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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恨刀-第6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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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志问:“你不与我们同去吗?”
白思思横眉冷对,怒道:“我这辈子也不要再见你们!”
阿笙苦笑,道一声多谢,接过那信与传志翻身上马。他二人同乘一骑,走得远了,传志道:“郑姑娘始终不知道他哥哥的事,可再好不过。”
阿笙不语。二人回过头去,马儿转了个弯,再瞧不见他们的身影了。
寒来暑往,到得第二年腊月,年关将至,苏州城中处处张灯结彩,吆喝叫卖声嘈杂喧闹,街市上人来人往,摩肩接踵,都忙着置办年货,店铺中的炒货、糕点等物热气蒸腾,徐徐上升,四处弥漫着香甜气息,一派欣欣向荣。刚下过一场雪,屋顶、树木、招牌、旌旗上都是白白一层,映衬着红色的灯笼,青灰色的墙砖,煞是好看。
人群中,传志与阿笙并肩缓步而行。传志一手牵马,一手拉紧阿笙,望着檐下悬挂的灯笼道:“咱也买只灯笼带回去家去,挂在门口,大老远一瞧见,便知道是咱们家。”
阿笙白他一眼:“置办那套院子,已将银子花得七七八八,你莫乱买东西。”
两人在南疆找到白思思所说的神医,那白发苍苍的老者道,阿笙的双腿天生残疾,以他的医术也难以根治,只能尽力而为。用了一年药,他虽不能像常人一般行走,却也可以不借助外物,缓缓走上一段路了。如今双手业已无碍,只要不过度劳累,愿意打一套拳取乐,也未尝不可。然他迷上了各种机关暗器,整日埋头桌案,打磨些捉弄人的小玩意,还帮附近的百姓做了不少农具,是以在当地颇受爱戴。得知他两人要返回中原定居,邻居们依依不舍,送了许多干粮衣物,阿笙颈上那条兽毛围脖,便是邻家猎户所赠。
传志想起猎户大哥笑呵呵来送围脖,还说要亲手为阿笙系上,再看那赤色兽毛,更衬着阿笙脸颊白皙似玉,难免吃味,不由将他手掌握得再紧一些。
他们在苏州城外买了一处破落宅院,他灰头土脸收拾了好几天才打扫干净。想到今后要在此长住,传志心头甜丝丝的,道:“我还想买好些东西,将那房子塞得满满当当,越挤越好。”
阿笙笑他:“往后日子长着呢,你急什么?”
两人买了些瓜子糖糕,十斤猪肉,见传志始终对那灯笼念念不忘,只好又买了一盏半旧的深红琉璃灯。卖灯的商家说,这是天下第一庄中流落出来的东西。如今落梅庄成了官府地产,是苏州知州的府邸;落梅庄下的商铺、航船,也都归了朝廷所有。
两人回到家中,传志先去挂那盏灯,笑道:“我有时会想,过去十几年,我仿佛做了一个好长的梦。你说,在罗大哥他们眼中,咱们是不是就好像蝼蚁一般?一早落在一张大网里,任人摆布,还以为自己可以逃出去呢!”
阿笙坐在灶边烧火,传志挂好灯,打了水倒入锅中,接着道:“偏偏一无所知,还要自相残杀,到头来落得一场空。可不是像梦?”
阿笙道:“只怕人生在世都是如此。罗成也是皇帝的蝼蚁,想来皇帝,也有那样一张网罢。”
到了第二日,又落起雪。传志左右无事,去为母亲扫墓。两人特意挑了僻静少人的地方居住,直走到太湖畔才见人烟。传志拂去碑上落雪,在坟前摆几道果食,跪下叩首,站起身来,与墓碑相对无言。他不知该对母亲讲些什么,想了半晌,呆呆道:“我过几日再来看你。”
正待离去,听得身后有人喊道:“这位公子,敢问你可是姓方?”
传志回头,见是一位渔夫。他点头称是,报上姓名。那人喜道:“你在此稍候。”他一路小跑,进了后头一间院子,不多时拿上一封信来,交给传志:“我就住在那里,每天都能瞧见这座坟。去年这时候,来了位好标致的姑娘,说要是哪日见到一位姓方的少爷来祭坟,就把这交给你。”
他讲一口苏州方言,传志只听了大概,道谢过后,拆开信来。其中寥寥数语,说只要传志见到此信,不论何时,都请务必到南华剑派相见,后署“清宁”二字。
传志与阿笙商量,都觉她口吻紧急,当日收拾行囊,快马加鞭赶赴山东。
南华剑派位于泰山中,山下有一块巨石,石上满是风霜痕迹,上书“南华剑”三字,古朴遒劲,颜色暗淡,显是历史悠久。大雪满山,传志担心阿笙腿脚,背着他拾级而上,一路直走到山腰庭院,都不曾遇见一个南华剑弟子。院中,一个年幼少年正在打扫积雪,传志放下阿笙,上前问道:“在下方传志,那是我的朋友秦笙,来拜见贵派郑清宁女侠,请你前去通报。”
少年也不说话,将二人从头到脚打量一番,扔下扫帚跑进门后,道:“你等一等!”
郑竟成本是风光无两的武林盟主,谁想最终尸骨无存客死他乡,群龙无首,门派寥落至此。再想,淮南派、万窟山、千湖派等,无一不是如此,饶是青石山亦元气大伤,在武林中抬不起头来。往后这一二十年,恐怕再不会有人商议武林结盟之事。传志拾起扫帚靠在墙上,感慨万千。
约莫等了一刻钟,清宁她着一袭白衣走了出来。她头系孝带,面容干瘦,脸上分明带着笑意,却只让人感到凄苦,再不见半分曾经的光彩照人。她向两人盈盈一拜,道:“请随我来。”
说罢转过身去,走得极快。传志背起阿笙跟上,她不言不语,他也不好搭话,只沉默以对,随她走过一道道曲折长廊,沿途所见皆是厚厚的积雪,草木尽枯,整座山都成了白色,除了两人的脚步声,再听不到任何声响。连鸟儿也不曾鸣叫。
不知走了多久,清宁在一处单独的院落停下,门上落了锁。她打开锁,请两人进去。
只见院中干枯的紫藤架下,坐着一个女子。
那女子只穿了薄薄一身黄衣,坐在雪地上仰头望着天空。她似乎完全不知寒冷,随手抓起一团雪塞入口中,口中自言自语。天寒地冻,她的手指已经肿了,脸颊也是通红,耳朵上生了冻疮。纵使如此,她的面容仍旧让人无法移开目光。
那是一张无法用言语描绘的脸。眉眼、鼻子、嘴唇,一切都比人们想象中最为好看的模样、更恰如其分地生在她的脸上。
这样的女子,纵使走在世上最繁华的街道中,走在最见多识广的百姓、显贵当中,人们也会因那美丽而驻足。
传志呆呆瞧着她。清宁拾起地上的貂绒披风裹在她身上,柔声道:“娘,你怎出来了?外头这样冷,咱们到屋里去。”
“这是郑夫人?”传志脱口问道。郑夫人常年戴着面纱,但他也曾见过她的模样,万万不会认错。
清宁搀起郑夫人,道:“进来说吧。”
四人走进房中。清宁搀郑夫人在床边坐下,给两人倒了茶水。郑夫人缩在床角,低头捏着手指,道:“我要去外头,去外头等欢儿回来。”
清宁道:“哥哥明天才回来,你在屋里等。倘若冻坏了,他要生气的。你听话,好不好?”
郑夫人瞪圆眼睛,傻傻瞧了她半晌,扭过头去看看传志两人,忽的伸手在清宁脸上一抓,怒道:“那你来做什么?你去找他,要他今天回来!这些人是谁?我不要见!我要欢儿,我要等欢儿!”她说着哭闹起来,又打又骂,清宁忙按住她手脚好言安抚,颈上、腕上接连被她抓伤了几道。
传志不好相帮,只能静静瞧着,心道:郑竟成和清欢逝世,她伤心难过,以至于疯了。又想,她这般模样,郑姑娘今后可怎么办?
郑夫人发作得厉害,清宁哄不住她,大声喝道:“你且看清楚了,他们是谁?”
郑夫人吓了一跳,哭着缩成一团,喃喃唤着“欢儿”“欢儿”。清宁温声道:“你不要怕,你还记不记得,这位是方公子,落梅庄的方公子。”
郑夫人愣住,转过头来,琉璃般的黑色眼睛死死盯着传志。
清宁道:“落梅庄,你还记得吗?去年咱们去了落梅庄,那里种满了梅花。落梅庄的主人姓方,叫方携泰,他有两个儿子,一个叫方剑阁,方剑阁的妻子,你认不认得?”
郑夫人大叫一声,扑向传志,双手抓向他的喉咙:“还我欢儿!你还我欢儿!”
传志慌忙躲开,她再度扑来,清宁自背后抱住她,喊道:“你冷静些!你再想想,再好好想想!方剑阁的妻子是江汀兰,江汀兰生下一个孩子,那孩子叫方传志,是不是?你还记得方传志吗?方传志!”
“方传志?”郑夫人摔倒了,趴在地上,嘀咕道,“是,方传志、传志……”
清宁问:“你怎会忘了传志?传志是谁?”
郑夫人抱头想了好半晌,笑了起来:“是了,传志,传志……叫他‘传志’,方传志,要他时时刻刻记得,要给爹爹爷爷报仇,绝对不能忘记。”
传志脸色一白,阿笙亦愣住了。
清宁拉她起来,擦去她脸上尘土,又问:“这名字是谁取的?你怎记得这样清楚?”
郑夫人“嘘”的一声,眼珠左右转了转,似是在害怕什么:“是个坏人取的,那个人可凶了,你莫让他听见,我们小点声说。”
“嗯,他不在这里,他听不到。你不要怕。他要那孩子叫传志,你答应了吗?”
郑夫人点点头,又慌忙摇头:“他是个恶鬼,比恶鬼还要凶。哼,我害怕他,我表面上说,你给他取个名字,他就信了,说那孩子叫传志。其实啊,嘿嘿嘿。”她得意一笑,明艳天真,美丽之极:“我早就给我的孩子取好名字啦,我的孩子,要叫‘欢儿’,我要欢儿平平安安地长大,快快乐乐的,开开心心的,一生都没有苦楚。所以,我要叫他‘欢儿’,欢儿、欢儿,我的欢儿。”
听到此处,传志几要昏倒过去,他双腿发软,瘫坐在椅子上。
她字字句句,所言都是当年付九与江汀兰之事。虽颠三倒四,传志仍听得一清二楚,明白过来:眼前这位郑夫人,正是当年的方二夫人、名满江湖的天下第一美人,已经死去的江汀兰!
清宁问:“欢儿就是传志吗?”
“欢儿怎是传志?欢儿就是欢儿,欢儿是我的欢儿。我才不要他做传志!”
“做传志有何不好?传志是方家的孩子,一生荣华富贵,享用不尽。”
郑夫人尖声叫道:“胡说八道!方家人已死光了!那恶鬼逼着传志给方家人报仇,要逼他学武功,全天下的人都在追杀他!做传志有什么好?我才不要我的孩子报仇,才不要他被人追得到处跑!我的欢儿要平平安安地长大,一生没有苦楚……是了,我的欢儿,我的欢儿要平平安安的,不要报仇……报仇做什么?”
清宁道:“报仇不好吗?他们杀了你的夫君,你的公公……”
不等她说完,郑夫人一掌挥在她的脸上,恶狠狠道:“我的夫君是郑师兄,我从头到尾想嫁的,就只有郑师兄!我……”她脸上绯红一片,羞道:“我早已是师兄的人了。郑师兄说,要我先嫁给方二,等方老头死了,他成了南华剑掌门,就去苏州接我回来。到那时候,全天下的人也不敢阻拦我们。”
传志想起郑夫人之前所讲的故事,心道:她那时说,她是郑竟成的师妹,在窗外听到了我娘与郑竟成的话,想不到竟是骗我。那不是她听到的,而是她亲口所说的。
想到这里,忽觉茫然:她是真的江汀兰,清欢才是真的方传志,而我娘是谁?我又是谁?
清宁握紧郑夫人双手,问:“可那恶鬼一直在你身边,欢儿如何做欢儿?”
郑夫人嘿嘿笑道:“方家人都死啦!恶鬼同我说,师兄来了苏州。我就知道,他来苏州接我了。”
“他怎么来接你的?”
郑夫人黯然神伤,想了许久,道:“他没有来接我,是我去找了他。我带着欢儿从那恶鬼手中逃走了。我找到师兄,同他一起回来了。”
“欢儿也同你一起回来了?”
“那是自然,做娘亲的,死也不会丢弃我的孩儿,我将欢儿抱回了南华剑……不,欢儿呢?我的欢儿呢?他不在南华剑,他去了哪里?你将他藏起来了吗!你说!”她脸色狰狞,扼上清宁的喉咙,连连摇晃女儿的身体。清宁也不挣脱,只默认垂泪,脸颊因窒息憋成了青紫色。
传志慌忙上前,掰开郑夫人双手,问道:“还有一个孩子!你走了之后,那院里明明还有一个孩子,那个孩子从何而来?水中尸体又是谁的?”
他情难自制,狠狠攥着郑夫人手腕,眼中露出杀意。
郑夫人哭喊着挣扎,却甩不开,手脚并用,在他身上乱踢一气。传志又问一遍:“你说,付九救下的那个孩子是谁?他娘亲又是谁?”
清宁想要求她放手,阿笙拦下她,轻轻摇了摇头。
郑夫人惊惧失色,抬头迎上传志的眼睛,乍然大叫一声,冲他脸上啐了一口。传志这才松手,见她疯癫至此,心生歉意。郑夫人抱着头往床下钻去,哀求道:“不要杀我,不要杀我,你原谅我,我也是迫不得已,我是迫不得已……”
传志擦一把脸,道:“我不杀你,你出来吧,你放心,我不杀你。”
郑夫人躲在床底,仍是不信。清宁蹲下身,挡在传志身前,安抚道:“娘,你不要怕,你看,我挡住他了。你看不到他了,对不对?你要是不想出来,就呆在那里。”
郑夫人点了点头。
清宁道:“那你告诉我,恶鬼那么可怕,你怎逃出来的?”
郑夫人道:“我等他出去的时候,就逃出来了。”
“那时,家里还有别人吗?”
郑夫人想了半晌,笑道:“家里来了个邻家的小姑娘,她也抱了个娃娃。她给我送鱼吃,陪我谈天。那娃娃跟欢儿差不多大,生得可爱极了。”
“你还记得这姑娘名字吗?那娃娃又叫什么?”
“我,我不记得了。我不敢问。”
“为什么不敢问?”
郑夫人怔怔地望着地面,停了好大一会儿,方道:“我瞧见她母子二人时,便想到了一个办法。让那个孩子做‘传志’,那就好了。”
传志胸中一片冰凉,一手按在梅花刀上。他将嘴唇咬得血渍斑斑,强忍杀意,身体始终颤抖不已。
他听见郑夫人道:“我杀了那个小姑娘,砍坏她的脸,将她抛到了水里。我原本想杀了那个孩子。那个孩子真苦,他往后就要做‘方传志’,要为那恶鬼杀人、报仇,活在世上可该如何是好?我想了结他的苦楚。可那孩子,笑得那样好看,他还那样小……我杀不了他,我将他藏在了被子里。”
清宁回身,对传志跪下道:“方公子,在下要说的话,已全部说完了。”
传志久久没有回答。
她低垂着头,眼泪一点一滴砸落在裙上。一年前,她带着哥哥的尸体回来,母亲望着清欢的脸,问她船上发生了什么事。听清宁说,只有她与传志等五人活下来时,母亲忽然仰头大笑,喊着“一切都是报应”,隔日便彻底疯了。
郑夫人疯了之后,再无人替她打理脸上的乔装,那张江汀兰的脸逐渐露了出来。清宁惊骇之下,自她的疯言疯语中推知当年真相,遂前往苏州,为传志留了信。
她到那时才明白,为何爹爹临死前,求罗成放过她,而非哥哥。
传志纹丝不动,清宁也静静等待着。她心想:余生本就了无生趣,若能被方公子杀了,倒也好;可娘又怎么办?
她想要求情,替江汀兰以死谢罪,还未开口,听得传志长啸一声,一刀冲她身后劈去。
床板断作两段,江汀兰暴露在那梅花刀之下。
清宁哭着求他饶命,传志推开她,怒道:“与你无关!”
他已听不到清宁说了什么,只迎着江汀兰那双极为美丽的眼睛,将长刀指向她的心窝。
江汀兰被他吓坏了,反倒不哭不闹,愣愣瞧着他。半晌,莞尔一笑:“你娘的眼睛,也是这般模样,好看得很。”
“你闭嘴!”传志大吼着,一心想将长刀刺进她的胸膛,忽听阿笙唤他的名字。
“传志。”
他回头,看到阿笙。阿笙一如既往,好像毫无表情地望着他。但他看得懂,阿笙在说:我陪着你呢。
阿笙问:“你已想好,要杀了她吗?”
传志看向江汀兰。
她已低下头去,揉捏着衣角,口中痴痴唤着“欢儿”,浑不知自己生死都在旁人一念之间。
传志一下子想到了许多事。
他想到那些他怎也想不通的问题,想到如何开始习武,下山,遇到阿笙,又想到郑家兄妹、杜红蕖、罗成,想到许多死去之人的面目。他去太湖,去落梅庄,又去东海,去开封,去南疆,最终来到这里。他想到青虎门那一夜。
末了,传志将梅花刀抛在清宁面前,道:“这是你哥哥的东西。”
清宁惊愕地抬起头来,问:“方公子,你……你若准许,我愿替母亲以死谢罪,但求你饶我娘一命。”
传志没有回头:“你爹爹和哥哥都死了,只剩你两人,你要好好活着。”
他拉过阿笙,推开这房间的门,外头明亮的天光倾泄进来。他弯腰背起阿笙,再没有说一句话,大步走了出去。
清宁回过神,抱起那把刀追出门外,但见雪中一道足印渐行渐远,山间万籁俱寂,听不到任何声响了。
传志背着阿笙下山,走至一半,忽开口道:“九叔临死前,是不是认出了郑夫人?”
阿笙道:“我也不知,你希望他认出来吗?”
“认出了,他一定很伤心。但还是认出的好。”传志道,“阿柔姑娘说,郑夫人当年,是带着清欢悄悄嫁入南华剑的,清欢恐怕不是郑竟成的亲生孩子。我那时还想,只愿郑姑娘永远不知道这件事才好。”
“冥冥中一切自有定数。”阿笙道。
传志又道:“可我是谁的孩子?”
郑夫人已经疯了;纵使她没有疯,她也不曾问过那女子的名字。那个善良的、为她送鱼、陪她聊天的年轻的姑娘到底是谁?世上再也没有人知道了。
好在她的骨灰,还葬在太湖畔。传志为她种下了许多松柏,还有一株垂柳。等到寒冬过去,春天到来,柳树会生出新芽,长出柳絮。柳絮会漫天飞舞,好似一场春雪。传志出生在冬末,兴许那一天,也是个大雪纷飞的日子。
传志问阿笙:“我是谁?”
阿笙想了想,亲亲他的肩窝:“你是我的传志,时时刻刻记在心上,从此往后也不会忘记。”
“你说的是。”传志笑了。
天空中不知何时飘起了雪,纷纷扬扬,悄无声息地洒落下来。
阿笙拂去他发上的雪,提醒他小心脚下。又听他道:“等咱们回家,我去山里砍一根竹子,你做一对竹杖,咱们一人一支,你道怎样?”
阿笙笑道:“竹杖很是好用,横着是扁担,竖着是拐杖,你若用来打架,也不易伤人。”
“那可真是好东西。”
阿笙向手心里哈了两口气,搓得热一些,捂上传志的耳朵。他们走到山下,马儿长嘶一声,欢快地跺了跺脚。传志扶阿笙上马,望着漫天白雪,道:“咱们回家去吗?”
“是,走之前我同邻家的奶奶说,咱们走后七八日,就将门前的灯点上。此番回去,大老远便能看到吧。”
“为何要等到七八日,出发那日就点上,不是更好?”
马儿奔跑起来,风和雪从两人身边呼啸而过,传志听到阿笙说:“灯油很贵。”
他哈哈大笑:“你说的是,往后的日子,可还长着呢!”
—全文完—
☆、终于终于写完了
最后还是写完了!
拖拖拉拉写了三年的故事,敲完最后一个字,差点在电脑前哭出来。提笔开始写这些废话,真是非常快乐,万分感谢读到这里的你。接下来都是我的碎碎念,不读也没关系啦。
先从“长恨刀”说起吧。
一开始,我想写一个寻宝的故事,一群人为了寻找一把上古神剑,互相残杀争斗,最终却发现那把剑是不存在的。而事实上,剑被铸成了两柄匕首,主角兄妹各一,而连他们自己也始终都不知道。这是“无量剑”的故事,阿笙是主角。
之后,又想写一个复仇的故事。不愿杀人的少年,被迫走上了杀人复仇的道路,等到一切结束,他才发现,自己原本可以拥有另一种命运。这是“长恨刀”的故事,传志是主角。
后来才意识到,这两个故事本质一样,即“历经千辛万苦才发现,所追求的一切都是一场空”,于是将两条线结合在了一起。听起来是非常恶趣味的设定,但也不是完全绝望,因为在看透那些虚无的东西之后,往后的日子还很长呢。
所以说,《长恨刀》是一开始就想好结局的故事。在写作之前,非常细致地定下大纲,制定了故事的走向。中间却一度被角色牵着鼻子带到了偏离轨道的地方,好在绕了很多弯路,最终回到了既定的结局。
虽然比计划中多写了十万字。
和之前的长篇相比,这次主要是想练习剧情架构和节奏把握的技巧,为此选择了武侠题材,还想当然地加入了推理(或者说悬疑?)的成分。不知道有没有进步呢?特别是推理方面,我试图让读者和阿笙拥有同样的线索,得知同样的信息,之后再让阿笙解释来龙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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