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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蝉-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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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话好好说,成天东摸一下西摸一下的,跟女孩聊天也这样?”余夏生往旁边一闪,举起吹风机正对于秋凉的脸。呼呼的热风从吹风机里喷出来,于秋凉“啊呀”大叫一声,猛地往后一仰,后脑勺磕到门框上,疼得他流出了眼泪。
  假如理亏的不是他,那他大可以指责余夏生,但事实上,犯罪的是他本人,而余夏生只不过是正当防卫。还行,没磕起包。于秋凉摸着后脑勺,自我安慰般想道。
  上回于秋凉藏不住话,把王琳的事跟余夏生说了,他本来以为余夏生听听就过,不会把这件事放在心上,然而余夏生的确记住了,只是一直忘了把后续对于秋凉讲。老鬼盯着镜子,慢吞吞地打理好自己的头发,这才组织好语言,把压了几天的那句话告诉于秋凉:“王琳是她妈。”
  “啥东西?”于秋凉大惊失色,“王琳比我还小一岁!她有孩子了吗!”
  余夏生自觉这句话有毛病,重新组织了两分钟,又说:“王琳是顾嘉她妈。”
  于秋凉:“……”
  这关系有点太乱了。顾嘉是他学姐,但顾嘉的妈妈是他学妹。怪不得无神论者不相信轮回转世之说,这玩意儿的确太乱,不是常人能够理解的。于秋凉沉默半晌,最终放弃了理清这错综复杂的关系,王琳就是王琳,顾嘉就是顾嘉,他本就没必要去管谁是学姐,谁是学姐的妈。
  “她要找她妈,和你也没啥关系。以后她的事你少管。”余夏生不欲多作解释,他把吹风机塞到柜子里,绕过拦在门口的于秋凉,打算回屋睡觉。这座城市里每天都有各种各样的事件发生,稀松平常的,奇异诡秘的,都需要他和路怀明去处理。他们平时就忙得很,而这段时间路怀明的女儿似乎谈了恋爱,做父亲的经常去观察女婿,他的那一份工作理所当然地落到了余夏生肩上,直把余夏生压得喘不过气来。
  余夏生在这一行上干了几十年,每次同事离任,他都要忙碌上好一段时间。按理说他早就习惯了繁忙,哪怕是把所有属于路怀明的任务全都分配给他来处理,他都游刃有余,可惜今年出现了一个小小的变故,那就是于秋凉的突然死亡。余夏生被迫来这儿带孩子,压根谈不上什么休假,人类上班族还能有休息的时候,而他的休息时间全是破碎的,基本拼凑不到一起。他按着太阳穴,觉得脑仁有那么一点点疼。于秋凉又和八爪鱼似的缠住了他,不让他回屋里休息。
  “我叫你一声爷爷,你松手放我去睡一觉成吗?”余夏生拖着于秋凉,一步一步地往卧室走。他步伐之坚定,好似要徒步穿越草地、翻过雪山,进行两万五千里长征。
  从卫生间到卧室,仅有短短的几步路,并没有两万五千里那么难走。余夏生艰难地爬上床,而于秋凉压在他背上,沉甸甸的像一座小山。此时此刻,余夏生感觉自己是移山的愚公。
  也不知于秋凉是太行,还是王屋。
  “学姐以前干过什么坏事啊?”于秋凉不依不饶地问,非得从余夏生嘴里听到一个解答不可,“你们都不叫我找她,但我觉得她挺好的啊。”
  “好是一回事……她以前就是杀过人。”余夏生脑袋发晕。他想把于秋凉掀下去,又怕力道没把握好,叫这金贵的小少爷摔下了地。事到如今,他只能在心里祈祷于秋凉良心发现,早点从他背上爬下去。
  于秋凉察觉到他的不适,终于从他背上滚下来。余夏生翻了个身,仰面朝天,还没来得及喘口气,于秋凉忽然又爬到了他肚子上。将近一米八的男孩子,就算再瘦,体重也不可能很轻,余夏生被压得翻了个白眼,险些再死一次。他颤颤巍巍地抬起手,把于秋凉推了下去,下了最后通牒:“离我远点儿,再找事我就打你。”
  “你他妈家暴,你不是人。”于秋凉“腾”地坐了起来,给了余夏生一拳。余夏生又好气又好笑,他还没把他那句话付诸实践,这小子反倒先打了他。和小孩子打交道,关键就在于忍耐,如果你不能忍,你就得先被他们气昏过去。到那时,再多的人才培养计划,也都要被搅和得无法实施。
  于秋凉给了余夏生一拳,又腆着脸催促他给自己讲那些旧闻。新闻有新闻的妙处,旧闻有旧闻的妙处,只要不知道结局,那就都是有意思的。余夏生蒙着头,听于秋凉不停叨叨——当初到底是谁和他说这孩子性格沉闷,不爱说话的?是不是路怀明那不负责任的老贼?这臭小子除了脾气古怪一点,看课外书的时候安静一点,其他时候简直就是个烦人精,上辈子估计是只扰人的苍蝇,今生今世逮到了他这块肉,就不停地围着他嗡嗡嗡。
  “她同学嫉妒她高考成绩好,跑到她家里害死了她妈妈,她受不了这个打击,在学校里跳楼自杀。”余夏生言简意赅,只想着尽快把故事解释清楚,“本来这事被伪装得像个意外,但后来被发现这是他杀。警方本来要去抓她同学,结果到她同学家的时候,发现人已经死透了。”
  “学姐杀的?”于秋凉问。
  余夏生没回答。老鬼完成了讲故事的任务,脑袋一歪,呼呼大睡。
  “傻逼。”于秋凉小声骂他,“讲故事讲得真他妈烂。”


第14章 招魂
  老旧的居民区,没有路灯,甚至也照不进阳光。至今仍有许多人居住在这里,蜷缩在狭窄的房间里面苟活于世间。而在两栋矮小的楼房所夹着的地方,是被碾压到破碎的路面,以及一丛一丛的早就枯死的冬青。常青树在这时候也现出了枯黄的颜色,昭示着正在流逝的生命。
  风声呜咽着从矮小的六层楼前方吹过,吹得于秋凉打了个哆嗦。他不明白宋词然为什么忽然绕道来了这里,若非对方口中还兴致勃勃地谈着八卦,他几乎要以为此人被恶鬼附体,将他引诱来此扒皮抽筋。这个破旧的小区,这些灰色的楼房,看上去的确是鬼故事滋生的温床。于秋凉直视前方,打量着那些被水浸透的墙面,在多年的雨水冲刷之下,墙皮剥落了不少,露出里面灰暗的底色。基本上每一栋上了年纪的楼都是灰色的,这灰色不仅仅是一种表面现象,连它们的内里,也都在岁月的侵蚀下,变成了令人窒息的灰。
  楼道里没有灯。灯泡早就坏掉了,然而没有人愿意维修。迄今为止,仍然住在这种地方的人,大约也不是舍得出钱更换灯泡的那种类型。他们没有闲钱,他们没有闲心。踏入楼道的那一刻,于秋凉往黑洞洞的地下室扫了一眼,他想起路怀明生前居住过的地方。那地方也和这儿一样,至今依然保留着黑漆漆的没有灯光的地下室,像长大了嘴巴等着捕获猎物的野兽。
  “别上楼了,下去看看?”于秋凉紧盯着地下室,试图从一片黑暗当中找到一双会发光的眼。不知为什么,他总觉得底下有一道视线正紧盯着他们两人,或许是藏匿在这里的野猫吧?流浪的小动物,在秋冬季节总是躲在鲜少来人的地下室,黑暗对它们来说,是不难适应的。流浪的小猫,流浪的小狗,流浪的人。在这地下室里,会不会藏着一个无家可归的人呢?于秋凉这样想。
  他马上就要踏上通往地下的第一级台阶,但宋词然及时抓住了他的手臂,把他从那扇门里拉了回来。紧接着,宋词然把门一关,隔绝了于秋凉的视线。黑漆漆的洞口骤然消失,于秋凉诧异地扭过头,而宋词然对他呲了呲牙,笑着说:“野猫身上不干净,当心带了跳蚤回家。”
  流浪的生物,身上大抵都是没那么干净的,他们既然没有家,当然也就没有那么多忌讳。毕竟,再也不会有一个干干净净的只属于他们的居所,让他们舍不得弄脏。于秋凉耸了耸肩,抬腿在那锈迹斑斑的门上踢了一脚,再次仰头看去。
  先前站在楼外,他一仰头就能看到六楼的窗台,窗台旁边生了厚厚的一层苔藓,这很显然是常年无人清理的结果。六楼是没有人住的,那一楼二楼呢?三四五楼的房间里面,还有没有活着的人?于秋凉恍然惊觉,他在无意中把这一整栋楼的房间都认作了无人居住的空屋,尽管事实并非如此。
  宋词然有一颗热衷于寻找八卦的心,还有一双善于发现故事的眼睛。于秋凉一直觉得,他这种天赋不应该被浪费,以后他如果做一名娱乐记者,被他发掘出来的新闻一定会很多。但是很可惜,那些报社永远得不到宋词然这个人才,于秋凉之前试探着问过他,发现他立志要将一生贡献给伟大的数学。
  不过,理想是一回事,爱好是另一回事。很少有人把爱好当作理想,把理想当□□好的人亦是很少。人们都明白,理想是不可能轻易就能触摸得到的,而兴趣爱好则静静地躺在人们的手边,只要随便一伸手,就能触摸得到。虽然宋词然不打算做娱乐小报的记者,但这并不妨碍他在日常生活中寻找有趣的故事,于秋凉渐渐明白过来,这儿就是宋词然先前打听到的,顾嘉从前住过的楼。
  站在六楼的平台上,宋词然兴奋地搓起了手,好像落在肉块上的大苍蝇。于秋凉干笑两声,探手去摸门上挂着的铁锁,不出意外地摸到了一层厚厚的灰。这些灰尘积压了有几年?——不,大概已经十来年了。
  六楼只有一间房,另一边则是坚实的水泥墙壁。于秋凉回头盯着那堵墙看了老半天,才勉强确信这真的是一堵墙,而不是填上了另一扇门。他低下头轻轻踩着脚底的灰土,后退一步,地面上霎时间出现清晰的两个脚印。
  他们一路走上来,发现这栋楼内只有一楼和二楼有人在住,至于三楼往上,全都静得无声无息,活像垒起来的巨大的坟墓。倘若没有一二楼的居民给这栋楼增添一点活人的气息,于秋凉可以断定,夜幕降临之后,这一整栋楼就都会变成一块破旧的墓碑,从外面看,它将和黑沉沉的大地连接在一起。
  “别在这儿站着了,没什么意思。下楼吧,好不容易逃课出来,去打会儿游戏。”不祥的阴云忽然掠过于秋凉的心头,他控制不住自己,往楼下看了一眼。如果有什么东西从楼下上来,他们站在六楼的平台上,是无处躲藏也无法逃避的。如果真有什么东西,正顺着楼梯慢慢地爬上来……于秋凉猛地一个战栗。他怀疑宋词然都忘了这是一栋死过人的楼,而他怕宋词然吓得腿软,甚至没有说过顾嘉的母亲是死于一场谋杀案。死过人的房子,照迷信的说法,多少沾上一点晦气,假若当年他住在五楼,他也会毫不迟疑地搬走。
  宋词然反倒像是不怕沾晦气一样,于秋凉知道他这是一种猎奇的心理。但好奇心害死猫,这一句话人们必须要懂得。于秋凉看过那么多恐怖电影,最后总结出一个规律:这些恐怖故事的主角,全都是被自己作死的。只要他们乖乖地呆在安全的地方,死神的脚步来得就没有那么快,他们之所以撞鬼,全是因为他们所在的地方不安全。
  宋词然踩了踩脚底下的灰,也觉得这栋楼里没什么意思。他天生就粗神经,压根感觉不出来这地方有什么可怕,他不过是认为这儿太过无趣。于秋凉搓搓手臂上突然冒出来的鸡皮疙瘩,拉着他往楼下走,经过四楼的时候,恰好看到一个背着书包的女学生正往楼上爬。
  那女孩子穿着和他们一样的校服,校服袖口处磨出了白边,裤腿上还冒出不少线头。缝补过的痕迹在她的校裤上格外明显,书包上也打了两三个补丁。于秋凉大致看了她一眼,心说这或许也是个逃课回来的,不知道她是哪个班的学生,看她的打扮,兴许家境不太好。看来“穷且益坚”这种话,并不是对每一个人都适用,有些人越穷越没志气,越穷越不学习。
  于秋凉忽然一愣。他竟然对一个陌生的女孩子迸发出如此可怕的恶意。他开始不确定这女孩子到底是不是个女孩子,他不动声色地往前走了一步,恰好挡在宋词然前头。宋词然对此一无所觉,他低着头正在看手机消息。
  与那个女孩擦肩而过的一瞬间,于秋凉看到她手中拿了一个药瓶。这种瓶子,于秋凉从来没有看见过,这样的包装,好像是很久以前的款式。于秋凉回过头,一把将宋词然从楼梯上扯了下来,宋词然抓紧手机,踉跄一步,直接穿过了那女孩的肩膀。
  卧槽?于秋凉来不及细想,在那只女鬼回过头之前,他就抓着宋词然跑下了楼。站在二楼的平台上,于秋凉仰头一望,穿过盘旋而上的楼梯之间的缝隙,他望见一双阴森森、冷冰冰的眼睛。女鬼蹲在六楼的平台上,那双没有感情的黑色眼睛注视着他的一举一动。忽然,女鬼咧开嘴笑了,她把那一整瓶药囫囵塞进了自己嘴里。
  直到这时候,于秋凉才反应过来这只鬼可能是谁。她生前和他们是一所学校的,死后还徘徊在顾嘉的家门口,她是在等着顾嘉回来,好报杀身之仇。不过,看她这副怨毒的样子,学姐多半是没有回来过,她可能也不知道王琳的存在。就算她知道了又能怎么样?学姐可没有以前那么好脾气,她再想欺负谁,学姐都不会再让她得逞。
  于秋凉往下跳了一步,用力一跺脚,扬起一片尘土。宋词然以为他发神经,捂住鼻子连连咳嗽,殊不知自己刚刚与一只看不见的女鬼擦肩而过。
  “这种地方以后少来吧。”于秋凉斜睨着他,神情中暗含几分戏谑。宋词然嘟哝一声,按灭了手机屏把它揣进兜里。他现在有点饿了,比起网吧,此刻更吸引他的是快餐店新出的套餐。
  似乎为了强调他的饥饿,空旷的楼道里忽然响起了咕噜咕噜的声音。这声音在楼道里回荡,余音绕梁,久久未绝。于秋凉忍住发笑的冲动,故作严肃地从兜里掏出一块巧克力递给宋词然,宋词然也没跟他客气,接过来撕开包装就啃。人在饿了的时候,嘴巴能长得很大,宋词然两口吃完一块巧克力,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嘴唇。
  “你要想吃还有。”于秋凉说,“下次再逃课就别来这种地方看了吧?全是灰,怪脏的。”
  脏是真的脏。宋词然对此表示赞同。
  临走之前,于秋凉又往地下室看了一眼。他发现有什么地方不对,地下室的门之前明明被宋词然关上了,这时候竟然又变成了开着的。难道那只女鬼是从地下室爬上来的吗?于秋凉加快了脚步,紧跟在宋词然身后跨出门槛。宋词然可把他害惨了,早知道会撞见鬼,他就不该跟宋词然一起来这儿玩什么探险。
  于秋凉大概忘记了一点:只要他能看到鬼,哪怕他不接近这所谓的凶宅,他也一样能看到鬼。
  不过目前为止,这个细节,还没有被他注意到。
  本来说好了要去网吧打游戏,但去了一趟快餐店之后,于秋凉对网络游戏的兴趣反而减退了。他将手肘支在桌面上,斜撑着下巴,歪着脑袋看对面的宋词然吃东西。宋词然吧唧吧唧嚼着汉堡,竟然还有空抬头看他,跟他开玩笑:“我把你当兄弟,你怎么这么看着我?”
  “有病吧你,我不喜欢你这类型的。”既然他满嘴胡言乱语,那于秋凉也不跟他客气,立刻牙尖嘴利地还击,“跟个幼儿园小孩似的,谁看得上你谁眼瞎。”
  宋词然闻言哼哼哼地笑了起来,炫耀似的从包里单手掏出一个粉红粉红的信封,啪叽一下把它拍在了于秋凉面前:“看看,学妹写给我的。”
  “嘁。”于秋凉屈指一弹,那信封就从桌面上弹起,撞到了宋词然脑门上。宋词然“哎哟”喊了一声,搞不明白于秋凉何时练就了这么一手绝活。
  天气越来越冷了,但远远没有到供暖的时候。于秋凉想着现在去网吧也要冻手冻脚,干脆今晚不打游戏,在这里写写作业。他有点儿忘记了今天是星期几,一周七天连轴转,除了周五和周六日让他能分辨清楚之外,另外四天给他的印象都不算太鲜明。周一到周四是没有区别的,在这四天之内,于秋凉的心是一潭死水,没有任何事物能在水中惊扰起波澜。
  “原来今天周二啊?”于秋凉看着手机屏上亮闪闪的“星期二”,有点摸不着头脑,“我一直以为今天星期三。”
  “你成天来了学校就睡觉,周二和周三在你眼里有什么区别吗?”宋词然终于吃饱了,拿着餐巾纸慢条斯理地擦掉嘴角的沙拉酱。于秋凉翻了个白眼,不想和他就这个问题继续争辩,他是每天都在睡觉,但宋词然这个成天玩手机的也不比他好多少。
  于秋凉嫌弃地推开面前那一大堆包装纸,觉得宋词然一到吃饭时间就邋遢到了极点。该让那个写情书的小学妹好好看看这狗窝,才能打破她对宋词然的美好幻想。于秋凉心里不禁拿宋词然和老鬼做了对比,他忽然觉得老鬼才是居家旅行必备良品,起码老鬼不像宋词然这样,经常拉着他一起作死。
  说曹操,曹操就到。于秋凉眼角余光瞥见快餐店门口出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顿时像鸵鸟一样低下了头。希望宋词然能把背挺得再直一些,别叫余夏生一眼就看见他。宋词然发觉好友的异状,顺着他的目光回头望去,脸上露出了然的神情。作为一个仗义的好伙伴,他一脸正直地竖起了一本书,刚好挡住于秋凉的脑袋。
  在宋词然为自己竖起来的屏障之后,于秋凉暗搓搓地比了个大拇指。
  但人类的天性里面,好像就有一条包含了“爱作死”。虽然宋词然帮于秋凉挡了一下,可于秋凉控制不住自己,难以自抑地去观察余夏生。他没想到老鬼这么爱吃垃圾食品,在他家里的角落,也许还有老鬼私藏的零食。他忘乎所以地看着,看着,突然,余夏生回过了头,对着他微微一笑,那表情好像在说:终于发现你了。
  于秋凉迅速低下头,他还心存侥幸,盼望着余夏生老眼昏花,看不到坐在这边的自己。然而他忘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余夏生根本就不近视。
  “吃了吗?”老鬼走到于秋凉旁边,笑眯眯地看着他。
  于秋凉如坐针毡,恨不得拎起书包马上就走:“吃了。”
  “不在学校上晚自习,来这儿写作业呀?”余夏生面带笑容,但于秋凉总觉得他下一秒就要吃人。
  脑海中忽然灵光一现,于秋凉有了底气,义愤填膺地指责起了余夏生:“你今天不是上夜班吗?你翘班我就翘课,你打我我就去告状。”
  “哦——”余夏生吸了一口可乐,转移了攻击对象,开始着手于突破宋词然的防线,“今天去买菜的时候,看到了宋同学的爸爸——”
  “哥,你别搞我。”宋词然硬着头皮接话,他快写不下去数学作业了,“他带我来的,你把他拎回去好好收拾他。”
  “喂,是不是人啊你?”于秋凉没想到宋词然叛变得如此之快,眨眼间就把他给卖了。他本来想说是宋词然非要拉他去鬼屋,却又觉得让余夏生知道这事不太好。逃课被逮住还是轻的,要是让余夏生发现他偷偷去“见鬼”,恐怕余夏生真要动手喂他一顿皮带炒肉。
  老鬼力气太大,于秋凉受不了,也不愿意去承受。
  所以他忍气吞声,背了黑锅。余夏生把他拎走的那一刻,他回头抛给宋词然一个幽怨的眼神。
  “去哪里了?”余夏生一手提着于秋凉,一手提着晚饭,背上还背着于秋凉的书包。于秋凉感觉老鬼这是左手一只鸡,右手一只鸭,身上背了个胖娃娃,马上就要回娘家。然而他于秋凉不愿意当鸡,更不愿意当鸭。
  于秋凉光呵呵地笑,也不回话,打定了主意要和余夏生抗争到底。
  “让我猜猜……你又见鬼了吧?”余夏生神情淡定,好像是在和于秋凉谈论今天的天气如何。可他这一句话出口,顿时让人汗毛倒竖。
  老鬼停了脚步,嚼了嚼嘴里那块巧克力:“你把她招来了,她在后面跟着你呢。你可真受欢迎,大小女鬼都盯着你,桃花运很旺嘛。”


第15章 缠
  那只仅仅和于秋凉有过一面之缘的女鬼缠上了他——照余夏生的说法,事情是这样的。然而他们从快餐店走回家,走了将近二十分钟的夜路,于秋凉屡次回头,却从来没有看到过那个女鬼的身影。也许是余夏生太凶,身上煞气太重,等闲小角色近不了他的身。于秋凉如此想着,小跑两步追上余夏生,一把揽住他的手臂,强行让他放慢脚步,和自己并肩同行。
  余夏生恰好喝完那杯冰可乐,手上还残留着不少水珠,他顺手把那些水全抹到了于秋凉脸上。果不其然,他的动作招来了少年恼怒的骂声。于秋凉愤愤地擦了把脸,校服袖子上立刻出现一大块深色的水渍,在路灯的照耀之下闪闪发光。他磨了磨牙,本想再骂点儿什么,但苦于想不出新词,只好作罢。
  于秋凉有一个习惯,无论是冬天还是夏天,无论当天他有没有出门,到了晚上他都要洗澡。北方的城市实际上是缺水的,可于秋凉对此并没有什么直观的感受,只有在小区断水断电的时候,他才能清楚地认识到能源是有多么宝贵。他还算勤俭节约,平时不会去浪费水源,然而每天夜里,洗澡的时间一到,就容不得他仔细思考什么浪费不浪费。洗澡的事,能叫浪费吗?这是他生命当中最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环节,如果强迫他不洗澡,他熬不过两天就得发疯。
  和他一起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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