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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喊抓鬼-第1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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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诩一摆手示意他收声:“我们不要钱,神仙罗汉都是不要钱的,你这样想就好了。”他说着站起身,对埃尔伯特道:“跟我出去一次,今晚就把这事情解决掉吧。”

        掌柜的一听他们要走,慌忙道:“王神仙,你和这位洋神仙都走了,那东西再来找我该如何是好?”

        王诩知道他有此一问,便回道:“我会在客栈周围布个阵法,我们走后邪物也进不来的。”

        掌柜的得了这句才算安心了一些,将这两位送出了门。

        两人走出客栈,夜晚这郊区的空气到底是比较清新的,让人精神为之一震。

        王诩真的开始在客栈周围转着圈,口中还念念有词,而埃尔伯特则是一脸疑惑地跟在他的背后。

        突然,王诩停下脚步说道:“别用灵视盯着我看了,不是你想的那样。”

        埃尔伯特还是有些戒备地跟王诩保持着距离:“据我所知,王小哥可不会布什么阵法,你究竟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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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第二十八章邪物         其实鬼谷道术中自然有记载着阵法一类的东西,不过平时的王诩由于灵识所限还翻译不出这个部分,但另一个王诩早已经将其掌握了。()

        “我患有精神分裂。”王诩非常干脆地抛出了这个理由。

        显然他不想解释得太多,所以用一个比较浅显易懂的方式来忽悠埃尔伯特,在他看来,自己在不久的将来就会消失,解释的工作就交给另一个自己好了。

        不过埃尔伯特好像依旧是将信将疑:“怎么证明你不是被附身或者是冒充的?”

        王诩想了想:“我可以轻易杀死方圆百里内的所有人,包括你,但是我没有,所以……具有绝对统治力的人无需对任何可以被轻易掠夺的生命说谎。”

        埃尔伯特张口欲言,不过王诩立刻接下去说道:“我之所以这样回答,是因为证明我的实力比证明我的身份简单得多,因此你现在也不必问‘那么又如何证明你可以杀死所有人?’这个问题,我直接展示些实力给你看就是了。”他说罢就一挥手。

        埃尔伯特顷刻间感到了强烈的灵力波动产生,他此时正使用着灵视,所以清晰地看见了一个巨大的半圆形光晕笼罩住了整个风云客栈,这灵气的稠密程度他前所未见,虽然这种能量对他没有任何恶意,但埃尔伯特站在这股光晕附近就感到了移动都有困难,他可以想象,如果是某个孤魂野鬼触到了这种能量,必然是灰飞烟灭的后果。最快更新

        王诩时刻可以洞悉埃尔伯特内心的想法,他接着说道:“跟我来,路上我跟你说一下这次要对付的东西。”

        埃尔伯特选择了闭嘴跟上,他忽然明白了这个王小哥比想象中厉害得多,狩鬼者实在是太神奇了,自己真是差得太远,得好好学着点儿……

        王诩带着埃尔伯特往掌柜的所描述的那条河走去:“你昨晚之所以没有搜索到灵魂,不是因为你灵识的问题,而是你无法辨别那东西的灵魂罢了,这次对付的东西,只是一个布娃娃而已。”

        “你是说昨晚袭击我的只是个布娃娃?”

        “不止是你,而是所有人,这个布娃娃才是一切事件的元凶,八年前的事情,还有最近的事情,从来就不存在其他鬼魂,都是它在搞鬼而已。”

        埃尔伯特对这情况显然难以置信,所以王诩继而说道:“我从头开始说吧……这世上万物皆有灵,包括地上的一根小草,风中的一片树叶,任何东西都是有灵性、灵力的,而人,被称为万物之灵,是因为我们有那些东西没有的,那就是强大的灵魂。最快更新

        或许是创造这个世界的神对人类情有独钟,人的灵魂远比其他万物要强上许多,虽然也有些例外存在,但一般来讲,举个不恰当的例子,一个人的灵魂强度可以顶上一百条狗。

        因此,就有些别的东西会对人产生嫉妒,它们通过吞噬人类的灵魂使自己更加强大,更加接近于人。

        不过任凭其如何努力,这都终究是不可能的,它的行为只会使自己离人类越来越远,最后变成一个肮脏贪婪的邪物,对人类的灵魂上瘾……”

        王诩说到此顿了一下:“接着就要说那邪物了,我刚才说过,万物皆有灵,那么有些东西,尤其是接近人型的东西,就可能会拥有更强的灵力,用中国的说法,那就是修炼成精,比如经过几千年长成*人型的人参,或者能够变成美女的狐狸之类,恩……你现在正在想象的比诺曹应该是虚构的……

        总之,这个布娃娃渐渐获得了自我意识,拥有了精怪的能力,所以它开始杀人,从而获得灵魂,这样它就会越变越强。我想八年前那个小男孩儿肯定不是它的第一个主人,或者说受害者了。而他的父母肯定是目睹了自己的小孩儿被杀非常害怕,所以他们乘着白天把那个娃娃扔进了河里,事后对整件事闭口不提,也不敢说家里的孩子已经死了。

        但掌柜的遭到了利用,他那天捡回去的根本不是真正的娃娃,只是河边的一件垃圾,真正的娃娃一直就在河底,它利用了掌柜的善心,制造了种种幻觉,河边的小男孩儿、七天后的夜晚、噩梦等等,它使自己的行为显得十分顺理成章,一幕双亲弑子又反被冤魂索命的戏剧就由它导演并上演了。

        埃尔伯特插嘴问道:“如果它的本体一直在河里就能害人,那为什么要制造一个假的娃娃让掌柜的带回去呢?又为什么要制造成冤魂索命的假象?”

        王诩点点头:“问得很好,看来你的确有做狩鬼者的才能……”埃尔伯特听了这话傻笑一声,显然很是受用。

        王诩接着道:“因为这是它必须要做的,它需要信徒,而掌柜的就扮演了这个角色。

        我之前跟你讲过了邪物的由来,你应该可以从许多传说中搜索到他们的影子,比如过去在埃及受到膜拜的猫,还有亚马逊文明曾经膜拜过蛇、蛙等等,还有许多偏远诡异的文明中膜拜过各种你闻所未闻的邪神,有些以动物的形象出现,有些甚至是一些实际存在的东西,比如一棵会吃人的树,或是一个深不见底的洞穴。

        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需要一种‘相信’的力量,通过欺骗、恐吓任何手段都可以,对……你想的没错,就和《猛鬼街》里的佛雷迪是一样的,害怕他的人越多,他就越强。

        这个娃娃用诱导的手段让掌柜的自以为揭开了一件冤魂索命的真相,这样就会有一个关于它的传说被传开,更多的人会听到这个故事中有一个布娃娃的存在,即使他们都以为这东西只是故事中的一个并不重要的线索,但也依旧会记住它,并相信着有这样一个东西存在。

        可是它的计划没有进行下去,原本它可以寻找下一个目标,开始新的屠杀,但一切都被那串佛珠给制止了。因此它才会说那句‘多管闲事的东西’,这指的就是掌柜的。

        也许这是上天注定,掌柜的不仅是个颇为迷信的人,而且还是个喜欢多管闲事的善良人。虽然他因为这性格而遭到了利用,但也因为这性格,他做了件亡羊补牢的事。”

        说话间他们已经来到了河边,一个诡异的小孩儿声音接着王诩的话道:“精彩……真是精彩,那么你又是否知道,我如今为何又能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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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第二十九章同归于尽         埃尔伯特警觉地四处搜索着声音来源。()

        王诩还是显得十分沉着:“经过八年,佛珠失效了吗?”

        “哈哈……哈哈哈哈!你说的是这个吗?”小孩儿的声音也不知从何方传来,好像四面八方的天空中全都是回响。

        随着它的一句话,竟真有一串佛珠从天而降,十分突兀地掉在了王诩和埃尔伯特面前。

        “原来如此……”王诩的表情还是不变。

        埃尔伯特低声问道:“这是幻觉吗?”

        王诩摇头:“不是,这就是八年前那串佛珠,上面的法力也依然在产生作用。”

        这下埃尔伯特又不明白了:“那为什么这邪物还能出来作祟?”

        “这个问题还是我来回答你好了。”声音又一次传来,这次明显是来自于河中,只见河水中渐渐浮出一个巨大的人型物体,这东西头部正是一个已经腐烂发黑的布娃娃,而身体则由河里的垃圾组成,工业用品,玻璃,包装纸,可以说应有尽有,简直是个垃圾组成的变形金刚。

        虽然如此,但这巨大的怪物却一点都不脆弱,它的周身隐隐有红色的光芒透出,这光芒正是使这堆废品聚合起来的力量源泉,这种纯粹的能量就和灵能力者武器上闪的光一样,是极其具有威力的。而那光芒颜色和埃尔伯特与掌柜的遭遇过的血色液体完全一致。

        那怪物又一次开口了,这次是那个头部的破娃娃张开了嘴,先是咯咯的声音从它嗓子中传来,然后才能听清它的话:“原因很简单,因为我的力量,已经超越了这佛珠的禁制,这东西对我来说已经毫无作用!”

        埃尔伯特惊道:“被封印住的东西怎么可能成长?”

        “可以的。”王诩代替那怪物回答了这个问题:“我说了,他的力量就是别人的恐惧和想象,这些年来,除了风云客栈的掌柜,它以前肯定还有别的受害人,那些人都知道它的其他故事,那些事情传播着,不断有人听到,于是它的力量也在增长着,虽然没有它直接杀人来得快,但一传十、十传百,它就会成长为一个几乎不可消灭的东西,就和国外那个‘血腥玛丽’的传说一样,如果全世界人都去相信,都去敬畏一样东西,你知道那东西会成为什么吗?”

        埃尔伯特脑海中出现了一个词:“上帝。”

        王诩微笑道:“你明白得很快,那么,先把眼前这个还不算太强的邪物消灭掉吧。”

        “看来你们聊完了是吧,那么……就去死吧!”这怪物挥动了巨臂,一道红色的气浪朝着两人席卷而来。

        王诩面沉如水,站在原地未动半分,他举起单手:“八卦护体。”

        这次出现的八卦阵像墙壁一样巨大,把埃尔伯特也保护在了后面,而且这阵图纹理清晰、光芒耀眼,那股气浪几乎还没触到这盾体就已经被蒸发消失。

        那怪物显然没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它咆哮一声,冲上前来,想要直接用他铁钩组成的手来撕碎王诩的身体。

        王诩十分冷静地说道:“埃尔伯特,挡住他。”

        埃尔伯特的下巴都快砸地上了,我挡住他?大哥,你要我命啊?

        王诩对埃尔伯特的内心想法只是付之一笑,他又道:“相信我,上。最快更新 ”

        埃尔伯特看那大家伙冲了过来,心想也只好拼了,就信你一回:“啊!!!”他大吼一声,迎上了那闪着红芒的大铁钩。

        疼痛的感觉没有传来,埃尔伯特安然无事。反而是那怪物的整条手臂被埃尔伯特一拳打得通体崩坏,无数破烂开始解体,那巨臂上的红色光芒也出现了裂痕。

        “我怎么这么厉害?”埃尔伯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王诩道:“我唤醒了你的灵能力,你属于自身强化型,而且能力是即时开放的,简单地解释,就是类似于变身的力量。”

        埃尔伯特看了看自己:“我好像没什么变化啊?”

        “我只是举个例子,使外表产生剧变的变身只是些很不入流的能力罢了,真正厉害上乘的变身能力,其实并不会对外表产生太多影响,恩……你现在这样想也对,超级赛亚人的确算是一种……”

        怪物的吼声再次传来,它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切,原本它的确是忌惮着狩鬼者的实力,但此时此地,他占尽天时地利,就在这河边,它用真身的邪力作战,居然不是这两人的对手,甚至伤不到他们分毫!

        它暴怒地嘶吼着,河流中突然出现了漩涡,河水全部变成了红色,然后那漩涡之中心冲出一条赤色的水柱,如一条飞天的水龙,跃入半空,接着一个转头向埃尔伯特呼啸而至。

        埃尔伯特此刻可是信心爆棚,他毫不退缩,想要再一拳把这水龙打散。

        但这次王诩却拦下了他:“这里再教你一点,自身强化型的能力者,最好不要和这种借助自然之力的招式硬抗,因为其具有能力上的优势性,也就是所谓的克制。”

        埃尔伯特真不敢想象在这种你死我活的战斗里,这个精神分裂版的王诩是如何保持着镇定慢慢教导他的,反正他就觉得,有这位在,就是天塌下来也有人能顶着。

        “鬼谷大道,借法共工,天地水元,听我号令。散!”

        随着王诩的一个散字出口,那水龙身上的河水就在空中稀稀落落地分解、落地,这河畔就如下了场小雨,但那引导河水的红色光芒依旧聚成龙形向王诩扑来。

        “哼……这也算是龙吗?画虎不成反类犬罢了。”王诩从战斗开始就站在原地未动,此刻他依然不挪半步。

        红色的光龙张开大口朝王诩冲来,这威力比最初那红色气浪大了不止百倍,埃尔伯特可是硬着头皮站在王诩身边,等着这位神人来解决问题,眼看这龙头就要与自己撞上,心里那是着实没底。

        王诩这次竟没有用任何招式,他右手握拳,由内侧朝外一挡,这基本就是个赶苍蝇的动作,不过他这一挥就把整个龙头给打得歪了出去,两秒后散为了漫天红尘。

        那起初十分嚣张的娃娃头大怪物眼见自己的绝招被人家轻松挡开,差点吐出一口血来,当然了,它没血,吐不了……

        刚才十分具有气势的出场现在变成了虚张声势,因为人家比你强太多了,你这样打下去的结果无非就是“困兽之斗”这四个字而已。

        想起王诩这厮还拿自己作为埃尔伯特的练级工具,这怪物更是气不打一处来,它决定使出最后的手段,同归于尽!

        只见这怪物又向前挥出两道气浪,然后扭头就朝河中遁去。

        王诩只能主宰人的魂魄,对这非人的怪物却是不行,所以他也看不见对方的想法,只当是对方想要逃跑。

        埃尔伯特上前哼哈两声就打散了那气浪,然后追了上去,王诩担心他会突遭暗算,所以也跟了过去。

        没想到那怪物沉入河中就没了踪影,河水的红色也消失了。

        埃尔伯特道:“它解除了所有能力?难道就不怕我们下河去把它的真身捞出来烧了?”

        王诩也不太明白这情况,他低头沉思了几秒,突然脸色一变:“不好,我早该想到的!它已经和这条河成为了一体,真身不一定还在此地附近,可能在河的任何一个地方!”

        埃尔伯特道:“那我们岂不是很难找到它了?”

        王诩一把抓住埃尔伯特的肩膀:“我速度很快,你可能会有点难受,不过忍耐一下。”

        埃尔伯特还没来得及问出一句:“你要干什么?”就感觉自己整个人被扯飞了出去。

        此刻,风云客栈。

        燕璃独自守在窗边等待着,她之前看到了王诩和埃尔伯特离开,已经半个小时过去了,她始终无法睡着,所以干脆就穿起衣服坐下来等。

        夜,已经很深了。

        所谓晚风寒入骨,燕璃又坐了一会儿,忽然感到了一阵寒意,于是她把目光从窗外移开,想要找一条毯子裹上。

        她掀起了床上的毯子,却看到了意料之外的东西,一个破布娃娃正静静地躺在她的床上,脸上带着诡异怨毒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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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第三十章无力的邪灵         燕璃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她努力平静下来不去害怕。()  她没有去哭喊,或是慌不择路地逃跑,只是慢慢退到了窗边,试图打开窗户。

        “咯咯咯咯……小姑娘,你的男朋友真厉害啊,既然他把我逼到了绝路上,我也只好找个人来陪葬了,他做梦也想不到,这客栈的下水道和那条河其实是相通的,这客栈中的人都是我的腹中之食物!哈哈,哈哈哈哈!”

        那娃娃的身体开始抽搐,液体从其口中涌出,房间开始了蓄水……

        在这八年后,风云客栈的所有死者,还有遇袭的埃尔伯特和掌柜,全都是在干燥的房间中离奇溺水窒息而死。此刻,燕璃终于得出了一个合理的解释,因为这客栈早已成为了这条河,或者说这个邪物的一部分!

        窗户显然是打不开的,燕璃也并没有朝门口逃生,因为她明白这是白费力气,她只能祈祷,祈祷王诩和埃尔伯特可以在她被溺死之前赶回来救她。

        就在血水要淹过燕璃的脖子时,只听得“砰”的一声,门从外面被撞破了,也不知掌柜的从哪里搞来一把劈柴大斧,从外面破坏了门锁,然后把门给踹开了。

        说来奇怪,当门关着的时候,这房间如密封了一般,好像根本没有能漏出水去的缝隙,但这门一被破,水位却是退得极快,顷刻间便流了个干净,也不知是流去了哪里。

        “小姑娘,客栈里的人全都死了!快跟我跑吧!”掌柜的说着伸出了手。

        燕璃此刻刚从水里捞出来,冻得发抖,只觉寒意丝毫未消,她应了一声,朝那掌柜的走去,但她正要伸出手时却又感到不对,那邪物刚才的话又出现在了燕璃脑海中。

        “我也只好找个人来陪葬了……这个客栈中的人都是我的腹中之食……”

        燕璃又退回了窗边:“你不是掌柜的!”

        那邪物笑了,喉咙里还是咯咯的声音,他挥了挥手中的利斧:“真是聪明……骗不了你呢……”他身上的伪装褪去,变成了一堆人形的腐烂垃圾,头部还是那个破娃娃。

        燕璃至此才觉得后怕起来,如果刚才中计,可就不是身死魂灭这样简单了,若是答应了跟它走,灵魂就等于落入了这邪物的手中,到时这邪物就有了和王诩谈判的筹码。

        “既然如此,你就死吧!”

        它的一条胳膊闪着诡异的红光,伸长数丈掐住了燕璃的脖子。

        窒息的感觉来得很快,燕璃的颈骨已经承受不住这力道很快就要被折断。

        “啊!!!”那怪物突然大叫一声松开了手,它臂上的红光也瞬间消失。

        破娃娃的怪脸上说不出是什么表情,它颤颤巍巍道:“这不可能……不可能……”

        王诩的背影出现在了燕璃面前,那个冰冷孤寂的声音如悠远的旋律般响起:“不准用你的脏手,碰这个女人。”

        埃尔伯特的身影这时也出现在了房间的门口,从后面堵住了怪物的退路,不过这位老兄脸色似乎不太好,一副晕车欲吐的模样……

        看到王诩以后燕璃整个人都垮了下来,她心里明白,自己此刻已经安全了,几次濒临窒息的她最后还是晕了过去。

        王诩接住了倒下的燕璃,任其冰冷的身躯靠在自己的怀中,他也松了口气,好在自己还是及时赶了回来。

        “为什么……你怎么可能这么快就回到这里……”

        王诩回头看着那怪物:“你最后要讲的就是这些吗?”

        这布娃娃也知道,王诩不会给它第二次转移真身的机会,所以它所能做的只有拼死一搏。

        所有的红色光芒全部聚集到它的本体上,这是它全部的力量,多年来积攒的怨气、被其吞噬的死灵、以及那些被扭曲的信仰之力,全都寄托在了这一击上!

        但它却终究无法使出……

        王诩只用了一秒就用单手攥住了这个破娃娃,强到无法抵抗的灵力限制住了这个布娃娃所有的行动,在这个刹那,它就只是个无用的玩偶而已,只要王诩动一动手,它就会从这个世界上彻底消失。

        “是啊……还是一样呢……就算我做了这么多事,我还是这样,还是一个无用的、任人摆布的玩具罢了……”

        在它生命的最后一刻,它这样对自己说着。

        它依然记得多年前的第一个主人,它陪着这个小女孩儿长大,曾经它以为这个女孩儿会像伙伴一样永远爱惜着它,但它错了。

        它被遗弃了,一个人丢弃一件东西,是多么普通的一件事,多么轻而易举。

        但是对这个布娃娃来讲,这是背叛。

        它被一个落魄的裁缝捡回了家,缝补一番后送给了自己的孩子,它有了新的主人,新的记忆,但一些年以后,它又迎来了新的背叛。

        经过两百多年,它已经不再是个普通的娃娃,它的外表可以永远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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