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荼蘼-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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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语气中含着真正的歉意和同情,这不禁令我心生感激。接着我又想起了那一次,她在“野狼”不是很好意地提醒过我阿风的事情吗?虽然并没有什么作用,但她的心意是那么良好的呀。这样一想,我对她的好感又多了几分。
宋莲开车送我到了我的住处。我正要离去的时候,她突然叫住了我:“晓荼!”
“对不起!我还是不想叫你什么罗红,这让我感到挺生疏的,你———”她轻轻地说。“也叫我宋莲吧,听着也———温暖。”
她话里的某种孤独的味道打动了我的心,我不由得点了点头。
“晓荼‘‘‘‘‘‘‘‘‘‘”她又说,“我喜欢你,我们能做朋友吗?那种真正的朋友。”
今天来看到这么多朋友们的宝贵留言,枫林好欣慰!特别感谢那位帮枫林指出错误的朋友,枫林会去修改过来!还有位朋友提出疑问,问枫林想表达什么,结局会怎么样。其实开始就是结局,结局亦是开始!
第五十二章 一九九九年(3)
虽然我记得苏强的告诫,但宋莲语气中所流露出来的那种急切与渴望,使人感受到她内心的孤寂之情,也勾起了我心底对友情的需求,我不能够,也不愿意去拒绝她了。
这之后,我和宋莲就真的像朋友那般来往起来了。
我对宋莲,即如今的玛丽莲也有了更多的了解。她还是不改当年那种时髦的作风。她崇尚开放的观念、讲究穿着、喜欢高档的东西、喜欢和男朋友往来、热爱五光十色的夜生活‘‘‘‘‘‘‘‘‘‘‘‘‘‘在这些方面,我发现她是比以前更加有过之而不及的。但是,她也不是毫无优点,除了她那无可否认的美貌以外,她的工作能力亦是很强的,在联系生意方面的确是自有一套,凡是经过她筹划或参与创意过的楼盘总是成功率极大的。这一点很让我佩服,她并不是纯粹的花瓶,而我却是。
她常常在闲聊中不经意地灌输给我一些这样或那样的独特看法:
“你不要去买那些便宜货啦,有钱就得买真正的名牌。”
“女人嘛,用名牌其实就是在关爱自己啊!”
“女人无论怎么去保养,好时光也就那么几年,你不抓住机会享受享受,以后后悔都来不及的。”
“什么道德不道德的,没什么不是可以用金钱来换算的。”
“自己现在能够开心就是最好的事情了。”
‘‘‘‘‘‘‘‘‘‘‘‘‘‘‘‘‘‘‘‘‘‘
对于她这些说法,我虽然并不完全认同,但也不免有所感染的。我也和她一样非高级时装店不进、定期去做美容、常常去泡酒吧‘‘‘‘‘‘‘‘‘‘不过,也仅仅是这个程度了,对于她的很多出格的做法,我仍然是不敢苟同的。比如,她的那些男朋友。
因为那个什么郑总的总公司是设在香港的,一个月最多能来广州两三次而已,所以宋莲“开心”的机会是多得不得了的。她的男朋友真个是五花八门,有生意场上认识的老板、有健身教练、有研究生、也有一般的工人、甚至有肤色各异的外国人!而且每一个都不会维持很长的时间,用不了多久,她身边又会换上一个我完全陌生的男人了。我常常是要被这些新面孔弄得回不过神来,好象是在看一部美国式的长篇爱情电视连续剧,而每一集的男主角都是不一样的。
“这就是生活!”宋莲总是很潇洒地笑着。“能开心为什么不去做呢?”
“那样———”我还是摇头。“有什么感情可言?”
她大笑起来。“感情?你在犯傻吧!这是什么年代了,你居然还把性和情分不清楚。”
“可是‘‘‘‘‘‘‘‘‘‘‘‘‘‘”
“难道你是爱苏强的?”她反诘道。“你不是真爱他罢。”
“我是真的很喜欢他的。”我无力地笑了笑。
“你并不爱他吧!”她胜利地。
我无言以对,心里浮起了阿风的影子来。一阵心酸混杂着内疚让我几乎就无法呼吸了,我别过头去不敢看宋莲了,她让我更加想起了阿风。
“阿风———”她的两眼盯着酒杯,“你是跟着他来广州的吧?”
这是我和宋莲重逢后她第一次提到阿风,我明知道她迟早是会问及这个问题的,可还是令我心慌意乱了。
“是的。”我不自然地笑了笑,装出一付无所谓的样子来。
“我不知道他是怎么抛下你的,但我早就知道他会这么做的。”
“你怎么知道?”
“因为,阿风那种男人和我是同一种类型的人。”宋莲慢条斯理地说。“他也许是真的很爱你,但他更爱他自己,没有状况还好,一旦有什么风吹草动的,他想到的永远都是他怎么抽身而去的问题,而不是你的感受。”
我一呆,不能否认她话里的真实性,阿风就是这样的男人吧。可是,我还是不能不去想念他、去爱他,我对自己的感情无能为力。
“好啦,好啦!”她仿佛看透了我的心思,一把拉起我。“我们在这里胡扯这些有什么意思呢?走,和我去party上快乐、快乐啦!”
宋莲所说的party是指的那种非常特殊的聚会。这种聚会是和苏强平时带我去参加的生意上的酒会是迥然不同的,地点一般都是在某个偏僻的私人家里,地方不大,却总是挤满了人,中途又有些人到来或离去,并且总有几分乌烟瘴气的氛围。这里的人也没有一个是上了年纪的,也似乎都不是有什么正经工作的样子,而且每个人看上去都有很浓的嬉皮士的味道。他们的穿着古怪而前卫,听着歇斯底里式的音乐,在一起放纵地大声说笑,毫不顾忌地吵闹,他们也跳舞,而且跳得很疯狂的样子,不停歇地甩着头,不停歇地摇摆着,好象是上了发条似的停不下来了。
“他们是吃了药的。”宋莲见我满脸的惊讶,就说:“还吃了不少呢!”
“吃药?他们有什么病吗?”我问。
宋莲笑而不答,很诡秘的模样。
我又经常看见那些人老是神情迷离的抽着一种闻上去怪怪的香烟或者交换着一包包白色的粉末,然后心领神会的一笑就迫不及待地消失了。
“他们在做什么?”
“那是海洛因。”宋莲悄声解释。“那烟里也有。”
我倒抽一口冷气,吓得几欲拔腿就跑了。我在“野百合”的时候就曾看见有些小姐和客人在吸这个东西,那玩意儿的可怕之处是早有所闻的了,所以我不没有碰过的。
“瞧你吓成那样。”宋莲不屑地,“这和喝酒并没什么两样,只不过更刺激、更舒服!就像是忘忧草和消魂水似的。”
我还是感到胆战心惊。
“你别总以为这是什么毒品不毒品的,这不过就是一种药物罢了。”她边说边点燃了一支特殊的“烟”。“在外国这是很普通的事情。”
“你不想试试?”她又问我。
我急忙摇头,但看到她及那些人一脸的陶醉状不禁生出了一点好奇心来。
“你们———”我问,“为什么要碰这个东西?”
“因为,心里总是空荡荡的,似乎什么地抓不住,我只想麻醉自己,什么也不去面对的好!”宋莲的脸色有些灰暗了。“生活,爱情都是一场幻影啊!”
“怎么会?”我难以置信,“你的生活不是很风光吗?”
“风光?”她笑得凄凉。“我不过是那些臭男人的玩物而已,他们哪一个真的是爱我了,他们爱的只是我的身体!”
望着烟雾中这张有些哀婉的面孔,企求安慰的眼睛,我心里充满了同情与悲悯,我仿佛看到了我自己的影子。突然之间,我发现原来宋莲风流的外表下面隐藏着的一样是颗受伤滴血的女人心!
而其他的那些人情况与宋莲的很相似。他们也都是一些悲情故事的主人公,他们的内心都是那样的敏感又脆弱的,他们大多数是搞艺术的年轻人,有几个还是从国外回来的。世事的无常、人生经历的复杂及情感世界的落寞令这些人感到一种强烈的幻灭,他们就选择了躲在幻觉中去寻求某种完美。这样的心情于我而言是并不陌生的,我不是也苦苦地挣扎在情感的苦海之中吗?一种同病相怜的感觉油然而生了。而且,他们在不吃“药”的时候是挺让人喜欢的,他们几乎地有很高的学历,涉猎的东西很多,真的是见多识广,又很健谈,很幽默。接触了几次之后,他们就渐渐改变了我对“瘾君子”的印象,也开始觉得吸毒并不是像传言那样可怕了,那不过是别人的私生活罢了,只要我自己不去吸食就行了,偶尔来这种聚会和这些人来往一下似乎也不算什么的。
所以当苏强问我:“你和玛丽莲还在来往吗?”
“偶尔。”我含糊其辞地。
“那就好。”
他没有再多问,我也不再多说了。
我知道宋莲确实有些锋芒毕露或放荡什么的,但她的本性并不恶劣,也不过是一个在滚滚红尘里努力求着生存的女人罢了。再加之,苏强对我虽然很好,可他还有事业要忙、另外一个家庭要顾及的,我不免有很多时候是寂寞的,心里也是有着一种无从索解的苦闷,我也需要一个朋友,我也需要有同性来作作伴、谈谈天什么的。
而且,最为重要的一点是:宋莲,在某种意义上她是我过去岁月的一个见证,是一个和我有着一段共同回忆的人。与她在一起,我的心理上是能得到某种奇怪的安慰。
由于这几天有点忙,新书可能要推迟几天入站,请大家耐心等待并理解!谢谢!~~
第五十三章 一九九九年(4)
冬季的来临对广州这座典型的南方城市并没有任何的影响。
周末的好天气令人们无法在室内呆得住,尤其是在晚上,散步的人比比皆是,在夜风地轻拂下,在霓虹灯的闪烁中,人们三三两两地一面谈笑着,一面懒洋洋地溜达着,都显得那样的惬意而满足。
我和苏强就是这其中的一员。
我们在家里一片温情脉脉气氛中吃完晚餐,就相携沿着马路随意地漫步。苏强的话不多,但他对我每说一句或听我说一句什么都会低下头来看我一下,同时紧紧地握住我的手,时不时地,他就会带着一些安慰的意味捏一捏。走在他的身边,感受着他手心的温暖,我心里溢满了一种接近是幸福的感觉。
的确,我现在是接近于幸福了。我对苏强虽然是没有那种爱情,但他那种像是父兄般的关爱不得不让我心生爱意了———那是类似于亲情的爱。在那种家庭般的气氛中生活着,在苏强宠爱式的呵护下,我的外表还是那么的淡然,但我的内心却已经在不知不觉间起着一些变化了,我害怕失去这个男人的照顾、欢心,我已经开始依赖他了,甚至我有时也会忘却了阿风的面容。我觉得自己即便是今后十年、几十年都做苏强的情妇也是件不错的事情了。我这样想的时候,竟然忘记了人世间的那些冷酷,也忘记了世事是变幻无常的,我只感到了一种安宁和心满意足。
如果不是苏强的手机不合时宜的响了起来,这个周末可以说是相当完美的了。
“哦,是你呀!”苏强口气有一点别扭。“有什么事?”
电话那边的人一直在说着什么,苏强只是听着,并不答话,脸色有些不耐烦起来。
我突然意识到那是谁了,是他的妻子———杨丽。
果然,苏强走到一边,压低了声音在说:“我说杨丽,你有完没完了!给你说了,我现在有事!”
说罢,他一下子就合上了手机,担心地瞟了我一眼。
“你还是回去吧!”我轻声劝道。“今天是周末呀。”
苏强没有说话,目光中有着为难。
“回去啦!”我推了推他。“你应该陪陪她的。”
“晓荼‘‘‘‘‘‘‘‘‘”
我耸耸肩,“你别老缠着我了,我想一个人清静清静。”
我嘴上说得轻松,其实心里不免还是有几分悲哀的。我总是要和别的女人分享一个男人,这难道就是我的命运吗?但是,我此时更多的还是内疚———对杨丽的内疚。
“你就快回去吧!”我催促着。“别让人等急了,她肯定是有什么事情找你的。”
“可是,你‘‘‘‘‘‘‘‘‘‘”苏强仍然犹豫。
“我再走走就回家去。”
“那———”苏强叮咛道:“你早些休息,明天我再来陪你。”
我点点头,又推了推他。他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伸手拦了一辆出租车。
目送着苏强坐的车消失在车流中,我突然觉得有几分瑟缩,不禁裹紧了外套,这才继续向前走去。我满无目的地穿过了一条街道又一条街道,从那些双双对对的人们身边掠过,先前那种散步的乐趣已经荡然无存了,就连那绚丽的灯光也黯然失色起来。我想回去,可一看表才八点多一点,这样早回去一个人对着你屋子的冷清不免又要胡思乱想,反而徒增困扰,还不如再在外面多磨蹭些时候的好。叹了一口气,我又挪动了脚步。
走到一个拐角处,一个五、六岁模样的小女孩沿着人行道跑了过来。似乎后面有什么人正在追着她,她一边跑着,一边不住的回头看,冷不防一下子就撞到了我身上,她“哎哟”一声就跌倒在地上。
“你没有摔着吧?”我忙拉起她。
她撇了撇嘴,泪水已经在眼框里打着转了,却又使劲儿地忍着不哭出来。那样子真是让人不禁又怜又爱的,我轻轻替她拍着灰尘,夸赞着:“真是一个勇敢的小姑娘啊!”
我的话让她高兴起来。“谢谢阿姨。”她细声细气地说。
“小贝!”一个大约三十来岁的女人气喘吁吁地跑了过来,看来是她的母亲。“叫你不要乱跑,你就是不听!”
小女孩并不怕她的样子,笑着做了一个鬼脸。惹得那女人也不禁笑了,“真拿你没办法!”
“她很可爱。”我忍不住插话。“在上幼儿园吗?”
那女人应了一声,用眼睛有些戒备地看了看我,同时把小女孩拉到了自己的身边。看样子,那些拐卖儿童的故事是给她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的。
我笑笑,伸手摸了一下小贝的头发。“要听妈妈的话哦!那才是个好孩子的。”
小女孩对我点了点头,又扭着身子向她的妈妈撒起娇来。“我走不动啦!抱我啦!”
她妈妈故作恼怒地斥责:“这么大了还要人抱,也不怕阿姨笑话?”
她话虽是这样说,可还是伸手抱起了女儿。小女孩的两条臂膀立刻搂住了她妈妈的脖子,腻在她耳边呢喃着些什么。
“阿姨再见!”她们走出了一段后,小女孩忽然回过头来对我甜甜地说。
“再见。”我失神地应着,心里一阵抽痛。
默默地看着那母女俩走远,直至不见了踪影。我依然伫立在原地,呆呆地一动也不能动,那积压已久的悲痛排山倒海似的涌上了心头。孩子,我的孩子!穷此一生我也不会有自己的孩子了!我一想到这里,就真是肝肠寸断了!我的双膝开始发着软了,我觉得自己站不住,只要稍稍一碰,我就会瘫倒在地的。幸而,并没有人来碰撞我,我还勉强支持得住。拼命地,我想把那悲痛强压了下去,不能再去想了,有什么用处呢?我已经注定了是被剥夺了做母亲的权利啊!但是,我越是想不去想起,那些念头就越是在心底翻腾着,我的头开始剧烈地痛起来了。
不行!我必须得找点什么事情来做,来分散一下我的心情。否则,我会受不了的!
第一个想法就是去找苏强,在他的怀抱里寻求一些安慰。可是,我知道这个时候不行。他不是正在杨丽身边吗?我怎么能叫他为难呢?
我颤抖着手拿出手机拨通了宋莲的电话。
“喂,宋莲吗?你能不能出来陪我一会儿。”
“哈!宋莲?谁是宋莲?”声音的确是宋莲的,但非常的含混不清。
“宋莲,你怎么了?”我问:“不舒服吗?”
“宋莲早死啦!”宋莲尖声笑道:“不舒服?我现在舒服得很呢!舒服得不得了啊!”
接着,她又叽叽咕咕地在说些什么,又在唱着些什么,弄得电话里劈劈啪啪的,刺耳极了。略一凝思,我明白了过来,她一定是吃了不少的“药”。她这种神智不清的状态,是连人都认不清楚的,更别说来陪我了。
我只好挂断了宋莲的电话,准备给阿芸打了一个电话去。想了想,我又放弃了这个念头,现在正是“野百合”开工的时间,我找到她,她也不会过来的。
我茫然地站在喧哗的街头,在人来人往中份外的孤独,份外的可怜。
狠狠地一甩头,我决定随便找个什么地方去一醉方休。只要是有酒,只要是人多,这就足够了。管他是地狱还是天堂呢!
我恍恍惚惚地上了一辆出租车。
“小姐,你去哪里?”司机问我。
“随便。”
那个年轻的司机笑了。“随便是什么地方啊?”
我无言以对,我发现自己竟然是无处可去。
“去哪里?”司机再问,并好奇地打量起我来了。“想好了吗?我不能老停在这里呀。”
“去酒吧。”我苦笑了一下,“随便哪一家都行。”我又补上了一句:“要人多的。”
他摇了摇头,嘟囔了两句什么就开动了车子。不一会儿,他就把我载到了一条很繁华的街上,停在了一家不是很大但很是热闹的酒吧门口。
“满意吗?”他问。
我头痛得厉害,不想回答他的问题,扔下五十元钱就下了车。
跌跌撞撞地,我就进了这家连名字地没有看清楚的酒吧。不等坐稳,我就连要了两杯烈性酒灌了下去,心里方才感到好受了一点点。长长地吁了一口气,我开始环顾四周起来。
这家酒吧和其他的那些酒吧的装修得差不多,没有太大的区别,唯一的不同就是在那些小圆桌的中间还空出了一小块像是舞台模样的地方来,似乎还有人表演什么。客人亦是以年轻人为主,但看上去都是一些潇洒不羁的“新新人类”,所放的也不是舒缓的、有情调的音乐,而是那种比较时髦的流行歌曲,所以比之那种专供白领阶层消遣的场所要喧闹几分,随意几分。但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地方给我一种熟悉的感觉,好象是什么时候来过似的。
我坐在吧台前的高脚凳上,没有人认识我,我也不认识一个人。可能是因为我的穿着与这里的人随意的风格太不合拍,坐了许久,也并没有谁前来搭话,我独自有一杯没一杯地喝着酒,很有一点鹤立鸡群的味道。
但是,我必须得找个人说些什么,不然我又会想起那些不堪回首的往事来了。
“你们这里叫什么名字?”我问那个调酒的小伙子。
“你不知道?”他讶异地把我看了看。“你是第一次来吧?”
我不置可否。
“我们这里已经开了有一年了。”他的口气像是在做广告。“名字很酷哦,叫作野狼。”
“什么?”我惊了一跳,觉得自己肯定是快喝醉了,耳朵开始出毛病了。
“叫‘野狼’啦!”
“野‘‘‘‘‘‘‘‘‘‘野‘‘‘‘‘‘‘‘‘‘‘狼‘‘‘‘‘‘‘‘‘‘‘‘‘”我的舌头打起结来了。
“很好听吧!”
我的脑海中一片混乱,“野狼”这个名字像一记粗硬的拳头打得我不知所措了。
“是我们老板取的,很有些味道呢!”
我的双手死死地握着酒杯,那薄薄的玻璃似乎马上就要碎裂开来,我也无暇去顾及了。天啊!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怎么这个地方竟然也叫作“野狼”呢?是巧合,一定是巧合!
我的牙齿都在打着战了,但还是问:“你们‘‘‘‘‘‘‘‘你们‘‘‘‘‘‘‘‘‘‘‘老板叫‘‘‘‘‘‘‘‘‘‘”
“嘘!”他竖起食指,“他要唱歌了。”
我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于是,我看见了一个三十几岁的男人。他站在那块空出来的地方,正抱着一把吉他,低垂着头一边拨弄着琴弦一边在唱着一首《一起走过的日子》。我虽然无法看清楚他的脸,但那长长的头发、再熟悉不过的声音和那身有些发白的牛仔服,已经明确得不能再明确地告诉了我一个答案———阿风!
大家耐心等待一下,新书马上就可以跟大家见面了……
第五十四章 一九九九年(5)
我浑身颤抖着,几乎就透不过气来了,我想立刻逃跑,但我的力气不知道地到哪里去了,整个人完全是处于瘫软的状态。费尽了九牛二虎之力,我这才把头转开来,伏在吧台上直喘着气。
“小姐,你怎么了?”调酒的小伙子吓住了。
我连摇头的劲都没有了,心里只有无尽的痛楚。
我一直将头伏在臂弯里,没有勇气再抬起来一下。周围的一切似乎都在一瞬间消逝了,我听不见任何声音,也不想看任何人,只希望自己不被阿风发现,等到力气恢复就逃开这一切。
“小王,给我一杯啤酒。”一个男人低沉的声音在我的耳边响起。
是阿风!是他!我知道自己的耳朵没有出现错觉。这世界上没有哪一个人的声音会和阿风是一样的,也没有哪一个人的声音能够如此叫我心慌意乱的!而此时,他的整个人就在我的身边,我已经感觉到了他那强烈的气息了。我的心跳得像是在擂着鼓,开始控制不住地颤抖起来了,居然抖得衣裙都发出了“莎莎”的声响了。
“她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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