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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着人生下咸菜-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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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回头看那个屋子虚掩的大门,冷风从里面吹进来,让我后背发凉:“我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吗?”
  “我可以陪你一起走,不要害怕。”他平静地说,第一次主动侧过脸来,跟我的距离近得脸都失去了正常的比例。
  “为什么?”
  “因为轨道。”
  我完全跟不上他的思维。
  “很久之前,月亮离太阳很近,占据了大半个天空,然后逐渐远离,也许亿万年后,它和其他的星星也就没有什么不同了,爱情和月亮是一样的,先是因为引力,所以彼此运行在一个固定轨道,相互吸引相互制约。来自其他星球的引力又使他们逐渐疏远,聚散离合,概莫如此。可我不愿意放手。”他摇晃了一下手中的绳索,我的手臂感受到了一股力量,线的那头就是我。
  我既不记得痛苦的往事,也不期待虚妄的未来,我行走在死亡的路上,而且已经喝过了孟婆汤,他好像来晚了。
  我问他:“你也死了吗?”
  他先是沉默不语,然后跟我说:“随时都可以。”
  我想我明白了。我说:“你现在能闭上眼睛吗?”直到确认他真的闭上了眼睛。我蓄力,起身,独自向那扇大门狂奔,马上就要到了,我撞开了虚掩的门,右手手腕却被一股力猛地拉住,往后一拽,我直接后脑勺着地,砰地一声,剧痛伴随着心脏的猛力狂击,一束刺眼的白光让我不得不偏头闭紧了双眼。
  “又掉下床啦?”一个充满睡意的声音传来。
  我回避着床头台灯的光线,眯着眼睛看他,然后感觉到自己的手腕一疼,发现自己的右手手腕上绑着一根带子,带子的另一边连着他的手。
  “这是什么意思?”我有些生气。
  “我不同意分手。”他恢复了清醒,声音清亮地说。
  “我问的是你这是什么意思。”我扬起手,质问他。
  “怕你半夜跑掉啊。”他皱着眉头,起身,把我从地上扶起来。我苦笑不得,那一碗孟婆汤的有效时长还真短啊,梦一醒就没了,我又想起面前这个混蛋的所作所为了。
  但还能怎么办?我解开自己手上的带子,给了他脑袋一巴掌:“自己去客厅睡。”
  “再大的床你还不是要摔下来。”
  “我乐意,我摔得爽。”
  作者有话要说:
  转折见证一个作者写作风格的骤变……


第7章 第六个故事:疑惑
  我一直都很疑惑,一个人是怎么喜欢上另一个人的呢?
  电影里,两三个拼接的镜头,脸部特别是眼睛部分的特写,一个不由自主的微笑。于是我们知道,噢,这个人喜欢上了那个人,所需的时间甚至不需要一秒。
  小说里,如果作者不特别交代是一见钟情的话,读者想看到的,是他们喜欢上的过程,过程通常都是漫长而暧昧的,一起经历了什么,突然意识到了什么,然后缓慢地进展。于是读者清楚,这份爱情是合理的,是满足了爱情发生的前提的。
  但爱情究竟是由什么发端的呢?我需要比所有朦胧的感觉更确切的答案。在我的直觉里,这个答案必定有着类似化学一样的方程式,或者符合某种物理定理。它精准到随便拿两个人的经历套进去,就能知道双方产生恋爱的可能性有多大。
  否则,我什么都不信。
  就像现在,我很难定义我和我上铺的兄弟之间的关系。
  明明刚开始见面的时候要不是为了交际,连话都不会说一句。明明在今天之前,他还对我和其他人没有什么任何不同,可是他现在却说他喜欢我。
  我是很想从时间的缝隙里扯出一段跌宕起伏的剧情来的,或者什么惊艳的一瞥,什么难以描述感受的一晚。可是没有,我现在还记得他昨晚喝了一瓶啤酒之后打的一个嗝,以及那时我脚上的那双袜子有多臭。而我们以最平常最邋遢的一面已经相处五百多个日夜了,连最后那点不可捉摸的神秘感都荡然无存。
  所以我感到奇怪,也非常希望得到这样一个公式,来推导推导这样到底是正常还是他哪根筋搭错了。因为平心而论,他的条件比我好太多了,无论是内在还是外在,是性格还是家世,都完全属于我们成长过程中最恨的那类人——别人家的孩子。
  他的朋友多到出门打招呼嘴都能抽筋。
  这样一个人,喜欢我?总感觉他是吃多了。
  其实我对他的印象特别差,一年前,在我刚刚和女朋友分手的那段时间里,我虽然表面上和朋友一起嘻嘻哈哈泡网吧打游戏,以冷锅鱼为起点吃遍整个夜市,实际上我那时真的差点儿崩溃。晚上躺床上的时候实在憋不住,一个人在那儿闷声哭,没招他没惹他,他一把把我从床上揪下来,狠狠地揍了一顿,还说再哭就扒我裤子。
  我平时就属于不吭一声,也不表露情绪的那种人,成年以来就哭这么一次,就被唾弃到这么惨,所以当然会对他怀恨在心。他没事也和我聊两句,基本上属于没营养没逻辑的瞎扯,我就跟他扯来扯去,经常泼他冷水。
  其他就真的没什么了。我要分析这个问题,肯定是要把所有的疑点和矛盾点都找出来的。可这事儿就是这么简单,没什么好赘述的。
  想到这儿,我抬起头看他。他刚才说他抽根烟等我的答复,在我思考的期间,寝室一直烟雾缭绕,等我反应过来,看见玻璃缸里塞满了烟蒂。他指了指垃圾筒,说:“刚才都已经倒过一缸了。”
  我想来想去也没有结果,所以直接骂了他一句傻逼,然后问他:“喜欢我哪儿啊?”
  他说:“就喜欢跟你聊天。”
  “那聊天就成了呗。何况你要是想找人聊天,那每人聊一句估计喉咙都得冒烟。”
  “看见我的脑袋了吗?”他指着自己的头。
  “很大,非常闪耀,无法忽略。”我面无表情地说。
  “上面挂满了标签,别人看我的时候,都不是真正地在看我,都是在看这些标签:有钱、会唱歌、在学生会主席团能办好多事、知心哥哥第二代、遇事儿会帮忙、有前途的儿子、班长……太多了,我自己都数不清。”他一脸苦恼的样子。
  “这是炫耀的新的姿势吗?如果这个世界有天理的话,我真想告你装逼。”我感觉非常不爽。
  “对啊,在你眼里我什么都不是,就是个室友,如果要附带什么属性的话顶多算个装逼机器。这样我才能坦白地,没有任何顾忌地跟你讲话啊。”
  “那你就讲啊,就算我压根儿不想听,你还不是一直在讲。这跟你想跟我在一起有什么关系?”
  “因为我发现你嘴贱的时候,我特别想干死你。”
  “那来干啊,干个痛。”说完我就转身上了床。
  过了一会儿,我感觉床铺有点动静,原来他闷声踩着梯子爬上了上铺。假如这是在拍电影的话,那镜头一定会给我脸部的笑来一个特写。后来我笑得肚子都有些痛了,于是一脚踹向上铺的木板,问他:“怎么?身体不行?我也没指望你一夜七次啊。”
  上铺又发出一阵动静,他踩着梯子怒气冲冲地下来,双手把住上铺床板,身体前倾面向我。我不由自主地有些退缩,按住床头放着的一本英汉互译大辞典准备给他的脑袋开朵花。
  他却突然偏过头,嘴角上扬,忍不住地笑了起来。
  我想我明白一个人是怎么喜欢上另一个人的了。


第8章 第七个故事:电脑和U盘
  “我失恋了。”电脑对维修员说,“我失恋很久了。”
  “他曾经把一篇文章刻到过我的C盘里,里面有一段话是这样的:‘我以为我只是比你小了十五岁,可没想到会把你的手从肉体握成骨灰。’虽然觉得有点渗人,但是从那时起,我就觉得他和那些满脑子装着活动策划书和思修作业的家伙不一样。”
  维修员看了一眼正在自言自语的电脑,停下了把系统盘装进光驱的举动。他见过很多坏了的电脑,他们有些早就被病毒占据,发出的声音都是病毒的胡言乱语,他们有些系统遭受损坏,一直发出高频而痛苦的吼叫。可这台电脑,最多算是个文艺的话唠。
  他觉得,他可以耗费点耐心听他再说几句。
  “可是那次以后,我再也没有见过他,他不是我主人的U盘,他那次进入我的身体,不过只是想下几首英文歌。”
  现在,外面那个女生已经在焦急地询问她的电脑到底要多久才能修好了。维修员今下午就这一单生意,可不能搅黄了。他狠了狠心,重装了系统。
  安装了盗版系统的电脑不仅记忆被格式化了,而且性情大变。他的身体里安装了越来越多的软件,容纳了各种各样的视频文件,逐渐变成电脑界一台众所周知的风流人物。他和许多U盘都有过一段,他储存的数据够把那些存了几个PPT和WORD文档的U盘迷得七荤八素。
  寝室里另外几台笔记本都有些看不惯他,都谴责他换了系统之后就变了个样子,还乱搞关系。
  他总会说:“我也没办法啊,都是那些U盘硬要□□来的,生活就像□□,如果不能反抗就尽情享受好了。何况那些U盘都只是些拔屌无情的家伙,用得着可怜他们吗?
  直到有一天,一个在电脑看来很陌生的人来到寝室,她坐下,递给了电脑主人一个U盘。电脑那时才刚睡醒,睡眼惺忪地读着里面得数据。里面只有几首歌和一篇文章,里面讲述了一段忘年恋,最后的结局是年老的人死了,另一个人站在他的墓前,说完一句话后,将骨灰撒向空中,那句话是:“我以为我只是比你小了十五岁,可没想到会把你的手从肉体握成骨灰。”
  读起来有些拗口啊,是不是语句不通?电脑有些纠结这个句子。
  “哎,这个U盘和其他的电脑都不兼容,我还以为坏了,差点要扔了呢。快点把里面的内容复制一遍,用邮件传给我呀。”那个女生对电脑的主人说。
  然后电脑的脸上,就多了一个文件夹,看起来又丑又滑稽。电脑觉得有些无趣,于是又向U盘发出邀请,电流以麻痹心脏般的强度席卷U盘,U盘却说:“其实我在找一台电脑,他和你长得很像。”
  噢,心里有主的人啊。电脑没有再理他。
  “我……我觉得你就是他,我能进入你的C盘看一下吗?”
  电脑说“不行,C盘是系统文件的存放处,是我的心脏,不能随便碰的。”
  “我知道了。”
  他向他告别,那是他们最后一次相见。
  作者有话要说:
  微博上的旧文_(:з」∠)_


第9章 第八个故事:问题
  机械转轮以缓慢的速度运载着一把刀,刀把被焊在转轮上,十分钟路过林城的手腕一次。
  林城昏迷,失血,体温降低。伤口凝固,又被割开。
  还未入夜,他死了。
  既然他已经死了,那么,他死在哪里,会被何时发现,是否有人为他感到难过于我们来说已经不再重要,因为在看第一行字的时候我们就清楚这只是一个故事。
  故事要有故事的目的,在这个故事里,我想知道的是,谁杀死了林城。
  我询问的第一个东西是【死亡】
  他说:“我当时并不在场,我是循着一股甜腻的味道到达那里的,他死得很慢,以至于我在旁边观察了他很久。当时我就在想,凶手也许真正懂得我,也懂得甜美的芬芳,但是他实在是一个孬种,做了就逃。”
  我又询问【真相】
  在一个雨后,我找到了他,他的半截身子陷在泥土里,面目被稀泥糊成了一个乞丐,泥土可能已经填充了他的口腔,因此在我把他往外拽时他都没有吭声,他出来后我问他:“怎么回事?”
  他摇摇头,张开口指了指自己的嘴巴,真相是个哑巴,而且还经常被掩埋。他推开我,重新蹲回了以前的洞里。
  我想,我可能需要一把铲子以及一个会口语的朋友。可我没有朋友,但我想,林城会有。
  我问林城的【朋友】
  林城的朋友就是我。我没有把他当朋友,因为我们几个月前就闹崩了,那个时候我觉得他的脑袋一定是被屎崩了,跟着个男人,白天混,晚上也混。我阻止,还被那个混蛋打了。
  “现在你死了,他呢?”
  他很有可能是凶手。我骑着自行车赶着去他的住处,风灌满了我的衣服和我的喉咙,我有些上气不接下气。
  我撞开了他的房子。转轮上的刀,手腕,满地的凝固发黑的血,跟林城的死法一模一样。
  警察问我为什么会出现在那里,这只是寻常的录口供,但……糟了,我到了林城那里握过他的手腕,用手挡过那把刀,血还残留在那上面,现在,我还出现在跟他有同一死法的男友房间内。
  不,你们不会明白,我该怎么辩解呢?我有杀人的动机,我才跟林城决裂,而我又怎么能解释,我印在林城那发白的嘴唇上的吻呢。
  他们会查这个吗?
  我的胸膛剧烈起伏,抬头,直直地望着警察的眼睛。


第10章 第九个故事:丑陋
  长得丑的人没资格谈恋爱,甚至可以这样说:长得丑的人根本没资格活着。
  这句话一出来肯定会有人反驳,因为这个世界上有很多长得丑的人,虽然自卑和痛苦确实时常困扰他们,但每个人都有自尊,尽管自尊是最软弱无力的防御。
  但其实没有社会,美貌根本毫无价值,美丽只是一种社会属性。
  为了详尽刻画出我的世界观,我不得不以第一人称在这里写下我的故事。它没有日记那么真实,有很多属于我的捏造和夸大。但它每一句所说的,一定是某些人所躲避的事实。
  故事的开头是一辆公交驶来的画面,我上了车,固定坐在最后一排的右边靠窗的位置。我的眼睛盯着外面,但我实际什么也没看。我感到有些厌烦,对我这一天将要面对的事情。
  首先,我在路上会引起一些侧目,走进教室会有很多人跟我打招呼,课桌里会有苹果和巧克力,偶尔夹带一些没有署名的表白信。临近放学老师会发放半期试卷,我又会是第一名。在我上去拿试卷的时候,很多男生会不屑地努努嘴,而女生们会满脸笑容地看着我。课堂可能会有些吵闹,因为女生会为了我跟那些男生吵,说他们只是嫉妒我长得帅成绩又好。
  上面的画面不是出自一个屌丝的幻想,它真实地随着时针的转动一一应验着。而对于这一切,只有两个字可以形容我的心情,那就是:“去死!”男的去死,女的去死,这个世界都应该卷着它那些自以为正义的规则马不停蹄地去死。
  我也会死。
  我常常不明白为什么人们会崇拜一些表面美好的东西,更不明白美好是怎样定义的。是单眼皮还是双眼皮,是高个子还是矮个子,是大脸还是小脸,需要细化到毛孔吗?需要深化到骨髓吗?还是一张皮就足矣。
  正是带着这样的困惑,我完全不能接受他们给我的定义。她们会说我长着细长的眼睛,塌塌的鼻子和健康的黄皮肤,总之一切都好看。我只觉得我平凡,或者说实话,是丑陋。由于没有一个人意识到了我的丑陋,即便是我拼命学习得到了收获,我也丝毫不能感到快乐。但除了学习以外,我不知道还能干什么,我不想去谈恋爱,因为如果按长相划分,我根本没资格谈恋爱,我配不上那些跟我告白的人。
  我接受了和别人一样的等级观,却在认识上和他们起了根本分歧。
  事情是在我接受了张盛的告白那刻开始发生变化的。我问他为什么跟我告白,他显得很紧张,带有歉意地跟我说道:“因为你没有接受任何女生给你的告白,所以我错以为你可能喜欢男生,对不起……”他低头转身准备离开。
  我拉住了他:“我是问你为什么会喜欢我,是因为我的长相吗?”
  他摇头:“其实我觉得你没有他们说的那么好看……”他停顿了一下又接着说,“老是看到你在市中心的那个图书馆里安静地看书,有时候是找资料,有时候是读小说。我发现我们喜欢看的小说类型都差不多,后来就养成了借你看过的小说的习惯。”
  我看向张盛,他有张干净的脸,一七八的身高,又阳光又帅气。他完全符合我的审美,而他在别人的眼里,却是丑陋的代名词。
  和他在一起后,我开始不那么愤世嫉俗,事实是我根本就不再在意别人的眼光,我常常和他牵手,十指交缠,缓步走在河岸的沙石上,听水浪声。他有些内向,不擅于和别人打交道,但做事却非常认真,他读的书比我还多,晚上的时候,他常常会跟我介绍一些书的梗概,听完后,我们就会做一些夜间运动。
  一切都是顺其自然,和他相处我感觉安心而舒服。
  但我逐渐发现了异常,他和我说话越来越心不在焉,他的身上总是莫名其妙地出现淤青,约会迟到的时间也从几分钟慢慢变成几个小时。
  我问他,他又不说。
  今天,我站在校门口一直等到了天黑,我十分确定他没有出来,所以冲了进去,教室、操场、厕所,我像困在透明玻璃内的马蜂一样不管不顾地在里面高速冲撞,放学后的校园异常安静,根本没有人影。当我再一次蹿上教学楼时,听到了很大的冲水声。
  我没想到,二楼的厕所里聚集了十几个人,有男有女。我拨开他们,看到了头被按在马桶里的张盛,他的衣服被撕毁,浑身湿淋淋的,散发着恶臭。
  “他长得这么丑,怎么配得上你啊……”一个女生把住我的肩膀,我一把掀开,用了很大的力气吼了一句滚,然后半跪下来,把他抱住,“我就是喜欢他,喜欢一个人和长相有什么关系啊,你们这些神经病!”
  我猛烈地咳嗽起来,想排出呛在气管里的水,而张盛轻轻拍着我的后背,眼睛都红了,他对着厕所里那群人吼道:“我就是喜欢他,喜欢一个人和长相有什么关系啊,你们这些神经病!”
  对啊,现实和我所叙述的世界是相反的。
  从一开始你们就看得出来吧?我眼睛小、鼻子塌、皮肤颜色黄不拉几的,怎么会属于长相完美,受人追捧的那种人呢?
  我的人生,一直都是灰暗的。
  直到我在图书馆遇到张盛,我读的书向来比较偏门生僻,可我没想到,他竟然也喜欢这些。每当我凝视着他的时候,都会想,他要是长得丑一点就好了,背部再驼一点,肚子再突出一点,那样也许我们就足够相配,我也能鼓起勇气对他表白了。我说过,我接受了对于外貌划分的等级观,我配不上他。
  然而,即便是这样,我依然不自量力地对他表白了。他听完我的表白后问我:“那你最近在看什么书啊?”话题转到了我所熟悉的领域,我放下心来,有些窃喜地跟他分享着。
  后来他主动来找我,递给我一杯冷饮,我们在河边散步,天色有些晚了,他试探着,拉住我的手。我们的相处一直平淡如水,但他说,他爱我。
  作者有话要说:
  翻旧坑的时候随意打开了这个文档,被第一句话给吓到了。但是记忆也翻江倒海地涌来,然后我记起,这文最开始是泄愤之作啊。某次逛贴吧被一句长得丑的人没资格当同性恋给气着了,直到现在我看这篇文章的前半段还是能感受到那个时候自己的怒气,并且为了突出效果还人工造雷23333
  现在我觉得,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喜欢漂亮的东西是人类的一种很自然的属性,不能说对看脸的世界绝望了,就一味去歌颂丑陋的东西吧?
  所以,我给这篇文章加上了一千多字的结尾。不管怎么说,爱是平等的。而且,张盛会喜欢主角,不是因为主角长得丑,而是因为主角的内心虽然愤世嫉俗,但也足够温柔。
  第一稿时间:2014年1月。完稿于:2015年2月5日凌晨两点。


第11章 第十个故事:小心眼儿和芝麻
  有个人,他的心眼儿很小,小到没有朋友。有一天,一颗芝麻落到了那个心眼里,心眼太小了,芝麻卡得他很痛,但是好像交到一个朋友的感觉还不错。心眼好像变得大了一点,其实也没大多少,刚刚够装进芝麻。而芝麻在游历完这里之后起身告别,毕竟芝麻在外面有好多好多黑色的朋友,他们善解人意又漂亮。
  小心眼一直在等芝麻,有一天,芝麻回来了,还带着另一颗芝麻。小心眼觉得他简直是不速之客,那颗芝麻也看不惯他,在拜访结束后还把他的照片发到网上,所有的评论都说:“这是谁啊,这么奇葩,好丑啊。”小心眼给芝麻打电话的时候只是有些生气,芝麻却跟他说:“你别怪他,他不是故意的。”小心眼儿的孔,几乎都要被塞满了,连眼泪都流不出来。
  为什么不放弃那颗芝麻呢?天底下有那么多好的东西。小心眼知道,自己的性格有很大缺陷,他不会再有朋友了。他吝啬于一切的付出,低头驼背,接受谴责,唾弃别人。直到有一天,芝麻再次出现在他面前,原来芝麻被炒过之后,变成了很香的芝麻,所有芝麻都说他变了,他不再是一颗种子,而只是一个食物,所以他们开始排斥他的存在。小心眼好高兴啊,芝麻终于只有他一个朋友了。
  芝麻哭得一塌糊涂,他说:“小心眼你也变了,你不再给我留一个位置,我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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