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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VE IN 之古风篇-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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媛仍然觉察到四个字——
“长孙宵玄”
长孙宵玄是谁呀?他是开国将军的后人,朝中权臣的儿子,听说武艺高强,行走江湖,十分侠义。长孙宵玄怎么了?他通敌叛国,甚至将秘密行军的路线都透露给了敌人。这么可怕!长孙宵玄会有什么下场?明日,在京城会搭起一个断头台,专门是为他准备的。
钱媛呼吸一滞,顺手抓住了一个离自己最近的路人,将身上的大包小包统统解下来,塞进他怀里,吼道:“把这些东西送到钱家去!告诉他们!钱媛有要事在身,来不及道别了!”说罢转身冲出城门。
金陵城距离京城,即便没有千里,五六百里也总是有了。钱媛一秒都不肯停顿,拼命地赶着路,或是徒步、或是骑马,星夜兼程,没有丝毫的休息,终于在那天上午进了城。
飞檐走壁,顺着沉默的人群,远远地,远远地就望见了一把大刀明晃晃地立在空中,她伸手,似乎想要触碰,但却遥不可及。漂亮的杏眼圆睁着,咬紧牙关向前几个箭步,刽子手紧握着的刀几乎都慢了下来,闪出一个一个的虚影。
快了,快了,应该能够赶上。
但是猝不及防的,只在离长孙宵玄几步远的地方溅了一身血。
“啊啊啊啊啊——!!!!!”
那天,有人跪在断头台上,抱头痛呼。
雨后竹林,生涩的芬芳与落雨桂花的清香丝丝缕缕缠绕着,逐渐融为一体,漫出局促的卧室,随风飘散在金陵城中。钱家门外,围着一大群豺狼,本是纠缠不休,闻到这股清香后也各自散了,只是心里觉得不服气——
“啊,没戏了没戏了,可惜了这么好的Omega。”
作者有话要说:
我开始军训了,下周正式上课。这俩人的小破事也不知道哪辈子才能写完。。。。。。
PS:我自认为自己是清水向,但肉山说我是老乌龟。
PS的PS:我写肉一般都拉灯的,细节以后会捎带着提一下,一次不超过一百字(溜)
第40章 所谓渣男的七夕
雨后的竹林,空气中弥漫着一种生涩的芬芳,吸入体内,再排出浊气,忽然感觉身心通透,从头到脚似乎被贯穿了一遍。
玄以为自己还小,身心依旧清洁,提着个破烂的空桶,站在初春时节、雨后竹林松散泥泞的地面上,磨得毛毛的草鞋沁在泥中,没有穿袜子,白白的脚上沾满了泥点。提着个破烂的空桶,蹦蹦跳跳地行走在坑坑洼洼的山路上,下山又上山,讨水又讨饭。
啊,现在再想起,那是多么美好的日子。
恍惚间似乎醒来了一次,但看到窗外天色仍然昏暗,也就翻了个身,再次沉沉睡去了。
屋里不冷,暖暖和和的,还稍微有点热,玄恍惚间冒出个念头,想要下床把炉子里那些多余的炭拿出来,但却迷迷糊糊地在梦里完成了这个动作。床睡的很习惯,不软也不硬,很宽敞,枕头不高也不低,是最舒服的角度,身上裹着个被子,软软地包围着自己,身边有一个很温暖的东西,自己不由自主地抱紧了他。
玄以为自己才刚出生,在梦中睁开眼睛,看什么都是模模糊糊的,带着一层不自然的光影。听着妇人口中温柔的哼唱声,他总感觉自己被软软的,暖暖地包围着,轻轻地摇晃,像坐着艘小船,在平静的湖面荡来荡去,迷迷糊糊的,又失去了意识。
春日,阳光正好的庭院内,玄以为自己还不会走路,那时父亲的脸庞还年轻,白白的,很平整,甚至带着些稚嫩,穿着朝服来不及更衣,蹲下身,牵着自己的小手,领着自己一步一步慢慢挪着,脸上的喜悦不言而喻。父亲没留意身后,忽然被台阶绊了一跤,狼狈地摔在了地上,玄就对着他笑,妥妥的嘲笑。
玄觉得自己忽然长高了,穿着湿漉漉的衣服,哆哆嗦嗦地披着个斗篷,怀里抱着个婴儿,还被小脚丫子踢了一下。婴儿逐渐长成了少女,浅蓝色的长发,性格刁蛮任性,但以家人的眼光看来,倒还蛮可爱的。她不像别的女孩一样成日窝在家中,而是一天到晚地在外面疯跑,回家时带来的就是一身尘土和一张小黑脸。
长孙奕、父亲、母亲。
不知道他们怎么样了?明年过年回去看看吧。
——这时,玄忽然想起,自己这回来到金陵城的时候,用面罩和斗笠遮着脸与头发,一路上经过酒馆茶楼,时不时还听见闲杂人等议论长孙家,说:“开国将军的后人,到底犯了多么大的错,才让人不顾情面,满门抄斩!”
自从听到这句话之后,一路上,他逮着机会就哭,稍微空闲下来就悲伤的要死,整日整夜以泪洗面。忽然想起自己被人监。禁在狱中,整整一个冬天,种种大刑加身,本来快要死去了,却还像只猫似得半死不活地挣扎着,连自己都不能确定自己的生死,痛苦痛苦,最后变成了麻木,经脉寸断,遍体鳞伤,像个死人似得被押上刑场。
长孙奕、父亲、母亲,他们也是这么痛苦的死去的吗?
莫须有的罪名仅仅是扣到了自己一人身上,曾与圣上纠缠过的也只有自己一个人,凭什么连累他们?父亲,即便他在朝廷上明争暗斗,害死了不少人,但他所做只是为了庇护长孙家家业,庇护自己的家人,若是不害人,便会被他人害死。而母亲和长孙奕,她们就更加无辜了,与朝政没有半分关系,却仍然被牵扯进来。
母亲,母亲。。。。。。长孙奕!她还那么年幼,还是个少女,年纪轻轻,看起来傻兮兮的,或许还没染上七情六欲,可是,可是!朝廷连她也不愿意放过!
一潭浑水!
睡梦中,玄喘息着,眼角晶莹闪过泪光。忽的从床上坐起,以最快的速度穿好衣服,翻身下床,扣上斗笠。从窗中跃出,在层层楼阁间跳跃着,趁着天正蒙蒙亮的那段时间离开了金陵城,独自一人在通往京城的官道上奔跑着,脑海中闪过的,虽然模糊零碎,但都是与父母和妹妹度过的时间。
本来以为没什么内容的,但是回想起来,竟让人一路上泪流满面。
自己到底是犯了什么错误,对人构成了多大的威胁,才让他这么对待自己的家人?
初入江湖就没人给个好脸色,四处挑战,获得胜利之后,赢得的不是威望和羡慕,而是鄙夷、嫉妒、憎恶。在京城,与权臣、公子、千金周旋着,陪着笑脸,应对这尖酸刻薄的言语,已经尽了全部力量,身心俱疲,最后仍然是给父亲丢了脸。再回到江湖中,虽然有了钱温陪着,不那么孤单了,但即便做的再好、再讲情义,一不留神,就是追杀的人。
这些事玄都已经习惯了,从小就是默默付出、看人脸色,却费力不讨好,遭人厌恶的角色。不过至少所有厌恶都是冲着自己来的,看到血亲、挚友平安无事,他即便再痛苦也能将所有不快抛诸脑后。
一切若是冲着自己去,他反而觉得轻松,但若是连累了亲人好友,让他们跟着遭难了,玄的痛苦就会乘以千倍万倍。胸中仿佛是被撕着,有什么东西急切的想要从喉咙中冲出,却被另一种东西闷住,压在心间,沉重的要将人拖入地面。
——长孙宵玄在私牢中被秘密监。禁一冬,处决三日前,长孙家被军队包围,全族上下,无一幸免。
立在山头上,远远望着富庶的京城,金碧辉煌下堆着腐尸,虚伪的繁荣中藏匿着罪恶,远远望去,也不过是方寸。
——长孙宵玄,斩立决,曝尸三日。
玄不清楚被折磨的跟块破抹布一样的无头尸,究竟有什么好看的。
明晃晃的剑刃在乌压压的磨刀石上来来回回,一来一去都连带着发出骇人的尖锐声响,在空荡的竹林、山谷间回荡着,听的人从脚尖战栗到了发梢,飞禽走兽全部退让。
长孙宵玄一手制住剑身,一手握住剑柄,亲手将武器开刃。
明晃晃的剑刃在乌压压的磨刀石上来来回回,长孙宵玄制住宝剑,面上紧绷,表情严肃中带着凶狠,忽然咧开嘴,低着头“嘿嘿嘿嘿”,万分诡异地笑了起来。幽蓝的发丝随着笑而震颤着,而幽蓝的眼中却没有一丝波澜,周围清澈的白却被血红替代。
——是夜——
京城城门紧闭,卫兵端着刀枪剑戟立在墙上,有的埋头吃宵夜,有的打开了哈欠,有的兢兢业业地留意着长官,给忙里偷闲的兄弟们放个哨,那人左顾右盼,完全没注意到有人趁着自己回头时一个箭步,翻过了城墙。
那人轻功极好,只在残月下留下了残缺的影子,然后迅速消失。
在暗影中一路狂奔,一口气没倒过来,带来了短暂的眩晕。恍惚间,玄看见一个红衣女子站在黑暗中,脚下摆着几朵红莲,对他缓缓伸出手,做出邀请的姿态,红唇轻启,带着笑意,说道:“本宫要你助一臂之力。”声音清澈而悠远。
仍是翻墙,入了皇宫,禁军手握武器,全都直勾勾地盯着自己,却没有一人攻击或是阻止。玄跑在宫道上,回头一望,借着月光,竟见到一女子身着红衣,统帅禁军,立在宫墙上,宽大的衣袖随风飘飘忽忽的,一头黑发也在风中肆意飘散。
第一次见这身影,是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夜晚,这次虽然也是半夜,但有了月亮,好歹稍微亮了一些。
账要慢慢清算,这样才能算的清楚明白。
玄手提宝剑,行走在宫道上,幽蓝的发丝盖住月光,投下一片斑驳黑影。
皇帝寝宫,近在眼前。
作者有话要说:
说起来认真地进行主干剧情,这算是贺文吗?
PS:作者君都散光了,可能更得比读者(如果有读者的话)想象的还要慢,毕竟我不想高散。。。。。。
PS的PS:接下来会进行一个独立的小篇章,换个猪脚,这一章实在喽不下去了,就短一点,不知道为什么,总感觉后面写的有点着急。
第41章 皇恩浩荡(上)
听说人上了年纪之后,总是会禁不住怀念以前的事情。
朕怕是已经老了。
还记得父皇那年召他父亲入宫议事,与他在御花园中相遇。少年的身影在阳光下似乎摇曳着,背光,变成了一个剪影——就算再过上十几二十年,朕相信自己也不会忘记这一幕。
如今行走到朕与他曾相遇的转角,阳光还是那么和煦,朕自己和自己、和宫人或是和交好的大臣漫步于此,常常觉得有些刺眼,神情一个恍惚,他的身影似乎还立在那里,但那已经是近二十年前的事情了。
每当想到此处,还是不免有些悲伤,不禁回忆起我们还年少时,相伴相随的时光。
朕怕是老了。
第一次见到他,朕才13岁,他也不过刚满14,那天,父皇召他父亲入宫议事,所谈的话题不是别的,正是我们两个的婚事。他性格很好,遇事总是考虑着别人,虽然才能一般,但说白了父皇看中的就是他的中庸,将朕草草嫁给他,然后撒手不管,这样对朝政的影响才能缩减到最小。
朕当时甚至配不上做父皇的一颗棋子,如今也常常怀念那时,卑微弱小的日子。
朕那时才刚显露出Omega的特征,还不理解这到底意味着什么,于是还是像个没事人一样,一天到晚无忧无虑的,在宫墙内闲逛,最爱去的地方就是御花园,就算在夜晚,也喜欢阴森森地立在湖边小桥那里。
那天他在御花园里闲逛,朕也在御花园里闲逛,于是就偶遇了,朕还记得自己说的第一句话是——“呀!有鬼啊!”做的第一件事泼了他一脸水,他就一脸懵逼一脸惊恐地向后闪躲着。其实朕当时没被他吓着,就是见到一个不认识的人,想逗他玩玩,也就是生活太无聊了罢了。
“你别过来!”当朕向他凑近的时候,他伸出一只手阻挠着我,另一只手带着宽大的衣袖半遮着脸,他越是撵朕,朕就越愿意凑到他跟前去,还笑嘻嘻地,做出一副自认为玩世不恭的模样。
于是他开始后退,手挥来挥去想要像赶蚊子一样赶朕走,朕在他的袖口处闻到一股很好闻的味道,淡淡的,闻不出是什么香,但仍然好闻,像是要把人吸过去一样。当时朕还不知道,那是alpha的信息素,也不知道,他的信息素让朕想了一辈子。
之后顺理成章地成亲,因为婚前,我强迫他时常入宫见我,他乖乖地照办了,况且朕也觉得他很有趣,所以我们之间还是有点感情的,比一般听从父母之命成婚的alpha、Omega,要好的太多。
成亲后,我们只在宫里住了三天,之后就搬进了一座不大不小的宅子里——把我们两个丢进小宅子,大概是父皇的主意,因为之后我们两个什么都不用干,每个月还有大把的月银送来。
这不算一件坏事,相反,朕心中是真的十分欢喜,坐着马车刚出宫门,就迫不及待地将车帘掀开一角,望着宫外熙熙攘攘、车水马龙的大街,无论是挤作一团、磨肩撞肘的平民百姓,吵吵闹闹的小贩,还是哗众取宠的杂耍,都让朕觉得新奇。再回头仰望一眼密不透风的宫墙,金碧辉煌的皇宫,不知怎的竟有种小鸟飞出笼的感觉,于是朕就趴在了窗口,痴痴地笑了起来。
他看着我这幅模样,也傻兮兮地跟着笑,于是二人就在车里笑成一团。
在宫外的那几年时日,至今也让朕念念不忘,和他相伴相随的日子,无忧无虑,每天跑着傻玩傻乐——喝茶、听戏、听曲、看杂耍、吃小吃、乱买东西、逗邻居家的小孩。。。。。。一切对朕而言都是新鲜的,京城与皇宫虽然只有一墙之隔,但这里的一切却远比金碧辉煌有吸引力。
朕至今都念着那段日子,也念着天天陪朕玩耍的夫君。
想念茶碗磕豁了个小角的茶馆,想念竹椅泛黄的戏楼,想念路边的廉价小点心、廉价小摆设。偶尔想起家门口那座小桥,无论去那里一定会经过它,朕闲的没事就非要从扶手上走,日日如此,于是夫君就日日站在一边扶着朕,那时最喜欢佯装差点掉入河中,最喜欢看他惊恐担忧的表情,而且无论多少次都会上当,有意思的很。。。。。。
啊,那副表情,真想再见一见呀。。。。。。
推开红木的大门——它并不宽敞,憋屈地挤在两堵墙的夹缝中——一开门,看见的就是小小的庭院,庭院中间有半个小池塘,池塘旁边紧挨着半个小花坛——不知是不是因为第一次见到他时,朕只有13岁,小池塘里恰好养了13条鱼,只是它们在一次下暴雨时统统逃进了一旁的小河,此后就只剩半池水草了。一旁的花坛——不知是不是因为夫君有什么诡异的癖好,花坛里种了两三排菜,夏天时,每天都能摘一小把豆角,朕每年夏天都吃的想吐。
有了这半个池塘和半个菜园,小庭院里除了一把扫把,就再也什么都容纳不下了。
我们住着个木质的小楼,一楼是客厅、饭厅、书房,和一个摆满了书画的小隔间,虽然我们两个都对书画没兴趣,但为了撑场面,它们还是留在那里,几年都不带挪地方。二楼就是卧室,和一大片闲置的地方,当初用来堆杂物,可现在想来,应该是留给我们堆孩子的——虽然他不过留给了我一个女儿,用不着这么大片。
大概是我们俩比较懒的缘故,现在回忆起来,大部分的时间好像都是在卧室里,窝在床上耗过去的。当初我们还是年幼的alpha和Omega,面对面地躺在床上,腿叠着腿、胳膊叠着腰,发丝散开,都缠绕在了一起,半生不熟的信息素在床帐内弥漫,却还只把对方当成和自己抢被子的敌人,每天早上看着自己又只占了被子的一角,还给挤到了床的边缘,我们就仇人相见分外眼红,非要龇牙咧嘴拽被子,在床上折腾到日上三竿才起床。
朕不相信什么一见钟情,这比青梅竹马或是先婚后爱更不可靠,果然日久生情才是正道——
朕和夫君虽然是稍微有点好感就成婚了,但当时毕竟年纪还小,父皇没鬼畜到逼我们圆房的程度。虽然当年朕盖着盖头坐在花轿上时,因为觉得新鲜而兴奋雀跃的难以言喻,但到做真正夫妻的那一日之前,我们还有很长一段日久生情的路要走。
——其实并没有那么难,牵着手走在熙熙攘攘的民间大街上,看遍热闹的景象;或是在春日秋日出游,二人骑马在野地里穿梭,在花丛和落叶中闹腾;夏天热的不行,上山避暑,在石阶铺就的山路上蹦蹦跳跳,迎面赶上挑水的和尚;即便是寒冷的冬日,只要是点上一个炉子和他一起钻在被窝里,一天到晚昏昏沉沉的打盹,也是值得回忆的日子。
——有时候闲的没事了,我们两个就对着铜镜比比谁的眼睛大、谁的皮肤白、谁的牙齿齐,我还记得他自己每次都故意瞪大眼睛,说朕是门缝眼,狂妄到应该被满门抄斩的地步,但朕只不过撒娇般地在他背上锤了几下,见不到一点帝王的尊严。
不过朕当时也不是帝王。
朕还记得自己以前最爱穿白衣,虽然现在也是。只是少了他站在朕身边,穿着一身黑陪衬罢了。
——黑衣少年总爱牵着白衣少年的手,任他踩上扶手,二人慢慢地走过家门口那座小石桥,他总爱对身边的少年说:“你穿着一身白,跟死了老娘似得!”
白衣少年就回答:“你穿着一身黑,跟死了老娘似得!”不过白衣少年的娘确实死了,他从小被父亲的大娘子散养着带大,他常常庆幸自己是个Omega,若是个alpha,恐怕早就被大娘子弄死了,跟他的娘一起。
黑衣少年常说:“世界上所有比我矮的人都是小矬子。”那时的少年因为alpha的体质而长得很快,身高已经超过了不少成年人,也比身边的少年高了快要一尺了。
他的肩膀很快变宽了,衣襟间原本单薄的胸膛出了些厚度,白衣少年最喜欢看他那时的模样,阳光明媚,迎面映过来,晒得对面那人似乎要融化了,自己也有那么一瞬间的神志不清,于是迷迷糊糊地回答道:“那你一定能刷掉一大批人。”
黑衣少年听了痴痴地笑,又补充道:“所有比我胖的人都是死肥子。”
“那你一定只能刷掉很小一批人了。”少年故意摆出一副冷漠的样子,故意掩饰刚才自己的“有所表示”。
——不知是什么时候,曾经年幼的夫妻间那点只能算作友谊的好感变质了,不知变成了什么,让人想起来就脸红心跳、羞耻不已——
黑衣少年又被妻泼了一身水,狼狈不堪地在他面前脱去一身黑衣。而白衣少年却目不转睛地盯着他赤。裸的上身,盯着他因为夏日炎炎,没事干一个人跑去玩水晒黑的皮肤,小麦色中透着健康的红。盯着那薄薄的皮肤下跳跃着的精巧肌肉,精干有力,像长在只豹子身上似得,愉悦的在午后空气中收缩震颤着,而刚刚粘上的水渍,好像是刚从体内淌出,带着咸味的汗,随着他的动作流向腰间,或是甩在地面上。
那人朝自己抬起眼帘,也同样目不转睛地注视着,白衣少年心中一颤,羞涩地埋头看脚。只觉得自己在他的目光中不自在,像一只蹦蹦跳跳的兔子忽然被猎豹盯上的那种感觉——风微微拂过夫君,又萦绕在妻子身畔,带来一种难以言喻的奇香,一如多年前在他袖口处闻到的那般,不过现在要浓了许多——小兔忽然觉得,能被猎豹吞噬是一种幸运。
于是朕便在一个夜深人静的夜晚发情了——性事就如同饮酒,第一口饮下只觉得灼热浓烈让人难以承受,而之后渐渐习惯了,反而会被其中的醇香所迷——年幼的夫妻第一次融合,从此不再年幼。
朕依稀记得他当年16岁,那自己就是15岁喽?
作者有话要说:
自己把年少时的皇帝,写的有点像下一部的受了。。。。。。
第42章 皇恩浩荡(下)
天色透亮,互相在对方唇角落下轻吻;华灯初上,就迫不及待地缠绵于床笫之间。
——也算不上是假戏真做,但父皇是彻底的踢开了朕,朕又彻底地把自己和他捆在了一起。
不久之后有了个女儿,现在看来应该是beta——抬头不见爱,至今婚事没有着落。毕竟比起勾搭朕的女儿,还是勾搭朕性价比要更高一些,于是她至今仍旧孤零零的,没像朕那样有个能日夜相伴的夫君。
虽然现在没有了,但至少曾经有过。
孩子出生之后没什么人来道贺,而且这小地方偏僻的很,连走街串巷的小贩都会觉得阴森,之前觉得憋屈,不过抚育她的那段日子才觉出好来——清净,清净最好,不然屋里也闹屋外也闹,朕会被活活闹死的。
那段日子记得并不是很清楚,每天窝在家里折腾,日子一天一天地就过去了,因为每天都差不多,所以留下的记忆也不是很丰富,而且孩子一天到晚闹闹闹,朕天天掰着手指头过日子,怎么有心思费心记忆呢?
——朕记得曾经和夫君探讨过女儿到底长得像谁,答案很简单,黑亮黑亮的头发、大眼睛、高鼻梁、白皮肤、大长腿都像我,脸大、脚大、性格木都像他。于是朕常常对着夫君叹息道:“我怎么给孩子找了个这样的爹呢?要不然她一定是个小美人呀!”他就一脸鄙视地看我一眼,暗自腹诽,嘴上却什么都不说,那副憋屈的样子可爱的要死。
她虽然闹腾,但睡着了总有岁月静好的那一刻。朕常常披散着头发,随意地穿着白色中衣盘腿坐在床上,怀里抱着她,低着头,口中轻声哼唱着一些自己瞎编的童谣,阳光暖融融地从半开的小窗中照入,一半洒在朕的身上,正好,柔得好像月光。
周围静静地,朕抱着孩子晃来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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