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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恩侯情史-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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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裴谨点头,“可以试试看,据说她的书房很是隐秘,等闲之人不得进入。至于文书藏在什么地方,你可以尝试先谨慎探听。”
  赵王听着,大约觉得有了点谱,当即笑笑道,“这差事不好办,不过事成之后,佟先生也算是大燕的英雄,应该得到嘉奖!孤今日所说,他日必不食言。”
  要是真能把太子拉下马,这位将来也有机会问鼎那个位子。所以大话先许诺在前头,可那些嘉奖仝则压根不感兴趣,反正自己从头到尾都不是为了他,甚至也不是为了裴谨,只是为了将来能生活得自在一些,不再受制于人而已。
  那厢赵王又趁势说,“行瞻挑中你,必是能干的,我信他的眼光,也等你的好消息。若有什么需要只管提出,孤财力、人力上都会鼎力相助。”
  这话听过就算,仝则可没打算和这些贵胄扯上太多关系,却还是笑得谦敬而乖巧,“多谢殿下了。”
  话至此,赵王想必已和裴谨谈完了事,只等见一见他挑选的人,其后喝了两口茶便起身告辞去了。
  屋子里顿时安静下来,仝则还在思索之前的事,就听见裴谨轻笑了一声,“你的伤如何了?”
  说来也怪,原本没感觉的,被他这么一问,突然就牵扯着一疼,仝则忍住去按伤口的念头,不由心道,裴三爷您还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半晌他答,“没什么妨碍,皮外伤而已,不耽误赶工。”
  “我没问你这个,”裴谨看他一眼,目光徘徊间显得有点复杂,“也没觉得会耽误什么。我是问,你有好好换药么?”
  “有啊,”仝则点点头,笑了笑,“每天都有换药。”
  “谁给你换的?”裴谨简直是契而不舍。
  想不到如此无聊的问题,他居然也关心?仝则无奈回答,“游恒,他总说这伤是他害的,所以要弥补一下,当然了,他手上没轻没重,这人说不上什么时候才会粗中有细,绝大部分时间都只粗不细。”
  说完他打了个哈哈,自觉这个话题可以翻过篇去,不想裴谨还是问,“我看看伤的如何?”
  其实真没必要,那伤口割得挺深,样子颇有点狰狞,不过对于纵横沙场,杀人如麻的裴侯恐怕不值一提,可仝则就是不愿意在他面前,袒露自己的肩膀和一条手臂。
  裴谨也没有立刻勉强他,只是饶有兴趣地问,“你为什么冲上去?”
  这是在问他那天推开良玉华的理由?其实不需要什么理由,只为他是个男人。是男人就不能眼睁睁看着一个女人在自己面前遇刺受伤。要说那一瞬,他还真没想什么和利益相关的事,譬如要施苦肉计,譬如他是有求于周妩娘。
  但回答实话,多少显得有点过于无私堂正了,像是自吹自擂,仝则忖度片刻,觉得对自夸并没什么兴趣。
  “我么,”他尽量让自己的笑容显出几分轻浮,“出于怜香惜玉吧,毕竟面前是个年轻姣好的女子,男人嘛,总免不了会有保护弱小的一时冲动。”
  裴谨挑眉一笑,看样子不大信得过他,“你应该知道她和周妩娘的关系,还用得着再这么卖力气?”
  “这不过是,本能而已……其实三爷在场也会这么做。”仝则边说,边奇怪他为什么纠结这种芝麻小事,索性含笑拍几句言不由衷的马屁,“只不过三爷文韬武略,碰上个把贼人定是一招拿下,断不会有我这么狼狈。”
  裴谨笑笑,目光陡然变得有些幽深,“怜香惜玉也好,想英雄救美也正常,你过了年该十六了,是不是该想想成家立业的事了。”
  这又是哪一壶呢?仝则干笑了一嗓子,“三爷不是还没成家,我有什么可着急的,还是先干正事要紧。”
  “我?我是个断袖。”毫无征兆地,裴谨怡然道。
  说完这话,他眼里一瞬间盛满了笑意,嘴角却绷得很紧,而眼神中透露出来的信息,非常像是在发出某种不算太认真的邀约。
  ——比如,你要不要试一试?
  果然……出人意表!这时代也当真比仝则想象得还开放得多!
  一个断袖居然能这么坦荡,这么没有顾忌的直言自己是断袖,所以他才能以二十二岁高龄,依然不成家不着急讨老婆?!
  可是,当着另一个断袖的面,公然承认自己是断袖,这样做他有考虑过对面人的感受么?
  诚然,在这个世上,其实并没有人知道他仝则,也是个断袖……


第29章 
  裴谨说这话是故意的吧?那是成心撩拨,还是有意试探自己?
  虽然觉得匪夷所思,但作为一个身心皆有需求的正常断袖,仝则还是不得不怀疑,却又真心觉得猜不透。
  定定神,他佯装淡然地道,“三爷真是……痛快人,从前听闲话说起过,我还只当是别人胡诌……没成想是真的,其实……”
  “其实没什么大不了。”裴谨表现得比他还淡然,“反正裴家已有后,我也没什么负担。就只是,知音难求罢了。”
  这也……太想得开了,连后代都能不在乎,其实,他裴谨才是穿来的吧……
  仝则默默对自己呵呵了两下,满脑子都在想该如何转移话题。
  裴谨比他反应快,很快恢复了一脸笑容和煦,“可以给我看看你的伤了?我这里有好药,擦在伤处可以不留疤痕。”
  绕了半天话题又回来了,仝则勉强笑笑,“多谢三爷,我皮躁肉厚不在乎那些个,本来还想着,多留个疤添点男子气概呢。”
  说完不觉看一眼裴谨,眼神里遏制不住地掺杂了点“您一个统帅三军的大司马,枪炮丛中过,居然还在意身上落不落疤这点屁事”的小小鄙夷。
  真是和他想象中一样矫情!
  可惜很不幸,这一记质疑眼神,还是被明察秋毫,疑似有读心术的裴谨给瞧了出来。
  他回身,从多宝阁上的盒子里取出个小瓷瓶,一面平淡而洒脱地说,“男子气概不在留不留疤,行军打仗难免受伤。我要是不用点些药,一身上下可就没法看了。”
  仝则听得眼神颤了颤,他没打过仗,但也知道即便是三军将领,也不可能在枪林弹雨中毫发无伤,所以细想想,裴谨的细致可能并非出于矫情。
  再回忆李明修讲过的故事,这人的成长经历让人唏嘘,心头涌上一点点恻然,在神不知鬼不觉间,他居然站起身,开始动手脱衣裳。
  等到露出一多半肩膀头子才觉出不对,仿佛刚才所有动作都是有鬼牵住他的手似的。
  然而脱都脱了,总不能再莫名其妙地穿回去,那也未免太小家子气。对方可是表现得大方坦然,自己身体又不难看,那就……继续脱吧。
  仝则的伤疤在左臂上,一共缝合了四针,揭开纱布,即刻有清浅的血痕露出来。
  裴谨从那只小瓷瓶挖了一小勺,药膏是清凉凉的,带着他指尖的温度。论手法比游恒细致轻柔得多,唯有体会过才知道何谓堪比按摩般的享受。
  仝则有点沉溺,脑子里开始信马由缰地幻想起,要是赶明儿换药,能不能要求这个人再来服侍自己一遭儿。
  此刻从裴谨的角度看过去,一眼就能看出此人脸上的惬意,胳膊上的肌肉从僵硬绷紧到放松,表情也渐渐舒展,显得分外柔和起来。
  可他刚才在怕什么,或是担心什么?就那么不情愿和自己扯上关系?
  裴谨低下头,认真端详坐在身边的人,那侧脸非常好看,比正面更为精致漂亮,因为鼻子的高度,和下颌的轮廓分明,充满了少年人的俊朗和锐气。
  唇上依稀能望见青色的胡茬印记,他想象着它们长出来的样子,带着稚嫩的男人气,是有些值得期待的可爱,至于那嘴唇则不厚不薄,最惑人处是那唇角总在不经意中微微上翘,犹是牵扯出一段天然风流。
  美少年他见得多了,仝则绝不是最美的一个,却胜在明朗二字上头,笑或者不笑都让人觉得像是四月的阳光,温暖的直指人心。
  明媚开朗大气,那是他心之向往的感觉。
  如果不是努力强迫自己,从少年时代一路走过来,他多半会变成一个阴郁而心事重重的人。尽管在外人看来,他家世好父母双全,可只有他自己知道,他的生命里独独缺少一份疼爱。缺失的部分,像是被斩断的缠缚,让他从完成学业那日起,便企盼着能够离开,离开生长的地方,离开圈住他的令人窒息的天地。
  直到真正走出去,见到壮阔山川,感受过秀美风光,登上名利场,也穿越过生死地,他看过波涛滚滚,看过黄沙漫卷。算是直面过苍生与苦难,心里那点关乎亲情的执着才终于不再纠缠。
  他是有所感才有所得,可眼前这个人呢,他经历过家破人亡,却又见识过什么,为什么他的心竟然比自己的还要强大?
  裴谨想着,手底下一圈圈,没有停息。实则伤处就那么点大,药膏来来回回早就涂完了。等他反应过来,才无声地哂了哂,赶在被发觉前,他收回了手指。
  “好了,这药你自己拿着,每天让游恒帮你涂一些就是。”
  这就完了?意犹未尽的人醒过神,连穿衣服的动作都变得充满遗憾,“三爷又送我东西,真是多谢了。”
  一个又字,当即勾起了裴谨遐思,他笑笑,“那张小弩,你用过么?”
  这阵子忙得脚打后脑勺,哪儿有心思摆弄那个,仝则就势说,“上次忘了问,三爷怎么想起送那个给我?”
  他说这话时表情略显迷茫,裴谨捕捉到了,便笑问,“你不是擅长射箭,怎么现在不喜欢了么?”
  顿了顿,他回身坐下,好整以暇道,“上次你问过我,放眼京都有没有我不了解的人。还真有那么一个,就是你。我很好奇你从前到现在,究竟发生了多少变化?”
  饶是他语调温和,仝则还是被吓了一跳,忙着扯出微笑以做掩饰,一面解释,“我说过,前尘旧事早就忘光了。或许不记得也是一种幸运。”
  说着心有所感,又想到了面前人的童年,他试探道,“三爷说呢,忘记不愉快的,重新来过,就要先从放下一些东西开始。”
  “我放下了。”裴谨凝视他,缓缓扬起嘴角,“那张小弩是长辈送给我的,我转送给你。因为你和裴熠差不多大,我一直很希望,裴家能有一个像你这样的孩子。”
  得,好好跟他说话,他又摆长辈架子,仝则真的很有冲动告诉他,老子活了二十七年,穿越过来一年,眼瞅着是奔三张的人了。
  他比他大!
  忍下翻他白眼的欲望,仝则还是笑眯眯地点头,“希望日后不会有让三爷失望的一天。”
  裴谨淡笑着点头,声调柔和道,“不急,我相信你有办法,如果不成也不必着急,再想办法就好。”
  上司宽宏体贴,那便奋力一试吧,仝则琢磨了下他即将要去打的公关仗,要攻克的人,是那位看上去极其高贵冷艳,不可一世的千姬小姐。
  对于这个女人,仝则后来颇花了一番心思去了解,裴谨也给了他一些资料做参考。
  千姬的母亲是御台所,即将军正妻,和大多数正牌老婆一样,这位御台所也不得丈夫宠爱。幕府家族既势力又功利,视女子为政治工具,千姬自小容貌在姐妹中不算出众,大约有些拿不出手,于是鲜少受到家族关注。
  到了十二岁天葵至,其母为她聘请了专门教习刺绣插花的师傅,那位师傅大抵是个人才,不光精通仕女明面上擅长的技艺,还深谙身为女人该如何利用自身优势。
  千姬跟随她学会了怎样用眼神欲说还休地勾人,怎样巧笑能显出妩媚婉转,怎样摆动腰肢,怎样轻移莲步,怎样一低头露出白皙柔嫩的颈部……
  当然还有如何用言语蛊惑男人,如何在床笫之间勾人魂魄。
  千姬十四岁登陆社交场,随即获得天皇长子初仁青睐。幕府将军由此发觉了她不同寻常的能力,决定将她的价值发挥到最大化。作为政治投机筹码,在十六岁那年,她被送到了只隔一湾海峡的大燕京都。
  千姬见识过最好的东西,衣食住行皆用最精致之物,大燕太子姬桓也已被她迷得团团转,恨不得倾尽所有来满足她,只为博她一笑——也因为暂时无法给她相应的身份地位,毕竟择太子妃是大事,千姬并非身份上不合适,但出于政治考量,她仍然需要过五关斩六将,尤其是老皇帝和一班反日派大臣的阻挠。
  不过在太子看来,事情没那么麻烦,或许他只是在等老皇帝驾鹤归西,所有的事自然就会迎刃而解。
  所有的资料都显示,千姬是沉迷感官享乐的女人,那就务必要用最华美的服饰才能吸引她。仝则做好她要的礼服,赶着试穿前去周记挑选绸缎。
  刚好这日接待他的人是良玉华。
  看来她已被周记接纳,仝则说起这个直替她高兴,她却摇摇头,神色黯了黯,偏过头看向了窗外。
  顺着她的目光望去,仝则瞧见院子里正在和周妩娘说话的几个年轻男人,个个高大挺拔,看周妩娘的眼神透出满满的恭敬和顺从。
  “再接纳也是有代价的,世道容不下这样的感情,人长大了,也总要有所取舍吧。”良玉华脸上淡淡的,像是在说别人的故事,“她已答应老爷,将来会生一个孩子,因为周家不能没有继承人。”
  说完收回视线,不再去看那些精壮的年轻男人,仿佛那些人和她无关,和她的爱人也无关,不看不语,就能不想一般。
  仝则愣了一下,半天过去,居然没想出安抚的话。
  连现代人都做不到不顾家族、不顾父母,何况这个时代,再怎么开明也不能脱开传宗接代。
  看着良玉华认命的垂下眼,他一时间也想不明白,究竟社会发达到什么程度,人们才能自觉自愿的享受爱情本身,而不是把结合当成一种社会义务去履行。
  继而便想到,连周家这样的大商贾都必须要继承人,遑论裴家,位居侯爵难道可以无后而终?就算裴谨洒脱,他母亲薛氏呢,会放任他如此行事?
  他觉得裴谨对这件事的态度,不是趋于逃避,就是过于理想化了。


第30章 
  屋外是晴光潋滟,屋内么,却像是正在经历凄风苦雨。
  良玉华不说话,只是闷头把新进的上等料子往仝则面前堆。她垂着眼,仝则也看不清她的表情,半天过去,他直觉旁边的人很有可能在无声啜泣。
  平心而论,这样的结果已经不算太糟,毕竟人要跳出时代窠臼太难,没道理强求周氏父女。至于感情的事,从来都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既然选择了就该有勇气面对结果。
  所以没什么好劝,何况外人费半天话更像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仝则于是专心挑布料,良久过去没多言语。
  不一会儿周妩娘挑帘子进来,打过招呼,笑得十分热络,“我可是给你备了最上等的货,上月才到的一批蜀锦,还有俄罗斯的白狐,都是特特为你留的。”
  说起俄国人的白狐,通体没有斑点,颜色均匀柔和,摸在手上的质感堪比最上等的丝缎。
  仝则虚虚拱手笑道,“多谢多谢,我承大小姐这个情儿,也恭祝大小姐开年财源广进。”
  周妩娘晓得他嘴甜,不过含笑颔首,一偏头便去瞧良玉华,或许是爱人之间真存在有某种感应,她觉出不对,再看良玉华消瘦的脊背似乎正在轻轻发颤。
  “你瞧你,忙得鬓角都有些乱了。”周妩娘心里发酸,作势给玉华抿了两下,“这儿没镜子,横竖佟先生也是熟人,且让他自己看货,咱们进屋去我给你重新梳头,好不好?”
  她在哄良玉华,那样的好脾气和低声下气,完全不同于平日雷厉风行的爽利,虽强势,却也是极尽温柔。
  玉华架不住她这样下气讨好,回眸略笑了笑,又和仝则告个罪,由着周妩娘揽过自己,往里间去了。
  等挑完货回店里,一路之上,仝则暂时忘却为那对有情人唏嘘,只在琢磨自己那点下文。要取得千姬信任,最直接的手段是在衣服上做文章,可千姬那等身份要什么样华服没有,光靠这个,他并没有十足的把握。
  而女人除却衣服,其实还有很多喜好。他脑子里犹是蹦出一句名言,钻石是女人最好的朋友。继而便是一阵失笑,他目下还欠了一屁股债呢,哪里能有那般阔绰,自然是送不起昂贵的珠宝。
  正胡思乱想着,不知不觉地,眼前浮现刚才周妩娘为良玉华抿去碎发的一幕,倏然间,灵感就产生于一闪念。
  这年月摆宴,贵人们不像后世,随身会携带精致的手包。没有化妆盒、口红、镜子等物傍身,有时候喝两口酒下去,连红晕上没上脸,胭脂有没有脱落,妆有没有糊掉都不知道。侍女们虽在一旁伺候,却也很少会带那些东西。
  要是有人能像现代人那样,宴席过半起身去外头晃一圈补妆,再回来依旧光彩夺目,然后坐在一群油光浮出面颊的人身边一对照,定然会显出艳压群芳式的动人。
  他想起化妆之物,可以用周妩娘留给他的水粉胭脂,一早都是现成的,那么眼下唯独就缺个精致的荷包,和一面便于携带的小镜子。
  一念起就刹不住,仝则撩开帘子,对着游恒挺立如松的腰杆子说,“找个装饰镜最畅销的铺子,我有东西要买。”
  幸好这个时代民间手工艺足够发达,饶是如此,那铜镜铺子里的伙计还是听得一头雾水——要可以放在巴掌上的小镜子,外形做成扇子模样,镜身藏在扇面里头。还要象牙雕刻,扇面上雕出一整幅仕女图来。
  连镇店的老匠人也跟着围过来,看仝则连比划再描述,末了大家伙终于明白过来,“只是我们这儿没现成图样子,这恐怕,还得您给我们描个样子出来。”
  仝则清楚记得前世看过的故宫藏品展,有玉雕桐荫仕女图,凭借记忆当场勾勒出来,之后拿给众人看。
  匠人凑过去观摩,大概其明白了意思,赞叹起这构思精巧,这样小一枚镜子精致如斯,不知道是何等高贵之人才能用得上。
  交代完,仝则诚恳道,“三日之后可否交货,钱不是问题,我可以先付订金。您老人家手艺好,我瞧过店里各色镜面的雕工,做工是真细,全京都只怕找不出更好的来。”
  老匠人抬起眼,浑浊的眼仁里看不出波澜,没吭一声,却默默把仝则才画的图样儿收了——或许因为钱财还在其次,许多时候手工匠人需要的是一份尊重,一份独一无二的认可。
  得到肯定和欣赏,也算没有辜负那些为创作花费的汗水和心思。
  仝则明白这道理,愈发感激地道了谢,付过款再登车,想着车后头那匹蜀锦,也已有了用武之地。
  隔了两日,千姬去试礼服,没有挑剔或是刁难,像是对仝则的手艺还算满意。
  她声音极富磁性,不知是否刻意压低声线的缘故,又或许本来就是自然的烟熏嗓,反正在一群莺莺燕燕里,显得意外的撩人。
  “看上去还不错,如果这次宴会,这件衣服能达到我满意的效果,以后我还会经常光顾你这里。”
  她居高临下,是金主在打量随侍小裁缝的标准姿态,眼神透出些许玩味,和一点轻巧的不在意。
  仝则正为她整理裙摆,稍稍一抬头,露出虔敬的微笑,眼风淡淡扫过她的脸,不免认真看了两眼。
  她有小小的下巴,因两瓣红艳艳的嘴唇生得厚实,所以总让人觉得她像是在撅嘴撒娇,五官除了眼睛特别有神采,再没什么出众的地方,然而组合在一起,配合上又冷又媚的神态,刹那间就有了十足的灵动之感。
  怎么说呢,她此刻揽镜自照的模样,活脱脱像是只左顾右盼的白狐。
  果然她也极喜欢狐裘,顶级的白狐让她眼仁微微一亮,“我正想做件昭君套,这块皮子倒是挺合适的。”
  仝则忙笑着应下,一时订好了下一单买卖,他就势客气地亲自送她出去。
  千姬一群人浩浩荡荡,走到大厅,打眼便看见琉璃架上摆着的几件精美的小物事,出于天性,女人驻足看了片刻。
  她身后的侍女忽然啊了一声,好奇道,“那小扇子是做什么的,这么小又不能扇风。”
  仝则上前取下那枚象牙扇,摊在手掌上。千姬侧目去看,见牙雕精美细腻,尤其是扇面上的仕女如弱柳扶风,面目清丽柔婉,神态悠然娴雅,让人一看就觉能立刻被吸引。
  “这是做什么用的?”她终于开口问。
  仝则拈起扇子尾端,手指轻轻一错,扇面随即打开,露出一面打磨光洁的小镜子。
  “真可爱啊,这样小巧……”女孩子惊呼起来,少女们叽叽喳喳,浑然忘了摆出端正仪态,也顾不上尚需显出骄矜态度的主人千姬。
  半天过去,才有人想起来,忙回身献殷勤道,“这东西好玩,回头带着赴宴,要补妆也方便,小姐觉得喜欢吗,要不要买下来?”
  千姬一早就看上了,目光灼灼间,斜斜一笑,“佟老板,这镜子我要了。”
  仝则很适时地吸了口气,面露一线难色,“这是英国公使家小姐订过的,眼下只有一个了,她预付了押金,是二十两……”
  知道有人觊觎,有人在和自己抢,就会更坚定买下来的决心。说起来,人有时候还就是这么幼稚好笑,尤其女人在购物时,多半都会丧失理智思考。
  千姬果然不负仝则所望,当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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