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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笑长安-第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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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慎满面茫然,半晌,才回过神来,点了点头。
  “走吧。”
  ………………
  漆黑房车停在下马桥边,副官绕过来给李慎打开车门,身后的广场上赏灯会已然拉开帷幕,各式样儿彩灯招摇,讨喜非常。李慎瞧着那热闹景象,冲副官笑道:“收拾收拾去赏灯吧,叫司机在这等我就行,我也不指着你能勾搭个媳妇,玩得开心就好。”
  副官眼角抽了抽,不说话,俩眼默默瞅着李慎,无声的表示抗议。什么叫不指着你能勾搭个媳妇?忒瞧不起人了吧?
  ——他却忘了自己俨然已是个三十七岁高龄的老光棍。
  上元宴在未央宫的安平殿举行,是每年公会与大唐总商会的必办项目,也可说是长安乃至整个大唐最顶级的社交宴会。即便是前几年李慎风头最盛的时候,也收不到这上元宴的邀请函——因为他不够资格。
  这宴会的大门,人进得,狗进不得。
  李慎就算再有本事,只要他仍是庚衍手下的狗,那他就没有与其它上位者同席的资格。月儿河隔开的是长安光鲜与丑陋的两面,这道门隔开的却是这城里生活的人与狗。
  杨火星说他见满城尽是狗。
  李慎想笑。
  过宫墙,抬头望,丹陛之下歌舞升平,彩灯如瀑,缀五光十色天上人间。
  满眼尽是人。


第143章 上元宴(二)
  宴会尚未正式开始,李慎在侍者的引领下落座,这席位倒安排的有趣,在他旁边坐的正是李慕白。
  两人名为兄弟,实则自上回李铁衣的葬礼后便再未见面。李慕白之后在辉光会议上的那通言论,自然有多事之人一字不漏的传达到李慎耳中,指望他能约束这位妄想把辉光与李家拆开的弟弟,可对李慎而言,李慕白的做法才是真正合了他的心意。
  所以他不仅没管,反倒顺手帮着对方按下了几个李家中抗议的最欢的族老。
  “最近过的怎样?”
  “还行。”
  李慎就着软席旁的铜炉烤着手,问了这一句便没下文。他与李慕白本就没什么交情,更没什么可聊,李家或辉光那些事儿,也不适合在这场合谈。他这厢懒散坐着,看场中十数名舞姬以轻纱蒙面蔽体,翩翩摇曳,在光影之中平增了一分不真实感。
  李慕白突然开口道:“杜忠在你手上?”
  那一日李慎救出李慕白,却叫杜忠仗着身上那套神甲侠客行,从天罗地网中跑了出去。李慎派人一路追索,在距长安以西数千里之外的一座小城失去了对方的踪迹,李慎的人在附近搜索了大半个月,杜忠这个人却好似凭空消失,要么,是得了光明会的接应,逃出生天,要么,就是被其他人捕获,毁尸灭迹。
  前者多少会留下点痕迹,所以李慎更倾向于后者,不过他对杜忠的生死并不太在意,听得李慕白发问,便开口答道:“不在。”
  李慕白若有所思的点点头,没再多问。
  李慕白自小便随着李铁衣出席社交场合,不时有人近前来与他攀谈,与此相比,李慎那边就冷清极了。李疯狗恶名昭彰,一身煞气隔着三里地也渗的人后脊发凉……可并不是没人想来,都在观望而已,商人是这世上胆子最大的一群人,身为李家家主的李慎,在他们眼中比黄金还闪耀。
  最先上来与李慎搭讪的不是别人,正是蓬莱商会的当家,诸子丰,也算是李慎的熟人。当初血屠七十二弑兄篡位,却被黑帝斯阻挠,没能一并杀掉他大哥的两个遗孤,后来就想将杨宝宝当成联姻的工具,将年仅十三岁的她嫁给蓬莱商会的少当家诸行云。
  ——结果被李慎一人一刀闯进婚礼现场,杀了个血流成河。
  那诸行云正是诸子丰的长子,长得是一表人才,可当初婚礼上他眼见李慎提刀杀过来,居然干出了往杨宝宝裙子底下钻的囧事,虽然侥幸没死,却也沦为全长安的笑料,被诸子丰废了继承人资格,此后再没在公开场合露过面。那一次事情经过黑帝斯与庚衍的调解,最终得以圆满收场,诸子丰也表现出非同一般的心胸,不仅表示不追究,反而放言很欣赏李慎这样的年轻人。
  “慎爷,哈哈,好久不见,近来可好?”
  “托诸当家的福,一切都好。”李慎站起身来,抬手向诸子丰回礼,掌握着蓬莱银行的蓬莱商会可谓是这世上最可怕的一支财阀,最新一次的统计里,全方陆共计有五千九百六十八万余家蓬莱银行分行,每天流动的货币量过千兆,这是足以掀动整个方陆的恐怖力量。
  两人扯了几句没营养的废话,诸子丰终于抛出邀请,而李慎也欣然应允,约定于下月初去蓬莱城私下会面。这时飞甲城的城主也凑了上来,借着诸子丰这根梯子,跟李慎认识,当这位执掌大唐民用航空集团的大佬,兴致勃勃的给李慎介绍起自家开发出的新型运输艇时,围在边上的人已经多了一圈。
  李慎面带笑容好不容易将这一圈人打发走,就见东工的团长申慕容走过来,一副我们很熟的架势给他推荐起东工的人体改造技术。
  “像你这样的情况,我认为最好是做全身改造,这样也能避免个别部位的不协调性,我可以安排研究室给你做专门的解析和改造方案,达到你满意的效果为止,只要你愿意配合,我们不会向你收取任何费用。”
  李慎只想呵呵他一脸,摆了明要拐他去做活体实验,还不收取任何费用?怪不得每次李西风与东工打交道回来都一脸屎色,遇到这么个不仅自己傻,还认为所有人都跟他一样傻的奇葩,偏偏又碍着对方的身份不能给难看脸色,真心痛苦极了。
  “我说慕容老弟,差不多得了啊。”一身金边锦袍的黑帝斯笑呵呵走过来给李慎解了围,“你那人体改造成功率又不是百分百,就甭拿出来给人推销了。”
  申慕容脸上的商业式笑容瞬间消失不见,李慎却觉得他木着张脸比刚才好看多了,眼见这尊大神一言不发转身走人,李慎心里松了口气,转头与黑帝斯对视。
  “黑爷。”
  “一阵不见,你倒比上回看着精神了。”黑帝斯上下打量了一遭李慎,目光有点儿复杂,“宝宝那天回来,样子不太对,你跟她说什么了?”
  李慎愣了愣才反应过来,皱眉道:“她怎么了?”
  “没怎么。”黑帝斯幽幽叹了口气,话意晦涩不明,“都是命运造化,是好是坏,看将来了。”说完,他转身就走,没再给李慎追问的机会。李慎心中隐隐有些不安的预感,心想或许得找机会再去看看杨宝宝,他正想着这事,就听周围渐渐安静下来。
  头戴白玉冠,身着衮服的庚衍从殿中走出。
  大唐帝国不行帝制,也没有皇帝,但历代公会会长的正式礼服都延续着佣兵王李三多的传统,是绣龙带章的帝王衮服。李慎与旁人一同翘首遥望,虽然看不真切,却也感受得到那股镇压全场的威严气势,他想不出还有谁能比庚衍更适合站在那里,对方是天生的王者,这一点恐怕在场无人能够质疑。
  “新年伊始……”
  庚衍开始念老掉牙的祝词,李慎一个字也没听进去,他睁着眼睛,注视着高高在上的庚衍,只想扒掉对方那身尊贵的衣裳,在万众瞩目之下,肆意操弄,令其跌落神坛,狼狈不堪……沸腾的欲火烧得他视线模糊,眼中的一切都在歪曲变形,他无意识端起酒杯举到唇边,一口口抿着,浑然不觉自己究竟露出了怎样的神情。
  坐在他身旁的李慕白却看得清清楚楚。
  一瞬间的诧异过后,李慕白眼中现出几分了然,将视线从李慎脸上移开,望向高台上仍在演说的庚衍,唇边浮起冷漠而讥讽的笑意。
  当庚衍的新年祝词讲完,在最上首的席位落座之时,李慎终于从那种恍惚的状态中清醒过来,他迷茫了几秒钟,才放下酒杯,皱着眉撑住了额头。
  ——不对劲,好像有什么地方搞错了。
  李慎此刻的脑子里思绪相当混乱,他清楚自己对庚衍有着非同一般的欲念,每一次见到对方,这股欲念都会变得更加疯狂……他有些无由来的恐惧,如果再这样下去,他不知道自己会对庚衍做出什么。
  但那一定是他不想看见的。
  一只酒杯突然递到他面前,李慕白侧过身举着酒杯,冲李慎微微一笑。
  “新年第一杯酒,你我兄弟共饮,如何?”
  李慎看了他片刻,拿起酒杯与其相碰。李慕白饮尽杯中酒,放下酒杯,口中淡淡道:“我曾亲眼所见一事,颇觉有趣,兄长可愿一闻?”
  李慎不知他葫芦里卖什么关子,点头道:“说来听听。”
  “有个猎人,在山上捡了条狼崽。”李慕白讲到,“他见这狼崽可爱,不忍杀害,便带它回家,与猎犬的幼崽一同养育。这狼崽从小与狗混在一起,以为自己也是条狗,跟着猎人上山打猎,十分卖力。在它的帮助下,猎人猎到了许多值钱的猎物,然而看着它一天天变得强大,猎人害怕它有一天会恢复了狼性,吃掉自己。”
  “最好的办法就是放它归山,但是猎人舍不得这个能给自己带来大笔财富的好帮手,所以变着法子将它驯得更像一只狗。但狼就是狼,骨子里的狼性无论如何也抹不掉,猎人清楚这一点,就去打了一副镣铐,将它牢牢铐起来,只在狩猎时打开。后来猎人渐渐攒够了钱,就不再放它去狩猎,也舍不得杀死它,便将他铐在身边当宠物养着……”
  李慎静静听着,脸上渐渐没了表情。
  “终于有一天,被锁在镣铐里,饥饿的狼盯上了猎人的肉。”
  “然后呢?”李慎问。
  “不知道,也许是狼吃了猎人,又或许是猎人杀了狼。”李慕白充满恶意的笑着,冲李慎道,“反正无论如何,总要死一个。”
  “你说对吗?”


第144章 上元宴(三)
  冷到令人思维麻痹的冬夜,身体早已失去知觉,只剩下心中不想死的念头,是支撑前行脚步的唯一力量。比往年要来得更早的冰雪,覆盖在蔓延无际的兰道大草原,将整个世界涂成一片冰冷的惨白。
  不想死,不想死,还不想死……
  李慎面朝下,一头栽进了看似柔软的雪地。冰冷蚕食着他的意识,他听见了死亡的脚步,拼命睁开的眼睛中一切都在变得模糊,铺天盖地的白色之后,是没有尽头的黑暗。
  不想死。
  一切都来得莫名其妙,八名素未相识的仙路,在半途伏击他一个小小的天门。李慎确定自己没得罪过这等能找来八名仙路的仇家,想破脑袋也想不明白为何对方要杀自己,但眼下这些都无所谓,查清真相也好,报复也罢,都是活下来之后的事。
  他不想死,一点也不。
  雪地上宛如死尸一般的李慎伸出了手,毫无知觉的手指深深插进地上的积雪,他像一头奄奄一息的狼,四肢并用,在雪地上艰难而执着的爬行。
  向着长安,向着生的方向。
  他要活下去,一定要,没人能够阻止,八名仙路又如何,就算这世上所有人都要他死,他也要活。
  月光静静照拂着在雪地中踽踽而行的人影,照着他的狼狈和不堪,也照着他的坚强和疯狂。凛冽的寒风卷起地上积雪,毫不留情的吞没了他渺小的身影。
  沉厚的乌云缓缓逼向夜空中那轮皎洁的月牙,天地渐渐变得昏暗,又要下雪了。
  一双脚出现在李慎眼前。
  干净、厚实的皮靴,被扎在靴子里的灰色军裤,修长笔直的双腿,同样干净洁白的衬衣,李慎一点点抬起头,恍惚的眨了眨眼,他似乎看见了一轮太阳,那灿金的发丝,在他干涩而疲惫的视线中,是那般明亮而耀眼。
  双手无力的垂在身侧,李慎跪在雪地中,仰起头,一眨不眨的看着庚衍。
  也许只过了一两秒,也许过了一两分钟,李慎垂在身侧的右手小指微微动了动。
  ——雪地里闪起一道凄厉的刀光。
  几丝断裂的金发被风刮走,用尽全身力气挥出这一刀的李慎翻滚到数米开外,艰难的拄着刀半跪起身,他不信任这个突然出现的男人,他从对方身上感到了恶意。
  比这冰天雪地还要透骨森寒,欲要置他于死地的恶意。
  李慎攥紧了龙雀双刃,已经疲惫到极限的身体又一次被战意强行唤醒,他忘记了身上的伤,也忘记了寒冷,眼中只剩下那个突然到来的敌人。在这一刻,他甚至忘记了死亡。
  庚衍看着这样的李慎,即陌生又熟悉,陌生的是面孔,熟悉的是那双他永远也忘不了,疯狂而冷漠的眼睛。只要一看到这双眼睛,就令他无可抑制的,杀意沸腾。
  八名仙路对一名天门,不仅失败,还全员身死,这结局匪夷所思,也令庚衍更加坚定了杀死李慎的决心。哪怕是要冒着暴露身份,被辉光和血屠联手追杀的风险,他也无法再容忍李慎继续成长下去。
  所以他才会站在这里。
  乌云遮住了最后一丝月光,一朵朵洁白的雪之花,在黑暗中无声绽放。
  他,与他。
  他们站在生死两岸,注视着彼此。
  ………………
  李慕白的故事并不有趣,至少李慎不觉得。他知道对方不是在讲故事,而是在讲他与庚衍,庚衍是那个猎人,而他就是那头狼。
  一个无趣的,令人反胃的糟糕故事。
  “猎人要杀狼,最初便杀了。”李慎平静道,“是你太悲观。”
  李慕白好笑的摇了摇头,像是不知说什么好,半晌,笑道:“他知道狼想吃他,又怎么会不杀狼?”
  “狼不会吃他。”
  “你何必自欺欺人?”
  李慕白脸上的讥笑在对上李慎的视线后,无声凝滞。李慎看着他的眼睛,一字字道——
  “狼有兽性,亦有人心。”
  李慎终究不喜欢这样的场合,提前便寻了个合适的借口退场,他离开未央宫,却也没打电话给在附近停车场等候的司机,而是一个人走进了正在举办赏灯会的广场,随着熙熙攘攘的人群,在一路五彩纷呈的彩灯之中闲逛。
  各色小吃的香气在灯光中弥漫,李慎买了一只冰糖葫芦,拿在手上时不时往嘴里叼一颗。路过面具摊子时,他又买了一只威风凛凛的白虎面具,斜扣在脑袋上。他戴着面具叼着冰糖葫芦,像个还没长大的小孩子一样,东看看西望望,这边摸一摸,那边瞧一瞧。
  或许是瞧着他行为幼稚衣着却不凡,像是个涉世不深的富家公子哥,很快便有三只手盯上他,凑过来偷他的钱包。李慎不动声色等人凑近,在人伸手的瞬间装作不经意避开,同时神不知鬼不觉将对方的钱包摸了过来。那小偷一击不成也不敢逗留,往前走出老远才发觉到自己的钱包没了,愕然回首,却见李慎咬着糖葫芦的签子,冲他挥了挥手上的钱包。
  小偷知道自己眼瞎撞上了大神,正想撒腿跑路,一个钱包远远飞过来,不偏不倚正落入他怀中。他愕然再抬首,李慎已经叼着糖葫芦走了。
  赏灯会最重要的自然是猜灯谜,贯穿几个广场绕着未央宫有一圈专用用来比赛的灯谜道,每只灯上都挂的有号牌,猜中了谜底便拿着号牌去做登记,对了号牌便可以拿走,错了号牌会由工作人员再挂回原位。到最后,依着号牌多寡,来排定名次,分发奖品。
  李慎对灯谜半点没研究,不过他在外边逛的无聊了,也就跟着进了灯谜道,一路走过去,简单的都被猜完了,剩下的他没一个能猜得出,很有点小挫败。但是空手出去也忒丢人了,李慎默默掏出通讯器,寻求场外支援。
  “喂?什么事?”
  “阿国,帮我猜个灯谜。”
  电话那边的林国沉默了小片刻,就在李慎以为对方要毫不留情挂断时,林国开口道:“讲。”
  李慎赶忙把眼前这只灯上的谜面念给人听,几秒钟后,林国回了个谜底,于是李慎摘下号牌又走向另一只,等他一只手攥满了号牌,林国那边才幽幽问了句:“玩够了?”
  “够了够了,改天……”李慎话没说完,电话已被挂断。他举起手中被绳子穿起的号牌晃了晃,眉开眼笑的去做登记。
  然后……太多了他没记住哪个对哪个,一把号牌最终只对上了一个。
  李某人黑着脸滚出了灯谜道。
  夜已深沉,离开了仍然热闹无比的广场,李慎回到下马桥边,被清理的像镜面一样的未央宫护城河里漂浮着一盏盏精致华美的彩灯,这灯上大多都有着记号,或许是一朵绣花,或许是一句诗词,它的主人们怀着青涩而雀跃的心情放出彩灯,期盼着能有故事中那般如梦似幻的美妙缘分。
  李慎在河边蹲下,弯腰拾起了一盏八瓣莲花灯,看了看灯面上的簪花小楷,又放了回去。殊不知他这一拿一放,却叫藏在暗处盯着自己花灯的少女心情如坐过山车。李慎身着华服,脑袋上带着个白虎面具看不见相貌,身形却是修长挺拔,衬上这暧昧的情景,怎不叫那少女一颗春心萌然而动?
  可惜她却不知道,她心目中的有缘人拿起那彩灯时,想的却是另一个女人。
  迢迢牵牛星,皎皎河汉女……他送她那一盏彩灯时,却没想过此生终究有缘无份。一转眼又是新一年,她已不在他身边。
  一盏水墨着画的山水灯突兀落到眼前,李慎愕然抬起头,却见庚衍提着彩灯,在他身旁蹲下。
  “宴会结束了?”
  “没,我也是逃出来的。”
  李慎捅了捅停在面前的彩灯,灯笼晃来晃去,眼见里头的烛火就要烧到纸壁,庚衍手一偏将灯笼转到自己这边,不叫他再作怪。
  “我刚才去猜灯谜,猜中了一个。”李慎恬不知耻的将号牌拿出来冲庚衍献宝,“喏,我拿这个跟你换灯笼。”
  庚衍咧咧嘴,淡然道:“我这灯笼是十个号牌的奖励。”
  李慎愤然表示这没法做朋友,恼羞成怒就要起身滚蛋,却被庚衍笑着扯回去,抱了个满怀。他搂着李慎的肩膀,掀开对方脸上的面具,凑上去轻轻一吻。
  “一人一次,怎么样?”庚衍问。
  李慎愣愣看着他。
  “我不要你做我的女人,你就是你,是李慎。早就说过,那张王座,我二人同享。无论是外面,还是在床上,我们都是平等的……”庚衍破天荒的有点窘迫,顿了顿,接着道,“所以一人一次,怎么样?”
  他的面孔在暧昧的灯光中显得无限温柔,几根灿金的发丝从发冠中调皮的跑出,在颊边轻轻拂动。
  天下之大,这般温柔却只对一人。
  李慎想笑,可笑不出来。
  他满心茫然——茫然于这一刻毫无喜悦之情的自己。还有什么不满足?庚衍已经如此让步,还想怎么样呢?他到底……想要的是什么?
  李慎茫然的推开庚衍,那无意识的强硬力道令庚衍挽留的手停在了原地,他踉踉跄跄转身离开,视线中没有焦点,光和影混杂在一起,变成了令人作呕的迷乱光晕。
  ——终于有一天,被锁在镣铐里,饥饿的狼盯上了猎人的肉。
  ——狼有兽性,亦有人心。


第145章 快乐的变态与纠结的苦逼
  人会选择自欺欺人,大都是为了保护自己。
  从李慎意识到自己在自欺欺人的瞬间,他也就真正清醒了。并不是毫无察觉,可因为真相太过丑陋甚至令他自己感到恶心,所以他下意识的选择了自欺欺人。
  ——他对庚衍所抱有的并非喜欢,更不是爱,而是赤裸裸的兽欲。
  李慎在书房枯坐了一整夜。
  他用冷漠的残忍的态度剖开了自己的内心,将里面曾让他无法面对的东西一一扯出来,拎干净摆开来看。
  首先是,嫉妒。
  他对庚衍的嫉妒可谓由来已久,从对方一次次达到他所不能及的高度,站到他只能遥望的地方。
  其次是,怀疑。
  从一开始他就不曾全心信任过庚衍,哪怕对方从未对他显露过丝毫恶意。林国加入庚军后,暗中提出要与他表面保持距离,做出不和的假象,提防的不是别人,正是庚衍。李慎明知道这一点,却还是同意了林国的计划,并一直维持到现在。
  在庚军崛起后,李慎主动释权,做一个独党,同样是他不信任庚衍的表现。他谨慎的站在安全线内,不给对方提供任何背叛自己的理由。
  接着是,恐惧。
  他恐惧于庚衍对他非同一般的兴趣和掌控欲,那令他感到焦虑,最重要的是他发现自己无法摆脱这种掌控,也不具备战胜庚衍的力量……这才是令他最感到恐惧的。
  然后是,厌憎。
  实际上他厌憎的并非庚衍,而是被庚衍改造成这副模样的自己。所以他厌憎庚衍的存在,甚至期盼着对方不复存在,这种念头早已扎根于心底,是他选择了视而不见。
  最后是,由这一切演变而成的兽欲。
  嫉妒、怀疑、恐惧、厌憎,在发现庚衍对他抱有的情感时,滋生出了扭曲而丑陋的欲望。他意淫着庚衍的肉体,妄想用这种恶心的方式来征服、压倒对方,从对方身上获取从未得到过的胜利感,以此来发泄自己心中那些不愿承认的丑陋情感,从中获得满足的成就感……他想用这种方式来战胜庚衍,战胜这个一直压制在自己头顶的阴影,成全自己这么多年的蛰伏。
  这不难理解,但很难接受,李慎坐在书桌后,心想原来我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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