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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喊抓鬼-第18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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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那边,有幢房子看见没?”王诩指着远处的那片高地。

        齐冰有点疑惑:“怎么是古典的英式建筑……”

        王诩道:“我也纳闷儿呢,难道这镇子里住了个英国老财主?”

        猫爷立刻否定了他:“这不可能,这个小镇很穷,我们面前的这个景象应该是1924年时的bozite,当时汽车、收音机等等都已经成了许多美国家庭的必需品,而这个小镇却依然只有马匹,连辆汽车的影子都看不见,简直像仍旧停留在西部拓荒时代一样。

        再者,那个时候的美国已经不再处于‘进步时期’,在一战结束后的十年里,是属于商人阶级的时代,社会文化是一种无感情、无生气的状态,也就是所谓二十世纪的过度开发时期,紧随其后的就是后来那灾难性的经济大萧条。可是你看看这里,临街的商店都屈指可数,这个镇子的贫穷完全是写在脸上的,基本上算落后地区的典型代表了。像这样的地方,是绝不会出现那种建筑的。”

        王诩又指了指远处的房子:“喂……那你准备怎么解释那个?”

        “很简单,那是这里的人死光以后才出现的。”猫爷道,“继续说你的梦吧,你还看到了些什么?”

        王诩接着道:“然后我就穿过那片小树林,接着是爬坡,最终到达了你说的那个人死绝了才出现的房子面前,再后来,我看到玻璃窗上有个人的手划过,他正在用手指死抠玻璃,发出非常难听的那种声音,我也不知道他是人是鬼,反正我当时在梦里浑浑噩噩的,可能潜意识里觉得有什么事情发生,所以我就冲进了屋子。”

        齐冰见他不说了,问道:“再后来呢?”

        “我被水给泼醒了呗。”王诩耸耸肩。

        猫爷想了想:“也就是说……你已经来过这里一次了。  ”

        “什么?那不是梦吗?难道我们现在也是做梦?”

        猫也摇头:“不,此时此刻,我们三个的和灵魂确确实实全都在这里,而昨晚……你却只有灵魂进来了,时间正好是查理·曼森行凶的时刻,你看到的手,应该是属于路易斯湖酒店那四个死者其中之一的。”

        齐冰道:“这究竟怎么回事?你好像什么都知道了?”

        猫爷指了指远处那沙漠中的豪宅:“边走边说吧。”

        王诩和齐冰只好闭嘴跟上,他们俩可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猫爷理了理思绪,开口道:“首先来说说时间地点吧……这个空间,应该算是鬼境和神之结界的融合体,入口就在路易斯湖附近。我们眼前的这个镇子,是1924年的bozite镇,小镇上的人已经全部死绝,而时间,就在这一刻定格。

        然后就是关于那个鬼魂了,你们一定很奇怪,我为什么会知道他的名字,其实结合文森特的第一个提示,答案就很容易得出了,那就是‘伦敦’,我这辈子只去过一次伦敦,发生了不少事,不过文森特想让我去联系的只可能是锥伯的事件。

        既然如此,我就可以得出一个十分合理而且看上去很正确的结论——这里发生的事情,和开膛手杰克案件本质上是一样的。

        根据我个人对于历史上各种变态杀人魔案例的研究,查理·曼森和bozite小镇这两个名字早就在我脑子里了,当看到这个小镇名字的时候,我就知道,这同样是一场血洗,一场祭祀。

        这个查理·曼森可能比锥伯更加可怕,锥伯是工具,而曼森……就不止那么简单了。1924年发生在这里的屠杀,仅仅是一个前奏,那并不是真正的血祭,只是为了造就一个恶魔必经的仪式而已。

        真正的血祭应该是很严格的,杀的人未必要很多,但冥冥中有某种规则,在结界里死去的每个灵魂都有特殊的意义。

        所以,真正的血祭就是现在,二十一世纪,就发生在我们眼前,一个蛰伏了八十多年的嗜血魔头,终将在此完成他的使命,昨晚的四个,半小时前那两个……我想一切才刚刚开始。”

        王诩越听越觉得不妙,那锥伯老兄生前也就是个欺男霸女的角色,死后才过了回连环杀人案的瘾,但这个曼森似乎在活着的时候就一个人把全镇人都给毙了,现在还得到了神之结界的力量,那他还不翻了天?

        “喂……那第二个提示是什么意思?是不是教你如何开挂把曼森干掉?一定是了吧?我们现在灵能力都没了,不开挂可就顶不住了……”

        猫爷冷笑一声:“第二个提示?哼……‘伍迪的话’吗?那句原话我就不告诉你了,反正基本意思是,根据地狱的某份名单显示,我就要当爸了。

        我现在再想想,当时他那句话还真是大有文章,‘根据地狱的某份名单’,哈!我儿子的灵魂果然不是来自天堂呢……那也就算了……

        但我怎么也想不到,当年老希出生前半年多,开膛手也只杀了三五个,现在我儿子出生前的血祭,居然已经死了六个了……”

        王诩的下巴好像要脱臼了,两个提示,血祭,这眼前的一切,没错!这家伙的推理严丝合缝……他儿子绝对是个混世魔王!

        写到这儿,我说个题外话……

        一般来说,但凡皇帝之类的人物出生前,都会有点儿所谓的“异象”,不是他爸妈做些噩梦,就是屋里有红光,天上流星雨等等……

        比如刘邦老兄——“高祖,沛丰邑中阳里人,姓刘氏,字季。父曰太公,母曰刘媪。其先刘媪尝息大泽之陂,梦与神遇。是时雷电晦冥,太公往视,则见蛟龙於其上。已而有身,遂产高祖。”

        各位观众,请注意了,这段话可是史记上的,司马迁老师您这么干……我觉得真不太好……

        要是有人没看懂,我就粗略地解释一下刚才的文言文,也就是说呢……刘邦这哥们儿,是其母与蛟龙神交而产之,其父就是见证人,这真龙天子之说,可谓言之凿凿……

        好吧,刘邦,你赢了,汉史这么修法,给你老爸修了顶如此“高贵”的绿帽子,我只能说……算你狠。

        我们可以再举个例子,朱元璋老兄,太长的我就不引用了,且看这段——“母陈氏,方娠,梦神授药一丸,置掌中有光,吞之,寤,口余香气。及产,红光满室。自是夜数有光起,邻里望见,惊以为火,辄奔救,至则无有。比长,姿貌雄杰,奇骨贯顶。志意廓然,人莫能测。”

        好吧,修明史的各位,你们的脖子上都有刀架着,我懂的……

        撇开龙的儿子刘邦和一出生就霸气十段,且疑似拥有火焰果实能力的火拳朱重八不谈真不知道以后面这位的资质,为什么年少时还要放牛。其他的帝王也多有天神下凡的征兆,赵匡胤、铁木真、李世民,历朝历代,神人不断,且前赴后继。

        最为让人震惊的是……这些说法大多出自正史。

        因此我只能说,教科书这东西吧……千万不能不动脑子,照单全收……

        那么回到我们的故事中……以看小说的视点出发,我们还是什么都信了吧,既然帝王将相出生前有异象,魔头们自然也不甘落后。

        猫爷的儿子,注定不是个省油的灯……

        齐冰这时插嘴道:“你们说的神之结界,还有锥伯、伦敦这些事我都不知道,能不能解释一下?”

        猫爷道:“等有空的时候我慢慢说吧,让王诩来讲是讲不清楚的。”这倒是真的,关于天堂、地狱、神之类的内容细节,只有等猫爷过滤掉以后,重新组织语言,才能尽可能多地把“安全的信息”告诉齐冰。

        王诩忽然道:“那什么……其实我在梦里也注意到了,你们有没有觉得,这树林……散发出尸体的味道。”

        “切……还用你说,臭成这样,闻不到我成蛆了。”猫爷回道。

        齐冰停下了脚步:“不对。”

        猫爷和王诩都回头看着他,“怎么了?”

        齐冰的表情未变,可冷汗顺着他的脸颊流下:“我闻不到!不止是你们说的尸臭,我什么都闻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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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第二十二章阵         “原来如此……五感逐渐丧失吗……”猫爷若有所思道:“难怪从刚才开始我就觉得哪里不对……这应该和灵体合一的程度有直接关系,随着时间推移,你的其他感官也会丧失。()    我的灵力比你强些,所以受影响较晚,现在还未表现出来,但也是迟早的事情。”

        王诩指着自己鼻子道:“我咋没事?”

        “当然是主宰之力了,难道是因为你长得帅吗?”

        “切……”王诩用手撸了下头发,拗了拗造型……

        齐冰问道:“可是王诩和我们一样,在这个空间里灵识道术等能力全面被削弱了,为什么在这里他又不受五官丧失的影响了?”

        猫爷道:“削弱我们能力的是神之结界,那是不可抗力,至于这片夺人五感的树林……”他想了想:“我明白了,这是个‘阵’,西方的某种阵,和我们东方的奇门遁甲是差不多的东西,当然也有些区别。”

        他回头对王诩道:“你在梦里穿过了这片树林对吗?”

        王诩点头。

        猫爷接着问道:“有没有察觉到什么不对劲儿的地方?”

        “嗯……非要说的话,除了树上散发出尸臭,那就是感觉这地方特别大,比外面看上去大很多。最快更新 ”

        猫爷道:“这就对了,我也注意到了,这片小树林刚好环绕住高地,整体覆盖面积可能和我们市区里那种比较大的公园差不多。我们只是穿过其中一侧而已,不可能走了那么久还在里面,所以结论是,我们在兜圈子……

        我想这个阵的作用就是困住走进来的人,拖得时间越久,那么里面的人所拥有的感觉越少,到最后就变成没有五感的行尸走肉。”

        他又对王诩道:“从现在开始,你来带路。”

        王诩回道:“有什么区别吗?”

        “当然有,只有你才能走出去,你走的路线,是最接近于‘直线’的,而我和齐冰来走,就会不知不觉地绕圈。”

        王诩也不再问,因为他发现齐冰神色有异,搞不好又有那种感觉快消失了,所以他闭上嘴赶紧走到了前面,猫爷和齐冰都迅速跟上。三人又走了一会儿,果然很快找到了出口,依稀可以看到一条朝上延展的小路。

        几乎在走出树林的同时,齐冰神情一松:“感觉恢复了,看来那树林还真是个阵。最快更新 ”

        猫爷道:“这是个非常恶毒的阵,那些散发尸臭的树,其实就是曾经走进这片树林的人……他们丧失了全部的感觉,却依然在走着,试图逃离这片树林,但那已经不可能了。最终,他们成为了阵的一部分,他们的怨恨和绝望反倒成了维持这个阵的能量;在我们看不到的地方,这些树始终在移动着,因为那些亡魂想的只有一件事,就是走出去……于是在这个不停移动变化着的树林里,新进来的人也会迷失方向,即使沿途留下记号也无济于事,接着就会有新的死者……因此这几乎是个不可破除的阵,而且被困在里面的灵魂将遭到永远的折磨。”

        王诩道:“切……说得头头是道有什么用?还遁甲天书的传人呢,关键时刻还不是靠本大爷?”

        猫爷也不生气,反而用同情的眼神看着王诩:“奇门遁甲,是一门科学,是从殷商时就存在的、有着严谨体系的科学,是任何一个普通人都可以去学习的,虽然最初的完全版本已经几乎失传了,但那是切实存在过的。

        至于刚才的那个阵,以及结界、鬼境之类的东西,是需要借助普通人所没有的力量才能形成的,那就不是科学了,而是能力。

        我只是借助一个有着便利能力的人,去对抗另一种能力而已,你对我的诟病毫无意义,让我用知识去对抗能力,是不合理的要求。”

        被人有理有据地鄙视了一番后,王诩没有继续强词夺理,因为这时他们已经来到了那古宅的门口。白天来到这屋子跟前,确是没有了那种阴森的感觉,三人交换了一下眼神便鱼贯而入。

        屋里和王诩在梦里见到时一样,一切都很正常,前厅里的家具都摆放完好,甚至可以说一尘不染。三人商量了几句,决定分头搜索一下。

        这宅子挺大,房间颇多,餐厅、茶室、储藏室、地下室、包括厕所,一番检查下来都挺正常的。于是他们仨又回到了前厅,准备上二楼看看。

        “二楼应该都是卧室,你先带我们到发生凶杀的房间里看看。”猫爷道。

        王诩犹豫了一下,走上了楼梯,带着两人穿过走廊来到了那房间门口,在昨晚的梦中,他就是来到这里时醒来了。

        “有情况的话……你们可得掩护我……”王诩一只手搭在门上,回头道。

        “罗嗦什么呢……”猫爷一脚踹他屁股上,直接把王诩推进了门里。

        王诩踉跄进屋,还未看清眼前的状况,立刻就摆出要动手的架势,这时候要是突然迎面扑上来个不开眼的妖魔鬼怪,肯定是乱拳招呼了先。

        但他显然是在浪费感情,因为眼前的屋子也很正常,床上的被褥都是干干净净,和想象中满屋子墙面地板天花板血迹乱溅的场景实在大相径庭。

        猫爷和齐冰也跟了进来,两人朝四周看了看,然后齐冰问了个很有建设性的问题:“那鬼杀完人以后清理了现场?”

        猫爷道:“我看这整栋屋子大有蹊跷,我们到了晚上再看看。”

        王诩道:“那现在我们去哪儿?”

        “我去储藏室里拿点儿吃的,刚才看里面食材挺多,估计能养一个连的人,反正也没事干,晚饭做顿西餐。”

        王诩惊道:“喂!你真是灰太狼啊?灰太狼也未必一定要住在类似城堡的地方吧?知道这里蹊跷你还准备一直待在这儿?”

        齐冰道;“我们现在被困在这个空间里面出不去,吃饭睡觉是必须解决的,小镇里面已经荒废了,再者穿过树林很危险,而这栋屋子又是我们要重点调查的……”

        猫爷接着他的话道:“所以呢,暂时住在这里,是最佳选择。”

        他们俩一搭一唱,跑到楼下去了,王诩呆立在那里,用他过人的智慧作出了两个推论,第一,如果他不跟着一起去,可能晚饭就没他的份儿了;第二,今晚住在这间房的人,肯定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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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第二十三章剥皮杀手         是夜,王诩他们在餐厅就餐,屋子里没有灯,不过储藏室里有蜡烛,他们就胡乱点了几根,坐在那超长的餐桌旁吃了起来。()

        猫爷和王诩做菜的手艺还是不错的,这点上,从小没干过什么家务的齐冰还是比较佩服他们俩的,让他一个人来整这顿晚饭,估计就是糟蹋食材了。

        三人此刻虽然基本丧失了灵能力和道法,却也不怎么害怕,毕竟他们的肉搏能力还在,再者,平时见得恐怖画面比较多,被活活吓死的可能性无限接近于零。

        因此,曼森的鬼魂就算从桌子底下忽然蹦出来,他们也有办法应付……

        夜色渐深,一轮新月出现在夜空中,清冷的月光从窗户照射进来,竟使这屋里平白无故升腾起一股寒意。

        他们酒足饭饱了,也不收拾餐具,直接泡了壶红茶坐在餐桌边聊起天来。

        “趁此机会,我跟你们讲讲这个小镇里的故事吧。”猫爷道。

        王诩回道:“我也正想问你呢,如果真如你所说,这个镇子的人当年全部被杀光了,那么传说又是怎么流传出去的?你又是怎么知道的?”

        齐冰面无表情地喝茶,他也朝猫爷望去,期待他的答案。

        猫爷道:“等我讲完,你们就都明白了,嗯……该从哪儿开始呢……

        大约在1920年的夏天,查理·曼森,一个普通的美国神父,来到了这个叫做bozite的小镇,接替了他的前任,成为了这里唯一的神职人员。

        当时一战已经结束,美国的商人阶级开始崛起,但这个小镇,也许是地理位置实在偏僻,也许是别的什么原因,总之,这地方的经济、科学、交通等等,基本上都没有什么大的发展。其实这种与世隔绝的情况从更早以前就开始了,但似乎也没人觉得奇怪,他们还是过着类似一百年前的西部拓荒时代那样的生活。

        现在想来,可能‘神’早就开始有意安排了吧……天意啊……”

        他感叹了一声,喝了口红茶,接着道:“曼森来到这里以后,没有表现出任何异常,事实上,在他人生的前四十多年里,他本就是个很正常的人。

        直到1920年冬天,一桩命案在这个平静又落后的小地方发生了,当时造成了不小的轰动,在德州这块土地上基本是闹成了妇孺皆知的局面。全国范围内都有不少记者蜂拥而至,对这桩‘非同寻常’的凶杀案进行调查和采访。

        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就是,凶手的杀人手法极度残忍,请注意我的用词,是‘极度’。

        凶手杀人时,先将死者的嘴、眼睛、全部用针线缝起来,他使用的线非常细,缝合时也很小心,缝完以后,看上去就像这个人自己闭着眼睛和嘴一样,不细看根本察觉不到有线存在。

        然后,割掉耳朵和,再用绳子或者皮带一类的东西把死者的四肢固定住,脸朝下摆放。从颈后开始,沿着脊椎骨,把皮肤切开,切痕到股间为止。

        接下来,从他切开的口子里往外刨肉和内脏,等躯干部分全部镂空,就倒一定量的水银进去,使其流到四肢的皮下,最后把四肢给抽出来。

        至于头部,从脖子那里伸把刀进去,把脑壳里的东西搅烂,全部倒掉,然后在不伤到皮肤的情况下,小心翼翼地把头盖骨敲碎,等到敲成一堆碎骨时,也倒掉……”

        王诩听着听着就有种想把晚饭全吐掉的冲动,他打断道:“喂……有没有搞错啊?他这是要干什么啊?这样有什么意义吗?”

        猫爷冷笑道:“哼……当然有,做完全部这些,就能得到一张十分完整的人皮,稍加处理和修饰,就会变成类似于潜水服那样贴身的东西……”

        听了这句以后连齐冰都觉得鸡皮疙瘩掉了一地,估计从此以后看到比较紧身的衣服都会有阴影。

        猫爷继续说道:“由于这样一份验尸报告过于惊世骇俗,明显超过了当时民众的承受能力,所以被警方给隐瞒了,直到七十年代,在一些灵通人士的努力活动下,这报告才得以重见天日,因此我才知道得如此详细,当然这是后话,我们还是说1920年。

        在案件发生后的几个月里,凶手一直没有被抓获,这年的圣诞节,bozite的镇民们甚至都不敢走出家门去采购礼品,到了晚上,街上连醉鬼恶棍都看不到一个,更不要说镇上的良民们了。

        随着时间推移,事情并没有被人淡忘,各种流言、小道消息、无良记者耸人听闻的报道纷纷出炉,反而使恐怖的气氛逐渐升温。

        可是那凶手,也就是曼森,并没有再次作案,他沉寂了,继续当他的神父,镇上最没有嫌疑的人。”

        猫爷又喝了一口茶:“就这样,过了两年多,到了1923年的夏天,人们已经恢复了正常的生活,不再去提那个剥皮杀人魔了,可他偏偏在这时又一次出现了。

        这次是三个死者,和两年前一样,也是中青年的男性,发现尸体时,只剩下四肢相对完整,头和躯干全都搅在一起,整成了肉泥加骨肉相连。

        于是,半年前才走干净的记者们,这下又立刻拍马杀回。德州警方更是焦头烂额,两年前的案子都没搞定,现在又冒出三具这样的尸体,这社会舆论谁顶得住?

        恐慌再一次蔓延开,但曼森这次的动作很快,比那些记者赶来的速度还要快,他在那三具尸体被发现后的第三天,又一次动手了,这次是六个,整整六个壮年的男人!

        又是六具被剥皮的尸体崭新出炉,我要是这个镇的警长,估计吞枪自杀的心都有了,可他毕竟没有,即使有,也来不及实施了,因为在杀满了十个人以后,曼森自首了。”

        王诩和齐冰听到这里都瞪大了眼睛,异口同声道:“什么?!”

        猫爷回道:“你们没听错,他自首了,这不是美国电影,没有那种穿着背带裤、外面套件呢绒格子西装、叼雪茄、嗓音低沉,长相貌似格里高利·派克的私家侦探出场。当然即使有,他也没机会表现了,因为曼森的自首非常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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