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闷王爷与俏爱妃-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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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有打仗的苗头,他们真的大有可能与水匪为伍,掀起动乱。
  没有人,再想看见有人死。
  必须阻止燕国的行为。
  然而,梁国皇帝命令不了燕国皇帝。最后只能靠人情。先稳住燕国王爷,赶紧查案子,水落石出,抓捕凶手,给燕国一个交代,燕王爷多半就撤兵了。
  他赵凌已经死了,洛溢就是拉人情的最好的人选。蔺祝翁总会给洛溢几分面子,毕竟洛溢救过他的命。
  赵凌边看边理出头绪,抬头,正对上洛溢的眸子。
  洛溢似乎很期待他的看法。
  但十三皇子能有什么看法?活了十八年连宫门都没出过,怎么可能从奏折里短短的几句话里把家国大事看清?
  赵凌规整的把奏折放回去,选了个最没逻辑的看法说,“我们得防着燕国,万一他的兵打完了水匪,再南下打我们可怎么办?”
  “也是,”洛溢竟然赞同的点点头。
  得到洛王爷的肯定,十三皇子得表现的心花怒放,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对对对,大梁也得派十万兵马,与他们隔江对峙!他们敢打,我们就打回去。”
  洛溢应该能感受得到,这位十三皇子虚有其表,长得好看但内里是个草包,将来接了洛家家财与洛家军后,非但不能光耀门楣,反而大可能,把洛家千秋万代攒下来的家底给掀个底朝天。
  现在退回换一个,还来得及。
  洛溢没做评价,他站起来,摸了摸十三皇子的头顶,用慈父一般的语调说,“今晚赴宴,与我一起。”
  赵凌没反应过来,被他摸了一下。
  头顶有只手?他迅速闪开,差点没一个鹰爪手把洛溢的胳膊给扭断。摸头不长个儿知道不?他这辈子已经够矮小了,比洛溢的肩膀还要矮一点,十八岁的年纪,也没太有长个子的可能!
  他气的涨红了脸,大叫,“我三天没洗头发了。”
  你不是有洁癖症吗?恶心不死你。
  说完,赵凌呼呼的跑回书房,大门一关。什么不好摸,偏偏摸头。
  薛家有个奇怪的祖训,跟先祖皇帝与洛家祖先的披衣典故一样奇葩,幸运的是,这个祖训仅限薛家内部人士知晓,没有流传开来,供民间编排取乐。
  从小他就知道,他母妃喜欢的人,并不是他父皇,想嫁的人,也不是他父皇。
  可薛家的嫡小姐,婚事怎能由得自己做主?最后还是风风光光的进了皇家的门,册封贵妃,怀上了他,位及荣宠。
  他问过母妃,那个男的有什么好?只不过先一步认识,摸过头顶而已。父皇对她是痴心一片,百依百顺,入宫这么多年,都没有感动过吗?母妃回答他的时候,笑的很好看,像个不谙世事的闺中小女孩儿似的,娇羞可爱。
  好在,他姓赵,不姓薛,这祖训与他无关。
  可他心里为什么这么介意呢?表现的比洛溢这个洁癖症患者还要不自在。难道洁癖症也会传染吗?


第15章 
  洛溢说的赴宴,不出意外,是乌岚请客。乌少爷亲手做了一桌子菜,专程请了洛王爷与十三皇子,恭喜十三皇子美梦成真,过继到洛王府做世子。
  恭喜个屁。
  不过能换得如此美味一席,自己暂时小小的牺牲,还是值得的。
  “十三,快尝尝,这是刚从湖里捞上来的大闸蟹,肉嫩鲜美,大梁独一家的!趁热吃。”乌岚给两人前面的碗里,一人放下一只。
  “我不吃。”赵凌把碗推开,伸着筷子够别处的菜。
  “那给我吃。”乌岚当仁不让的把赵凌眼前的那只拿了回来。
  乌岚关心的又不是他,洛溢吃不吃,才是重点。作为洁癖症患者,洛溢是不可能上手的。上辈子有丫鬟小厮伺候,但今天,乌岚的雅间只有他们三人。
  见乌少爷细心的把蟹子的八个脚一个一个的拽下来,只剩下个圆圆的壳子,他熟练的用小刀剖开两边的硬壳,三五两下,雪白的花花肉就被整块儿抠出来。
  如同武学高手熟悉人体穴道,专业厨师也深谙每个食材的经脉骨骼。赵凌学着比划了几下,蟹子的肉跟壳,这么简单就分离了吗?为什么他每次都废了九牛二虎之力,依然碎成半条半条的?
  乌岚把剥好的蟹肉,尽数挑进了洛溢的碗里,一副求表扬的讨好表情。
  赵凌装没看见,小孩孝敬大哥哥而已,没啥羡慕嫉妒的。如果他赵景明不死,乌岚也得连他一起孝敬。
  忽然,一双筷子略过眼前,一整块白花花的蟹肉落到碗里。
  “给我?”
  洛溢继续,悠然的夹了一片菜叶,没搭理他。
  赵凌受宠若惊。
  正是刚刚乌岚剥出来的那块。洛溢转手挑给了他。
  他不是不爱吃螃蟹,而是懒得剥壳,蟹子壳尤其坚硬,还没多少肉,上辈子就是如此,别人剥给他的他才吃,自己从来不下手。
  那些年行军,长途跋涉,吃的喝的经常就地取材,一次经过海岸,军中吃类似蟹子皮皮虾一类的硬壳物种,他跟洛溢自制始终看着别人吃。
  洛溢是嫌动手脏,他是嫌剥壳麻烦。军营里向来祖看不起都城里富家子弟的坏习惯,两人为了稳定军心,就统一口径对外宣称——不爱吃。
  抬头看看,乌岚也没不高兴,剥下一个蟹钳子给自己吃。乌家的家传生意经之三——少操心。送出去的东西,卖出去的东西,无论将来变得是贵是贱,人家要怎么处置,与他们无关。
  “给我的?”赵凌想确认,白给的不要白不要,“那我吃了啊!”
  洛溢停下筷子,“长个子。”
  咳咳咳,赵凌险些被蟹肉给呛死。
  重生回来,他发现洛溢没那么闷了,还继承了他曾经的很多优良品质,比如说嘴巴毒,一针见血的讽刺到他最最柔弱的伤口。
  用事实说话,他无法反驳。
  他顶着赵敛的矮个子,走出门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赵家人。
  不说梁帝赵起英明神武,乱臣贼子赵小七潇洒风流,皇族的其他默默无闻的血脉,上下三代,也都生的高挑出众,唯独出了个他。他连比他小三四岁的十四皇子与十五皇子高都没有。
  听了洛溢的话,乌岚捂着嘴笑的前仰后合,举拇指赞同洛溢说的话很有道理,还把自己刚剥好的蟹肉也全都挑给了十三皇子,“多吃点,多吃点,长个子啊!”
  长你妹!
  默默的吃掉蟹肉,赵凌偷偷露出整齐的小白牙,行呀,洛浮洵,是你先惹我的。
  赵凌看眼前菜里,伸筷子夹了个辣椒,送到洛溢碗里。
  正所谓,有来有往。
  你给我蟹肉,我还你辣椒。
  洛溢挑食严重,最讨厌吃的是辣椒,讨厌到连看一眼都会有强烈的的不适,偏偏他赵凌无辣不欢,每顿饭少了辣椒无滋无味。
  乌岚已经尽量不让辣椒出现在他的菜里,这一个漏网之鱼,大概是副手配菜做拼盘摆设用的。
  依着赵凌的经验,洛溢遇到辣椒在前,最激烈的反应,曾经直接掀翻过餐桌,最不激烈的反应,是打碎眼前盛辣椒的碗。
  扫了乌岚少爷请客的闲情雅致,万分抱歉,可谁让他刚刚伙同洛溢一起嘲笑他个子矮?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赵凌坐等大难临头,准备好可怜兮兮一问三不知的说辞。十三皇子跟洛溢不熟,这种隐藏的很深的生活习惯,不知道情有可原。只能说瞎猫撞上了死耗子,不小心触了洛溢的霉头,犯了洛溢的忌讳。
  洛溢端起碗,就着饭,把辣椒拨入口中。
  什么情况啊!
  他一直以为,像是他与闷葫芦这种,从小到大被长辈拿来当榜样的孩子,总会坚持自己是对的,改变对于这些人来说,无非天方夜谭。他从没期待洛溢会有什么改变,就像他从没想过改变自己一样。
  “你看着我做什么?”洛溢问赵凌。
  赵凌迅速低头,您老人家变化太大,我有点接受不了。
  洛溢吃完辣椒,随手拿起右边的酒杯。
  赵凌化妆若无其事的品尝美食。刚刚,他趁着两人不注意,把洛王爷的酒杯,跟自己的做了调换。桌上两个坛子,乌岚给赵凌倒的是酒,给洛溢倒的是水。
  辣椒的事,是心血来潮,换被子的事,却是赵凌蓄谋已久。马车上,他就在想,如何歇斯底里的挑战洛溢的底线。洛溢对他一再宽容,弄得他现在根本不知道,洛溢的底线在哪里,只能不断的向下试探。
  辣椒你可以吃,但酒你能喝吗?你可是与洛王妃发过誓的!毕竟在洛溢心里,谁也没有他死去的妈重要。
  洛溢端着自己的酒杯,轻轻抿了一口。
  赵凌期待的风暴式愤怒,并没有发生,旁边乌岚时不时的讲他做生意时候遇上的奇闻异事,烦的要命,而洛溢一顿饭吃的相当淡然,辣椒带酒的饮食攻击对他毫无作用。
  不会吧,难道洛溢趁着自己不注意,又换回来了?
  赵凌偷偷的伸手,装作够很远的菜,其实想趁人不备把两杯酒换回来。他要尝尝洛溢的酒,如果是水就罢了,如果是酒,他可要好好合计合计,是谁让洛溢打破守了十多年的誓言的。
  赵凌正一丝不苟的做亏心事,门外有人敲门,吓得他迅速把手缩回来。
  是宁庄。宁庄一直守在门外,此时来报,“王爷,皇上微服出宫,与萧丞相一起,现正在府上等着您。”
  “好生招待,我这就回去。”
  洛溢起身,赵凌不动。他没打算跟着洛溢回去,一桌好菜尚且不论,皇上大晚上来洛王府,还带着当朝丞相一路,准没好事,指不定心血来潮把他叫过去问几句“有没有惹洛王爷生气?”“要好好孝敬你养父”“不要让洛王爷失望”的屁话。
  最重要的事,他不想叫他大哥父皇。
  “我没吃饱。”赵凌表达出自己对美食的恋恋不舍之情,“我留下吃一会儿,等吃饱了,让乌少爷送我回去就好。”
  洛溢没说什么,与宁庄吩咐,让他的贴身侍卫留了下来。乌岚跟着,反复保证自己定会把赵凌安安全全的送回去。
  等洛溢走后,赵凌招招手,“小庄,一起吃。”
  眼前晃过皎洁的白光,剑锋削掉了他半根头发,刚端起来的酒杯竖着被劈裂,流下满手都是酒。
  不吃就不吃,这么凶做什么?这是在他面前显摆剑术吗?洛溢拿他当世子,宁庄只会吓唬他,又不敢真的拿他怎么样。
  赵凌舔了下指头,是酒。
  洛溢刚刚喝的,是酒。
  “发什么呆?”乌岚的手挡住赵凌的眼睛,他送洛溢回来,就发现十三皇子保持吃手的姿势,盯着桌子上只剩下一根刺的红烧大黄鱼。是因为刚刚与宁侍卫吵架了吗?乌岚继续吃自己的,然而,半柱香后,十三皇子还是这个姿势。
  就像会眨眼睛的泥塑。
  “乌岚,你给洛王爷倒得是酒。”赵凌的心脉,已经从刚刚的排山倒海,恢复成一贯的清寂无波,“还是烈酒。”
  乌岚没反应过来,“酒?”
  赵凌指了指被砍成两段的杯子,“我记得,洛王爷滴酒不沾。”
  “那是多久以前的事了?”乌岚掰着手指头数,“我记得小时候,三哥哥的确不喝酒,可后来发生了一些事,三哥哥就不再理会他发的誓言了。皇上不让他喝,他在人前不喝,但在我这里,会偷偷的喝一点。”
  乌岚还说了许多话,但赵凌一句也没有听进去。他自以为很了解洛溢,可二十年过去,他的一切了解,似乎都不对不上。
  重生回来,自他遇着洛溢开始,洛溢从没有把他故意为之的惹是生非放在眼里,或许年纪使然,洛王爷已经没有那个心力,与个二十岁不到的毛孩子斤斤计较。
  时间的车轮滚滚向前,乱世终结,天下太平,血雨杀戮之地成为遗迹,遗迹之上,村落城镇林立而起,百姓臣民安居乐业。他们七个人在玄乌阁中的鸿鹄之志,正在一个又一个的实现着。
  二十年,沧海桑田,物是人非。闷葫芦变了性情,大哥变了心,乌大小姐变了模样,蔺丫头变了胸襟,萧鼻涕变了才气,连他手把手抱过教过的孩子乌岚小少爷,都变成了能操持乌家家业的一家之主。
  只有他没变,他从三千刑刀下的乱臣贼子,一下子蹦成了个的混吃等死的断袖。他的时间,是停滞的。他还停留在过去,还停留在二十年前。
  他还是十八岁壮志未酬的年纪,而他曾经有过交集的人,都不再年轻,已经经历了二十年时间的打磨,在繁复又无奈的琐事中,熬到了四十好几的中年。时间磨平了棱角,磨干了血性,留下的唯有适应,以及对不合理之事的隐忍与包容。
  想想这几天,自己的所作所为,赵凌自觉好笑,也难为了洛溢了,在一边看戏,还忍着不说破。他故意惹祸的心思,洛溢早早看得出,当然也不会在乎,因为他认定了赵敛最适合做洛王府的世子,最适合做他洛王府的继承人。
  没有母家外戚,除了梁帝与洛王府,十三皇子在世上没有任何的依靠,唯有如此,才能做到对赵家皇族的绝对忠诚,将来由他继承的洛王府,才能对大梁皇族绝对忠诚。
  合适到洛溢可以不计前嫌,可以忍耐恶心,可以包容断袖。
  赵敛真是交了狗屎运。
  洛溢是骑马回去的,把马车留给了赵凌。赵凌谢绝了乌岚亲自送,他想在马车上清静清静。
  如洛溢所想,洛王府世子之位。赵敛合适,但他赵凌并不合适。
  洛溢此去边境,他十有八九会被暂时送入宫中,且在凤栖宫的可能性最大。他实在是不想对上蔺丫头那冷若寒霜的脸。
  他不指望洛溢能带着他,万一打起来,连自保能力都没有的人只会拖后腿,洛溢还得分心照顾他。
  秋猎,是他离开的最佳时机。


第16章 
  赵凌回去时,梁帝与萧丞相已经走了,赵凌与两大国家领导人物,完美的错了过去。
  静心湖边,洛溢淡淡的说,“过来。”
  赵凌自然得乖乖过去,即使他困得要命。
  洛溢扔了把剑给他,说是梁帝送来的,让他好好练武。赵凌明白大哥的意思。漠北洛家军统帅,是伴随着历代洛王府世子之位,一起传承的。统治军队,与当一府之主,有本质的区别。拿不出真本事,人家根本不服你。
  他正缺一把剑,作防身之用,赵起的礼物送来的恰到好处。
  “走吧。”洛溢跟使唤小狗儿似的呼之则来挥之即去。
  赵凌转身就走,毫不留恋。
  天色太晚,赵凌着床就睡,睡得很香。他的梦总是美的,梦的都是他上辈子锦衣玉食的时候。
  那年,六岁的太子赵起,跟不足三岁的七皇子赵凌,作为赵家皇族送去玄乌阁受教的皇儿,正式拜玄乌阁主宫俞为师。
  那个时候,阿成也还是四岁的小孩儿,仗着是师父亲生的儿子,早入门几年,举着把破木剑,整天显摆自己是锄强扶弱的大侠,还说剑是大侠的象征,没有剑,就成不了大侠。
  赵凌最初的梦想,就是当个大侠,不是锄强扶弱为民除害那种,而是仙风道骨的那种,占一个山头做老大,带一帮徒子徒孙,修炼绝世武功,抓只大妖怪做成长生不老药,孝敬他父皇长命百岁。
  他最喜欢披着一个白床单,在彩月宫里来回转圈,自觉飘然超脱的很。洛溢就总直白泼他的冷水,说他那么打扮,不像大侠,比较像鬼。
  当他听宫成说,剑才是大侠与非大侠的区别时,做梦都想要一把属于自己的剑,求师父也给他做一把。终于,苦等了两个星期,赵凌有了人生中第一把属于自己的木剑。他万分高兴的欢呼,终于成了真正的大侠。师父师父,我成大侠了!
  师父的面庞上,始终挂着慈祥的笑容,赵凌记得那张脸,记得师父送他剑时候说的话,“侠在心中,不在剑上。”
  “侠在心中,不在剑上。”
  师父。
  对不起……
  对不起……
  对不起。
  赵凌的梦逐渐的模糊开去,陷入到寂静与灰暗之中。
  书房里,洛溢拂去赵凌眼角的泪痕,把赵凌踢到床下的被子,重新盖回赵凌的身上。
  ……
  几天,十三皇子乖乖的在自己小院子里练剑,虽然比划的毫无章法,但总算让洛王府的下人们松了一口气。
  在树枝子上睡午觉的宁庄,实在看不下去了。
  “胳膊直起来,你这绣花呢?”他一个石子扔过来,打在赵凌的后背。
  赵凌在洛王府的地界,当然不能耍在玄乌阁学的剑诀,但闲着无聊快长毛了,想想,就把剑诀倒过来比划起来。在宁庄看来,自然是凌乱不堪。他收住剑,仰脸与宁庄说,“要不,你教教我?”
  为了不给洛王府丢人,宁庄竟然真的自告奋勇的当赵凌的老师。
  赵凌巴不得,如此他可以顺理成章的用上辈子学过的剑术,而不会被怀疑了。理由是……宁庄教的。
  一下午不到,宁庄就后悔了,他从没教过武学天分这么差的学生。左右不分,前后不分,手脚还不分。
  “要不,你给我几本剑诀,我自己练?”赵凌提议。
  宁庄果断答应,迫不及待的把十三皇子驱逐出师门。
  “别忘了两日后的秋猎。”宁庄走前,提醒说。
  赵凌哪能忘,昨天傍晚,做衣服的裁缝还专门给他量了尺寸,说是王爷吩咐,给他做几件猎服。大梁的贵族,人人都有几件专门打猎穿的服装,是兽皮做的,比禁卫军的铠甲军服软许多,略有防御的效果。裤角束紧小腿,骑马方便。
  他把攒下的银票,收到秋猎带去的包袱里。大哥给的剑,他也想带着。
  此去路长,他打算先去西都城郊的薛家祖坟,拜祭舅舅与几个哥哥,再西行至回生谷,买上几坛好酒与九泉之下的兄弟们痛饮,最后越过边境,去燕国游玩一圈。等洛溢与大哥,对他彻底绝望,不再花心思找他后,他再回来大梁,找个山清水秀的小村子,碌碌无为的过完属于赵敛的一生。
  两日后,秋猎如期而至。
  秋猎是梁都贵族每年固定举办的娱乐项目,为期十天,除了老幼病残,所有的皇贵族子弟,都会积极踊跃报名参加。
  皇帝本人,也会亲至猎场,射下第一只猎物,剥下皮毛,制作成肉干,作为不久后丰收农祭大典的贡品,而皮毛,则会当作奖励,赐给本年度秋猎场上表现最优秀的子弟。
  洛王府的马车,大摇大摆尤其显眼的行驶在山路上。
  这片群山,有许多名字,最近几百年较为公认的有三个。皇家贵族称为龙腾山脉,据说是某任皇帝在山上看到了金龙驾云,之后就飞升成了神仙。文人墨客称之为墨痴山脉,据说有个画家非常痴迷着山中的景色,终日在山林中作画,最终化作一块石头,也就是最高峰峰顶那一块很像人形状的石头。百姓们则称之为父母山脉,以表达他们对群山赐予他们食物泉水,以及盖房子用的木材等等衣食住行之物的感激之情。
  秋猎年年有,所以皇家修了专门的一条入山通路,虽然也是泥路,但比山里人走出来的野路宽阔,可走马车。
  整个队伍,好像只有赵凌没有骑马。打猎不骑马的新鲜事,引来了无数上山之人指指点点。但赵凌难得独自一路,是毫不介意自己被羡慕嫉妒恨,坐着马车慢悠悠的跟在队伍的最后面,沿着山间小路,哼着小曲儿,趴在窗子上欣赏优雅秀美的风景。
  洛王爷与梁帝赵起,跟另外几个梁都世家的家主,骑马走在最前。
  皇家的猎场,在群山环抱之中,为山中之山。群山诸峰,有高有低,起伏不均,高峰在外,最中心是一座被溪水环绕一周的小山,常年包裹在云雾里,远远看去像是飘在空中,很有仙气,且小山山势平缓,树木葱绿,泉流密布,是避暑与踏青的首选胜地。
  入山的道路上,小瀑布一道连着一道,顺着青葱古木粗大的树根绕下来,在石洞口撒下帘幕,最后流汇入小溪。小溪与山路方向一致,却交错蜿蜒,像是一根麻花分两边绕起来。
  马车经过一处双山谷地,小路两边的草长的特别高,草头上顶着圆圆的毛毛蓉球,赵凌从窗中伸手出去,拔了两根。
  半天时间,皇族与洛王府的大队伍,到达猎场行宫。
  作为洛王府世子的十三皇子,则跟随洛溢,去了隔壁洛家的行馆。
  猎场的环境,龙腾山脉四周的环境,与二十年前完全一样,赵凌都再熟悉不过。按着大梁的一贯章法,大哥狩猎的时候,洛溢他十有八九会跟着同去,这是他逃走的最有利时机。
  说是行宫,其实是比较平坦的草地,草地上搭起来帐篷,供人夜里睡觉。
  下人们在搭帐篷,洛溢去到梁帝那边,赵凌一个人蹲在地上,比划着离开此的路线。洛家军没跟来,连宁庄也没跟着来,洛溢临时有事,差他去办。禁军护卫,比洛家军容易搞定。
  他听着有声音,看向右边,三人刚从一小帐篷里钻出来,与路过帐篷门口的两人说话。
  五个少年,年纪与赵敛差不了多少,有着贵族大户养出的气宇轩昂,面冠若玉,然而眉宇间未褪去青涩。
  其中一个,比其他几人生的高些,背着一张血红色的弯月长弓,长弓不似军中所用,而是以铸刀剑的精铁所做,弓背很宽,上面深刻着密集复杂的纹路。
  赵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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