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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卫]风起西荒-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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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喂!”胡尔特的中原话说的不错,冲着弘瀚喊:“我敬你是条汉子,你放我走,我让你们回雁鸣关!”他已经知道此人是西炎伯,此番是要从草原穿行回雁鸣关的。自古都没有南人敢这么做,今日竟让他碰到了一个疯子。
  “不着急。”弘瀚摇摇头,指着在远处观望的各部首领,道:“让他们过来几个,来几个能说话的。”
  “来干嘛?”
  弘瀚一扬眉毛,指着篝火烤肉道:“还能干嘛?请他们喝酒吃肉啊!”
  胡尔特在心里暗骂,你大方个什么劲!那是我的酒!我的肉!但还是乖乖的吩咐去请人了。他已经看出来,西炎伯抓了他是有所图,那就有得商量。
  呼延部的族长,黑水部的首领,赤耳部的头领,以及其他几个大小部落的头头很快就来了。他们打扮各异,表情不善,身边的随从也都暗暗握紧兵刃,准备随时暴起夺人。
  弘瀚对此仿佛视而不见,大喇喇坐在地上,指指烤羊,道:“诸位都是草原上的英雄,幸会!” 他身后站着荆曲江,穿着那身亮闪闪的盔甲,背扛大刀,戳着大旗。偶有风吹过,火红的旗子展开,火焰般的“炎”字随风张扬。
  待众人各带警惕的坐下,弘瀚才开口道:“我,西炎伯,昆岭以西,雁鸣关之南,都是我的地方。”他说的十分简单明了。这些胡人的中原话讲得不好,什么繁文缛节根本没有必要。
  弘瀚指指被捆的严严实实的年轻胡人,道:“这个人是我的俘虏,你们打算怎么换?”
  几个首领互相看看,赤耳部的胖子开口道:“五十匹马,二百头羊,换这个小子。”
  胡尔特默默的扭过头去,草原上娶个媳妇都比这排场大,这些族长是不是以为对方傻?
  弘瀚呵呵的笑了几声,示意籍坎来说。
  小伙子早憋了半天了,他在抵城长大,时常深入大漠,对草原的情况可谓十分了解。籍坎张口就道:“当我们傻啊!草原上娶个媳妇都不止这点牲口。这个家伙昨晚住的是金帐,头上还戴着鸿鹄的白毛,身份怎么得也是个王子。不然我们抓了他你们肯休战?看这个年纪,不是大汗的老三就是老四!”
  一番话,说的几个头领脸色难看极了,胡尔特更是想把头上的羽饰给拆了。
  黑水部的老头说:“我就说南人狡诈,你们都不信!”
  作者有话要说:
  鸿鹄,又称黄鹄,据说就是天鹅。


第16章 晤
  赤耳部的胖子哼一声,道:“那你们要如何?”他想的很简单,不管对方怎么狮子大开口,权且答应着,等对方放了胡尔特,再大军压上来,淹也把他们淹死了。
  弘瀚觉得这些草原蛮族当真不适合阴谋诡计,用肚脐眼都能看出来他们想什么。他笑了笑,当真开始狮子大开口:“我要的很简单。第一,你们胡人的部落不能再来雁鸣关打劫;第二,我当然会要一些牛羊马匹以及皮毛,不多,你们有多少算多少;第三,我要大漠出产的铁石。”
  他说第一条的时候,那些首领还觉得比较正常,第二条就觉得简直是无耻,到第三条,不由纷纷面色大变。
  草原出牛羊,大漠出矿产。北地大漠的铁石十分出名,品质极好,乃是打造兵刃盔甲的原料。铁石之类,向来是不肯轻易卖给南人的。
  赤耳部的胖子拍着腿大怒,其他几人也纷纷表示这个条件不可能接受,一时间吵吵嚷嚷。
  弘瀚转头对胡尔特道:“看来你身价不行啊!”
  胡尔特也正自愤愤,听到这一句,忽觉悲凉。这几个族长向来对自己忠心,关键时刻也太不顾惜自己性命了。不,这必是狡猾的南人的挑拨,此事非同小可,放在谁都不可能答应。正自纠结,忽然身上绳索一轻,却是弘瀚给他割开了。
  一群吵闹不休的人顿时安静,胡人们握紧刀,仿佛下一刻就要冲上来抢人。
  弘瀚却假惺惺的拍了拍胡尔特身上的尘土草屑,握着他的手道:“他们不顾着你,我还是很有良心的。”
  胡尔特愕然的看着他,只听这个土匪模样的将军十分诚恳的说道:“咱们做个生意吧!”
  “我不白要你们的牛羊马匹和皮毛矿石。”弘瀚道:“我在雁鸣关设置易物点,用粮食布帛交换牛羊皮草,用铁器盐茶交换马匹矿石,用丝绸美酒交换金银宝石。”
  这句话听起来轻描淡写,但在胡尔特和几个族长耳朵里,却恍若轰轰的雷鸣。
  草原固然盛产牛羊,但遇到风雪荒年却是难以生存。大漠固然出产矿石,但铁器工艺却远不及中原。北地有金银宝石,却很稀罕南人的丝绸美酒。
  轻飘飘几句话,竟是直指要害。如果在丰年能够换取中原的粮食作为存储,草原的生计必然不再那么艰难。如果用矿石换取制作精良的铁骑,那么部族必能迅速强大。如果用金银宝石换取丝绸美酒,必能在贵族之间收益极好。如此不出十年,部族必然强盛。
  更可怕的是,他所提的条件竟是公平的无可指摘。基础物资换基础物资,战略物资换战略物资,奢侈品换奢侈品。谁也不占谁的便宜,谁也不能放心相信谁。
  西炎伯交换来的牛羊同样可用于民生,马匹同样也是军资,得到的矿石可用来制造兵器,而宝石皮草等奢侈品在南方贵族圈子同样很流行。
  他必是深思熟虑过,才能够提出这样方案。他就是为了这个来的。
  这是一个历史性的会晤。
  胡尔特坐直身体,重新审视面前这个胡子拉碴的家伙,对方很年轻,一双眼睛亮如鹰隼。他用力的回握了一下手,道:“我是大汗第四子,胡尔特。阁下怎么称呼?”
  对方斜着嘴笑了,“西炎伯,弘瀚。”
  *          *        *
  一场真正的欢宴在草原上开了起来,原本剑拔弩张的气氛消失一空。上百个篝火被点起,上百只肥羊在火上嗞嗞冒油,无数的酒囊在汉子们手中传递。
  弘瀚和胡尔特,以及那些各部首领开始正式的会晤,商议各种细节。
  各部头领理智仍在,黑水族长道:“□□设立边城,严禁和我们狼族贸易,除了走私没人敢明目张胆的干,你这样不怕□□惩处么?”
  草原的人或许不清楚,可是关内人人明白的很。天子逐年势微,诸侯们各自坐大,早已管不了那么许多。西炎地处偏远,更是无可顾忌。弘瀚道:“这个我自有办法。”
  赤耳部的胖子说:“你就不怕我们得了这许多东西,将来打入关内去? ”
  弘瀚觉得他太憨,哈哈一笑:“我们难道没得东西么?你们能有一分强,我们便也增长一分,你大可以来试试。”
  一个头领怒道:“别听他的!南人狡诈,这家伙有野心,回头还是杀了的好!”
  弘瀚冷笑:“野心谁都有,你得了这些东西,难道不会去统一部族?不要以为我不知道你们现在勾心斗角。你们蛮族现在……”
  那头领恼怒道:“是狼族!我们是高贵的狼族!谁像南人似的勾心斗角!”
  弘瀚道:“是是是。你高贵,你全家高贵!你们高贵的全家就算打入关内,难道就会勾心斗角了么?你们打算把土地都用来放牧么?你们会种田么?会养蚕么?你们喜欢的美酒丝绸粮食布帛,这些没有一样是你们擅长的。就像南人不擅长放牧一样。在关内跑马,动辄就是沟沟坎坎,要不就是河道纵横,你们高贵的狼族不会喜欢的。同样,我们也不喜欢没事跑到关外去,羊肉吃多了太膻,我们也不喜欢。”
  如此来回交锋,终于渐渐说妥,可以放心的欢宴了。
  傍晚时分,籍坎跑过来道:“主公,不好了,允和人打起来了。”
  草原上的汉子,喝了酒与人摔跤比斗,实在是欢宴中太常见的事情。此时便有那么几处人在围着哄闹,气氛十分热烈。
  但允不同,黑衣的少年素来独处,从不与人多事,他怎么会和人打起来?
  *           *          *
  感觉到有人来的时候,允正独自坐在距离弘瀚二十步的角落。他站起身向外走。高手之间,有某种感觉。就像是黑暗中的一点萤火,或者是迷雾里的一团月光。当那个人靠近营地的时候,他就感觉到了。
  一直走到了营地的边缘,他才看到从荒野中独自走来的人。那人背对着夕阳,轮廓很奇特。走近了,允才看出来,原来是那人肩膀上扛了一个狼头。他穿着旧旧的狼皮坎肩,腰上挂着一只破酒囊,光着脚,拄着一支歪歪扭扭的拐杖,头发灰白糟乱——像是一个老乞丐。
  “是你?”那人开口问,中原话意外的标准,还带着一些天都的口音。
  允知道他是在问自己。这既是确认曾生擒了四王子,也是在确认自己是营地中武功最高的人。他淡然答道:“是。”
  只看了一眼,看到对方走过来的样子,他就知道这是他遇到过的武功最强的人。
  老乞丐看了他一眼,道:“你受伤了。”
  允没有回答。他怎么可能不受伤。自乱军之中生擒敌方首将,纵是功力深厚,也只能护住要害。回来他才发现,身上大小纵横七八道伤口。
  他早已经自己处理过了,仔细的上过药包扎好,完全遮掩在黑衣下。但仍是被老者一眼看出来了。允身体微微绷紧,随时准备迎战。
  “年轻真好啊!”老乞丐将拐杖放在地下,想了想把酒袋也解了,然后撸起袖子走了过来。“年轻的时候,我也去过中原。不知道现在的中原武学如何了。”
  大漠,孤烟,斜阳落日。
  落魄的老人和黑衣的少年在营地的边缘打斗的无声无息。
  弘瀚从营地中走过来,看到的就是这样的场景。无论是在圻山,还是离开之后,他已经数次见过允出手了,也曾经亲自跟他对过几招,然而却从未见过黑衣少年出尽全力的状态。
  两个人的打斗看起来并不那么凶险,有一种诡异的轻飘飘的感觉。老人的拳脚看起来懒懒散散,就像是路边的闲汉。黑衣少年如临大敌,纵使有深湛的内功护体,也谨慎应对,绝不露出任何破绽。他们很久都不会彼此碰一下,仿佛是在草上滑着打斗,然而每当两人拳掌相抵,以两人为中心,几尺之内的草尖便会微微的颤动。招式之间有一种奇异的粘腻感,却没有发出任何响动。
  没有声音,他们在黄昏中安静而凶险的打斗。
  籍坎看不太懂武学高手的比斗,只觉得自己之前的二十年人生都是白过了。即便不曾系统的拜师练武,他也勤于打熬筋骨,一向以为就算碰到真正的武者,自己也能抵个两三招。现在他熄了这个心思,决心还是安安分分的做好一个斥候。
  荆曲江就不同了,他是正经的霸刀门传人,资质不可谓不高,习武不可谓不勤,向来以正统武者高手自诩。他看着允和老人的战斗,神色越来越凝重。
  他看出来两者过招之时的粘腻感。那是因为平时那种砰砰砰干脆而短暂的接触无法抵消劲力,必须用更长的时间,更长的距离。所以,打斗才如此安静。
  更因如此,打斗就更加凶险。只要稍有差池,轻则重伤,重则毙命。
  原来,无论是在圻山下的初次过招,还是离开马家堡之后的日日切磋,少年都是在让着自己。而自己竟然完全没有察觉,还每每为了一点进展而沾沾自喜,以为很快就能追上了。
  不,就算他再练十年,纵使招式上可以追平,内力终究还是差了一大截。
  胡人们也围了过来,他们并不在意黑衣少年,却都注意到了老者的装束。狼皮坎肩,狼头肩噬,赤足灰发,又是这样的武学高手。有人低声惊呼:“啊,大巫!”
  在草原,巫是很超然的存在。每个部族都有巫,治病占卜,教导孩童,神秘而受人尊敬。大巫是所有的巫之中地位最崇高的一个,只有他才能在肩膀上装饰狼头。大巫向来随性,行踪不定,长年在草原上游荡,没人说得清他到底在哪里。
  有人跪了下来,越来越多虔诚的胡人跪下了,人们渐渐围成了一个大圈,整个营地都安静下来。
  夕阳西下,残阳如血。
  只有圈中央的两个人,旁若无人的打斗,无声的打斗。
  首先停手的人是大巫,他在递出一拳之后,慢慢收回了拳头,不再继续。
  允的手掌在拳头之前半寸挺住,也慢慢的收了。
  仿佛有着奇异的默契,战斗开始的理所当然,结束的也顺理成章。
  只是旁人看不懂,只觉得莫名其妙罢了。
  允开口道:“承让了。”这个老者是他生平仅见的高手,他知道对方有所保留,不然自己早已落败。
  大巫意犹未尽道:“你的伤口裂开了,再打下去,不公平。”少年的伤口在流血,体力流失的会更快,招式也会渐渐走形,久战必然不利。
  允道:“多谢。”
  大巫在破坎肩里面一阵寻摸,道:“我治伤很拿手,你要不要药?”
  允点头,“好。”
  大巫就笑了,丢给他一个纸包。然后转头看着跪了一地的信徒,以及不远处的大小头领,扬声道:“正好路过这里,听说有热闹就来瞧瞧。有没有酒?”


第17章 马
  弘瀚反复检查着手里简陋到寒酸的草纸包,嗅了嗅里面的药粉,貌似确实是一些草药的粉末。不过□□也可以是草药,他不确定的说:“我看还是用咱们的金疮药比较好。”
  允已经脱掉了上衣,他最严重的一处伤口在腰侧,适才又裂开了,绑好的布条已经一片殷红。他轻吸着气拆掉布条,道:“如果大巫想杀我,刚才我就已经死了。”
  弘瀚挑挑眉,好像是这个道理。姑且信之罢,便将药粉小心的洒在允的伤口上。
  托少年内力深厚的福,伤口不算太深,却很长。
  药粉撒上去的时候很疼,允吸着气忍耐。
  弘瀚不知为何很喜欢他这个样子。这几日,他们每日奔驰不休,疲累已极,但少年却像是突然间长大了,长开了,就像是昆虫破蛹而出,从一个严实的壳子中间一点点挤了出来。随着风的吹拂,慢慢抖开已经长成的翅翼。
  不只是日晒还是风沙的缘故,他的皮肤不再是脆弱的苍白,开始显出温暖的色泽。
  弘瀚更喜欢这个样子的允,撒完药,忍不住亲了一下他的脸颊。
  允却低声道:“主人,有人来了。”
  什么人这么不长眼!弘瀚快手给少年裹好伤口,挑起了帐篷帘。
  门外有一只狼——不,是肩上扛着狼头的大巫。大巫正作势要走,道:“啊,你们不继续吗?继续啊,我等你们完了再来。年轻就是好啊!”
  即便是最大方的弘瀚,都觉得十分尴尬。忍不住咳嗽一声,道:“大巫前来所为何事?”
  “你们南人狡猾狡猾的。”大巫指了指帐篷里的少年,“我当然不是来找你,我是来找他的。”
  这是第一次有人专门来找允,算是他的第一个客人?于是弘瀚让开门口。
  允站起身,认真的向大巫行礼:“感谢您赠药。”
  大巫上下打量着他,问道:“你为什么会在这里?”
  他这话问的没头没尾的,允却是听懂了,一时不知该如何回答。
  大巫似乎并不期待答案,自顾坐了下来。“我年轻的时候曾经走遍中原,到处找人比武打架。年轻人嘛,都是那个样子的,你懂的。”他看了看弘瀚,继续道:“后来我在天都住了一阵子,在那里遇到了一个人,一个很厉害的人,他和你一样穿着黑衣,武功的路子也很像。你应该知道他是什么人罢。”
  在天都,那应该是天子的影,算起来,应该是父皇的影。影随在天子身边,守护宫城,当有高手到来,自然有所感应,所以会和大巫遇到并不奇怪。允沉吟了一下,答道:“那应该是我同门的前辈。”
  大巫眼睛一亮,“你识得他吗?他叫做辛。”
  允在心里想,原来父皇的影叫做辛。“我见过,但并不相识。”
  大巫追问道:“他现在还在天都吧?”
  允垂下眼睛,道:“这位前辈,在十一年前就死了。”主陨影灭,父皇驾崩之后,影自然不能独活。当年他还懵懂,如今却无比清楚,辛不可能还活着。
  “哦……”大巫沉默了片刻,突然笑了笑。“啊,我还以为自己苦练十几年内功,还能找他比比,扳回一局呢,这个家伙!”
  允觉得应该安慰一下面前的老人,却不知道如何开口。
  大巫却突然放松了,打开随身的酒囊喝了一口,十分怀念的道:“那时候我每日夜闯宫城,找他比试,却从未胜过。如此过了三个月,就离开了天都。唉,心里不服啊,但留着也没什么意义。”
  允暗想怪不得大巫的中原话里有明显的天都口音。
  “我回到草原,不再找人比武。不是因为心灰意冷,而是因为终于想到了取胜的办法。我输,不是输在武功招式和应对急智上。你想我年纪轻轻走遍中原,所见所闻自然不少,我不是差在招式,而是差在功力。同样都是二十多岁的年纪,他的内力比我浑厚的多,简直就像是个练了几十年内功的宗师一样,这个怪物!”
  大巫看着允笑了,“没错,就跟你现在的功力相差仿佛。我唯一能想出来的办法,就是再苦练二十年,再找他找回场子……”他又喝了口酒,“不过找你找回场子也是一样的,一样的,哈哈哈!”
  他哈哈笑着,但是笑声里却毫无欢喜的味道。语气说是在笑,倒不如说是在哭。
  允和弘瀚对视一眼,不知道该怎么劝这位老人家。弘瀚默默拿走大巫喝干了的酒囊,递上自己的酒囊。
  他的酒囊装的不是草原的奶酒,而是从马家堡带来的好酒。大巫一喝就觉察到不同了。“哦?这个酒好!小伙子你不错啊!”
  大巫再转头看了看允,道:“你也很不错,你们这一门的武功,简直恐怖!”他突然停下来,仿佛悟到了什么,“不对,不对不对……”
  他突然站起来,在狭小的帐篷里转了几圈,定定的看着允:“不对,你看起来还不到二十,但是已经武功大成。他当年也不过二十出头,也已经武功大成。通常深厚的内功要练个三五十年才成,但年岁一长,身体的耐力敏捷都下降了,一涨一消,均衡的很,这个是天道。所以年轻人擅外功,争勇斗狠的多,年老的武者大都是内家高手。但是,你们居然能集两者一体,年纪轻轻达到巅峰,这不符合天理!”
  弘瀚翻个白眼,忍不住说:“怎么就不符合天理了!”
  大巫一拍巴掌:“事出异常必有妖!”
  弘瀚忍不住了:“你才是妖!你全家是妖!”
  大巫继续无视他,十分认真的对允说:“小伙子,我劝你练功以后悠着点。你们中原人常说,物极必反。这样的功法没准有损身体,说不定……说不定辛……”
  允垂眸答道:“我知道了,谢谢您。”他当然知道炽焰的功法有损身体,即便天子福寿绵长,每一代的影也是命都不长。
  弘瀚不高兴了,一把抢回自己的酒袋,道:“打不过就打不过,这还诅咒上了。大巫原来就是干这个的啊!”
  允想起什么,转移话题道:“您的药,对马有效吗?” 他举举剩下的药包。
  弘瀚问:“你的马怎么了?”
  “受伤了。”
  大巫登时就生气了,“我是大巫!不是兽医!那药你爱浪费就浪费,别问我!”他夺过弘瀚的酒袋,失魂落魄的走了。
  允去看自己的马。他的伤都是些外伤,不严重,养养就好了。但是他的马却比较严重,有一支箭射到了马腹,伤口虽然不大,但射的比较深,箭□□之后流血不止。有经验的人看到就摇头,告诉这孩子说这匹马不行了。
  但是允不肯放弃,给它涂了金疮药,用布条将马腹裹起,慢慢的牵回来。籍坎看他这样做,就只能叹气。到了晚上,这匹马终于站不住了,曲腿卧在了地上。
  允去看它的时候,它挣扎的想要站起来,却没有成功。允快步走上前,摸摸它额头。马温顺的拱拱他的手,就像往常一样。
  这匹栗色的马从出了圻山就归他了,鼻梁上有一条白,性格十分温顺,跑的也很快。允给它起名叫做小栗。如果说马也可以做朋友的话,小栗是他走出圻山之后的第一个朋友。
  弘瀚对他来说是主人,并非朋友。
  而荆曲江、籍坎、十三叔,都是后来才渐渐熟识的。
  从圻山到御城,从御城到北关抵城,直到穿越草原,一直是小栗陪着他。最孤独的时候,只要摸摸小栗的额头,就能得到一点温暖的慰籍。
  但是现在,小栗站不起来了,他不知道该怎么办好。
  马都是站着睡觉的,如果趴下起不来,就是真的不行了。
  “放弃它吧。”弘瀚蹲下来看着允。“给它一个痛快。”他从靴筒里面拔出一把匕首,递给允。
  允没有接,而是看着自己的马。马的眼睛很漂亮,食草动物的眼睛都很漂亮,水润明亮,睫毛很长,善良无辜的样子。马也看着自己的主人。
  “它哭了。”允说。即便是也夜里,他也能看到马的眼睛渐渐湿润,就好像知道自己会被主人放弃了一样。
  弘瀚耐心道:“如果你不给它一个痛快,明天它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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