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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养大了世界首富-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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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没办法负担克劳德的一辈子,他也负担不起。
  所以,克劳德需要成长。
  他如果一直这样,大家会没办法跟他相处,老乔治也会放弃他。
  “克劳德,那些孩子欺负你,是他们的错,你反击是对的。”程豪道:“你错在反击地太严重。”
  “你很特别,上帝给了你无以伦比的力量,你应该妥善地使用它,而不是用它伤人。”
  程豪安抚了克劳德一段时间,最后道:“克劳德,你需要遵守一些规则,你如果做不到,就需要离开这里。”
  程豪这次,说得格外严厉。
  克劳德简直就是一张白纸,连简单的对错都弄不明白,他需要给他立规矩。
  程豪这话说完,克劳德立刻就道:“我不离开,我不想离开,别不要我,求你,我爱你……”
  程豪早就预料到克劳德会对自己说什么了,但他没想到克劳德会说“我爱你”。
  克劳德说的这个“我爱你”,跟丹尼和他说的“我爱你”,肯定是没有区别的,但对程豪来说,听到感觉相差太多了。
  他特别不习惯。
  美国人喜欢说“我爱你”,但他以前的国家,可是没人说的。
  一个大男人这么跟他说,更是可怕。
  “别不要我,我爱你……”克劳德又道。
  程豪鸡皮疙瘩都起来了,但想到克劳德心理年龄……他拍了拍克劳德肩膀:“别激动,只要你听话,我和老乔治就不会不要你。”
  而这个时候,站在门口的林禹寻已经僵住了。
  林禹寻是来找程豪的。
  之前程豪跟他说过,自己若是遇到了事情可能会不回家,但到了程豪该回来的时间却没看到程豪,他还是担心起来。
  在这个贫民社区,死亡是很常有的事情,常常有人莫名其妙地就死了……
  他到底还是忍不住离开了家,出来找程豪。
  他来到老乔治家里的时候,正好阿拉贝拉在院子里摘蔬菜,就和阿拉贝拉一起进来了,结果一进来,他就听到了克劳德对程豪说的话。
  林禹寻说不出自己是什么感觉,就像是有雷电在他的耳边炸响。
  有那么一瞬间,林禹寻很想冲上去,把克劳德扯开。
  但他克制住了。
  而克制住之后,他清晰地认识到了不对劲。
  他的想法不对劲。
  他……不希望别人爱程豪,也不想程豪爱别人,他希望程豪只有自己一个人,这种感情……不是亲情。
  仿佛又有雷电在林禹寻的脑海里炸开,将他的大脑炸地粉碎,难以思考事情。
  但那诸多碎片之中,又有一块碎片,显得格外清晰。
  他的母亲是做皮肉生意的,依靠出卖自己的身体来换取金钱,而在这个地方,这样的人有很多,他也接触过很多。
  他曾经在那些人里遇到过一个与众不同的。
  那是个男人。
  一个白人男人,他大概四十来岁的样子,很瘦,没人知道他是从哪里来这里的,只知道他和这里的女人一样做生意。
  总有人找他,他有了钱,就会一下子花光。
  林禹寻最初的时候很不解,不明白两个男人要怎么在一起,但后来从别人的辱骂里得知了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当时,这个社区里的男人和女人,全都看不起这个人,但又总有些男人会去找他,再后来,他就死了,被人杀死在他的家里。
  他的死亡,没人觉得有什么不好,甚至很多人都觉得他该死。
  觉得那样一个变态,就该死掉。
  这种事情太常见了,被人说该死也没什么稀奇——他和丹尼常常被他们的母亲指着鼻子骂,觉得他们应该去死……所以他很快就把这件事忘记了。
  但他现在又想了起来。
  那个男人喜欢男人?
  克劳德也是这样的?
  林禹寻看向克劳德,很快又意识到,克劳德并不是这样的,这家伙的智力,兴许还比不上丹尼。
  反倒是他自己……他是这样的人。
  他对程豪的感情,并不是亲情,他喜欢程豪,情侣之间的喜欢。
  程豪对他那么好,他对程豪,却抱着这样让人恶心的心思。
  林禹寻一时间无比愧疚,绝望也笼罩了他。
  如果程豪察觉到他的心思,会不会离开?
  擂台上的程豪还在和克劳德说话,声音好听坚定而又充满力量,但此时此刻,林禹寻的心里,却已经充满了自我厌弃。


第49章 通信
  程豪一转头就看到了林禹寻; 又惊又喜:“禹寻,你来了?”
  林禹寻猛地被惊醒,他抬起头来看向程豪:“你一直没回家; 我就来了。”
  “天都黑了,你就不怕有危险?”程豪皱眉看向林禹寻; 这贫民社区一到晚上; 就到处都是惹事的人!不过,话虽然这么说; 林禹寻担心自己特地找过来; 他还是有点高兴的。
  谁不喜欢有人关心自己?
  “我走的是大路。”林禹寻道; 朝着程豪笑了笑。
  程豪注意到林禹寻的脸色有点苍白:“你的脸色不太好看,是不是冻到了?”最近天气越来越冷了,昼夜温差也大……
  “是有点冷。”林禹寻道; 低下头有点不知道该说什么。
  幸好这时候,阿拉贝拉出声了:“吃饭了!”
  程豪林禹寻,还有老乔治克劳德; 都被阿拉贝拉叫到了餐桌旁边。
  阿拉贝拉准备了丰盛的晚餐。
  餐桌上有松软的面包,有果酱; 有蘑菇奶油浓汤; 还有煎好的牛排、刷满了酱汁的烤鸡肉和蔬菜沙拉。
  阿拉贝给每个人分好了汤和煎牛排以及蔬菜沙拉,至于面包和烤鸡肉则放在中间; 大家可以自己取用。
  她这么做,主要是因为老乔治食量不大,一般来说吃了牛排,就吃不下烤鸡肉了; 面包他也吃的不多。
  阿拉贝拉在一块面包上涂了果酱,将之递给克劳德:“克劳德; 已经没事了,别害怕。”
  克劳德又哭了。
  程豪暗暗叹了口气。
  他一直觉得男人流血不流泪,实在受不了克劳德这样子哭。
  还是丹尼这样乖巧的孩子更可爱。
  林禹寻却是看向程豪:“我已经吃过了,牛排给你吧。”
  “你吃,”程豪笑道:“阿拉贝拉的手艺非常好,你一定要尝尝。”他知道林禹寻应该吃过了,但林禹寻吃东西很克制,从来不会吃太饱,他吃过之后又从家里走到这里……现在吃一块牛排绝对没问题。
  林禹寻低下头,慢慢地吃光了自己面前的牛排。
  程豪吃了牛排之后,却又吃了很多面包和烤鸡肉。
  这些食物的味道都很好,他非常喜欢。
  但他不喜欢蔬菜沙拉和蘑菇浓汤。前者是因为那是生的,至于后者……又甜又咸的汤,吃起来真的怪怪的。
  但程豪不挑食,还是把他们吃干净了,不过要让他像克劳德一样用面包把碗底的磨骨浓汤抹干净,那就不可能了。
  等他们吃过饭,已经晚上十点了。
  克劳德的情绪终于稳定了,阿拉贝拉则邀请林禹寻住下。
  “不了,阿拉贝拉,我们得回去。”程豪道:“丹尼还在家里。”
  丹尼还那么小,怎么能让他一个人待在家里?
  “好吧……”阿拉贝拉道:“我给你们拿两条围巾。”
  阿拉贝拉拿出两条大红色的围巾给程豪和林禹寻。
  这两条围巾都是她织的,她看电视的时候,闲着没事喜欢织围巾,现在家里有几十条各种颜色的围巾。
  至于为什么只有围巾没有别的……织衣服比较复杂,她会织错,干脆就不织了。
  “谢谢你,阿拉贝拉。”程豪对着阿拉贝拉道谢,又带着林禹寻告辞。
  最近室外的温度,在晚上是接近零度的,非常冷。
  不过程豪不怎么怕冷:“禹寻,我的围巾也给你吧。”
  “不用。”林禹寻道:“围巾很长,我有一个已经够了。”
  “也是,两个围巾会把你裹成一个球。”程豪笑道,又问:“你好像不太开心?”
  林禹寻一愣,他已经极力掩饰了,没想到程豪还是发现了他不太高兴……程豪真的很关心他。
  心念急转,林禹寻道:“你最近总是顾着克劳德……”
  他以前凭借本能和程豪相处的时候,一方面想要极力隐藏自己不堪的一面,展现自己美好的一面,另一方面,又发自内心地想让程豪高兴,绝不会反驳程豪的意见。
  但今天发现了自己的心思,他倒是从那种状态里脱离出来了。
  他甚至立刻就想到了要怎么让程豪对自己有好感,甚至开始分析程豪的性格。
  他不爱跟人接触,但他其实知道要如何讨好一个人。
  林禹寻说话的时候有些伤心的样子,程豪连忙道:“抱歉。”他想了想,发现他最近跟林禹寻和丹尼相处的时间,确实不多,林禹寻又有点敏感……
  程豪解释道:“在我心里,你和丹尼才是最重要的。”
  林禹寻突然发现,自己有点嫉妒自己的弟弟了。
  林禹寻看向程豪,朝着程豪露出一个笑容:“嗯。”
  程豪看到他笑了,就放心了,他用围巾把林禹寻的脸整个裹起来:“我们走吧!我背着你走。”
  “我自己可以走。”林禹寻的声音穿过围巾,轻了一些。
  “我背着你走快一点,我还能锻炼。”程豪道,说着蹲下了身体:“上来!”
  林禹寻爬了上去,程豪背着他就跑了起来。
  程豪如今的身体素质特别好,虽然背着一个人,但还是跑得很快。
  林禹寻可以看到街边的建筑,都在往后移。
  天很冷,程豪身上却很暖和……林禹寻抱紧了程豪的脖子,希望这条路永远走不完才好。
  然而这是不可能的。
  走路三四十分钟的路程,程豪不到二十分钟就跑完了,放下了林禹寻,然后一边脱衣服一边上楼:“也不知道丹尼睡了没有……”
  丹尼还没睡,还在等着他们,看到他们,他就像一个小炮弹一样冲了过来。
  程豪一把抱起他:“丹尼,我好想你!”
  跟克劳德这个“熊孩子”相处过之后,就会觉得丹尼特别美好。
  程豪亲了亲丹尼的脸:“我们早点睡吧。”
  林禹寻又有点嫉妒丹尼了。
  他怎么就这么大了?程豪都不会亲他了。
  这么想着,林禹寻抱起丹尼,在程豪亲过的地方亲了两口。
  他很少这么做,丹尼惊喜极了,紧紧地搂住了他的脖子。
  现在天冷了,林禹寻和丹尼就不天天洗澡了,但程豪还是每天洗的,他运动的时候总会出汗,不洗澡身上总觉得怪怪的。
  第二天,程豪照旧去老乔治那里训练。
  但他跟老乔治提议,让老乔治不要花钱雇佣威尔了……他让克劳德给他陪练。
  程豪之前一直觉得,培养克劳德可以慢慢来,可是……他真要慢慢来了,克劳德对老乔治来说,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是毫无作用的,老乔治凭什么一直养着他?
  而且,克劳德要是没事做,指不定又要惹事。
  程豪干脆就天天拉着克劳德一起训练。
  至于林禹寻……他和施文筝的通信变多了。
  他收到了施文筝给他的《三国演义》,这是他的第一本中文书,他非常珍惜,看得很认真,也用这本书来学中文。
  一开始,他很多字都不认识,要程豪读了,他才能看,后来他认识的字多了,就能自己看了,然后在看的过程中,要是遇到不认识的字,就把那个字连带着句子抄下来,然后等晚上回来的时候,让程豪读给他听。
  就是……程豪同样很多字不认识。
  常用字程豪都是会读的,还保证读得标准,但《三国演义》这么一本书里,很多不是常用字!
  程豪一开始给林禹寻读的时候,就有很多字拿不准读音,后来这样的字就更多了……
  不懂就是不懂,程豪从不乱读,甚至自己有点把握但不确定的字,他也不会乱读,而是让林禹寻全都抄下来,然后写信给施文筝的时候,问施文筝。
  也是这个时候,程豪和林禹寻才发现,施文筝的学识是那么渊博。
  他一个理科生,《三国演义》里那些少见的字,尤其是一些用作地名的字,他竟然都认识!真的太厉害了!
  程豪很敬佩施文筝,觉得这个时候的留学生就是厉害,还对施文筝挺崇拜的,却不知道施文筝这些日子,也被他们难住了。
  值得庆幸的是,他有同学,他的同学住的地方,还都有电话。
  施文筝有些字,是打电话问了同学,才认出来的。
  同时,施文筝对林禹寻,也越来越重视。
  他发现,林禹寻是个天才。
  这个出生在美国贫民窟,没有接受过好的教育的孩子,他学东西的速度非常快,还不偏科!
  施文筝都想把他拐回国,让他回国做研究去了。
  可惜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到最后,施文筝能做的,也就只是多给林禹寻一些书,并且想办法帮林禹寻申请大学。
  只是这样的话,林禹寻要住在贫民窟,就不方便了。
  施文筝非常诚恳地写了一封信,让林禹寻去他的城市。
  他的学校里有个巨大的图书馆,那对林禹寻来说,无疑是个巨大的宝藏。


第50章 准备离开
  如果是在以前; 施文筝的提议,林禹寻想也不想就会拒绝,他不想离开程豪。
  但现在; 意识到自己对程豪的感情之后,他却不再凭借本能行事了。
  他仔细思考了自己和程豪的关系。
  要让他不爱程豪; 是不可能的; 事实上,在发现了自己的心思之后; 他愈发地爱程豪了。
  程豪就像是一束光; 照亮了他的人生; 而他愿意做一只飞蛾来追逐。
  这些日子,和程豪在一起的每一分钟,他都是快乐的。
  但他不想伤害程豪; 也不想诱惑程豪。
  在这个世界上,男人和男人在一起,总归是不对的。
  他可以喜欢程豪; 但绝不能把程豪拖下水。
  然而他又做不到开开心心地看着程豪去交女朋友。
  偏偏,程豪已经到了交女朋友的年纪了。
  在这个社区; 十六岁还没有交过男朋友或者女朋友的人; 简直就是异类!事实上,很多人在十六岁以前; 就已经怀孕,或者让别人怀孕了。
  程豪迟早会有女朋友。
  他甚至还会有家庭,有孩子。
  到时候,他和丹尼; 还会是程豪最重要的人吗?
  程豪还会像现在这样,和他们住在一起吗?
  他可以继续和程豪待在一起; 不去考虑自己的未来,但那样的话,在将来,等程豪有了家庭,他不得不搬出去的时候,一定会痛苦而又绝望,而且他如果他什么都不是,又要以什么身份待在程豪身边?
  他是不是会成为程豪的拖累?
  现在,他可以走另外一条路。
  他可以暂时离开程豪,拥有一份自己的事业,然后想办法多赚一些钱……这样,他以后就可以成为程豪最信赖的朋友,永远都给程豪提供助力了,最好可以让程豪离不开自己。
  哪怕程豪有了家庭,他也可以做和程豪朝夕相对的朋友、搭档、合伙人。
  林禹寻想到了自己看过的拳击杂志。
  那是某个拳击组织的杂志,里面提到了这个拳击组织的拥有人的一些事情……他如果能成为这样的人物,以后程豪不管是在打拳,还是成为了经纪人,亦或者拳击训练师……他都可以和程豪在一起。
  当然,最重要的,是他有野心。
  他想要变得强大。
  林禹寻很清楚,只要把这封信给程豪看,程豪一定会同意让他去施文筝那里,程豪希望他能有所成就。
  盯着那封信看了一会儿,林禹寻进了厨房,开始做午饭。
  他拿出了一个鸡骨架。
  这里的商店,会把鸡腿、鸡翅膀、鸡胸从鸡身上挖下来,分开售卖,剩下的鸡骨架一般就用来做饲料了,不过在贫民社区这样的地方,也会有鸡骨架卖。
  这是非常便宜的。
  程豪回来的时候,林禹寻都会做大块的肉,程豪需要吃那个,但程豪不在的时候,他做的食物都会比较便宜。
  比如今天,鸡骨架剁成小块加土豆煮一煮,再弄点青菜,就是一顿营养丰富还便宜的午餐了。
  等做完饭,林禹寻也做好了决定,他坐在餐桌前,开始给施文筝写信。
  他表示,等过了圣诞节,他会去施文筝所在的城市找他。
  而现在,刚刚进入十二月。
  整个十二月,纽约州的平均气温,都是在零度以下的。
  家家户户都用上了暖气,但并不是所有人都能租得起房子的……一些住在废弃房子里的人,只能依靠点火取暖。
  林禹寻曾经过过那样的生活,那时候,他的手脚总是冻得没有知觉……后来,他就找来一口锅,点火的时候一直烧热水,时不时地喝一点热水……他总算撑过来了。
  今年的冬天,是他出生以后,过过的最舒服的一个冬天,他住在有暖气的房子里,可以安静地看书,还有鸡肉炖土豆可以吃。
  林禹寻和丹尼吃鸡肉炖土豆的时候,外面下起雪来。
  雪下得很大,没一会儿,就给整个社区盖上了一层白色的被子。
  林禹寻曾经看到过赞美白雪的诗歌,但他知道,这一层白雪下面,是血淋淋的。
  每年冬天,都会有人被冻死。
  他们有付不起房租的穷人,有被父母抛弃的孩子,有失去了劳动能力的老人,还有喝多了或者吃了毒品,太嗨倒在路边的人。
  程豪说的对,如果可以,他们要想尽办法离开这里。
  这天晚上,程豪是踩着雪,深一脚浅一脚回到家里的。
  老乔治和阿拉贝拉觉得既然下大雪了,那他可以住下,可他还是选择了回家。
  其实……在雪地上跑,也很锻炼身体。
  外面的雪还在下着,程豪抖落了自己身上的雪花才进屋子,然后林禹寻就立刻过来了,把他的外套拿去挂在了暖气出风口。
  这个时候,丹尼还给他端上来了一碗热腾腾的牛奶。
  林禹寻从小生活在这里,他做汤什么的,也跟这边的人一样,有时候会把面包屑牛奶什么的放进去,程豪对此不习惯,后来干脆就让林禹寻直接给他准备热牛奶了。
  “外面真冷!”程豪对林禹寻道:“你们这些日子尽量不要出去,家里缺什么东西,我带回来。”
  “买个菜没什么,我也不能一直不出门。”林禹寻道,他试过让程豪买菜,结果程豪全挑好的买……他是愿意给程豪吃各种好东西的,但他觉得自己没必要吃那么好。
  他们家里,还是需要尽量节省开支。
  “好吧。”程豪想了想,点了点头,林禹寻整天待在家里不运动也不好。
  林禹寻已经把晚餐准备的差不多了,这时候就端上了桌。
  今天的晚餐,还是土豆炖鸡肉,但用的就不是鸡骨架了,而是整只的鸡。
  这只鸡的两块鸡胸,全在程豪的碗里,一个鸡腿也在程豪的碗里,剩下的一个鸡腿给了丹尼,两个完整的鸡翅膀则在林禹寻的碗里。
  最初的时候他们不是这么分的,后来程豪要求这么分,林禹寻也就这么分了。
  林禹寻把一段鸡翅中给了丹尼,又给了程豪一个鸡翅根:“我吃不了那么多。”
  程豪也没推辞,笑着啃光了自己的那一份。
  吃过晚饭,三人围在餐桌旁边说话,林禹寻道:“程豪,施先生给我写了信,邀请我去他纳里住,还说可以帮我申请他的大学……我想去。”
  程豪惊喜地看着林禹寻:“真的?”
  林禹寻点了点头,把施文筝的信拿了出来。
  程豪看过之后就道:“你一定要去!马上就去!”
  林禹寻道:“我打算圣诞节过后再去。”
  林禹寻现在有主见了,程豪还挺满意的,听到他这么说点了点头:“也好。”对林禹寻来说,圣诞节就相当于过年了,他想要过了年再去,也是正常的。
  程豪说不出地高兴,他还在琢磨着要怎么让林禹寻上一所好一点的中学呢,没想到林禹寻就找到了关系,可以去申请大学了。
  林禹寻要去读书,肯定不能有后顾之忧,而这一点,程豪也是想过的:“到时候我可以带着丹尼去老乔治那里住,我们的积蓄你就全带着,读书的时候需要花钱!我们应该提前准备一些衣服……”
  程豪说了很多。
  林禹寻在此之前,就考虑过丹尼的问题,他知道,程豪多半不会让他操心丹尼,果然如此。
  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好的人?他恨不得把程豪藏起来,永远不让人看到才好。
  林禹寻的心里闪过这样的念头,很快又惊住了,他没想到自己竟然会有这么可怕的想法。
  离开程豪一段时间,绝对是正确的。
  这个晚上,程豪一直很兴奋,他不仅没有继续训练,还让丹尼独自睡了小床,然后和林禹寻说话。
  “因为你的肤色,可能会有一些人看不起你,但只要你比他们出色,他们对你的鄙夷,就是对他们自己的鄙夷。”
  “医生和律师这样的职业,永远都会赚钱,不过将来,应该是电脑的天下,你可以选一个你喜欢的专业上。”
  “如果遇到了不高兴的事情,一定要打电话回来告诉我。”
  “你要记住,不管你在哪里,你背后都有我和丹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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