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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壁那个死活要献身的-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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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带来很多正面愉悦的情绪,但爱的过于私人,同样也催生出嫉妒、怀疑和冷酷。
  好在目前为止,我心里还只有很淡的一点怀疑。
  大抵是所有人看着和自己差异巨大的爱人的时候都会浮现出的想法,即使你在心里万分笃定你们的情谊,还是会忍不住去想:他真的爱我吗?他爱我哪一点?
  郑哲真的爱我吗?他究竟爱我什么?
  我倚靠在厨房的门口,看着他准备我们的午餐。他炖了猪脚汤,蒸了杂粮饭,手边还摆着一盘卤菜,现下正翻炒着青椒土豆丝——和我习惯只弄一道菜不同,他更喜欢做很多道菜,为了及时吃完,每道菜的分量都不多。
  他系着浅蓝色的围裙,棉布的室内衣并不贴身,但围裙的系带仍旧勾勒出他细细的腰身。这家伙最近半个月里已经长了不少肉,可还是瘦得厉害,简直我一只手就能抱起来。
  我一边看着他做饭,一边考虑着要不要让他多吃一些高热量的食物,然后再让他每天锻炼,争取能恢复我头一次触摸到他身体时的体型。那时候他也偏瘦,但好歹肌肉流畅,非常健康。
  吃饭的时候郑哲忽然说:“我朋友送了两张健身卡,下午一起去?”
  我看看他,不相信这么巧的事件没有他的手笔。
  不过无所谓。
  他就是这样的人。
  “好吧。”我答应下来。
  他紧接着又问:“你会不会开车?”
  ……我会不会开车……这个问题……咳,我不信你不知道。再说我这么遵纪守法的人,不可能无证驾驶的。
  “会。”我还是说。
  郑哲便很轻地微笑了一下:“那下午你开车吧,好认认路。”
  我无可无不可地同意了。
  停在车库的是一辆崭新的银白色奥迪,自动挡,后视镜上悬挂着红色的中国结。我坐上车,疑心这不是郑哲的布置——无论怎么想,他都不像是喜欢中国结的样子。我认为他的审美会偏向于挂上一块玉饰,或者直接不放任何装饰。
  但他什么也没说,我就什么都没问,只是按照他的指示开车。
  对我来说出门是一件令人厌烦但又必须去做的事情,而且从本心来讲,我也很难说自己的的确确一点儿也不喜欢出门。我其实还挺喜欢一个人安安静静地走上一会儿的,如果我要去的地方足够安静,人迹罕至,或者人多但是没几个人会关注我,那么适当地出门于我而言也是一件乐事。
  郑哲应该是知道的。他一贯擅长满足我的心意。所以我也就不觉得和他一起出去是一件需要仔细思索的事情。
  谁说得清楚?又或者我只是不介意和他一起出去。
  我在他的指引下把车开进停车场,里面的车辆停得满满当当,不少都是顶尖的豪车——我认识很多跑车,尤其是非常优秀的跑车,当然,不是出于本身的爱好,而是因为赛车游戏——这大概是个有钱人聚集的、传说中会费无比高昂的健身俱乐部。
  郑哲还坐在我身边,非常安静的样子。我停下车却没有急着出门,摩挲着方向盘,忽然问他:“你想做什么?”
  “我太久没有露面了。”他坦荡地说,“出来见见人。”
  隐含的话没有说,但我们都心知肚明:顺便让我也见见人。
  天知道我讨厌这样的场合。我不喜欢过多的注视和刺探的提问。某种程度上说我对社交兴致缺缺是出于一种喜爱独处的天性,甚至与过去的悲剧无关,充其量悲剧只是加重了这种倾向而已。
  我一时间有些不能理解为什么郑哲这么急躁,因为他是那种从容不迫而又擅长布局的人,我以为就算有一天我们真的能走到这一步,他也会小心设计、仔细安排,并且会不动声色地做好铺垫,让我有个心理准备。
  而不是像今天一样,突然告诉我,要带着我去他日常所在的圈子里。
  我的第一反应是抗拒,可对上郑哲的眼神,又觉得有什么不对。
  天知道。他可从来不敢在我面前这么坚定地表述自己的意愿。多数时候,我自己都还没来得及反应过来,他就已经妥妥当当地把所有会让我不愉快的事情都处理好了,保证不会在我面前泄露分毫。
  也包括他自己的心情。
  我真是看不懂他,虽然多数时候,我也从来都没有试过这么做。
  “走吧。”我说。
  姑且一试好了。


第23章 
  我下定了决心,可郑哲反而伸出手,阻止了我开门的动作。
  他的手因为过于用力而微微发抖,青筋毕露,但放在我身上的时候,仿佛所有的力气都无所适从地消散了,轻柔得像一件绸缎的内衫。
  我停住,转过头看着他。
  “……回去吧。”郑哲低声说。
  他没有闪躲地和我对视,温柔的眼睛透出一股怎么也掩盖不住的暴戾。这种怪异的情绪就像燃烧后残留的灰烬,灰白,滚烫,易于引起森林火灾。
  我说:“我不下车,你把话说清楚。”
  “……是我错了,你不想去就不去。”
  “我没有不想去。”
  他抖得更厉害了,看我的眼神有一瞬间让我觉得他已经目眦欲裂。但他说话的语气还是轻轻的,很温柔地哄我的样子。
  “我们不去了。”他只是翻来覆去地这么说。
  这家伙恐怕还不知道自己是个什么表情。
  焦躁,惶恐,愤怒,各种情绪在他的脸上交替闪现,他完全无法自控。那张完美无缺的面具终于破裂了,豁口里是一个不那么温和有礼的、隐约有些疯癫的郑哲。
  可我看到却不觉得开心。
  像是某一天雨后捡到一个泥水狼狈的蜗牛壳,破损的豁口暴露出柔软脆弱的内里。你不由地要忧心它该怎么活下去,因为即使在它的壳完好无损的时候,摧毁它也不过是一个念头的事情。
  脆弱得让人心痛。
  这一瞬间里我终于明白郑哲一直以来给我的违和感了。他是个强者,毋庸置疑,可他对我的态度和姿态里总是透露出处于生命边缘的惶然,像是生于乱世的平头百姓,夜夜都因为不知是否会到来的匪徒不得安眠。
  我从来没有设想过这家伙是个好人,像他这样成功的商人是不能用“好坏”来定义的。
  但直到这一刻我才意识到他有多危险:谁也不知道一个人能在恐惧面前做出什么极端的事情,何况这个被恐惧折磨的人还有钱有权。
  不能说在一刹那中我没有生出对此的惊异和恐惧——我掩饰得很好,但我自己心里知道——可很快的,心痛和爱就将这份恐惧掩盖了,转化为一种莫名的悲哀。
  我忽然想吻他,我也这么做了。
  他尝起来十分僵硬,可舌头在僵硬中依然温顺地向我展示他的顺服和柔软。他颤抖的手渐渐安静下来,我离开他的嘴唇,又吻了吻他的额头,说:“走吧。”
  既然是因为你想来我们才来,你想走,我们当然也可以马上就走。
  我系上安全带,发车,准备离开。如果不是一辆亮黄色的法拉利一气呵成地停进我左手边的空车位的话,我和郑哲大概真的回去了。
  可能真的存在某种“预感”一类的东西,那辆车一停下来,我就觉得有什么不对。
  我看了郑哲一眼,他很勉强地微笑了一下。“算了,”他说,“来都来了,刚好认识一下我的朋友。”
  “追你的?”我说。这辆车没贴膜,驾驶座上的明显是个长发飘飘的女人。
  “是。”郑哲说。
  ……这点小事不至于让他失控成这样吧。我想着,下了车,正撞上亮黄色跑车了上下来的女人。
  运动套装,高马尾,红色发带和红色运动鞋,走路的姿势有一点轻巧的弹跳感,乍一眼望过去,扑面而来的全是年轻元气神采奕奕。这份明亮让人估摸不准她的年龄,说是二十多岁也行,说是三十出头也没什么不对。
  她见下车的不是预想中的人,不由得愣了一下,脸上的笑容还来不及收起,脚上就不由自主地停了半分。
  “你是……?”她眨眨眼,还笑着,眼眶突然就红了。
  “王经亘。”郑哲不知什么时候走到我身后,在我之前回答了,“我……朋友。”
  她没有理会郑哲,停在原地,细细地看了我一会儿,说:“这个朋友真是帅呆了。”
  我在她盈盈欲坠的眼泪中保持最为可贵的沉默。
  “真讨厌。”她幽幽地说,“真的喜欢男人就早点拉出来溜溜嘛,出柜这么让人猝不及防的,又说自己是gay又不带男人出门,害我们都以为你是为了不结婚才撒这个谎……不过也是,这么好看,换成我也舍不得带出来让那群烂人调侃。”
  然后没等我们反应过来,她把头一拧,踩着她来时那种带着弹跳感的步伐,马尾一甩一甩地离开了。
  我心说这个妹子真是讨人喜欢啊……可惜这么一出之后恐怕没办法好好说话了。
  就在我身边,郑哲轻轻笑了一声,又恢复了一贯的不紧不慢。
  “她叫林辛怡。”他说。“抱歉。”
  “没什么可抱歉的。”
  “我不是为这件事道歉。”他低声说。
  “还有什么事?”
  “啊……”他笑,“还有一些没发生的事。”
  我心说你真是想太多,这事儿之后我和她还有相处——都不说友好相处——的可能?
  但郑哲只是微笑。
  如果我的好奇会让他受伤害,那么不知道这个笑有什么含义也无所谓。


第24章 
  我的确不打算深究郑哲的秘密。
  但就算在此之前只有过一次失败的恋爱经验,我也知道情侣之间不应该有太多的隐瞒。
  这是我决定跟着郑哲出门的真正原因,我也确实更了解郑哲了——关于他对女人的吸引力我有所想象,但只有亲眼看到才会显得直观。
  我并没有感到嫉妒。此刻充斥在我心里的,是有点微妙的惊奇。我发觉我不太能把郑哲和这个女人联系起来,在我眼中他们没有一丁点儿搭调的地方,尽管我知道在大部分人的眼里真正和郑哲不搭调的人应该是我。
  但愿在别人眼里我的形象不会是“把郑哲迷得神魂颠倒的野男人”,如果是,希望他们不要在我面前表现出来。
  我实在不擅长应对尴尬的场面。
  一路无言,我的平静和沉默让郑哲很不自在,在我们一起走进电梯和等待电梯停下的过程中,他一直悄悄地观察我的反应。
  有些可爱。他一直这么可爱。
  然后我控制不住地想——既然我一直在猜测和揣摩他对我的感情,是不是他也一样?一边对自己的判断确信无疑,一边为得不到回应忐忑不安。
  我没有想出这个问题的答案,就跟着郑哲走出了电梯。
  他领着我走进一个摆满了健身器材的空房间。
  这和我想象的不太一样,我还以为我会看到一个大家可以聊天交际的健身房,会发生一些比方说一排跑步机摆在一起,然后二世祖们一边跑步一边聊天的场景……好吧是我犯蠢了。
  他们可能会一边打高尔夫一边聊天,但绝不会一边跑步一边聊天。
  虽然我真心觉得那个场面挺萌的。大家都气喘吁吁,或许还脸色通红,交谈在急促的呼吸阻隔下断断续续。
  这里看上去是个正儿八经健身的地方,所以应该另有交际的场所。
  比如一个高尔夫球场。
  但是我不会打高尔夫球,所以郑哲一定不会让我和他的朋友们在高尔夫球场上相见。
  我就这么怀着隐约的好奇和期待开始慢跑,一边跑一边琢磨郑哲会想出什么招数让我认识他的朋友。待会儿累了一起吃饭聊天?不不不,我不喜欢过热的气氛,尤其是在陌生的人群里,但是人多的时候过于安静也会让我感到不适,所以聚会从来都是我避之不及的场合。郑哲不会出这种昏招。
  但除此之外我就想不出有什么合适的情境了。毕竟我已经很多年没有认识新朋友,同班同学不算的话,已经有很多年没有陌生人迈进我的生活。
  自从我爸妈过世之后。
  除了郑哲。
  因为所有人中只有他采取了激烈的手段。
  而且还死缠烂打。还臭不要脸。
  最糟的是我真的觉得他很讨人喜欢。
  慢跑了二十来分钟后,有人敲了敲门,然后不等我和郑哲做出反应,就推开门走了进来。
  是个年轻男人,看上去和我同龄,穿着白T恤和黑色运动裤,留着清爽的短发,一边走一边冲我们笑,露出一口白牙。
  我下了跑步机,而他用一种恭顺而不谄媚的态度冲郑哲打了个招呼,寒暄了几句,然后走到我的面前,笑眯眯地自我介绍说:“我姓李,李晔。郑总说你不爱说话,多的事情也不说了,以后有什么鸡毛蒜皮的小事尽管找我,包解决。”
  他冲我扬了扬手机:“联系方式都发给你了,就这样啊。”
  说完之后毫不拖泥带水地掉头就走。
  从头到尾没说过一句话的我默默掏出手机,智能管家已经根据他发来的短信自动生成联系人添加到通讯录里,我只是打开社交软件,然后通过了他的好友申请。
  验证消息自动生成了备注。
  嗯,三分钟不到的时间里,我就见过了一个人。
  ——接下来的人基本都是这套路。
  人如川流,每个人都姿态温和笑容可掬,刷卡报到似的,来了之后说几句话就走。我在这一个下午里以这种方式认识了十来个人,有男有女,多数都是男人,而且多数都是同龄人。
  通讯录里多了几个人、社交软件里多了几个好友,除此之外我连他们的脸都不太能分得清。
  三次元的人如果不是长得太有特色,我都需要花很长时间才能记住。我分辨人更多依靠他们的行为举止和举手投足之间的小习惯,所以这些平均只在我面前出现了三分钟不到的人,我一个都没有记住。
  好在他们发给我的资料都很详细,通讯录里包括了他们的身份和照片。
  ……我感觉好像有哪里不对,但是又不确定到底哪里不对。
  在郑哲款款的微笑中,这趟稀里糊涂的行程结束了。
  我开车和他一起回了公寓,但我停好车之后,他却没有和我一起上楼的意思。
  他说:“抱歉,有一些事必须要我回去处理。”
  我有些吃惊。我吃惊于我没有为他的话感到吃惊。
  “好。”我说。
  但我没有走。
  郑哲也没有。
  两个傻瓜站在原地,谁也不肯率先转身。
  我们都不说话。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
  在这种末流偶像剧才会出现的僵持镜头里,一切退缩都显得有够矫情。明明感情已经水到渠成,编剧却总是构建出烂大街的误会,主人公总是不够坦诚,还有这样那样的原因,反正就是为了让情节足够跌宕起伏,兜兜转转分离聚散,非赚够一票眼泪才肯罢休。
  谁敢先说爱。俗语说先爱的人先输。
  “我爱你。”我说。
  这句话还是我先说出口。
  先爱的人先输。
  我觉得我没必要赢得足够好看。


第25章 
  我原以为这句话说出来之后自己会觉得忐忑或者害羞,但居然没有。
  不仅没有,而且还很平静。就好像我已经将这个秘密埋藏在心底很久,保留它不再是一件令我感到安心的事情,而是某种不坦诚、不干脆带来的负担。
  说出这句话让我松了口气,郑哲却愣在原地。
  他吃惊的时候从外表看没有任何动容,依然端正挺拔,泰然自若,不做任何反应。我以为事情就这样了,本来我也没觉得郑哲会有什么热情的回应,看他僵立住了,我没说什么,冲他点了点头,转身就打算回去。
  这个老式小区里居住的一直都以学生为主,我们俩沉默对视的片刻已经吸引了不少好奇的视线,我猜大家都差不多能猜到我和郑哲的关系。
  这没什么见不得人的。
  但是被人围观谈恋爱真的尴尬透了。
  我觉得我永远不能理解那些情侣满世界秀恩爱的心情。在众人面前泄露这样私密的情绪,他们为什么不会尴尬?
  这出戏我不乐意再演了,但我才转过身,还没有迈开步子,就听到身后的车门被重重锁上。我回过头,冷不丁就被郑哲拥进了怀里——他比我矮,双臂牛筋一样箍着我的手臂,几乎勒得我生疼。
  我像是被捆住了一样动弹不得。
  这其实还好,真正让我尴尬的是周围猛然响了数倍的窃窃私语。
  一瞬间所有有可能会出现的流言蜚语都在我脑子里转了一圈,我想象了一下以后一出门就被行注目礼的生活……还行吧,我穿得一向不走寻常路,引起注意是常有的事,关于我性取向的问题也已经被争论了很久,现在也不过是确定了而已。
  这破学校也不是没有好处,至少风气开放。
  我没有挣开这个拥抱,而是曲起手臂环住了郑哲。
  “等着我。”他发着抖在我耳边说,“我很快就回来。”
  “嗯。”我应了一声。
  他便稍稍放松了些,把头枕在我的肩上,又说:“等我回来,就什么都告诉你。”
  “嗯。”我说。
  他终于松开双手,坐上车。临走前他回头看了我一眼,倒也不是恋恋不舍不肯离开,只不过抿着唇微笑起来,看上去居然有些羞涩。
  ……啧。可爱。
  我心情愉快地回了公寓,从我姐送来的一堆游戏里挑出一张,拆开过了一把手瘾。
  然后我随意收拾了几件衣服,带上洗漱用品,买最近的机票去了我姐姐工作的城市。
  我和我姐姐见面的机会并不多,她总是有太多工作要忙,到处出差、考察,时不时出国学习或者和合作的公司交流。她大概就是现代职场女性中的典型,冷静、老练,理智凌驾于感情之上。
  按理说我没什么置喙她生活的权力,我也不认为她处理不好感情生活。但她说“如果结婚以后日子会很糟心”的时候,语气里很有些心灰意冷。
  她是个长情的人,强大可也非常柔软。
  我永远忘不了当初父母去世后她半崩溃一样的神经质。诚然,生离死别都是人生的常态,但过于猝不及防的生离死别对她来说是极难承受的,她会被击溃。
  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相信她已经走出了阴影,直到上一个电话里我发现她的优柔寡断。
  她是我姐姐,我知道她是什么样的人,她确实不认为婚姻是人生的必然选择,但她会倾向于有一段能长久保持下去的关系,在这段关系里双方都忠于彼此。
  如果不符合预期,她应该会直接分手。
  她为什么没有直接分手?因为男友是上司?可她有资历也有人脉,离职跳槽对她来说不是难事。
  我想不通,我等她的第二通电话。从经验来说,当她决定不再瞒着我,要告诉我某些事,就会一点一点但是毫无保留地一一告知。
  这次没有。我等了一个多月,没有等到她的电话。
  事情有些不对了。
  下了飞机以后我用最快的速度赶到她家。保安直接放行了,她也给了我钥匙,所以我没有先通知我姐,就直接进了她家门,找到了她留给我的房间。
  我没有来过这里,但这个房间和她在电话里形容的一样,性冷淡风,一张小小的单人床摆在角落,而与游戏有关的设备占据了主要位置。
  超大的显示屏,和台式电脑并肩而立,游戏手柄散落在地上,书柜中摆满了游戏碟片。我粗略扫过它们,这些都是我寄回来的碟片,全部开过封,封面半新半旧,一尘不染。
  不知道她多久回来,我随手抽了一沓,全都玩了一把。
  游戏主机上保存的上次游戏时间是昨天晚上十一点,每一张碟片上我都是最高纪录的保持者,而每一张碟片里,我姐姐的游戏成绩都排在第二名。
  小时候我们经常一起打联机游戏,两个取名废用键盘上的字母做ID,她是Q,我是W。Q总是比W厉害,每一次输了我都很不开心。
  那时候她就喜欢我不开心,也不哄我,从来不肯让我哪怕一局。


第26章 
  姐姐回来的时候已经晚上十点多了,我坐在客厅里,听着她用钥匙打开门的声音,不知是不是因为想得太多,总觉得她手上无力。
  或许是太疲惫了,我这么猜测。
  屋里亮着灯,姐姐好像有些吃惊,但看到我之后立刻就笑起来:“多久来的啊宝宝?吃晚饭了吗?姐姐家里只有沙拉,不然点个外卖?”
  我说:“我点过外卖了,不饿。”
  姐姐立在门口,两脚一蹭就把高跟鞋甩了下来,“噔噔”两声,硬邦邦地砸在实木地板上。她也没去扶鞋子,套上脱鞋一路小跑过来,挨着我亲亲密密地坐下了。
  “要姐姐陪你玩吗?”她探手摸摸我的额头,那只手凉凉的,“最近不忙,可以请几天假。”
  坐得近了,我才注意到她身上若有若无的香味。
  她化了一个淡妆,或者说素颜妆?那股香味多半是出自化妆品。烫染成栗色的卷发被妥帖地打理好了挽在耳后,耳垂上还有一个小小的钻石耳钉。她还染了指甲,很浅的粉色指甲油,灯光下那双手的每一根手指都在反光。
  我没有相信她说的最近不忙,但也没有拒绝她的提议。
  “明天就够了。”我说,“就请一天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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