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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武一家-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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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上依然很喜欢他,也常常赏赐,但却未再升过他的官职。其实皇上和顾荣的想法都一样,像林旭尧这样软和的人,只有老老实实和先哲圣贤呆在一起才是最好的,阴谋诡计,强霸手段都不应该和他沾边儿。
林旭尧虽然没放弃,但也不是非常迫切,当阁老是他的一个目标,但似乎他自己没发现,他从未为进入内阁做了什么努力和准备,他的大把时间都花在孩子们身上了。
顾荣最近有些烦躁,他的烦躁表现在从一早到现在李生已经被踹四脚了,不长眼凑上来的小兵们如今正跑着圈呢,外头风那么大,寒冷刺骨,李生想,幸好主子只是踹他。
顾荣的烦恼是林旭尧最近不太给他碰了,亲亲摸摸什么都根本不够他塞牙缝啊,但是他又不敢硬来,那小子平时软得很,发脾气的时候倔的要死,抓着理半分也不让。
哎,明明他也很爽啊,怎么就不给弄了呢?烦人!
眼一瞟看见那边杵着不动但一脸猥琐加八卦的属下,顾荣心情更不美丽了,“你出去监视那群小子,等他们跑完再回来。”
李生:“……是。”欲求不满的男人太可怕了,他不想去外面被吹成傻狗啊!
自搬出府以来,二人就过得浓情蜜意,那时候孩子还小,什么都不懂,林旭尧也就什么都依着他。如今三个娃娃都三岁多了,怎么还能那么肆无忌惮呢?他向顾荣提出只能晚上办事儿的要求,顾荣虽然不满,但也同意了。
但是林旭尧满心满眼都是孩子是怎么回事儿啊?这儿不给他亲,那儿也不准留下痕迹,在床上声音还得压着,就怕一不小心让孩子们知道了,这也就算了!他哪天不是天刚黑就回屋子等着他,他呢,戌时才磨磨蹭蹭回屋,回屋还念叨着那几个小崽子……
这日子没法过了,不能忍!
晚上回家,相比之前的热闹,家里有些冷清——小家伙们被姜氏接走了。顾荣回到屋子,林旭尧还没有回来,他自虐一般地想,孩子不在家,这人现在是连家都不稀得回了吗?哼!还真是个好父亲,这才去了几天啊,就忍不住去见了,他被迫在军营练兵的时候也没见他来瞧过他一眼。那群小破孩儿出除了整天哭哭哭还会干什么呀,就他妈这么稀罕吗?不想回来就永远别回好了,他他妈的一个人也可以过得很好!
此刻的顾荣怒火中烧,已经将他喜爱的小姑娘忘到一边儿去了。
等到酉时林旭尧还没有回来,顾荣真的生气了,那人十有八九是去看孩子了吧,他砸了茶盏,然后上床睡了。
顾荣摸醒的时候有一双柔弱的手在做乱,心里虽然还是生气,但身体却忍不住微颤了一下。
林旭尧将他的身子扳平,脊背落实的那一刻顾荣虚虚闭上眼睛——操!那心机狗不穿衣服,故意来诱惑他!
林旭尧俯下身,捧着顾荣的脸,去勾他的舌,吮着他的舌细细品尝,调皮地嬉戏,温柔又热情。
林旭尧离开顾荣的唇的时候,顾荣微微睁开眼,那小妖精简直胆大包天,顾荣瞪大眼睛——他居然就那么在他的注视之下,在他没有一点点准备的时候,送他爽上天!
操操操!
我的老天爷啊!
谢谢您嘞!
所有的血液分成两股,一股往上直冲脑子,一股往下更是让他更加激动。那宛若天堂的感觉让顾荣不再压抑,他肆意喘息。
顾荣想,是他输了!他干不过这个小妖精!干不过他就躺平享受好了!这是他们第一次这样子,以前顾荣不是没有求过,但每次都没有实现过,如今终于得偿所愿。
顾荣终于软下去之后,第一件事儿就是拉起林旭尧扣在怀里狠狠地亲吻,在两人之间点燃一把火,像浇了油一般热烈。
顾荣兴奋死了,什么话都敢往外冒,平时顾念着林旭尧不敢说的,现在无所忌惮了,当初林旭尧拒绝尝试的姿势和花样今夜也玩儿了个遍……
他一次又一次地逼问林旭尧,“我还是孩子重要,嗯?”
林旭尧不答他,只一遍又一遍温柔地轻吮他的耳垂,柔声细语地说:“我爱你……”
顾荣心想,这小妖精从来都知道怎么治他,他还真是被吃得死死的。
第二日林旭尧醒的时候顾荣也还没起,他支着脑袋瞧他,像个好奇宝宝。看到林旭尧醒来,顾荣重重“哼”了一声,掀开被子准备下床,林旭尧十分上道地拉住他,身子贴上去,“不要走。”
顾荣腰一软,小腹一紧,心想,声音那么腻,身子贴得这么紧,绝逼是故意的。
那人还不知道消停,下巴搁在他肩膀上,嘘嘘叨叨说一大堆,什么你最重要啊,我两最亲啊,没有你我都活不下去啊……
顾荣望着不远处戏狗图的屏风,翘起嘴角眯起眼,荡漾地想,他真没出息,没了我就活不下去了!
冬天实在太冷,一会儿两个人露着的身子就凉了下去,顾荣抱着林旭尧滚回被窝。
林旭尧嘴上不停,什么好听说什么,顾荣觉得这人学得圆滑了,以这小呆子的性子怎么可能说出这么肉麻的话来,“你怎么那么唠叨?这些话哪儿学的?”
“可是我想把心里的话告诉你啊!”一句话回答了两个问题。林旭尧眨眨无辜的大眼睛,引得顾荣心头一荡。
“真的?真的是心里话?”
“嗯。”林旭尧说的确实的心里话,他只知道爱意要诚恳地说出来,并没有意识到肉麻不肉麻,或许意识到,他也会一五一十地表达,甜死顾荣这个大块头。
顾荣翻身压上林旭尧,林旭尧配合地缠上他的颈,可……
林旭尧戳戳顾荣的胸膛,提醒他可以开始了,顾荣望着身下面若桃花儿的小人,身子僵硬。
有心无力什么的,好丢人啊!
林旭尧秒懂,十分识趣地放下手,顾荣耳尖红了,有些恼羞成怒,粗声粗气但又有些憋屈是的声音从床帐中传出来,“还不是因为昨晚都给你了……”
屋子外寒风凛凛,银装素裹,整个世界静悄悄的,一抹阳光从云层之间偷溜出来,撒在这一方小院,墙角的梅花开得傲然,幽幽冷香飘进屋里,诉说情意的两个人之间仿佛更香更甜了。

作者有话要说:
正文完结啦!还有番外哦,哈哈~
啊啊啊啊啊啊啊,好伤心,大前天晚上发了被锁了!求解锁!已经被锁三天了!
这次真的已经很清水了!





第32章 番外(修改)
林旭尧一大早就起床上山了。
家里的孩子明年就到该上学的年纪了,他自己没出息,不能让孩子也一辈子目不识丁,蜗居在这偏僻贫穷的小山村。想想林奕帆乖巧的模样,林旭尧暗自下定决心,就算是砸锅卖铁,也要送儿子去上学。
正值深秋,天气转凉,一件又薄又破的衣裳根本抵挡不住寒凉的侵袭。林旭尧加快上山的步伐,走得快了,出汗多了,就不冷了。
从半山腰往下去,连绵的山脉尽是红艳艳黄橙橙的一片,漂亮极了。但庄稼人没有欣赏的心思,他只想着何处的树木笔直又高大,能卖个好价钱。从前他上山只是打些干枯死亡的柴火,一天打两趟,背到集市上也能卖八文钱。如今他们家的情况已经不满足于八文钱了……
帆哥儿要上学,进书塾要钱,买书要钱,帆哥儿也得扯布子做一身整齐像样的衣裳才行,他那身衣裳尽是补丁,颜色都看不出了,穿着去学堂,会被笑的。
他婆娘黄氏是七年前嫁到他们家来的,一直以来都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一方破落的小院也被她收拾得整齐干净。村长家的儿媳妇儿有对玉耳坠儿,据说是贵人赏赐的,天天戴着招摇过市;连隔壁家的秦婶子也有一支银钗子,虽说已经老旧,但任是件首饰。只有他媳妇儿,长得比她们漂亮多了,却什么都没有,只能路边摘朵野花儿戴。老早以前就想好要给她买样像样的首饰,可拖拖拖竟拖到了如今,他实在不是一个好丈夫……
父亲早逝,母亲一人靠缝缝补补将他拉扯长大,如今他已经成家了,却依然要靠着母亲灯下熬油贴补家用。
卖了木头,下午还要去张大爷家帮着盖房子。他家的儿子要娶亲,找了村里两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去帮着盖房子,林旭尧是厚着脸皮求张大爷,人家才要的。林旭尧握拳,想着下午一定要好好干才行啊。一天的工钱是五文钱,半个月的话就是七十五文,说什么也要坚持下去……
走走停停才寻到两棵合心意的树,林旭尧吐了两口吐沫搓搓手,拿起斧头开始砍。砍倒两棵树费了他不少劲儿,等他放下斧头的时候手心已经被磨出血了,手心虽火辣辣地疼,但他看着两棵树露出了开心的笑,这样好的两棵树,应该能卖二十文钱吧。
下午去张大爷家盖房子,晚上又去了地里。
酉时回到床上躺下的时候,林旭尧迷迷糊糊感受到黄氏接了热水来给他擦脸擦手泡脚,又简单给他的手包扎了下,他本想拉着她动了动嘴,最终却什么都没说出来就睡过去了。
帆哥儿上学的事情你不用再担心了,我很快就能给你买样首饰了。
就这么过了七八日,开始的时候觉得难以坚持,后来满满就好了些。这日,林旭尧又上山砍树,半路遇上了只黄鼠狼,林旭尧两眼放光——家里已经两个多月没见点儿肉沫星子了。七绕八绕,绕了半天也没捉到,林旭尧又回去捡起了自己的斧子向着目的地进发。
等林旭尧砍完树的时候,他又看见那黄鼠狼了,内心一阵激动,他悄悄靠近,那畜牲却警觉得很,立马回头看,然后跑了。林旭尧不甘心追了出去,意料之中的没追上,他垂头丧气回程的时候,瞧见了草窝里有动静,扒开一看——一窝兔子,一只大的,五只小的,毛色雪白,眼睛黑黝黝的,又大又亮,还是刚生的。林旭尧这个庄稼汉穆地心里一软,好可爱啊!
林旭尧心想,跑了只黄鼠狼,来了窝兔子,值!那只大的兔子又胖又肥,小的也十分壮实,悉心照料绝对不会死的,这么可爱的小兔子,帆哥儿一定会喜欢的。
说来也怪,顾荣从小就知道自己有个名字叫顾荣,不跟别的小白、小灰、黑黑一样土,为此,她很骄傲。别的兔子有嘲笑的,有羡慕的,也有瞧不起的,但没有不长眼的敢惹她,因为她有一颗雄兔子一般不羁的心,也因为她壮,更因为没有谁能打得过她。
她找了整座山头中最厉害的公兔子□□,说实话,开始的时候她是很想跟他拜把子,从此称霸小白山的,但是他说拜把子不如□□简单,她就跟他□□了。
“小兔子乖乖,跟我回家啊,跟着我有肉吃~”这时候的林旭尧像狼外婆。
顾荣的内心是这样的:滚!你自己都是个面黄肌瘦营养不良的模样,老子怎么可能有肉吃?
这两货谁都没考虑过兔子不吃肉的问题!
就这样,一只雄性心雌性身的小白山一霸和她的一窝崽子,住进了樵夫家的院子里。
顾荣发现,那个把她带回来的男人每日早出晚归,他的妻子和母亲也很忙,每日来喂她,看她,和她说话的,只有他们家的儿子。这孩子人小,话却不少,能蹲在笼子前嘘嘘叨叨不带停歇说半个时辰,顾荣心烦到拉稀。
“小白,小一,小二,小三,小四,小五,我要回去睡了,明天再来陪你们聊天。”黄氏在厨房唤儿子,小家伙恋恋不舍地朝兔子们告别。
顾荣:求求你,快走吧!老子耳朵都快聋了!还有,不要瞎几把给老子和老子的崽起名字,这如同屎一般的名字,每听见老子叫一次耳朵都会硌得发疼!
顾荣正睡得香的时候,听到了些动静,她动动耳朵醒来了。只见那人抱着些干草走近,然后将草密密地铺在原本稀拉的干草上,顾荣顿时觉得暖和极了,他想,这个人应该是个好人。
在顾荣的眼中,这个庄稼汉和其他的不一样,不那么粗糙,不那么莽撞,皮肤白白的,还怪好看的,声音清亮悦耳,像林子里的小黄鹂。
顾荣喜欢这窝兔子,可他却没有多少空闲时间去看他们,他要干活挣钱,他要担起一家之主的责任来。他只能偶尔给她们喂点水,从地里回来的时候顺手带上些嫩野草,隔段时间就打扫打扫笼子。偶尔他也会呆呆地蹲着看她们,他不跟他那个儿子似的话唠,就那么静静地坐着,眼中带笑,嘴角微翘,仿佛未来一片美好。
今年大丰收,小麦,玉米,稻谷都长得比去年好,收成足足是去年的两倍,朴实的庄稼汉家的日子越过越红火。
冬天下雪了,那人给她和崽子们搭了脸盆大小的一个窝,木头的,有顶,里头填了不少干草,十分御寒,顾荣的大儿子和她说,“娘,这是个好人!”
她的兔崽子们都很喜欢这个长得俊俏的庄稼汉。
顾荣认同地点点头,露出慈母一般的微笑。
可顾荣很快就被打脸了,因为她被炖了!和几个花椒,几段辣椒,一起被炖了!
清水炖的,腥味很重,但一家人很是满足。
这是这么十多天来,他们吃得最饱的一顿了。
顾荣快要恨死这家人了!
熊孩子,叫你馋!叫你馋!听你唠叨那么多天,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啊!最后还因为你的嘴馋被吃,老子简直死不瞑目!
还有那个软蛋子,你他妈心肠就不能再柔软一点吗?老子在你们家住了三四个月,好歹也算半个家人了吧?你们死之前还要吃了我,简直人心险恶啊!
北狄大旱,颗粒无收。他们打进了大梁,所到之处烧杀抢掠,生灵涂炭,原本红火的日子被一盆冰凉的水浇灭,滋滋冒着黑烟。
一家人躲在院子里隐蔽的地窖中,暗无天日。
林旭尧第五次偷偷跑出来拿食物,可家里哪儿还有什么食物呢,样样都被搬走了,能吃的前几次也拿了,如今真的是什么都没有了……
返回地窖的时候,林旭尧想起了那窝兔子,不知她们可还好。他悄悄摸到院子角,她们居然都还在!
看了看天上的月亮,再看看家里满目疮痍,林旭尧低声哀叹,将那窝小兔子放走了,原本大的也要放走的,但是想到儿子和母亲饿得神志不清说胡话的模样,他犹豫了……
顾荣想,如果还有来世的话,他要作一个威慑四方的大将军,护得一方安宁,百姓安居。

作者有话要说:
改了下,让小兔子的被炖更合理了!
我的完结章一直被锁,好伤心啊!
我再去改改!我想了下,以后这种被锁的章节我还是放在微博好了,这里写清水一点儿,我今晚回去就注册,微博名就叫晓窗昭华,欢迎来找我玩儿~





第33章 番外
顾荣是老二坡山里的一朵蘑蘑菇,粉色的顶,黄色的把,又肥又壮,样样都好,就是有一样不行,有毒!
他的头顶有一处小坑,是他刚长出来两天到时候被一只野鸟啄的,他疼得嗷嗷大叫,但野鸟也没讨到好处,才飞出去两尺就啪掉下来死了。
从此之后路过的野兔野鸡不敢碰他,胆小的动物甚至会绕着他走,毕竟他是一朵超级剧毒的蘑菇啊!方圆之内也没有跟他抢营养的其他蘑菇,因为不到两天就被他毒死了。所以顾荣一直顶着一头的松叶自由自在地活着,哼哼小曲儿,看看天,看看地,思考思考人生,恐吓一下路过的蜘蛛……
一直陪着顾荣的是他头顶庇护着他的一棵老松树,他叫他老松。老松已经四十多岁了,树皮粗糙纹理不齐,声音苍老浑厚,但十分睿智。老宋喜欢安静地思考,顾荣却十分聒噪,没办法,寂寞还要靠自己来排解啊!
“老松老松,我给你唱个小曲儿吧?”
还不等老人家同意,顾荣就迫不及待地开口了,年轻儿郎地声音,淳朴又带着某种悸动情绪。
采蘑菇的小姑娘
背着一个大竹筐
清晨光着小脚丫
走遍树林和山岗
她采的蘑菇最多
多得像那星星数不清
她采的蘑菇最大
大得像那小伞装满筐
箩哩噻噻箩箩哩噻箩
箩哩噻噻箩箩哩噻箩
噻箩箩……
谁不知这山里的蘑菇香
她却不肯尝一尝
攒到赶集那一天
快快背到集市上
换上一把小镰刀
再换上几块棒棒糖
和那小伙伴一起
把劳动的幸福来分享
箩哩噻噻箩箩哩噻箩
箩哩噻噻箩箩哩噻箩
噻箩箩……
山间来采蘑菇的小姑娘们哼唱的小调,顾荣学得很快。一曲罢,山间却还回荡着“噻箩箩”,清脆招人。
顾荣看着远处起伏的山林,有些迷茫,有些好奇,有些兴奋,“老松,你说,爱情是什么?”
大姑娘们总是一提起爱情就红着脸打趣,她们的绯色脸蛋是爱情吗?那些小媳妇口中的温柔体贴吗?还是婆娘口中的柴米油盐?
“二十三年前,我听说一个爱情故事。”这次老宋没有无视他,而是看着远方缓缓开口,语气似是怀念,似是沉痛。
“那姑娘长得十分清秀美丽,是我这么多年来看过的最美的姑娘。她来的时候带着期盼,带着舍弃一切的决心与勇气,可一夜过去,她始终没有等到她的情郎。朝阳升起的时候,她终于靠在我上,捂着脸放声大哭。”
“那后来呢?”老松停住不语,顾荣急急追问。
“后来啊,她死了。”
“啊?死了?为何她的父母还在等着她呢。”顾荣是朵涉世未深的小单纯,不懂这个世界对女子有多苛刻。
“她本是抱着极大的决心与情郎私奔,但情郎的背叛让她伤心欲绝。她本是出生在镇上的大户人家,家中规矩森严,她的父亲极重声誉,她回去,也会被当作家族的耻辱。所以她决绝地将匕首插进自己的心脏,任鲜红的血流入土壤,在这里静静地死去了。”
“这就是爱情吗?赌上性命也在所不惜?”似是想起什么,顾荣又连忙问道:“那她的情郎呢?是否糟了天谴?”那些大姑娘小媳妇儿玩笑诅咒情郎的话顾荣竟也记住了。
“他也死了。”
“老天有眼,负心汉活该是要遭天谴的。他是被雷劈死的?还是掉粪坑淹死的”
“都不是,他将匕首从姑娘的心口拔出,插进了自己的心脏,和那姑娘死在了一起。”
风吹过,松叶沙沙作响,像是悲鸣。
“夜里漆黑,那男子不防在路上摔断了腿,硬是爬着来到了这里,看到姑娘的那一刻,他原本充满光亮的眸子顿时失色,张嘴嚎啕大哭。”
“活着没能在一起,只盼着他们死后能成一对鸳鸯。”
老松轻轻叹息,这一声叹,仿佛让顾荣穿越时空回到二十五年前,亲眼看到那个勇敢追逐爱情的姑娘。
这世间竟然还有这般神奇的东西,看不见摸不着,却又叫人欢喜,哀愁,满足,思念……
接下里几天,顾荣都格外低迷,似乎是被缠绕在那个故事中,走不出来了。
顾荣第一次看到林旭尧的时候,是在一个阳光微暖,微风不燥的清晨。风吹落了他头顶的松叶,这是他第一次清清楚楚地看见一个人,不同以往一般地隐约模糊,那么一张白净柔嫩的小脸就那么明晃晃的闯入他的视线,让他惊艳。
果然是谁都喜欢漂亮的东西啊,他满心满眼都是那个唇红齿白的少年。
少年头戴玉冠,发丝乌黑有光泽,许是这山上枝丫太多,他钻来钻去挑乱了头发,有几缕青丝搭落在他的脸颊上,充满乡间情趣却又不失文雅气质,让人舒坦。一身天青色的长裳,长裳上月白色的丝线勾勒出一只展翅欲飞的仙鹤,那高贵的气质飘然于前。若不是背上背着一个小竹筐,手里握着一把小锄头,他会以为这是高门大户的世家公子,而不是山村药童。
顾荣没有见过几个人,但他却觉得自己看到了世上最具风采的人。
那大婶被吓得已经缩回手了,她忐忑不安地说:“啊?原来是林大夫家的小孙子啊,吓了我一跳。你说这蘑菇不能吃?可我瞧着与常吃的花把菌没什么不一样啊!”
蘑菇有毒那是绝对不能吃的,中了毒轻则晕晕乎乎,天旋地转,头重脚轻,重则救无可救。前两天,隔壁村就有一户人家误食毒蘑菇灭门,十里八乡都传遍了,大家采蘑菇也更谨慎了。
“那花把菌柄上粗糙有纹理,这菌柄上光滑,不是花把菌。”
顾荣痴痴地盯着那少年看,只见少年睁着杏眼,字正腔圆,说得极其认真,小小年纪却有些故作老成的感觉,令人觉得可爱。
那婶子走了,少年却还在这里。顾荣突然希望时间就此停歇,此处只他与少年,偶尔有风吹过,小鸟飞过,野兔跑过,但他们始终在那里。
少年放下小竹筐,在附近捡了树枝歪歪斜斜地拼出“有毒”二字。
顾荣屏住呼吸,怕吐息之间惊扰了少年,却用目光放肆地打量他,描摹他的脸庞与身形。
他的脸真好看,额头饱满,眉如墨画,睫毛很长,垂下眼眸的时候,像是一根黑色翎羽落下,睫毛下的眼珠子黑漆漆圆溜溜的,像宝石一般耀眼,鼻子秀美,嘴唇红艳,是这脸上最惹人的色彩。
他不高也不壮,反而有些单薄,看起来很好欺凌,与他从前看过的大个子的乡下人不一样。
这样的一个人,就像溪水淙淙流过石头,初遇的时候给你冲击,而后便不温不火,不声不响地包围你,让你身处一掬舒坦之中,想忘也不掉。
他靠得那么近,近得发丝都扫过他的头顶,让他头顶酥酥麻麻的,心也酥酥麻麻的,顾荣觉得自己的脸有些热。
顾荣目送他的背影离开,他的心突然空落下来。他蓦然想起,这该是他们此生唯一一次相见的机会来吧,这么一想,他就有点酸,有点疼。
此后,顾荣果然再没见过那个少年,徒留被雨水冲刷得乱七八糟的树枝,证明他来过。
顾荣感觉到了寂寞,感觉到了怅然若失,感觉到了想念。
是的,他想念那个面容精致的少年,他一遍又一遍地回忆那天的情景,想从中得到些什么,以此来遏制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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