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俏伙计-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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腿交叠,不在意古初岁对他的视若无睹,续道:“逃到外头溜达几日,乐不思蜀,真以为自己能过起寻常人的生活?嗯?”唇边冷笑始终没卸下。
  古初岁静默,长睫微敛,双眸细细眯起,他的反应,让金袍男人笑出声,似乎以古初岁的不悦为乐。
  “要不是我去找我表哥喝酒,也不会那么凑巧听见他派往当铺抢女人的护卫惊慌逃回来,凌乱陈述在当铺中看见的可怕景象。若非他尿急,恐怕他也会丧命……我派人四处去找你,一直没能如愿,正烦著这几年来的努力将化为乌有,没料到竟还能寻回际,看来,连老天都认为我想做的事,是正确无比。L
  无巧不成书,才恼怒古初岁下落不明,处罚完一干子看守古初岁的下人,并派出人马追捕古初岁,十几日来没消没息,他心情恶劣,于是找上表哥一块儿饮酒浇愁,却在表哥府邸喝酒时遇上落荒逃回的护卫,听其提及当铺里,有个嗓音破碎的纤瘦男人,被削断臂膀,还能诡异地凭空接回,而从他伤处溅开的血雾,带著灰色氤氲,把自己的同伴们包围起来,下一瞬,同伴接连倒地打滚,最骇人的是,他们开始融化,从脚趾处逐步往上——
  金袍男人,赫连瑶华,听罢护卫的血腥描述,不惊反笑。
  找到了。逃掉的禁脔,原来是藏到了严家当铺,日前严家当铺里传出的“神人之血”,就是他。
  这消息,赫连瑶华自然没有漏闻,没能立即将神人之血与古初岁加以联想,是他主观认定古初岁的血无法救人——那仅有资格称为毒血,又何来神人之说?
  于是,赫连瑶华当下拜辞风流表哥,前往严家当铺,果真在当铺里看见古初岁。
  突然,赫连瑶华一把揪扯古初岁的墨色长发,使劲地逼他疼痛仰首。
  “你不知道你对我有多重要吗?竟然妄想要逃!你以为我非你不可,不敢伤你,于是开始肆无忌惮?”赫连瑶华嗓轻,手劲却重:“看来,你仍是没有学乖。我确实不能伤你,但不弄死你的方式有成千上万种,你想每一种都试试?”
  “说穿了,你要的,不就是养在我身体里的金丝蛊罢了。”古初岁凛眸回视他。
  赫连瑶华低声笑:“既然你知道,就不该企图带著它逃跑。”
  “没有用,金丝蛊只要一离开我的身体,它便会死亡,你无法拿走它。”
  金丝蛊是他们族内灵蛊,传言是位仙人所赐予他们的神物,蛊族人在孩子出世后一个月,会以蛊卵喂食,让蛊卵在孩子体内孵化,金丝蛊是种温和的蛊虫,它们并不会对宿主健康造成伤害,虽然啜饮宿主之血为生,取用的量却仅仅只有人体所能承受的一小部分,宿主甚至不会察觉到任何不适。
  它潜藏在宿主的心脏,平时几乎都在沉睡,然而一察觉到宿主身体遭受伤害,它们便会醒来,沿著血脉窜往伤处,吐出特殊丝线,将宿主身体所有损伤治好。它是一种稀罕珍贵的药蛊,一离人体便会枯萎死去。
  古初岁之所以能成为药人,饮毒无数,却没有像一般培育的药人腐蚀身亡,泰半原因正是体内护主的金丝蛊,它为他把破蚀的内脏肠胃修补完整,为他延续生命。
  金丝蛊是蛊族人的圣物,它给予他们不易受伤死亡的身体,他们最终却也是为它而尽数惨遭灭族。
  越是珍稀之物,越是容易遭人觊觎,金丝蛊的事被传出族外、被渲染、被夸大、被加油添醋。
  外族人以为蛊族人拥有金刚不死之身,实际上,蛊族人只是血肉之躯,他们以务农为生,隐居于山野间,不争权、不夺利,乐天知命,深信金丝蛊是上天赏赐的宝物,他们抱持著崇敬之心在接受它,将它置于孩子体内,祈求圣物保佑孩子好养好带好好长大,他们不求其他,不贪婪,不用金丝蛊为恶,世世代代守著家园,过著平静无争的人生。
  金丝蛊的传言,引来深具野心之人。
  那日踏破族寨大门的,据说是名皇家将领,他带领一批兵马,闯进族里,不分男女老幼,见人便捉,手无寸铁的蛊族人,哪是带刀士兵对手?短短半个时辰,全族近乎全数被逮,囚进地牢。
  他们并未犯罪,也是善良老百姓,却因不实谣言,使他们成为将领口中可以培训出来的“恶鬼军队”——一队砍不死、杀不绝的奇兵。
  无论蛊族人如何想导正这天大错误的观念,慌张解释,将领全不采信,他只相信自己双眼看见的事实,刀锋落下所划开的伤口,诡异的丝线,眨眼之间的缝合,消失无踪的刀疤……
  蛊族的青壮年,被送上战场,然而,他们全是庄稼汉,不懂武,没耍过刀枪,在战场上,笨拙无比,金丝蛊虽能治伤,却不能让他们真正不死,当伤势过重,或是太密集地逼迫金丝蛊吐丝,金丝蛊亦会因过劳而死去,金丝蛊一死,战场上的蛊族人,比一只蚂蚁更赢弱,那场战役,蛊族死伤近半数,将领冷呿,看清了派这群乌合之众是败笔的现实,他开始采取第二条计策——
  他找来数十名身强体壮的武学高手,准备把蛊族体内的金丝蛊移植至高手身上,如此一来,最强的士兵,配上能自我治疗的特殊能力,还怕不能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吗?
  如意算盘打得很响,却做不到。
  当他把蛊族人开肠劫肚后,挖出心脏,取走金丝蛊,罕见的怪虫轻蠕挣扎几下,便不再动了,虫身上的金黄色泽迅速褪去,变成槁木般的暗褐,死亡。将领不信邪,又捉了几位蛊族人来试,结果都一样。
  金丝蛊,根本不是他以为的无敌!
  残存下来的蛊族人,几乎只剩下毫无用途的老人小孩,将领本打算杀光他们,以泄心头怨气,军医反倒央求将领让他深研金丝蛊这种神奇之物,将领相当干脆地允诺,反正无用之人,随便军医想对他们做什么都无妨。军医向来最喜爱将战俘切切割割再缝缝补补,或是拿战俘来试药,战俘很轻易就会被军医弄死,但蛊族人不同,他们生命力强,划开大伤还能喘气,无须替他们上药,也不用给他们太长的恢复期,那些小事,护主的金丝蛊全会去做。
  金丝蛊的本能,延长了蛊族人的折磨。
  当年仍是孩子的古初岁,便是在那时,被强灌下大量的毒或药,成为军医试验的药人之一。
  亲眼目睹周遭的族人一个接一个倒下,他们体内的金丝蛊在漫长且无止尽的试毒中,支撑不下去,他知道,族人的凄惨死状,也将会是他的,总有一天……
  他却独活了下来。
  为什么?
  他明明没有特别想求生。
  为什么?
  他无法死去。
  为什么?
  那些剧毒已经让他的嗓灼伤得无法复原,让他腑脏受药毒侵害而受损,让他的身体残破败坏,他以为,那代表著他体内的金丝蛊也濒临死亡,他在等待,闭上双眼,等待著死。
  之前,一直无法理解,活下来有何意义?
  他甚至痛恨著藏在自己心脏间的金丝蛊,恨它为何不给他一个痛快,为何要凌迟他——
  现在,他似乎有些明白。
  活下来,是为了遇见她。
  妅意。
  若当年就那样死去了,他就无法与她相遇,无法得到美好回忆,他的生命便只剩下孤独的残缺和灭族的痛苦。
  他不由得以掌心贴往胸口,默默感谢起属于他的金丝蛊。
  能活下来,真的,太好了……
  他在严家当铺时,时常这么想,按著心窝处,由衷感激。
  “我当然清楚金丝蛊一离开你的身体就会死亡,我会花下大笔黄金从军医手中买下你,自然从他口中听见关于金丝蛊之事。你放心,我不会蠢到犯下这种大错,毕竟,全天底下唯一仅存的一只金丝蛊在你体内,我比你更舍不得它死。”赫连瑶华松开手,放过古初岁的长发,方才还拉扯著发的五指,挪到古初岁胸口,慢慢收紧那一方寸的衣料,他冲著古初岁一笑:“我准备连同你的心,一块儿挖出来。虽然我不愿意让你这个低贱男人的心在她体内跳动,不过,为了金丝蛊、为了她能活著,我可以勉强容忍。”
  古初岁淡觑著赫连瑶华狞笑中,带有的希冀及喜悦,那是近乎发狂的眼神。
  “你的存在,就只是为了这个,不是吗?”赫连瑶华笑问他。
  不是。
  他不是为了让另一个人活著而存在,不是!
  “难道,天底下还会有谁像我一样,认为有你在,真好?”赫连瑶华语带嘲讽。
  好在有你。
  有,有人。
  赫连瑶华希望他活著,是为了要取他体内的金丝蛊去救另一个人,所以他说“好在有你”,意指著好在蛊族人里,残留下你,真是件好事,如此一来,她便有救,她能靠著金丝蛊延续生命。
  赫连瑶华并不稀罕他古初岁是活是死,他让他活著,不过是在等待时机,一旦适合的日子到来,他也会毫不迟疑挖走他的心……
  但妅意不同。
  她不奢望从他身体里拿走什么,对她而言,他古初岁代表的并不是一件商品,不是一个毫无痛觉的东西,不是一个杀掉也无妨的代替品。
  古初岁想起她,不掩饰自己喜悦轻笑,难听的嗓,刺耳得让赫连瑶华皱眉,更刺眼的是古初岁流露真情的脸庞,赫连瑶华嫌恶那样的表情,他已经记不起来有多久未曾从镜中看见曾经如此深情的自己,自她倒下之日起,他就不曾再发自内心的笑。
  带了恶意,他故意要破坏古初岁的喜悦,道出彼此都心知肚明的现实:“即便有,也不具任何意义,因为很快的,古初岁就会从世上消失,只留下你的心,以及藏在心里的那条金丝蛊。”
  第7章
  欧阳妅意面若晚娘,坐镇柜台后方,散发出冰冻气息,让人退避三舍,她双臂抱胸,脸上书写著四个无形大字——惹我者死。
  “难怪当铺生意最近惨之又惨,我终于找到始作俑者。”严尽欢绣花鞋在欧阳妅意身后跺跺有声,模仿欧阳妅意膀子交叠的姿势,气势却远比欧阳妅意更凶狠:“姓欧阳的,你再给我这样醉生梦死,我就在你脑门上张贴售价,把你卖掉!”省得死赖在铺子里混吃等死!
  晚娘脸迅速消失无踪,连渣也没剩,取而代之是受虐小媳妇,欧阳妅意缩肩,声音嗫嚅,替自己狡辩:“我哪有醉生梦死……”她明明就再清醒不过了,不藉酒浇愁,也不以泪洗脸,干嘛这样说她……
  “有呀,你一脸刚刚喝饱整坛砒霜的嘴脸。”严尽欢酸溜溜道。难得今日独见她一人,夏侯武威没有跟在她身后。
  “……我自己乖乖闪到后堂去整理流当品。”欧阳妅意很认分,不留在当铺大厅破坏观瞻,吓跑客人。
  “你该整理的是你的脑袋。”整理流当品有啥用?又不会让她变聪明。严尽欢冷呿:“不过就是跑了个男人,又不是金刚钻的钻山被挖空,你在失什么魂落什么魄耍什么悲情呀?!”要是钻山被挖空,她会陪欧阳妅意一起灌砒霜!
  “谁会为了古初岁失魂落魄?我吗?我吗?是我吗?!我才没有咧!小当家你看我——你看仔细喔!”欧阳妅意跳起来,在严尽欢面前转圈圈,像只忙碌的小粉蝶,又是拍拍双腮,又是撩撩衣袖露手臂:“我气色多好,双颊红润红润的,还因为食欲好,吃胖了些,我才没有为了古初岁跑掉就失魂落魄,他要走就走呀,我才不理睬他,也不会去找他,更不会再想他,他小鼻子小眼睛小心肠,不给人说完话的时间和道歉的机会,连声再见都不说就……”她越说越气虚,到后来只剩含糊咕哝,发现气势弱掉,她欲盖弥彰地重哼几声,想强调她的满不在乎。
  对,他要走就走,她才不会满街满城胡乱寻他,不会寻死觅活、不会垂头丧气、不会以泪洗脸、不会自怨自哀,不会不会不会——
  “哦?打算忘掉他嘛。”严尽欢帮她那番又臭又长的废话做总结。
  “对!”欧阳妅意用力颔首。老死不相往来,反正他走了就……不会愿意再回来了吧……
  “那你忘得还不够彻底。我哪时提到‘古初岁’这三个字?”自己在那边左喊一次右嚷一回,忘得掉才有鬼。
  “呃……”仔细想想,严尽欢确实半次都没提过古初岁,她只不过是误导她罢了。
  “既然你发下豪语,要把古初岁忘光光,所以他现在人在何方的消息你也没啥兴趣知道了嘛。”严尽欢占走欧阳妅意的位置,粉臀坐定,摆个舒适的瘫姿,打趣问道。
  “你知道他在哪里?!”欧阳妅意瞪大眼,立刻挨过来:“在哪里?他在哪里?!”
  她压根忘掉自己刚刚撂豪语撂得多壮烈多有骨气,态度丕变,河东狮变身软毛猫。
  叩。
  严尽欢曲指,重敲欧阳妅意的额心,将她当木鱼在敲——果然是空心的,声音超响亮。
  “刚才是谁说不会再理睬他,不会找他,不会想他?”方才的大声话,还在耳边缭绕咧。
  “……别这样嘛,小当家,你告诉我啦,他在哪里?这十几天来,他跑哪儿去了?”欧阳妅意被酸被打也无妨,此时佯装出什么无所谓或矜持,全都是屁!
  “我哪知道他在哪里?”严尽欢不负责任地耸耸香肩。
  她确实没有古初岁的半点消息,她只是在戏弄欧阳妅意,谁教欧阳妅意心口不一。
  “你——”欧阳妅意气得噘嘴。
  一想见他就想见他,赌气说啥不再理睬他的谎话?若真不想再理睬他,何必成天往客房里跑?口是心非最讨人厌。“严尽欢一脸鄙视和不屑。欧阳妅意犯到她的禁忌,于是,她忍不住耍耍欧阳妅意。
  “难道整天大哭大闹会比较讨人喜欢吗?”欧阳妅意顶嘴回去。
  “只会哭闹的家伙更没用。”严尽欢轻晃螓首。
  “那么我该怎么办?不能哭不能闹不能沮丧不能想念,我到底该怎么办……”她又没有经验,无论是感情或是分离,全都是初次体验,她不想让坏心情掌控、让古初岁掌控,她也不想流眼泪、不想心痛,但说来容易做来难,她几乎无时无刻不去想他,无法释怀最后一眼见到他的表情,无法释怀自己伤害了他,无法释怀,他的离开,以及她被抛下的事实。
  她宁愿他与她争吵互骂,指责她嘴坏伤人,也不要是默默退出她的世界。
  他不知道,这样会害她很难过很难过吗?
  “在你想到该怎么办之前,你都不要到当铺里上工了,柜台交由小纱去坐。我的当铺里,不需要臭脸伙计。”严尽欢压根没有安慰她的打算,更落井下石地没收能让欧阳妅意暂且从失落中分心的工作。
  欧阳妅意沦为闲人一只,醉生梦死及胡思乱想的时间更长,赖在客房三张古董大床上睡上一整天的次数也更多。
  躺在他躺过的枕,窝在他窝过的被褥,他凝望著门扉等她进房的心境,她慢慢体会到了,等待是件好漫长的事,难怪,每回他见她来,他都好开心,雅致的容颜上,绽开迷人笑花。
  他总是在这里等著她。
  乖乖的,冀望的,不贪婪的,等她。
  等她有空,等她愿意陪他吃顿饭,等她跟他说些话,等她拉著他去逛园子……
  欧阳妅意双眼睁著,偶尔轻眨,古董床上的雕饰花纹占据眼帘视线,她揣摩古初岁躺平在床上时,思绪里想些什么。
  妅意。
  她知道,他的思绪里,只有她,干干净净,没有任何杂质,就是她。
  妅意。妅意。妅意……
  他用他吃力的嗓,被毒哑的喉头,挤出的破碎,喊她的名字。
  风声,她听成了他的声音。
  叶声,她听成了他的声音。
  虫鸣声,她听成了他的声音。
  一切一切,她都听成了他的声音……
  她循著那些声音,追逐出去,像只无头苍蝇,满园子慌乱飞舞奔走,她硬拉他走过的桥、她挽著他逛过的花团锦簇、她以轻功带领他一块儿跃上的赏月树梢,每一处每一处每一处,她都听见他在说话。
  我是人,非神非妖非怪,我只是……有些不一样。
  他哪是只有些不一样?
  他对她而言,是非常的不一样好不好!
  她管他是不是药人!管他身体有金丝蛊蛔虫螂蛆或是水蛭,又怎么样?!
  他是古初岁最重要!
  你别怕我。
  就算他问她一百次、一千次、一万次,她还是会大声回他,我、不、怕、你!
  她怎么可能会怕一个待她好,笑起来又那么惹人怜爱的男人?
  即便她害怕虫类,也绝不害怕他!
  我唯一人选只有你。
  那你为什么要走?
  为什么不听我说完话?
  为什么带著那么羞惭的神情,掩上房门,退了出去?
  你听见没?我在哭呀!你为什么不回来安慰我?我一直在哭呀!
  欧阳妅意绊跤,跌坐在湿滑台阶上,抽抽噎噎哭泣起来。
  落寞地蜷著身,不知该如何是好。
  蓦地,一双臂膀自她身后环来,将她抱住。
  她一惊,直觉要喊:“古——”
  不是古初岁,是尉迟义。
  他凛然著脸庞,看著她的泪水,一时之间,他撇开眼,不敢与她相望。
  “义哥?”
  为什么一脸肃然沉重地看著她,又急忙将视线挪开?
  “我找到古初岁了。”尉迟义皱眉说道。
  她被泪水洗涤的眸子圆亮,瞅紧尉迟义,连眨都不敢眨。
  找到……古初岁了?
  “但是……”尉迟义咽喉一紧,说与不说,都两难。若是瞒著妅意,也许对她才更是好消息,可方才妅意寻人的盲目和无助,不能无止尽地延长下去,他无法眼睁睁看她宛若一朵离水的花,逐渐枯萎。
  长痛与短痛,都是疼痛。
  “他死了。”
  欧阳妅意的脑门被突如其来的轰然巨响震得嘈杂,尉迟义的声音,变得缥缈不实,远得像从天际传来。
  谁死了?
  谁?
  谁?!
  尉迟义按住她的双肩,字宇清晰,字字沉重:“古初岁,他死了。”
  赫连瑶华坐在一张大床的边侧,伸手爱怜轻抚著床上彷若酣睡的美丽人儿,他柔声同她说话,每一句都像呢喃情话,修长手指,梳过白皙光洁的额际上散乱的青丝。
  “绮绣,等你醒来,一切就过去了,你终于能摆脱掉这副让你痛苦的身躯,拥有健康。虽然我替你找来的方法,得要你靠著另一个男人的心活下去,但又何妨,只要你能活著,任何事,我都会去做。”
  赫连瑶华吻上她的额,珍惜地捧紧她削瘦的脸庞,以颊贴颊,密密不愿离开。
  邻著大床的左侧,摆有另一张长榻,古初岁躺在上头,四肢受缚,神智清醒。跟在赫连瑶华身后,是几名神色战兢的大夫,一旁桌上摆满了刀器、纱棉及净手温水。
  “大爷,这男人饮下好几瓶麻沸散也不会厥过去,这……”喂食麻沸散的一名大夫向赫连瑶华禀报。要动刀开膛剖肚前,若麻沸散没生效,怎能对病人下刀?划开血肉的剧痛,根本不可能有人能清醒承受它。
  “麻沸散对他没用,省省吧。”对药人下药,比肉包子打狗更徒劳无功。
  “可是他醒著,我们要如何……”
  “无妨,直接动手。”赫连瑶华不在意古初岁能否承受痛楚,反正他横竖是要死,死前多疼多难受,无须浪费心力替他著想。
  大夫群面面相觑,他们曾解剖过不下百具的病患或大体,下刀麻利迅速,毫不拖泥带水,可……病患是昏迷过去的,大体是冷硬的死尸,全是不会呼痛喊疼,要他们对一个完全清醒的人动手,这太……吓人了吧?
  赫连瑶华缓而优雅地走往古初岁床畔,居高临下俯视他。“不是我不弄昏你,而是你的体质问题,麻沸散的药性被你轻易解掉,你要怨就怨害你变成这副德性的军医。”他的笑容,喜悦中带有风凉。
  “。:”古初岁仰觑的目光淡然,即便自己沦为砧上肉,也不见他面露恐惧。
  “你看起来真认命。”赫连瑶华不讨厌他如此配合,省去他不少功夫。
  “从你买下我的第一日,你就很清楚明白告诉我,你的打算。”古初岁不无知,赫连瑶华同样不爱迂回,话总是挑明了说,当初赫连瑶华半迫半诱地以重金向军医买他后的头一句话便是“我要杀你取心”。
  赫连瑶华低笑,笑他的识趣。
  “你的尸体,我会替你处置,算是给予你救回绮绣的一点小小奖赏,你安心上路吧。”
  “……我的尸体你可以随意弃置,有件事,算是我讨来的奖赏,行吗?”古初岁开口。
  “你说。”赫连瑶华难得今日心情好,毕竟再过几个时辰,他的爱妻便能恢复往昔健康美丽,看在爱妻份上,有任何要求都能说来听听,兴许他会大发慈悲地点头同意。
  古初岁浅然的眼,添入一丝柔情,他并没有哽咽,嗓却难以避免地哑然,最后一次,道出搁在心上念念轻喃的名。
  “严家当铺里,一位名叫欧阳妅意的姑娘,请告诉她……”
  “你骗人!”
  欧阳妅意捂住双耳,用尽浑身力量在嘶吼尖嚷,她拒绝相信尉迟义说的每一个字。
  我循著谦哥的线索,先往太傅府去打那条风流淫虫,再从太傅府里探得另一个消息,古初岁被赫连瑶华带走——对,赫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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