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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骨成蝶-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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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都是熟悉的风景,但是马车却没有停下来的迹象,王子清忍不住撩起帘子,询问赶车的喜乐:“我们这是要去哪儿?”
喜乐笑而不答,郑骋扬却睁开眼睛,笑道:“你问他做什么,我这么大的活人在这儿,你怎么不问?”
王子清扬了扬下巴:“你不是睡了么。”
郑骋扬长臂一揽,将他揽进怀里:“我睡不睡,你还不清楚。”
王子清半张脸靠在他的胸口,鼻息里满满都是郑骋扬的味道。这种味道不是香味,是一种男人的味道,是他从未在别人的身上闻到过的味道。这味道让他有些眷恋,王子清放纵的靠在郑骋扬的怀里,脸忍不住在他身上来回的蹭。
这种难得的撒娇动作惹得郑骋扬很开心,他将人搂得紧些,又将人调整成一个舒服姿势靠在自己身上,低头亲了亲王子清的头发,道:“西南城郊有皇家的农庄,我们去那儿住。”
王子清脸贴在他的胸口,声音闷闷的:“怎么住到农庄去了。”
“我们这次是私服而行,住到驿站或者行宫去未免太招摇了,”郑骋扬回答:“而且这次到你的故乡肯定要多住些时日,住客栈到底不方便。尽管是农庄,但毕竟是皇家底盘,我以前也没少住,还算干净舒服。”
王子清抬头看着他,一双眼睛水汪汪的:“住城郊区去干什么,离得那么远,而且酉时之后就不准进城了,晚上的扬州最热闹了。”
郑骋扬被他看的心一软:“那你说去哪儿?”
王子清睁大眼睛,兴奋的说:“住到我那里去啊。”
郑骋扬还没有发话,王子清便接着说道:“怎么,真以为我住在花楼里啊。”
郑骋扬笑道:“自然不是,我就等你这句话呢,早就想看看你住在什么地方了。”
王子清嗔笑:“原来住农庄什么的都是假的,引我的话才是真的,是在这里等着我呢。”
郑骋扬刮刮他的鼻子:“你要是不说,我是真的打算住农庄的。”
王子清又趴回他怀里:“住我那里去吧,不过这么长时间没人住,只怕要打扫打扫。”
郑骋扬搂着怀里的软香温玉,道:“好。”
又在郑骋扬怀里蹭了蹭,王子清高声对赶车的喜乐说:“喜乐,改地方住,先往富春巷方向去,到了地方我再指给你。”
喜乐从善如流:“好嘞。”
马车的方向一转,踩着花影柳色,带着一路桂香,向着王子清说的方向去了。
王子清的家是在扬州城最繁华的地段,小小的一个院落,是平常的人家的样子,朴素的院里没有什么装饰,只有一棵桂花树,桂花树下面种着一丛一丛的白色小花。
院落虽然小但是住三个人还是绰绰有余的。妙的是,此处离扬州的青楼区只隔了一条街。从院子里隐隐约约就能听见那里喧闹的声音。
院子里并不脏,明显是有人常常来打扫,于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王爷就很无耻并且理所应当的将打扫工作扔给了喜乐,自己拉着王子清闲话聊天去了。
院子不大,也没什么值得观赏的景致,塞进了一辆马车也就没什么空闲的地方了,郑骋扬摸着桂花树的树干,这桂花树树龄并不长,正两两三三的开着嫩黄色的小花,散发着甜腻的香气。
郑骋扬问道:“这株桂花养了多长时间了?”
让喜乐一个人干活,王子清十分的不好意思,此刻正帮着洗抹布,听见郑骋扬问他,头也不抬的回答:“十年了。”
桂花养的十分好,很明显是总有人照顾的,郑骋扬道:“你很喜欢桂花?”
王子清回道:“还行吧。”
郑骋扬道:“不喜欢养它做什么?”
王子清将洗过抹布的水一点点的倒在桂花树下,脸色在黄昏的余光下晦暗不清:“我母亲喜欢。”
郑骋扬直觉的觉得不能继续这个话题了。
王子清倒完水,直起身笑道:“其实我最喜欢这个。”
他指了指桂花树下的白色小花。
郑骋扬蹲下身仔细看了看那白色的花,却发现是那种随处可见的花,有些像蒲公英,毛茸茸的,看起来很可爱,郑骋扬问道:“这是什么花?”
王子清跟着一起蹲了下来,折了一朵细细的看:“这叫蓟花,清热解毒。”
郑骋扬侧头看着他,王子清的目光淡然:“你喜欢它什么?”
王子清哈哈一笑:“好养活,怎么都养不死。”
郑骋扬也跟着笑了。
☆、第 35 章
王子清的院子并不大,而且时常有人来打扫,喜乐只一个时辰便打扫好了。郑骋扬在院子里招猫斗狗的早无聊得发困,见喜乐垂手立在门边,便第一个大摇大摆的进了王子清的卧房。
王子清的房间不大,只一张床,一张案,一把椅子,一个放水盆的架子,甚至连多余的笔墨纸砚都没有,朴素的不像个读书人,唯独靠着西墙一个大大的书架,书架占了整面墙,密密的摆满了书。
无论是这院子还是这卧房,都与王子清平时的为人处世大相径庭。人前的王子清是肆意的,散漫的,似乎对什么都不在乎,但又有些骄纵,但是他本人却又是十分显眼的存在,哪怕衣冠不整,披头散发,但是眼角的笑意,举手投足之间慵懒而明艳的姿态,不是人群之间最醒目的,却让人忘不了那蓦然凝视的风情。然而他的住处却是朴素的,像一个最最寻常的人家,过最最寻常的日子,与花街上灯红酒绿和纸醉金迷沾不得一丝半点的联系。
郑骋扬用摸了摸案子,这案子原来大概是摆花的,但被王子清当做书案在用,所以很窄,但是足够用,因为书案上除了两本书,连支笔都没有。
明明是青楼里写词曲的,书案上却没有纸墨笔砚。这与郑骋扬所想的大相径庭。
郑骋扬信步走到书架前,书架上除了一些诗词文集,还有林林总总、天南地北的各地传记,随手抽了本书翻看,却是讲海外游记,奇闻异事的。
王子清端了个素净的陶罐,里面插了一枝桂花,见到郑骋扬翻书,笑道:“好稀奇,你竟然看书了。”
郑骋扬回头看到他手里的桂花:“你折它做什么?”
王子清笑道:“屋子里几个月没人住,还是有味道的,我怕王爷你嫌弃,用桂花熏一熏。”
郑骋扬挑了挑眉:“我竟不知道你这样会疼人啊。”
王子清扬了扬下巴:“你不知道的多着呢。”
郑骋扬看着他那小嚣张的贱样就觉得牙痒痒,十分想找个东西来啃一啃,例如王子清的脸蛋。
然后他看见屋子里那张素净却十分宽大的床铺,于是十分阴森地笑了。
王子清看见他一脸的坏笑,全身忽然一冷。
于是今夜注定无眠。
第二天一清晨,却是个艳阳高照的好天。
昨夜两个人折腾了一夜,再加上是久违了的床铺,王子清直到晌午才起,他闭着眼睛迷迷糊糊的摸向身边,却摸了个空。
王子清衣带也不系,敞着怀,摇摇晃晃的从房间里出来,正看见郑骋扬正在练武。
郑骋扬原来也是学过武的,只不过多年在边疆厮杀,一招一式变得极为简单利落,半点多余的招式都没有,却招招致命。
他穿着一身黑色的练功服,身材高大精壮,手长脚长。小小的院落几乎容不开他,汗水顺着他的鬓角流了下来,滴落在胸膛上,他身上的衣服被汗沾湿了,勾勒出解释强健的肌肉结构,压迫感极强,几乎能让人感觉到被这样一幅胸膛压住的沉重感和压迫感,结实的臂膀和坚毅的脸孔浑身散发着浓浓的雄性气息,极具男子汉气概。看的还在昨晚韵动中不能自拔的王子清心醉沉迷。
丢人啊,王子清想,我在青楼上混了十多年,什么美色没见过,竟然觉得糙男人练武比花魁献舞还好看。
这边王子清还在痴汉和自我嫌弃的情绪中不能自拔,那边郑骋扬已经看见王子清出屋来,他收了势。一双眼睛直直的盯着他,道:“醒了。”
王子清清清喉咙:“怎么想起练武来了。”
“坐马车做的骨头都僵了,松松筋骨。”郑骋扬道:“倒是你,看着我发什么呆?”
王子清有种被发现的慌张感,随手拿了个什么,扑向郑骋扬的脸,表示要给他擦汗。
郑骋扬立刻用了生平最快的速度,在那块布挨到自己脸上之前抓住他的手:“你的好意为夫心领了。”
王子清这才发现,手里的布是昨天二人沐浴办事后用来擦屁屁的,上面还沾着一块一块的白渍,顿时就把布扔了:“这东西留着它做什么。”
郑骋扬宝贝似的捡起来:“别扔啊,这是咱们初到扬州的纪念品。”
王子清脸上腾地红了,他颤抖的手指指着郑骋扬,连话都说不利索了:“你你你。。。。。没想到人可以无耻到你这个地步。”
郑骋扬道:“谢谢夫人夸奖。”
于是王子清落败。
“是子清回来了么?”一个温柔的声音忽然响起。
听到这个声音,王子清立刻把郑骋扬抛在脑后,他几步跨到门口,打开了门,一把拉住眼前的人:“木子姐姐,我可想死你了。”
温柔声音的主人动作也很温柔,她拿出一块手帕,轻轻地为王子清擦着额角的汗:“几个月不见,还是这么毛毛躁躁的,什么时候能长大些。”
王子清拉着她的手臂摇啊摇,看样子恨不得扑进她怀里蹭两下:“在姐姐面前,我永远长不大的。”
此情此景,郑骋扬理所当然的心里泛酸了,他轻咳一声:“子清,这位是。。。。。。”
王子清这才想起自己男人来,刚要开口介绍,却被女子抢了先,她姿态优雅的做了个万福:“小女子林木子,不知这位公子如何称呼?”
郑骋扬趁机打量眼前的女子,这无疑是个美人,而且是那种骨子里都温柔如水的美人,她细眉细眼,腰肢如柳,声音细声细语,整个人透着江南女子的温婉和柔情似水。她穿着并不华丽,但却勾勒的身材纤细挺丽,她头上虽然带着一看就价值不菲的饰品,但却没有丝毫的富贵华丽,只显得精巧别致,她脸上虽然搽着淡淡的水粉和胭脂,但却没有半分的脂粉的艳丽浓重。这个女人无疑很会装扮,装扮的恰到好处,打扮的舒服温和,让人生不出一丝的厌恶之心。
这个女人让人心生好感,而且与王子清关系匪浅。
郑骋扬笑道:“我姓郑,叫我郑六好了。”
☆、第 36 章
郑骋扬笑道:“我姓郑,叫我郑六好了。”
林木子声音温柔细腻,听起来如潺潺溪水,她态度真诚的轻声道:“在京城的这几月,我家子清弟弟有劳郑公子照顾了。”
郑骋扬道:“你怎知我在京城就与子清相识?”
林木子看了眼院子内的马车,笑道:“公子京城口音,子清肯让你住在他家,又不认识我们,自然是这几个月子清在京城认识的朋友。”
郑骋扬笑道:“姑娘好眼力。”
林木子笑道:“公子见笑了。”
一番寒暄之后,郑骋扬觉得自己似乎可以放心了,这位叫林木子的女子与王子清没有半分男女之情,真真切切的是形同姐弟,而且一般姐弟的感情估计都赶不上他们
然而郑骋扬却从来没有听王子清谈论过这位林木子,确切的说,王子清连在扬州的事情都很少说。
郑骋扬这边醋劲儿刚消,那边王子清和林木子已经聊成一团。
王子清:“我不在的这段时间,院子是林姐姐来打扫的吧。”
林木子用袖子掩住嘴角轻笑道:“除了我还能有谁呢?反正离得也近,就时常过来打扫打扫,反正我白天也没有事情做。”
王子清:“姐姐们都还好么。”
林木子:“你不在,自然都是好的,你回来了,恐怕就不好了。”
王子清:“我就知道你们都想我。”
林木子捏着他的脸:“这是多厚的脸皮?”
眼睛转了转,林木子掩着嘴悄声问王子清:“那位公子不像一般人,与你什么关系。”
王子清捂嘴:“那可是个大人物,跟我关系非同一般。”
“哦,”林木子暧昧的笑:“要不要带回去给各位姐姐们仔细瞧瞧?”
王子清眉开眼笑:“当然当然,今天晚上就去。”
郑骋扬轻轻喉咙,表示他们的悄悄话自己听得一清二楚。林木子笑看了他一眼,又看了看天色:“我还有些事情,不打扰二位了。”
说罢,又娉婷的做了个万福,仿佛刚才跟王子清碎嘴的人不存在,优雅的告退了。
等林木子走了,王子清傲娇的对着郑骋扬一扬下巴:“今天晚上跟爷逛窑、子,爷让你知道一下什么叫贵客。”
郑骋扬似笑非笑:“你先把你跟这位林姑娘的关系给我好好理清理清。”
王子清仰着小下巴,表示自己身正不怕影子斜:“我干姐姐,扬州万青楼的头牌,上一届花魁。”
郑骋扬想到林木子温婉如水的姿态,丝毫不见风尘味,又比良家女子多了几分风情,十分舒服,让人不由得心生好感,眉眼带笑,明眸皓齿,这林木子,的确有让男人千金散尽的资本。
王子清继续说:“从小到大,林姐姐最爱护我,为了照顾我还特地在我家旁边买了个小院子,我小时候她就总抱着我去买云片糕。”
“她照顾你长大的?”郑骋扬有些诧异了:“她多大。”
“这么问姑娘的芳龄多不好,”王子清瞥了他一眼:“我林姐姐二十有九了,看不出来吧。”
郑骋扬真没看出来,林木子保养得极好,皮肤细腻如十四五的少女,眉眼顾盼生情,打扮得清丽脱俗,说是十七八的年纪都是有人信的。
而且是上一届的花魁,那就是去年的事,那时的林木子已经二十有八了,在这样的年纪里坐上花魁,这林木子肯定不是个简单人物。
夜晚的扬州最是热闹,热闹在扬州女的柔声细语,风流的花楼曲调,永远饮之不尽的美酒里,女子温软的身、体和语带暧昧的低喃,交织成碧水中金碧辉煌的倒影,弥漫成雾障,将富丽堂皇的楼阁渲染成纸醉金迷的销金窟。
在灯火绚丽的花街上,王子清就像一条回到水里的鱼,郑骋扬终于见识到了什么叫如鱼得水。
尽管没有掏一分钱,但无论他到哪间花楼,老鸨都是笑脸相迎,恨不得将他当自己儿子揉捏一番,只要没有客人的头牌花娘,定然要叫他到身边寒暄,塞点小零食给他。让客人一掷千金的花魁,竟然可以为了他洗手作羹汤,只为他想吃一碗小汤圆。
有了王子清这个花街吉祥物,郑骋扬免费享受了一把顶级贵客的待遇。
不用花一分钱,王子清和郑骋扬就被稳稳当当的送进了扬州最大花楼花吟阁万金难求一席的雅间。
坐在扬州花街最大的花楼的二楼雅间,可以将整个一楼的景色一览无余。徐娘半老的老鸨为王子清斟酒,脸上带着恰到好处的笑容,不过如果有外人到花楼滋事,哪怕是位知府,这位笑容谄媚的老鸨也能眼睛眨都不眨,拿着扫帚给人撵出去。
扬州最著名的花魁花魁免费作陪,外面的客人捧着银子却不能一睹芳艳,却在王子清的接风宴上却亲自端盘布菜,笑颜如花。为他弹曲的是传说中神龙见首不见尾的琴师,千金一曲,有价无市。酒壶里装的是最好的花雕,香味醇厚,花不上万两银子只怕连味道都闻不到。桌子上摆的是最地道的扬州菜师傅做的佳肴,吃在嘴里唇齿留香。
甚至,此刻给王子请斟酒的貌美女子竟然是隔壁花楼的头牌。桌子上的菜却是另一家花楼的老鸨亲自端来的。
能让竞争激烈的各大青楼万众一心,郑骋扬只怕以自己王爷的身份到此,也得不到这样的待遇。
王子清表现得相当自在,并且面对一屋子的环肥燕瘦坐怀不乱,对着满桌子的佳肴吃的头也不抬。
这届的花魁芳名顾盼,一位捧着一颗稀世夜明珠眼巴巴的在外面等的豪门公子正在门口苦苦的等,她却在这里笑眯眯的给王子清夹菜:“慢点吃,没人跟你抢。”
风韵犹存的老鸨还一盘盘的往桌上上菜:“这是临月阁送来的酱鸭,怡红楼送来的蟹黄豆腐,想着你最爱吃,那几个冤家遣人特地送来的。饿坏了吧,好端端非要去什么京城,都吃不习惯,多吃点,都瘦了。”
郑骋扬简直没眼看。
现在的王子清简直是要上天。
一张大圆桌,一圈的如花美眷莺声燕语。扬州出名的头牌花魁齐聚一堂,换了别的男人只怕会把这里当天堂。
而他,郑骋扬,堂堂十六王爷,当今圣上的亲弟,威名赫赫的武王,尽管没有表露身份,但好歹也长得英俊挺拔,威武不凡,除了刚开始意思意思的问候了一下,竟然从开席到现在,一个搭话的都没有,就像一片柳绿桃红中木着脸的背景。
甚至连有一面之缘的林木子,都没回头看他一眼,只顾照看自己的子清弟弟。
苦闷的郑骋扬只能喝酒。
王子清你今天晚上等着。
作为雅间中的雅间,视野自然相当不错,雅间用巧妙的珠帘隔着,下面看不到雅间里,雅间里的人却可以将一楼的情形一览无余,郑骋扬看着楼下觥筹交错,莺莺燕燕,哪怕坐在大堂,但从来客的衣着举止上看都是非富即贵。
所谓扬州风月,果然名不虚传。
郑骋扬品着酒,自言自语道:“果然不不愧是扬州第一楼。”
一旁刚刚还从各大花楼传菜的老鸨似乎刚发现王子清还带了个人,笑着接道:“这算什么?比起当年的明月阁还差得远呢。”
郑骋扬道:“明月阁?”
老鸨笑道:“十多年前的事了,公子是外乡人,只怕不能知道。”
一旁另一个头牌笑道:“我虽然没经历过,但我听说过,当年的明月阁,可风光了。”
起了话题,于是一群人七嘴八舌的谈论起来。
无疑,明月阁是扬州的传奇。
在她们的词语中,明月阁的老鸨是最乐善好施的老鸨,明月阁的花魁是最美最温柔的花魁。可是说当下扬州花街的繁华,有一半的基础都是明月阁打下的,各个花街里花楼的头牌或者老鸨,有四分之一都与明月阁沾亲带故。
郑骋扬疑惑道:“明月阁这般风光,如今怎么不见踪影?”
老鸨低头叹了口气:“所以说物极必反,繁极必衰。十多年前,明月阁也不知怎么的走了水,一场大火,烧的明月阁只剩下一把灰烬,几百口人,连尸首都找不齐。”
众人一阵唏嘘。
郑骋扬看向王子清,却发现他已经不再埋头苦吃,正目光担忧的看着林木子,林木子端坐着,笑容依旧温婉,眼波如水,看不出半点异样。
郑骋扬道:“当时的官府没彻查此事?”
老鸨道:“怎么不查,明月阁一事在扬州可是非常出名的惨案,但怎么也找不出走水的原因,也看不出有人蓄意纵火,最终也就无疾而终了。”
林木子温柔的笑着,慢慢端起酒杯,饮了一口。
☆、第 37 章
尽管喝的不多,但是王子清还是醉了。郑骋扬并不是没有见过他喝醉的样子,但是但是醉成这样子还是第一次见。
有人喝醉耍酒疯,有人喝醉一声不吭,王子清介于二者之间,他不耍酒疯,但是嘴却停不下来。
“江村路,水墨图,不知名野花无数。离愁满怀难。。。难寄书。。。。。。”
对的,王子清就是那种一喝醉就背诗词元曲的奇葩人种。
既然是花楼的吉祥物,定没有让吉祥物走着回家的道理,林木子体贴,早就准备好了熏了香的马车,妥妥帖帖将醉猫和他的饲主送回猫窝。
郑骋扬扶着王子清,一边摸着他的背不要让他呕酒,一边忍着耳朵里是含糊不清古人诗句,王子清还时不时的张牙舞爪的给他一下,简直苦不堪言。
就在郑骋扬以为这一晚上必定不能消停的时候,王子清的声音竟然渐渐的停了。
郑骋扬挑了挑眉,这可是头一回,却也能看出来,王子清这次是真的醉了。
郑骋扬将人扶好,王子清软趴趴的贴在他身上,不一会儿,郑骋扬发现,自己的肩膀湿了。
郑骋扬一惊,立刻扶着王子清的肩膀将人立了起来,借着月光他发现,王子清的表情哀切,还有一种挥之不去的迷茫,仿佛背负了什么沉重的东西背负了很久。
这样的王子清,很让人心疼。
郑骋扬将人压回自己的肩膀,月光下他坚毅的面庞面无表情。
“喂,”王子清忽然说,语气冷静,口齿也出人意料的清楚。
郑骋扬知道他明天肯定不记得自己说过什么,但还是耐心回答:“怎么了。”
“我想吃千层糕。”王子清说,然后在郑骋扬的肩膀上蹭了蹭,睡了过去。
郑骋扬听着肩膀上传来的细细的呼噜声,道:“好,我明天去给你买。”
第二天,郑骋扬起床的时候,王子清还在睡,他的眼睛有点肿。
郑骋扬沉默的看了他一会儿,悄悄地下了床,喊来喜乐:“你知不知道扬州最地道的千层糕是哪家?”
喜乐端着水盆:“啊?”
郑骋扬眯着眼睛看着他。
喜乐立刻回答:“李记糕铺。”
郑骋扬大步流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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