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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虎妻-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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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秀微微红了脸,说:“奴才只是会读书认字,读的书并不多。”
“读那么多数干什么,女人无才就是德,他是二爷的相好,长的漂亮不就……”三夫人看见李尽忠的脸色,忽然闭了嘴,只是掩着手笑了起来,改口看向二夫人:“我知道二姐不喜欢说话,那我替二姐问一句?”
二夫人面色沉静,却说了一句叫众人都吃惊的话:“不劳三妹费心,我倒是有一个问题,想问问这个阿秀。”
二夫人说话就是动听,又温柔又娴静。阿秀赶紧朝她弯了一下腰:“二夫人请问。”
“我虽然是第一次见你,可是早听说过你的名字,我身边的丫头告诉我说,你很有才气。我刚才听你说话,年纪虽然小,可是也有见识。你家里虽然破败了,才气却在肚子里,谁也抢不走,你为什么不凭着才气找一条活路,反而在一个破庙里头当了乞丐?”
这个二夫人果然不一般,阿秀听了半天没有反应过来,还真是,他自己就没有想过这个问题,一则是他来这世界的时间还不长,还没来得及仔细想过呢,二来他确实刚想过自己将来不会一直当乞丐,却遇见了李天霸,然后受伤养伤,一直没有机会。想到这儿,阿秀看了李天霸一眼,就知道自己小小惩戒李天霸的机会来了。
“奴才并没有想过一直当乞丐,不瞒二夫人说,奴才来了洛阳不过一个多月,这一个多月几乎都是在病床上度过的,先是因为救大爷中了毒,后来毒刚解了就遇见了二爷,二爷要……要那个奴才,奴才宁死不从,就被二爷叫人打了一顿,伤了腿,差点就残废了,紧接着就误打误撞遇见二爷,进府当了二爷的使唤小厮。”
李天霸的脸色就难看起来了,可是也没有说话替自己辩解,其实不只是李天霸,李尽忠和大夫人的神色也很微妙,只是李尽忠善于隐藏自己的情绪,脸上一点也看不出来。二夫人扭头看了李天霸一眼,说:“照这么讲,你一番遭遇,从自由身沦为奴才,都是二爷的缘故了?”
阿秀吃惊了一下,赶紧摇头说:“那倒也不是,奴才现在过的很好,不觉得受了冤屈。”
“怎么没有受了冤屈,你曾经是大户人家的少爷,虽然一时遭了难,可也是自由人,凭着自家努力,将来未必不能东山再起,却因为二爷的缘故当了奴才。奴才一时为奴,终生为奴,连将来应试朝廷的资格也没有。你是大爷的救命恩人,大爷人善宽宏,你为什么不求大爷赏你一些银子,出去自立门户好好的过日子,不强过在这里当一个奴才?”
有银子赏当然会死好的,可是那个李尽忠就只说把他调到书房里头伺候,没说要奖赏他啊,他自己还郁闷呢。于是他就满心欢喜地看向李尽忠,不想李尽忠却没有发话,只是脸色不太好看。二夫人关键时刻又叫了一声:“大爷?”
“奖赏是一定会赏的。”大夫人赶紧插了一句,“三妹,该你问了。”
阿秀的心一下子落了十万八千里,沮丧的不行,可还是转向了三夫人。三夫人笑着说:“我看这个奴才心志可不一般,留在大爷身边当书童确实可惜了。我不通文墨,文绉绉的话也不会说。但是我听说现在最有名气的,是李太白的诗,丫头们唱起来很好听,你会作诗么?”
这个正中阿秀下怀,他什么都怕,就不怕作诗,反正唐朝以后的诗歌他随便背出来一首就行。他点点头,开始背起来了:“我可以效仿三国曹植,做一首七步诗!”
他说起谎话来脸都不红,将手背在身后,从容地迈起了步子。谁知道他刚走了一步,二夫人就叫住了他:“慢着。”
阿秀扭头看过去,就见二夫人微微一笑,说:“当年曹丕想刁难曹植,要他做七步诗,那考的就不是诗作的好不好,而是考才思是不是敏捷。你随口念一首诗,谁知道是不是你昨天就准备好的。我看不如这样……”二夫人说着,就往四周看了一眼,时值金秋时节,天上飞过一只大雁,叫声苍凉低阔,阿秀没想到这个二夫人突然来了这么一招,心里头怦怦直跳,就见二夫人眉头微微一皱,说道,“你就以《大雁》为题作一首,怎么样?”
阿秀当场就愣住了,他背过的诗是不少,唐宋元明清,随便吟一首根本就不是难事,可是规定特殊事物叫他吟诗可就难住他了,关于大雁的古诗,他也不是没有学过,可是学过的那些古诗里面,都不是专门写大雁的,秋雁在那些诗里头只是个点缀。阿秀今台南总算是见识什么叫杀人于无形了,二夫人看着他,微微一笑,说:“既然是七步诗,那现在就开始吧。”
“呦,真实看不出来,二姐平日里不爱说话,出了名的贤良,没想到真要考起人来,还真是严格。大夫人刚才都说了,咱们是闹着玩,怎么动起真格的了。”三夫人冲着阿秀一笑,阿秀满心感激,心想还是人不能貌相,那个二夫人看着温柔和气,没想到招数出来却那么要命,反倒是他一直看不上眼的三夫人,长的虽然妖里妖气,还替他说了几句话。可是他很快就发现这李家的夫人没一个是省油的灯了,三夫人话锋一转,笑着说:“我觉得这样不好,咱们只说考考这个奴才,却没说结果要怎么样,他考过了怎么样,考不过又怎么样,怎么没一个说法?考过了他就理所应当地在大爷书房里头伺候,要是考不过,是不是就将他撵出去?”
但是所有人都没有说话,李尽忠颜色凝重,看了二夫人和三夫人一眼。阿秀手心都冒出汗来了,朝李尽忠露出了求饶的意思。可是那个李尽忠真不是个玩意儿,面无表情地说:“你试试看。”
阿秀抿着嘴唇朝人群里头看了一眼,胖子和石头也在人群里呢,都睁大眼睛看着他,胖子还握紧了拳头,似乎在给他加油。他背着手开始踱步,从一步走到三步,心里头还是一点主意也没有,就慌了起来。走到第四步的时候,他忍不住又回过头来,看了李尽忠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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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后头的古诗里头,他是在想不出有什么描写大雁的古诗,心想他这已经被逼到绝路上了,就放低了要求,开始从唐朝往前开始想,这么一想,他还真想到了两首,他记得有次语文测试,卷子里有一道题是分析诗圣杜甫和另一位诗人崔涂的同名古诗《孤雁》的有什么不同,崔涂太陌生,那首诗他也一点印象也没有了,倒是记得杜甫的,可是杜甫诗诗圣,那么有名气,在场的这些人是不是都知道这首《孤雁》他就不能肯定了。可是关于大雁的古诗,他也只知道这一首而已,眼看着第七步已经踩了下去,阿秀细长的丹凤眼微微一挑,吟道:“孤烟不饮啄,飞鸣声念群。”
他一开口,周围就安静了下来。他微微沉淀了一下心绪,凭着回忆慢慢地念道:“谁怜一片影,相失万重云?望尽似犹见,哀多如更闻。野鸭无意绪,鸣噪自纷纷。”
吟完这首诗,阿秀额头上的汗都冒出来了,莫名的紧张,怕被人抓了个现行,说她盗用别人的诗来给自己长脸。他偷偷的看了一圈,见四周没有人说话,心里头的底气就足了一点,喘了口气,解释说:“一只离群的孤雁,它不喝水也不啄食,只是一个劲地飞着,叫着,思念和追寻它的同伴,可是又有谁来怜惜这浩渺天空中的孤雁呢?它和雁群相失在云海弥漫之间,它望尽天涯,仿佛同伴就在眼前,它哀鸣声声,好像听见了同伴的呼唤。然而野鸭们全然不懂得孤雁的心情,只顾在那里鼓噪不休。”
将这首诗解释道后半段的时候,阿秀心里就暗暗叫爽了,因为此情此境,还真的很符合诗歌里面的情景,因为他们就在湖边,那湖里头确实有许多野鸭子在里面戏水,况且这指桑骂槐的手法,给他出了一点点恶气。三夫人望周围看了一眼,笑着说:“我不懂诗,二姐倒说说,这奴才的诗作的怎么样?”
二夫人却没有说话,脸色却凝重了起来,倒是李尽忠,嘴角露出了一丝意味不明的笑来。
“看二姐的脸色,这奴才是过关了?”三夫人这回倒惊讶起来了,扭头看向李天霸:“二爷,该着你问了。”
“阿秀的才气我是府里头第一个知道的,我不用再问他,我知道在咱们府里头,除了大哥,谁的才气都不如他!”李天霸夸起他来倒是也不谦虚,说,“可是阿秀性子野,不适合在大哥跟前伺候,还是叫他跟着我吧。”
“天霸……”大夫人立即制止了他。三夫人就笑了出来,说:“看来二爷是真疼这个奴才,子啊二爷眼里头他浑身上下都是好的呢。”
大夫人神色难辨,嘴角却微微一笑,说:“三妹还没问呢,三妹……”
李家三小姐就站了起来,说:“我是个女儿家,读的诗书不多,这天下有名的文人,也只知道翰林里的李太白和名动天下的王摩诘。太白能文能武,摩诘更是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一个人是不是有本事,只靠会吟诗作对恐怕还不行,笔墨上的功夫,多读几年书就有了。只是除了这个,你还会不会别的?”三小姐说着,就指了指桌案上的文房四宝,“你的字我在二哥那里见过,虽然工整,可跟出色也差的远了,这你承认吧?”
阿秀点点头,那倒是真的,他学的那一点三脚猫功夫,怎么能跟古代的人比,他们都是从小练习毛笔字的,可不像他,只在小学的时候学了那么两年,搁在现代还行,搁在古代,那还真不如一个普普通通的读书人。三小姐笑了出来,说:“那我们不考书法,琴棋书画,除了书,别的三样你会哪个?”
阿秀摇摇头,说:“我都不会,只会下一点棋,也只会一点皮毛。”其实他还会画一点画呢,小时候被当作爱好培养过,可是他只会用水彩笔画,不会用桌安上那些东西。
三小姐莞而一笑,似乎有些得意,说:“我问完了。”
阿秀真是没想到他这过五关斩六将,最后折在一个还没出嫁的女孩子手上,可这还没算完,李家最小的那一个出场了,说:“我也要考考他。”
大夫人一脸慈爱,摸了摸她的手臂说:“别胡闹。”
“我怎么胡闹了,你们都问了,我也要问。”唐朝经历了武则天之后,女人的地位那在中国几千年封建王朝当中可是空前的高,而且个个也都有本事有作为。经历了三小姐那一棒子,阿秀就警戒起来了,李静看了阿秀一眼,脸上带着有些稚气的笑容,却忽然抽出一个小厮身上的宝剑来。那剑上的寒光照到了阿秀眼睛上,他吓得赶紧往后跑了几步,旁边的小丫头就笑了出来,他脸一红,赶紧站稳了,就听李静那小丫头说:“刚才姑姑说了,只比文墨算什么本事呀,现在讲究的是文武双全。”李静说着,就把剑递了过来,“拿着。”
阿秀呆呆地接了过来,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呢,李静就转身对旁边另一个小厮说:“你,出来跟他比比。”
这下可把阿秀给吓住了,动动嘴皮子还行,要动手,那可是伤筋动骨的大事。出来的那小厮年纪看着有二十多了,浓眉大眼,一看就是练过的,拔出自己腰上的剑就说:“那小人就献丑了。”
阿秀还在愣着,那小厮就已经攻了上来,他“啪”地一声松开了自己手里的剑,“扑通”跪了下来,摆着手喊道:“这个不行,这个不行,我没拿过剑,什么都不会,不用比了,我指定要输的!”
旁边的那些个丫头小厮竟然都哈哈笑了起来,他窘的满脸通红,觉得丢人极了,恨不得冲上去对着那个李静就踹一脚,妈的,小姑娘年纪不大,整人的功夫倒是挺厉害的!
好歹李尽忠终于发话了,说:“不用比了,你起来。”
阿秀这才爬了起来,弯腰拍了拍自己衣裳上的尘土。一场测试考下来,他好像只通过了一半,另一半全砸在手上了。他有点不服气,年轻气盛,不想被别的人看低了,于是自告奋勇说:“我还会别的呢。”
大夫人愣了一下,随机就笑了出来,眼睛微微眯着,问:“你还会什么?”
“阿秀还会看账算账,可以当账房先生了!”李天霸赶紧说了一句,“他懂的也多,知道许多历史故事。”
“我会唱歌跳舞。”阿秀自告奋勇说,“今天大家都在这儿,我可以唱歌跳舞给大家助兴。”
他这么一说,周围的人就都感兴趣了,大夫人看了李尽忠一眼,就说:“大爷平时累了,听个曲儿看看舞倒也不错,只是不知道你有多深的功夫。”
阿紫U很动感很带劲的舞,这一回把看家的本事全都使出来了,又唱又跳,累出了一身的汗。可是他这么卖力的表演,旁边的人似乎却欣赏不了了,一个个都捂着嘴偷笑出来,看他像是动物园里头的猴子一样。他累的小脸通红,站在那里不住地喘气,心里头忽然有些委屈了,又气氛,鼻子微微一酸,抬头看着主宰他命运的李尽忠。
他从前在家里头跳的时候,他爷爷奶奶都很喜欢,他在班里头跳的时候,那些女孩子也会兴奋的喊上一两声。
可是他不是在原来那个世界了,现在的这个世界,不是属于他的,与他而言是那么陌生,跟他格格不入。他刚才唱的那首歌,她们听着可能是怪异的,他所跳的那个舞,在她们看来似乎也有些开放不知廉耻。
他忽然伤心了,喘着气,站在众人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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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秀用杜甫的诗瞒过了众人,是有原因的,其实在历史上,唐朝人心目中唐诗的双壁并不是诗仙李白和诗圣杜甫,而是李白与王维。王维是全才,因为琴艺被公主青睐,成为解头(也就是状元),书法和绘画也很有名气,都受到了当时人们的推崇,他的诗歌更是一绝,名声不低于李白,晚年佛法精益,被称为“诗佛”,被唐后期的唐代宗称为一代文宗,备受推崇。反而杜甫在当时并没有多高的诗名,甚至不如其他唐代诗人,直到他晚年的时候才小有名气,真正把他推到与李白齐名那是在中唐以后,而北宋时杜甫的地位才被推到了最高,并最终与李白并称。
050 又见故人
阿秀第一次意识到,这并不是属于他的世界,终有一天,不是他征服了这世界,就是这世界征服了他。
其实他再能干,在这些人的眼里头,还是一个奴才,这场考试他考过考不过,区别不过是他只是一个奴才还是一个聪明的奴才而已。胖子拉着他到小湖边坐下,心有余悸地说:“刚才吓死我了,大夫人说是闹着玩,我看可不像是在闹着玩,明显是动真格的呢。”
阿秀心里头还是有些不爽,揪了一小把草捏在手里,说:“这群女的一个比一个厉害,闲的胃疼拿我寻开心呢。”
胖子叹了一口气,说:“我以前以为能进了李家是天大的好事呢,不用担心饿肚子,生活也好。可是我才在这儿住了几天,就有些不喜欢了,他们家管的太严格了,一点自由都没有,我想出去一趟都不行,整天就叫我在小小姐那儿看院门。”
阿秀就笑了出来,说:“那你没事跟小小姐套套近乎啊,跟她混熟了,你日子以后不就好过了?”
“她那么厉害!”
“她厉害怕什么,她才多大,还是个小孩子呢,厉害是因为千金小姐的脾气,只要你有心思讨好她,一准能博得她的喜欢。”
胖子就激动起来了,抓着他的袖子说:“那你教我,阿秀,我知道你最会这个了,我太笨了,不知道该怎么讨好人,你教教我!”
“我也不行。”阿秀讪讪地笑了一下,“我讨好大爷他们还行,讨好女孩子就不行了,我没经验。”
胖子松开了他,脸色有些失望,说:“那我只能一直在小小姐那里看院门了。阿秀,你以后出息了,可不能忘了我,要记得提携我。”
“提携提携,一定提携,咱们俩是什么关系啊,咱们是好兄弟。”阿秀说着回头看了一眼,远处李尽忠已经不在了,只有那几个女的在那里说笑玩乐。他压低了声音,对胖子说:“你想出去透透气么?”
胖子一愣,问:“怎么出去啊?”
“我有办法。不过你得答应我一个条件。”
胖子立马不够义气了,露出了狐疑的神色:“什么条件?”
“我带你出去,你带我去贺兰家的老宅子看看。”
胖子吃了一惊,说:“你还记得那地方啊,还要去?”
“我总想去看看,毕竟那曾经是我的家。”阿秀也没有跟胖子说得太多,就问,“你答不答应?”
能出去转转胖子当然求之不得了,赶紧点点头,说:“答应答应,只要能出去转转。”
阿秀就拉着他站了起来,叫胖子在一边等着,他去求李天霸。李天霸估计心情有点郁闷,喝的晕乎乎的了,听说他要出去,就站了起来,晕乎乎地说:“我带你出去。”
可是看见李天霸也跟着,胖子就有些担心了:“二爷也要去?”
“他喝成这样,咱们半路把他甩掉不就行了?”阿秀边说边搀着二爷往外走,谁知道刚走了几步,就听三夫人在后头笑道:“果然是二爷的奴才,你看看,看见二爷喝多了,立马扶着二爷去后头休息了。”
大夫人抿着嘴唇看了过来,阿秀朝她鞠了一躬,赶紧搀扶着二爷往外走。门口的守卫已经认识他了,问:“二爷喝这么多,还要出去么?”
阿秀看李天霸已经人事不省,赶紧说:“二爷就是喝多了,非要出去走走,我跟胖子守着,一会就回来了。”
他跟胖子一人扶着一边,就往外头走,过了一个拐角,阿秀朝四周看了看,指着一块草地说:“把二爷放那儿!”
胖子瞪大了眼睛,问:“就把二爷放这儿?出了事怎么办?”
“这离府上这么近,能出什么事,再说这洛阳城谁不认识他,谁敢招惹他。”
胖子犹豫地看了一眼,就帮着阿秀把李天霸放到草地上,阿秀累的气喘吁吁,说:“没想到这么重,累死我了。”他这个人也不算冷血,怕李天霸这么躺着会受凉,又把他往有太阳的地方挪了挪,这才拍了拍手,说:“咱么快去快回,说不定回来的时候他还没醒过来呢。”
“那他要是醒过来了呢,那不就知道是咱们把他扔这儿的了?”
阿秀笑了一声,说:“他都喝成什么样了,到时候扯个谎不就行了,你别管了,撒谎我最在行!”
胖子就领着他往贺兰家的方向走,可是他们这一回走的特别慢,胖子是第一回不用穿着乞丐的行头走了,阿秀是看见什么都还觉得新鲜,他们这走走那逛逛,阿秀还请胖子吃了一个鲜肉包子,最后一人一串糖葫芦啃着。胖子感激涕零,高兴的不得了,说:“阿秀,我多亏遇见了你,要不我现在不知道还在哪儿要饭呢,哪能吃到这些东西!”
阿秀嘻嘻地笑了一下,出来逛了这一会儿他心里头的沮丧就一扫而空了,满心都是新鲜的喜悦。前头忽然过来一群骑马的人,看着很大的阵仗。阿秀赶紧拉着胖子躲到一边,好奇地问:“这么大的阵仗,是谁呀?”
“我也不认识。”胖子踮着脚看了一眼,小脸忽然白了,低声喊道:“是……是那天抓走我的那个人……就咱们遇见大爷那天……”
阿秀一惊,就看见中间骑在马上的,飒爽英姿,就是他救了李尽忠那晚,遇见的那个异常英俊的男人。他赶紧侧了一点身子,小声说:“赶紧打听打听,他是谁。”
胖子就问旁边站着的一个老妇人,那老妇人好奇地看了他们一眼,说:“还能是谁,这是洛阳东王爷。”
“啊,我知道了,是秦东明!”胖子恍然大悟,跟阿秀面面相觑。
当初要杀李尽忠的,原来是秦东明?!
阿秀看了胖子一眼,喃喃自语地说:“他们俩有什么深仇大恨啊?”
“我不是告诉过你么,李尽忠跟东王爷一直不合。”胖子看了秦东明一眼:“不过我也没想到他们俩仇恨这么深,都动刀子了。”
胖子正说着,就看见有个侍卫模样的人看了过来,胖子赶紧拉着阿秀就跑,阿秀一个趔趄,喊道:“你跑什么?”
“他看见我了,当初抓我那个阿虎!”胖子把阿秀一直拉到一个小巷子里面,可是刚喘了两口气,就听见有马蹄声追了上来,胖子探头往外头一看,脸色都白了,大喊道:“他……他他追上来了!”
“那还不赶紧跑!”阿秀拉着胖子撒腿就朝前头跑。边跑边朝后头看了一眼,就看见那个阿虎骑着马喊道:“你们俩停下!”
阿秀哪会听他的话,拉着胖子跑得更快了,可是胖子不争气,跑了一条街就跑不动了,小脸喘的通红,喊:“阿秀,阿秀,我跑不动了。”
“再坚持一会儿!”阿秀喘着气看了一圈,看见不远处有个戏台子,好像是在唱戏,围满了人。
他拉着胖子就跑了过去,一下子就钻进了人群当中。阿秀把胖子按下去,悄悄地蹲到了一个小摊贩的后头。人群里热闹非凡,干什么的都有,像是庙会,只是那台上不是在唱戏,而是在说书,旁边还有玩杂耍的。阿秀偷偷站起来看了一眼,就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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