远一往无前。
跟你们说再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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