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俏伙计-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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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人,以百药千毒喂之,自幼年起始,幸存者稀,多不堪药毒杂混之苦,死于七孔流血、腑脏尽蚀,或溶为尸水,十万人中仅存活一人,药人之血、肤、肉、发、甲、唾、泪、精,皆具药毒,喜为药、怒为毒、乐为药、哀为毒,其药能解普世众毒;其毒至极,堪称天下第一毒,然,前述皆为传言,试问,一人体内蕴含百药千毒,岂不矛盾?又何以喂食药毒而无碍己身?
药人之说,不过讹传,为杜撰夸大之属……
她脑子里,浑浑噩噩浮现她听闻古初岁自述为药人后,她好奇翻阅了医书所读过的字字句句,反覆涌现,充塞在越来越昏沉的意识之中。
书上说,药人全身皆药毒。
书上说,药人可凭借自身喜怒哀乐决定释药或释毒。
书上说,药人存活不易。
书上说,药人身上之毒,堪称天下第一。
书上说……书上说……
书上没说的是——
药人,手臂被剁成两截之后,仍能自己将它缝合回去。
药人……
太多书中文字混沌凌乱,它述说著关于药人的事迹,她抓不著头绪,哪一项是真哪一项是假,她想认真细思,意识却不敌迷魂香之毒,她颈子一软,陷入昏厥。
古初岁扶起她,轻扣她小巧圆润的下颚,以唇抵在她唇心,牙关一咬,舌尖冒出的鲜血哺喂进她的嘴里,解她受波及而吸入的剧毒。
确定她气色恢复,他打横抱她,跨过浑身抽搐不止的黑衣男人们,不理会他们即将到来的下场,缓缓步回她的闺房,途中遇见强忍迷魂香毒的公孙谦,他鬓间净是一片汗渍,濡染墨色长发,足见其耗费多大的力量在对抗昏厥,能撑至现在依然清醒著,公孙谦儒雅外貌下的浑厚内力不容小觎。他明白府里被下了毒,忧心地想探视众人的情况。
“公孙鉴师,撒下毒香的歹人已被制伏,当铺毫无损失,迷魂香只会让人昏睡两日左右,并不会造成性命伤害,你再策动内力,毒香冲破穴脉会更难以收拾,别抵抗它,安心睡下吧。”古初岁与他擦身而过,留下淡淡哑哑的这一席话,而他的保证,令公孙谦的面容由紧绷而至放松,吁喘一口气,任由满园子浓烈的迷魂香味进入鼻腔,他依著柱,长躯滑下,沉沉睡去。
欧阳妅意醒过来了,双眼睁开的第一件事是抱头尖叫——
“手——手臂断、断掉了呀呀呀呀——”
她撕著喉,大声嚷吼。
“妅意。”古初岁坐在床边,伸手揽住她,要她冷静下来。
她一瞧见是他,虽然身躯软绵无力,她凭借著突生之力,忙不迭挨扑过去,按向他的伤处,她记得那儿喷溅出好多好多好多的鲜血,像流泉一样倾落个没停,他会死,他会死掉!
“你的手被他们斩断了——”惊慌的声音梗住:“咦……”
昏迷前的混乱记忆,因为指腹碰触之处的平整无伤而慢慢清晰。
手,断掉了。
丝线。
成千上万条的丝线。
缝回去了。
古初岁的右臂衣袖被削断一大截,露出手肘以下的部分,血染红断袖边缘,而手臂完好无缺,只剩下淡淡血色的一圈痕迹还在。
“药人……可以自己黏回断臂吗?”她直视他,神情有些憨怔:“这也是……药人的本领?”
之前他救秦关那回,她就见识过一次,只是当时心里虽困惑,却在乍闻他是药人后,便理所当然以为迅速恢复碗大的伤口,对药人是轻而易举之事。然而这次是整只手臂被斩断呐——
书上没说,药人会缝回手臂。
书上没说,药人拿刀捅心之后的伤,一眨眼就会痊愈。
“那些丝线是什么?”她又问。
古初岁静默凝望她。
他没打算瞒她,他知道,即使向她坦白所有,她仍会接纳他,美好如她,待他宽容,从不隐藏对他的关怀和怜爱,她听见他是药人后,说出的第一句话是“好在有你”;听见他以血为药,让严尽欢出售牟利时,不舍他伤害自己而放声哭泣。
这样的她,会接纳他。
会的。
她会在听完他的解释之后,像先前一样,展开纤臂,拥抱他,跟他说:哦,原来如此呀……
“那是金丝蛊。”他放柔眉目,浅笑解答她的迷惑。
“金丝蛊?”她听都没听过。
“我身体里,养著一条金丝蛊,它是一种忠于宿主的蛊虫,若宿主躯体受到伤害,它便会潜往伤处,吐出丝线,为宿主缝合伤处。”它住在他的心房间,睡眠占去它大部分时间,所以他才会在踏进严家当铺时,典当他的心,因为他全身上下,最珍贵的,就是金丝蛊。
欧阳妅意眸子极缓地瞠圆,他不意外她的反应,寻常人听见稀奇古怪之事,难免会吃惊地瞪大眼。
“像你曾见过的割腕刀伤、我胸口上的匕伤、被歹人剁断手臂的伤口,它皆能为我治愈,我之所以能尝遍百药千毒而不死,它便是最重要的一……”古初岁慢慢停下正述说的唇办,他本准备告诉她金丝蛊的由来,以及它在他体内存在的原因,但他不得不闭起双唇,因为她的表情,并不是一种逐渐解惑的恍然大悟,更不是越听越趣味的好奇,反倒是……
嫌恶。
他在她的容颜上,看到了毫不掩藏的嫌恶。
她细眉深皱,嘴角塌垮。
“你的意思是,你身体里,养了一条虫?”欧阳妅意声音有些颤抖,尾声最末的那个字还直接消音。
软软的、蠕著的、肥大的……虫?
恐怖的儿时记忆涌上心头,她明显抖两下,忍住作呕的冲动,咬唇:“……好恶心。”
心,抽紧,疼痛蓦地炸开。
古初岁一时之间,抵抗不了。
被直言“恶心”的金丝蛊定是受到剧烈打击,它在他心脏里翻腾打滚,胡乱钻凿著他的血肉,带来疼痛,绞著心、刺著骨,酸涩的蛊泪,教他心口泛起难以言喻的苦味。
痛!
它在说,从她面前逃开!
它在说,离她远远的!
它在说,快走!快走!
它在说,她觉得我恶心……
它在说,她嫌恶我。
他被它所影响,自惭形秽的卑微,驱使他僵硬地站起身,疼痛使他弯著腰,举步维艰地走出她的视线,掩上双耳,不去听仍无法下床行走的欧阳妅意在他身后的呼喊。
它在说,别听,别再听!
它在说,不要再从她口中听见更多伤它的话语……
它在说,她的嫌恶,让我好痛好痛好痛好痛!
他说,我竟然天真以为,自己是会被接纳……
古初岁按住胸口,要藏在心里的金丝蛊停止蠕扭,它让他痛得快要不能呼吸,痛得四肢百骸都在发颤,痛得比饮下任何毒药还要更加更加的疼痛……
他踉跄逃著,五指深深抓紧心窝处的血肉,指甲陷入其中,然而这样使劲的力道,仍敌不过方寸深处蛊狂的翻搅。
他在水廊中央屈膝跪下,大口吐纳,肺叶也吸不进活命空气,太痛了!太痛了!他逼出无数冷汗,每一颗凝在额际的汗水,都是剧毒,他已经不知道过了多久,疼痛像是持续了一辈子一般漫长,他精疲力尽,躺在水廊青石板上,吃力喘息。
金丝蛊平息下来,心窝的痛,仍一下一下地抽搐:他也平息下来,毒汗不再冒出,他疲倦地眯细眼,一双滚著金边的金绸长靴,缓缓步入他的视线范围。
全当铺,应该只有两个人清醒,一个是他,一个是欧阳妅意……
来者,何人?
“啊,逃跑的小老鼠当真躲在这儿。”
突如其来的笑嗓,不仅耳熟,更教古初岁全身上下每分每寸发肤都毛骨悚然的熟悉。
他慢慢抬头,站在眼前的金袍男人,冲著他微笑。
第6章
可恶!双腿完全使不上力!
欧阳妅意狼狈跌落床下,下半身仿彿被嵌进石块中一样沉重,她仅能靠著同样软绵绵的双手,匍匐往前爬。
迷魂香的后劲没有消退完全,残留在每一寸脉络之间,阻碍她的行动能力。
爬行短短几尺,仿彿奔跑几百里,汗水染湿长发和衣裳,她好不容易爬出房门,看著眼前长廊,她边喘气,边觉得气馁,那条长廊,她大概要再爬一个时辰,这样是要如何追上转身离开的古初岁呀?!
为什么不听人把话说完?!
为什么只听她由衷说出“好恶心”的评语后就露出如此痛苦的表情?!
她哪有说错?身体里养了一条虫本来就是件无法教人昧著良心说“哇!好棒哦,你肚子里有虫耶!”或“有虫的男人最帅最英俊”之类的谎话,她被公孙谦教育得太成功,习惯实话实说,她压根没想那么多。
她欧阳妅意天不怕地不怕,就怕肥肥软软的蠕动玩意儿,无论是绿的黑的白的花的有毛的没毛的会吐丝的不会吐丝的,她全都怕!
害她对那玩意儿反感作呕的始作俑者,姓尉迟,单名一个义字!
是他捉来一箩筐的毛虫,为了吓她,狠狠把毛虫群倒在她头上,试问全天下稚龄单纯的小女娃儿,有哪位被几百条毛虫爬满脸、发、全身之后,不会对“虫”视为畏途?
若有,她欧阳妅意跟她姓啦!
蛊,也是虫的一种,而且还是一群五毒虫摆进没有食物的罐内令其互相残杀,最后一只存活下来的王者,简单来说,就是最大最凶的那一种!
她怎么可能会不怕?
怎么可能会控制得住不口无遮拦地发表她的感言?
她真的觉得……体内有条蛊虫,好可怕,却不代表她嫌恶古初岁,这是两码子事——虽然,想到以后亲吻他时,会不会吻著吻著,吻到白白肥肥的大软虫……
欧阳妅意打了几个哆嗦。幸好,怀念他唇软软甜甜的欲望,击败一条虫子,可喜可贺。
她慢慢蠕著,管他衣裳会拖行得多脏,管他手肘会磨得又红又痛,她只管古初岁背离而去的沮丧和落寞——
白费的泪丧!
白费的落寞!
她话根本还没说完呀!
那什么金丝蛊的,是如何钻进他身体里?她来不及问。
那什么金丝蛊的,在他身体里,会不会痛?会不会咬?会不会伤害他?她来不及问。
那什么金丝蛊的,有毒无毒?是否像书里提及“蛊”时,它会啃蚀宿主的内脏,它会夺去宿主的性命?
她来不及问——
她全都来不及问,他就掉头走人,误会她地走人了!
她又急又气又不甘心,立志要将古初岁逮回面前,一字一句把没说齐的话,用最铿锵有力、最坚定巨大的语调吼给他听,要他给她听个仔仔细细,明明白白——
该死的!这条长廊会不会太长了点?!
她现在活脱脱就像她最怕的那种玩意儿,慢吞吞向前蠕动……
半座南城,整整有两日都受大量迷魂香影响,以严家当铺为中心,方圆几里内,没有半户人家清醒,欧阳妅意应该是众人中的异类。
兴许是古初岁吻她时,喂入她口里的血,解去泰半迷魂香毒,也可能是她体内爆发出想找寻古初岁的力量,胜过药性,她比任何人更早恢复体力,与先前唯一不同之处,她由爬改跑,身子终于能离开地板,而相同的是,她找不到古初岁。
铺里上上下下前前后后里里外外,她全没漏掉,客房、饭厅、柴房、库房、大厅小厅中厅侧厅,没有古初岁的踪迹存在。
他走掉了。
离开严家当铺。
离开她……
有、有没有这么小题大作呀——
欧阳妅意呆伫在空荡客房里,瞠目结舌想著。
就为了一条虫?!
就为了一条虫,她失去他了?!
代表两人到此为止了吗?!
有、有没有这么不值得呀?!
至少……来个美丽妖艳的狐狸精或是比他更英挺好条件的男人介入破坏吧?
以后若有人问起,她和他为何分开,“就为了一条虫”这理由……多难以启齿?
因为两人从没说过“爱”,所以感情才会脆弱得不堪一击,说不要就不要?
因为她没说过爱他,所以他以为她对于他的离开,不会感到任何痛楚,是吗?
因为他没说过爱她,所以他才会连声再见也没有,挥挥衣袖,走得多么干净俐落、多么绝情绝义。
她咬牙,忍下鼻腔涌上的酸涩。
她才不会哭哩!
要走就走呀,谁稀罕?!
她的人生在他出现之前,还不是过得极好,她欧阳妅意仍旧好吃好睡,长得亭亭玉立、活得自由自在,没有他,她也不会少块肉,既然他如此轻视两人初萌的感情,说放就放,那就一刀两断呀!既然他连听完她说话的机会都不愿给,那么就作罢吧!
不听女人说完话的男人,最差劲!
她气恼地用力喷气,想要骄傲地嗤之以鼻,维持女性不容践踏的自尊骨气,所以,她现在瘫坐在古董大床边,无法站起身子,只是残存的迷魂香在作怪,它让她手脚使不上力,它让她忍不住颤抖,它让她流下眼泪,它让她慌乱无措。
是残存的药性。
只是残存的药性……
“妅意。”
尉迟义拍拍她的脸,好半晌,她才慢慢转过头,她完全没注意到窗外投射进来的橙红夕晖,接近墨黑夜色来临前的最后一丝色彩,染在泪湿小脸上,她跪坐到双腿已从刺痛变成麻木,再也感觉不到任何的疼痛,唯一在不断抽痛的,是她的胸口,好似快发病的前兆。
她自白日坐至黄昏,流逝的时光,与她擦身而过。
尉迟义原本在珠宝铺保护正在切割金刚钻的秦关,夜里的怪味,让所有人都倒下去,再醒来,幸好珠宝铺没有任何损失,他与秦关心生不祥,连忙赶回严家当铺,当铺情况更糟,大伙睡成一片,连公孙谦也无法幸免,他和秦关分头清点当铺人数,担心有哪只家伙被人掳走。怪异的迷香,不是为财就是为人,而当铺中最可能成为贼人目标的,除了严尽欢之外,只剩下妅意——虽然妅意老被几位兄长笑她丑、笑她野、笑她不像姑娘家,但她在外人眼中可不是这样,她俏丽活泼、迷人娇美,有多少客人上门不过是想偷瞄她几眼——先点完人头再点财物,数著数著,就缺一个欧阳妅意!
他第一个想到她会在的地方,便是古初岁睡的客房。
本以为会看见她和古初岁一块儿睡这类重大打击哥哥心脏的恐怖场景,孰料,安安静静的房里,只有一条瘫软跪地的纤瘦身影,动也不动僵著,像只被剪掉丝线的偶戏人儿,失去舞动力量。
“他走掉了……”
没头没尾的答案,仿彿呢喃自语,她说著,潸然泪下。
尉迟义似懂非懂,一室的死寂与被单独留下的孤影,又将惹她哭泣的原由表明得一清二楚。
古初岁走了,原因他并不知晓,但任何光明正大的理由也敌不过害他宝贝妹妹伤心难过来得不可原谅!
“我帮你宰掉他!”尉迟义切齿狠道,把欧阳妅意捞进怀里,抱个扎实,宽阔的肩胛让她依靠。
连他尉迟义的妹妹都敢欺负?活久嫌腻了!
再被他遇见古初岁,他非得一掌劈死他!
“……”欧阳妅意回以静默,咬唇忍下胸口泛起的疼。
她真的没有很爱他吗?那么,为何她无法苟同尉迟义想为她出气的义愤填膺,让尉迟义教训那个不听人说完话的混帐古初岁?为什么,她还是为他著想,不愿见他有一丝受伤……
我身体里,养著一条金丝蛊,它是一种忠于宿主的蛊虫,若宿主躯体受到伤害,它便会潜往伤处,吐出丝线,为宿主将伤处缝合。
他明明是笑著说那番话的。
那么浅,却深刻;那么哑,却轻扬,柔和了他的眉、他的眼、他的容颜,像准备与她分享一个多甜蜜的小秘密,像是知道她听完之后,会对他说出慰抚或接受之类的话,而她说了——
连她现在想起来,都痛恨的字眼。
她怎么可以用那么不负责的三个字,轻易毁坏掉他的笑容?
她怎么可以用那么不负责的三个字,害他感到难过?
她弄伤他了。
她弄伤他了……
“情况如何?”
公孙谦在尉迟义退出客房之后,迎上前去问,尉迟义轻摇摇手,示意离房门远些再来谈话,避免再吵醒欧阳妅意,他好不容易才哄睡她。
公孙谦颔首,与尉迟义步行到湖上圆月桥。
“我才想问你现在到底是什么情况?”问话的人,反而是尉迟义。“不是老见到姓古的家伙腻在妅意身边,怎么今天铺里一出事,他人也跟著跑?”不会是当铺误收了匪人当贵客,今日一切事情全是古初岁搞出来的吧?!
“我也想不透。在我昏睡前的最后一眼,清楚看见古初岁抱著妅意,他的表情并无异状。”他甚至很清楚,妅意在古初岁怀里定能毫发无伤,他才敢放任迷魂香操控神智,陷入熟睡中。可见问题是发生在众人昏迷期间,唯一熟知内情的人,只有欧阳妅意,偏偏她也是唯一最不适合被逼问的人。
“我非得把他找出来不可!”尉迟义握紧拳,手背青筋尽进。
“这一点,我同意你的做法。”人,是一定要找出来,不为什么,也得为了妅意。这是妅意生平第一次爱上一个男人,即便要分离,至少两人要分得没有怨怼,不能教妅意心里留下伤、留下阴霾。
“古初岁的底细是什么?我若要找人,从哪个方向去找来得快速?”尉迟义对古初岁一无所知,古初岁是个谜样男人,只有收下他典当请求的公孙谦会明白他这号家伙有几斤几两重。
“……”公孙谦沉吟,歉然叹口气,一笑:“说实话,我对他也没多熟。”
尉迟义瞪大眼:“那你敢放任他靠近妅意?!”他以为几个兄弟全与他抱持著同等心思,保护妹妹为己任,不容乱七八糟的男人近她身旁半步!
“妅意若不喜爱他,他也不可能靠得近她。”妅意又不是单纯天真的傻姑娘,她会分辨善恶,会慎选好坏。
“妅意会被拐呀!不然你说说,古初岁为什么抛下妅意跑了?!”
“抛下吗?”那两字,有待商榷。
那个横抱起妅意,垂首觑她时,眼神中充满怜爱的古初岁,抛下了妅意?
说不过去。
尉迟义或许最近留在珠宝铺的时间比当铺都要更长,所以他没能看见古初岁与欧阳妅意的相处身影,但公孙谦将那些都瞧进眼里,古初岁是以一种无比珍惜的目光在追随欧阳妅意。
既然会珍惜,又怎舍得抛下?
“古初岁那边我是毫无头绪,不过留在铺里左后方弯廊上的几具黑衣尸水,我倒是找到一些端倪。”既然无法从古初岁方向下手,就逐步逐步来抽丝剥茧。
几具黑衣尸水是死于剧毒,不会有人闲闲跑到当铺里来饮药自杀,那么便是想在当铺里干些坏勾当,反倒在弯廊上惨遭歼灭,当时铺里醒著的人,只有古初岁,想必与他脱不了干系。
“尸水摊里没被融尽的衣裳暗袋藏有铜牌,他们是太傅府里的人,不过我们与高老太傅向来友好,没道理他会派入夜闯当铺。为财?老太傅的家财更胜当铺千万倍,这可能性微乎其微。既非为财,以迷魂香撂倒众人,又无伤及他人性命的打算,足见不是来寻仇,如此大费周章,便是为人了。”公孙谦慢慢分析。
提及“人”,便直觉猜到太傅府里那位性好渔色的金孙公子哥,他强掳民女的传言时有耳闻,早就不是新鲜事了。
“畜生!”听明白公孙谦分析的尉迟义啐声,行动派的他,带著一身杀气往太傅府去,摆明忘了他是要去找古初岁还是要去打金孙公子哥。
“太傅府找不到与古初岁有关的蛛丝马迹,就麻烦了……他这个世上仅存的药人及蛊族遗孤,无家可归、无亲可依,他若离开,天涯海角能往哪里再找一个古初岁给妅意?”
古初岁,你千万别就这样人间蒸发呐。
房里,只有一盏油灯,豆大烛火,吃力对抗满屋阒暗。
壁上投射一道孤影,随著唯一一处小暗窗偶尔透入的风,影子摇曳,仿佛影子主人正缩肩低低啜泣。
实际上不然,影子的主人只是静静落坐,目光浅远,人虽在原地,思绪落在千里之外——身躯能囚禁起来,心却不行。
他浸淫在美梦一般的那几天。
在那场梦里,他遇见一个美好的女孩,她给了他欢愉的回忆,惹他笑、逗他开心,她陪他做了许多许多向来只能孤单去做的事,或许那对她而言不过是举手之劳的小事,对他却是以为这辈子都无法尝到的滋味。
在那场梦里,他被宠著,被怜著,第一次,有人为他大声哭泣,哭得那般纯粹、那般声嘶力竭、那般毫不保留。
即便最后,他不得不从美梦中醒来,亦无损梦里余韵残存的喜乐。
古初岁忆著那些,脸庞有笑,温温柔柔的,被囚于暗室的恐惧,完全不存在于眉宇之间。
“没想到,你竟然逃得掉。”闩上钢锁的牢舍铁门沉沉被推开,金袍男人缓缓步入,宛如正吟念优美诗词般的嗓,阴柔且充满讽笑,却也没能让古初岁的视线由烛火上收回。他来到古初岁身旁,落坐,双腿交叠,不在意古初岁对他的视若无睹,续道:“逃到外头溜达几日,乐不思蜀,真以为自己能过起寻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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