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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恨刀-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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么秘诀?他一日不告诉你,你是不是就要抓耳挠腮地想上一日?你越是不愿意想,就一定越控制不住地想,要是碰上个武痴,恐怕得疯了不可!”
传志思忖片刻,这才了然,耸耸肩道:“爷爷不曾教过我什么刀法,想来也不好破。”
阿笙不理他,反呛了罗成一句:“这时倒肯与我们同行了。”
罗成讪讪一笑,看他身边的秦筝:“这臭脾气丫头不也非要与你在一起,怎的不说?”
秦筝努努嘴,抓着哥哥的手嚷道:“这是我的哥哥,做妹妹的自然要同他在一处。”
阿笙并未说话,传志却知道,他心情很好。旧友重逢,兄妹和好,他们尚在一起,不管前路如何艰险,此刻也是满心欢喜的。
余下几日,储忠义仍给几人驾车、做药膳,阿笙时时撩他话头,或威逼或利诱,想再诈他一诈,这人却闷头闷脑半个字都不肯说了。可怜一代毒王生就是个心直口快一根筋的暴脾气,几次被他激得恼羞成怒,只能生生忍下,憋得一肚子火气,满嘴都是血泡。常不逊作壁上观,笑得前仰后合。歇息时传志仍同他过招,阿笙坐着细瞧,偶尔指点两句;秦筝看上三两招便没了耐性,找清宁玩,末了却总是同清欢吵成一团。
八月十三清早,一行人浩浩荡荡,到了苏州城。
江南风物不同北方,“绿浪东西南北水,红栏三百九十桥”,苏州城中水道纵横,小桥参差,舟行水上来往不息,空中似乎也蒙着一层薄薄的水雾;岸上房屋雕梁画栋,鳞次栉比,道旁商贩叫卖不歇,吴侬软语似莺啼鸟鸣,虽听不懂,却别有一番缠绵滋味。
甫一进城,传志便瞧得眼花缭乱,耳朵也不够用了,秦筝笑话他是个乡下小鬼,称她当年随素云来苏州时可不曾露出这副呆呆傻傻的面容,哪想一瞧见路边摊贩的簪花珠串,便也走不动道了。清欢自然紧跟上去笑话她一番,又拉过妹妹,问她想要哪个。王雅君将马车随从都留在城外,只留孙伯良、常不逊和储忠义随行,见几个少年人兴致勃勃游玩,便笑道:“英雄盟会在即,恐怕不怎么好玩,今日且放你们自行闹去,明日午后,咱们落梅庄见。”吩咐储忠义给几人这两日要吃的“开天辟地不动声色断命丸”。
秦筝给这“好心”吓了一跳,冷声讥讽一句“无耻”。王雅君把玩着扇子不以为意,孙伯良瞥一眼阿笙,对储忠义道:“一次一粒,倘若只吃一半,如何?”
储忠义道:“死不了人,疼一些罢了。小丫头身子弱,恐怕得昏过去。”
“他三人一人一粒,秦姑娘一粒半。”孙伯良道,又看向阿笙,“切莫浪费了。”
阿笙冷冷睇他一眼,攥紧了拳头。
众人就此别过,罗成嘿嘿一笑,拱手道:“王公子有事情要布置,老罗也得会会朋友去。八月十五,落梅庄定要有一阵血雨腥风。传志,你是这风浪的中心,怕要辛苦了,苏州美景尚来不及细瞧,好好逛一逛,吃些好的。”
传志笑道:“罗大哥说得好像我要死了似的。”
“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你能活到现在,福气大着呢!”罗成在他肩上重重一拍,取下背后那只小弓,连同箭匣一道递给阿笙,方转身大步去了。
余下几人默然不语,身处繁华闹市之中,却似乎飘飘然于乱世,无所依,无所去。
过了片刻,阿笙忽道:“先前我同你说,等到了苏州,便去吃太湖蟹,现在可要去?”
传志自然说好,秦筝也拍手附和,转对清欢道:“我们要去太湖,你两个呢?我倒想带着清宁妹妹去湖上荡舟游玩,你便自己留下吧!”
清欢抬手便去捏她鼻梁:“我妹妹去哪里,我自然也要跟去,倒是你这只小风筝,哥哥手里的线系了旁人,没人跟着,恐怕要丢咯。”
他两人闹闹腾腾又打作一团,传志同阿笙相视一笑,拍拍胸脯朗声道:“这便去大吃一场!我还有九叔给的银两,咱们想吃多少便吃多少!”
秦筝大笑一声,拉过行人便要问路,阿笙望着妹妹,暗中握紧了传志的手,低声道:“你要记得,从今往后我们总要在一起,生死不论。”
他们立在岸边的柳树下,长长的柳枝垂在阿笙发梢,传志看向他,好像又看到了十二年前树下的人。他的心顿时变得很暖,又鼓胀胀的,被装得很满很满。
作者有话要说: '1'绿浪东西南北水,红栏三百九十桥,是白居易的《正月三日闲行》。
最近精神不太好,写东西很吃力,总觉得写不好,还请原谅。如果有bug,还请指出来,谢谢:)
☆、江湖满地一渔翁
一碧太湖三万顷,极目望去,湖面上几层高的画舫、游船,如同轻易便可吞没的小玩具似的。传志拉着阿笙,立在船头望着湖面发呆,脚下水波荡漾,船身摇晃,并不安稳。几人租了渔家的船,秦筝同郑家兄妹挤在船尾看船家女儿捕蟹,这头除了他两人,还有个老渔翁,他头戴斗笠,身披蓑衣,腰间挂着一只酒壶,蜷在椅子上睡觉,自众人上船起,便不曾说过一句话。船头一时安静得很,只听见湖面轻轻拍打船舷的声音。
传志什么也没有说,阿笙便什么都不曾问。
不晓得过了多久,秦筝蹦蹦跳跳地过来,一手举着一只蒸好的蟹,正是太湖蟹肥美的时候,每只都比她的手掌还要大。她很是欢喜,也没有刻意寻两人麻烦:“喏,烫死我啦,快点拿好咯!”
传志慌忙接过来,看她两手烫得通红,不由心疼,正想催她用凉水洗洗,那丫头却已一溜烟窜回去了。阿笙笑着摇头,说不妨事,清宁便又端了只盘子过来,盘里放着两把小剪刀,两枚竹签,两柄小勺子。阿笙接过,她也不瞧传志,问两人可要过去同大家一起吃。那日以后,传志便不曾同清宁讲过话,此时看她低眉顺目楚楚可怜,虽有不忍,也克制下来,问阿笙如何。
他是好心,却不知落在清宁眼中,倒跟刻意避嫌,小瞧了她似的。难不成这人心里,当她是厚颜无耻纠缠不休的人吗?不禁一时羞恼,转身回去了,走得几步,又暗觉惭愧,她早知晓传志待人赤诚,岂会如此想呢?
传志自不知她百转千回的心思,拉阿笙坐下吃蟹。阿笙看看清宁背影,又看看他,见这人一手拿剪刀,一手抓螃蟹,似不知从何下手,无奈道:“你不要动了,我给你弄。”他将盘子放在膝上,一手握着螃蟹,将蟹腿蟹螯小心剪掉,手指在蟹壳边轻轻叩了几叩,掀开背壳,使勺子刮下蟹黄递到传志嘴边。传志张口吃了,只觉味道鲜美软糯,在舌间缓缓化开,竟是平生从未品过的美味,又忙去看阿笙如何将不能吃的部分剔掉,挑出肥厚白嫩的蟹肉来。每挑好一些,便拿竹签扎了喂他,阿笙一点一点地拆,传志一口一口地吃,也算是合作无间,过不多时便将一整只吃得干干净净。
阿笙又去拆另一只,传志忙道:“这次我来给你拆。”
阿笙瞥他一眼,自顾自地剪蟹螯:“信不过你。”
传志讪讪一笑,趴在他肩上看,饱暖思□□,这时只顾着瞧阿笙的手,又好看又灵巧,看得人只想拉起来亲一亲。他既这样想,自然也这样做,一把便攥住了阿笙手腕。阿笙抬眼,传志晓得这是要问做什么,却不想回答——这种时候,阿笙的眉眼远比往常温顺无辜,眼梢微微挑起,更是好看了。传志禁不住亲亲他眼睛,又去亲他手指。阿笙一愣神的功夫,指尖便给这人咬了一口,竟还用上了舌头。
到底年轻气盛,等传志退开了,阿笙才回过神来咽口唾沫,暗道一声不好,抬肘便在他胸口一敲,忙去看那边睡觉的渔翁,见他用斗笠将一张脸遮得严严实实,方松一口气,低声斥道:“你做什么!”
传志疼得呲牙裂嘴,不解道:“你那样好看,我便想亲亲舔舔,你不愿意?”
阿笙一张俊脸憋得通红,忽想到之前在客栈里两人玩闹时传志也做了差不多的事,惹得他面红耳赤,不上不下难受得很,直恨得咬牙切齿,暗骂一句无耻,心道总有一日要讨回来,非欺负得他哭着求饶不可。传志自不知阿笙心里作何想法,平白感到背上发冷,忙讨好似的,将人抱得更紧。
阿笙深吸口气缓了半晌,才平复下来,继续埋头拆蟹,忽听一人道:“她当年也是这样。”
这声音苍老颓唐,似有无尽怅然,两人抬眼看去,说话的,正是那渔翁。
阿笙神色一凛,当他瞧见了什么,却见那渔翁摘下斗笠,仰头望着秋日高远的天空,笑道:“我躺在床上,她搬了小案坐在我身边,拿了把小剪刀,剪开蟹腿,夹出白嫩嫩的蟹肉喂我吃,没吃几口,她脸便红了。”他满头白发散落在肩,一张沟壑纵横的脸极其瘦削,瞧上去怕有一百岁了。
传志奇道:“她是谁?”
渔翁微微坐直了身体,抬起眼皮向两人略略一瞥,解下葫芦灌了一大口酒,才缓缓道:“拙荆当年,也同你俩小娃娃一般年纪。仔细想想,也不过是二十年前。咳咳,到底是二十年啦,我那孩儿,也该这么大,会跑,会跳,读书识字,缠着我喊爹爹。”他说话很慢,每说几个字,便要停下休息,垂眼想上一想,好像这是件极困难的事。
传志与阿笙面面相觑,又问:“船那头不就是你的女儿吗?莫不是你还有个孩子?也不对,老人家,照你这样说,你妻子也不过四十岁,你岂不是比她大了一倍?”
渔翁嘿嘿一笑,喉中嘶嘶作响,不住咳嗽起来。他咳得厉害,惊得船舱中几人也忙过来了,他女儿见怪不怪,蹲下身轻抚老翁脊背,又给他端茶送水,将就葫芦收了起来,始终不曾说话,目光也不曾看向他以外的人。等收拾罢,渔翁才答道:“小娃娃,莫看我这副样子,如今还不到花甲之年。”
众人大惊,秦筝手里还握着两只蟹腿,嚷道:“这是什么病症?我从没听云姨说过!”清欢忙不迭笑她:“你没听过的恐怕多了,世界之大,无奇不有,还全都给你知道了?”秦筝将蟹腿一口咬紧,便要用油腻腻的手指揩他衣服,两人眼见又要闹起来,只听那渔翁笑道:“如今的小娃娃与从前不同了,顽皮得很——琳儿,你瞧瞧她,你也该多叫些朋友,多笑笑耍耍才是。”
那“琳儿”仍未讲话,只在他身后静静站着,轻轻给他捶肩。渔翁咳嗽两声,继续道:“我并没有生病,我只是想赶快老去罢了。我这一生啊,太漫长了。”
阿笙问:“是因为你妻子?”
渔翁笑笑,不肯喝茶,要琳儿拿酒,琳儿充耳不闻,还是捶肩。渔翁叹息,两手撑着椅子想要站起,笑着说自己去拿,琳儿才无奈作罢,按他坐下,转身回去取酒。等她拿了酒葫芦回来,渔翁喝上一口,才心满意足地擦了擦嘴,摸一把胡须,开口道:“二十年前,我被人追杀,身受重伤,逃到太湖边又走投无路,情急之下,咳咳,便跳进了湖里。”
秦筝道:“你水性很好吗?已经身受重伤,再跳湖岂不是危险?”
清欢白她一眼:“小姑娘家家懂些什么?男儿在世,既然难免一死,自尽而死,总比死在敌人手里要好。”
秦筝啐他一口:“我倒觉得怎生都不如活着好哩!”
渔翁笑道:“小丫头说的是,我那时并未想到死。来杀我的人不过是无名小辈,我岂会死在他们手中?”
“既然是无名小辈,你岂会不敌?”清欢撇撇嘴,“总归是本事不济。”清宁忙去扯他衣袖,那渔翁倒不在意:“他们本就擅长暗杀,对我的武功也了如指掌。他们知道我不会水,见我跳入湖中不再浮起,便当我死了。”
“你,你,你既不会水,跳下去不就必然要死!”
渔翁道:“我是在赌,赌我会活下去。我运气向来很好。”
秦筝无言以对,一张俏脸憋得发白,阿笙摸摸她长发以作安抚,对渔翁道:“你赌赢了。”
“是,而且是平生赢得最好的一次。”渔翁喝一口酒,抚摸起身侧的船舷,他的手指枯瘦,指尖却好像在抚摸刚刚出生的、颤抖的小动物一般温柔爱怜,“我睁开眼,便是在这艘船上。我眼前坐着的,是个花儿一般漂亮的姑娘。”
“她的皮肤黑黑的,眼睛亮亮的,鼻尖小小的,一瞧见我,便扑上来笑着说:‘你可算醒了’,她的声音听起来,像是林间的鸟儿,她整个人就像一只毛茸茸的、巴掌那么大的鸟儿。我心想,便是这是鸟儿救了我呢,她看起来可不像是那么有力气、有胆量的姑娘。”
秦筝听得认真,一句话也不讲了。清欢望一眼她,微微笑了。
“她叫杏娘,是个孤女,从小便生活在这条船上。她同我讲她怎样打渔,怎样在撒网时瞧见了我,怎样费了一番力气将我拉到船上来,怎样替我疗伤,又问我,她是不是很聪明。”那少女的音容笑貌时至今日都历历在目,宛如昨日,他闭上眼睛,便觉得她还在小小渔船上走来走去,脚步轻盈得像一只小雀。“她那么柔弱,好像轻轻一碰,便会碎了似的。”
传志忍不住道:“常年打渔的姑娘怎会柔弱呢?我适才瞧见人家撒网捕鱼……”话未说完,清欢便瞥他一眼,讥讽道:“你道这太湖上的姑娘,都同你一般膀大腰圆、粗壮矮笨?”
传志奇道:“我习武,又是男人,怎能同女孩一样?”阿笙原本懒懒地偎在他胳膊上,听到这话,忍不住嗤笑一声:“此言差矣,郑大少爷也习武,也是男人,身子骨可比姑娘家纤细。”
清欢样貌清秀,平日最忌讳人家说他女儿相,此时给阿笙戳了痛脚,抬手一枚钢针便掷了过去,阿笙也不动,反是传志当即揽过他侧身避开,听得那针落入湖中,才怒道:“你做什么!”
清欢不以为意,随手把玩着另一枚针:“你又不是躲不过。”
传志一时无言以对,只握紧了拳头,拉着阿笙坐得远些,将背上长刀放到身前。
渔翁见状,不禁哈哈大笑:“如今的娃娃们当真厉害,一点小事便要兵刃相见,你们端的是朋友?倒是你,”他瞧向阿笙,“分明躲得过,干嘛要让人家救你?”
阿笙笑道:“您不也觉得那杏娘柔弱?这天下间总有些自以为是的笨蛋,就爱出风头,那也只好让着他了。”
他话音未落,渔翁笑得更厉害了,反是秦筝再按捺不住,催他快讲后来的事。渔翁笑罢,又喝了一大口酒,才继续道:“我那时受伤太重,杏娘便日日夜夜守在床边,她是个聪明的姑娘,从不问我姓甚名谁,是什么身份。适才我见你两个小娃娃吃蟹,便想起她——这些年我倒是很少想起她,如今见到你们,才发现我从未忘了她,甚至记得更清楚了。她平日里爽爽快快的,那日喂我吃蟹,却脸红得很。我问她怎么了,她摇摇头不说话,我有心逗她,说:‘你的脸比这螃蟹都红’,她瞪我一眼,又拿勺子挖了蟹黄给我,才说:‘不给你吃了’。她说话时,连脖子都是红的,真好看,让人只想摸一摸。我自然不敢,只能央她说:‘好妹子,我从没吃过这样好吃的东西,你再喂我些吧’。”
他说到这里,忽一阵咳嗽,脸色愈发苍白了。琳儿忙拿手帕给他擦,他却摆了摆手,拿袖子掩着嘴。琳儿又要他别说了,莫伤了身体,不想秦筝抱着脸听痴了,追问道:“她说什么?”
渔翁待咳嗽平复了,反问她:“丫头,若是你,会说些什么?”
秦筝一愣,想了许久,脸竟也红了:“要是有个人这样轻言软语地央我,叫我一声好妹子,只怕我骨头都酥了,别说喂他吃一只蟹,便是千只百只,我也给他抓来煮好,一只一只地剥给他。”
清欢讥道:“确是小丫头片子,这样的话你也好意思说?也不知哪个男的,肯好声好气央你这样野蛮、暴躁、脾气坏的姑娘呢!”
清宁见他三言两语又要招惹人家,赶忙打圆场道:“哥哥不懂女孩子的心思,若是我……我也愿意的。”她平素自不会说这样的话,扭扭捏捏地说罢,声音愈发低了。清欢叹息一声,又想到某个不识好歹的小子,恨恨然闭了嘴。
秦筝啐他一口,又看向渔翁,问他杏娘到底说了什么。渔翁遥遥望着茫茫湖水,说:“她说,‘不行啦,蟹肉太凉,你身上有伤,吃了不好,我明天再煮给你吃,好不好?’”他气息微弱,轻声轻语地说这些话,眼前又现出那日情景来,只觉杏娘当真便在眼前了,手里端着半只蟹,又是无奈又是关怀,满目柔情地看着他。
秦筝一手支着脸颊,想着那姑娘的面目,又看到这憔悴苍老的渔翁,一时怅然不已。
众人都默然不语,那渔翁兀自道:“那是我平生最快活的日子,我在这只船上,一住便是两年,什么江湖恩怨都不想管、不想听,我只想守着我的杏娘,生生世世都在这太湖之上,做一对逍遥鸳鸯。”
他讲到此处,琳儿忽然咬紧了嘴唇,面露痛苦,半晌才道:“该歇息了。”
渔翁笑道:“你何必自责?我一生坦坦荡荡,从未做忤逆道义之事,也从不后悔,倘若再回到十八年前,我还是会那样做。”
秦筝追问:“十八年前发生了什么?”
渔翁收敛笑容,正色道:“瞧你年纪,想来不知道此事,十八年前,江湖上有一件惨绝人寰的大事,便发生在苏州,苏州落梅庄。”
此言一出,传志只觉通身大震,浑身的血液都凝固了。阿笙察觉,默默将他五指扣紧。只听那渔翁道:“那一年,落梅庄庄主方携泰新添了个孙儿,他宴请天下英豪来喝那孩子的满月酒,却不想引火烧身,众英雄为了一件不知是何的宝物互相残杀,到头来,方家竟落得灭门的下场。”
传志牙关紧咬,半个字也说不出,秦筝几人暗暗窥探他神色,也不敢多言。阿笙轻轻抚着传志的背,问:“那日你也在?”
“不,倘若我在……”渔翁低头望着自己的双手,喃喃道,“我原本想赶去落梅庄,阻止这一场大祸,却有事在身,未能赶回来。”
“你那时不在苏州?”
不待阿笙问完,琳儿忽大声喝道:“你小小年纪,讲话竟如此无礼!此事与你何干!”
阿笙冷哼一声,反唇相讥:“想来是与你有关咯?”
琳儿大怒,眨眼间一跃而起,右手掌风暴涨,向阿笙压来。阿笙始料未及,匆忙间抬掌相迎,两人掌心将将相触,便觉一股刚猛力道震得手臂几要麻痹,动弹不得。一招未尽,琳儿又一掌再度挥来,阿笙有了防备,倒不躲不闪,另一手盈满内力先发制人,直击她眉心,琳儿失了先机,只得一个后仰跃开,勉强站定,传志的梅花刀已逼至喉间。
为了避人耳目,传志原用麻布将梅花刀裹了起来负在身后,此刻拔出,刀上寒光闪闪,映着湖上的波光,刀柄上的梅花显得愈发红了。
琳儿垂眸望着他的刀,脸色煞白,通身颤抖不已,几次想要开口,却发不出声来。渔翁也瞧见了他的刀。他第一次站起身来,也不问传志是何人,转而望着琳儿,轻声唤她名字,要她退回来。
阿笙双眸一凛,盯着那渔翁动作,两手已握紧了竹杖。琳儿一介女流,内力却霸道刚猛,想是跟这渔翁学的功夫,恐怕此人不好对付。一个琳儿不足为惧,若那渔翁出手,却不知胜算几何,舟上空间狭小,若打斗起来,于己方不利,何况他还要保护筝儿。想到此处,阿笙向秦筝看去,见郑家兄妹将她护在身后,各持兵器戒备,才放下心来。
已是傍晚时分,天色昏暗,月已出山。小小渔船之上,陡然间尽是肃杀之气。
琳儿一声冷笑,再抬头,已是泪流满面,目光却冰冷至极:“我便是化成灰,也认得这把刀!”话音未落,她竟不顾颈上长刀,一声低吼便挥掌袭来。
传志感到她杀意汹涌而来,不敢托大,一把推开阿笙,举刀反击,二人当即缠斗在一起。琳儿只攻不守,掌风急速袭来,招招不留余地,传志不愿伤她性命,长刀几次避开要害,见她臂上、肩上已中数刀仍不减来势,只得连连后退,眨眼间便被逼至船尾,好在琳儿这不要命的打法,也伤他不得。
渔翁见状正待上前,却给清欢和阿笙拦了去路,两人都不知此人深浅,马虎不得,当即使出全力向他扑去,却见他岿然不动,双掌齐出,生生挡开了两人攻击。阿笙与清欢相对一眼,清欢猛然后退,双足在船舷上奋力一点,高高跃起,自上而下以钢针射向那渔翁头骨,阿笙一手持杖站定,一掌奋力击他胸口,清宁也拔剑相向,自背后拦住他路。
三面受敌,渔翁面不改色,双掌猛向阿笙拍去,阿笙哪受得住,又不愿让开,使清欢失了机会,当即以一掌之力受了,哪想此人力道之猛远胜于己,竟将他拍退丈余,摔倒在地,只觉五脏六腑都要碎了。渔翁招式刚猛,动作却是极快,眼见清欢的钢针已擦过他发顶,渔翁略一侧身,左掌自清欢身畔骤然推出,右掌向清宁轻轻一划,未尽全力,以掌风便将二人攻势化开,不待两人反击,他双腕一振,掌上竟有余力绵绵而来,清欢甫一落地,便给他掌力压得再难起身,再看清宁,也软倒在地,吐出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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