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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喊抓鬼-第16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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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猫爷回道:“您已经可以放心了,艾琳今天早晨就已离开了伦敦,我想她是再也不会回来了,至于她究竟去了哪里,恕我无可奉告,总之很远就是了……

        你并不是个坏人,你也不想伤害你的姐姐,所以先前你只是找人去行窃她的屋子,而不是直接去抢。其实你做的一切我都可以理解,为了继承这庞大的家业,你已经准备了二十多年,换做谁也不愿冒失去它的风险。”

        艾尔斯泰因这时也只能承认道:“艾琳·琼斯,对我来说只是一个名字,一个陌生的外人,但我不会否认亲情、血缘的存在,我不介意叫她姐姐,或与她相认,我也十分乐意继续让她过上富足的生活,可我绝对不能接受,她成为这份家业的主宰者。”

        猫爷继续开始就餐,语气变得颇为轻松:“你的想法没错,可你太轻视你的姐姐了,我可以保证,如果不是她那份善良,以她的能力,你绝不可能斗得过她,只要她有心,连我都可能也会败在她的手下。”

        艾尔斯泰因问道:“你的意思是……她从来就不曾想过,要分父亲的家产。”

        猫爷笑道:“我只能说,有些人天生的追求就和别人不一样,这点,我想你是不会了解了。”

        艾尔斯泰因沉默了许久:“好吧,我想今天,我解决了一个一直困扰我的问题,你确实干得很出色,洛根先生,我由衷地感谢您。”

        “不必客气,只是不要忘记了……我们约定好的‘报酬’。”

        艾尔斯泰因也很难得地露出了一个发自内心的,不带任何恶意的笑容:“放心,我当然会履行诺言的,服务员,请再为我的朋友们开一瓶波尔多葡萄酒。”他心里的石头落地,好似又变了一个人,变回了那个带着几分豪放的暴发户。

        几杯酒下肚,艾尔斯泰因好像忽然又想到了什么,抬头对猫爷道:“我还有一个问题不明白。”

        猫爷道:“请说。”

        “我姐姐的追求者不计其数,见过她的男人们无一不拜倒在了她的石榴裙下,可我从未打听到她和某个人特别亲近的,而您……洛根先生,来自神秘东方的侦探,根据我的情报……您似乎已经俘获了她的芳心,我实在不知道,您是如何做到的?”

        王诩此刻吃饱喝足了,他也回过头,想等着猫爷给出一个答案来,谁知他只是淡然地回道:“我想您喝醉了,艾尔斯泰因先生,我们也该走了,就此告别吧。”

        …………

        两人就这样离开了,留下那位委托人先生给他们买单。

        在马车上,王诩终于憋不住了,他问道:“最后那个问题,我也很想知道答案,你究竟是怎么泡上那位‘绝代佳人’的?”

        猫爷用略带敷衍的口吻道:“我说过了,我对艾琳,只是抱着欣赏的态度,而且,你也该知道,如果我愿意,随时可以成为一个很讨女士欢心的男人。”

        王诩冷笑两声:“不用主宰之力我都知道,你在扯淡……”

        猫爷自己也笑了,他知道,他已无法再用玩世不恭的态度掩饰自己的情感了,经过这一百年的岁月,跨越了两大洲的界限,他终于也初尝了一次失恋的滋味。

        这次经历也让他得出了一个新的人生哲理——有些女人,你明知和她们是永远不可能的,却又忍不住要对其付出感情,当必然的悲哀结局降临时,千万不要悲伤,只需要在心中大声吼出四个字:是我犯贱!

        那样……就会好过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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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第十一章消失的流浪汉         “信任,这件案子的关键之处其实就是这个两个字。()    假设艾尔斯泰因完全相信他的姐姐,那就根本不会有整个事件了。同理,我第一次去见艾琳的时候就把我的来意,艾尔斯泰因的委托,一五一十地跟她说了,我认为去欺骗这样一位女士是非常不礼貌的行为。可她却仍未完全信任我,这也使我花了更久才看清整件事的真相。”猫爷坐在窗前,盯着身边雾气升腾的玻璃说道。

        王诩靠在火炉边喝着红茶:“你为什么不用‘灵魂触碰’直接去看她的记忆呢,只是握一下手,一切就都解决了,何必还要花时间取得其信任。”

        猫爷回道:“十九世纪末,是一个真正属于侦探的时代,如果你对这个职业足够了解的话,就不会质疑我的举动了。”

        “你的意思是,难得你回到了这个年代,不彻底玩一把角色扮演就不舒服,因此你非得以一个推理者的姿态解决所有事情。”

        猫爷没有否认王诩的话,他接着说道:“你要明白,侦探不该是在我们那个年代的样子,跟踪别人出轨的照片、帮流着鼻涕小孩儿去找永远找不到的,甚至可能是他臆想出来的宠物等等。那些工作简直是在浪费生命。”

        不可否认,纯粹靠推理吃饭的类型,在未来已经不再受欢迎,因为我们有着最先进的科学侦缉技术,公共场合到处都有摄像头,在执法部门进一步侵犯个人**的同时,却不断地强调,私人执法的危险和对司法秩序的破坏。

        如果说二十世纪进入了一个‘后侦探时代’,那么二十一世纪,就已经是个绝望时代了。就连好莱坞的编剧们,也很难在这样的年头去创作一些福尔摩斯式的作品。他们只能编出一些《犯罪现场调查》那样的推理剧,警察和侦探,其实是两种很不同的东西,官方人员能享受到的资源,私人侦探是无法与其相提并论的。至于最近那部《灵媒缉凶》,呵呵……也不能怪他们,他们只是把灵异当卖点,而我们是专业人士,恶意的批评我就不说了。”

        王诩还是满不在乎的表情:“反正我将来肯定是不会干这个行当的,既然你如此痴迷于自己的个人推理秀,那就受着吧……”

        他们正闲聊着,郝德森太太的脚步声从走廊里传来,她轻轻敲了敲门,在屋外道:“一位年轻的先生求见。”

        “请让他上来吧,有劳您了,郝德森太太。”猫爷应道,他随即转头对王诩道:“如果来的人是个警察,那就证明了艾尔斯泰因切实履行了他的诺言。”

        王诩道:“关于这点我一直想问你,你究竟凭什么确认艾尔斯泰因在警界有深厚的根基,那种情报,以你现在的身份很难查得到吧。  ”

        “哈!这还用查吗?你别忘了,他第一次来的时候就说过了,他曾经派人两次去艾琳的家中行窃,那么我立刻就能得出两种假设,第一种,他与这座城市中的三教九流有很密切的关系,这点我马上就否定掉了,因为那样的话,他就不会尝试来找我们这样的侦探了,他可以在这个大染缸般的雾都中寻找到一个更合适的人才来,至少,比我更‘忠诚’。

        而且,当我后来进一步接触这个事件时,也越发感觉到艾尔斯泰因派去盯梢的两个家伙是十分不专业的,他们根本就不擅长干这种事,其业务水平还不如那些在街上掏人腰包的流浪孩子。我想艾尔斯泰因的最后计划,就是让这两个家伙蒙上脸,直接冲进去向艾琳讨要那份出身证明了。”

        王诩接道:“所以,只有你的第二种假设才能解释他为何能犯法而不被追究了……他和警界有来往,像那种入室行窃的小案子,是可以想办法压下去的。”

        “没错,这也就是为什么,我要的报酬并非钱财,而是让他在警界里为我们大造声势。”

        他们话止于此,因为访客已到了门前,并敲响了会客室的房门。

        “请进。”猫爷道。

        一个着装干练的年轻人走了进来,他的双眼如猎鹰般有神,骨感的脸部轮廓让他显得十分机警。

        “请问哪位是洛根先生?”

        “我是,这位是我的助手艾金森先生。”

        “很高兴与你们认识,我的名字是格兰特·安伯利,目前在苏格兰场任职。”

        “请坐吧,年轻的侦探,我想你一定是遇到了什么问题,需要一些建议和帮助。”

        安伯利坐到了沙发上,“建议我抽烟吗?”

        “请便。”

        他为自己点上一支烟,说道:“您说的没错,我遇到了一个相当离奇的案子,陷入了困境当中,因此需要一些来自其他侦探的意见。就在昨天,我的一位老长官,向我推荐了您。”

        王诩用中文对猫爷道:“看来艾尔斯泰因的宣传还真是立竿见影呢……这才几天功夫,都有老警长亲情推荐了啊。”

        猫爷冷笑着:“哼……离奇的案子……希望这小子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他说完便改口用英文对安伯利道:“我很乐意效劳,那么,请您说一下案情吧。”

        安伯利道:“这事儿该从三天前说起,那天晚上八点,一个邋遢的流浪汉跑来警局报案,声称他目击了一场凶杀,要我们跟他一起去看尸体。

        于是我亲自带着一队人跟他去了,地方倒不是很远,就在莱姆贝斯区的尽头,品琴里三号,那是一个做鸟类标本的铺子,我们的目击者称尸体就在后面的一条小巷中。

        我们跟着他拐了进去,却什么都没发现,我的几个手下很生气,他们认为报案人一定是喝醉了,竟有胆子来愚弄警察……”

        猫爷笑着插嘴道:“可你却有不同的看法。”

        这应该算是猫爷在绕着弯子夸他,显然安伯利也很是受用,他脸上略显得意之色:“虽然没有尸体躺在那里,也没有任何血迹之类的直接性证据,可我发现了一些可以视为间接证据的痕迹。”

        “哦?是什么呢?”

        安伯利没有立刻回答,他道:“这个先不急着讨论,困扰我的也不是凶杀案究竟存在与否,我遇到的难题是,那天来报案的流浪汉,自称约翰的中年男人,他在第二天,就从这个世界上彻底消失了,如同蒸发一般,没有丝毫踪迹可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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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第十二章看不见天堂的城市         “可否告诉我,当晚这位叫做约翰的流浪汉是怎么离开你们的?我想报假警这种举动,并不是道个歉就能不了了之的吧?”猫爷问道。()

        “洛根先生,这也是非常离奇的一点,如果不是我和几个手下共同目睹,或许我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您可不要以为我是在开什么玩笑,我可以很确定地告诉您,那个约翰,当晚从我们一整队人的眼前逃走了!

        他跑得实在太快,请注意我的用词,是‘太快’!我个人认为这已经不是人类能够达到的速度,那速度绝对超过奥运会的短跑世界纪录,嗯……可能比那记录要快两倍!简直能够徒步追赶火车了。”

        猫爷的脸沉了下来:“安伯利警官……你有没有在那个约翰的身上闻到一股子硫磺味儿……”

        安伯利略微一愣,然后表情有些茫然地答道:“您这一提醒我倒是想起来了,起初我也没太在意,但是我可以确定,那个约翰的身上始终可以闻到硫磺的味道。”

        王诩冷哼一声:“哎……看来……是我来活儿了。”

        猫爷耸了耸肩:“年轻的警官,这件案子已经结束了。”

        安伯利被搞得一头雾水,他正准备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好好炫耀一下自己是如何在那条小巷里凭借几个脚印和一些烟灰推理出某一场潜在谋杀案的思路,结果猫爷却告诉他案子完结了,而且那语气是言之凿凿。可怜的安伯利就像一个讲笑话的人,在预备抖包袱之前的一刻,失去了所有的听众。

        “我不明白……洛根先生……”

        “嗯……您也不必明白,总之,几天之内,那个约翰的尸体就会被发现,如果验一下尸,您会发现他的死亡时间就是遇到您的那晚。哦,我想您在那以后一定设法去寻找过他,所以才会说出‘人间蒸发’之类的观点,不过那是不对的,我们中国有句话——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因此您一定会见到尸体的。

        至于约翰说的所谓谋杀案,只是他喝醉以后胡诌而已,这是显而易见的事实,您不要再抱有什么怀疑了。那个……以上,就是我关于这件事全部的意见,至于我推理的过程,相信以你的智慧稍加琢磨就能懂了,呵呵……啊哈哈……”猫爷说道最后就在那里傻笑,而且笑容十分的假。

        安伯利似乎有些生气了,他几乎已经确认,眼前的这个洛根侦探并没有什么真才实学,他只是在搪塞自己罢了,不过这位年轻的警员涵养还是不错,他也不发作,礼貌地起身告别:“好吧……我想,您已经尽力了,十分感谢您的意见,局里还有些事情要办,恕我告辞了。”

        “呵呵……慢走,不送。”猫爷说不送就不送,他的屁股根本没从椅子上挪动半分。

        人家前脚刚走,后脚王诩就跳起来道:“什么叫‘几天之内’啊?你就不能说十天半个月的?几天?你去搞定啊?”

        猫爷端起咖啡,一脸轻松道:“恶魔而已,实力介于人间界和阴阳界的鬼魂之间,以你目前的实力,收拾起来并不难。”

        王诩叫道:“扯淡!我又不是没见过恶魔,就你那损友,叫什么来着,哦!文森特!就这样的!我还收拾他?他一抬手,我自己躺下得了。最快更新 ”

        “他属于个别情况,和他同一级别的恶魔屈指可数,而且他们身上早已没有什么硫磺味儿了,会留下味道,并且专在人界做些鸡鸣狗盗之事的,实力绝不会比我刚才估计得高。附身在埃尔伯特身上的家伙不就被我轻松解决了吗?”

        王诩斜视着他:“要不……这事儿你去搞定吧。”

        猫爷死皮赖脸道:“哥是侦探,说不用灵识就不用。”

        “没有妞泡你就赖着不动是吧……”

        猫爷只当没听见这句,他接着道:“用你的‘灵识转形’扩大搜索范围,自己把对方找出来,这种低阶恶魔根本不会掩饰自己,然后你就乘着月黑杀人夜,风高放火天,去把他送回地狱。哦,别忘了带上我上次给你的煤油灯。”

        王诩回道:“你还敢提那个灯……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在里面动了手脚?那灯光只有人类看着才是绿色,凡是灵识和人类不同的种族都会看成极其刺眼的古怪色彩,从而被吸引过来。”

        猫爷道:“嗯……长进确实不小,已经能看破灵器的能力了,不过令我有些惊奇的是,你竟能在不长的一段时间内完全掌握伏魔七十二诀。”

        “你怎么知道这个名称……”

        “我对鬼谷道术的了解,比你想象中要深……”

        …………

        此时此刻,伦敦郊区的一间小木屋中。

        一个衣衫褴褛的乞丐被捆在椅子上,他的嘴里被塞了块毛巾,喉咙只能发出呜呜的声音,眼神显得惊惧万分。

        另一个戴着眼镜的男子搬了张椅子坐到了他的对面:“嘿嘿嘿……你不要害怕,我是你的救命恩人,你应该还记得,你的好友断指约翰,他试图杀了你。”

        那乞丐狐疑地看着眼前的男人,嘴里吱呜了半天却吐不出任何一个清晰的音调来。

        “嘿嘿……我知道你有很多问题要问,可是很遗憾的,我不能回答,所以我就不给你提问的机会了,你只要知道一件事,你很幸运,至少比你的朋友约翰要幸运多了……”

        谈话间,小木屋的门被人推开了,乞丐用正面对着门坐,所以他立刻就看清了来人,他吓得直缩脖子,奋力挣扎,但这一切都无济于事,那椅子的腿就像钉在地上一般纹丝不动。

        走进来的人正是约翰,他根本不去看那乞丐一眼,而是死死盯住了戴眼镜的男子:“伍迪……原来是你在和我作对……”

        “嘿嘿嘿……梅格是吗……”伍迪也不回头就道:“是什么时候……我允许你这个直呼我名字的?你配吗?”

        断指约翰的冷汗瞬间浸透了衣襟:“我……对不起……伍迪大人。”她虽然嘴上服软,但眼神却是充满着仇恨和愤怒。

        伍迪道:“我知道你的盘算,但是这段时间内,撒旦有明确的禁令,超自然的凶杀,绝不能在伦敦这座城市出现,我以为,撒旦的声音已经传遍了地狱的每个角落,难道不是吗?”

        对方没有回答他,一股黑色的浓烟从断指约翰的七孔中涌了出来,径直钻入了地底。

        伍迪冷笑一声:“哼……逃跑?愚蠢至极。”

        在小木屋的一角,忽然又有另一个身影出现,他好似最初就站在那里,只是没人能够注意到似的。

        文森特还是面带微笑:“梅格的气数已尽,已经无须我们出手抓她了。”

        “嘿嘿嘿……撒旦给你的消息吗?”

        “我如何知道这些的你不必管,总之我们也差不多也该回地狱了,西蒙昨天便已离开了,在未来的两个月里,整座伦敦城,只留几个最资深、最麻木的死神守着,都是些早已和名单达成同化的家伙……”

        “嘿嘿……是吗,好戏就快要开始了呢,只可惜我们不能近距离地观看……那位杰克先生的旷世表演。”

        “哼……连天堂都把自己的势力撤走了,这座城市已是人界最黑暗的地方……这场秀,恐怕只有那些凡人能有幸目睹了。”

        伍迪猥琐地阴笑着,他回头看着那个被绑在椅子上的乞丐,从这位此刻的表情推测,估计离精神崩溃也不远了。

        伍迪把手摁在了他额头上:“听见没有?你可是这场秀的观众啊,真令人羡慕啊,嘿嘿……哈哈哈!”

        伴随着令人不寒而栗的笑声,这乞丐失去了知觉,以及三天三夜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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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第十三章钟楼         安伯利警官来访的当天晚上,王诩就提着那“绿灯侠”提灯出了门,嘴里还在抱怨着:“送死我来……泡妞你去……”当然这也是无济于事的……

        他懒得叫马车,干脆独自一人走进一条小巷,在两边的墙壁上来回踏了几步,飞到了楼顶之上。()  本以为跳得高一点,能呼吸点儿新鲜空气,可王诩来到屋顶后却发现,这里的浓雾比下面更加粘稠,他的脸和衣服很快就变得湿漉漉的。

        向前迈开一步,奋力弹起,王诩一跃就跳过了好几排建筑,落在极远处的一幢房子上,他回头看着自己起跳的地方,露出一个得意的笑容,似乎对自身体术的进步很是满意。

        超级英雄们总爱在大都市的上空蹦来蹦去,所以王诩也乐此不疲,仅仅花了十几分钟,他便到达了目的地。

        他站在了圣彼得联合大教堂的屋顶之上,仰望着远处的大本钟,就在那钟楼里,正躲藏着一个恶魔,虽然王诩以前从未和这种东西战斗过,但他还是对自己有一定自信的,至少从灵识上判断,这家伙并不能算太强大。

        王诩深呼吸了两次,忽然猛然睁开双眼,伴随嘭的一声闷响,著名的西敏寺屋顶上留下了两个深深的脚印,而王诩的身影也在瞬间消失。

        半空中,一道并不算明亮的绿色光华掠过,就像逆飞的流星,由下而上运动。短短的一秒,王诩就跳上了高达97米的钟楼顶端,从钟盘上方的窗户进入了钟楼内。

        大本钟内部一片漆黑,只有王诩手上扎眼的绿色提灯是唯一的光源,不过通过灵视,王诩很轻易地就看见了此次任务的目标。

        “那位……嗯……小姑娘,我已经发现你了,不必再躲躲藏藏的了。”

        梅格冷笑起来:“哼……真是可笑,你那附着古怪能量的提灯早就暴露了自己的位置,我如果要躲开你,何必还待在这里?十分钟前我就可以离开了。”

        王诩也学着她冷笑:“杂鱼,按照你这意思,是在这儿等着我呢是吧?看来你对敌人实力明显估计不足啊。”

        梅格的态度依然嚣张:“我以前也曾经听说过,在遥远的东方,有着比我们这边的猎手强悍许多的‘狩鬼者’,你们虽然也是凡人,但可以通过修行达到非人的境界……从你今天可以找到我的藏身处看来,你确实有些人类不具有的超能力,不过,你要是认为,凭一些小把戏就能战胜恶魔,那才是真正的‘对敌人实力估计不足’。”

        王诩颇有些不耐烦地道:“好了,这种无谓的挑衅到此为止吧,开打以前我只问你一个问题,你是这座城市里仅存的唯一低阶恶魔,因此几天前的晚上附身于流浪汉约翰的一定就是你,告诉我,他现在在哪儿?”

        梅格笑道:“约翰?哦,你是说那具皮囊吗?我借了他的身体,办了些事,现在他已经没用了,你认为我会知道一件被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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