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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给当代皇太子-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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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亦晚以为晚上要陪老太太们说话,本来都备着了十二分的耐心,准备再听几个小时的宫廷八卦。
没想到在晚宴结束之后,太子把他带去了狩猎室的侧间里,给他挑新的用具。
“我——我也跟着打吗?”越亦晚显然有些兴奋:“这个难不难?”
“不难,先来挑猎衣。”
御侍拎着钥匙开了三个衣柜,里面果真是应有尽有。
越亦晚本来以为这些衣服也跟骑装一样有英伦礼服的既视感,没想到都是绿白、褐绿相间的迷彩。
但也不是军训的那种迷彩服。
职业习惯让他上手就摸面料和裁剪,效果竟跟想象中的截然不同。
“这衣服——怎么会这么轻?”
越亦晚讶异地取了一件下来,手法娴熟地检查夹层和表面涂料。
花慕之浅笑着看他做这些事情,眼神里带着淡淡的欣赏。
“是绝缘材料,防风和保暖性能相当不错。”越亦晚直接上身感受了一下,赞叹道:“这么一件衣服,居然比鸽子蛋还要轻,简直是不可能的事。”
御侍闻言递给他品牌商送来的说明书,果真跟猜的一模一样。
『——本衣采用先进Prima Loft Silver Active绝缘材料,自重仅与三个乒乓球相当。』
Sitka Gear这个牌子的技术真心流弊。
越亦晚随手把挑好的外套裤子递给御侍,又和花慕之去另一个隔间里挑猎靴。
现在的打猎,当然不会像《还珠格格》里头那样,一群人骑着马咋咋呼呼地满林子转悠,全靠下人把动物驱赶到一处用弓箭猎杀。
——虽然有后现代科技感的猎弓,但更多的人选择使用步枪。
使用枪支,就势必要抵抗后坐力。
除了猎装本身需要有减震的性能之外,鞋子本身也要有强大的抓力和支撑性。
越亦晚少年时期潮牌买了不少,对各种鞋子也挺有研究。
他挑了双款式还算喜欢的,上手一摸发觉是尼龙材质中底设计。
不管是在平原还是山地打猎,都容易碰到泥沼和露水,猎靴不仅要防水还要透气,同时还要具备一定地抗磨性。
越亦晚左挑右挑,又选了两双递给了御侍。
花慕之带着他往里走,进入位置比较隐蔽的枪械室。
越小王爷显然被这么大的阵仗惊着了,下意识地开始数有几排枪械。
这里简直跟展览馆一样,各种手枪步枪应有尽有,全部都是合法持有的新货。
四面都是敞亮气派的金丝楠木展示柜,中间还有各种杂件成排列好,贴着不同的标识。
“庆之临走的时候,还念叨着真想再来打一次猎。”花慕之也走近了几步,随手掂了掂身旁的一把步枪:“他喜欢用这款,点22口径,后坐力小打击准,之前干掉过好些兔子和野鸡。”
这还真是知识盲区。
越亦晚看了一圈,颇有种直男挑口红般的茫然感,扭头求助花慕之:“殿下帮我挑一把?”
“没有经验的话,配一把双脚架吧,架霰弹枪或者步枪都可以。”花慕之随手给他拿了几把,让他感受不同的手感。
他在讲解的时候,还会随手拿把手枪把玩,不时单手翻个枪花。
动作之干净利落,一看就是老手。
什么枪能射鹿,哪把是用来杀熊的,如何使用才能得体而又不失精准,这平日里温文尔雅的太子殿下全都能解释的清楚明白。
栓式枪机和雷明顿手感为何截然不同,温彻斯特的精度有多趁手,似乎也如挑选点心一般简单清晰。
他在谈论这些时,身上并没有那种屠夫般的嗜血,反而更有种贵族般的光环。
会玩枪的男人,确实很有魅力。
越亦晚跟在他的身后,听得似懂非懂,挑了几把后坐力没有那么强的,又跟着他去挑其他的配件。
“这个我知道——是八倍镜!“
太子略有些诧异地看向他,解释道:“这个是三倍到九倍,可以调倍率的。”
越亦晚轻咳一声道:“记错了。”
吃鸡误我!
“打猎的话,一般设标准值,也就是三倍,”花慕之教他怎么旋钮调整倍率:“九倍精度很高,但是视野太小,容易跟丢。”
他们添置了枪口制退器和枪膛归零器,子弹也挑了一些。
御侍早就准备好了提篮,待全部挑完之后便把这些送去了山下的休憩区里。
明天一早出发猎鹿,想来会特别好玩。
夫夫两折返回下榻处,洗漱更衣再回房,忽然都想起来还有正事没有做。
——今天的稿子还没有肝!
越亦晚换了睡袍,赶紧抱着平板趴床上画画。
花慕之把资料和备忘录翻了出来,开始在旁边的书桌上赶更新。
白天应付完一堆亲戚,都快忘了这事。
……大冬天的晚上加班简直太心酸了,就不能拿个机器把脑子里的想法直接拷出来吗!
越亦晚画的并不算很顺利,甚至有点想啃笔。
“极简”这个主题听着就不好画。
想要达成极简,不仅要纯色或者撞色,更要考量对面料和剪裁的个人判断。
他趴在床上,两条腿晃来晃去,又长又白简直还泛着光。
花慕之本来在专心勾勒十五世纪的城市卷轴,键盘敲了一半忽然感觉被晃了一下。
他抬眼看向越亦晚,瞥见了那晃悠着的,修长而又白净的腿。
没有一丝多余的赘肉,线条优美如一笔勾成,象牙白的肌肤在灯光下格外的漂亮。
太子揉了揉鼻梁,默默打消某些念头,继续专心码字。
毕竟明天的更新还没存。
作者有话要说: 多么感天动地的敬业精神(误
…………………
参考资料:【狩猎装备营】超实用!狩猎步枪选购攻略!
第25章
这一加班就加到十二点,两个人上床的时候都顾不上客套了。
越亦晚一直琢磨着什么叫极简,画了好些风衣外袍和长裙,感觉都不太对。
简单,第一是要颜色纯粹干净,第二是视觉效果清爽大方,所以不能有多余的缀饰,整体上要简洁明了。
如果能够引发联想,看见这套衣裙就能想到某个简单到极点的事物,就更好了。
……可什么东西才足够简单呢?
一块石头,一根线条,一片叶子?
他画了接近十几个草稿,始终不够满意。
按着日程,他要在五天内把手稿定下来,然后开始去忙活打板和裁剪。
花慕之这边打字还有些生疏,但速度已经快了很多。
他写了两千五百字,花了接近两个小时,一写完就放到了存稿箱里,设置好时间还不放心地又确认了两次。
《银色权杖》讲的是一个女科学家穿越到了中世纪,不仅改变了历史的进程,还发生了许多文化、科技和社会观念的碰撞。
比如她喜欢穿鹅黄色的衣服,却因为这种色彩在街上被市民当做是妓女。
比如她想要喝些清水,却发现这个时代只能喝葡萄酒,水被视作不可饮用的致病原,只有最下贱的奴仆才会去喝。
花慕之在宫里呆了多年,看的书既杂又多,对那个时代的许多史实都颇为了解。
他在关电脑前,照例去翻了一下评论区。
收藏已经涨到了六十多个,而且评论区也越来越热闹了。
有人找来相关的资料,询问文艺复兴时期为什么会有公共浴室。
有人积极的补分,一章一章的撒花庆祝。
这种感觉,就好像是在虚空中进入一个温暖的新世界,认识了许多的朋友一样。
他们在倾听他的许多幻想,等待着他讲述新的故事。
花慕之看着评论区的那些回复,颇为认真地一条条回复过去,哪怕只有撒花两个字也要回一句谢谢。
谢谢有你们。
等到他忙完关掉电脑,越亦晚还在抱着枕头画画。
两个半小时里,他简直换了十几种坐姿,或躺或趴或靠,甚至头朝下把自己吊在床旁边,像是想把脑子里的灵感靠重力抖出来。
“很难吗?”
花慕之进了被子里,好奇道:“题目只有两个字?”
“是啊。”越亦晚长长地叹了口气:“而且去年的报名人数有八千多,能够入围的只有一千人。”
全球各地的服装设计师都想靠这个一赛成名,跻身进入名流圈和高奢圈。
哪怕只是做一年《YUSH》的客座编辑,都可以拥有时尚圈顶级的人脉,见到各种名模和老前辈。
他不敢对自己放低要求,这几天里画了接近几十稿,但基本上都被否决到了。
“明天下午,我带你去附近的千树原散散心吧。”花慕之帮他掖了下被子:“急不来。”
“嗯。”
确实很晚了,越亦晚打了个哈欠,关了床头灯睡了下来。
他忽然意识到一个很重要的事情。
所以……今晚怎么睡?
昨天他怕尴尬,试图全程都背对着花慕之睡,结果早上一醒来还是在他怀里。
难不成是这太子人面兽心,半夜把自己强行扳过来抱着不成?
不可能。
黑夜里,越亦晚甚至能看清近在咫尺的他的面容。
花慕之隐约感觉到他在盯着自己,瞥向他道:“怎么了?”
“这个问题可能有点尴尬。”越亦晚轻咳一声道:“我,我晚上,是怎么到你怀里的?”
花慕之忍不住笑了起来。
他从一开始,就相当喜欢他这样坦坦荡荡的性子。
直接承认自己对婚姻的不抱希望,讲明白入宫以后的工作需求,谈论童年曾经遭遇的事情——
什么都不藏着掖着,真是个光风霁月的性子。
“其实,”他低声道:“你在新婚第一晚,半夜里就自己蹭过来了。”
越亦晚感觉脸上一热,正经道:“你不能骗我。”
花慕之笑意加深:“我没有骗你。”
这——好像真是这样。
他其实心里隐约猜到了,一直死要面子不肯承认而已。
但是抱着真的好舒服!
越亦晚不自然地又咳了一声,强行挽尊:“我抱着你,也不算耍流氓,你要是觉得有些冒犯的话,我可以分被子睡的。”
在宫外不行,搞不好会被老亲王知道。
但是在东宫应该还是很隐秘的。
“亦晚,”花慕之抬手帮他抚平耳边的银色碎发,动作轻柔却并不暧昧:“我们已经结婚了。”
“你现在是我的终身伴侣。”
越亦晚有点想把脸埋在枕头里,裹紧被子道:“所以这个行为是合理而且合法的。”
“嗯。”
“我有点冷。”他小声道。
花慕之何其聪明,大方的张开手臂:“过来吧。”
于是嘴硬的某人就这么看似不情不愿地又蹭了过来。
然后已经颇为熟练的把脸埋在了他的怀里。
“我们没有谈恋爱。”他仿佛担心花慕之想太多,哪怕已经窝在他的怀里了,也自我防御地否认着,声音闷闷的:“没有。”
花慕之并不觉得被刺伤,只低头抱紧他:“没有。”
温暖的怀抱让人昏昏欲睡,仿佛眼睛一闭就是一场好梦。
“我们也没有暧昧……”越亦晚话还没说完,就困的睡过去了。
“嗯,没有。”
花慕之帮他再次掖好了杯子,抱着他沉沉睡去。
我们只是在互相取暖而已。
第二天一早,就要结对去雾步山上去冬狩。
侍从们早已准备好了越野车和司机,所有的器具都分装清点好,车上还备了午餐盒。
想多玩一会儿既可以中途开车折返回来吃饭,也可以享用保温箱里的牡蛎汤和各种餐点。
花月夫夫和一帮亲戚们客套废话了许久,等到老亲王姗姗来迟了,才各自驱车上山。
越亦晚已经准备好陪跑一趟,毕竟确实没实打实的打猎过,不帮倒忙就行了。
在这项集体活动里,他唯一的优点,大概就是没有什么多余的怜悯心。
如果这是什么狗血言情剧,可能会有个小白花般楚楚可怜的太子妃,一把按住太子的枪托,说兔兔这么可怜不能吃兔兔。
然而越越同学不光想吃兔兔,还想吃鹿肉獐肉野鸡翅膀。
红烧煎炸烘烤样样皆可,最好再撒点芝麻。
待到了合适的地点,他们和侍从一起放轻脚步前行,去靠近山林间活动的那些动物。
越亦晚出来活动的时候,还是忍不住摸摸自己身上的衣服。
他现在身上的衣物重量比夏天还要单薄,可是在山上依旧暖和地甚至有些发汗。
高科技涂料的抗寒能力是真的很不错。
“在那里。”花慕之忽然目光一定,旁边的掌侍即刻端着枪和子弹过来了。
越亦晚屏住呼吸,感觉自己什么都没看到。
远处已经传来隐约的枪声,还有什么动物扑棱翅膀的声音。
哦,这和自己玩吃鸡的时候真是一模一样。
到处都在刚枪,然而自己什么都没看见。
花慕之挑好了瞄准镜,半趴在草丛上,隔着六七十码锁定了那只野鹿。
瞄准,上膛,呼吸,射击。
消音器让子弹出膛的声音钝化的如同一声闷响。
越亦晚直到这个时候都没看见他们在打啥。
远处的灌木丛里忽然有只公鹿猛地跳了起来,撒丫子就想往外跑。
可在它跃出去的那一刻,没等太子再补一枪,便突然直挺挺地倒地了。
子弹发挥作用是需要时间的。
“咦!这就打死一只了吗!”越亦晚精神道:“它的角很好看哎!”
花慕之抬手作了噤声的动作,往东南方向指了指。
远处另一块平地上,竟有只圆滚滚的红尾雉鸡。
它根本没察觉到危险,还在专心啄食着草籽。
太子缓缓站了起来,挑了把轻一点的步枪,递给了越亦晚。
他伸手半圈住他,低头教他怎么上子弹。
“这只猎物归你了。”
越亦晚看着枪托上虚扶着的那只手,目光在白皙修长的指节上停顿了许久。
他的心开始砰砰乱跳。
作者有话要说: 太子会把各种类型的文都尝试一遍的,就跟《戏骨之子》里有各种剧本一样,
BUT《银色权杖》有原型!原型就是我大年初一会开坑且连更三章的《陪达芬奇超神的日子》!
作者专栏点进去就是!
WIFI之母X天才男主了解一下!走过路过不要错过OwO'硬广告。jpg'
第26章
他努力让自己不要想别的事情,也不要思考两个人现在靠的有多近。
骑马也好,狩猎也好,都是在光天化日下近距离接触。
越亦晚听着就花慕之的呼吸声,向来的冷静自持都有些绷不住了。
他对着瞄准镜锁定了那只肥硕的大山鸡,深呼吸着调准着角度。
一只温暖又有力的手扶了过来。
“枪口要微微往下压,因为会有后坐力。”花慕之沉声道:“放松。”
他扣住了越亦晚的食指,按下了扳机。
在那一刻,枪口猛地一震,后坐力直接让越亦晚陷在他的怀里,两人的脸颊蹭到了一起。
远处的红尾雉鸡甚至没来得及咕咕一声,直接被铅弹的冲击力轰到地上打了几个滚,然后就见上帝去了。
越亦晚眨了眨眼,意识到两个人脸蹭着脸,光滑细腻的皮肤碰触着对方,几乎一扭头就可以来一个吻。
“你是故意的吧。”他抱着枪道。
“什么?”花慕之松开了他,去检查掌侍们拖回来的猎物。
“你在撩我。”越亦晚试图划清界限:“肯定是故意的!”
“什么是撩?”太子松开那长长的尾羽,侧眸瞥了他一眼。
“……没,没什么。”
越亦晚气鼓鼓地扭过头,准备去找老亲王他们玩儿去。
他还没走几步,花慕之忽然开口道:“那儿有兔子。”
“哪里?!”
“两只,灰色的。”
于是太子妃还是口是心非的跟他打猎了一上午。
太子一个人干掉了三头鹿两只珍珠鸡和一只兔子,太子妃虽然不太熟练,但也猎了一对兔子和一头鹿,顺带误伤了一只黄鼠狼。
……他还以为是鼬鼠呢。
下午约好了要去千树原采风,所以他们在十一点便随着第一批大部队回休息区吃饭修整,换好衣服之后再坐车离开。
离老亲王的山庄大概四十多分钟的车程,就是临都周边著名景点之一,千树原。
这里不仅是全球知名的生态保护区,还堪称是一大奇观。
整个景区基本上都是全年开放,但有贵客来直接提前预约就好。
景区会提前在网上公告信息,解释说是‘设施检修与环境维护’,然后让特殊的客人可以包场般的浏览全景。
越亦晚作为临都的土著,其实对大伙儿趋之若鹜的景区没什么概念。
——就像许多北京人到了二十多岁都没去过长城一样。
他走在花慕之的身旁,两人进入了那片绿云一般的森林。
身后的随从们跟得不近不远,随时准备过去供应热茶或者折叠椅。
所谓的千树原,其实是一大片犹如瀚海般的榕树林。
榕树是一种非常奇异的树木。
这种乔木高达十几米甚至二十几米,树冠有些像压扁的西蓝花,但远远望去也有种巨人般的震撼感。
当它生长到一定状态了,就会在粗壮的树枝树干上垂下来气生根,再次伸展到地面,扎根深远。
一棵老榕树可能会衍生出三五十根不止,苍老虬结的树根深扎于地,偌大的森绿色枝叶犹如浮空之云。
在云与地之间,是如同密林般的气生根,便成了独木成林的景观。
这千树原上有上百棵年龄超过百年的榕树,更有不计其数的气生根。漫游在这森林之中,便好像是误入了妖精们的迷宫。
越亦晚感觉略有些冷,把外套拢紧了些,呼吸着干净到极点的空气。
每一次的呼吸仿佛都是在净化身体,连思绪都变得轻盈而又灵敏。
“看那边。”花慕之开口道。
越亦晚顺着他的视野看过去,忽然在密林之中发现了一个湖泊。
由于日光炽烈,加上角度的原因,那片湖泊便如同泛着粼粼的银光,看起来宁静而又美好。
“好……好漂亮。”越亦晚下意识地加快了脚步,和他一块靠近了那片湖泊。
那不像湖,更像是一块完好的绿宝石。
在没有风的时候,整个平面都简洁到了极致,湖水清澈到让人感觉不到它的存在,如猫的眸子般灵润而弧度漂亮。
花慕之陪伴着他来这观景,忽然脑海里萌生出许多的情绪和灵感,仿佛一触即逝的电流。
他想到了男女主角在森林里穿梭,想到了贵族在湖泊上翻看着长卷。
各种情景和故事在脑海中闪烁串连,如同炉边星星点点泛着亮的灰烬。
越亦晚看着那湖泊,忽然想通了许多东西。
视觉上的极简,不一定是要由色彩来表现的。
色彩,质感,裁剪,联想。
这琥珀般澄净又烟气缭绕的湖泊,哪怕是处在这样线条繁杂色彩不一的森林之中,也有种超然的出尘感。
“洛御侍——我的平板呢?”
御侍忙不迭把笔和PAD递过来,旁边两个掌侍即刻在这放好了折叠桌和折叠椅。
越亦晚没有跟任何人废话,低头就开始画设计稿。
他运笔又轻又快,每一个笔触都不用改动,裙摆随着弧线的张扬而舒展,外套的版型看起来也简洁又明快。
花慕之站在旁边,知道这时候就算有人在他耳边放电视剧,越亦晚也一个字都听不见。
他专注,沉静,而且还带着微微的笑意。
花慕之思考了一会儿,觉得趁着这个时间再肝个更新也不错,抬抬手拿了平板,坐在桌子的对面也开始码字。
于是仆从们反而在后方喝着茶等待了,并不用做什么更多的事情。
他们伺候过在船上都要打桌球的贵小姐,遇到过用个晚餐要换六七样餐酒的老妇人,像两位殿下这么好照顾的,当真是头一次。
……居然有人来这种公园里赶稿子。
桌上的苹果酒基本上没有动,越亦晚一口气画了七八套长款短款还配了靴子发型,已经全然忘记了时间的流逝。
太子慢慢悠悠地又敲了一章存稿,困得趴在桌子上眯了一会儿。
等午后的阳光都快变成晚霞了,越亦晚才意识到自己工作的太过投入,一晃已经四个小时过去了。
他终于抬起头来看看桌子对面的那个人,忍不住笑了起来。
太子睡着的时候,长长的睫毛都会垂下来,下颌与鼻梁的弧线都颇为漂亮。
他扭头看了眼远处喝茶聊天的侍从们,忽然悄悄伸手摸了过去。
指尖碰到脸颊的那一刻,仿佛触碰到了温热的瓷器了一般。
好光滑的手感啊。
太子的表情管理太好了,平时从不生气难过,什么时候都太得体了一些。
越亦晚忍不住弯曲了手指,试探性地捏了捏他的左脸。
这要是放在古代,怕是要砍头的吧。
在这一刻,花慕之忽然缓缓睁开了眼睛,目光落在了越亦晚的指尖上。
“呃——”越亦晚飞快把手抽了回来:“你听我解释。”
花慕之坐直了些,抬手抚平了头发:“你解释?”
“我就是感觉,摸起来应该软软的,就没忍住……”越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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