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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耽]傻痴痴-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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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轿内哪里有什么人影?
    只有一块大石,一袋被戳破的棉花,正无声嘲笑他们的愚蠢。
    “糟糕,中计了!”
    几个山匪面如土色,急匆匆绕过巨石想从原路遁逃,却见来路上,已有一队人马悄然静候。
    一炷香后,密林深处。李伯之鬼鬼祟祟看着四周,小心翼翼扶着一名头戴斗笠,轻纱掩面的男子,将他安置在树下一块光滑的青石上。
    “您先歇息片刻。辰夙那小子从来不分东南西北,有回在他自己府里都迷路了,这次估计要好一阵子才能找过来呢。”
    斗笠人轻笑一声,似是被辰夙的傻事逗乐了。李伯之嘿嘿一笑,又道:“不过他正经起来还挺聪明的。先把你偷偷请出府,再假模假样对着块石头演戏,任谁也想不到你跟我一路。接着,再用空轿子来个引蛇出洞……嘿,这实实虚虚的计谋,定然能瞒天过海,把那奸人打个措手不及!”
    正说得眉飞色舞,李伯之耳朵一动,倏然住口,面上现出惊疑不定的神色。
    辰夙的算计,真的成功了吗?
    照他方才所言,幕后的黑手定然不会错失机会,按捺不住对那顶空轿下手。而他一旦显露痕迹,就会被一路尾随空轿的侍卫擒拿。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然而,不到最后一刻,谁人知道究竟谁是得意洋洋不知大祸降临的螳螂,谁又是隐身暗处、静候时机的黄雀呢?
    李伯之的脸色已经变得很难看,他听到的动静,是冲他们来的。
    人数不多,但动作都很小心。此时此刻鬼鬼祟祟出现在这里,真应了那句来者不善。
    来了!
    李伯之心中一紧。
    不远处,草丛轻轻晃动,一名年过半百的武官扶着自己肥硕的肚子,艰难地自树木缝隙间挤来。
    “瞒天过海?哈哈哈,景瑶侯还真是稚气未脱——李公子,卿公子,你们可让下官好找呀!”
    “李校尉。”李伯之挡在斗笠人身前,怒目圆睁,咬牙切齿,“是你?!”
    只见来人赫然是辰夙曾与之交谈的校尉,李顺!
    但是,此刻他脸上没了面对辰夙时的唯唯诺诺,而是一副尽在掌握中的悠然。狭长双目几乎被脸上的肥肉挤成两条细缝,其内却流动着隐隐精光。
    “辰夙的轿子明明被你的人引走了……你竟没有中计?”
    “若是将之称为计策,也太小看下官了。这引蛇出洞的手法,并不是太难看透呀。我只是随手找了几条对景瑶侯积怨已久的小鱼,他们就急不可耐地咬钩了。”李顺笑容可掬,“咱们明人不说暗话。李公子,我有些事需要同你身后的人商量。此事极为机密,不能让第三个人知道,不知可否行个方便?”
    李伯之冷嗤:“方便?对你来说,怕只有死人才最方便!”
    “哈哈,李公子何必明说呢?”李顺依然很客气,他摇摇头,又叹口气,“算来咱们还是本家,说不得,下官只能眼睁睁看着李太守白发人送黑发人,真是不忍啊!”
    李伯之心潮几经起伏,大喜大怒之下,双目赤红,状若疯狂。猛然大喝一声,合身扑上。
    
    第43章
    
    李顺虽也是个武官,但年事已高,又常年养尊处优,疏于锻炼,压根不是年轻力壮的李伯之的对手。
    不过他也没打算同李伯之单打独斗。见对方突然动手,他顾不得面子,朝旁边扑通一滚。“刷刷”几声,四名黑衣蒙面人出现在青天白日之下,手持刀斧,朝李伯之汹汹杀去。
    李伯之狂怒之下,越战越勇,以一敌四,竟然不落下风。李顺见久攻不下,担心迟则生变,立时大吼:“都给我出来,速杀李伯之,活捉卿始真!”
    又向那斗笠人点头笑道:“卿公子,上次不提防你装疯卖傻,竟给你寻隙跑了。这次,看你还有没有那么好的运气!”
    斗笠人被这狰狞的笑容惊到,连连后退数步,微微靠在青石边,身子微躬,似是害怕到了极点。
    李伯之怒道:“找死!”
    然而围住他的人已经又多了两个。双拳难敌四手,更何况现在有十二只,李伯之渐渐左支右绌,露出极大空挡。
    一名黑衣人侧身闪过,不再围攻,径自去捉拿躲在青石边的斗笠人,显是打算挟持他影响李伯之的心神。
    这一招火上浇油,把李伯之气得连连怒吼,然而他此时已现疲态,连在五人包围中突破都是不能,又怎么可能阻止那第六人的杀机?
    眼看胜负已定,李顺脸上掠过一丝狰狞笑意。所有知情者终于再次被他掌握在手心,那件事再无人知晓,谁也不能阻他平步青云!
    ——寒光已落。
    阳光从树叶的间隙中落下,将刀光映得雪亮。刀身上沾着一点血,正轻而快地滑下,落入一双死不瞑目的眼睛。
    李顺的笑容凝固成一个滑稽的表情,他不可置信地睁大眼睛,直直看着摘下斗笠的人。
    他怎么也想不到这个人会出现在这里。
    这人十八岁平定西北,文韬武略无一不精,是当今圣上的胞弟。
    虽然他已在北地驻守八年,平素一副翩翩公子的模样示人,但武官出身的李顺,如何会忘却这是怎样一位杀神?
    “瑞王爷。”李顺咬着牙。那名去偷袭他的黑衣人已经身首异处。他的手下他自己清楚,对付李伯之和一个书生不成问题,但若换成瑞王……十死无生!
    王爷抬眸,淡淡看了他一眼,甩去刀尖残血,不紧不慢向他走来。
    “杀了他们,把他们全部杀掉!”李顺声嘶力竭。他心头浮起莫大恐惧,不敢对视那双淡漠的眼睛。
    对方不是在看着一个人,而是在打量一只正待宰杀的猪猡。这是从尸山血海中杀出来的人才有的眼神,李顺敢对位高权重的辰夙下手,却没胆子直面瑞王的杀意。
    一声令下,黑衣人全数扑上,李顺拔腿就逃。
    他跌跌撞撞在密林中逃窜,来不及拨开打在脸上的树枝,顾不上被灌木缠住的衣裳,头冠早已掉落,但那不紧不慢的脚步声,似乎一直跟在他的身后。
    但他知道这只是自己的幻觉。那人便是再神勇,亦要花时间缠斗一番。只要自己今天逃过一劫,从此天高水远,总能保得一条性命。
    李顺的心渐渐沉稳下来,他已经来到自己提前备好的地点。这里有一匹马,还有足够的金子与干粮,足够他逃亡所用。
    ——等等,马呢?
    “你来得可真迟。”一个声音突然响起,听起来似乎有点无聊,“我已经等在这里很久啦。”
    “什么人?!”李顺惊惧地大叫,疯狂地四处张望。
    回应他的,是腿上一阵锥心剧痛。
    一枚箭矢不知从何处射来,霎时洞穿他的小腿!
    “连你老子都不认得,该打!”
    那声音冷笑,随即又是一箭。箭矢力道极强,啸声锐利,刺过他的肩头,带着他踉跄几步,哐当钉在树上。
    “呸,不对,我才没有你这样的儿子。”
    又是数箭连发,李顺四肢皆被钉牢。那人终于从暗处走出,形容俊美,面带嗤笑,一双梨涡若隐若现,竟然是早该死于杀手箭下的辰夙!
    “你……没死……”李顺已是气若游丝。
    “哈哈,这世上能用弓箭射杀杀死我的人,只怕还没出生呢!”辰夙嘲弄地朝他还在流血的小腿重重踢了一脚,“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李校尉,我待你不薄吧?”
    一炷香前。
    见辰夙扑于马下,蒙面杀手上前查看。
    他小心地靠近,用长弓翻过辰夙俯卧的身躯——
    一阵风声掠过耳畔,尖锐的痛楚绞碎心脏,意识彻底消散之前,他最后看到的,是一对浅浅迷人的梨涡。
    
    第44章
    
    李伯之同王爷找到辰夙时,他一个人倚在树上把玩手中的铁弓,而李顺已经不见踪影。
    “还真让你小子说中了!”李伯之快步走来,眉飞色舞道,“那厮手下一共六七个人,真是寒酸得紧,你是怎么猜到的?”
    辰夙百无聊赖地打了个哈欠:“李顺刚升上来不久,在这里人生地不熟。那些贼人找他弄辆马车都要他亲自出面,哪里还有多余的人手?再者说,这种事怎么可能兴师动众,他们是暗杀,你以为是剿匪啊。”
    之前李伯之找辰夙向王爷借兵,确实是存了人多势众好办事的念头,此时被这么暗暗一刺,不免有些赧然。辰夙看了看他,干咳了一声:“唔,光明正大的人,追随者自然众多。而蝇营狗苟的小人,肯定聚不起什么人马……”
    李伯之知道他这是自知失言,便说出这些话来弥补,不由洒然一笑,调侃道:“侯爷,好像咱们才是人比较少的那一方吧?”
    辰夙理直气壮:“咱们是艺高人胆大,哪里是这些乌合之众可比。”
    他们两人一唱一和,把王爷晾在中间,对李顺去向只字不提。所幸王爷并不计较,淡淡招呼了声,让辰夙务必要留下李顺性命,便孤身一人先行离开。
    “……你姐夫为帮你亲身犯险,你连人都不让他见一面,未免也太不近人情。”注视着王爷远去的背影,李伯之小声嘀咕。
    辰夙原本是打算让人假扮傻痴痴,故布疑阵,来个诱敌深入,一举将奸人擒获。他怕打草惊蛇,便特意撤去暗中侍卫。只是这样一来,李伯之的安全就变得岌岌可危。故此辰夙找到王爷,想向他借一名高手。孰料,对方却提出亲自上阵。
    这番举动,究竟是余情未了,还是问心有愧?
    辰夙收回目光,哼了一声:“你也知道他是我姐夫!”
    头一次自己布局,大获全胜,辰夙在王爷面前故作镇定,其实心里得意地要命,走起路来都呼呼带风,一遍遍问李伯之自己方才是不是英武无比,末了咂咂嘴,遗憾他们家痴痴不在这里,不能一睹这样绝代的风姿。
    李伯之听得耳朵都要喷出血来,偏偏这小子身份高贵,不然真有心完成李顺未完成的事业,将辰夙直接掐死在密林中。
    “好了好了……”终于,李伯之忍无可忍道,“侯爷,贵府大门就在前面,我先行一步,后会有期!”
    辰夙想到马上就能见到傻痴痴,自然就顾不上李伯之,敷衍地挥挥手,正要举步,忽然停下,正了正头上的发冠。他还不太满意,扭头想问问自己的外表是否英俊如昔,结果李伯之早撒丫子跑了。
    辰夙轻嗤一声,又把发冠往左边扶了扶,这才雄赳赳气昂昂地走进家门。
    今天是常大夫再次为傻痴痴诊治的日子。辰夙一直记挂着这件事,走到外间,见常大夫神情轻松地写着药方,心头先跳了跳。
    “大夫……”辰夙几步走近,手虚虚一招,免去行礼,压低声音问,“他怎么样了?”
    “侯爷,公子的病大有好转呀。”常大夫一捋长须,面带笑意,“过不了多久,公子便能慢慢接近常人,除却言谈举止慢些,生活已然不成问题。”
    辰夙原本十分激动,听完常大夫这番话渐渐冷静下来,皱眉问:“接近常人?他无法彻底恢复吗?”
    “身体遭受重创,便是如何精心调养,终会落下病根,更何况精神?”常大夫摇头,“公子的情况,能自理生活已是不易,想要恢复如初,难喽!”
    辰夙攥紧了拳头,哑声问:“大夫说过他有心结未解,若是解开心结……”
    常大夫沉吟良久,方道:“老朽曾诊治过一位病人。他是有名的富户,被奸人掳去,严刑逼问家中金银所藏之地。他担心吐露实情后被杀人灭口,任人如何折磨都不曾开口。后来虽有官府将他救出,他已然被虐打得疯疯癫癫。老朽本以为他此生恢复无望,可没过多久,他见过家中金银之后,立时昏迷,醒来居然便变得与往日无异。”顿了顿,他继续道:“我观公子身上亦有拷打痕迹,或许,若他见到自己守口如瓶的事物完好无损,便能自行恢复了。”
    常大夫讲的这个故事非常离奇,辰夙却燃起了一丝希望。
    李顺在自己手上,接下来,只要从他口中问出当年的事情,傻痴痴的心结,岂不是很快迎刃而解?
    心情大好的辰夙重赏了常大夫,一面考虑对付李顺的事宜,一面走进门内,看望一早上未见的傻痴痴。
    “你回来啦!”躺在床上干瞪着眼的傻痴痴瞥见他的人影,欢欢喜喜地叫起来,“辰夙,辰夙,又痒了,帮我!”
    
    第45章
    
    辰夙摸了摸鼻子,酸溜溜道:“你盼着我回来,只是为了做这事呀?”
    傻痴痴以为自己说错了话,赶紧挥舞双手遮住嘴,陷入了踌躇。
    见他想点头又不敢的模样,辰夙不由好气又好笑,下手也没个轻重,将那张白。皙斯文的脸蛋捏得一阵发红:“怎么,被我说中心虚了,嗯?”
    “不是——”傻痴痴回答得瓮声瓮气,“辰夙,我想你啦。”
    辰夙一怔,脸红了红,半晌慢悠悠咳嗽一声,眼睛却瞅着别处:“咳咳,我也、我也——”
    “春骑令!”傻痴痴举起双手,“骑大马,威风!”
    李伯之这混账东西!
    辰夙恨恨骂了一句,黑着脸道:“输了!”
    得知辰夙没有赢得春骑令,也没法骑马游街,傻痴痴有些遗憾。但他觉得辰夙或许会更加遗憾,就一直试图安慰他。辰夙听他断断续续说李伯之当年的威风,又表示如果辰夙能继续努力,未来或许也有那样威风的机会,心里将李伯之砍了百八十遍,把傻痴痴压在床上吻了又吻。
    “唔,别、别亲啦。”傻痴痴推不开他,也抓不住他的手,然而身体空虚难耐,终于忍不住用腿夹住辰夙的腰,小幅度蹭来蹭去,口中咿咿呀呀地叫唤。
    被这么一撩拨,辰夙心头的火气霎时全化作欲火,眼珠一转,坏兮兮地笑了:“你想骑马呀?”
    “嗯嗯。”迷蒙中的傻痴痴不忘点头。
    “我教你啊。”辰夙指挥,“要骑马,腿必须有力量,能夹住马身,你看看你现在,连我都夹不住呢。”
    傻痴痴听话地看了看,问:“骑马……要脱裤子?”
    辰夙已经将傻痴痴的裤子扔到了地上,一点不心虚地信口答道:“咱们这是练习,当然要脱掉裤子,才能看得清楚一些。”
    “哦。”傻痴痴被说服了,双腿使劲缠着辰夙的腰,脸蛋憋得通红。
    “不仅腿要用力,腰还要会动才行。”辰夙指指点点,“摆起来,再摇得厉害一些。”
    傻痴痴许是真想学习骑马,也可能是在这样淫猥的动作中得了乐趣,摇摆得越发卖力。辰夙半眯着眼睛,享受另一具优美修长的身体缠着自己求欢的快感,满足地叹了口气:“不错,你学得很好。”
    “摸摸……辰夙,摸摸我。”傻痴痴小声叫。
    辰夙将两人阳具圈在一起,随着傻痴痴的动作慢慢揉了一会儿。傻痴痴呆呆看着自己的性器在辰夙白。皙的手中进进出出,柱头冒出的粘液将那人手掌沾得一片湿滑,不禁有些意醉神迷。
    “喜欢……”傻痴痴喃喃道,“辰夙,好喜欢呀。”
    “喜欢这样?”
    傻痴痴点头。
    “喜欢我?”
    傻痴痴依然在点头,看向辰夙的目光是纯然的欢喜,充满眷恋与依赖。
    辰夙就这样毫无征兆地射了。
    白浊液体溅上傻痴痴的肚皮,软下来的肉具贴着傻痴痴依旧坚硬的阳根。辰夙从极乐云端轻飘飘地落下,发现自己丢人地先一步丢盔卸甲,立马展开凶狠的报复。
    最后,傻痴痴被逼着听了无数次的“你喜欢我”,伴随不知是得意还是不屑的轻哼。直到射过两次,再无力气,他才从这喋喋不休的地狱中暂时逃脱,在周公那儿寻到了清静。
    而志得意满、再次大获全胜的小侯爷,则换了身威严凛凛的衣裳,迈着不可一世的步伐,前去寻李顺的麻烦了。
    
    第46章
    
    燃烧的火堆劈啪作响,遮不住令人毛骨悚然的摩擦声。那是皮肉与骨骼不堪重负的悲鸣。阴森潮湿的地牢正中,冰冷坚硬的铁椅上,禁锢着一具血肉模糊的肥胖躯体。
    那正是被辰夙重伤后捉拿的李顺。辰夙早已命人给他止了血,唯恐死亡带给他仁慈的解脱。
    “还活着吗?”
    肥大的身体动了动,胸口在急速起伏。见人没死,辰夙用铁钳从火堆里夹出一块烙铁,在李顺大腿的伤处比划:“李校尉,再装死你就要真死啦。”
    铁块已被烧得通红,隐现半透明的色泽,那灼人的高温尚未接近,李顺已杀猪般地惨叫起来:“饶命、侯爷饶命!饶了小的,啊!!!”
    “离着十万八千里远,你胡叫什么?!”辰夙不耐烦道,“留着你的舌头,是让你说话,不是让你鬼嚎。如果你说不出点有用的东西,本侯就先烫掉你的舌头!”
    “我说、我说!”李顺胆战心惊地看着烙铁移到自己脸前,头发因为炙烤发出阵阵臭气,他感觉自己脸上的油脂正在滋滋融化,黏腻的汗液大颗大颗冒了出来,“侯爷请开口,小的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唔,识时务者为俊杰。你先告诉我,住在我府上的人……当真是卿始真?”
    “是、是!”李顺忙不迭答道。
    辰夙皱了皱眉:“你是怎么知道的?”
    “侯爷放出了风声,小的、遣人来查看过了——”
    “狗屁,我什么时候露过风声!”辰夙大怒,一脚重重踹上李顺。为了确保傻痴痴的安全,他宁愿自己涉险,也不舍得让那小傻子出来做诱饵,更不愿意让李顺出现在他的面前。
    可辰夙也知道,李顺这人极为胆小谨慎,不冒着三分风险,绝对无法引他出洞——那么,做此布置的,又会是谁呢?
    几乎是立刻,辰夙有了答案。
    还能是谁?知道傻痴痴真实身份,又通晓辰夙计算的,当然就是他那个好姐夫!
    辰夙冷哼一声,成大事者不拘小节,他也明白这个道理。那小傻子或许在任何人、包括他曾用情至深的爱人面前,都是不值一提的“小节”,可偏偏在辰夙眼里,傻痴痴才是那个“大事”。
    辰夙力道极大,李顺吐了口血,他一点都不敢反抗,那烙铁分明还悬在他的眼前。
    “接下来,该交代你同卿公子的事了。”辰夙将烙铁丢进火里,看到李顺明显松了口气,嘴角勾起,一侧梨涡若隐若现。
    “卿公子……曾经勾。引我府中侍妾,我气不过,就将他抓来用了私刑。后来他熬不住疯了,我就、就把人给放了。”李顺结结巴巴道,“侯爷明鉴啊!”
    “勾。引你府中侍妾?”辰夙笑眯眯问,“你府中那个美人,比本侯如何呀?”
    “自、自然不敢同侯爷相比。”
    辰夙像是听到什么有趣的事情,捂着肚子笑了半天,然后挥挥手,几名侍卫拿着拶子上前,夹住李顺肥腻的手指,猛然收紧!
    “啊哇哇!!!”
    “本侯向来是个很好说话的人,但最不喜欢被别人糊弄。”打量着李顺渐渐青紫的手,辰夙似笑非笑道,“你说实话,九死一生;若说假话,生不如死。”
    李顺再次发出撕心裂肺的惨嚎:“啊!侯爷饶命——是我、是我陷害卿公子的!他——他——”
    “他怎么了?”辰夙慢悠悠地问,并未让侍卫停手。
    李顺却住口了。他不是突然有了骨气,不再惧怕酷刑。而是知道接下来的事一旦说出,不但他难逃一死,更会祸及家人。
    “咔嚓”。
    骨裂声细微而清晰,李顺的嘶吼已经不似人声。辰夙一副百无聊赖的样子,慢悠悠打了个呵欠。
    “吵得脑袋疼。”他不满地抱怨,“算了,问也问不出什么。拿刀来,看看我能把一根手指砍成几截。”
    “不、不!侯爷,侯爷饶命啊!”
    李顺嚎得凄厉,辰夙从侍卫手中拿了把小刀,一脸嫌弃地割下李顺一截小指。他的动作很慢,刀刃亦不算锋利,所幸指骨已碎,辰夙倒是没费多大力气。
    “咦,我以为血会突然喷出来呢。”辰夙看着血流不止的断指,有了一个新奇的发现,正想再验证一下,突然发现李顺许久不吭声,竟是生生痛昏过去了。
    一阵难言恶臭从他身上弥漫。辰夙恶心地后退几步,便有侍卫用冰水将人泼醒。他正要继续发问,忽然发现李顺蓦然睁开的双眼中,迸射出刻骨的仇恨!
    “……辰夙小杂种,你他娘的有种就杀了我!”
    “哦?”辰夙转念一想,已知道李顺在打什么主意,“你想激我杀你——宁死也不说清楚,你要保什么人?”
    “你不想知道那姓卿的被我怎么样了?爷爷告诉你,今日我受的苦楚,不及他十之一二!呵,他也算个汉子,酷刑之下从没吭过一声,眼看着所有画作烧毁在他眼前,竟也一言不发。但你知道吗?他求过我,哈哈,他跪在地上求过我!”李顺双目通红,声嘶力竭地狂笑,“为了一把扇子,他可是做尽了下流下贱的勾当!什么卿公子,不过是个喜欢鸡巴的婊子!哈哈——啊!!!”
    “嘶——”
    辰夙面无表情,任李顺口吐白沫,四肢痉挛,也没有放开狠狠按在他胸膛上的烙铁。白气腾腾中,那张俊俏的面孔竟有些微狰狞。
    终于,李顺再也动弹不了,他的瞳孔正在扩散,脸色变得灰败,呼吸若有若无。辰夙这才停手,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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