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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刀_青山荒冢-第1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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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叶浮生和楚惜微仍觉意难平。
孙悯风收起金针的时候便对他们坦言,端清先损半数功力又失长生蛊,把之前被强压下来的暗伤旧患一并引发了,最重要的是他整个人的精气神都已经消耗殆尽,就算鬼医妙手神术,到底不是能起死回生的神灵。
四年,这是孙悯风给出的最长时限,期间还要精心细致的疗养调息,
否则连这四年时间也许都不到。
端清看着年轻,实际上岁数已经不小,他对这件事情看得很开,宽慰几句后也懒得见叶浮生和楚惜微二人的丧气脸,把两个小辈统统赶到前院去,自己在后院里煮茶焚香、看书吹箫,比起十三年来无数个日夜还要逍遥自在。
沈留听他们说了这件事,竟也不难过,反而笑骂道:“四年又怎么样?他遭了大半辈子活罪,还不能享几年清福?年轻人得学会看开,否则什么事都挂在心头,活得也太累了。”
说罢,沈无端笑着越过他们,向后院走去。
叶浮生把两个小辈都赶去屋里玩儿,自己跟楚惜微落后在沈无端后头几步,低声道:“她是如小姐。”
能得他一句尊称的人并不多,楚惜微眯了眯眼:“我当年离京的时候,还没听说有什么‘如小姐’。”
叶浮生看着他的眼睛:“你不觉得她跟你小时候很像吗?”
楚惜微忽地一滞。
“如小姐,是玉宁公主跟驸马唐芷阳的女儿。”叶浮生的声音很轻,楚惜微却屏住了呼吸。
十年前天京宫变,玉宁公主楚婉宁为大义鸩杀亲夫唐芷阳,可她当时已经身怀有孕了。
唐家力挺静王谋反,先帝为此怒不可遏,虽看在姻亲之上未诛其九族,却是打杀发落不计其数,若非玉宁公主以命作保,先帝又在此事之后病重去世,恐怕这孩儿也是留不住的。
楚子玉登上帝位后,对玉宁公主礼敬有加,可这孩子虽是她的骨肉,到底也流着唐家的血,在宫中地位十分尴尬,连个正经名字也是不好起的,只叫了乳名——阿如。
四年前玉宁公主病逝之时,叶浮生亲眼看到她抓住楚子玉的手哀求,
希望他能看在自己面子上善待阿如,后者也的确不负所托,将其带在身边悉心照看,半点亏待也无。
可阿如不能在宫中留一辈子。
楚惜微思及小姑娘的面目,依稀想起十年前玉宁公主的音容笑貌和自己那时在她面前所说的天真话,心里又酸又软,还有一丝难以言喻的喜意。
他以为唐家早就完了,却没想到还有阿如的存在,仿佛在满目疮痍的朽土中长出了一颗草的嫩芽,那样小和脆弱,却代表了一线生机的力量。
叶浮生抓住楚惜微的手用力扣紧,笑弯了眼睛,道:“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他们进了后院,正好看到端清在倒茶,刚沏好的毛冬青香气淡雅,色泽微黄的茶水在四个茶杯里各倒八分满,不多也不少。
“这么多年了,你这未卜先知的本事还是如此厉害。”沈无端毫不客气地坐下,拿起杯子就喝了一口,随即毫不给面子地“呸”了,“好苦。”
叶浮生眨眨眼,端起茶杯细细品味,先是皱眉,继而又舒展开来;“入口极苦,回味却甘。”
“人生亦是如此,先苦后甜方明真意。”端清笑了笑,他将满头灰败的白发散散束在脑后,面容看起来比先前老了十来岁,却少了那种不近人情的孤冷,从内而外地变得温润起来,看着他们的时候眼里如落了一把天光云影,澄澈得不可思议。
叶浮生垂下眼睑似有所悟,楚惜微自觉说不出什么大道理,干脆牛嚼牡丹地喝干一杯茶,再给自己添了一杯。
端清问道:“战况如何?”
“焦灼了这些天,胜负已分,就待收拾残局了。”楚惜微言简意赅,“魔道这次元气大伤,白道虽然得胜也是自损八百,都得休养生息,少说未来十年起不了大风浪。”
“天生光影,阴阳相成,能有一个平衡已经是最好。”端清放下茶杯,“你们有什么打算呢?”
“待此间事了,先回百鬼门处理事务,然后……”楚惜微顿了顿,握着叶浮生的手抬起头,“我们想请道长带路,去太上宫和飞云峰一趟。”
沈无端不怀好意地笑了:“哟,丑媳妇见公婆?”
端清轻飘飘地看了他一眼,老不修当即闭嘴,叶浮生暗叹了句“一物降一物”,遂嬉皮笑脸道:“是啊,我要娶个如花似玉的媳妇儿,不得先带回去让师父掌掌眼?”
楚惜微挑了挑眉,重复道:“你娶?”
叶浮生对他眨眨眼,诚恳道:“你嫁也行。”
楚惜微当即决定今晚身体力行跟他好好谈谈这个问题。
端清抬头看了眼身后光秃秃的桃花树,目光里闪过一道柔色,应道:“好。”
他们在后院里煮茶清谈了一晚,说了江湖大事,也笑了家长里短,不知不觉夜色将明。前院中两个闲不住的小兔崽子绕着圈子你追我跑,时不时看看两边院门,忽然间瞧见远方一道烟花窜上天迹,炸开了绚烂颜色。
阿如一时没收住脚,跟谢离摔成了滚地葫芦,后院的四个大人也被惊动,陆续走了出来,看着那边烟花接连升起,在隐现天光的穹空上铺展开流光溢彩。
小孩子不知道这烟花代表了什么,却看见了叶浮生他们脸上同时露出的笑容。
四大两小在院子里站了很久,直到狂风卷动流云,头顶昏暗的天幕亮起了一道刺目的光,将原本沉寂冷漠的颜色染上红缎似的艳丽,太阳热烈夺目的影子在云后隐隐若现,晨曦被无形的手剪裁成金丝玉絮,一片片延伸舒展,仿佛暗夜破了一个洞,抛出了一团生机勃勃的火。
这不是叶浮生第一次看日出,却是他最喜欢的一次。
万物枯荣生灭,一面在黑夜里腐朽溃烂,一面又在阳光下生长回春,世人也好,世情也罢,或峥嵘,或潦倒,都在这样一个轮回里转过。
也许终有一天,冷铁刀剑断刃卷鞘,高山流水填平消逝,连江湖岁月也在时间长河里辗转绝唱,但有一线天光,便是热血未凉。
叶浮生恍惚了片刻,又被一个拥抱拉回了神智。
楚惜微双手环过他的身体,将头轻轻放在他肩膀上,侧头轻轻一笑,道:“师父,我们该回家了。”
那双眼里映有华阳暖日,驱走了冷夜刀锋的寒凉透骨,稳住叶浮生半世飘摇的风雨行舟。
你心安处,是我一生所归。
注:改自白居易《初出城留别》:“我生本无乡,心安是归处。”
青山荒冢说:
赶在双十一前完成了这一章,至此,《封刀》正文完结,番外不定期陆续补充。
写到这一章感慨良多,然而现在匆匆之下语不成熟,只能暂时简单感谢一下大家长期以来的支持和喜爱,没有你们,这便是一本孤独的书。
感谢,鞠躬。
第212章 番外四(上)·物是人非事事休
一、
慕清商来的那一日,秋风乍起,吹落了满树枯叶纷扬如雨。
赫连御在那棵将死的树下看着他,如望谪仙人。
院子里面躺着一只死狗,跪着一排人,其中锦帽貂裘的少年满脸不服气,却被赫连绝的手掌用力压住,一声也不敢吭。
他是赫连绝的幺子,名唤赫连钊,娘是妾室,死的又早,因此从小就学会了欺软怕硬,在父兄面前乖顺得像摇尾巴的狗,背地里就狗仗人势,赫连家旁系子弟里没几个敢惹他,毕竟跟人结仇还能报复,被狗咬了难道还能咬回去?
没人搭理他,赫连钊也惯会给自己找乐子,养了好几只恶犬,纵其伤人赏乐,专挑家族里没名没分的几个野种和下人动手,其中被他盯得最紧的就是赫连御。
赫连御他娘据说是个犯了大错的贱婢,沦为辗转众人的玩物,后来生了这没爹的儿子便血崩而死。按理说这样的小野种早该被丢去喂狗,偏偏赫连绝不仅把他留下,还给了他一个名字。
野种无名无姓,赫连御却有了正经名字,哪怕半点倚仗也没有,到底是挂上了赫连家的谱,算是赫连钊半个弟弟,去叫他膈应得很。
赫连御是被一个舞姬养大的,她名叫腊梅,是被掳来的中原女子,年轻时为了固宠保命,每每怀了孩子便灌了藏红花打掉,到如今色衰爱弛膝下无儿,因着曾跟赫连御生母梓颜有姐妹之情,便承了她临终的请求,把这个孩子认了下来。
她现在不得宠爱,日子反倒要比被冷待于后院的姬妾好过,在偏房里做着粗使奴婢,磕磕绊绊地把赫连御拉扯到了十岁。
赫连御从小懂事,知道自己不受人待见,也就很少出门讨嫌,成日里乖乖跟着腊梅干活,直到两个月前腊梅因为失手砸碎了夫人心爱的紫砂茶壶,被打断了一条腿,不得不在屋子里养伤,他这才踏出小院子,帮着一些丫鬟仆人捡豆子擦板凳,每天换来点剩饭剩菜果腹。
他长得讨人喜欢,也乖巧得不像孩子,本来不该惹上是非,偏偏运气不好,遇到了赫连钊,这家伙平日里低伏做小,就惯会拿人出气,那天正赶上心情不好,就叫人把赫连御揍了一顿,本来这事儿就差不多了,却半路被路过的赫连麒叫了停。
赫连麒这人说不上好心坏心,只是觉得那不争气的弟弟跟一个小孩儿较劲着实丢脸,训斥了赫连钊一顿,就把赫连御给放跑了。这样一来,赫连钊就像被抢了肉骨头的狗,每天都要来咬赫连御一回。
他把手里一碗热汤倒在赫连御头上,小孩皮肤本来就细,当下就被烫红一大块,痛得哭叫起来,赫连钊越听越满意,抬手给了他两耳光,说:“再哭大声点儿,把我听笑了就放过你。”
赫连御扯着嗓子嚎了好一阵,喉咙里都是血气,他才大发慈悲,把碗里剩下的一块肉骨头往地上一扔,他带来的那条大黑狗顿时两眼放光地扑过去啃,赫连钊拍拍小孩的脸,道:“今天厨房没剩饭了,去,从它嘴里把肉抢回来,不然你就等饿吧。”
赫连御看了看膘肥体壮的大黑狗,又想想自己的小身板儿,于是瘫在地上没动,赫连钊又踢他一脚:“还不快去?你抢赢了,我给你娘请个大夫。”
所谓的娘自然不是生下他就撒手人寰的梓颜,而是照顾了他六年的腊梅。赫连御犹豫了一下,眼看那骨头都要被吞下去了,终于咬咬牙,扑了上去。
狗向来护食,更何况是到了嘴里的肉?一人一狗当即滚成了一团,赫连御把吃奶的劲都拿了出来,死命去掰狗嘴,把小小的手伸进去掏那块骨头,犬牙咬在他手上,血腥刺激了狼犬凶性,陡然暴起将他扑倒在地,张口就去咬他喉咙。
赫连钊年纪不大,但颇有几分狠毒,见状没叫人去拦,反而哈哈大笑,赫连御的胳膊挡住了狗嘴,犬牙陷进血肉里,简直要活活从他手臂上咬块肉下来。
小孩儿吓得哭都忘记了,只能死命推搡,一名少女忍不住开口道:“钊弟,不如就算了吧?”
“大哥说了,男子汉一言既出驷马难追,我既然说了话,哪能这么算了?”赫连钊鼻孔朝天哼了一声,余光扫过他们,“今天这事儿,谁敢告诉我大哥,我跟他没完。”
此言一出,再也没人敢开口,眼见一场惨事就要降临,赫连钊突然眼前一花,下一刻,赫连御的哭喊戛然而止。
一支白玉簪插进了黑犬的脑袋,力道极大,易碎的玉石却分毫无损,大半都钉入头骨,只有雕刻着云纹的头端留在外面,染上一线血红。
手上咬力一轻,赫连御愣住,却掀不开死沉的狗尸,只能侧过头去看来人。
赫连钊一怔之后,火冒三丈。
这条狗是他从赫连麒那里得来的生辰礼物,平日里没少仗着狼犬凶戾飞扬跋扈,眼下却被人当着他的面宰杀了,这已经不是打狗不看主人面,而是把他脸皮也扒下来踩!
他气得眼眶通红,转身不管三七二十一地开骂:“哪个不要命的杂……”
“啪”地一声,脑袋都被打偏,五指印浮现在脸上,半张脸都肿了起来,赫连钊被打懵了,却不敢再叫嚣,小声叫道:“爹……”
打他的人正是家主赫连绝,他早年在塞外打拼,素喜蛮人的胡服打扮,今日却罕见换上了高冠华服,连耳上金环也去了,是难得的郑重模样。
“跪下!”赫连绝平日对他的作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今天也没心思管他,而是向前方一拱手,道:“慕先生,在下教子无方,让先生见笑了。”
赫连钊一愣,小心翼翼地转过头,这才发现有一个人不知何时已经越过了自己,蹲在了赫连御身边。
观其背影,是个身材颀长清瘦的年轻男子,身负一把古朴长剑,一身白衣绣着流云暗纹,泼墨长发披散在背,蹲下时迤逦一地流光。
他一手托着赫连御的胳膊,一手小心把狗尸拎开,犬牙拔出的刹那鲜血立刻从可怖的咬洞里涌了出来,男子的手指在伤口附近推了几下,挤尽污血,然后掏出条帕子把赫连御的手臂包起来。
赫连御只是怔怔地看着他,像个傻子。
男子脸上覆着一张雕刻云纹的白银面具,只露出一双琥珀色的眼睛,声音透出时更增低沉冷淡,语气却是很温和的:“别哭,还疼不疼?”
赫连御鼻子一酸,胸中的委屈翻江倒海。
从小失去双亲,被人当贱种畜牲看待,让人欺负了不敢喊疼,回到屋子里腊梅也不敢替他出头,只能让他忍着。
迄今十载,度日如年,这是第一次有人问他,疼不疼?
他吸了吸鼻子,小声说:“疼。”
二、
从梓颜坟前离开后,慕清商随赫连绝来的这一路,心里难得没底。
他回忆着梓颜的音容,想着幼时在迷踪岭唯一给了他关爱的女子,若非没有她的柔善温良,也许在这躯壳里活下来的不是自己也不是端清,而是一个满心阴郁的恶鬼。
可惜梓颜因他而死。
慕清商不会说什么‘逝者已矣’的无谓之言,也不会在一无所用的悲戚里长吁短叹,他虽然难过,却很清楚自己该做什么——梓颜死了,便把她的尸骨迁出迷踪岭,寻她曾经说过的山明水秀之地妥善安葬,然后好好安置她唯一的骨血。
他在来的路上想了很多种赫连御的处境,却没想到会是这样。
射簪救人,一气呵成,他把还在抽泣的小孩子抱起来,入手就不由得皱眉——十岁大的孩子,抱起来竟然比只大猫重不了多少,摸到的几乎都是皮包骨头。
他想起了自己那些年食不果腹、挣扎市井的日子,推己及人,心里就生出了无限的可怜,对赫连绝的告罪解释也没怎么听入耳,道了一句“失礼”,就抱着赫连御走远了。
慕清商没抱过孩子,不由得有些无措,小心翼翼地用手抱着,就跟搂了个稀世珍宝一样,唯恐再磕碰着了。等到走出人群,他才轻声问道:“你住哪里?我带你回去。”
赫连御缩在他怀里不说话,他只好去问了过路仆人,在他们战战兢兢的指引下来到了那处粗使下人才居住的小院子。
看着这堪比柴房狗窝的住处,慕清商想来这孩子该是下人的小孩,难怪要被主家欺负,便伸手摸了摸他的脑袋,低头走了进去。
腊梅断了条腿,却还在干活,正把双手泡进冷水盆里洗衣服,忽然就听到男子温和的声音:“请问,这孩子住在此处吗?”
她一愣,映入眼帘的是一张冷冰冰的银雕面具,当即便唬了一跳,目光落在他怀里的赫连御身上,被那血淋淋的胳膊吓得脸色发白。
“御、御儿……”腊梅用脏兮兮的袖子胡乱擦了擦脸,一瘸一拐地走过来,想伸手去接,又不敢靠近,只能怯懦地问道:“我是他娘亲,大人是……”
“在下姓慕,这孩子受了点伤,请夫人先带我进屋替他处理一下。”在端清没出现的时候,慕清商向来很好说话,他看了看腊梅的双手,便没有把赫连御递过去,而是屈尊跟着她进了那脏乱狭窄的屋子。
腊梅碗擦了好几遍,给他倒上一碗白水,慕清商碰了碰碗壁温度,这才把水凑到赫连御嘴边,看小孩儿狼吞虎咽喝了几口,便把他放在自己腿上,拆开染血的手帕,细细端详那些伤口。
污血已经被他挤了出来,但伤口依然可怖,慕清商蘸着剩下的白水给他擦洗干净,这才从怀里摸出金疮药来,细细涂了一层,又让腊梅取了条干净的布,给赫连御包扎好了。
自始至终,赫连御都一言不发,小心翼翼觑着慕清商,可惜目光穿不透那张铜墙铁壁般的面具,只能目不转睛地看。
慕清商给他包扎着胳膊,顺手给这孩子摸了摸骨,出乎他意料的是,这小孩的根骨很是不错,如果不是因为梓颜,恐怕赫连家不至于将他糟践至此。
这般想着,又被那湿漉漉的眼睛看得心软,他摇摇头,摸出个巴掌大的锦囊,道:“里面有几颗糖丸,你先尝尝。”
说完,向腊梅虚虚一引,问道:“可否请夫人借一步说话?”
腊梅略一踌躇,跟着出去了,赫连御盯着织绣精致的锦囊看了好一会儿,才伸手把它打开,从里面摸出小指头大的雪白糖丸,含一颗在嘴里,甜滋滋的。
他有生以来第一次吃到糖的味道,只觉得天下再没有比这更好的滋味,再也舍不得咽下去,直到含化成一口甜津津的水。
慕清商向腊梅问了关于赫连御的一些问题,当了解这孩子十年遭遇之后,他面具下的脸庞已经冷凝一片。腊梅忐忑地站了一会儿,鼓起勇气问道:“敢问大人,是否我家御儿不懂事,冲撞了您?”
“……没有。”慕清商回过神来,他回头看了一眼还在吃糖的小孩,声音放低,“在下想收他做个弟子,传授文武,出行游历,不知夫人意下如何?”
原先跟赫连绝定下的事情,到现在已经让慕清商在心底划去,他愿意把赫连御留在迷踪岭,前提是赫连家会善待这孩子,然而今日所见,连赫连家嫡系的小少爷都狠毒至此,哪里还能让他放心?
慕清商问出这句话,已经在心里盘算着该如何跟赫连绝重议条件,哪怕为此应下更困难的事情,也不是不可以的。
腊梅心中一惊。
她虽然现在日子难过,早些年也在赫连家风光了一段时间,见的大人物不少,因此也颇有几分眼力,从慕清商来到这里,她便揣着一颗上蹿下跳的心,丝毫不敢怠慢,唯恐招惹祸事。
可她没想到慕清商却是来跟她商量这件事,不是施舍,也非强迫,而是再平和不过的商榷。
“……恕贱妇眼拙,不知大人到底是何身份?”
“哈,我姓慕,名清商,在江湖上忝有薄名,至于身份不敢言,只问夫人是否认得这把剑?”慕清商微微一笑,解下背上长剑,递过剑柄,让腊梅看到了剑格上的流云刻纹。
腊梅霎时心头快跳。这些日子她虽然没在夫人面前伺候了,之前却无意间听她与老爷的谈话,说要给大少爷请一位教授武学的师父,而人选似乎是中原武林风头正盛的一位剑客,名号破云。
她心里明白,这无疑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却不是她家御儿能接得起的。倘若因为赫连御的原因,让赫连麒失了这样的机会,不但他们母子会招来麻烦,恐怕还要牵连这好心的大人。
然而没等她开口,身后就传来稚嫩的声音:“真的吗?”
慕清商早听到他跑过来了,不过在他眼里,男女老少都该一视同仁,更何况这是关乎孩子未来的大事,因此也没阻止他偷听,闻言蹲下来,手指擦掉小孩嘴边的糖渍,轻笑道:“你愿意跟我走吗?”
赫连御刚要说话,就被一手捂住了嘴,腊梅咬牙道:“我替御儿谢了大人抬爱,只是他年幼势微,没有这样的福气,我身边也离不得他,就…
…辜负大人好意了。”
慕清商皱了皱眉,他道:“恕在下之言,夫人母子的处境并不为善,何不借此脱身?”
“各人有各人缘法,没那个命,就不要去争,否则……”腊梅忍住眼泪,她毕竟只是个大事不知的女人,年纪也大了,没有那般敢抢敢争的勇气,只想着忍气吞声地平淡度日,哪敢平白无端跟主家少爷争利?
慕清商还待再劝,门外就传来了赫连绝的声音:“慕先生,原来你到了这里。来,越儿快给先生见礼。”
他回头一看,赫连绝满脸含笑似乎刚才的事情都未曾发生,身后除了几个护卫仆从,就只有一名十六七岁的少年人,剑眉星目,颇为英气。
这便是赫连绝的长子,赫连麒。
此子他有所耳闻,据说天资过人、品行端正,他来之前也抱有期待,但是现在见面之后就在心里摇了头。
赫连麒资质不错,但此子看似温和无争,笑容里却含了算计,分明是个还没修炼到家的小狐狸。
慕清商自问不是什么聪明绝顶的人,只不过有粗浅的看人眼力,混迹江湖十年没被浪潮压下,不过是幸于所遇人事并非大奸大恶,算是老天开了眼给予眷顾,因此他对于徒弟要求也并不苛刻,只要心思端正就行了。
毕竟这世上勤能补拙,本性却难改。
他心里叹气,又看了赫连御一眼,适才腊梅明言拒绝,现在当着赫连绝的面自然不好再提,只能设法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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